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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散乱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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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散乱污企业

乡镇散乱污企业范文第1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思想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全市生态环境工作暨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议精神,聚焦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突出问题,全力开展空气质量改善整改工作,改善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工作目标

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2%这些就是,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力争同比下降40%,全年优良天数达210天这些就是。

二、整改任务

(一)加强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

1.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实施停产整治。

2.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全面排查“散乱污”企业及集群企业,依法实施分类处置。建立“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排查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由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明确网格督察员,落实“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责任。对排查、取缔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管严重失职的,追究“网格长”及相关人员责任。

3.推进焦化行业产业升级改造。福龙焦化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稳定达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精煤、焦炭等散状物料储存和输送完成密闭改造,焦炉炉体安装高清红外视频监控装置,焦炉烟囱、装煤地面站、推焦地面站、干法熄焦地面站等主要排放口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炼焦煤气净化系统冷鼓各类贮槽(罐)及其他区域焦油、苯等贮槽(罐)的有机废气接入压力平衡系统或收集净化处理,加快推进焦炉机侧炉口除尘系统建设。2020年底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vocs)控制和治理。

4.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建立工业炉窑管理清单,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分类提出整改要求,7月底全面完成,未完成整治的工业炉窑,实施停产。

完成重点领域vocs综合整治。按照分业施策、一行一策的原则,推进化工、工业涂装等行业vocs综合治理,强化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配套建设末端治理设施,全面开展ldar工作。所有加油站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完成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建立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对物料(废渣)储存、装卸、破碎、输送及工艺过程的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

5.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特别排放限值管控。坚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重点工业企业按照许可证要求,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许可要求的实施停产。对现已建成投运的砖瓦窑一律执行砖瓦窑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生态环境部征求意见标准),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实施关停;

现有火电(燃煤以外)、水泥企业及锅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煤发电机组执行超低排放标准。

(二)强化燃煤管控

6.有效推进清洁取暖。2020年9月底前完成城区及周边的柳林镇和穆村镇13个村的集中供热和煤改气,新增清洁供暖200万平米,中心集镇机关单位燃煤锅炉全部采用清洁供暖。吕梁市区周边李家湾、圪垛、韩家坡和梁家会四个村全部实施煤改气,涉及居民2593户实施燃煤炉具和原煤双清零,实现城区、城中村及李家湾4个村清洁供暖全覆盖。

7.强化散煤煤质监管。2020年8月31日前,“禁煤区”范围内实施燃煤炉具和原煤“双清零”。农村分散小锅炉禁止燃用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的劣质散煤,设立优质煤供应点,采用政府补贴的形式,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民用煤;

乡镇散乱污企业范文第2篇

一是强化领导,2019年8月12日下午15:30在县生态环境局3楼会议室召开了大气污染联席会议,向朗池、城南、渌井、丰产、济川、东升、法堂、绥安街道办事处分管环保领导;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农村农业局、县广场管理局、县环卫分管环保领导通报了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及布属大气污染防控相关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根据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8个乡镇要将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和火纸“禁烧”的布控落实到位、责任层层压实;农业农村局要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督查,把督查发现较突出焚烧污染问题移交县环委办或县目标办,出督查通报;综合行政执法局、绥安街道办对县城区内“征而未用”区域外来人员种植地块加强焚烧防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启动对县城区内“征而未用”土地的收回工作,并及时启动土地整理或撒草种绿化;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监管和执法,对各种湿法降尘作业不到位的,建议坚决处罚、顶格处罚;涉及烟花爆竹燃放的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强化禁放宣传和防治措施;绥安街道办尽快落实入冬腌腊制品熏制、烟气专门处理设备的采购和布置。

三是强化督导,环境保护局开展了污染防治督查,成立了六个督察组。其主要内容为:督查养殖业、屠宰行业污染整治情况;指导各养殖业主填好污染物管理合账,督促各乡镇对养殖业、屠宰业经营主进行培训;做好片区内的断面检测、取样(市控断面,县内设置考核断面,重点监控断面);做好片区内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及投诉件的调查、采样、取证、执法;做好片区内秸秆禁烧监管、宣传、执法、督导;检查县城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做好监督性检测,每月每组抽样不少于2个污水处理厂。在突击督查中,上午主要进行对畜禽养殖、畜禽屠宰、砖瓦厂以及其他散乱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业主完善治理设施和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指导填写污染处置台账;下午进行秸秆禁烧督查,及时制止通报焚烧秸秆情况,对中元节前后祭祀禁烧纸钱工作进行督查。截止目前,已检查养殖场200余家,砖厂3家,屠宰场6家,扑灭火点20余处。

乡镇散乱污企业范文第3篇

为有效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我市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底,开展蓝天保卫战秋季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采取有力措施,降低重点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负荷,确保2020年底前,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以上,完成上级考核目标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燃煤污染管控。

1.加强燃煤锅炉治理管控,对建成区已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开展“回头看”,防止列灰复燃,对全市20蒸吨及以上燃煤供热锅炉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继续推进恒联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2.推进城乡结合部生活用散煤污染治理,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无照销售、使用劣质散煤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深化工业污染管控。

深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2家重点行业企业完成综合治理;深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建立钢铁、建材、有色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管理台账,对已完成整治的散乱污企业进一步加强监管,深化治理成果。(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市工信局分工负责)

(三)强化扬尘污染管控。

1.开展扬尘污染排查,强化施工扬尘、堆场扬尘、裸土扬尘、道路扬尘治理;对新的建筑工地,房屋拆迁工地、物料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污染源,及时组织排查、督办、考评,年底前,建成区消除裸露地面。(市住建局负责)

2.开展道路扬尘污染治理,严肃查处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防止物料遗撒措施的渣土车辆;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城市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市城管执法局负责)

(四)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

1.全面开展柴油货车治理,加大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限行和禁止使用区域监管力度;加快柴油货车禁行、限行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划定;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公安、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联合全面开展路检路查,加大超标排放柴油货车处罚力度。(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分工负责)

2.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分工负责)

(五)统筹秸秆禁烧管控。

按照《省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实行扁平管理和“5+1”模式,市生态环境分局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限烧区计划烧除和秸秆无害化处置工作。

一是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制定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方案,农业部门负责秸秆肥料化、基料化和饲料化利用及相关工作,发改部门负责秸秆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及相关工作。

秸秆全量化处置要摸清底数,全面掌握农作物秸秆产量、利用方式和具体去向等基础数据、建立清单台账,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数量分解落实到具体村屯、地块。各乡镇街根据清单台账,编制上报本辖区年度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禁烧区和限烧区秸秆产量及分布;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计划烧除总量、地块和时间安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形成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和责任清单。(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各乡镇街分工负责)

二是开展好限烧区计划烧除。

各乡镇街细化限烧区烧除轮次与时间安排,按省要求根据气象条件自行安排专人采用“攒堆”集中焚烧的方式进行烧除作业,并组织民兵等人员实行旁站式监管,在气象条件允许情况下,争取最大限度完成烧除作业,避免春耕生产前集中抢烧。(各乡镇街负责)

三是严格秸秆禁烧监管。

各乡镇街为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主体,依据省调整新的禁烧区、限烧区划定范围开展管控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不变,充分发挥好网格机制作用。做好日常监管、重点时段监管、重点区域监管、确保不出现违规焚烧问题。(各乡镇街负责)

(六)做好重污染天气管控。

1.严格实施燃煤采暖锅炉错时启炉,制定错时启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市住建局负责)

2.按国家和省要求实行重点行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制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工信局负责)

3.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进一步理顺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为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提供经验和保障;当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条件时,要立即启动相关级别的应急预案,果断采取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建筑工作停工停业、高排放车辆限行禁行、增加道路清扫频次等各项应急管控措施,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主体责任,落实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

(二)圧实工作责任。

要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圧实,制定各项任务清单和台账,包括集中供热错时启炉方案,重点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措施等内容,将工作任务、工作责任明确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和工作人员。错时启炉、错峰生产,“一厂一策”等工作要明确到企业、设备和具体操作人员,秸秆“两区”管控责任要精准到村屯、地块、农户和责任部门、责任人。

(三)积极宣传引导。

要加大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渠道向人民群众介绍重污染天气防范应对的相关知识,宣传“攻坚”行动相关工作情况,引导公众支持参与改善空气质量行动,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

乡镇散乱污企业范文第4篇

关键词:城乡统筹;农房改造;瓯海区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10-0026-02

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就是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农民将其拥有的旧房及宅基地,按照规定的置换标准和方式,换取政府统一集中建设的新房,旧房及宅基地由政府收回。集中新建的住宅区,不仅仅只有农民的新房,还有与城市住宅区相同的配套设施。实施农房改造集聚建设,有利于优化农村布局,改善农村环境;有利于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民共享发展成果;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有利于缓解城市用地压力,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一、瓯海城乡环境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城市化滞后,半城市化问题突出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瓯海共有户籍人口406 215,共120 713户,其中非农67 045人、农业户口339 170人,农户约84 846户,实际城镇化率为16.5%。这个数值远低于全市城镇化率为66.3%的水平。当前瓯海城市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2011年瓯海的二三产占比分别为61.7%、36.5%,①城镇化水平远低于工业化水平。同时,半城市化问题也非常突出,据统计,大约有40%的人群是以农民身份常住在城镇,但他们却不是真正的市民。

(二)城乡布局不合理,农村小散乱

1.农村村庄普遍存在“小、散、乱”现象。在2011年行政区划调整前,瓯海共有镇街13个,其中街道7个,镇6个,行政村251个,自然村更是数倍于行政村的数量,农村人口占户籍人口的83.5%,农村居住点分布散乱。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农民涌向城市,因此多数村只剩下老年人居住,农村常住人口急剧减少,特别是山区村。同时,农村违章建筑大量存在,整体环境进一步散乱。近年来,虽然通过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瓯海的城乡空间形态得到优化,但是实际的人口搬迁转移,形成新的空间布局不可能一蹴而就,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2.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环境安全存在严重隐患。瓯海农村基本没有实施截污纳管,生活污水没有得到集中处理,且由于居住分散,也无法有效实施截污纳管。农村违章建筑数目巨大,且大多数违章建筑用来开办家庭作坊、无证小企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三)城乡发展条件不同,城乡矛盾加剧

1.城市土地资源短缺与农村大量土地闲置的矛盾。瓯海区域面积467平方公里,地貌特征为“七山一水二分田”,可建设用地稀少。近年来正值大发展、大建设时期,城市急需大量土地用于项目建设开发,可由于城市人口密集,加上瓯海特有的地貌特征,城区资源土地资源匮乏,影响了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此同时,农村住宅由于大多是平房,人均占地面积远大于城市,且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大量农村人口涌向城市,导致农村很多宅基地闲置,进一步造成了农村土地资源的闲置。一边是急需土地资源的城市,一边是大量土地闲置的农村。

2.城市住房买不起与农村住房不能买的矛盾。近年来房价只涨不跌,城市居民为了改善居住条件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而在农村,农房一直处在较为严格的控制之中,除极少数危房经政府审批可进行原拆原建外,大部分农房既不能拆也不能建,农民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没有得到很好的满足,由此导致农民子女住房困难,违章建筑严重,环境越变越差,城市化进程难以推进,新农村建设无从入手。一边是高昂的房价群众买不起,一边是严格的政策群众不能建。

二、瓯海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建议

(一)编制农房改造集聚建设有关规划

1.科学制定全区整体布局规划。统揽全局制定全区整体布局规划,要强调布局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整体布局规划是农房改造集聚建设持续推进、科学推进的重要保障,有利于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因此要提前谋划、合理布局。项目主要布局在有二三产支撑的都市型功能区、大都市副中心和区域性中心镇,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通过拆旧建新,在规划指导下使项目的规模逐步扩大。

2.因地制宜制定区域规划。农房改造区域规划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与当地传统文化、民俗风情结合,并在充分调查了解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来确定规划。要结合“美丽中国”,做好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在规划时要充分体现保护古村落建筑,同时新建农房项目要体现本地的文化特色,山水内涵。规划同时要和当地重大民俗活动结合,项目的设计要从有利于继承和发扬传统民俗活动的角度出发,最大限度地保护传统文化。

3.编制新一轮城镇布局规划。要以镇街为单位,按照现代化小城市的标准,高起点、高标准地编制镇(街道)域总体规划,明确产业、居住和公共服务等功能的空间布局结构,形成中心集聚区建设“1+X”的总体框架体系。“1”就是中心集聚区,在中心集聚区建设若干个上规模、高集聚的大社区,“X”就是在中心集聚区之外,建设“X”个中心村新社区,“X”应不大于现有每个镇(街道)的行政村个数。同时,要制定所有“1+X”布点中心村新社区的建设规划,统筹安排镇(街道)域的资源、人口、产业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二)完善农房改造集聚建设相关政策

1.实施结构性价格。价格是农房改造集聚建设能否成功的关键,要选取有代表性的农房改造项目进行资地平衡模拟测算,并实施结构性价格,即合法面积、翻倍面积、增购面积三部分价格。首先合法面积部分的价格要足够低,最好是和农民原拆原建的成本价相同甚至更低,这样能保障农民的最低置换需求;翻倍面积部分价格,由于是对合法面积的翻倍,这个价格要参照项目的综合成本价,使政府不倒贴;增购面积部分价格,要参考市场价来制定,因为这部分面积属于“锦上添花”,“盈利”部分用于填补合法面积的“亏损”。通过实施结构性价格,既保持总体资金的平衡,有能保障农民的基本置换需求。

2.建立农户搬迁激励机制。对于农户到中心集聚区、中心村新社区居住的,其中对农户集体参与或整村参与的,针对农户在约定拆迁的时间前自行腾空拆除房屋并签订搬(拆)迁协议的,由拆迁人给予奖励。鼓励一大批农户向中心集聚区、中心村新社区集聚,提高农村住房改造集聚水平。考虑到农房改造集聚建设资金紧张问题,奖励金额可以直接在农房置换时给予扣除。

3.完善农房产权流通制度。完善农房产权流通制度,解决农房改造集聚建设的产权问题,促进产权流通,帮助农民变住房财产为资本。对于搬迁集聚到中心集聚区、中心村新社区的农户,应允许以农村宅基地和住房换购城镇商品房和安置房,并予颁发相应的集体(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并可以抵押或上市交易;农户自愿放弃农村宅基地而取得国有土地(划拨)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安置房,在保证人均30平方米以上自住房的基础上,多余套房经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应允许上市交易。

(三)强化各种保障措施

1.强化政策保障。整合各类拆迁政策,保持政策的公平性和一致性。置换的政策问题,对于农民来说很大程度是“不患寡而患不均”。现在瓯海拆迁难,很大的原因就是温州的拆迁政策一直在调整,而且是一直往宽松的方向调整,同一个地区,可能拆迁的时间就差一个月,但是农户得到的补偿却完全不同,所以农民总是盼望能通过新的政策得到更多的利益。因此,要将重点工程拆迁、城中村改造、农房改造政策合并为一,逐渐消除老百姓等待、观望和疑虑。三个政策合一,有利于改善农户的等待和观望态度,消除犹豫心理,有利于推进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2.强化资金保障。解决资金紧张问题,就要开源节流。节流就是尽量降低项目建设投入的成本,通过优化设计、加强技术力量来减少开支。另外,要千方百计拓宽资金来源。

组建农房改造引导基金,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引领作用,整合相关专项资金,由项目属地同比例配套跟进,解决项目启动问题。

采用融资代建模式。建立融资项目库,以镇街为单位统一打包,积极向国家投资、政策性银行和各类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有条件的地区引进国内知名大型房产企业带资参与农房改造集聚建设,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充分利用农户资金。制定各项优惠政策,吸引农户预先交纳房款,将农户手中的闲置资金利用起来用于项目建设。

3.强化用地保障。利用好现有建设用地。深入开展转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理,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功能置换、调剂使用、提高用地容积率等方式,优先满足农房改造集聚建设的用地需求。

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推进农村宅基地置换,满足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农房改造集聚建设用地主要途径还是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只有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才能让土地滚动开发利用,为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4.优化集聚方式。坚持就地就近安置和跨区域搬迁相结合的集聚方式,优先考虑就地就近安置需求,进一步加大对跨区域和连片整村搬迁的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引导下山脱贫、防灾避险、生态移民、工程拆迁安置群众以整村搬迁形式进入农房改造集聚区。

5.完善就业配套。通过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农民集聚到城镇或者某个区域,住房问题是解决了,但更重要的是要保障他们的就业。

一方面是要大力创造就业岗位,实现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将二三产业布局集中在二三产业发达的中心镇,也是农房改造集聚区的主要布局地区,实现劳动力转移和产业集聚相适应。同时在迁出地,即有一产发展条件的地区发展现代农业,为就近集聚安置农户提供就业岗位。

另一方面是要加大农民素质培训力度。要针对各地区的产业现状,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提高培训的有效性,增强农民的就业能力。要在农房改造集聚区设立就业服务平台,制定一套灵活有效的就业服务制度,切实保障进城入镇农民安居乐业。

参考文献:

[1]仇宝兴.中国城镇化――机遇与挑战[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乡镇散乱污企业范文第5篇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定不移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抓中、省、市环保督察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这条主线,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全市基本形成了“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导向,环境保护工作呈现新局面。

一、以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增强班子队伍凝聚力

2017年6月6日至7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环保局开展了集中巡察,2017年8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在市环保局召开了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反馈了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制定下发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环境保护局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四大类问题细化为29项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局党组先后召开专题研究整改工作4次,集中学习贯彻党的报告精神,再次深入学习强调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田林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等重要要求和论断,进一步健全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财经管理、人事管理、党内政治生活等一揽子制度机制20余项,开展交心谈心3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把全局各项工作凝聚到局党组这个领导核心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建设绿色经济强市的决定上来,在环境保护政策上决不搞变通、决不打折扣的落实环保责任和措施。

二、以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得到深化巩固。大力构建大气污染防治联动体系,实行环保牵头,气象、农业、城管执法、住建等部门多方联动,共同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机动车环保检测、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餐饮油烟治理、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等工作。中、省、市环保督察期间,全市共处理大气环境问题82个。截至9月底,全市已淘汰燃煤锅炉74台共176.29蒸吨,分别占全年目标任务的72.5%、68.7%;已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94户,完成率44.7%,其余企业将于11月底前全部停产整治;全市120个加油站已完成油气回收治理104个,完成率86.6%;全市已淘汰黄标车(含老旧车)1800余辆,定期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51601辆,检测合格率99.04%;强化禁烧督查与考核,全年扣减有关辖区合计目标分值9.5分,工作经费16.5万元;完成100余家餐饮企业油烟治理工程;投入4110万元,加快实施志超科技、盛马化工、中腾能源等10余家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通过努力,今年1-9月,我市PM10(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同比2016年下降7.5%;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优良天数为率为81.3%,同比增加0.4个百分点。据省“三大战役”办1-9月通报,我市已获省财政激励资金694.86万元。

二是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全年,向上争取2017年涪江流域污染治理资金和水污染防治激励约束资金共计3046万元。强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问题整改,与取水设施无关的项目(设施)93个,整改环保部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65个。全市设立河长2875名,启动了“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饮用水源、城镇污水、工业企业污水、塘库堰肥水养殖、河道采砂及侵占河道等6大专项整治行动。已建污水处理厂60座,31座正常运转,日处理能力27.68万吨,在建18座,日处理能力7.78万吨。截止10月25日,禁养区内已关闭或搬迁724家,完成94.2%,适养区已完成治理730家,完成58.78%。会同船山区、经开区、河东新区启动了明月河、联盟河、米家河、开善河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抓紧抓实攻坚水生态环境改善。

三是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核实全市详查点位376个,工业企业43家,农用地土壤采样工作正在进行中,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已呈雏形。摸排工业企业遗留场地88处,完成8个国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土壤采样工作。梳理出全市130余个土壤污染风险源,确定了土壤环境监管重点名单。在全省率先完成土壤重点污染源遥感数据核实工作。编制并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2017年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部门和具体举措。向上争取土壤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和土壤污染防治先行示范区建设资金共计4200万元。主动对接环保厅调剂全市重金属总量指标,为微(光)电子产业、PCB电路板制造业发展争取发展空间。

三、以中省市环保督察及问题整改构建环保共治大格局

一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为全力补齐生态发展在经济建设中的短板,结合实际,编制并出台《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市环境污染防治改革方案》《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等9个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改革方案和一揽子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实施方案,搭建了与发改、经信、公安、国土、住建、规划、农业、水务、城管、气象等部门在规划编制、项目审批、污染防治、联合执法、绿色信贷、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新框架。

二是环保督察取得阶段性成果。为迎接中省环保督察,率先在全省完成市级环保督察全覆盖,共查找398个,目前已完成整改248个。积极推进省级环保督察发现并移交的315个问题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255个。截至10月19日,全市经受了中央环保督察的检阅,办结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环保举报案件168件,全市已立案处罚涉及环境污染问题32件,累计罚款53.0万元,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党员干部61名。

三是健全考核述职机制。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编制并出台《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市县(区)、市直园区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和《环境保护考核办法》,环保指标考核权重按10%折算计入各县(区)、市直园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总分,将环境质量、总量减排、重点任务、常态化管理等指标全部分解下达,今年8月份在全省率先创新建立县(区)和市直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述职制度。

四、以执法和监测为抓手保障环保工作有力有据

一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全市形成高压势态。2017年,全市通过“双随机”执法系统派发任务584起,年底前将全部执行到位,执行及行政处罚情况均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开。全市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投诉问题678件,办结率100%。除此以外,我局大力开展“利剑斩污”、执法大练兵等活动,坚持铁腕执法,严厉打击一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截止10月27日,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投诉问题678件,全市共实施行政处罚163起,共计罚款684.544万元,行政拘留21件,查封扣押5件,限产、停产8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件。其中,处罚金额超过2013年至2016年全市处罚金总额。蓬溪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办理了我市第一起环境犯罪案件——唐敏非法提铅案,该案一审判决唐敏被判有期徒刑2年,罚款5万元,没收46吨铅锭。形成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势态,进一步减少环境污染事故风险,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作贡献。

二是发挥环境监测“前哨”作用助力科学决策。2017年,环境监测以环境管理需求为导向,严格按照《2017年市环境监测工作计划》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了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服务性监测和各项专项监测工作,为水、大气、土壤污染综合整治和环境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截至10月,共环境质量月报10期,环境质量季报3期,环境空气质量日报304期,空气质量预报信息304期。按时完成全市省控空气监测系统比对考核、臭氧的量值溯源、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调查等专项任务。对市辖区24家国、省控重点企业的排污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和比对监测工作,建立了完整的重点污染源监测性监测数据库和完善的数据报表;完成了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在涪江支流增设15个市级监测断面,深刻分析了涪江玉溪出川断面水质为Ⅲ类的原因;对4个县级饮用水源和4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监测,完成了涪江江油段水质异常应急监测等重要任务。同时,在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类核心期刊上发表了《流域水质现状及成因分析》《环境监测部门化学试剂库5S管理模式的探索》等技术性论文8篇。

五、环保服务发展保障有力

一是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依法依规落实对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切实做到“七不批、五不准”。稳步推进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和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截至10月底,市本级通过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100个,受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79家;整顿完成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144个,其中:完善备案1215个、整顿规范847个、淘汰关闭82个,完成率94.3%。

二是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对大气、水等各类污染物进行统一规范和约束,实施“一证式”管理,推行“一企一证”,促使企事业单位持证按证排污,减少重复申报,减轻企事业单位负担。截至目前,完成第一批6家造纸企业、1家自备电厂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完成39家老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52家排污许可证年审工作。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第二批水泥、氮肥、石化、印染及钢铁5个行业8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办理工作。

三是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严格辐射环境与防护措施,强化安全责任体系,实行逐级落实辐射安全责任体制,积极回复并消除群众对电磁辐射的疑虑。截至10月底,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11个,延续审批1个,重新申领审批7个,变更审批8个,吊销2个,完成了安居乌木110千伏变电站至安居110千伏变电站输变电工程、四川美青化工有限公司110千伏变电站工程等2个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四是严格监管和处置危险废物。2017年审批、备案全市300余家企业1200余批次危险废物转移处置计划,累计转移处置各类危险废物超过1万吨。核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起。积极加强与卫计、交运等部门联动,开展年度危废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报、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有效解决了危险废物台账不清、去向不明等监管难题,强化了危险废物监管能力。

五是扎实开展环境应急管理与演练。组织开展“环境安全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办等专项行动,在大英开展综合风险应急演练。制定下发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完善了市环境安全风险源名册64家,完成了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130家。

六是大力推动环保宣教多样化。以“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性多样日等重要纪念日为契机,做好阵地宣传。我局坚持开展“环保开放日”活动,让公众走进环保、了解环保,营造宣传环保的热潮。印发了《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办法》《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职责分工方案(试行)》,利用“两微一网”积极宣传和报道党和国家、重大事件、重要理论、环保动态等讯息,截至目前,通过官方微博信息475条,公众号信息52条,门户网站信息1180条。

六、打好脱贫攻坚战

一是按计划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将枯井村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和落实列入党组会、局务会重点研究内容,制定年度帮扶方案,帮助枯井村制定完善年度脱贫计划,将结对帮扶、产业帮扶等列入年度重点帮扶内容。落实帮扶项目和专项经费,保障各项经费落实。局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研究脱贫攻坚各项帮扶任务进展,每半月听取“第一书记”专题汇报脱贫攻坚工作,班子成员分期、分批到枯井村调研、督导脱贫攻坚进展情况,确保年度脱贫攻坚任务有序推进。

二是精准支持脱贫项目。派1名同志驻枯井村专门协助开展产业脱贫攻坚工作,帮助村上制定了村集体产业发展规划。支持专项资金25万元用于村集体养牛基地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完善了养牛基地雨污分流系统及管网、干粪堆棚、沼液储存池、提升泵及管网建设。支持5万元帮助村上发展雷竹种植和跑山鸡养殖产业。支持1万元作为枯井村老年协会活动经费,开展九九重阳团拜会等活动。发动全局干部职工购买枯井村集体养牛基地牛肉,支持村集体经济增收。

三是强化对枯井村指导、督查。开展了“收集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大走访工作。加强入户感恩教育和宣传,营造良好的脱贫攻坚氛围。开展了2次脱贫攻坚全覆盖督查。重点听取了村三委和“5+2”帮扶力量工作汇报,对全村130户贫困户实行全覆盖督查,并随机走访了非贫困户。同时,按照全市帮扶干部工作会要求,开展帮扶干部培训,督促帮扶干部按要求到村开展入户走访工作,为迎接省、市验收做准备。

七、2018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力抓好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原有的标准、要求和程序,制定长效机制固化现有经验。在中、省督察反馈的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治、环境反映的问题中再梳理、再分析,将整改“回头看”常态化,强化查处问责。坚持属地原则,坚持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的工作方法不变。坚持问题导向,新旧问题都要建立整改清单,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整改方案、一套班子负责”的要求和“五个不放过”的原则,逐个办结销号。

(二)保持力度不变做好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着力建章立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加快完善我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一系列制度体系,并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三)大气污染防治再添措施。紧紧围绕《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和“2020年全面达标”的目标,加快编制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研究出台我市蓝天保卫行动方案及2018年度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为我市空气质量再提升再添举措。

(四)水污染防治抓重点领域。强化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推进渠河取水口北移工程以及完成集中式饮用水环境问题整改,按照统一打包建设运营三年计划有序推进各县(区)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五)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2017年工作计划》,统筹安排、落实好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分解目标任务,督促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土壤污染防治职能职责,扎实推动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