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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信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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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信托论文

中融信托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金融贸易 服务行业 发展现状 分析

一、前言

金融贸易服务行业是我国经济的一个重要部分,与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相关行业的发展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加强对我国金融贸易服务行业发展现状探析,可以进一步为我国制定正确的、适合的经济策略提供参考。

二、我国金融贸易服务行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 金融贸易服务行业发展不均衡

(1)行业内部不均衡

目前我国金融贸易服务行业中银行业占有较高的比重,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以及其他类型的银行等,仍是居于主导地位,而证券类、保险业和信托投资等在金融贸易服务行业中所占的比重相对较低,这也使得我们金融贸易服务行业的内部各行业结构有着严重不均衡的现象。银行业中的企业法人单位数量占金融贸易服务业的比重达到 33.17% ,实收资本和营业收入均超过金融贸易服务行业的50% ,并且这种石头并没有明显的降低趋势。

(2)资本的分布不均衡

我国的金融贸易服务行业由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很大的比重,所以以国家资本为主,这也使得我国金融贸易服务业长期以来都是以公有制为主导地位的,金我国融贸易服务业的公有制企业法人单位数所占的比重达到91.04%,国有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单位数比例达49.80%,国家资本也成为主要实收资本的来源,所占的比重达到74.85%。

2. 金融贸易服务行业发展呈现垄断趋势

由于所有制等方面的制约,我国的金融贸易服务业一向以国有制为主,这当然加强了国家对金融服务贸易的控制和支配地位,但是过于高度集中的国有化,导致银行等金融贸易服务部门出现垄断趋势,缺乏必要的竞争,这也使得一些国有的金融贸易服务业内容改革动力不足,缺少活力和必要的灵活体制。而另一方面,非国有的金融贸易服务部门的发展也相对滞后,周到种种制约,难以达到非国有经济的发展需求。目前,我国非国有金融贸易服务部门的增加值占了74%,GDP增加值也占到了63%,但是在整个金融贸易服务业的资产中所占比重却较少,尚不足20%。因此,加强对现有的金融贸易服务业体制的改革也势在必行。

3.创新不足,对缺乏高端复合型金融贸易人才

近些年来,虽然我国的金融贸易行业取得了辉煌的发展成果,但是从总体而言,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贸易体系,在各种高端金融复合型人才方面,依然显得很落后。缺乏科学有效的人才培养体系,在很多金融领域,在开展业务时候,对外型人才缺乏,高端金融贸易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很多时候仅仅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进行,缺乏系统完整的金融贸易管理知识。这对我国金融贸易行业的持续发展造成很大的限制。

三、我国金融贸易服务行业发展对策分析

1.促进金融贸易服务行业均衡协调发展

(1)行业内部均衡

应协调发展金融贸易服务业的各行业。不仅要充分发挥银行业在金融贸易服务行业中的地位和优势,还要进一步完善信托投资、证券业、保险业等与我国经济体系相适应的行业,加快信托投资、证券业、保险业的改革和发展,加强金融贸易服务业的资源整合和配置,促进金融贸易服务资源有效、合理地利用,优化资源配置。

(2)资本的分布均衡

合理分布金融贸易服务行业的资本。在充分利用国有资本的同时,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和外资经济的利用,放宽政策和条件,使我国金融贸易服务行业的资本分部日趋合理、日益完善。

2.改善金融贸易结构

金融贸易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的经济全面快速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新时期下,伴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知识经济的兴起,我国的金融贸易行业要想取得健康快速的发展,就必须在不断变化的世界经济形势下,不断优化贸易结构,要实现从劳动力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朝着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方向转变,不断促进金融贸易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贸易服务的知识科技含量,提高金融贸易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3.自主创新,培养人才

坚持自主创新,加强对创新性高端复合型金融贸易人才的培养,是我国金融贸易行业不断发展的关键和核心,是我国金融贸易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在新的时期下,要从金融业务操作流程和对外服务过程中,及时推进体制创新,更新金融贸易管理理念,推进新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案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有效的人才管理培训体系,加强对高端金融贸易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金融贸易行业的服务产品的附加价值。

4.加强监督管理

对监督体制的完善,设立专门机构对金融贸易服务行业进行监管,健立各金融贸易服务业自身的自律组织,完善金融贸易服务行业的内部控制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公众监督的作用。

四、结束语

发展我国金融贸易服务行业,必须要对我国金融贸易服务行业的现状有着清楚的认识,认清存在的问题,做细致分析,综合考虑,科学地制定发展措施,这样才能促进我国金融贸易服务行业的发展,并促进我国经济的整体发展。

参考文献:

[1]初少磊.我国金融贸易服务行业发展现状探析[期刊论文].中国商贸,PKU -2012年2期

中融信托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产贸融结合 集团企业 价值增长

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进程的推进,以国际化、集团化为特征的集团企业逐渐成为市场经济的主角。集团企业的发展壮大,扩大了对金融资本与金融服务的需求。在竞争环境动态化特征日益突显以及产业边界日趋模糊化的背景下,突破实业与金融的行业边界,通过产业、贸易、金融相互补充、相互融合,以“产贸融结合”获得更为有利的竞争优势,已成为企业融入全球竞争、寻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选择。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气电集团”)是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下属的二级全资子公司,负责统一经营和管理中国海油天然气与发电业务,经过多年努力探索,在“产贸融结合”之路上进行了初步尝试,为集团企业开辟新的价值增长点提供了有益借鉴。

一、集团企业“产贸融结合”发展理论分析

在理论界,目前对“产贸融结合”没有清晰的定义,多数研究都是围绕“产融结合”展开。所谓“产融结合”,从狭义角度讲,是指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在经济运行中,为了共同的发展目标和整体效益,以股权关系为纽带,通过参股、控股和人事参与等方式而进行的内在结合或融合,具有渗透性、互补性、组合优化性、高效性、双向选择性的特点;从广义角度讲,“产融结合”还包括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通过业务合作、业务服务进行的结合与互动。“产融结合”是产业资本发展到一定程度,寻求经营多元化、资本虚拟化,从而提升资本运营层次的一种趋势。集团企业实施“产融结合”的发展战略,实际上就是以企业金融活动内部化替代传统社会分工框架下的外部金融活动。

近年来,国内集团企业在产业规模持续扩张的同时,开始大力发展国际、国内贸易业务,“以产带贸、以贸促产”逐渐成为集团企业完善产业布局、扩大市场占有、提升竞争实力的必经之路。贸易业务所具有的占领市场快、地域跨度广、现金流量大、变现能力强等特点,本身具有很强的金融属性,而以产业为依托的“产贸结合”的集团企业发展模式,也成为金融资本的最爱。产业、贸易、金融三大支柱的相互补充、协同发展,已逐渐成为现代集团企业快速发展的依托。在此背景下,作为“产融结合”的最新表现形式,“产贸融结合”的发展模式应运而生。

“产贸融结合”的概念可以延伸为以产业为基础、以贸易为链条、以金融为纽带,企业借助主业竞争实力形成的高等级信用和对上下游(外部)企业的风险控制能力,利用金融工具或金融机构,为企业自身和利益相关者提供金融服务,实现多方协同效应与共赢效应,进而达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内在联动和有机结合。具体来讲包括产贸与金融的结合和产贸与金融的合作。“产贸融结合”对集团企业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更多挑战,也提供了更大的盈利增长空间。

二、气电集团“产贸融结合”运作模式内在动因

(一)总公司“产融结合”发展战略的有益补充

总公司已成立了包括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在内的金融板块,通过多年发展,金融板块与主业板块形成了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

以总公司“产融结合”为大背景,借助总公司优质金融资源与高等级信用的积累,气电集团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在“产贸融结合”领域所做的有益尝试,也将成为总公司“产融结合”向更深层次发展的有益补充。

(二)适应集团自身产业发展特点的需要

气电集团抓住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经过持续高速发展,业务、资产规模在国内外不断扩张,经济效益持续稳定提高,已成为国内LNG行业的领军者,成为中国海油“二次跨越”战略规划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产业发展特点凸显。

一是组织结构快速扩张。气电集团组织结构快速扩张,由一家单体公司,快速成长为在总公司大集团之下的一家集团化公司,合并范围内独立核算单位达119家,年均增速33%(见图1)。

二是股权结构日趋复杂。气电集团所属单位以合营子公司为主,合作股东主要包括大型国有企业及地方政府投资公司,无论在资源上还是在管理上,都处于比较强势地位。气电集团管理政策与管理工具的推行都不能仅靠行政命令,必须充分考虑合营公司利益、产业未来发展规划。

三是产业发展链条长。在总公司“加快发展”战略指引下,气电集团业务范围已涵盖了包括上游天然气勘探开发及国际LNG进出口、中游气化加工及管网管道运输、下游天然气发电及车船加注等一体化的完整天然气产业链条。

四是资金结算规模大。气电集团银行账户月末时点平均余额超百亿元,整体资金流转规模上千亿元,年度结算量数以万计。资金结算业务与资金结算产品既能够有效支持产业高效发展、支持贸易快速扩张,又能够为企业带来收益、节省成本,成为与产业、贸易并列的价值创造主体。

(三)保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升集团整体价值创造能力的需要

按照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20年,气电集团将建成产业链健全、产业结构合理、专业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竞争力、具备百年老店特质的国际一流清洁能源供应公司。

面对发展目标和发展机遇,资金管理工作应当如何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支持业务发展,如何引入优质金融资源与金融服务,优势互补,如何提高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已成为亟待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三、气电集团“产贸融结合”运作模式实践路径

气电集团经过多年探索,依托“以产带贸、以贸促产”业务背景,紧密结合天然气产业链条发展特点,以贸易融资理财业务为核心,以集中优质金融资源支持项目快速发展为关键,以“资金池”集中管理体系为手段,以资金管理信息系统为保障,初步搭建了符合气电集团发展战略、有气电集团特色的“产贸融结合”管理与运作体系。

(一)以贸易融资理财业务为核心,引入国际国内优质金融资源,发挥协同效应,在创造无风险收益的过程中,助力主业提高竞争力

气电集团依托国际LNG贸易业务背景,充分利用境内境外两个市场、两种利率、两种汇率的差别走势,将传统的“即期自有资金购汇对外支付”结算方式,创造性地转化为“即期融资对外支付+远期汇率风险锁定+即期自有资金无风险投资”的组合结算模式,满足了正常国际结算业务需求,创造了高额的无风险收益,打通了整体资金链条,保障了集团产业上中下游一体化协调发展。

首先,在清洁能源、大宗商品交易、真实国际贸易业务等背景吸引下,气电集团通过贸易融资理财业务集中了国内外优质金融资源,保证了贸易融资理财业务方案快速落地,并能以较低融资价格获取收益。气电集团要求银行在叙做贸易融资业务的同时,必须配套解决境内小项目融资、客户逾期应收账款等难题。金融资源的整合与再分配,产生了“1+1>2”的协同效应与增值效益,支持了集团产业链条的健康发展。

其次,研究金融产品与金融工具,创新贸易融资理财运作模式,应对复杂金融市场波动。面对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内忧外患”局面,气电集团加大对金融产品研发力度,创新业务组合模式,开发出近20种贸易融资产品结构,保证在复杂的金融市场环境变化情况下,均有不同应对方案完成每一船贸易融资理财业务。

最后,通过不断完善贸易融资理财业务内控流程,降低操作风险,提高操作效率,保障价值持续创造能力。通过真实的贸易业务背景及配套的标准化流程,贸易融资理财业务保证了内外部监管合法性与合规性,提高了日常操作效率,保障了该项业务的持续叙做能力与价值创造能力。

(二)集中优质金融资源,支持集团项目建设及各项业务发展,在紧缩的信贷形势下保障境内项目低成本建设与运营

天然气及发电业务虽然属于朝阳产业,是优质金融资本追逐的方向,但采用传统的项目融资方法却面临着金融市场政策波动大、融资需求短时间内大量涌现、项目谈判审批时间长、小项目融资难等诸多困难。

面对上述挑战,一方面,气电集团集中优势金融资源,在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将境外金融市场低成本的资金流引入境内,并以委托贷款的形式支持气电集团各所属单位,既及时解决了所属单位运营、建设资金短期需求,又降低了融资成本。气电集团本部委托贷款占集团整个融资资金来源的比例达15%(见图2)。另一方面,气电集团充分利用总公司高等级信用及总公司“产融结合”运作体系,在与外部金融机构合作上,创造性地开展大项目绑定小项目融资方案,引入国家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引入国新国际、渤海基金等战略投资者,积极利用财务公司、中海信托、租赁公司优质、便捷金融产品,加强资金保障。

(三)发挥气电集团金融资源优势,支持所属单位销售资金回笼,切实将集团总部金融资源优势转化为有效生产力

气电集团是一家购销业务两头在外的天然气贸易企业,上游采购与下游销售在结算地位与结算周期方面的不对等,为营运资金管理带来了很大挑战。特别是近几年,很多下游客户因政府补贴不到位,银行贷款额度受限、贷款成本大幅攀升等原因,不能及时支付气款,产生了较大规模的逾期账款。

在“解决客户的问题,就是解决我们的问题”的指导思想下,气电集团充分发挥集团总部金融资源优势,密切关注金融市场中各种金融产品,通过与银行进行“总对总”的协调,努力实现对客户的全方位金融服务。一方面,气电集团建立客户信用风险管理体系,通过科学的客户评估模型,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制定不同优惠信用政策,将结算标准条款固化在购销合同中,并最终结合考核管理体系,建立清晰、有序、高效的结算秩序。另一方面,针对优质的、重要的客户,气电集团引入自身的合作金融机构,通过“供应链金融业务”及“买方付息票据”等产品,为客户提供金融资源,解决客户资金问题,控制销售资金回笼风险,提高销售资金周转效率。

(四)搭建气电集团资金管理信息系统,为“产贸融结合”运作体系提供保障

气电集团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带有鲜明的“产贸融结合”特色,是以“实时可见、实时可控、实时分析”为管理目标,紧紧围绕气电集团“产贸融结合”管理需求展开的。

一是从功能模式层面,气电集团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秉承模块化设计理念,全面覆盖气电集团银行账户、资金计划、资金收付等13个功能模块,并针对不同业务需求,以搭积木的方式提供适用的解决方案。

二是从管控模式层面,基于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和管控模式,气电集团资金信息系统不仅支持传统的数据集中和审批集中的管理需求,也能满足资金物理集中和资金业务操作集中的管理需求,甚至可以按照管理需求灵活匹配混合集中管控模式,支持气电集团共享中心管控模式。

三是从管理延展层面,气电集团资金信息系统不是孤立存在的系统。通过采用总公司统一的数据标准要求,与采办系统、贸易平台、预算系统、核算系统、报表平台、财务公司银企直联等进行了有效对接,切实将资金管理向业务管理进行延伸。

四、气电集团“产贸融结合”运作模式实践效果

(一)直接创造高额无风险收益,提高天然气销售竞争力,成为业务的价值创造伙伴

通过“产贸融结合”的管理体系运作,气电集团近几年持续创造了高额的无风险收益,并直接体现在利润表中,以贸易融资理财业务为核心的金融业务成为与业务板块并列的重要利润创造主体。特别是2014年,依托天然气产业及贸易发展背景,通过对多种金融产品与金融工具的组合运用,直接创造账面利润占气电集团全年利润总额的10%,相当于每立方米天然气销售价格增加了0.1元,在价格竞争日益激烈的天然气销售市场,提高了中海油天然气的市场竞争地位。

(二)打通产业链条资金,发挥管理协同效应,创造协同价值

一是针对气电集团产业爆发式增长产生的对金融资源足额、快速、稳定、低成本需求与外部金融市场紧缩、内部管理流程复杂的矛盾,气电集团通过“产贸融结合”运作,集中了境内外优质的金融资源,并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将低成本资金流及时配套在项目建设与日常运营中。气电集团提供的委托贷款年度可节省融资成本超过1亿元。

二是通过“产贸融结合”管理体系运作,气电集团解决了贸易业务因采购与销售结算周期不对等、逾期应收账款与库存占压资金严重等原因产生的大量营运资金缺口问题,节省了常规情况下通过外部金融机构解决上述资金缺口而应承担的大量资金成本,为气电集团整体利润创造贡献了间接价值。以2014年为例,预计节约隐形成本近3亿元。

三是针对气电集团下游客户销售资金不能及时回笼的情况,气电集团通过整合自身优质金融资源,以“供应链金融业务”及“买方付息票据”等金融产品的形式,解决客户资金融通问题,加速销售资金回笼,降低经营风险,年度可降低逾期应收账款资金成本超过1亿元。

四是通过“产贸融结合”体系运作,气电集团与海油金融板块形成了良性互动,在海油范围内产生了更广阔的协同效应,对总公司“产融结合”发挥了有益补充。气电集团对成员单位委托贷款业务均通过海油财务公司进行;通过贸易融资业务引入的优质现金流,近50%均通过中海信托进行运作,为中海信托提供了资金来源与价值创造空间;将优质的电厂资产与海油租赁公司进行合作,为其提供了长期的、稳定的资金运作渠道。

五是巩固了集团各方合作基础。下属单位资金紧张时,气电集团作为强大后盾解决“燃眉之急”。下属公司融资成本较高时,气电集团提供有竞争力低成本资金实现“济困解危”,下属公司有暂时闲置资金时,气电集团通过资金集中运作、利益共享达到“锦上添花”。通过“产贸融结合”运作体系,气电集团“造血能力”不断增强,“血液循环”不断加快,整体抵御风险的能力持续提高。

(三)“产贸融结合”的信息化支撑,使气电集团在内控流程管理、结算秩序、管理效率等方面也取得了长足发展

通过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应用,气电集团资金风险管控得到加强。信息系统将气电集团的监管与下属公司的操作、领导层面的监管与员工层面的操作、企业层面的监管与银行层面的操作,在时间、空间上拉到“零距离”,实时、准确地反映了每个管理层级、每一笔资金的流向,提高了气电集团对所属单位银行账户余额、大额资金调动、重大融资事项、重大理财事项等业务的“实时可见、实时可控”能力。近些年,气电集团的管理幅度、金融产品、结算业务虽然呈爆发式增长,但气电集团整体没有发生过任何大的资金管理与结算纪律事件,有效支撑了整体体系健康平稳发展。通过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应用,气电集团资金运转效率、资金回笼效率、资金调拨效率显著提升。

综上所述,气电集团天然气产业的快速发展,需要更充足、更优质的金融资源与金融服务作保障,而气电集团产业链式的发展模式,又成为金融资本竞相追逐的对象。紧密结合产业发展特点,充分利用贸易金融属性,气电集团“产贸融结合”运作体系,通过将产业、贸易、金融相互补充、相互融合、协同发展,获得了更为有利的竞争优势,开辟了新的价值增长点,为天然气产业未来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蔺元.我国上市公司产融结合效果分析――基于参股非上市金融机构视角的实证研究[J].南开管理评论,2010(5).

[2]王莉,马玲,郭立宏.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结合的相关理论综述[J].经济学动态,2010(11).

[3]支燕,吴河北.动态竞争环境下的产融结合动因――基于竞争优势内生论的视角[J].会计研究,2011(11).

[4]李,曲艺.日德产融结合模式比较分析及对中国的启示[J].南京社会科学,2012(5).

[5]白瑞花.中国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产融结合的有效性研究[D].北京邮电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6]王琳U.大型企业集团产融结合战略的发展趋势及建议[J].商业经济,2012(3).

[7]徐汉洲.产融结合的主要风险及防范对策[J].财务与会计,2011(11).

[8]由华.关于我国产融结合发展的思考与建议[J].黑龙江金融,2010(11).

中融信托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WTO 分业经营 混业经营 《商业银行法》

中国于2001年11月13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ge Organization,以下简称“WTO” ),WTO的统一规制本身就是不同法域下的理念、价值、规则的融合,从这一意义上说,金融“入世”,就是金融法律的“入世”。WTO下的《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对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开放及其立法提出了新的法律性要求,加入WTO后,我国的银行市场开放将是全方位的。在外贸业务方面,加入WTO时就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的任何地方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外汇服务;在人民币业务方面,加入WTO后,外资银行可以在上海、深圳、天津和大连开展人民币业务,到2005年1月1日,取消所有地域限制;从2002年1月1日,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向所有中国客户提供服务。一句话,从2005年1月1日之后,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国民待遇原则,外资金融机构在服务地域和服务对象上已与中资金融机构没有什么两样。[1]中国的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将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与竞争。然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却赋予外资金融机构“超国民待遇”,《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第17条(四)项,允许外资银行从事外汇投资业务,而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却明确禁止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资行为。从我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现阶段对银行业实行的是较为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即银行不得投资于证券、信托、保险这三项业务)。[2]本文拟对《商业银行法》所规定的这一制度,从“两个前提性思考”、“一个折中方针”、“具体制度构思”这几方面展开论证“混业经营”作为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趋势,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完善我国《商业银行法》的意见。

一、 两个前提性思考

最近一段时间,对于我国金融业是实现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人们的争论很激烈。有人主张商业银行应当实行混业经营,认为这样才能提高银行实力有利于银行业的发展;有人则反对混业经营,认为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将给国家金融体系带来巨大的金融风险,不利于国家、的安定。[3]我认为,在权衡分业与混业孰是孰非时,首先必须提及的是两个前提性思考。

(一)随着全球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和中国加入WTO,逐步与国际接轨,我们有必要去关注一下西方国家金融经营体制演进的历史及当今各国的发展趋势。最典型且对中国最具价值的应属美国。[4]美国在1933年以前实行的是混业经营,尤其是20世纪以后,随着诸多大型的兴起和繁荣及银行业自身规模的迅速扩大,不少商业银行为了分享巨额利润,开始利用其雄厚的资金实力跻身证券市场,积极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另一方面,投资银行不但通过证券业务大发其财,同时也向商业银行渗透,通融短期资金以扩大资金来源。结果,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在业务经营方面的限制被彻底打破,两者最终紧密地相互融合。1929年至1933年爆发的世界经济危机给美国的经济带来了极大的冲击,无论是政府部门、经济学界还是工商人士都普遍认为,商业银行从事证券业务是导致证券市场崩溃,并进而引发经济“大萧条”的主要原因,致使美国与1933年颁布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将证券业和商业银行严格分离,并建立起存款保险制度,使美国的“分业经营”制度持续了半个多世纪。20世纪80年代后,为了提高银行的竞争能力和促进资金的自由流动及有效配置,美国出台了一系列放松管制的规定,并于1999年11月4日通过了《金融服务化法案》,正式肯定了银行业的混业经营模式。至于其他银行业较发达的国家,德国一直以其“全能银行” 著称,瑞士亦是一直实行混业经营。以前一些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如英国、日本,两者也分别于1996年和1998年通过立法明确改革为“混业经营”的模式。[5]混业经营已是世界银行业的发展趋势,中国加入WTO后,要有力提高本国银行的生存与创新能力,充分促进资金的自由流动和有效配置,不得不关注这一发展趋势。

(二)实行分业还是混业,或采取什么样的过渡措施,还要考虑到的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的国情。加入WTO后,首先必须明确一点,即中国是公认的中国家,必须以发展中国家享受权利,同时不能承担超过我国承受能力的金融义务。我国是一个生产力发展严重区域性失衡的国家,东部、中部、西部三大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即使在同一东部地区,不同省市、不同区县的经济发展水平、金融创新与吸收能力亦差异很大。所以在承认“混业经营”是必经之路的同时,于实行具体方针政策时,不能搞一刀切,而必须采取试点经营、逐步推广、以点带面、逐步发展的,具体措施留待下文。

二、 一个折中的方针

就我国的具体情况,由于特殊的原因,在银行、证券、信托、保险四个行业中,证券业的风险最大(如上市公司的“国有病”,限于篇幅,本文不论及)。[6]在选择银行投资方向的时候,2005年之前,可以制定一些行政法规,让银行涉足信托及保险行业,而控制其涉足公司(企业)债券的经营,股票的发行、及买卖等证券业务。等到2005年以后,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和金融业的全面对外开放,再让银行去从事证券业务。这样,既给银行一个投资准备的时间,又能保证金融市场的平稳过渡,并达到WTO所提出的要求。

三、 具体的制度构思

反观当今世界银行投资制度改革热潮,归纳起来,现各国银行的投资模式主要有三种:(1)全能银行模式(Universal Banking Model),如德国的银行全能制;(2)母银行模式(Bank Parent Model),商业银行直接投资控股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这时商业银行已经异化;(3)金融控股公司模式(Holding Company Model),将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共同置于金融控股公司名下,各金融机构相对独立运作,实现混业经营的高级模式。[7]如美国的银行持股公司,银行通过设立银行持股公司,并由持股公司下设与银行并列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来进行投资。我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的规定是对银行投资的限制,而上述三种模式是在银行投资基本无限制的基础上进行的比较。从发展趋势看,银行投资的三种模式的区别正逐渐消失,其基本特点是银行业务的多样化和投资的无限制。如果我国固守银行投资限制制度,将不利于我国商业银行提高效益和实力,也不利于其参与国际竞争。所以,顺应银行投资趋势是我们必然的制度选择。

当然,上述措施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较长的过渡时期。至于具体的制度构思,可考虑以下几方面:

第一,充分利用现有的空间。我国《商业银行法》对银行投资的限制仅是一种相对限制,而非绝对限制。从《商业银行法》第3条所规定的银行业务范围可见,商业银行可投资于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等部分证券业务,可经营部分信托业务(主要是一些业务)和保险业务。且法律并不禁止商业银行在我国境外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对银行之间的投资也未加限制。[8]在法律明确放开投资限制之前,商业银行一定要积极在上述几方面中拓展业务并设置相应的机构及配套体系,以积累更多的投资经验和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第二,到2005年放开对外资银行入境的相关限制后,可以着手在一些比较发达的城市(如上海),逐步放开对银行业的投资限制。一方面,要以一些发展势头较强的商业银行为试点(如成立于1983年的光大集团,已经成为典型的混业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集团);另一方面,要严格加强国家有关机关的监管及专业人才的输送,等时机成熟,再将取消限制的政策逐步推广。

第三,至于具体的形式,可以采取银行控股公司模式(类似于金融控股公司模式)。这种模式具有如下特点:其一,由银行成立银行持股公司,银行将继续从事传统的银行业务,其他风险性金融业务由持股公司本身或下设的非银行子公司而不是银行去直接从事。其二,依法设立“防火墙”,防止持股公司的非银行附属机构金融风险侵袭银行。其三,持股公司的附属证券机构不归银行监管机关监管,因为“防火墙”的存在能够有效阻止持股公司金融困难对银行的波及,并且其附属证券公司的业务应由证券管理委员会监管。[9]正是鉴于其这几方面的特征及其所具有的效益提高和风险防范并重的优点,所以,建议在逐步取消对银行的投资限制时,可以采取此种形式。

四、 结语

综合以上论述,我认为,随着加入WTO后,有必要考虑对《商业银行法》第43条的修改,即应逐步取消对商业的投资限制。在未来的3到8年内,前3年应是分业向混业的转变与磨合,也是中国银行业混业体制的立法准备时间;后5年,随着我国服务市场的全面开发,应完成从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平行法的修改到混业模式的最终确立,而且这种模式应是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而非别的模式。

至于《商业银行法》中的其他,限于篇幅,本文简要提及以下几点:第一,该法中中国人民银行的权限太大。从第3条、第11条、第13条、第18条、第19 条、第24条、第62条等诸多条文中可见一斑。[10]]建议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具体审查事项及明确、具体的审查程序,以赋予商业银行更多的经营自主权。第二,建议增加对治理结构方面的更明确的规定。银行业的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在我国比较突出,银行产权仍不够明晰,希望立法者对此有所考虑。第三,由于的迅猛,建议增加“银行业务化”方面的有关规定,以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第四,随着中国银行业对外的逐步开发,在修改《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的同时,可以考虑在《商业银行法》中增设“外资银行” 章节,对外资银行的市场准入、业务范围及监管等问题作专门规定。

“山雨欲来风满楼”,我国《商业银行法》中的相关规定已不能适应我国前进的脚步。为了促进我国金融业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使我国不断融入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我想反思的时刻已迫在眉睫了。

Mixed Managing Mode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Banking Sector in China

Law School of China University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Zheng Kunshan

Abstracts: After China'accession to the WTO, the civil bank will be faced with more and more challenges and competitions. Begore figuring out the managing model of banking sector, we need to pay attetion to the financial managing system's developing history of western country, besides, we have to take the speciality of China into consideration. When dealing with the concrete measure, we can take a compromise, leting the bank get a smooth transition. As we gradually discard the confination on the banking investment, we should change toward the Holding Company Model.At last, there will be some suggestions on the recitions of Commercial Bank Law.

主要书目:

《银行法律论丛》,中国银行法律事务部 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

《商法》(第三辑),徐学鹿 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1月版;

《金融创新与法律变革》,陆泽峰 著,法律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

《银行法前沿问题案例研究》,韩良 主编,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年8月第1版。

* 郑坤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2000级本科生

[1] 《加入WTO:中国金融法律的反思与变革》,《银行法律论丛》,中国银行法律事务部 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31页。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投资。本法实行前,商业银行已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实施办法。”

[3] 《混业经营是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趋势》,杨玉熹,《银行法律论丛》,中国银行法律事务部 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13页。

[4] 以下有关分业经营在美国演进的,本文主要参考了《美国商业银行转变为“全能银行”的过程》、《美国银行业与证券业分合简史》、《美国金融业的分业与混业经营》等文章,论文来源于中宏网资料(网址:macrochina.com.cn),该网站未能提供详细的文章出处。

[5] 关于有关国家变革的具体时间,笔者是从魏敬淼老师(政法大学教授)的课堂讲义中获知的,魏老师没有为我们提供具体的出处。

[6] 详细的介绍可参阅《混业经营是我国银行业的趋势》,杨玉熹,《银行论丛》,中国银行法律事务部 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23页。

[7] 《从美国〈服务化法案〉析中国银行业从分业走向混业的法律演绎》,吴敏,《银行法律论丛》,中国银行法律事务部 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10页。

中融信托论文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本文分析认为现存的中小企业融资制度及相关制度有诸多缺陷与不足,打造一个基于市场充分竞争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立状融资渠道体系,相关各方在融资关系中良性互动,使有价值的中小企业在成长发展的各个阶段得到对应的资金支持,构建、形成一个和谐的中小企业融资制度体系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正确途径。

【论文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制度安排和谐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它产生60%GDP.实现70%人El就业,50%的财政收入在技术创新方面,中小企业创造65%专利发明,75%以上技术创新,以及80%以上的新产业开发。但与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重要地位相比,其所占银行贷款总额的比例是相当低的,始终在5%上下徘徊,远远满足不了中小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始终也没有得到解决。

一、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意义

1.解决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有利于提高中小企业的投资积极性和经营积极性.促进其健康营运,增强其自主创新能力,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走出去的发展战略。

2.解决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能遏制地下金融和非正常金融进一步泛滥,降低金融风险。

3.解决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将缓解社会就业压力

4.解决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有利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重组。因为融资难问题不存在了.中小企业便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资产重组.投资改制中的国有企业.便于中小企业为大型国有企业配套服务,也便于吸纳国企改革过程中分流出来的职工就业等等。

5解决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突破了中小企业发展瓶颈,有利于其持续快续健康发展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福利才能普遍改善提高建成和谐社会的目标方能最终得以实现。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症结:残缺的不合理的融资制度安排

近段时间以来,有许多学者、研究机构政府官员和金融实践工作者从不同的角度层面分析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给笔者以启发。笔者认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实质在于现存的残缺的不合理的融资制度安排。

1.政府方面

我国的市场经济尚处于发展的初期它缘起于计划经济.是经过改革开放逐步过渡过来的。我国的市场从总体上说,是一个自上而下形成的市场。市场的决定力量来自于政府行为。市场的供给和需求等参与者是相对被动的政策接受者。因而我国的融资市场带有浓厚的“政策市的特征.政府的职能和政策选择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只重视和扶持大型国有企业,选择实施的是金融抑制政策.中小企业在经济转型中受到所有制歧视和规模歧视.融资被边缘化,是典型的弱势群体。到目前为止,政府远未形成出善的可执行性好的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比如需要政府制定的金融政策,会计制度.审计制度,合同可执行的法律框架司法制度,企业债务登记制度,征信体系制度等等。

2.融资渠道方面

总的说来,我国的融资渠道结构残缺不全不合理,根本不能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需求。

(1)商业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处于垄断地位.除此而外有股份制银行如民生银行、浦发银行深发展.还有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等,这些银行机构一是布局不合理.在县以下的区域几无网点.二是它们贷款目标定位主要是大中型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中小企业向其贷款的普遍形式是不动产抵押,所获融资额极为有限。在现存的银行体系中,奇缺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真正市场化、地方化的中小银行。最近有媒体报道.2005年末,商业银行储蓄达到14万亿元,人民币存差(存款余额减去贷款余额的差额)与贷款余额之比攀升到47.28%,这表明商业银行每吸收100元存款只有约53元发放了贷款进入实体经济领域,而有47元滞留在银行间市场或者中央银行。可见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惜贷”有多严重!难怪有些中小企业家发出贷款难,难于上青天的感叹。

(2)资本市场。资本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股票市场融资条件高,一般中小企业不满足直接进入股市融资的要求,即使进入中小企业板块的也少的可怜股票市场层次单一,没有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安排。债券市场比股票市场还不发达、还不完善,目前中小企业根本不要指望通过发行债券融资。

(3)风险资本缺乏。中小企业在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急需要天使资本,风险资本的支持但遗憾的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种风险投资机构不成气候。

(4)民间融资。政府为防范金融风险,多年来一直对民间金融进行取缔和严厉打击,民间金融只能带着“非法”的帽子,艰难地在夹缝中生存。事实上中小企业有一部分融资就来自于民间资金民间金融有待合法化。

3,信用中介方面

没有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中介体系.信用不发达,没有相应的信用制度安排,以提高担保放大倍数,扩充融资担保额度。

4.中小企业自身方面

中小企业产权不明公司治理欠规范、内部管理混乱、信息不透明等等也是造成其自身融资难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构建和谐的融瓷制度安排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正确出路

中小企业规模小、经营灵活、盈利能力非常强.其中有的边际盈利能力可达甚至超过100%.中小企业对国民经济的突出贡献有目共睹.其重要性正日益得到政府及相关各方的重视。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在开局之年就应抓紧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制度安排.尽快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促进中小企业跨越式发展,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总目标。构建和谐的中小企业融资制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我国加入WTO以来,随着”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向广度和深度推进,国内会出现越来越多的形形的投资融资机构政府应从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的原则出发.以市场化为理念来构建金融制度。具体到中小企业融资制度安排来讲,政府在制定、完善各项融资及其相关政策制度法律法规时.应符台市场经济规律取消行政干预体制歧视和规模歧视.利率市场化.在加强监管的条件下,允许各种融资形式的合法存在政府只管建立一个市场化的融资制度平台,只要市场不失灵,资金供求方的行为不违反市场规则,不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利益,政府就没必要管。

2.打造一个全方位、多屡次覆盖各种类型的处于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融资渠道体系:

(1)动用各方力量,加快建成一批布局合理的中小银行、卫星银行,针对中小企业.卫星企业开展融资服务,与现有各种商业银行一道构成一个完善的银行体系。各种类型.各种体制各种规模的银行基于各自的优势及其对收益、风险的驾驭能力自主地对企业客户进行市场细分.自主地确定目标市场开展融资业务。各种银行间基于市场化的原则完全可以展开充分竞争,以促使银行的优胜劣汰,以保证整个银行体系的管理能力、抗风险能力,竞争能力持续提高

(2)完善证券市场。创新金融制度构架多层次证券市场,为中小企业的成长提供市场化的金融支持。股集市场:健全股权融资体系按上市门槛和交易成本的高低.形成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三板市场等等。债券市场:加快建设企业短期融资券市场企业长期债券市场以及区域债券市场,方便企业(包括中小企业)根据自身信用等级高低发行不同级坎的债券直接融资。健全的证券体系不但可以减少企业对银行贷款的依赖,降低银行贷款在全社会的融资中的重要性而且可以分散目前整个金融体系的系统风险降低银行发生危机的概率还会迫使银行在贷款业务上更多的面对中小企业客户。

(3)抓紧时机,逐步建立和完善开发性金融机构、风险基金、信托投资公司,票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租赁公司使中小企业在孵化.创办期间就能得到资本金的支持

(4)发展、规范民间融资渠道。事实表明我国民间金融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旺盛的生命力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做出了重要贡献。建议国家尽快颁布《民间融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民间融资纳入法律规范和保护范围.大力发展各种民间金融组织。

3形成科学有效的信息甄别机制,大大降低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融资的交易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1)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培育良好的信用环境: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一是大力发展社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信用服务机构和信用监督管理机构等组织体系,积极扶持独立信用评级机构.二是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诚实守信的重要性.完善信用奖惩制度;应尽快建成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让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及时、准确方便快捷、高效地交换.实现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监督社会化.

(2)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努力构建融资担保体系。我国应该成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完善信用担保的行业准入、信用评级、风险控制和补偿机制加强担保业的权威与自律等相关制度建设,形成合理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采用多种担保形式,进行担保形式的创新比如信用保险.动产担保等等.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

4中小企业要自已建立起有效的内部风险防范机制.提升自身形象,提高信用等级

中融信托论文范文第5篇

[论文关键词]资源理论;中间业务;整合营销战略

受益于强劲的经济增长势头、人民币增值等利好因素,中资银行的中间业务一直保持较高的增速。1995年到2004年十年问,工、农、中、建四大银行境内机构中间业务收入由69亿元增加到389亿元,年均增长25.6%。至2006年,中资银行中间业务占比水平达到了17.5%。2007年上半年,国内各大中资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一直保持着高速增幅。然而,相对于国际先进水平,中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一直处于相对落后阶段,具体体现在:

一是中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迅速,但占总收入比重仍然偏低…(见表1)。

二是中资银行金融创新能力普遍偏弱,很多外资银行的业务内容至今无法纳入中资银行的运营范围。我国目前只有数百个中间业务品种,与市场需求相比,品种仍然较少,而且主要还是集中在结算类、汇兑、类和信用卡、信用证、押汇等低附加值传统中间业务上,这些约占中间业务种类的60%左右;盈利性相对高的咨询服务类、投资融资类业务发展极不充分,覆盖面窄,未能形成规模效益.融衍生品类几乎为零。而外资银行的中间业务品种已达数千,利用衍生品工具进行套期保值、套利为风险作保证处于领先地位。

一、外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竞争优势分析

在当前银行利差相差无几的情况下,国内外银行在中问业务发展上的巨大差距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国外商业银行的平均资产利润率已经达到了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平均水平的12.86倍。其中问业务竞争优势成因主要基于以下资源配置状况:

(一)宏观环境方面

1.在中国,外资银行在税收和业务方面享受的优惠远远超过国有背景的中资商业银行。例如:在税收方面,中资银行的综合税费负担率高达70%左右,而外资银行只有30%。

2.中间业务产品的开发、定价方面灵活自由。政府监管环境宽松,各商业银行主要根据产品成本、市场竞争、客户关系以及客户所在的行业、地区等因素自行确定本行的中间业务定价策略。

(二)微观环境方面

1.具有熟悉国际金融规则的管理人才(专业水平、职业操守)和业务经验。很多外资银行的客户经理都经过国际培训,能在第一时间内提供国际最新信息和一对一的客户服务,通过电话热线为客户处理日常账户交易和各类咨询。

2.在管理模式方面,外资银行是按照国际惯例进行经营管理。可以说,他们是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发展起来的。而且,许多通行的国际惯例和先进的方法是依据发达国家金融机构的经验及做法发展起来的,完全适应在全球统一规则下的管理要求。

3.外资银行母行大多是历史悠久的全能银行,拥有全球性业务网络,业务经营范围涵盖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信托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具有在中间业务管理领域长期直接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的丰富经验,形成了成套、成熟的中间业务产品线。其综合竞争优势具体表现在5个方面:一是可满足客户全方位的需求;二是可获得范围经济的好处;三是具有金融产品创新机制优势;四是可获得信息优势;五是可减小经营风险。

4.外资银行具有成熟的网上银行业务开展经验。网上银行服务、电话银行服务这类新技术手段对传统的银行柜台业务具有极大的取代作用。放眼国际,全球网上银行业务量已占银行业务总量的50%左右。

二、中资银行中间业务市场营销过程中存在问题分析

现引入基本swot矩阵对中资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面临的优势、劣势、机会、威胁进行归纳。并列出相应的基本整合营销竞争战略模型(表2):

总体而言,中外资银行中间业务营销差距主要体现在:营销理念和客户战略、中间业务产品丰富度、以并购为代表的金融资本经营这几方面,首先体现出的是一种意向态度方面的差距,而后才体现为职能活动上的差距;因此,银行的营销规划越来越表现为整合管理和高层运作,显示出与战略管理趋同的趋势。

三、基于资源的中资银行中间业务整合市场营销战略

目前中资银行正处于中间业务整合营销系统的初创期阶段,其总体特点在于:银行希望快速形成中间业务产品营销系统,重点在于对产品销售商的选择,关注的是营销系统成员中间业务产品销售能力。结合前面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进行基本swot整合营销战略分析,提出如下对策。

1.将实施复合型人力资源开发战略作为核心工作来开展。中间业务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鉴于当前我国发展中间业务时间短、经验少,相关专业人才的储备严重不足,全社会成系统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也没有建立起来。因此,培养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金融人才是中资银行发展中间业务急需解决的问题。

2.在宏观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应全力争取国家的宏观政策资源支持。首先,推动行业监管部门调整、完善、出台有关中间业务的法律、法规,并适当控制外资银行扩张速度;其次,完善行业协作机制,加强同业合作甚至鼓励兼并;再次,要求完善对中资银行中间业务的审批制度,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加快创新速度;最后,充分利用与政府部门长期以来建立起的良好关系,在大型公共项目开发贷款的发放、征地赔偿款的留存、行政人员各项经费的存放等涉及公共权力的各方面占据有利的地位。

3.加强向外资银行学习、合作,增强自身综合竞争力。一方面,外资银行在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绩效与成本管理模式促进经营方式、盈利增长模式转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投资理念、财富管理工具以及操作经验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中资银行可积极开展全方位学习;另一方面,中资银行可利用外资银行遍布全球的营销网络,拓展其国际业务,提高其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能力。

4.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对中间业务的管理。中间业务的拓展涉及到银行的各个部门和各项业务,建立一个责任分明、管理严谨的专门中间业务管理机构是很有必要的。该机构负责制订长期目标和发展策略,协调各部门、各项业务间的关系,实施统一领导、决策、指挥、协调。

5.加大投入抢占市场份额,以高成本换取高市场份额。目前国内中间业务的发展正处于成长期,各银行正面临市场布局的关键阶段,对市场份额的关注必须上升到战略高度,因为没有了市场份额,所有业务的开展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企业将丧失在市场上的话语权。

6.推行集约化的重点市场区域选择策略。在中国,经济发展重心主要集中在以京沪深为中心的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经济区域,中资银行应充分利用重点市场的快速成长,凭借不同市场区别对待的策略在竞争中占据先机。

7.实施市场细分化策略。首先,针对公司客户.集中力量维系规模较大、年销售收入较高的公司客户,力争在此市场上形成竞争优势,拥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其次,通过与公司建立业务往来,进而在公司里发展个人客户。针对个人客户,先从中间业务中的个人理财及信用卡等创新业务寻求突破,为其提供财务顾问、金融衍生业务、投资银行、个人理财等高附加值业务,并逐渐对下游市场进行渗透。

8.中资银行必须在科学的市场细分、市场定位基础上努力发展自己的核心类中间业务产品或服务。核心服务是指那些可把某银行与其他竞争对手相区分的具有专有性、异质性、不易模仿性的服务性产品和服务流程,因此,核心服务类产品市场竞争状况更有战略意义,它是各银行中间业务产品市场竞争的基础,对于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决定性作用。

9.加大科技投入,利用网络和电子通信技术,优化对中间业务营销系统资源的整合能力。这其中主要是大力发展网上银行。网上银行相对于传统银行网点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成本竞争优势、差异性竞争优势、目标集聚型竞争优势、规模经济竞争优势等方面。

10.对跨行业合作进行战略升级。中资银行应充分利用十余年来的积累,发挥自身的网点、品牌优势,与证券、期货、保险、基金、信托等其他金融机构就关联性强的金融业务开展更为紧密的跨业合作,跳出单纯的模式,合作进行产品开发,体现出捆绑销售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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