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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主要内容,以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彻底整改和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确保各类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创建“平安*”、“和谐*”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检查对象
1、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2、重点单位和场所。
(1)商(市)场、公铁客运车站、歌舞厅、游戏厅、网吧、洗浴等商业、文化(休闲)娱乐场所;
(2)宾馆(饭店)、餐馆等住宿就餐场所;
(3)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单位;
(4)粮食、木材等可燃物资大型储存仓库、堆垛;
(5)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及集体宿舍等;
(6)医院(含住院部)、学校(含学生宿舍)、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7)人员密集场所四周搭设的简易建筑;
3、城镇、社区和农村村屯。
(二)重点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逐级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按照《2009年消防工作责任书》的规定落实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责。
2、消防安全疏散情况。
(1)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是否锁闭、封堵、占用而影响安全疏散;
(3)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是否存在遮挡、覆盖、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等问题;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是否存在设置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问题;
(5)人员密集场所周边是否存在搭建棚、房等占用防火间距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6)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
3、建筑消防设施情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水源、消火栓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4、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1)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2)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经过审批并符合安全规定;
(3)是否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吸烟或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4)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和场所是否存在违章操作、违章作业、违章储存、违章运输问题;
(5)消防控制室建设及管理情况,值班值宿人员在岗在位及履行职责情况。
(6)单位消防教育培训以及员工自身消防素质情况。
5、城市社区和农村村屯消防工作情况。
(1)各街道、社区是否按照公安部、民政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通知》要求,检查落实所属单位和居民区防火工作责任制;
(2)各镇、村屯是否按照《延边州农村消防安全规定》的要求,制定乡规民约,组织村民防火联防,大风天巡逻检查,坚持柴草堆垛远离村屯。
三、工作时间及步骤
春季安全防火期从2009年3月27日开始至2009年5月31日结束。按照部署发动、检查治理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3月27日至4月5日)。
各镇、各街道和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及时召开春防工作动员会议,研究制订春防工作方案和灭火预案,明确消防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自觉履行消防宣传职责。要全面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家庭”工作。公安、司法、广电等部门要与消防部门密切配合,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宣传防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对消防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予以公开曝光和舆论监督,为春季防火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检查治理阶段(4月6日至5月15日)。
各镇、各街道和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活动,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要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集中力量迅速开展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以及《2009年消防工作责任书》的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存在的重点整治问题,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整改活动,确保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各行业和系统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履行消防工作监管职责。要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本系统、本行业所属单位开展春季防火工作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整改时限落实到位,对自查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仍然存在火灾隐患的,应依法依纪给予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严厉警告或处分,确保春季防火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各镇、各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在单位自检自查、行业系统检查和在消防、派出所依法监督的基础上,由分管负责人亲自带队,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本镇、街和本部门春季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和验收。市政府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各镇、街道和各部门春季防火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验收,对组织工作和整治火灾隐患不力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春季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迅速掀起春季防火工作的。
(二)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全面实行领导负责制。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确保各项消防工作任务目标落实到人。
今年来,桃矿街道办事处在临湘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指导下,严格按照上级政府的工作要求,从源头抓起,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防范于未然,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确保了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形式稳定好转,现将今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突出责任意识、不断完善机制
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位。年初,根据人员调整情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党政领导及机关站所人员按区域划分了各自的安全监管责任区,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制定了《桃矿街道办事处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桃矿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打非治违工作方案》、《桃矿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桃矿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桃矿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消防工作方案》,完善了《桃矿街道办事处总体应急救援预案》,与社区、职能站所及辖区各企业经营单位、签订了202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
二、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发展领域各项工作。
1、抓全面长效的宣传教育。
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我们在宣传教育上不仅注重形式,更注重全面和长远。按照上级要求和实施方案在2个社区会都设立了统一的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并根据不同时段更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内容。辖区各企业及学校也根据自身特点制作了永久性安全生产宣传橱窗,在“春节、两会”、“五一”、“安全活动月”、“中秋国庆”期间,我们在主要路口和人群密集的地方悬挂横幅,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举办了安全生产咨询活动,发放《安全知识手册》、《消防安全培训教材》、等宣传资料3000余册。通过“桃矿安全”微信群大力传播安全生产知识和警示教育视屏,来提升人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警示大家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2、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今年来,组织开展了“春节、两会”、“五一”、“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和 “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专项行动”、“打非治违”“强执法防事故”等专项行动,出动检查人员200人/次,共排查整改安全隐患30多起,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分类整理,建档登记,加强监控,建立健全隐患治理的责任、期限、资金、措施、预案“五落实”制度,严格执行事故隐患交办、督办与销号制度,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加强对隐患整改的督促检查,按时对隐患整改进行回访和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按照办事处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对辖区的13家企业、8家宾馆酒店、液化气经营门店开展执法检查,下达执法文书240多份,对隐患进行跟踪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同时严格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安全培训。
为了进一步提高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和消防技能,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促进办事处安全形势好转,我们组织辖区企业单位安全员,进行安全、消防知识培训。同时严格要求各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企业新上岗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上岗前培训,老员工全年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街道还组织执法人员对各企业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4、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突出抓好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治超、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学校幼儿园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一是非煤矿领域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富安矿业井下通风、提升运输、防治水、采空区管理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二是烟花爆竹领域集中整治。今年来开展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燃放整治行动3次,辖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得到有效控制。三是危险品的整治。今年我们加大了对华升天然气公司和兴达液化气站的安全监管,要求液化气站对超检测期的气瓶不得充装液化气,对非法经营的液化气经营店进行清理,以确保安全。四是工贸行业有限空间监管。加大对九源生物饲料公司和鑫宇泡花碱厂有限空间作业监管,要求严格按照有限空间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并对上述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五是治超和道路交通。今年街道办事处成立了治超和道路交通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组织派出所、城建、安监等单位,加大对源头企业和路段及校车管理,取得了好的效果。六是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对金坡社区马路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街道物业管理部门和社区每天安排人员进行检查和劝导,彻底了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七是森林防火。街道成立了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了防火应急队伍,制度了森林防火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防火特护期间安排人员进行排查检查,加大对野外用火行为处罚力度,在主要地段和路口张贴标语和警示标志,同时加大对居民的宣传教育,确保辖区未发生森林火灾。八是消防安全监管。我们组织人员对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宾馆、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现场下达了整改指令,进行限期整改,确保了辖区消防安全。
5、强化安全生产基本、基础建设。
督促各企业单位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管理制定、操作规程,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觉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开展及时有效的救援工作。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严肃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严厉查处事故迟报、谎报、瞒报行为,建立了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制度。
三、2020年亮点工作。
1、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全年共开展事故应急演练1次。6月28日安全生产月期间由办事处和富安矿业共同承办了岳阳市富安矿业2020年安全生产防洪应急演练,通过精心组织、编排、协调,演练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份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消除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文艺演出活动,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2000多份参加咨询和观看居民2000多人,取得了良好效果。
3、充分发挥“桃矿安全”微信平台作用。在微信群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不定期组织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文件知识学习,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监管,及时反馈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情况,取得预期的效果。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为党的十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总体要求,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动员和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坚持整体防控,以点带面,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最大限度地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委火灾形势进一步稳定。
二、时间安排:
本次消防安全保卫战自即日起到党的十闭幕后5日止。
三、工作范围
本次专项行动在全委的范围全面开展,突出以粮店、农渔场、宾馆、液化气等单位为重点。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自即日起,到2012年7月9日)。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组织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逐级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0日至9月30日)。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专项行动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积极与县直有关部门配合,全面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力以赴确保全委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全面攻坚阶段(10月1日至党的十闭幕)。结合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缺补漏,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为十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四)总结阶段(党的十闭幕后3日内)。各有关单位要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农委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党的十是我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举国关注,举世瞩目。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抓消防安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扎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发现并果断解决苗头性和局部性问题,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全委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十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农委已成立了以韩健主任为组长,何杰、贾骥为副组长,其余领导班子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消防安全保卫战行动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为切实履行法定职能和工作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推动该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组织保障。
(三)督导检查,跟踪问效。从现在起至十会议结束,农委将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不间断地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深入委属各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开展工作督察,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十消防安全保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预期的实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积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通过专项行动,推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社会单位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改善,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更加健全,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成立原平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冯如平担任。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组和办公室,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
(3)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
(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6)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2、“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3、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4、地下空间场所: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房、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库等地下空间。
5、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6、文物建筑单位:列入国家、省、市、县(市、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建筑单位。
(二)排查整治内容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的消防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2、建筑物或者场所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情况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3、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及防火间距情况;
4、消防设施运行、维护保养情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使用情况;
5、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6、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情况;
7、生产、销售、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四、方法步骤
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3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广泛深入动员,明确任务分工,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
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安监、公安、消防、监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监等行业及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突出重点部位,对本行业、本系统监管的在此次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统一交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实施行政处罚。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既有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市人民政府将挂牌督办整改,限期消除隐患。各部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要逐一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报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留档备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
20日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本乡镇(街道办事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总结验收,并形成书面材料报上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2011年3月31日前,市政府将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考评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整治隐患。此次专项行动时间长、任务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从改善和保障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实现全市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实为今冬明春“两节”、“两会”期间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的稳定。要按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专门人员,按照职责范围、管理权限,对所属单位、行业、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等场所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对经督促整改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公安、工商、文化、安监、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行政部门要依法撤销批准手续或注销登记、吊销相关证照。对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重大案件,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建立重大火灾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舆论监督、跟踪整治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隐患整治力度。
(二)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由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牵头,公安、安监、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商贸、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文物、消防等部门参加,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各行业、系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实行治安、督察、消防“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严格落实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全面排查小场所、小单位的火灾隐患,各有关单位依据本部门职能负责本行业、本系统内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排查整治工作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强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职责,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使单位员工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火灾预警信息,剖析典型火灾案例,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进展,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积极构筑我市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社会单位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改善,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更加健全,全市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的落实到位,市政府成立运城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
组长:略;副组长:略;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担任。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组和办公室,切实加强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领导。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
(3)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
(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6)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2.“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3.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4.地下空间建筑: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房、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车库等地下空间。
5.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6.文物建筑单位:列入国家、省、市、县(市、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建筑单位。
(二)排查整治内容
1.贯彻指定国家及省的消防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2.建筑物或者场所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情况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3.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及防火间距情况;
4.消防设施运行、维护保养情况及灭火器材配置、使用情况;
5.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6.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单位、场所设置情况;
7.生产、销售、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四、方法步骤
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年月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广泛深入动员,明确任务分工,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公安、安监、消防、教育、住建、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监等行业及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范围、管理权限,突出重点,对本行业、本系统监管的在此次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统一交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实施行政处罚。对所属单位、行业、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等场所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既有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各级各部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要逐一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报送当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留档备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
年月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对本地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总结验收,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政府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年月日前,市政府将对各地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评验收。市政府将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行动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整治。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长、任务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从改善和保障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实现全市转型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作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实为今冬明春“两节”、“两会”期间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专门人员,按照职责权限,对所属单位、行业、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等场所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对经督促整改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公安、工商、文化、安监、住建等相关行政部门要依法撤消批准的手续或注销登记、吊销相关证照。对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重大案件,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建立重大火灾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舆论监督、跟踪整治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二)部门联合,合力治理。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牵头,各地要把此次专项行动责任落实到每个监督执法人员头上,公安、安监、消防、教育、住建、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监等部门参加,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各行业,系统开展火灾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实行治安、督察、消防“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严格落实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全面排查“九小场所”、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他政府部门依据本部门职能负责本行业、本系统内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担负排查整治工作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进一步改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强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职责,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使单位员工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火灾预警信息,剖析典型火灾案例,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进展,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