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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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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合同

工程结算合同范文第1篇

关键词:合同 结算 管理工作

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尤其是近年来经济形势不断下滑,建筑业竞争愈演愈烈,工程承接难度不断加大,不但工程利润越来越小,而且工程款的催要难度也在加大。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缓解资金压力,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减少潜在风险。其中较为重要的就是合同与工程结算的管理工作。

1 工程合同管理方面

1.1 工程合同的重要性:进行建筑施工,合同是第一关,合同签订的好坏,不仅仅关系着企业的盈亏和兴衰,还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形象和信誉,直接关系到企业未来生存和发展能够更好地进行。一份合同的签订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是否能顺利进行,况且由于建筑市场的相对不规范,资金到位率偏低,个别项目的工程款几年都难于追回,更甚的建设方项目缓建、停建,甚至倒闭破产。对于出现的这些问题,合同成了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合同条款是如何约定的便成了关键问题。所以,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一定要做好合同签订与履行等相关的管理工作。如何规避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是我们关注的重点。

1.2 工程合同应包括的内容:①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书及附件;④合同专用条款;⑤合同通用条款;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⑦图纸;⑧工程量清单;⑨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3 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①在合同签订前,需要了解建设方的履约情况、资金情况,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是否有合同标的经营权,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避免盲目签订合同。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就是合同是否成立的前提条件,一份合格合同主体,首先条件就是其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检查合同主体资格也主要是从这两个方面入手。

②在合同签订时,应尽量采用国家的制式文本,一定要把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约定清楚,合同条款中不要有模糊的词句。合同文字的不严谨即不准确,很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甚至引起争议。尤其是在付款方式方面,合同一般规定按照进度支付工程款。但有的条款规定模糊,如“每月支付不超过80%”就太不明确;有的支付比例过低,每月至少应达到85%;有的条款明显不合理,甲方给我方付款不应以发包方对其付款到位为前提。付款方式的约定制约了我方工程款的催要情况,因此为避免造成资金回收的困难,在合同洽谈过程中要尽可能的降低工程款支付的风险。

2 工程结算工作的几点注意事项

2.1 签证结算的几种方式

①按月结算,即先预付工程预付款,在施工过程中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竣工后进行竣工结算。

②对于工程规模小,周期短的工程,可规定竣工后一次结算。

③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结算。

④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同时要保证提交结算资料的时间性。

2.2 注意做好工程中的签证工作: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应注意保存双方来往的信函、文件等书面证据,应按合同约定的方法及时办理合同变更、签证、工程结算等,并做好交接过程中的签字手续。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出现变更是很常见的事情,合同变更包括其内容变更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况,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对原合同进行修改,以此保障合同能够更好地进行履行,而作为承包方,通过变更合同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了合同变更,签证也是履约过程中的常见行为,但有些现场管理人员忽视这方面,在发生纠纷时就会无法举证,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变更增加费用一般采取签证的形式进行工程结算。且在工程施工中,要与甲方做好工作量的签证工作,这可成为竣工结算的依据。

2.3 做好现场的索赔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一般都会出现一些合同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工程事故或者出现拖延工期等现象,因此我们在施工的过程中要根据施工合同做好工程项目的索赔工作。其中,工程索赔工作应该是工程结算的内容之一,因此我们需要重视工程索赔工作。我们要及时收集文字依据,认真进行分析,在适当的时机提出索赔报告,追补损失。索赔是一种以合同和法律为依据、合情合理的签证认可行为。因此,加强管理,加强合同意识,提高索赔的管理水平,对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着重要的作用。

2.4 做好竣工结算工作:一个项目完工后,我们需要及时与业主方做好工程结算工作。为了整理好全套资料,组织好熟悉施工现场的技术力量,就需要做好对工程结算审核、审计工作的配合。为下一步工程尾款的催要做好准备。

综上所述,作为工程项目的头儿,合同签订的好坏直接影响工程的进展与工程款的支付。作为工程项目的尾,工程结算工作的及时性直接影响催要工程款工作的开展。因此,我们要尤为重视合同与工程结算的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百度文库.

[2]李占芹.浅谈如何做好工程结算工作[J].经济研究导刊.

[3]鲍志法,沈.论工程建设过程总的合同管理与控制[J].浙江建筑.

工程结算合同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结算

1.重视施工合同订立的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合同主要由《通用合同条款》、《专用条款》二部分组成,并附有八个附件:《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预付款担保》、《承包人履约保函》、《发包人支付保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从实际竣工结算审计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工程所采用的合同文本也正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及条款也比较规范。但也有个别工程只是简单地草拟一纸合同或协议书,仅说明工程开竣工日期、付款方式等内容。更有甚者,竣工结算的送审材料中仅有竣工结算书、竣工图纸等资料,却不见施工合同,原来承发包双方当初仅有口头协定,而无书面合同。这样的工程项目在合同订立上显然缺乏严肃性,在竣工结算审计过程中一旦遇到彼此扯皮之事,更缺少法律依据,难以裁决。

2.重视施工合同类型的选择

国际上按照合同价款的付款方式,将合同划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而在我国惯用的方式是将合同划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固定价格合同要求承包方承担施工期间全部风险并需要为不可预见因素付出代价,因而一般报价较高,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的项目;可调价格合同则可规定调整的范畴,便利风险得到合理的分摊,因而适用范围比较宽;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某一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在这类合同中,业主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而承包人由于无风险,其报酬也往往较低,主要适用于需要立即开展工作的项目、新型的工程项目、风险较大的项目等。

在选择合同类型时,业主和承包商应当综合考虑项目规模、工期长短、竞争情况、复杂程度、外部环境等因素,权衡利弊,慎重选择双方都能认可的合同类型。一旦选定,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时要严格按照所选定的合同价款形式执行。如某学校学生宿舍楼工程,约定的合同价款结算为固定价格方式,适逢施工当年各种施工材料大幅涨价,黄砂竟然涨至平时的二至三倍。由于承包商缺乏预见性,导致该项目资金运作发生困难,差点不能如期完成。而在竣工结算审计时,承包商又以种种理由增补签证,试图弥补在建材上多支出的费用,审计人员对不合理签证一一否决,同时明确向其指出,固定价格合同签订前应当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险等,并且应当承担合同签订的后果。

3.重视施工合同的制约作用

预见性的合同条款制约,可以为最终的工程结算争取有利条件。最常见的合同制约是有关质量、工期、价款的结算方式。比如,某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为了节省费用,在招标文件中对质量的要求仅为合格,而投标施工单位为了中标所报质量标准为优良,最终中标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时,所承诺的质量标准也为优良,而工程结束后实际评定质量等级为优质,按照文件精神和“优质优价”原则,建设单位必须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奖励。建设单位好生想不通,因为按照规定,工程结束后,如果实际评定质量等级达不到承诺标准,则需对施工单位处以工程人工费5%的罚款;如果实际达到的质量等级为优良,则不奖不罚;而现在施工单位做到优质,却必须按工程人工费12%进行奖励。建设单位原本的出发点是想省去一笔质量奖的费用,但因为合同中没有制约,或写明奖励范畴,反面需要付出一笔远远高于预期的质量奖费用。再比如,某学校实验楼工程按性质应当属于科研用房范畴,但由于施工合同在补充条款一栏补充说明,学校内所有建筑物的垂直运输均套用教学用房范围,从而使得业在竣工结算时省去一笔不小的垂直运输费用。

又比如,按现行定额和文件规定,当单位工程中某些项目被建设单位单独分包时,总包单位可按一定标准向建设单位收取配合费。而实际情况是,目前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中,争议最多的也正是关于配合费的问题。如某单层厂房地面由分包单位铺设地砖,在竣工结算审计时,业主认为总包单位没有进行任何配合,按规定收取15元/M2的配合费不合理。承包单位则认为收取15元/M2的地砖配合费是按照文件精神执行,合理合法。双方各执己见,互不妥协。那么这时如果合同中有对这方面的条款制约,就可以参照合同精神来执行,避免僵局。

上述合同条款制约是业主针对承包商而言。反之,承包商对业主的制约也应在条款中有明确的表述,以显示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比如,由于分包单位(水电、装饰等)的原因使得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不到土建单位所承诺的质量等级,则不应由原因所造成的工期延误,也不能对施工单位进行罚款。这些都应在合同签定时通盘考虑。此外,现在有些建设单位由于资金不足,故意借竣工结算审计等理由来拖延付款时间,而承包商由于有求于建设单位,常常忍气吞声,不愿催讨应收款。为此,承包商可以在合同订立之时,就付款时间和进度的违约与索赔等问题,在合同中进行明确限制,以维护自身利益。

4.重视施工合同的条款措辞

工程结算合同范文第3篇

Abstract: Currently, the main construction contracts for coal-fired power projects are usually adjustable total price contract, and that is, the contractor assumes the risk within the scope of the contract. As for the claims of risk beyond the scope of the contract, managers of the construction units often need to spend a lot of time and effort to settle. Therefore, this article is standing on the perspective of managers of the construction unit to discuss the basis principles which the final settlement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s should comply with, the principles development of the final settlement, the practice handling of the final settlement, and so on. The purpose of this article is expecting to provide useful reference and inspiration for managers of the final settlement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s.

关键词:施工;合同;结算;管理

Key words: construction;contract;settlement;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31-0098-02

1概述

施工合同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以付款方式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可调总价合同。目前火力发电建设项目主体施工合同通常采用可调总价合同,即承包人承担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风险,对于超出合同风险范围之外的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部分往往需要建设单位管理人员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来进行结算。因此,施工合同竣工结算工作是建设单位工程总结算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决定着整个工程的总结算进度和竣工决算进度。

2施工合同竣工结算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2.1 任何工程的竣工结算,必须在该工程完工、经交接验收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以后方能进行。对于未完工程或质量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办理竣工结算。对于竣工验收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未经整改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已整改而未经重新验收认可者,也不得办理竣工结算。当遇到工程项目规模较大且内容较复杂时,为了给竣工结算创造条件,应尽可能提早作好结算准备,在施工进入最后收尾阶段即将全面竣工之前,结算双方取得一致意见,也可以开始逐项核对结算的基础资料,但办理结算手续仍应到竣工以后,不能违反原则擅自结算。

2.2 工程竣工结算的各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各项规定,要依法办事。

2.3 工程竣工结算,一般都会涉及许多具体复杂的问题,要坚持坚持实事求是,要针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实际出发,对于具体疑难问题的处理要慎重要有针对性,做到既合法又合理,既坚持原则又灵活对待,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强调特殊原因,高估冒算和增加费用,也不得无理压价,以致损害相对方的合法利益。

2.4 应强调合同的严肃性,合同是工程结算最直接、最主要的依据,应全面履行工程合同条款,包括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共同确认的补充合同或协议。但是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签订的补充合同或协议不得违背原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同时,应严格执行双方据以确定合同造价的包括综合单价,工料单价及取费标准和材料设备价格等计价方法,不得随意变更,变相违反合同以达到某种不正当目的。

2.5 办理竣工结算,必须依据充分,基础资料齐全。具体包括:设计图纸、设计修改手续、现场签证单、价格确认书、会议纪录、验收报告和验收单,其他施工资料,原施工图预算和报价单,甲供材料、设备清单等,保证竣工结算建立在事实基础上,防止走过场,或虚构事实的情况发生。

3施工合同竣工结算管理

3.1 施工合同竣工结算原则的制定建设单位基建计划部门应在竣工结算工作之初以合同为基础同施工单位协商制定竣工结算原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下发执行。由于种种原因,合同中不可能对所有事项做出明确约定,因此需要在合同结算原则中对相关条款进行明确和细化,如调整费用结算应采用的具体定额、取费标准、材料信息价格时间、造价调整文件等,以使工程竣工结算工作更具操作性。

结算原则的制定应该尽量公平合理,对重大争议问题可以暂时回避,不体现在结算原则中,而作为单独问题单独处理,这样可以尽可能的与施工单位达成一致意见,有利于下一阶段结算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在竣工结算工作中也应该尽量避免在细微的问题上过于计较致使牵扯太多精力,应该抓大放小,把工作重点放在费用较大的工程量差、委托项目等问题的审核处理上。

3.2 施工合同竣工结算实务处理对于可调总价施工承包合同而言,合同价格之外的调整部分的结算审核工作,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个层次进行:

3.2.1 合同条款(或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可以调整和调整办法的部分。该部分一般为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签证、委托和材料价差的调整。

3.2.1.1 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签证、委托的调整例如,根据合同规定:“每项变更,即一份施工图设计变更,引起建安工程基本直接费增减在10万元及以上的变更予以调整。(设计变更调整办法另行制定)。变更设计、签证和委托经审批通过后予以调整(变更设计、签证及委托调整办法另行制定)。”因此,我们可以按照合同的明确约定进行相应合同价格调整。此部分结算要注意对是否属于施工合同承包范围的审核,有些项目虽然应经基建工程部门签发工程联系单但经基建计划部门审核属于合同承包范围内的,不应另行结算。通常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的结算办法是不同的,因此我们还要按照定义严格区分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这也是工程审计审查的重点之一。设计变更通常是针对设计上出现的错漏碰现象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单的变更行为,变更设计则通常是建设单位提出的提高标准、材料代换等变更行为。

3.2.1.2 材料价差的调整例如,根据合同规定:“材料价差只调整建筑材料中的水泥、型钢、钢筋增减超过±3%的部分,其他建筑材料和安装材料一律不予调整,调整依据为当地当期市场信息指导价。”材料价差的调整工作首先需要收集施工期间的当地信息指导价,与投标期指定的信息价进行差异测算,找出满足调整材料价差条件的时间段;然后分别对不同时间段的工程量进行统计(工程量应以施工图工程量为准),再根据定额材料含量测算出合理的施工材料用量;最后根据得到的材料用量和价格差异计算汇总出需要调整的各项材差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对于材料价格变化不大的时期可以合并计算材料用量,统一计算材差调整费用,以简化结算工作量。

3.2.2 合同条款(或招标文件)中虽明确约定可以调整,但无具体调整办法的部分。

例如,根据合同规定:“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差原则上不予调整,若实际发生的增减数量较大,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由招标人研究考虑做相应的增减调整。”

工程量差主要是指招标阶段与施工图阶段之间产生的设计差异,包括方案变化、标准变化以及工程量的增减等都应按工程量差进行考虑。

由于合同中留了活口但又未明确具体调整办法,因此此项费用应该是施工单位重点索赔的部分。建设单位一方面要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进行认真审核,重在索赔依据和索赔费用的审核;另一方面也应该积极的进行反索赔,将存在的负向工程量差找出来,作为与施工单位谈判的筹码,同时也是直接降低工程造价的有效手段。在平时的管理工作中就应该注重此方面资料的积累和测算。在竣工结算阶段更要将正负量差的计算和审核工作做深、做细。

要想知道工程量差到底有多大,而不是仅仅听施工单位的一面之词,只有通过施工图预算来实现,因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就应着手开展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工作,尤其是可能存在较大工程量差部分的测算工作,主要包括主厂房钢筋含量、主厂房钢结构、中低压管道、输煤栈桥、全厂综合管架、地下管网等,这样在工程竣工结算阶段就能大大加快我们的工作进度。

同时,在目前各建设单位技经人员人手和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还可以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配合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完成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签证、委托、材差、量差等调整项目的工程量及费用审核工作。

3.2.3 合同条款(或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约定可以调整或明确约定不予调整的部分。

由于工程的特殊性,每个工程都会存在一些特殊的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往往是我们制定的结算原则中没有涉及的争议项目。例如,由于当地砂石料质量不符合要求而按甲方指定地点购买的,施工单位要求调整材差,而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地材是不予调整的;或者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施工单位要求窝工、赶工费用索赔;或者施工单位对发生的特殊施工措施费用提出索赔;或者对于不调差材料因价格飞涨造成施工单位无法承受引起的费用索赔等等。合同中往往对上述情况约定不明或者约定不予调整,该部分由于不属于可调总价承包合同可以调整的因素,因此我们处理起来要格外慎重,但是不等于我们对施工单位的索赔就完全不予理睬。

我们一方面要严格依据原合同约定,一方面也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进行情况分析,对于确属施工单位在投标期间难以预见的风险或是超出施工单位承受能力的,可以按照原合同约定属于显失公平的情况对原合同条款进行适当修改,据此对施工单位给予适当补偿调整。

3.3 施工合同竣工结算其他注意事项施工合同竣工结算除了要依据合同条款,对上述主要合同结算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外,还应注意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项扣款、罚款的统计处理,保证竣工结算工作的完整、准确。

物资供应部应在竣工结算工作中做好施工单位超领甲供材料以及应从合同价款中扣回甲供材料的工程量的统计,还应完成委托施工单位采购甲供材料的数量和价格的审核确认,提交基建计划部门进行费用审核确定及调整合同结算价款;基建工程部应完成对设备缺陷处理手续的确认,对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项因质量、安全等问题引起的扣款和罚款进行统计;财务部应对施工单位履行合同期间使用的水电费进行扣款统计。

以上所有事项均应提交基建计划部进行统一结算处理,基建计划部门作为施工合同竣工结算的牵头负责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或协议)和结算原则,对合同各项变更、签证、委托、材差调整、量差调整、扣款、罚款、奖励、安全保证金、质保金等费用进行全面汇总,计算出最终施工合同竣工结算价款。

最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建设单位审定的竣工结算价款上报最终版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如有)及建设单位四方签字盖章后,由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履行相应竣工结算付款手续,施工合同竣工结算工作最终完成。

工程结算合同范文第4篇

一、工程招投标工作

4月份,针对山海路提升改造工程的投标,带领部门人员,认真、反复学习招标文件,熟悉招标文件中的各种条款,认真核对工程量清单,确定报价,并中标本工程。

5月份,大南山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本工程是由多个分部工程组成,包括:路灯照明、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带领部门人员认真核对工程量清单,确定报价及投标策略,并一举中标。

6月份,成龙线道路提升改造,本工程属于区属重点工程,由排水、慢行步道、小品、园林绿化等多个分部工程组成。本工程招标程序分为资格预审和正式投标两个过程,为能顺利进入正式投标阶段,与部门人员一起核对资格预审资料,确保无误。进入正式投标阶段,制定投标策略,最终中标本工程。

7月份,莱山区绿地养护管理工程,为能中标本工程,带领部门人员一起,共同检查资格审查资料、制定投标策略。并在领导的支持下,中得本工程最大的一个标段。

8月份,车辆租赁,领导多次考察市场,确定车型,并与车辆供应多次探讨价格,制定投标策略,最终中标。

9月份,莱山开发区绿化养护单位采购,为能中标本工程,带领部门人员与项目经理认真踏勘了所属绿地,制定了完善的投标策略,最终中标本工程。

7月份,对单位水车采购工作,带领部门人员及时与招标沟通,选定供应商进行询价,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完成单位领导交给的任务。

8月份,车辆采购工作,带领部门人员及时与招标沟通,选定供应商进行询价,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完成单位领导交给的任务。

二、合同签订工作

对外签订施工合同,斟酌合同条款,将不利于单位的条款与建设单位进行协商,减小单位承担的风险。

对内与施工单位签订分包协议,做到一工程一协议。

三、工程施工进度及预结算工作

带领部门造价员,对工程进度与工程结算提报,进行把关,对部门造价员的专业能力水平的提高起到关键作用,在空余时间,督促部门造价员学习造价相关知识,使部门造价员的能力水平得到进步。

在结算过程中,认真复核签证单等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对于一些含混不清的问题与现场负责人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复核。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计划

工程结算合同范文第5篇

【关键词】竣工结算审核;风险分析;对策探究

引言

国家为推动“互联网+”的发展战略和行动计划顺利实现,对通信行业提出了“提速降费”的明确要求,我国通信运营商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进一步优化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结构,加大了对施工单位竣工结算审计超规定审减率的考核力度。工程监理单位因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审核不严格,导致竣工结算最终审计后的审减率超过规定范围(合同一般约定审减率不超过5%),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同步纳入考核范围,甚至规定对工程监理单位以履职不到位定性进行加倍处罚,降低对工程监理单位年度服务质量后评估分数,对通信工程监理单位后续承接监理业务带来重大不利影响。因此,通信工程监理单位很有必要对竣工结算审核中存在的主要风险因素进行梳理,拟定有效控制策略,采用主动控制和动态控制相结合的方式,求真务实地履行监理单位的法定职责,努力促进项目投资控制目标得以实现。

1主要风险因素、典型案例及解决措施分析

(1)施工单位在竣工结算中高估冒算,虚增工程量。通信工程施工单位在竣工结算文件编制中高估冒算,竣工图与施工现场不相符合,人为虚增工程量的现象时有发生。典型案例分析:①通信架空光缆线路工程竣工图加大档距,或虚增电杆的数量。解决措施:现场监理人员(监理员或监理工程师)应就采用OTDR仪器测量光缆线路竣工长度,随机抽查、复核竣工图与施工现场的一致性,确保工程量偏差在规定范围之内。②通信行业“村村通”或“宽带乡村”建设项目中,常常会使用利旧杆路或共享异网杆路,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关新建钢绞线和拉线或更换电杆、扶正电杆等杆路整治工作内容,具有工日高、材料消耗大等特点,设计文件一般均有相关设计和预算,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并没有完全按设计文件施工,却将相关施工费用编入了竣工结算文件。解决措施:现场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切实履职到位,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巡检力度,详细记录监理工作日志,做好施工现场工程计量工作,以作为竣工结算审核的基础数据和证据。③施工单位在编制竣工结算文件时,虚增防雷接地、埋式敷设光缆、机房及铁塔基础工程等隐蔽工程量,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结算审核时缺少核减工程量的有力证据。解决措施:施工单位在对隐蔽工作施工前,按规定提前通知现场监理人员,现场监理人员应严格切实履职到位,实施旁站监理,做好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计量工作,详细作好监理日志,以作为竣工结算审核的基础数据和证据。④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提高质量标准或扩大施工范围,分部分项工程超预算施工,并按实结算工程量。比如:铁塔基础设计为C35混凝土,施工单位为提高基础承载力,擅自按C40混凝土施工并相关费用编入竣工结算文件;施工单位为增加工程量,在人井中盘留光缆20m(人井光缆预留一般为5m);施工单位为减少施工难度和增加工程量,擅自改变光缆线路或通信管道施工路由,延长线路或管道长度;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编入竣工结算文件。解决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时,按照有关规定,对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的工程量才予以确认:a.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或设计变更文件完成的工程内容;b.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超出设计文件或设计变更文件或是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量,不予确认,在结算审核时应予以核减。⑤不能正确理解、应用预算定额子目,错误计算工程量。例如:a.定额子目“光(电)缆工程施工测量”,是指路由长度,多条光缆同路由布放时只能计列一次,施工单位在结算文件中重复计列施工测量工程量。b.小芯数光缆与大芯数光缆连接时,在原有48芯光缆接头处,引接4芯光缆,施工单位在结算文件中计列为48芯光缆接头,实际只需要熔接4芯的工作量。c.“村村通”或“宽带乡村”线路工程中的光分路箱内纤芯直熔时,将光缆成端按光缆接头进行计列工程量。d.光缆测试工作量计取中,不能正确理解中继光缆与用户光缆测试,将用户光缆测试按中继光缆测试进行工程计量。只有局和局之间的光缆测试才计为中继光缆测试,基站之间、光交之间的光缆应按用户光缆测试进行计量。解决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对预算定额的深入学习和准确把握,同时加强对施工单位结算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指导,共同提升对工程预算的应用水平,从而确保总监理工程师竣工结算审核质量。(2)施工单位在竣工结算中套用费用定额错误、重复计费。通信工程施工单位在竣工结算文件编制时对费用定额中规定的相关费用概念及应用标准没有准确把握,出现错误套用费用定额、重复计费等现象。典型案例分析:①施工单位在编制宽带乡村竣工结算文件时,施工队伍调遣费以单个村或点位进行计取;施工单位设有分公司驻地的,施工队伍调遣费按距离较远的总公司为起点计算,从而虚增了结算费用。解决措施:根据信息通信行业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规定,施工队伍调遣费按施工现场与企业驻地的距离在35km以外方能计取,同时按单项工程进行计列。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各项费用时,认真核查施工单位实际情况,透彻理解并严格执行费用定额相关规定。②施工单位在编制宽带乡村竣工结算文件税金时,甲供材料列入计费基础。解决措施:根据信息通信行业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规定,税金的计划基础中不包括建设单位提供(俗称“甲供”)设备和主要材料的费用,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核竣工结算时应予以核减。③施工单位在编制竣工结算文件时,综合赔补费、二次搬运费,二次转运费等费用计取没有正当依据、重复取费。解决措施:现场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程序和当地建设单位相关规定,对施工单位发生的综合赔补费、二次搬运费,二次转运费等费用进行客观、公正的核实,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并报建设单位审批,方能作为结算依据。

2工程监理单位对有效控制竣工结算审计审

减率的对策探究工程监理单位为了实现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进行严格、有效、具有说服力的审核,应该树立全过程投资控制理念,采用主动控制和动态控制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建设单位的相关规定,创造性的开展监理工作,有效防范施工单位在编制竣工结算时高估冒算、错误套用费用,给竣工结算最终审计超出规定范围带来严重隐患。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有效控制竣工结算审计审减率制定以下对策:

2.1严格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和预算书

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工程施工的指导书,是竣工结算文件编制和投资控制的重要依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设计会审,对设计文件及预算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有)提出合理可行的修正方案建议。施工图预算书是投资控制的核心环节,总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审核各项预算书的编制依据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否充分合法,定额取费是否正确,从源头上将竣工结算金额控制在有效范围。

2.2严格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项目监理机构必须认真、严格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开工报告和施工组织方案,在投资控制方面,主要审查施工组织方案是否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结合施工现场复核实际情况来编制,是否超出设计文件工作内容,对施工单位拟订的可能会超出预算书的施工方案及时提出审核意见,必要时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

2.3严格审查工程变更

机房设备安装工程变更会对总体布局、机房安全、未来扩容和维护操作会带来较大影响的,必须经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讨论和确认;管道和线路工程中的路由变更,会造成工程量和结算费用大幅增加,都应报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工程变更应由设计单位按规定程序作出变更设计,施工单位按照变更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变更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对施工单位擅自扩大工程范围的工作内容不予计量。

2.4严格审查施工单位费用签证

通信铁塔、基站和线路工程的施工环境十分复杂,设计单位难以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综合赔补费、二次搬运费、二次转运费、施工队伍调遣费、仪器仪表费、隐蔽工程费等费用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估,建设单位通常采用现场签证的办法与施工单位进行按实计列结算。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发生的需要现场确认的费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对建设单位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查、办理签证手续,报建设单位审批,并对所有现场签证按单项工程进行台账登记管理。

2.5严格审查竣工资料

竣工资料是工程实施成果的全面反映,是工程的总体形象的真实描述,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是工程维护的基础资料。项目监理机构应严格审查竣工资料的竣工图纸与施工现场是否相符、竣工资料中的工程量与竣工图上的工程量是否相符,确保竣工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的竣工资料才能作为工程验收和竣工结算的依据。

2.6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竣工结算编制和审核能力

工程监理单位可组织施工单位集中进行竣工结算编制和审核能力业务培训工作,理论联系实际,共同探讨、准确理解、正确运用《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等系列定额及其配套文件,结合实际案例向有关结算编审人员讲述、交流工程预结算编制办法及相关建设单位有关规定,共同提高竣工结算编审能力。

2.7严格审核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是项目监理机构对项目进行投资控制的重要环节,是检验现场监理人员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敬业精神、职业道德和履职能力的试金石。工程结算应建立三重保障体系,分工负责、层层把关进行确认和审签:(1)监理员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或费用签证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2)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或费用签证的工作,审核工程计量或费用签证的数据和原始凭证。(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全面审核监理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作成果和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应抓住以下几个“质量控制点”:①有无施工合同;②工程实施成果与设计文件或设计变更文件的要求是否相符;③设计变更是否有建设单位批复;④工程质量是否合格,验收证明是否具备;⑤工程计量是否准确;⑥计费依据、计算办法是否正确;⑦各类签证费用手续是否齐备、真实有效;⑧在结算文件中正确处理甲供设备和主要材料与施工单位结算费用之间的关系。

3结束语

工程竣工结算的基础工作贯穿于施工全过程,现场监理人员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已完工程量和各类现场签证费用,建立台账进行动态管理。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不定期巡视、抽查现场监理人员所做的工程量和现场签证费用记录,并将部分典型记录与工地实物工程量进行复核,真正掌握现场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和监理工作质量。总监理工程师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以高度的工作职责心和敬业精神,精通相关领域专业技术和规范标准,严格复核竣工资料,透彻理解、熟练运用《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等系列定额、配套文件及建设单位工程结算审核的有关规定,对竣工结算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施工单位提交的用于工程最终审计的结算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审减率控制在规定范围。项目监理机构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经过科学的创新管理和务实、艰辛的工作,努力促进项目投资控制目标得以实现,从而提高客户服务感知度和满意度,全面提升工程监理单位在行业中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的科学、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晓峰,杜军.互联网+国家战略行动路线图.中信出版集团,2016.

[2]康忠学.履行总监理工程师职责的体会.中国通信企业协会,2009.

[3]《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9-2013)应用指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