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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从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情况看,2011年我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部分项目资金下达不够及时,预算执行进度不够均衡;部分财政性资金仍未纳入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还不够规范;全省土地出让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中还存在较多问题;部分市县保障性住房资金缺口较大;高校科研经费等一些专项资金管理不严,使用绩效有待提高;全省普通高中学校举债建设较为普遍。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深化预算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快推进综合预算改革,不断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性债务计划编制,促进规范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建设。细化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要将中央补助和税收返还等体制性结算收入及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编入预算,逐步将全部政府性资金纳入预算管理范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建立健全预算信息公开制度,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预算信息向社会公开。
二、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省人代会审查批准的预算,积极组织各项收支的执行和实施,按照法定要求,及时下达预算,改变年底集中拨付和预算支出执行率偏低的现象,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均衡性。压缩和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预算追加,规范超收收入安排使用,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分配方式,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
三、强化财政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快财政监督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财政全过程监督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完善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控债务风险。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和清理力度,规范专项资金管理,防止资金积压和沉淀,加强结转资金使用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省政府要进一步重视审计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监管,逐步使问题得到解决。
1.打破股室界限,成立大财政审计组。县审计局在财政审计过程中,对县财政局、县地税局等单位组织预算收入的审计和县国土资源局、县科技局、县文化体育局、县红十字会等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组成一个统一的审计组,并制定统一的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审计结束后出具统一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处理标准,大大整合了审计资源,切实提高了预算执行审计的协同性,形成了财政审计的整体合力。
2.扩大审计覆盖面,深化审计内容。2012年在审计任务繁重的情况下,确定了县财政局等6家预算执行单位为预算执行审计对象,并延伸调查了所属5个乡镇单位,占县本级预算单位的20%。在扩大审计覆盖面的同时,深化审计内容。在财政审计及项目安排中,以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为基础,以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为依托,以财政支出为重点,以资金流向为主线,对财政资金涉及到的领域和项目进行全方位的审计和审计调查。重点围绕县本级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并结合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政策实施情况、涉及民生的各类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等深化审计内容。从而促进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
3.将全部财政性资金纳入财政审计范围。在项目安排上,统筹安排政府预算、部门预算、民生资金等各项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上级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在编制审计方案时将一般预算收支、非税收入、专项资金等全部财政性资金纳入预算执行审计范围,摸清财政性资金的规模、财力结构和主要专项资金管理的现状,使预算审计的内容更加完整。加大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上级直接拨付部门的专项资金的延伸审计力度,使预算执行审计的力度得到了提高。
4.将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充分利用审计调查方法灵活、便于操作、易于深入的特点,对涉及民生的教育、卫生、三农等专项资金通过审计调查的方式,调查资金到位和政策落实情况,并注重分析和解决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体制上、制度上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5.改进审计手段,充分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开展财政审计。在财政审计中改变传统审计方式,不断创新审计技术和方法,大力推进计算机辅助审计。针对县级政府部门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县级审计机关从以往审计财政财务纸质数据为主向以审计电子数据审计转变。审计人员不仅能够将电子数据自行采集和转换,同时能够编写SQL语句进行数据查询和分析,大大提高了财政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二、县级财政审计工作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
1.县级财政审计范围和内容不全面。规范的财政审计范围应该包括:一般预算及审计;建设性(含债务)预算及审计;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审计;社会保险预算及审计;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及审计;各种专项资金及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及审计等。但是目前县级财政审计主要侧重于预算执行审计,涵盖了一般预算和部分政府基金预算等内容,但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审计和地方财政收支的审计覆盖面不足。由于受审计资源和审计手段制约,县级审计机关的财政审计难以完全覆盖财政资金的筹集、分配、拨付、管理、使用以及绩效评价等各个环节,往往只关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环节,对资金筹集和分配以及绩效方面关注不够。
2.县级财政审计独立性较差。财政审计是县级审计机关永恒的主题,但是应该看到,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对象虽然是财政、地税及有关预算单位,但实际上的审计对象却是本级政府,而且财税部门的好多行为也都体现出了本级政府的意图。由于县级审计机关是本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干部任免受制于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审计受到各方面的牵制、压力,很难体现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性。所以对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的目标和应该发挥的作用,不能完全做主。造成很大程度上只能参照上级审计机关项目执行,审计重点也只能放在财政自身和部门的违规问题上,而对本级政府财政管理、公共财政体制上的问题涉及较少,导致审计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3.审计时间紧任务重,影响了审计效果。在预算执行审计中,由于审计人员普遍较少,而预算执行审计时间上又要求比较紧,在3月份进点,被审计单位涉及财政、地税、预算单位,还要完成小组审计报告、同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作出审计决定等审计程序,必须在5月中下旬结束审计。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人手不足等原因,导致审计范围不大,审计覆盖面不宽,有的问题查得不深不透,没有达到预期的审计目标,影响了审计效果。
4.审计成果利用不足。审计成果最终体现在审计报告、审计专题报告以及审计信息等方面。目前,县级审计机关大多只重视审计报告的完成和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审计结果报告的完成,对审计成果的分析不够,从体制机制方面分析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方面不够,能够被党委、政府采纳的审计信息和专题报告不多,审计成果转化不足。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多数只是在审计报告中体现,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问题的力度不够。
三、进一步深化财政审计工作的思路和建议
1.明确财政审计的目标。财政审计的目标必须站在推动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的高度,把预算执行审计与财政体制改革,预算执行审计与专项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投资审计以及整个审计工作结合起来,促进政府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制度。
2.改进审计方法,预算执行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审计机关面对工作量大、时间紧、人员少的矛盾,要改变预算执行审计与其他审计各自为战局面,改进审计方法,树立财政审计大格局理念。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以预算执行审计为龙头,选择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进行审计;在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时即确定意向审计的专项资金的规模、资金流向等,实现资源共享,既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又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
(一)国外情况
从世界范围看,很多国家都开展了与政策评估有关的审计业务。例如,日本2001年出台了关于对行政机关进行政策评估的法律,将政策评估作为一项制度要求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在会计检查院的审计报告中,有对国会要求检查事项有关的报告,其中就涉及对于某些政策的审计;韩国审计监察院也应公共利益的要求,对需要被改进的政策和制度进行审计;英国审计署也开展了对公共政策执行情况和政策效果的评价;意大利和澳大利亚等国家也开展了对单项或是一揽子公共政策执行和绩效进行评价的审计;美国审计署(政府问责署GAO)开展的政策评估审计最为典型。政策评估审计报告采用“评价主题+评价方法+评价结果+政策建议”的格式。按照不同的维度,美国审计署开展的政策评估审计可以分为不同类型,
(二)我国情况
1.政策评估的思路和内容在部分审计项目中已有所体现,但还不够深刻。例如,九省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审计调查报告、开发区财政税收政策的审计调查报告等审计报告已经明显地体现了政策审计的思想。又如,2012年实施的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虽然以资金为主线,关注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很多问题,实际上是对一揽子社会保障政策的政策评估审计。但是政策评估的主题不够清晰,政策目标或规范不够明确,评估的测度方法尚未建立,加之对法定审计对象习惯理解为单位、资金或项目,同时报告格式相对固定等原因,导致政策评估内容与政策目标不能一一对应,不能使人形成对政策完整、系统的认识。
2.部分政策评估方法已经开始应用,但应用得不够系统。在2012年8月的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结果公告中,很多内容都体现了政策评估方法的运用。比如,审计公告通篇无论是肯定成绩,还是揭示问题,诸如险种间尚未完全实现有效衔接、各地实行的保障政策尚不完全统一、社会保障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等,都始终围绕社会保障政策的公平性、互济性、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等特性对政策进行评价,这几个特性都是设立社会保障政策的基本原则和确保政策科学有效的主要考量维度。这个评价过程,应用了政策评估中效果型评估模型中目标导向评估的方法。公告中还体现了经济评估模型中比率分析和比较分析的方法,所揭示的基金筹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专业评估和过程评估的思维。然而这些应用比较零散,不能系统地应用评估模型体系。
二、政策评估在我国国家审计中的应用展望
(一)尝试专门以政策为导向的审计或审计调查
《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审计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审计工作中对这项规定的理解可以更加灵活。对政策的审计可以视为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效益性审计的一部分,或者可以采取审计调查的方式,尝试专门以政策为导向的审计,审计对象可以不局限于与资金直接相关的政策,避免以资金、项目、部门、个人为审计对象而影响对政策效果完整系统的评价。
(二)对审计报告思路做相应调整
现行审计报告有时包括内容较多,既有资金问题、管理问题、政策问题,还有违法违规问题、体制制度机制问题。这种点多面广的报告模式,有可能造成对某项政策的评价分散在报告的各个部分,不利于读者形成立体系统的认识。可以探索采用“评价主题+评价方法+评价结果+政策建议”的报告模式。评价主题的选取要具体,有针对性;评价方法要灵活多样,不拘泥于传统的审计方法,同时要符合评价主题的需要;评价结果要紧扣评价主题,尽量不涉及其他内容;政策建议要明确,能直接从评价结果中得出。
(三)系统引入政策评估专业方法
现有审计报告模式很难系统采用政策评估模型。伴随报告模式创新的探索,可以在报告中大胆采用效果型评估模型、经济型评估模型、专业型评估模型和过程型评估模型等评估模型体系,并将这些模型体系与依法审计有机结合。数据式审计已经在很多审计项目中探索使用。最为典型的是在2012年实施的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项目中,已经通过大规模的数据采集作为发现审计线索的重要手段。数据式审计的日趋成熟,迫切需要完备的体系和模型予以支撑,同时也在技术上使建立完备的评估体系成为可能,这就为政策评估模型在审计中的广泛应用提供了必要性和可行性。现阶段,可逐步建立各专业、各类型政策的综合评估模型,促进审计更为系统化、定量化。
(四)适当尝试前馈审计
可以引入政策效果预测模型,尝试对政策进行前馈审计。在政策正式出台前,按照政策拟采取的有关规定,预测其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以便对不利于实现政策目标的策略加以修正,或者将各种不同政策策略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作对比,以在各种政策中选择最优的策略。通过预测,可以事先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如增加配套政策和管理手段,修改政策策略,或在现有政策策略中择优等。这些建议可以起到未雨绸缪的作用,其审计效益有时要高于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
(五)拓宽审计大格局的思路
近年来,财政审计大格局的思路在不断拓宽,实现方式也在不断创新。比如,2012年财政审计就以横向沟通、上下联动的方式,将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编制的中央决算草案审计、中央财政建设投资情况审计、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国家金库系统办理预算资金收纳拨付情况审计、中央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审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基金管理运营情况审计和地方财政收支及重点专项资金审计等项目纳入审计,最后整合信息,形成汇总报告。这样安排最主要的目的是促进政府预算的统一和完整,使两个报告能对2012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有一个更为系统清晰的描述。
三、结语
对区政府去年以来在强化预算约束,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努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表示满意。会议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一些财政管理问题表示高度关注,针对计划执行、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中存在的主要薄弱环节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工作
1、加强形势教育和自身的业务学习,研究解读相关政策,提高预判能力,适应复杂多变新的形势要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我区的发展。
2、对园区建设做到区乡联动,在财力允许情况下,加大园区建设投入,不断改善园区环境.对财政公区资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要向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对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进展情况。
3、稳步做好“百姓创家业”工作,鼓励失业和待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同时,要加大风险控制;加大对失业、待业人员特别是失地农民的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扩大就业面,确保社会稳定。
二、关于财政预算执行工作
1、要进一步加大对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通过多种形式不断强化财政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
2、区政府要加大对乡镇财政监管工作。对个别乡镇政府存在的财政财务管理问题,区财政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督促整改,其处理情况和整改措施应向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报告。
3、进一步改进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执行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力,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在预算执行中如需调整,应依法将预算调整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4、要进一步加强税收收入征管,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非税收入征管模式,保证预算健康实施。
5、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要进一步完善规范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强化财政监管,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关于审计监督工作
一、实施方法和工作步骤
在具体组织实施内审自查和抽查工作中,我们统一调度审计力量,充分调动审计和被审计双方的积极性,周密设计,合理安排,确保了审计成果质量。
1.明确范围、内容和重点。范围为本部门(单位)及下属单位2008年度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管理情况。内容包括部门预算编制、批复和执行情况,预算收入和各项非税收入情况,财政预算支出和部门行政管理成本情况,财务管理等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等四个方面。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有无隐瞒、截留、坐支应上缴的财政收入,有无滞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和虚列支出等问题;银行账户开设和管理是否规范;有无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发放津补贴、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等问题;是否建立和执行资产管理制度,资产核算、处置是否符合规定等。
2.划分任务、时间和阶段。明确了内审自查及抽查工作由我厅相关审计业务处牵头组织,将36个省级部门单位的内审自查督促检查和15个省级部门单位(达到了自查单位的42%)的抽查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的8个审计业务处(占我厅审计业务处的50%)。具体实施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各部门单位对自身和下属单位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将相关情况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我厅。第二阶段,在对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审查的基础上,进行重点单位的抽审,相关审计业务处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抽查结果报告,由相关职能处室予以汇总。
二、工作流程和开展情况
将相关设想报请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我厅决定开展省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内审自查及抽查工作。在将其列入全省2009年审计工作计划的基础上,我厅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内审自查。在对各部门(单位)上报的内审自查情况审查的基础上,我厅进行了重点抽查。为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今后的内审自查及抽查工作,我厅专门召开会议,通报了自查抽查发现的问题和自查抽查工作组织中存在的问题,选取4个先进单位(占自查单位的11%)进行了经验交流,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三、主要成效
1、提高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总体性、宏观性、建设性和效益性。要扩大预算执行审计的覆盖面,在现有条件下,仅凭审计部门一家的力量难以做到。近几年,我厅每年直接审计的预算执行单位平均为15个左右,约占省级部门预算单位总数的15%,很难比较全面地反映单位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36个预算单位参与内审自查和抽查工作后,审计的覆盖面大幅度地提高到了45%左右,是以往的3倍。据自查报告统计,36个部门和单位共查出违规违纪问题金额4.6亿元,涉及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少缴预算收入、超预算支出、改变专项资金用途、滞留专项资金、资产不实、账外资产、违反政府采购制度、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招待费、会议费、车辆费超标等13类普遍性、常规性的违规违纪问题。这些问题的查处和纠正,达到了规范预算管理和财务核算的目的,有力地促进了财政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2、促进了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审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应该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参加依法成立的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这些法律法规均明确要求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有效地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职责,审计机关要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据自查报告和抽查结果反映,开展内审自查前,有些部门或单位基本没有建立内审制度。开展了内审自查和抽查工作后,或由单位财务部门担任,或由纪检监察部门兼职,或建立内审机构,各部门单位都初步建立或落实了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和加强了内部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