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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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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范文第1篇

【关键词】 综合素质评价 道德素养

【中图分类号】 G4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962(2013)02(b)-0107-01

随着中学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让评价促进学生发展”这一新课程观念正逐渐被广大教育工作者所接受。显然传统评价学生素质的测验方式已在许多方面不符合现代教育教学目的以及教育的特点,目前在各学科的评价中教师开始用新的评价理念指导自己的教学实践,改变了评价过程中学生的“被告角色”,学生们开始主动参与到评价体系中,原来单纯的受测者也成为了评价者。现代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综合化需求呼唤综合素质评价的方法尽快完善。

1 学校、家庭、社区教育相结合,评价学生的道德素养

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内容涵盖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每一个方面又涉及到一些具体领域,从中我们都可以体会到学生高尚的道德品质的重要性。道德作为一个民族的灵魂,如何在学生一生发展中起导向作用这也有赖于在中学阶段对学生的培养,中学阶段更是学生道德品质的成形时期,所以教师与家长对学生正确的道德评价,也对学生在这一时期道德素养的形成起到了关键的护航作用。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要遵循学校德育工作基本框架,建立学生成长档案袋,实行过程记录评价,体现学生自主管理、自我发展需要。每位学生建立一个档案袋。详实记录学生成长轨迹进步表现,突出评价的阶段性和基础性。这些具体的日常行为涉及到学生在学校、家庭、社区三大范围的表现,因此也要求学校、家庭、社区三方面对学生的道德素养作出评价,只有这样,才能改变目前有的学生在家里和在学校、在社区里表现不一样的现状,使学生的思想道德更加完美,培养出高道德素养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2 教师、家长、学生共同评价学生的身心健康

现实中单调片面的考试评价方式使得学生、教师、学校、家长以及全社会形成了一种误解:考高分的学生是好学生;班级平均分高的教师是好教师;升学率高的学校是好学校。量化的分数成了主宰命运的上帝,成了区分好与不好的标准。这种只重结果不重过程的评价方式的负面影响背离了教育的初衷,教育变成了为考试做准备,而不是为学生生活做准备。如果说思想道德对学生的发展起导航作用,那么身心的健康则对学生的发展起保驾的重要作用。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社会不但要求高道德素养的接班人,同时也需要身心健康的接班人,只有身体和心理双健康才能符合现代高速发展的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也才能满足这种需求。如何以正确的评价引导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是现代教育亟需解决的问题。

评价应是教师、学生和家长多方共同参与的交互活动。根据不同的评价指标,不同的主体可以拥有各自的评价权。要努力改变过去学生被动接受班主任评判的状况,特别要发挥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让学生参与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的制定,让学生在评价资料的收集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通过“协商”达成评价结论,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

3 各学科同步管理,评价学生的文化素养

中学生的文化素养不仅仅是文化知识与技能,而且还是以能力为核心,是能力和知识、思想情感、思想品质、审美情趣、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的融合。为了使评价具有可操作性,简单、易行,阶段性评价可主要以直观的物化成果呈现,终结性评价则除了呈现等级评定、综合性评语,还应注意收集并保存表明学生发展状况的关键资料,应附有综合素质报告单、标志性成果记录卡和学科教师赠言,以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变化轨迹,清晰把握学生在某个阶段的成长状况,直观看出学生发展的优势和不足,便于家长准确掌握学生各方面素质发展信息,更清晰地引导学生反思,明确下一阶段的发展目标,真正促进学生可持续发展。要做好这些,各学科教师要共同注重学生的文化素养,以杜绝学生面对班主任老师和其他学科老师不一样的现状。

4 学以致用,评价学生的综合实践评价

在实践活动中学生可以得到自主发展,力求做到五个一:找到一个岗位,扮好一个角色,锻炼一种能力,承担一份责任,体验一种感受。对学生综合实践的评价,要根据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及完成情况,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的实证材料等,客观反映学生在综合实践方面的表现。

5 德益双馨,评价学生的艺术素养

综合素质评价范文第2篇

2、我从小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当在电视里看到国旗升起的时候,就情不自禁地起立敬礼。曾经当过学校护旗手,也一直是我自豪和荣耀的经历。当国旗升起,国歌奏响后,我的内心就充满了自豪感,每天的新闻联播是我必看的内容。

3、在学习之余,坐在车里,观看家乡的夜景,是让我最放松的一件事,这几年家乡的变化太大了,立交桥,景观大道,休闲广场,人们的生活环境越来越好了,我热爱祖国,热爱家乡,一定努力学习,争取为祖国和家乡的发展多做一份贡献。

4、我是一名中学生,平时的一言一行我都能按照《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去做,对学校的规章制度能够严格遵守,课余时间外出,能够遵守公共秩序及交通法规,对公共设施能够爱护,外出坐车我会主动给有需要的人让座或帮助他们。在劳动课上也从不偷懒。

5、在家里,经常帮助家长做家务,比如洗碗筷,擦地,修理一些简单毛病的电器,家里的电脑中病毒后从作系统等,父母工作忙,不在家时,可以做一些简单的饭菜,帮助表弟表妹学习,爸爸工作忙,家里的力气活,都是我帮妈妈干。

6、在学校和同学相处能够以诚相待,信守承诺,平时不管学习多忙,只要同学求我帮忙的事,我都会答应他们。比如他们组织的特色班会,需要我客串的,或需要我帮忙找的材料,我都会认真准备。

综合素质评价范文第3篇

自2007年9月,北京进入高中课改以来,各校一直探索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方案。以东城区各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情况为例,调查发现东城区普通高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上能按时按量完成,但仍存在一些问题:(1)学校部门职责不清,作为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涉及教学、教务、信息技术、班主任、学科教师等学校主体,各校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部门之间的统筹和协调。(2)评价主体的评价理念习惯于传统的标签式评价,评价内容存在雷同的情况,尤其是教师的课程评语。(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和功能受到学校教师的质疑。

由此可见,探索实施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机制,真实记录每个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历程,充分发挥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功能,成为综合素质评价研究的重点。在近五年的实施中,我们进行了如下探索。

■ 组建项目组,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研究重点

东城区高中课程改革领导小组成立了东城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成员由教科所、信息中心、中教科、各高中校联合组成,负责管理和协调相关工作。项目组重点研究: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如何与学校的培养目标、教育教学管理、班级建设相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课程评语如何促进学生发展和教师教学行为的转变;综合素质评价如何引导学生自我认识和自我教育等。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为学校管理的核心业务,涉及教育、教学、教务等多个部门,经过一轮的实践,各校均成立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并设专任教师统筹落实。例如,宏志中学的职能分工体系如下:教学处指导学科教师组织校本课程和研究性学习学分的认定及录入;教务处指导任课教师完成各科模块学分认定和成绩录入;政教处组织年级组完成学生、家长、班主任、任课教师的培训以及评语的填写录入;信息处对各部门进行网络技术指导。

■ 评价与教育教学相融合,确保评价有内容可操作

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把评价与教育教学融合,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有内容、可操作,逐步形成了具有学校特色和学生个性特征的评价。

思想道德方面。各学校结合德育活动以及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内容实施评价。宏志中学在社区服务方面,以一个活动一个单元主题的方式培养学生的思想品质,共8个单元主题:奉献爱心、孝敬老人、乐于助人、绿色环保、崇尚礼仪、关爱健康、文明守序、公益效国。学生在活动中对自己和他人的思想道德水平进行评价。

学业成就方面。各校开设人生规划课程,并利用橱窗、板报让学生去认识自己,撰写个人目标。学生在“我的发展目标”栏目中填写了三年的发展规划,同时增加了“理想的职业和大学”等内容。

合作与交流方面。如东城区的模拟联合国活动、高中生辩论赛活动及双语导游活动等,为学生的交流与合作提供平台。171中学采用学长制,即由学生管理、帮助学生的制度,为多数学生的合作与交流能力增添了表现的机会。

审美与表现方面。各学校纷纷通过合唱节、戏剧节、读书节等活动为学生搭建展示平台。171中学结合学校办学理念,做“有层次 无淘汰”的教育,在审美与表现方面设置了3个层次的活动让学生参与,如音乐艺术方面:人人参与的普及层——“新年炫声”卡拉OK大赛;部分选拔的推优层——新年汇报演出;创新拔尖的特长层——金帆合唱团新年音乐会。3个层次的活动使学生在该方面得到充分体现,为评价做好内容准备。

运动与健康方面。学校有各类的体育选修课,同时多数学校都举办体育节,丰富多彩的活动为学生的运动与健康,以及学生个性的展示提供了平台,在活动中学生可以进行小组互评。

个性发展评价方面。大部分学校通过社团建设和校本课程的开设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求,包括心理社团、动漫社团、吉他社团、环保社团、生物社团、模拟联合国等。如北京二中实施“阶梯式模块”结构与“生成性”课程体系,建立了选择性课程结构、多元化课程设置、个别化学习方式,尊重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创造有生命活力的课堂。

■ 进行情景式记录评价,实现评价的客观性与针对性

评语怎么写一直是评价工作的核心问题。针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出现内容雷同的问题,以及对评语评价主观性和功利性的质疑,东城区师生实施了客观的、有针对性的评语评价,即情景式记录评价。无论是学生的个性发展自我评价,还是班主任的评语,在进行价值判断的时候,都对学生特定场合的表现进行了描述,这种情景式的记录增强了评价的客观性和针对性。

为实现情景式记录,大部分学校建立了学校、年级、班级、个人电子文件夹档案,有的班级还建立班级日志,有的学生用电子日记的形式记录成长过程中的精彩瞬间,这些均为评语评价积累了鲜活的材料。

学生自我评价:依据情景成长记录所积累的鲜活材料,撰写评语评价。如“我的实践操作能力较强:在机器人选修课上,我与同学合作搭建自己的足球机器人,还尝试了编程;在戏剧中的心理学选修课上,我第一次尝试设计调查问卷并完成整个调查,还编写了心理剧……”

课程评语:“分班后,你以积极的心态很快融入了班集体。老师惊喜地发现,你开始敢于展现自己。从上课不敢回答问题,逐渐变得主动发表自己的观点(虽然声音还是有点小);在班级‘化学电源知多少’的比赛中,你与小组同学合作完成《电池的发展史》ppt制作,并协助发言的同学播放课件,赢得了大家的掌声。老师非常高兴看到你的这些变化,经过努力,你一直要寻找的自信回来了。希望你保持良好的状态,不断开发自己的潜能。”

班主任评语:“在我的记忆中,你是我10年来所教的学生中向老师鞠躬最多的一个学生,也是对别人说‘谢谢’最多的一个学生,不少同学背地里叫你‘傻根儿’,我想,在这种调侃的背后,更多的是对你的朴实与执着的一种敬佩;你并不聪明,但是却凭着自己的一股钻劲,语文成绩名列前茅;你的家境并不富裕,却毅然向汶川的同胞捐出了一百元钱;你的音乐天赋并不高,但凭着一股韧劲赢得了乐队小号首席的位置……”

可以看出,无论是学生自我评价、学科教师评价,还是班主任评价,在评语里都包含着对评价对象的客观行为描述,正是因为这些描述为价值判断提供了事实基础,增强了评语评价的客观性和针对性。

■ 探寻评语填写的思考点,让总结性评价真实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水平

总结性评价的呈现是《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以下简称《报告册》)。《报告册》是对高中学生三年成长的总结,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水平。《报告册》中的评语评价主要是由个性发展自我评价和特长成果、高中学生评语、研究性学习成果3部分组成。项目组通过分析《报告册》评语评价的指标体系,针对学生不知从哪方面进行评价的现象,探讨学生评语填写的思考点,从而指导师生进行有效评价。

如个性发展自我评价可以围绕职业理想、座右铭、性格特征、兴趣特长等方面,真实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个性发展自我评价和特长与成果,可以分别从社会实践活动、奖项和个性特长(或兴趣爱好)、优秀品质和班干部经历(或社团活动)3个方面去记录和评价;研究性学习分为4类,即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文献文学类、技术设计类。

目前,在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由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学校培养目标、教育教学行为、班级建设的结合点主要是在课程体系的建设上,因此,对学生综合素质各方面的评价还必须与对课程体系的评价区分开来,二者所评价的对象和目的都是不一样的。

第二,评语式评价采用情景式成长记录,虽然此种评价增强了评语的客观性和针对性,但是无法实现师生通过评语进行心灵沟通、引导学生自我认知和成长的功能。

综合素质评价范文第4篇

关 键 词:综合素质;综合素质评价;保障机制

作者简介:罗祖兵,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

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在2014年12月16日,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对综合素质评价的细节性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可见,在高中推行综合素质评价,势在必行。本文主要谈谈如何正确认识综合素质及其评价问题,同时对评价的方法与保障措施提出建议。

一、综合素质评价:评什么?

“综合素质评价,评什么?”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进一步追问:“什么是综合素质?”

对于“综合素质”,官方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而清晰的界定。“综合素质评价”这一概念,首次出现在《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4年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该文件要求,应对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应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同时指出,综合素质评价应以2002年的《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具体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2006年2月,教育部在京召开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省(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研讨会”。此后,“综合素质评价”就频繁地出现在各种文献和文件中,其评价内容也基本定型为六个方面。

后来,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发生了变化。2014年9月出台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内容。”而2014年底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又规定,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

综上所述,可以发现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内容至少有三种不同的理解。

一是将“综合素质”理解为“非学术素质”,具体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这是绝大多数省的做法。其中,有少许省对这六个方面做了细微的修改:如湖北将“创新与发现”作为其内容之一,而青海增加了“实践与创新”这一内容,浙江则将这六个维度改造为综合评语(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 、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等五个方面。此外,2014年出台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将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分别规定为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内容和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

二是将“综合素质”理解为“学术素质”和“非学术素质”的综合。如北京市规定,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由基础指标(思想道德、学业成就、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和发展指标(个性发展)两部分构成。又如,河北省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模块修习评价、学业水平评价、综合实践活动评价、基础素质发展评价四个部分,其中基础素质发展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创新与发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

三是将综合素质理解为德、智、体、美等方面素质的综合。如《上海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规定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一级指标包括德、智、体、美四个方面”,其中,“德”的二级指标包括思想品德、社会实践、德育学科学习,“智”的二级指标包括学习表现、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体”的二级指标包括健身锻炼、身体健康、体育学科学习,“美”的二级指标包括艺术活动和美育学科学习。此外,《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另一个地方指出,“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

从逻辑上讲,“综合素质”应是学生各方面素质的综合,包括学术素质(以考试成绩表征的素质)和非学术素质。研究者在考察了国外的综合素质评价以后,发现“基本上都没有把学生的学术能力或者学业成就排除在综合素质之外,而都是把它作为一块十分重要的内容”“把综合素质界定为除学生的非学术能力之外的素质,则基本没有”。[1]如果这样去理解综合素质,那高考就是综合素质评价的一部分。显然,在现实中,高考并不是,也不会成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一部分,而且高考的作用与重要性远大于综合素质评价。基于我国高考及其在教育中的巨大作用这一现实,只宜将综合素质理解为那些通过高考无法测出来的素质,其内容包括“非学术素质”,也包括些高考无法检测出来的“学术素质”。

二、综合素质评价:是什么?

接下来的问题是,如果综合素质是指高考无法测出来的素质,那在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时,是不是应该对这些方面的素质分别进行认定,然后再合成一个总成绩呢?目前,绝大多数省的做法均如此。然而,这样做不仅无法准确测出综合素质,还会进一步导致教育的异化,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和教师的工作负担。其实,这涉及到教育目的观的问题。

研究者认为,“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在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独立个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各级各类人才。”[2]但长期以来,“独立个性”在教育目的中蔽而不彰。这或许是我们长期培养不出世界级创新人才的根本原因之一。在今天这个民主、开放而多元的社会中,学生个性的培养必须引起重视,而且必须在考试评价制度中予以确立。而这依靠统一的高考制度无法完成,故综合素质评价必须担当起发现和发展学生个性的重任。

长期以来,我们对“全面发展”的教育作了庸俗化的理解,认为全面发展就是让学生各个方面都得到高水平的发展。其实,全面发展的教育主要是指对学生进行全面的教育,让学生接触各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并从中找到自己感兴趣的领域,以此作为自己的终身志向进行深入学习。换句话说,全面发展的教育虽然要进行全面的教育,但并不要求(当然也不反对)学生各个方面都达到高水平的发展,而是希望学生接触全面的教育,进而找到并发展自己的个性。全面发展是个性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但教育绝不能止于“全面发展”,而应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帮助学生实现个性发展。因此,有研究者认为,素质教育即追求人的个性发展独特性与整体性的教育。基于这一认识,该研究者认为,从“本质”上讲,“综合素质评价是个性发展评价”。[3]

综上,综合素质评价就是对高考无法测出的素质进行评价,其目的是发现学生除考试成绩以外的个性特长。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或者是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只是评价内容的示例,而不是完备的评价体系,或者说是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并没有涵括所有内容。以此为基础,可以对评价内容进行修补。只要是学生身上具备的、高考无法测出的良好素质,都是综合素质评价的对象,它可以是学术素质,也可以是非学术素质。比如,如果一个学生古文功底非常深厚,由于有限的几道高考题不足以反映其古文功底,那该学生的古文功底这一学术素质就是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同样,假设另一学生特别喜欢生物,在读高中时已经自学了许多大学生物课程,并立志将来要做一个生物学家,但以高中课标为基准的生物高考无法评价该生生物方面的学术素质,因此它也应该是综合素质评价的对象。

三、综合素质评价:如何评?

进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评价。当前,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上采用的都是“逐步细化再综合”的方式。依照这一思维方式,不论我们在细节上做多少修改,评价中的难题仍旧无解。问题的关系不在于细节性地修补,而在于转换综合素质评价的思维方式。

首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只能用“优势领域鉴定”的方式呈现。如前文所述,几乎所有省市采用的都是“逐步细化再综合”的方式。这一做法表现上看全面、合理、操作性强、逻辑清晰,但它只是为了领导和管理的方便,没有从学生素质发展的实际出发。

综合素质之所以无法通过高考来评价,就是因为它本身难以量化,故给出一个分数或等级本身就不合理。而对每一个指标给出分数或等级,然后再将它们进行合并更是荒唐。合并的前提是,被合并的素质具有同质性、可替代性,而上文所说的六个方面(或其它不同的维度)的素质不具备同质性,更不具备彼此可以相互取代的特征。比如,一个学生“思想道德”存在问题,我们不能以“学习能力”强来弥补。

另外,勉强合并的结果是掩盖了某些优良(或不良)素质。假如一个学生因舍己救人获得了“道德模范”的称号,那他“道德品质”这一维度按理讲就可以得100分(或“优秀”),但其它五个维度均没有突出表现,因而只能得60分(或“合格”)。最后综合起来,其综合素质只有66.7分(“合格”的水平)。一个被评为“道德模范”的学生,综合素质只是合格,显然不合情理。这不是因为其综合素质低,而是因为我们的综合素质评价是采用了求高求全的思维方式。

那到底如何评价综合素质呢?依据“综合素质评价是个性发展评价”这一思想,我们认为,综合素质评价应该从多个方面去进行,以便发现学生在任何一个可能方面存在的优势素质(或个性特长),因为若仅从有限的几个方面去评价,又假设学生的某一发展优势不处于评价的范围之内,那这一优势就得不到发现,进而会受到忽略或压制。因此,在呈现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时,不应该将多个维度的评价结果综合成一个总的结果;而应该只呈现学生发展最好的一两个方面,并说明其发展程度。其它方面,如果没有问题,就可以不提及;如果有问题,应该实事求是地指出问题所在。这就是所谓的“优势领域鉴定”的方式。在对综合素质每一维度的下级指标评价上,也应如此操作。如果某一维度有三个指标,某学生在某一个指标上表现特别好,得了“优秀”,在其它指标上没有不良表现,那该学生在该维度上就应该得“优秀”。换句话讲,如果某种素质人人都有,而且差别不大,那在综合素质评价时就可以不涉及,因为对其进行评价不仅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而且还增加了评价的工作量与难度。

其次,综合素质评价适宜采用日常观察的方法。综合素质不能通过考试或现场表现检测出来,且是通过长期积累而形成的,多半都表现在日常生活中,那它只能凭借日常观察法来判断。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性的观察时,要注意两类行为:一贯行为和关键行为。这两类行为都能充分证明某种素质的存在。“一贯行为”是指某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一贯表现出来的行为。如果某一学生常年照顾其生病的奶奶,那我们就有充分的理由说明该学生具备“孝敬”的品质。“关键行为”是“在特定情境中学生主动做出的最能代表某种素质的行为表现”。[4]如果某一学生在上学途中看到一儿童落进了冰冷的河中,他奋不顾身地跳进河里将其救出,这一行为也充分说明该学生具备“舍己救人”的品质。对于这种特定行为,我们不能要求其表现一贯,因为他不会经常遇到类似于“儿童落水”这样的情境。

其三,对于每一个评价内容,只宜采用质性评价的方式。由于综合素质具有难以测量的特征,所以在衡量每个维度或每个指标对应的素质时,采用分数制的方法行不通,因为我们无法准确判断一个“道德品质”得85分的学生比另一个只得80分的学生优秀多少,优秀在哪里。另外,因为综合素质的模糊性使其评价具有更大的机动空间,假若在综合素质评价中采用分数制,就会导致利益相关者(如学生、家长、甚至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分分计较”,进而导致更多的腐败、公平问题。采用等级评价的方式尽管能回避这一问题,但它通常会遮蔽学生的某些素质。如:一个学生在“道德品质”这一维度得了“A”,我们不知道他是因为舍己为人,还因为拾金不昧,或者因为孝敬父母,抑或其它行为而得“A”。掩盖的结果是,高校在招生或用人单位在招工时,无法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来判断学生是否具备某种他们所需要的素质。所以,综合素质评价只能采用“评语评价”的方式,写实性地描述学生的素质及其表现。

四、综合素质评价:如何保证?

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能否得到真正落实,不仅取决于评价本身做得如何,而且还取决于良好的外部保障机制。

第一,必须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体系。对于是否应该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体系,让其在高校招生过程中起实质性作用,学者意见不一。有研究者认为,如果将其纳入高考,会加重学生的负担,导致更多教育不公,还会导致教育腐败增加。然而,高考在我国教育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引领”着整个基础教育发展。现实的逻辑是,整个基础教育,均以高考为中心:高考要考的科目,就认真教;高考不考的科目就不教或应付性地教;在高考中占分比值大的科目,就重点教;占分比值小的科目,就一般地教。基于此,如果不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体系,那它就不会受到真正的重视,进而会被虚化。但从各省出台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高考方案看,综合素质评价均没有实现与高考的“硬挂钩”。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体系,在现有的条件下确实可能会招致更多的腐败,但要明白:这不是综合素质评价本身的问题,而是管理制度的问题。因此,为了真正落实综合素质评价,还需要改革管理制度。

第二,必须建立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人们之所以对综合素质评价有种种担心与顾虑,根本原因在于综合素质评价的信度,而这又源自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如果综合素质评价失去了信度,评价结果自然难以在高考中发挥实质性作用或者被用人单位利用,而且评价本身对学生也起到了“反教育”的作用。因此,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必须建立起完备的社会诚信体系。首先,如果发现学生以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则应禁止该学生在三年内(或其它合适的年限)再次参加高考。其次,如果发现教师、教育管理工作者或其他公职人员造假,则应停止其公职。再次,如果是相应的领导造假或参与造假,则应开除其一切公职。只有如此清晰的界定了造假的后果并严格予以执行,综合素质评价所需要的诚信体系才会形成。

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对于在综合素质评价中造假的学生,不论是由其本人造假还是其监护人造假,都必须给予处罚(如禁止三年之内参加高考);如果姑息了这一行为,将不利于学生的发展,亦不利于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如果学生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造假而得不到处理,那综合素质评价对该学生和其他学生不仅起不到教育作用,而且还起到了反教育作用。第二,如果某学生在综合素质评价中造假得不到严厉的处罚,则会带来更多的人在综合素质评价中造假,最终使综合素质评价千疮百孔,形同虚设。第三,诚信本身就是学生综合素质的一部分,如果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学生违背了诚信原则而又不给予处罚,那就等于说综合素质评价违背了自己制订的原则。第四,触犯了诚信规则,接受处罚,这就是法制意识的前身,有利于法制社会的建设和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对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不诚信的学生给予处罚,或许是建立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良好突破口。

第三,充分发挥“熟人”在综合素质评价中的作用。所谓“熟人”,就是指对被评价者非常熟悉的人。因为是“熟人”,所以他们对被评价的学生最熟悉,其评价才最真实。正是这个原因,国外非常流行“同行评价”。如果诚信体系和惩罚机制完善,熟人在评价过程中不敢轻易替某些人作弊。同时,为了最大程度地防止“熟人效应”(即评价者在评价过程中为自己的熟人争取不正当的利益),评价过程必须是一个公开辩论的过程,并以相应的方式(如录音或录相)备案。在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熟人”应包括学生自己、同学、父母、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因此,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建立一个由学生、班主任、任课教师以及家长代表组成的评定委员会。在具体评价时,应先由学生陈述自己一两个方面的优势,并提供证据;然后由评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再经过公示以及申诉;最后评价结果。如此评价,不仅操作性强,而且也避免了不同评价主体评价结果合成难的问题。

所有的保障机制,都需要主管部门做出顶层设计,并以政治的力量加以保证,而不能仅仅依赖某些学校、某些地区进行试点,因为这些保障机制涉及到整个社会的问题,而不是仅涉及某些学校、某些地区才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崔允t,柯政.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J].全球教育展望,2010(9):5.

[2]王道俊,郭文安.教育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105.

综合素质评价范文第5篇

【关键词】初中 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评价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28-0013-02

2006年9月,延庆县教委根据本县初中实际制订了《延庆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并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组织开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探索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制定保障、运行机制,方法策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2011年6月,为进一步推进延庆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我们通过问卷调查、访谈、文本分析、观察等方式,对延庆县推进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态度、方式、内容及结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思考,旨在完善制度和改进实施策略,有效提高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的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一 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的态度

综合素质评价是新课改和考试制度改革的需要,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延庆县作为国家级课改示范县,积极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力求提高延庆县教育质量,转变教师教育教学观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态度是人们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成就、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等方面的评价。态度决定成败,态度决定生命,态度决定高度,态度决定一切。我们对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了解到85.3%的教师、90.6%的领导、68.6%的学生和75%的家长都比较赞成和支持综合素质评价。各级领导重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宣传、培训,建立完善各项保障机制,各校的工作安排科学合理,评价主体认识到位。但还有少部分表示不太理解,对于这部分人群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认识,确保此项工作科学、规范地实施。

二 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的方式

北京市教委就各项指标应采用哪些评价方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见表)。通过问卷调查、访谈、日常工作观察及文本分析等了解到:有83.9%的教师会经常采用日常观察评价和68.3%的教师采用活动展示评价,59.5%的教师会选择监测评价,只有36.6%的教师会选择档案袋评价,还有一部分教师会选择才艺展示评价(41.0%)、社会实践评价(42.2%)、谈话评价(36.9%)等。教师们对评价方式有一定的认识,较多使用显性的评价方法,对于复杂、隐性不好操作的方法置之不理。基于以上调查结果,要求各校教师在市教委各项指标评价方法的明确规定下,结合本县、本校和学生实际情况,对每项评价指标选择合理的、多元的评价方式,促进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实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转变教师教学方式,提高延庆教育教学质量。

各项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与评价方法对照表

评价指标 主要评价方法和形式(工具)

思想道德 情境测验、日常观察记录、档案袋评价

学业成就 纸笔测验、情境测验、问卷调查、档案袋评价

身体健康 问卷调查、身体形态测量、身体机能测量、身体素质测量

心理健康 情境测验、调查问卷、日常观察记录、人物推选卡

个性发展 活动展示评价、作品集评价

三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要体现为全面性和可操作性,全面性指标评价内容应包含国家对于学生全面素质发展有重要意义的各个方面,全面但不意味“面面俱到”。还要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和可操作性,将每项内容从不同要素进行细化,反映其可操作,但要避免照搬评价项目。延庆县认为北京市确定思想道德、学业成就、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个性发展五个评价指标能够体现延庆县初中生全面素质发展的各个方面,为了使工作更具操作性,将其细化成56项评价要素。对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全面性调查显示:78.1%的教师和89.7%的学生认为较全面、可操作,符合发展性原则,既关注了学生的知识和技能,也关注了学生的态度、情感与价值观,有利于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对综合素质评价内容重要性的调查结果显示:80.3%的教师和78.1%的学生认为当前学校最重视的是“学业成就”评价,最不重视的是“个性发展”评价;67.3%的教师和40.8%的学生认为“思想道德”最重要,其他四个选项比例很低。在考试制度改革还未完善的今天,无论素质教育、新课改喊得如何响亮,还是扭转不了分数决定学生命运的理念,在评价工作中各校明显重视“学业成就”,针对其他四个方面的评价尚未得到充分重视与发挥。所以要加快考试制度的改革步伐,有效实施素质教育,转变教育观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 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

评价结果是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实际状况的关键环节,就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如何与中考挂钩等问题进行了思考。

1.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真实性

评价结果是否真实,直接影响评价效果和信度,制约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在综合素质评价实施中,加强对评价者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素养,促使评价结果真实可信。对结果真实性的调查结果显示:78.5%的教师和66.6%的学生都认为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能客观、准确地反映出学生综合素质的实际水平,还有33.4%的学生对此持保留态度。针对此结果我们进行了反思,认为评价内容、评价标准不够完善。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中考挂钩

综合素质评价与中考挂钩,能促进评价工作的落实,引起教师、学生、社会的高度重视。调查也显示:59.1%的教师和60.1%的学生都赞成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考录取学生的依据。如何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中考选拔相结合。评价结果不失真变味,评价内容更加具体明确易操作,评价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各评价机构更加发挥其管理、督导、监控作用,评价制度更有力度和效度,评价者客观公正,平时行为与平时成绩相结合,提高评价的信度和效度,减少评价的主观性。

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呈现

通过对《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分析,我们了解到,对不同的评价指标的评价结果分别以“等级”、“百分制”、“书面语言”描述表示。如思想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学业情感,体育锻炼习惯、个人健康技能的掌握,自我认识、人际关系、适应环境等指标的评价结果,用评价量表、调查问卷、测量器材搜集评价信息,通过分析评价信息形成毕业生评价结果,用“等级”表示;知识技能评价结果,用考试法搜集评价信息,将毕业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综合评价结果,用“百分制”表示;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等指标,用测量器材搜集评价信息,形成评价结果,用“百分制”表示;特长、有新意的劳动和活动成果等的评价结果,用文献资料法搜集评价信息,将学生三年来获奖、受表彰的事实进行汇总形成毕业评价结果,用“书面语言”描述表示。

班主任对学生三年来思想道德、学业成就、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个性发展达到的水平作出全面评价,特别要肯定学生的优势和发展潜能,并明确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基于以上四方面的分析,更有效地推进初中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就应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评价制度、构建评价管理机制,促进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实施,促使评价工作更加公平、公正,评价结果更加科学有效,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发展。

第一,构建评价管理机制。为了保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效实施和顺利推进,应建立区(县)级评价领导机构、学校评价委员会、班级评价小组三级评价组织。区(县)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机构,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学校校长、教研员、教师、家长等组成。其职责包括制订和审核评价的规章制度,指导各校评价工作,监控评价程序,接受和处理各界人士的咨询、申诉与举报,纠正评价中的错误,查处违规行为。校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由校长、教师、家长等组成。其主要职责是:首先,落实县教委制订的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方案,依据县实施方案制订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确认各班成立的评价小组成员;监督各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情况,并确认各班的评价结果,及时给予反馈;接受学生与家长的咨询与申诉。学校评价委员会确定聘任综合素质评价者,每个班成立一个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成,小组成员人数应为3~5人,不得少于3人。班级评价小组成员要在本班教学至少1年,要具备极强的责任心,工作认真,又具备良好的诚信意识。其职责是:依据学校评价委员会工作要求制订班级评价方案;组织好本班学生做好综合素质评价的电子平台填写,评价结果确认、反馈等工作,接受家长的咨询。

第二,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一项十分繁杂而又敏感的工作,事关重大。要采取电视、报纸、广播、座谈、讲座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阐明综合素质的含义及评价工作的意义,尤其向家长说明综合素质评价对学生未来发展的重要价值。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创设良好的评价氛围,最大程度地消除各界的顾虑,争取得到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第三,进一步完善评价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是课程改革的重要部分,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关键,是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的手段,是升入高一级学校的重要依据。依据《北京市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科学、规范开展此项工作,建立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制度、公示制度、监控制度和举报申诉制度,加强评价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反馈评价情况,确保评价工作正确有效。

参考文献

[1]马伟彬、苗培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进展问题与建议[J].现代中小学教育,2009(9):7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