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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消防责任。
消防安全重于泰山。全市民政部门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搞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的组织领导。一是根据人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攀枝花市民政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攀枝花市民政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消防安全日常工作。确定各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系统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二是坚持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将责任落实到相关处室和局属各事业单位,作为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事业单位年度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年初有工作安排,下发了《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年底有工作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做到了与其他各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凡消防安全不达标的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单位,负责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三是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局长办公会每年两次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局主要领导经常听取消防安全工作汇报,及时对本部门安全生产提出要求,积极支持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经费。四是修订完善了市民政局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职能职责、管理规章、处置程序、宣传教育、奖惩考核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定。
二、开展宣传教育,增强消防意识。
认真落实《攀枝花市民政局安全工作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职工安全生产学习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四川省消防管理条例》等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和有关部门消防安全的文件、会议精神和情况通报,组织收看了安全生产教育警示片。结合我市实际,联合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安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充分利用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的通知》,加强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消防意识,提高全民防火、灭火和自我保护能力。各单位针对我市发生的各类消防安全事故及时组织学习,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对照检查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切实抓好预防和整改。通过学习教育,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有了深刻的认识,全体干部职工遵章守纪的安全工作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明显增强。
三、周密安排部署,强化消防监管。
按照市安委会和省民政厅的有关部署,认真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切实增强消防安全监管力度。一是严格按照《攀枝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属单位全面实施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工作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各业务处(室)有针对性的开展对福利机构、救助机构、农村敬老院、殡仪祭祀场所、军休军供保障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风险等级评估,探索建立分级监管监察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攀枝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按期实施三同时工作的意见》,在农村敬老院等民政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坚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原则。二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对本系统消防安全隐患进行认真的排查和整改。为认真吸取外地火灾事故频发的教训,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我市旱季期间火灾形势的稳定,我局多次向区县民政局和直属事业单位下发文件通知,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建立长效机制,做好防范工作
是全国消防宣传日,月是全国消防宣传月。为进一步增强市民消防安全意识,推动我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切实提高群众防范火灾、扑救初起火灾以及在火灾事故中逃生自救的能力,按照《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有关要求,区政府决定月份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苏继文兼任,副组长由公安分局副局长郑海洲兼任,成员由各街办和区经贸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建住局、区文体局、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区文物旅游局、区城(棚)改办、公安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消防大队,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王进斌同志担任。
二、活动主题
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
三、活动时间: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今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要紧紧围绕“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的主题,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扎实开展“十”消防安全保卫战,切实增强社会各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加快推进我区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进程。
(一)切实做好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深入宣传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
各街道、各部门要全面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突出强化《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宣传贯彻工作,抓好社区、农村、学校、单位、公众聚集场所、家庭等六项消防宣传教育行动试点,认真落实年度宣传教育行动达标创建任务。
1、高等学校要鼓励学生参加消防安全志愿者服务活动,将学生参与消防安全活动纳入校外社会实践、志愿活动考核体系。
2、人员密集场所要确保工作人员全部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3、其他单位应定期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全体人员懂消防基本常识,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找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二)积极主动地开展应急灭火疏散演练活动
各街道、各部门要以“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为主题,积极开展人员应急疏散灭火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活动,使单位所有人员都能熟练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有效避免发生火灾时产生不必要的人员伤亡。人员密集场所组织演练的重点,要放在训练现场工作人员正确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技能上;企业组织演练的重点,要放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在火灾状态下组织人员疏散和扑救初期火灾的技能训练上。同时,要切实加强报警意识的训练。
(三)开展“全民总动员、慧眼找火患”有奖举报活动
公安消防部门要结合正在进行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联合新闻媒体,通过开设曝光台、实施有奖举报等措施,动员社会各界群众积极举报火灾隐患,为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四)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宣传活动
工商、质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要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联系新闻媒体现场报道,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彻底进行曝光。同时,要做好消防产品鉴别方法、维护保养常识和假冒伪劣、失效消防产品危害性的专项宣传工作,对群众进行生动、直观的安全知识教育。
(五)借助各类宣传资源,多措并举营造消防宣传氛围
各街道、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户外大型宣传广告牌、LED电子屏、车载视频、广播、闭路电视、局域网、数字电视、网站等平台投放消防公益广告,插播消防知识短片,并结合宣传横幅、展板、报刊、板报、画册、宣传单等社会宣传资源,播、刊、发消防安全知识内容,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在全区掀起“人人学习消防、人人宣传消防”的热潮。
五、活动安排
(一)月上旬,由区政府适时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各街办、各部门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参加。
(二)为全国“119”宣传日,由公安消防大队主办,各街道、各部门协助,在辖区设点宣传。
(三)各街道、各部门在组织宣传活动的同时,督促辖区企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等广泛开展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前,各街道、公安派出所、辖区企事业单位均要在本单位门前悬挂消防宣传横幅、张贴标语,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是我区消防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街道、各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宣传活动与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十”消防安全保卫战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科学制定方案,认真研究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关爱生命、无险防险、升级防范、常备不懈”学校安全工作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三维互动、层级调控”学校安全工作运行机制,深入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把“零事故”作为工作目标,把“零责任”作为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扎实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经常性督导检查和专项整治,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严格落实学校安全目标责任
将安全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各学校要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等形式。落实到各部门和各个工作岗位、教职员工,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二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
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班子成员要抓好各自分管工作的安全,严格落实各学校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学校安全情况汇报。并严格落实学校门卫、学校校舍、学生食堂、学生公寓、危险化学品、建筑工地、特种设备、功能教室等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安全保障及检查制度。
三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谁发证、谁负责,按照“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经常性督导检查,严密组织隐患排查,加大安全经费投入,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措施,切实做好所属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管。
四严格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
建立学校负责人执业资格否决制度。督促学校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例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班子成员现场带班等基本制度。加强对学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技能培训,强化学校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加强学校应急管理机构(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突发事件新闻发言人制度,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实现学校安全工作的流程化管理。
五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标准化体系
制定修订学校安全工作标准,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各项要求。完善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职责,使各项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六深入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
确保课程、师资、教材三落实;根据不同类型学校及学生的年龄特点,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节假日及各种大型活动中。同时,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地域、不同环境等特点,定期进行防火、防病、防煤气和食物中毒、防盗、防溺水、防踩踏、防交通事故、校内外活动安全知识等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开展“每天1分钟、周末5分钟、节假日30分钟”放学前的安全警示教育;注重对学生的心理咨询和疏导,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心理障碍,减少学生自伤自残事件的发生;加强师生自救演练,提高师生应急状态下自救的意识、技能和秩序。
七严格责任追究
杜绝校园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消除校园踩踏、火灾、斗殴等伤亡事故。减少学生溺水身亡、交通伤亡等事故。对发生的每一起事故,严格按照“责任倒查”和“四不放过”原则,对造成事故的各个环节进行认真调查和责任追究,切实做到用事故教训推动学校安全工作。
制定全年工作三、开展学校安全“基层基础深化年”四季工作重点第一季度:围绕全年学校安全工作目标。
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任务。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落实好全国省市“两会”及学校开学前后安全防范措施,计划。维护学校安全;要制定好全年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总体流程,落实安全工作任务;部署好学校安全工作“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部署好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工作;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确立“安全教育日”活动主题,开展好第16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指导学校开展好各类避险逃生演练,组织消防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法制报告会。落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全市学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在学校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通知》深化全区学校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教职工及学生的消防安全素质。
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防汛等应急预案,第二季度:重点做好汛期安全防范。排查治理隐患,开展安全教育。进一步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职责、安全管理标准、学校安全工作流程化管理办法进行梳理和规范,修订防汛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召开全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整治;根据《全市学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工作安排,深入开展学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夯实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开展学校安全档案达标检查和学校技防设施达标检查;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组织开展学生自救知识竞赛,开展校园安全演讲或征文比赛,做好预防学生溺水、预防食物中毒等专项教育;开展防汛安全检查,及时自然灾害预警,督促学校落实各项预防工作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开展防汛演练,加强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建设;认真组织开展高考、中考安全检查,确保考点、考场无安全隐患。
加强安全设施建设,第三季度:强化假期学生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积极开展师生突发事件避险逃生演练。暑假和开学前期组织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为重点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报告会,进行学校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针对夏秋季高温高湿特点,积极开展学校饮食卫生安全检查,预防师生食物中毒;完善学校、学生、家长、社区四位一体的安全管理网络建设,落实学生安全信息家长告知制度,落实假期学生防溺水等安全工作措施;进行干部、教师安全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管理水平;利用假期完善学校各类安全设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做好校方责任险相关工作;组织新生安全教育,开展师生突发事件避险逃生演练;发挥安全教育主渠道作用,继续开展安全教育优质课评选活动,提升安全教育教学质量。
搞好年度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考核。组织开展学校消防工作检查,第四季度:不断巩固和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成果。利用“119消防日”开展消防及避险逃生演练,巩固和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成果,有效提升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水平,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联合交通、交警等部门,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检查,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进行专项考核;召开全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总结会议,对学校及周边治安进行综合整治;对2011年开展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涉校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头看”对一年来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对排查出的各种隐患进行梳理整改;按照《市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考核标准》开展全区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组织开展教师、学生安全知识考核;认真总结学校安全工作“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成果,促进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四、工作要求
狠抓落实一精心组织。
明确职责,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学校安全工作“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狠抓落实;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部门和本单位学校安全工作“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方案,制定具体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力推进,不断夯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基层基础。
形成合力二加强监管。
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工作指导、督促检查、监管执法、政策制定、事故查处等方面,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不断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在全市教育系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资料,提供参考,欢迎参阅。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冀教安〔2020〕10 号)和邯郸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部署,决定开展2020年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不断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在全市教育系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建立
健全各项消防制度,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积极推进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巡查制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燃气和电器设备检查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管理、维护保养制度,重点区域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应急预案、消防演练制度等。
(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原则,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和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把消防安全职责细化到每个岗位,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做到职责明确,分工明晰,责任到人。要紧抓消防工作重点环节、重点任务,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工作落实,不断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学校要认真开展包括消防知
识在内的课堂安全教育,中小学做到公共安全教育“课时、教材、师资、计划、考核”五落实。充分利用官网、官微、校园广播、宣传橱窗、黑板报、微信群等宣传阵地,普及消防知识及防灾自救基本技能。通过开展“寻找身边的火灾隐患”活动,提高师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防护的能力,防患于未然。组织开展上好一节消防课”主题教育、灭火逃生疏散演练、消防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儿童消防作文绘画大赛和消防进军训等活动,进一步拓展师生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知识水平,增强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应急疏散和逃生技能。
(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2020 年底前,各类学校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改活动,排查整治以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和砖木结构建筑为重点,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河北省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全面深入排查校园消防隐患,依托平台建立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对排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学校能够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分类列出整改计划,及时进行整改,按时销号“清零”;学校一时不能完成整改或自己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方案确定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同时要加强现场值守,防范在整改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所辖学校上报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或需要其他部门联合整改的,要挂账督办,争取当地消防部门支持予以整改。
(五)积极推进学校消防标准化管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根据《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以及《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火灾防控基础建设,大力推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针对本单位建筑物是否取得消防许可证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落实管控措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2020年10月底前,市教育局拟组织遴选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推荐到省教育厅并在全市大力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三、整治重点
全面整治学校教室、宿舍(公寓)、实验室、危化品仓库、物品储藏室、配电室、控制室、锅炉房、门房、食堂、餐厅、体育场、施工工地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具体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未依法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责任不明确,职责不清楚。
(二)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
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隐患,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三)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使用。学生宿舍、公寓、图书
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未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应急照明装置,或已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消防水泵控制柜等自动消防设施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门、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等不能正常联动;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被圈占、埋压;灭火器过期失效或不能正常使用;砖木结构的老建筑缺乏消防设施等。
(四)电器线路安装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私拉乱接电气
线路;学生在宿舍内违规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电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
(五)疏散通道和消防救援通道不畅通。疏散逃生通道、安
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阻塞、占用;疏散逃生指示标志缺失或损坏;在门窗、逃生出口设置影响逃生或救援的障碍物;校内消防救援通道被挤占。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安全无小事,学校消防安全是学
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切实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把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不断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将学校消防安全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一个岗位。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针对实际,加大经费投入。要保证日常消防经费,确保消防宣传、检查、以及消防器材购置维修的基本开支。要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费用,经常检测和保养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安全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和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建筑消防设施的作用。要保证新建、改建项目消防设施的建设经费,不得因经费短缺而削减消防设施,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打下扎实基础。
(三)加强部门配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应急消防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建立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指导所属学校及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人员的素质。同时,要探索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学校、消防队协调互动的消防安全联动机制,为学校预防、处理火灾事故提供技术保障。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深
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列入对所属学校年度考核内容。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不认真,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成效差的,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改;对由于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引发火灾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要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