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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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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试题及答案

法理学试题及答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教学改革;计算机网络与多媒体

计算机网络与多媒体技术是当前迅速发展的信息化关键技术,是反映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体系三个层次中的技术基础和应用基础的主要内容,它比“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知识层次更高,而且比“多媒体原理与应用”等专业课程更贴近实际需要。为适应计算机网络与多媒体技术迅速发展的需求,为适应全社会对学生的信息技术素养的要求,为了培养学生的计算机网络与多媒体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计算机网络与多媒体》课程已经成为很多高校必开的一门新的公共课程。

1《计算机网络与多媒体》课程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1.1《计算机网络与多媒体》课程的特点

从2008年开始,紧紧围绕把学校建设为西部地区高水平的大学的目标,为了实现学校提出的“三高一强”人才的培养,着实提高学生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贵州财经学院学院同意增设《计算机网络与多媒体》为全校学生的文理基础限选课,从最初单一专业基础课逐步转变为目前多专业、多学科必须掌握的公共基础课,突显了《计算机网络与多媒体》在财经类院校多个学科专业的课程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也体现了我院的培养目标和当前社会人才需求相符合的宗旨。经过建设发展,《计算机网络与多媒体》课程已具备了丰富的课程资源、较完整的知识体系、合理的评价方式、较强的交互性等,该课程对计算机网络、多媒体技术应用课程的认识,不仅仅局限在要求学生掌握计算机网络技术、多媒体原理知识,更强调了实践和两种新技术的整合应用,讲授内容不仅包括计算机网络与多媒体基础知识,技术部分还包括四个软件的具体教学和应用:网页设计、平面设计、动画制作和影视制作的实践。

1.2存在的问题

该课程针对的是学校的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课程以丰富的网络多媒体知识深得学生的喜爱,但是在以往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大多以课程为中心,重视概念的讲解、知识点举例、上机练习等常规手段的运用,强调的是局部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这种教学模式使得学生的学习目标不明确,可能比较容易掌握每一节课的基本知识或者是课程的基本知识,但是对于课程知识点之间的联系和课程的系统性概念等很难把握,而且因为该课程是基础课程,课时量有限,但丰富的教学内容使得贵州大多数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因计算机能力较差等原因在接受教学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鉴于以上原因,为了能够更好的让学生掌握该课程的学习,在教学过程中用案例教学法推进教学,使学生处于主体地位,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合作能力。

2案例教学法的内涵及特点

案例教学,就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和要求,组织学生通过对案例的调查、阅读、思考、分析、讨论和交流等活动,教给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或道理,进而提高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深对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理解。案例教学法是一种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启发学生研究实际问题,注重学生智力开发及能力培养的现代教学方法,它有着传统教学方法所不具备的特殊功能和特点。

1)目的性。《计算机网络与多媒体》课程教学过程中通过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让学生根据自己所学的知识、综合自己的分析,得出自己的结论,从而建立起一套适合自己的完整而又严密的逻辑思维方法和思考问题的方式,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实践性。《计算机网络与多媒体》课程是一门实践性、操作性很强、需要创新性的课程。我们根据学生和课程实际,设计出以“以案例为主线、以学生为主体”的注重实践的教学方式,让学生在教师的帮助、引导与促进下完成案例的学习,并能在案例学习基础上自己创新出新的作品。

3)交互性。在案例学习过程中,通常需要师生交互、学生与学生交互。在交互过程中有利于学生拓展原有的知识范围,从而获得更多更新的知识,提高学生与他人合作的能力。

3教学案例贯穿《计算机网络与多媒体》理论教学

在理论教学过程中,围绕每个教学知识点,我们贯穿多个案例来加以说明,这个不仅应用在四个软件的教学上,在前期介绍计算机网络以及多媒体知识的时候,也要始终坚持选择案例来讲解知识点的方法来进行教学,让学生一直处于案例教学的环境中,案例主要包括:教学案例、教学拓展案例和学生案例,这些案例在具体教学过程中进行有选择的讲解:教学案例是在教学过程中着重讲授的,是围绕着课程知识点选择的;教学拓展案例是根据知识点来进行拓展,根据学生掌握情况适当讲授;学生案例主要是给学生展示以前学生所做的优秀案例或是本届学生所完成的案例。学生带着具体的问题,为了具体的任务进行学习,这样学习针对性比较强,学生更易于掌握课程的重点和难点,而且在教学的过程中也易于启发学生的创新性,学生可以从一个个具体的案例进行延伸,激发他们的创新意识,从而能独立完成自己的作品。

4案例教学法在《计算机网络与多媒体》教学改革中的实际应用环节

教学过程中,针对教学内容选择或设计恰当案例,达到理论联系实际和学以致用,主要包括以下五个环节:情境引入和案例选择,案例分析,案例拓展,案例展示和案例讲解。

4.1情境引入和案例选择

这个环节不仅是案例教学的开始阶段,也是案例教学能否成功的关键,学生对和生活密切相关的例子总会印象深刻,所以我们要创设和实际密切相关的情境进行教学,案例不仅要能很好的体现教学内容,还要是学生喜爱的或者易于接受的,要借助多媒体教学的优势,让学生欣赏图文声并茂的网络与多媒体作品,并且在欣赏作品的过程中不断地向学生提出思考的问题,引起学生的共鸣。例如,在Photoshop中的图层教学时,给学生欣赏各式各样的个人简历封面的设计,并对学生提出问题:大家想在找工作时向用人单位提交和别人一样的简历么?想不想制作个性化的简历封面呢?怎么才能把大家想要的元素加入到简历封面上呢?大家想想我们如果把几张写了字的纸重叠在一切的效果是什么情况?如果错开重叠呢……

又如:在学习如何运用Dreamweaver设计制作网站时,为了让学生能学习到完整的网站设计技术,笔者设计了一个大学生比较喜爱的个人网站的设计和制作(本制作采用了QQ上流行的漂流瓶的页面,页面元素也是大学生喜爱的元素类型),并引导学生:大家看到这个网站觉得熟悉么?你们在哪个地方好像也看到过?我们能否细心点,也能把现在流行的元素加入到你想要设计的网页中呢?大家想不想也设计一个自己的网站?让更多的朋友人认识你呢?然后引入教学知识点:该例子包括了网站设计的所有基本步骤,下面一起来分析该网站的制作。

4.2案例分析

学生对案例产生了兴趣,在讲授知识点的过程中教师要把知识点和案例对应讲述,在上述个人网站的案例分析过程中:从站点的创建、建立站点结构、页面创建与编辑、用表格和层等对页面布局、页面元素的设计、超级链接和热区的制作、CSS样式设计、用代码进行页面设计和测试站点及站点上传等,教师要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讲解,让学生能够深刻的记住设计制作网站的步骤和方法,进而也比较容易进行下一步拓展案例的实践应用中。4.3案例拓展

在实验课上,这个环节就是让学生能够在掌握知识和技术的前提下,自己创新、实践独立完成作品。该阶段以学生的具体操作为主,学生首先自己动手实践教师上课所讲的案例,然后就利用网络查找素材,利用技术实践自己所设计的案例。教师要指定具体案例制作的范围(案例范围相同,学生可以互相比较、取长补短),但是不指定具体的内容(学生在设计中创新不会被局限),比如:利用Dreamweaver完成个人网站、寝室或班级网站的设计制作,利用Photoshop完成个人相册封面、简历封面、校园宣传海报的设计与制作等, 在完成班级网站或寝室网站的案例过程中,允许学生自由选择1-2个同学作为小组成员共同完成案例,培养他们之间的协作能力。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主要起到一个引导的作用:当学生没有创意时给与引导,对学生技术性的难题给与指导,对学生作品的创新意识给与赞扬等等。学生在案例完成过程中处于主体地位,大胆地尝试,达到了学以致用的目的。在拓展案例的完成过程中,培养了学生的创新意识、合作能力和自学能力。

4.4案例展示

在这个阶段挑选出部分典型案例(能够反映教学知识点的一些典型案例或者是优秀案例)进行展示,可以让学生自己展示,借助这个阶段学生之间可以相互探讨、相互学习,还可以在展示过程中选择一些技术强的学生作为教师的助手,在今后的实验课中,让他们作为小组的组长来帮助其他成绩差的学生学习。在展示案例过程中,要引导学生学习案例的优点,赞扬学生的创新点,要鼓励其他学生发现自己案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改以期达到最好的效果。

4.5案例讲解

这个环节的案例讲解主要是讲解学生案例,对于学生案例中比较难的部分再重新进行阐述,相当于复习巩固的过程;在学生案例中,会出现在教学中并没有讲解过的知识点,有些知识点要对学生进行详细的阐述,相当于是知识的拓展;对于过难的知识点,教师要鼓励有兴趣的学生自学完成,可以在课后辅导。通过这些环节,最终目的是使学生在学完课程之后,能够掌握相应的方法和技术,能够真正的学以致用,用于他们今后的学习和生活。

5小结

通过课程改革实践教学表明,以提高学生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为目的的案例教学法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知识与能力很好的融合,提高学生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是培养应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的关键环节,同时这对于深化我校教学改革中如何能培养我校大学生“三高一强”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应用价值。

参考文献

[1] 余闻婧.案例教学中教师“实践性知识”的建构[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9(11):44-46.

[2] 朱秀丽,陈劲松.案例教学法在Access数据库技术教学中的应用探索[J].煤炭技术,2010(4):228-230.

法理学试题及答案范文第2篇

我使用的司法考试的复习资料有三种,一个是《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也就是司法部推荐的司法考试教材;一个是法律出版社出版的《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配套测试题解》,也就是常说的司法考试“白皮书”;另外一个就是《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汇编》,就是通常说的法条。我认为司考教材是必备的,每本书的编者都是某个领域的专家教授,甚至有的人就是司法考试的出题者,所以他们所编著的教材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法条也是必须要有的,因为大多数司考试题的答案直接来源于法条。对于复习题,我选择的是“白皮书”。它的优点是同考试教材衔接配套,以各学科的章节为序,在看完教材的一个章节后,马上做练习,既可以巩固所看的书本知识,可以比较直观的测验某一章节的学习效果,针对性很强。白皮书的缺点就是题量很大,六本书加起来的厚度跟一本教材差不多。对于复习题的选择,我认为可以不局限于“白皮书”,对于市场上一些信誉较好、质量较高、比较权威的复习题也是可以买的,不过买书的原则是你必须要充分了解这本书,不要看到上面挂了许多权威人士的名字或者写的什么司法考试中心组之类的字样就买下来,因为劣质的复习题不仅浪费你的金钱,更重要的是它浪费了你宝贵的时间和精力,不仅不能对你有所帮助,反而成了通过司法考试的障碍。

司法考试不同的科目有不同的学习方法,复习的重点也不同,有的内容要以教材为主,有的则以法条为主,下面谈一下各科目的复习方法。

法理学是没有法条的,在学习是应牢牢抓住教材。重点是各个概念的理解记忆,而且一定要以教材的内容为准。学习方法主要是记忆,要把教材看透。要注意对法律的基本原则的理解和运用,有时还要运用其他学科的知识。

法制史部分的内容主要是记忆。考试的题目全是选择题,注意适合出选择的知识点,多做习题。法律职业道德的复习主要以法条为主,包括检察官法、法官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要理解记忆。

宪法学中包括宪法、选举法、人大、国务院、检察院、法院的组织法和立法法。这方面的复习主要以法条为主,在熟读法条的基础上再看一两遍教材来加深对法条的理解。在看法条的时候一定要细,并且要善于总结。

国际经济法的学习要以教材为准,重点集中在国际贸易法中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国际货物海上运输与保险以及国际贸易支付的法律问题方面。我在学习的时候感觉比较吃力,主要是因这些内容离我们的生活太远,不太好理解。实际上这部分内容没有太高深的理论,都是一些常识问题,所以大家一定要重视,不要因为这些知识离我们太遥远就有抵触情绪,而且在看书的时候要把握好重点,对一些非重点的内容可以大胆放弃,相对而言,国际经济法的得分要比民法、刑法的案例题得分更容易一些。国际法相对国际经济法更好理解一些,重点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问题,都是记忆性的知识,要重点掌握概念。国际私法在考试中的内容重点是我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中的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的内容,把民法中这些内容记准,再做一些相关的习题,这部分内容是比较容易得分的。

在经济法的复习上,我主要是背法条,在理解内容的基础上强化记忆。经济法的试题不象有的民法试题,在经过深入分析才能得分。这部分内容的试题在法条的原文上可以直接找到答案,只要把法条记准,得分是很容易的。

刑法有严格的法条,规定统一且有体系。总则部分的内容不难理解,主要以法条为主,熟记后看几遍教材来加深理解。分则部分我基本看的是教材,对单一罪名的学习是相对容易的,重点要看罪名的概念,概念中包含着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把概念记准了,构成何罪也就清楚了。在学习中,重点掌握确定罪与非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的区别、单处一罪还是数罪并罚,以及量刑情节等。我感觉刑法学的难点是一些犯罪的竞合和牵连,要靠多做相关的、有权威解析的习题来解决,并且要注意刑法关于牵连和竞合的特殊规定。刑法学一些单行司法解释很重要,不要因为它不起眼就忽略了,单行解释往往成为多项选择题中的一个知识点,如果你没看到这个司法解释,即使其他三个知识点全会,这道题也不能得分。不单是刑法的单行司法解释,其他的司法解释,尤其是近一年来新颁布的,往往是司法考试的重要考点。在行政法的学习上,主要是以法条为主,相关的司法解释要重点理解记忆,多做习题,通过做题来加强对法条的理解和掌握。

民法是一套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的体系,有一套有严密逻辑关系的概念,因此,掌握和理解概念是学习民法的基础。民法的规则都非常抽象。最好的办法是就是在案例中学习,通过案例掌握抽象的概念、理论和规则,将抽象的东西,转化为具体的实例。学习民法耗费的时间是最长的,不能靠突击学习。我学民法是先从法条开始看的,接触到很多陌生的概念,不要一带而过,要认真理解其中的含义,看了两遍法条后开始做习题,在这时候做的题做错的比较多,不是恢心,要边做边翻法条,做一道弄懂一道,在对答案时要注意自己复习的角度和出题的角度存在的差距,以便在以后的复习中有的放矢。对于民法的一些习题,不仅要做,而且要记,一些经典的内容如所有权转移和风险负担原则,记住案例题的效果会更好。学民法的时候不要学得太深,只要教材或者法条上写的,只要记准会用就行了,不需要弄清楚为什么这么规定,不能较真,否则很容易干扰你的思路,考试的时候觉得答案都不太对,反而影响成绩。

答案例分析题时要注意踩分点,问什么答什么,没问的不答。注意一下司法部公布的历年司法考试答案中的评分标准,知道了什么是踩分点,就可以有针对性的做答了。回答论述题时,一定要以案例分析的角度来答,从法理上、实体法上以及程序法上进行分析,千万不要写成申论的形式。在临考试前要多上网站看一看,关注一下考试信息,对一些重点内容重点准备。

在复习备考之前,一定要对自己的情况有比较全面、客观的认识和判断,对司法考试的要求、内容、结构和题型作详细了解,然后做出自己的复习应考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可以先复习同自己业务有联系的科目,这样有利于培养学习兴趣。小陈老师工作室版权所有

学习法条不能死记硬背,拿到一个法条,首先要注意这个法条的关键词,也就是考点,比如一些具体的数字、特别的规定等,在学习法条的时候要想到,作为出题者可能会从这个法条的哪个角度来命题,出题时的陷阱会是哪个角度,按照这种自己要考自己的方法,记忆法条的效率就会大大提高。在理解的情况下,要进行强化记忆,否则理解的内容也可能会在接受新知识的情况下忘掉。我说的理解是指看到这一部分时,就知道它讲述的是什么内容,而不再需要按字按句地去分析。我在临考前在的一个月内对法条进行了三遍的强化记忆,对一些不好理解的内容,要做上标记,在最后几天内反复强化。复习时应记住遗忘规律理论,因为学习的过程其实是记忆与遗忘不断抗争的过程,重复是学习之母,每天学什么了应当记下来,学过的内容尽量在一周内复习三次,这样时间长了也不容易忘记。

在学习的内容中,有的知识记忆起来非常困难,但占的分值却很少,付出的时间于所得的分数不成比例,这时就要选择放弃。在国际经济法中的国际贸易术语通则中,需要记的东西很多,而且都是一些英文缩写符号,无法理解记忆,只能死记硬背,需要很多的时间,但考试时占的分值却很少。我对这些知识点选择了放弃,在考试的时候,考这方面知识的题只占了一两分。还有一个例子,《海商法》法条有近三百条,整个法条我看了有三四遍,题也做了一些,考试时海商法仅出了一分题,我还答错了。我并不是主张大家也跟我一样放弃海商法或是国际贸易术语通则,因为有些东西你记住了也是容易得分的,要根据你的个人的具体情况来选择放弃什么。在目前的司法考试中,轻者恒轻,重者恒重的理论依然是正确的。

法理学试题及答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国家司法考试;法学教育;困境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2)12-0010-02

自2008年开始,普通高校在校四年级法学专业学生被允许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这给我国大学本科法学教育带来了极大的挑战,甚至是危机;但是,如果能够化挑战为动力,抓住机遇,进一步探讨形成我国目前法学教育困境的原因,对法学教育本身进行改革,寻找最佳方案,就有可能推动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繁荣法学事业。

一、国家司法考试背景下造成法学教育困境的原因

伴随着改革开放,我国法学教育的二元格局(专门院校与综合性大学相结合)也得以恢复。30多年来,我国法学教育逐渐形成如下特色:以学科为主导,重视逻辑推理与规范分析,尤其重视理论分析。在普通高校在校四年级学生被允许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之前,我国高校各个法学院系逐渐形成自己的特色。这些各具特色的法学教育,有利于培养和造就各类国家需要的法学人才。

最近几年,由于普通高校在校四年级法学专业学生被允许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法学教育百花齐放局面正逐渐被打破[1]。目前,我国的本科法学教育和其他本科专业教育模式基本相同:以课本知识的单向教育为主,课堂教学主要讲解各法学课程的概念、原理、体系和结构,这与侧重法条、司法解释和实际应用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相径庭。由于国家司法考试“指挥棒”对法学专业大学生的巨大引导作用,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逐渐失去对学生的吸引力,甚至“价值贬值”,法学教育的困境由此产生。为了应对司法考试,部分法学院系的法学教育逐渐变成应试教育。

二、应试式本科法学教育的危害

近几年,在校本科大学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时间,一般是在大四上学期刚开始的9月中下旬。为了准备司法考试,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必须拿出整个大三全学年时间复习迎考,甚至从大二年级就开始准备。在复习迎考期间的大三两个学期,无论选修课还是必修课,专业课还是公共课,只要与司法考试无关或者关系不大,都会受到学生的冷遇:要么上选修课者寥寥无几;要么在课堂上,部分学生不听教师讲课,而是专心看司法考试资料。学生最热心的是各类司法考试培训班,听课的劲头大。

目前,在我国高校教师教学效果评价中,大多是学生主导型:学生的评价在教师教学评估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部分教师可能会屈从学生司法考试的需求,对教学内容作重大调整:即使是法学本科教学大纲要求的内容,甚至是重点基础理论内容,只要是司法考试基本不考或很少考到的内容,只能轻描淡写地点一下或者干脆放弃。“很多教师放弃了对学生法学理论素养的培养,转而以司法考试为目标,运用最实用的题海战术,为司法考试做准备。这种教学方式培养出来的学生多是机械型、记忆型的,而非学术型、思想型的,这是一种非常令人担忧的不良趋势”[2]。

我们曾经对部分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做过调查与统计:近几年来,学生上培训班的课程量已接近甚至超过课堂教学的总和;对一个应届法学本科毕业生来说,其大多数法学知识来自于司法考试资料或培训班,绝大多数是司法考试的重点知识、重点法条和司法解释。因此,部分高校的法学教育几乎成为“司法考试培训班”!其实质就是一种“应试教育”。

应试式法学教育对提高学生司法考试的通过率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其消极影响也不能漠视。国家司法考试是通过考试选拔人员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它侧重法律职业素质、职业道德和职业意识的考核。本科法学教育是一种学科教育,是专业、职业和法学素质相结合的教育,它目的是要学生掌握系统的法学理论体系和全面的法律知识,培养能够满足社会各个方面需要的法律人才。因此,本科法学教育教学目的与司法考试选拔目的是不同的,有一定的矛盾是正常的。本科法学教育应当保持自己的相对独立性,以更好地实现自身的教育功能。如果本科法学教育全面围绕着司法考试进行,删减与司法考试无关的公共课程或专业课程,而仅仅局限于十几门司法考试科目,甚至将法学课堂变成司法考试培训班,那么就不能构建学生的法学理论体系,学生的法律知识也是支离破碎的,本科法学教育功能就根本无法实现。长此以往,这种应试式法学教育不仅不能保证学生掌握系统的法学基本知识、良好的法学理论素养和法律思维能力,而且也不能有效地训练学生具有真正的思考、判断和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从而导致整个法律从业者法律素质的下降,繁荣我国法学事业的目标更是无法实现。

三、国家司法考试背景下本科法学教育的应对

在国家司法考试背景下,法学本科教育的最佳应对办法是自身的改革。本科法学教育改革主要包括教学内容的改革和教学方法的改革。

(一)本科法学教学内容的改革

要实现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和司法考试的“和谐”,首先要对法学教育的目的、任务有一个完整的把握。法学教育的基本目的在于使法律人能够认识法律,具有法律思维、解决争议的能力[3]。

法学教育是以传授法律知识、训练法律思维、培养合格法律专业人才为内容的教育活动[4]。法学教育面临的两项根本任务是要针对中国的社会发展需求,培养更多的合格法律人;是基于中国法治实践的经验,面对中国问题,对中国的法律制度、法治经验和做法予以具有知识的一般性和普遍性的系统阐述,使其成为中国当代文化、中国软实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5]。

本科法学教学内容改革,必须兼顾学科教学与司法考试等方面的内容。也就是说,本科法学各科教学内容在保持学科特点的基础上,要尽量涵盖司法考试大纲的全部内容,在原有基础上结合司法考试内容进行重组与更新。法学教育可以借助司法考试带来的机遇,改变长期以来本科法学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重理论、轻规范分析以及缺乏实践的弊端,适当减少理论性课程,增加对规范分析和司法解释的学习和训练,相应延长有关实践环节课时。

(二)本科法学教学方法的改革

改革本科法学教学方法,是解决传统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矛盾的重要环节。结合本科法学教育特点和国家司法考试要求,本科法学教学方法的改革可以从规范分析法和案例教学法两方面着手。

1.规范分析法。法律规范既是司法考试的重点,也是学习法学理论必不可少的。掌握法律规范分析方法,必须以多种方式引导学生分析法条中所包含的法律规范,关键是要掌握法律规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分析规范相互之间的效力以及在现实生活中的实施状况等,做到理论讲解和规范分析相结合。例如:在讲授“民法概论”时,学生必须通读我国的《民法通则》,教师也要结合其中的重点法条进行讲授。同样,在讲授“知识产权法”时,我国的《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等法律条文也是必须重点分析的。

2.案例教学法。法学案例教学法是对英美法系的判例教学法和大陆法系的讲授法的合理改进及创造,是一种适合于我国法学教育实际的法学本科学科教学方法。由于司法考试的很多题目都是以案例为题干,因此,法学案例教学法是调和学科教育和司法考试矛盾、达到双方“和谐”的教学方法之一。

法学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法学课堂教学中,通过教师的引导和学生的参与,利用分析、讨论司法案例,达到让学生理解法律、运用法理分析和探讨法律问题,以及提高学生能力的教学方法。法学案例教学法之所以深受学生欢迎,是因为其形式可以灵活多样,例如:庭审观摩、模拟法庭等。

(1)庭审观摩式。这种模式是指教师根据教学内容需要,提前筛选好相关案件,组织学生到法院的法庭、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庭等司法裁判场所进行旁听观摩,然后组织学生对司法裁判进行讨论,最后教师在此基础上给予总结评估。旁听观摩司法裁判,可以让学生以切实的感受,加深理解法学理论、司法裁判程序和其他相关法学知识。由于是身临其境地了解、熟悉并感知司法裁判程序,学生对所学习和了解的知识往往印象深刻,记忆恒久。此后如果遇到类似的法律事务也能够从容应对,找到较好的解决办法;或者在司法考试时遇到相似司法考试题目,也能够很快形成解题思路,找到问题答案。

(2)模拟法庭式。模拟法庭这一教学方式有如案件庭审演习,使用这种教学方法之前教师要指导学生以司法实践中的法庭审判为原型设计庭审“剧本”,做好庭审准备,然后在教师的指导下组成模拟法庭,由学生扮演案件庭审中的各种角色,按照提前准备的“剧本”,模拟审判某一案件。在这种教学方式中,学生能够以诉讼中的各种不同身份,自己设计“剧本”,起草各种司法文书,参与准备各种庭审材料,参加诉讼活动的每个环节。通过模拟法庭式教学,既可以在短期内让学生学到很多法律知识,又可以极大地训练学生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能够使学生分析问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书面表达能力、辩论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等多种能力得到提高,使学生在做中学,在学中做,可以增强学生的法学课程学习和准备司法考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总之,国家司法考试之于法学教育既是挑战,更是机遇。这些困境和挑战可以成为加快我国大学本科法学教育改革的动力,进而促进法学教育的发展和法学事业的繁荣。

参考文献:

[1][2]彭俊.矛盾与消解: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教育[J].

法制与社会,2012,(4).

[3]王泽鉴.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

出版社,2001:18.

[4]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

版社,19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