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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执行校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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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执行校长工作

教育机构执行校长工作范文第1篇

[关键词]英国;中小学校长培训;管理制度

英国在1988年《教育改革法案》出台之后,学校改进压力剧增,对于校长的要求也与日俱增,校长的角色发生了很大改变。之后,英国的校长培训制度经过了重大变革,目前已经形成比较成熟的培训管理制度。其特征具体表现在《国家校长标准》的制定、校长培训的组织管理、校长培训的内容与方式三个方面。

一、国家校长标准

为了促使所有的校长都具备相应的条件,1998年英国师资培训署在吸收全国各地及有关行业经验的基础上,反复征求意见,颁布《国家校长标准》。《国家校长标准》不分校长所在学校的发展阶段和学校类型,适用于所有的校长,对校长专业角色和领导技能等作出了明确说明,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增强校长资格培训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奠定了基础。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和教育的发展变化,2004年又对《国家校长标准》进行了修订。

《国家校长标准》承认校长在政府的教育政策执行和发展以及提高学生就学水平中起着重要作用,并体现了校长应有的发展方向。它包含以学习为中心、注重领导能力和表现出尽可能高的专业水准三项重要原则。《国家校长标准》的主要目标是制订教师职业核心领域明确的要求;在各方面帮助教师制订和调整职业计划并有效地工作以及制订旨在促进他们提高效能的明确目标;保证所有人都能关注提高学生的成就和教育的质量;帮助制订教师的专业和成就要求;帮助专业化发展和提供高质量的培训,能够满足个别教师和校长的需求,充分利用时间并使学生最大限度地受益。

《国家校长标准》将校长标准分为五个组成部分,即校长的核心目标、领导的主要效果、专业知识和理解力、技能和品质、校长职务的主要领域。对于每个组成部分都进行了具体说明。其中校长职务的主要领域是《国家校长标准》的主要内容。

在核心目标方面,《国家校长标准》指出,校长要为学校提供专业的领导和管理,以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都达到高标准并得以不断改进。在促进学生发展方面,校长必须确保全体学生接受高质量的教育,并实现所有学生的潜力,有效地管理教学和学习,使学生取得较高的成绩。在学校管理方面,校长是学校领导和管理的专业人员,要确立学校愿景和发展方向,保证实现学校管理和组织目标。校长需要和其他人一起工作,保证所有人的机会公平,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在整个教育系统方面,校长还必须有效地发展与其他学校、儿童服务机构、地方教育局、高等教育机构等的关系,以为整个教育系统的发展作出贡献,为学生创设卓越、优质的学习氛围,激发所有学生的较高的期望。

领导的主要效果包括积极的校风、高度负责的教师、成绩优秀的学生、支持学校和帮助孩子的家长、胜任的董事和高效的资源利用。

在专业知识和理解力方面,强调校长所需的知识要不断更新,理解力要不断增强,并且要在每个领导的主要领域里显示出来。它包括教育质量、课程教学评价、领导风格与实践、全国的政策构架等13项内容。

在技能和品质方面,包括领导和管理人们为了共同目标奋斗、决策技能、交际技能、自我管理等以及可亲可敬、愉快、精力充沛、不屈不挠、自信、廉政等10项品质。

校长职务的主要领域涉及到规划未来、领导教与学、自我发展并与人合作、负责学校组织管理、确保承担责任、促进社区发展六个主要领域。每个领域都分别详细阐述了校长需要具备的知识(共49项指标)、专业品质(包括52项指标)以及为实现目标而采取的行为标准(包括48项指标)。这六个领域不分主次,共同展示了校长的职责。

规划未来指创设共享愿景和拟定战略计划。愿景表达学校核心的教育价值观和道德目标;战略计划保证学校为了所有学生的发展而不断改进,并对鼓舞和激励学生、教职员工以及学校内的所有成员起重要作用。

领导教与学表明校长的核心责任是提高教和学的质量以及学生的学业成就。校长要促进学校整体发展,有效运用资源,设计好课程计划,保证学生良好的纪律和行为。这就意味着要对学生予以高期望,监督并评估学生学习的有效性,创建成功的学习文化,以便于使学生成为有效的、充满激情的、独立的学习者,并且使学生热诚于终身学习。

自我发展并与人合作要求校长能够与他人有效沟通和合作,能够管理自己并和其他人保持良好的关系,促进专业化的学习型社区的形成。通过绩效管理和有效的持续专业发展,校长支持所有工作人员达到高标准。校长还要使自己拥有应付复杂问题的能力,拥有职务所需要的领导技能和行为,注重自身的持续专业发展。

负责学校组织管理指校长建立合适的有效的组织机构,并以严格的自评为基础,寻找组织结构及其功能改进的方式。保证学校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有效组织和管理,来提供高效和安全的学习环境。这些管理责任意味着重新审视自己的角色和责任。校长应该同时通过与他人的有效合作,以建造成功的组织。

确保承担责任要求校长对相关群体负有责任,尤其是学生、家长、监护人、地方长官和地方教育局。校长有责任保证学生受益于高质量的教育。校长在法律上对学校管理机构、学校周围环境负有责任。“市场责任’意味着校长需要成为企业的经营者,‘去中央化’导致的责任意味着校长必须负责学校财政和文化的管理,使所有员工逐渐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责任是指校长必须在群英荟萃的地方‘智力超群’,从而保证员工能够对变革作出响应,而不仅是反抗;‘经营’责任是指校长必须是一名好的规划者,能够从策略上领导学校发展。”

促进社区发展表明,学校存在于一个与众不同的社会情境之中,这样的社会情境对学校内部发生的事情有直接的影响。学校领导应该对学校内部和外部社区负责,以保证公平和权利。校长应当和其他学校合作,给自己所在的学校和其他学校带来正面影响。为了孩子的茁壮成长,校长应当在战略和操作层面,与学生家长及所有与孩子茁壮成长有关的机构进行合作,致力于学校内外社区的工作。校长在更为广阔的教育系统中分享领导责任,应当意识到学校改进和社区发展是相互依赖的。

英国《国家校长标准》试图为校长专业发展和行动提供明确的要求,使希望成为校长的人有了明确的奋斗目标,也使校长对自己的工作和能力有清晰的认识。它不仅用以招聘校长,而且用于评估校长绩效,指导校长专业行为。

二、校长培训的组织管理

英国政府对校长培训给予宏观指导,并不直接管理和控制。其具体组织管理特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英国颁行《国家校长专业资格》,以便于实行资格证书制度和质量监控等措施。

第二,从大的培训路径看,英国的校长培训有国家学校领导学院及其分支机构、大学和校本培训三条途径。英国校长培训机构不仅包括大学内部的相关培训机构,而且包括中小学校,在一些优质的中小学校建立校长培训实践基地,为校长进行技能训练和管理实践提供场所。培训主要由国家学校领导学院负责,政府、行业、社会与学校相结合,其机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项目管理部、网上教育部和研究部各司其职。

1998年《教师面临变革的挑战》首次提出建立国家学校领导学院的设想。2000年该学院成立。受教育部委托,国家学校领导学院接替了师资培训署的有关职能,代表英国政府组织管理中小学校长培训,负责全国中小学校长培训的经费投入、组织协调、项目设计、课程开发、实施指导、培训研究、技术支持和管理评估等工作,成为校长培训专门的组织与认证机构。它依据地域特点和校长学习的实际,在西北部、东北部、中东部、中西部、英格兰西部、伦敦、西南部、东南部、约克郡等地区建立九个分支培训机构。其任务是:发展领导技能,继续实施教师培训署启动的三个校长培训项目并开发新的项目,包括覆盖领导的五个阶段的培训项目、战略项目、团队项目、出版研究成果、在国际会议上提出相关讨论问题。每一种培训项目都是依据《国家校长标准》而设计的,只是根据参加者经验、知识和身份的不同加以有针对性的安排,切实适合校长需要。

第三,英国“学校与学院领导学会”(ASCL)是代表全英国校长和副校长的专业学会和工会组织,它通过问题咨询、学术研讨、网络辅导、现场诊断、研究出版等方式对校长培训学习提供帮助,注重满足独特需求和进行现场问题分析。

第四,采取市场机制。一方面,从培训机构的角度看,培训机构通过公开招标评估而获得培训资格,通过项目竞标的方式获得相应的培训项目。另一方面,从校长的角度看,英国政府为激励校长参加培训,对每个接受培训的新校长提供一定数额的资金,英国校长使用这笔资金自己选择培训单位,满足培训需求,不被选择的培训机构将最终被淘汰。这样促进了培训机构之间的竞争,从而有益于培训质量的提高。

从上述组织管理特征可以看出,英国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质量监控来宏观管理校长培训;委托专门机构组织管理,而不是直接管理和控制中小学校长培训,政府与培训机构之间是指导和合作伙伴关系;各个地区培训机构在根据国家制定的标准进行培训项目研发、课程的设置、培训模式与方式的选择等方面有很大的自主空间;大多数培训机构通过竞争获得培训资格和吸引受训者。一言以蔽之,这种组织管理通过《国家校长专业资格》的认定、培训机构的合理架构、专业学会的学术引领和市场竞争机制的充分运用,来保障培训质量并满足不同需求。

三、校长培训的内容和方式

第一,形成完整的培训体系。在国家校长领导学院成立之前,英国校长培训工作主要由师资培训署承担,师资培训署设计、实施了三类校长培训计划。1995年启动校长领导和管理项目,为任职两年的新任校长提供培训,这是入职阶段培训,是面向首次担任校长职务的人士提供的导人性课程。校长领导与管理项目的主要目的是要帮助校长理清领导与管理任务,发展领导与管理能力。1997年《国家校长专业资格》颁布,规定从2004年4月1日之后,任何想申请成为中学或者小学校长的人必须拥有校长专业资格证书,接受符合国家校长标准的培训。《国家校长专业资格》出台不久就被国会以法案的形式通过,成为英国初任校长资格审核的依据和指南。这是一个初级阶段培训项目,对象为有潜质成为校长的人士,是拟任校长培训。1998年,在职校长领导项目启动,它以《国家校长专业资格》为基础,为任职三年以上的校长提供培训,目的是要为在职校长提供富于挑战性的、丰富的专业发展内容。国家校长领导学院成立之后,校长培训的三个项目得以调整和充实,形成了职前、入职和在职校长培训体系。

第二,强调分类培训。英国中小学校长培训形成了从“校长候选人”到“资深校长”一套相对完整而又统一的培训体系,存在明显的分类培训特点。国家学校领导学院的培训项目分为不同的主题,每个主题反映着不同背景的受训者在学校领导事业上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以“中职领导”为主题的培训项目,是为挖掘和发现中小学校长后备人才而设计的,培训对象是学校中的学科组、年级组等的中层领导,包含“从中层开始领导”“快通道教学”“领导路径”“建立领导台阶”“领导战略”等具体培训项目。以“准校长”为主题的培训项目,培训对象是副校长、校长助理或者其他有志成为校长的人,包含“国家校长专业资格”“未来领导”等众多项目。以“新任校长”为主题的项目的培训对象是初次担任校长职务的校长,包含“早期领导”“新愿景”等众多项目。以“有经验的校长”为主题的培训项目,其培训对象是有经验、希望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的校长。这些不同的主题为不同层次的校长提供了培训项目。以“学校事务经营”为主题的培训项目,其对象是学校事务经营者和会计;以“团队项目”为主题的项目,其对象是希望增强领导成效的领导团队;等等。另外,英国还有为现职校长和愿做校长的人提供的“教育领导”硕士、博士学位课程培训。

第三,注重实践能力。这首先表现在培训地点和内容上注重实践需求。例如,“历时6个月至2年的‘英国校长专业资格’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仅9天,其中理论讲授不超过6天。将校长所在学校作为培训基地,要求校长将研究学校自身问题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其次表现在培训方式上,“充分体现关注现实、解决问题、指导实践、促进发展的价值取向,依据校长作为成人学习者的特点和校长角色转变的规律,实现了培训过程以问题驱动、参与思考、集中交流研讨、分散实践尝试、导师引领、个人网上学习等多种有效方式的结合,真正使培训成为促进校长专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再次表现在培训者队伍建设上,把有实践经历和经验的资深校长作为培训者的主体队伍,以校长的任职学校作为培训的主要阵地,将校长培训置于真正的实践经验与情境之中。最后表现在培训成果上。“关注实践性研究,要求校长培训结业时所撰写的论文必须以自身学校的问题作为研究对象,注重实证性研究”。

教育机构执行校长工作范文第2篇

[关键词] 信息化领导力; 评价标准; 比较研究

[中图分类号] G434 [文献标志码] A

[作者简介] 孙祯祥(1953—),男,山东莱州人。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教育技术学、教育信息化、教育管理等研究。E-mail:。

一、引 言

2012年3月的《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十年规划》)在充分肯定我国教育信息化发展成果和地位的同时,指出了教育信息化发展存在的诸多不足,如对教育信息化重要作用的认识还有待深化和提高、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政策环境和体制机制尚未形成等,并提出了一系列发展目标和相应的行动计划。规划指出,队伍建设是发展教育信息化的基本保障,尽快完善和发展教育信息化技术类和管理类标准以及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的评估类指标等系列标准规范,推进信息化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1]校长和管理者作为学校信息化发展的引领者,自身的信息化领导力可持续发展自然成为学校信息化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加快对信息化领导力评价指标的研究也越来越重要。本文对国内外信息化领导力评价标准的指标进行了深入分析和对比,期望能为我国标准的制定提供启示和建议,以契合信息化规划的要求,促进信息化标准体系和规范的建设。

二、国内外校长信息化领导力评价标准体系研究现状

通过在中国知网以“校长信息化领导力”为关键字搜索,共查阅到有关信息化领导力的文献36篇,在这些文献以及相关的二次参考文献中发现,能够体现评价标准的相关文章还是比较多的,但与在外文文献库“ERIC”中搜索到的关于校长领导力评价标准的文章相比,国内研究明显不足。同时发现国外的标准主要是一些学术机构拟定的,而且研究相比国内起步较早,并在很多学校的校长领导力评价过程中得以成功应用。如美国《学校领导政策标准》自产生以来,已经指导了40个州的教育领导政策和教育领导实践,[2]而且全美教师教育认可委员会用这个标准来认证学校管理者的培训内容,并基于该标准修改了证书规则。[3]而国内相关标准则多是学者的研究建议。经过整理后,总结了国内外关于信息化领导力评价的16项标准,选其中主要的标准来作比较研究,见表1、表2。

三、国内外信息化领导力评价标准的比较分析

通过仔细阅读国内外校长领导力评价标准,各标准所包含的指标项目基本一致,即由愿景、教学、学校文化建设、管理、评价、公共关系建设等六大方面构成。在此基础上,我们将校长领导力评价标准的构成进行了综合和重新归纳,主要由以下七部分构成,即信息化愿景、信息化环境建设、信息化教与学、信息化管理、信息化沟通协调能力、信息化评价、信息素养及影响力。本文利用SPSS18.0将这七大指标的具体条目进行了量化(包含某项指标为1,不包含为0),在此基础上对国内外的标准进行了深入对比分析,以找到可借鉴的指标要素,并结合自身的意见和感受为我国标准制定和项目的确定提供相应的启示和建议。

(一)信息化愿景规划建设

简单来讲,愿景领导力是指对学校发展目标的规划和设计的能力。校长作为学校的最高管理者,愿景领导力是非常重要的。美国是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有较多的信息化评价标准成果。综合阅读收集到的国内外文献,笔者将愿景领导力的二级指标概括为以下几项:与合作人共同制定并实现愿景;阐述远景目标;制定并实施计划;连续不断地实施改进;调节评估计划的进展。根据这几项指标,笔者对各标准进行了分析,各指标项内容基本是一致的。但国内的标准中,无论是管理人员的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还是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相比较国外标准都明显不成熟,主要有两方面不足,详细分析结果如图1、图2。

从图1、图2中可以明显看出,《面向管理者的国家教育技术标准》和《学校领导标准》的愿景指标中都将调节和改进愿景列为一项重要的指标。更值得一提的是,英美两国整个标准都经过了二次修改使其逐步完善,[11]这在我国的有关标准中却被忽略了,而评估及修改才是确保愿景正确发展的保障。即使在收集到的所有文献中,也只有43.8%的标准关注了这一指标。因此,在对校长信息化领导力评价标准的愿景指标确定中,愿景的评估及修改这两项指标是非常必要的。

(二)信息化环境建设

信息化环境建设在一般意义上的理解通常是指硬件环境建设,但软件环境也是校园环境中的一种,例如人力资源建设、资源建设等都可被认为是软件环境建设。这也契合了谢忠新曾将信息化硬件设施、数字化教学资源、信息化人力资源统归为信息化环境建设这一观点。[12]因此,本文将硬件和软件环境建设全部归为信息化环境建设,具体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教育资源建设、人力资源建设、激发学生学习环境建设和评估系统建设等五类。根据这五项指标,笔者将各项指标进行了量化(有为1,无为0),并作了相关性分析。从分析结果来看,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教育资源建设存在的比例都是53.3%,信息化人力资源建设的比例为46.7%,创建能够激发学生学习的信息化环境的比例为40%,而创建促进学生进步的信息化评估系统的比例才达20%,如图3所示。

这些指标比例说明在对校长信息化领导力评价过程中,校长对学校人力资源建设的贡献及重视度依旧是弱项指标,而人力资源建设是学校信息化发展的关键部分,无论是学校管理还是教学,都离不开教师队伍,这正是《十年规划》提出的要求,要求尽快加强队伍建设,增强信息化应用与服务能力,推进信息化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建设和发展。针对教师能力培训,《十年规划》提出了相应的行动计划,即“制订和完善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开发面向各级各类教师的教育技术培训系列教材和在线课程,实行学科教师、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教育技术培训”,[13]而对于促进学生进步的评估系统基本是忽略的。美国《教育领导政策标准》中这一指标正是基于学生发展这个核心提出来的。[14][15]我国的学者肖玉敏也将学生发展放在核心地位,但只是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三个维度进行衡量,并没有具体、突出的行为来体现对学生的关怀。因此,在标准制定时,具体化的行为指标是必要的。

(三)信息化教与学

相关资料表明,学校领导作为直接的教育领导者,其领导行为能够有效促进学生的学习效果。信息化教学正是通过校长的教学领导,提高信息化环境下学生的学习效果,提高信息化教育质量。通过阅读文献不难看出,校长的教学领导能力一直都是评价校长能力的重要指标。化方在其标准中列出两条校长的教学领导标准:①指导信息化教学;②指导信息化教研。[16]《面向管理者的美国国家教育技术标准2009》也强调了领导者的教学领导行为,即能够为全体学生创建、发展和维持一种严谨的、相关的、吸引人的、富有教育意义的、充满活力的数字化学习文化,并列出了五条指标。[17]在SPSS中,笔者利用描述统计分析中的频率分析,分别将国内外指标中信息化教学指标比例进行了统计,整理结果如表3所示。从表3可以看出,虽然国内外的指标都将教学作为重要指标项,但各指标存在明显差别。尤其是在最佳化质量教学时间运用和评估教学方面,我国标准存在明显不足。

《十年规划》要求我们在推进教育信息化过程中应坚持四项工作方针,其中的一条方针如下:“面向未来,育人为本。即面向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目标要求,面向未来国力竞争和创新人才成长的需要,努力为每一名学生和学习者提供个性化学习、终身学习的信息化环境和服务。[18]”这正是信息化教学的要求,学校领导者要为学生创建最佳的学习环境,使他们得到最好的发展。因此,在信息化指标建设中,最佳化促进学生发展的相关技术及有效资源利用指标将成为不可或缺的部分。

(四)信息化管理

学校信息化进程的推进需要有效的信息化管理。校长作为最高领导者,其信息化管理能力是信息化进程顺畅发展的保障。管理包括管理制度的建设,人、物、资源管理以及管理措施等方面的指标。根据这几类内容,并参照现有的各项标准,笔者将信息化管理类指标概括为七项。在对国内外标准进行分析后发现,国外的标准相对比较完善和合理化。例如,在《面向管理者的国家教育技术标准》以及英国《国家校长专业资格鉴定NPQH》中,都将校长是否支持发展分布式领导力作为衡量校长领导力的重要指标。另外,《面向管理者的国家教育技术标准》还将是否制定有序的步骤以保障信息化管理的有效进行列为一项重要指标,这在国内的指标中却从未涉及。在管理过程中,若要保证管理有序进行,相应的步骤和计划是必要的。

从表4可以看出,我国现有的校长信息化领导力评价标准还很不完善,而这些指标在国外标准中相对比较完善,这也反映出我国中小学校长在管理上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跟随信息化进程加大变革力度,展开“创新型”管理,逐步实现真正的信息化管理。

(五)信息化沟通协调能力

信息化沟通协调能力,顾名思义,就是利用信息化通道与人沟通交流的能力。学校信息化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离不开家长、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建议,校长作为学校的最高领导者,需要通过各种信息化途径与校外进行沟通。因此,其信息化沟通能力是衡量校长领导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有的标准基本都包含了这项指标,笔者借鉴其指标项目并根据信息化沟通需求范围,认为校长的沟通是指与教职工、家长、上级领导及外校的沟通。国内外信息化领导力评价标准基本都包括了这四项内容,“与家庭和社区成员进行合作,回应多元化的社区利益与需求,调动社区的各种资源[19]”,这是《学校领导政策标准》中列出的指标。国内学者在标准中也都提出了这项指标。因此可以看出,国内外信息化领导力标准在信息化沟通协调能力指标方面具有相同的意向,不存在大的差异。

(六)信息化评价

国内很多学者都对信息化领导力的构成进行了相关研究,且构成中都包括了信息化评价能力。如王佑镁[20]指出信息化领导力包括信息技术规划与评估能力;谢忠新[21]指出信息化领导力包括信息化评价与发展能力等。

根据国内外标准研究,笔者将信息化评价能力概括为五项,即教学评价、教学资源评价、人力资源评价、管理评价和环境建设评价。通过将国内外标准的对比分析,各标准都相应地包含了这几项指标,如化方在标准中列出的一级指标为信息化管理评价能力,这与笔者分类是相同的。《面向管理者的国家教育技术标准》也是如此,单独将评价与评估列为一个项目,包括教学评价、管理评价、资源评价等方面的内容,与国内的标准在内容上是相同的。而国外的很多标准将评价分别包含在教学、资源管理及环境建设等方面的二级指标中,如《美国教育领导政策标准》中“调整与评估教学项目的影响”是教学的二级指标。从这些比较结果来看,国内外在对校长进行评价时,都将信息化评价能力作为校长领导力的重要部分。

(七)校长个人影响力

校长个人影响力通常是指校长的号召力,而号召力来源于校长的能力及德行,用自身的一言一行影响全校师生。因此,校长的个人素养、道德及法规的引导力皆属于个人影响力范畴,即通过自身的信息化能力、意识、道德及法律的引导力去影响全校师生,共同实现学校的信息化发展目标。通过分析现有的信息化领导力评价标准发现,校长的个人影响力一直以来都是领导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项标准也都包含了这项指标。

因此,在对信息化领导力评价标准研究及完善的过程中,校长自身影响力将是一项重要的指标,尽快提升校长个人信息化能力,从而扩大自身影响力。

四、国外信息化领导力评价指标体系对我国的启示

(一)标准中信息化愿景项目指标的建立应关注愿景评估及修改

愿景建设是校长信息化领导力评价中非常重要且国内外标准都关注的一项指标。但通过指标分析发现,美国的《面向管理者的国家教育技术标准》和《学校领导标准》都提及愿景的实施改进、评估修改,但这两项指标多在国内标准愿景项目中存在问题。达尔文曾在《进化论》中指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一成不变的事物终究会因不符合社会要求而被淘汰。同样地,信息化领导力愿景作为指导信息化发展的标杆,如果不适应社会需求,就是不合理的,也最终会使信息化发展偏离原本的目标。因此,在愿景提出之初并不能确保它的准确性,只有经过实践的证明和反馈,并不断评估和修改才能更加准确。我国的信息化领导力评价标准中对愿景的描述并未列出这项指标。相比较而言,国外明显注重了愿景的评价,并使得标准逐步走向完善和成熟。因此,为了加快《十年规划》发展目标的实现,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将我国信息化愿景的规划建设指标进行完善,成为集制定、实施及评估为一体的愿景指标项目。另一方面,《十年规划》在行动计划中指出,要建设教育信息化标准测试与认证机构,加大标准推广应用力度,并在2015年形成初步完善的教育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设立标准咨询培训、测试认证和推广应用服务机构。因此,需要按照行动计划和要求,将学者、教育机构或者管理人员纳入一个团队,建立整套包括制定、认证、评估及宣传推广的权威性的机构,加快标准的制定进程。

(二)标准中应体现创建优质的信息化环境,关注师生发展的主题

信息化环境建设历来是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部分,除了基础设施建设,还包括软环境的建设。如前面分析结果所示,创建能够激发学生学习的信息化环境比例为40%,人力资源建设的比例不足50%,而创建促进学生进步的信息化评估系统只有20%。这些数据表明,我国在评价校长领导力时忽略了校长在队伍建设方面、师生发展方面的绩效评价。同时,《十年规划》中要求尽快加强队伍建设,并提出针对教师能力提升展开各项培训工作,同时将培养学生信息化环境下的学习能力作为一项信息化任务。而优质的信息化环境是支撑教师和学生发展的重要资源,同时也是《十年规划》中提出的发展目标。因此,校长在建成人人可享有优质教育资源的信息化学习环境方面需付出诸多努力,这也是评价其信息化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关于教师能力培训,《十年规划中》还提出了相应的行动计划,即“制订和完善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开发面向各级各类教师的教育技术培训系列教材和在线课程,实行学科教师、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教育技术培训”。[22]校长及领导团队需要按照《十年规划》中的要求,为教师提供各种培训平台,促进教师发展,建设更好的信息化人力资源环境。同样,学生的发展更加离不开校长的关怀。在前面曾提到,国外很多标准都是以学生发展为核心提出的,并在标准中要求校长能够创建激发学生学习的信息化环境,创建促进学生进步的信息化评估系统,且有良好的效果。因此,我国在制定标准过程中,要关注校长对于学生发展的重视程度以及为学生发展所作出的贡献。

(三)标准中信息化教学项目制定应侧重校长对有效教学的支持

信息化教学能力的提升是校长作为教育领导者的重要职责。在学校发展中校长扮演着多重角色,而在信息化社会,校长作为教学者的身份越来越明显,教学领导力已成为衡量校长学识的重要标尺。作为教学领导者,校长需要积极为教师和学生建设优质教学资源、良好的学习环境,并指导教师的信息化教学,带领教师展开信息化研究。但作为教学领导者,最终的目标是促进有效的教学和学习,这就关系到有效教学时间的运用和最佳技术支持教学的运用。校长需要引领教师探索支持教学的最佳技术和最佳时间,并在实施有效教学后给予实时评估,以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促进每个学生的发展。因此,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国外对校长教学的要求值得我们借鉴。将校长对最佳时间的运用以及技术支持的探索列入信息化教学指标,既是评价标准又作为努力目标,使校长成为名副其实的教学领导者。

(四)校长及团队领导需制定有序的管理步骤,以促进实现信息化管理创新

有序的信息化管理是保障学校顺畅发展的最基本要求。针对信息化管理,《十年规划》中提到:“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在前面的国内外标准对比分析中,我们知道国内的信息化管理还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对“分布式领导、团队领导”的忽视,“无完善的管理计划”等。即使在国外,对校长评价中发展分布式领导力的比重也较低。虽然已经关注团队领导的形成,但并未在学校真正实施,传统的管理模式依旧存在。我们知道高绩效的管理离不开整个领导团体,分工有序的组织管理才是信息化进程顺畅发展的保障。因此,校长作为最高领导者,需支持分布式领导力和团队领导的形成,下放权限,将权力分布在各个组织甚至教师团体中,并与领导团体共同制定有序的管理步骤以及清晰的管理分工,以保障信息化管理的有效进行,真正地将“创新性管理”付诸实践。在标准的项目确定过程中,应将这项指标清晰列出,使其成为评价校长信息化领导力的重要因素。

教育机构执行校长工作范文第3篇

(一)落实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适应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落实“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进一步落实各级人民政府职责。

市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对全市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十五年教育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宏观管理,加强对县(市、区)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和评估;负责市区教育发展规划、市本级学校的建设、校长和教师的管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各级各类学校的建设;建立有效的教育发展保障机制,依法征收教育费附加费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确保按时统一发放教职工工资,统筹安排中小学公用经费,落实校舍建设和维护改造资金;负责中小学校长、教师的管理,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维护学校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开展助学活动;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和评估。

乡(镇)人民政府承担相应的农村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办学责任。负责组织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在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寄宿制学生的生活环境和营养状况、协调解决寄宿制学生交通问题、提高高中入学率和巩固率、组织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乡(镇)、村要共同负责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维护校园平安。

(二)高起点高质量做好教育规划。按照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各级各类教育统筹发展、逐步实现“小班化、均衡化、信息化”的教育现代化要求,编制完善教育规划。并按照2020年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组织实施教育发展规划。要特别重视在推进“集聚发展”中,按照产业集聚和人口集聚的要求,同步修订完善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作用。在旧城改造、房地产成片开发、新区建设和城镇化建设中,必须按照规划要求与工程同步配套建设中小学和幼儿园。县域内农村学校建设要纳入城乡一体化综合发展规划,促进教育均衡,提高整体办学效益。各县(市、区)、乡(镇)要对学校和社会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实施统筹规划,尽可能实现共建共享。

(三)完善基础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各县(市、区)要将基础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依法做到财政对教育拨款的“三个增长”、“两个提高”。积极创造条件,使各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支出所占的比例逐年有所提高。各级财政每年超收部分和预算外收入应按不低于年初确定的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用于教育。至2015年,全市力争基本化解高中段学校基本建设的债务。

(四)加快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高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按省定标准足额安排生均公用经费,做到逐年增长,并对农村学校和寄宿制学校有所倾斜,切实保障农村小规模学校的正常运转。在规划建设和项目安排上,把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城市基本功能建设和新农村建设重点项目优先安排。在财政投入上,把教育基本建设经费、“校舍安全工程”经费、新“四项工程”经费、标准化学校建设经费等列入预算予以保证。建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按规定测算安排校舍维修、改造经费。对办学条件低于基本要求的薄弱学校,制定限期改造计划,通过加强基础建设,使每所学校的校舍、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班级规模等均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基础教育校舍建设享受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配套费用的减免政策。切实做好学校新建、改造项目包装,积极争取国家、省各类专项扶持资金。

(五)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待遇。认真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制度,切实做到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将中小学教师合理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予以统一发放,不留“缺口”。关心教师的生活和身心健康,因地制宜安排教师定期疗休养和定期体检。努力改善教师住房条件,积极推行教师“安居工程”,统筹安排经济适用房。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解决好教师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

(六)充分保障各项专项经费。各地每年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信息技术装备、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添置。到2015年,市本级每年安排用于信息技术装备、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添置经费不少于200万元。从2010年起,市、县两级财政都要安排一定的教育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教育科研、课程改革、质量管理、教育督导、农村教师“领雁工程”等专项经费,以保障课程改革的顺利开展,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按照省政府规定的“各地每年用于中小学师资、校长培训的经费不少于当地教职工工资总额的3%”的要求,将师资培训专项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同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不低于公用经费的10%”、高中段学校按“不低于学校总支出的5%”的要求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努力提高教师和校长的培训质量。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市、县两级教育附加可用部分,应安排不低于30%的比例用于职业教育”和“企业应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的要求,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

(七)严格管理财政性教育经费。全面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制度,严禁截留、抽调、挤占、挪用教育经费。完善教育费附加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对教育费附加和专项资金实行单列管理,专款专用。各地要将教育费附加及时、足额安排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明确基础教育发展的思路和目标

(八)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十五年教育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紧紧围绕“三市并举”的发展战略和“四个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十五年教育,作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提升区域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来抓。坚持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要求,以农村教育为重点,面向各类教育,面向各类群体,面向所有学校,面向全体学生,促进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教育优质发展的价值观念,以新课程改革为契机,以“教师素质提升”和“管理机制创新”为重点,推动教育从量的扩张向内涵发展转轨,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

(九)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十五年教育的目标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学前三年教育、九年义务教育、高中段教育。加快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创新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资源优质、教育体系完善、教育特色明显、教育质量满意”的目标,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至2015年的阶段性发展目标是:

——巩固提高十五年基础教育的普及水平。全市3-5周岁幼儿入园率达到95%以上;小学入学率、巩固率保持在99.99%和99.96%;初中入学率和巩固率分别保持在99.9%和99.6%以上;“初升高”比例达到96%以上,中职与普高招生比例总体上保持1:1,中职学生巩固率保持在90%以上;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巩固在95%以上。

——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办学品位不断提高。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基本到位,消除民办“三无”学校;中小学标准化学校达到90%以上,各类学校98%的班级班额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等级幼儿园达72%以上,在等级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占适龄幼儿总人数的85%以上;力争新增2-3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或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性职业学校,高中段学校全部通过省级等级评估验收,力争创建50所市级“现代化学校”;全部县(市、区)通过省教育强县评估验收,力争有2个以上县(市、区)通过省教育现代化水平评估验收。

——推进教育公平取得明显成效。不断完善区域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机制,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教育发展趋向均衡,教育资源和教育质量上的差距逐步缩小;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基础教育的权利逐步得到保障,决不让适龄儿童少年因家庭经济困难、身体残疾、学业有困难或父母工作流动等原因而失学。

——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突破。在继续巩固提高教师学历合格率的基础上,不断提高“高学历”教师比例,全市小学专任教师具有本科学历达到30%以上,中学专任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达到2%以上;培养省、市级骨干教师2200名,省、市级名校长培养对象100名;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专业课教师达到75%以上;教育行政管理、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队伍的结构和素质得到明显改善。

——教育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稳步提高。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课程改革为抓手的素质教育得到全面推进,教育管理不断创新,着力促进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中职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力争达到40.5%。

三、牢固树立教育公平理念,有效推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

(十)切实加大投入,发展学前教育。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十五年教育发展最为薄弱的环节,各级政府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意见》,坚持政府履职、统筹规划、多元办园的学前教育发展和运行机制。积极实施以提高保教质量为主要目标的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推进计划,加大对农村和民办学前教育的扶持,促进各类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办学水平。

(十一)深化管理改革,发展农村教育。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统筹规划学校布局。要通过增加投入、合并重组等措施尽快完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快寄宿制学校、小规模学校、农村学校校内教师宿舍的改造与建设,解决好寄宿生和教师的住校问题。积极实施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为主要目标的教育共同体管理模式和以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为主要目标的“小班化教育”推进计划,努力优化农村学校的教师资源、管理资源和文化资源。切实加强农村中小学校长和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校长和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不断改善农村教师的生活条件和福利待遇,评职、评先、评优要向农村教师倾斜。广泛动员和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对农村学校进行结对支援。争取到2015年基本实现学校布局的合理化、办学条件的标准化、教育管理的规范化。

(十二)合理配置资源,优化城区教育。顺应城市化发展要求,将新增的教育资源重点配置在城区,加快学校项目建设,扩展城区教育资源,有效缓解城区教育资源十分紧缺的局面。加快改造城区内的薄弱学校,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契机,加大对薄弱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倾斜扶持。要通过学校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提高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办好每一所学校。有效遏制“择校热”的升温,提升区域内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

(十三)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遵循“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做优做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立足实际,以体现教育公平又为当地群众提供选择教育的机会为目标,做好“国有民办”学校的整改工作,积极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十四)立足当地做强做特职业教育。围绕区域经济发展,认真实施“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用好用足省政府出台的职业教育发展政策,落实配套措施,增加经费投入,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统筹全市职业教育资源,合理设置专业和配置实训设施,鼓励通过组建职业教育联盟等形式,促进联合招生,打造优势专业。深化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和学校教育评价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拓宽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引进渠道,落实特聘兼职教师制度,加强专业课教师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扎实推进“借力发展”,通过山海协作、校企合作等途径,进一步加强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密切校企关系,实现双赢。进一步培育特色专业,为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业和传统工艺培养更多合格的技能人才。

(十五)发展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认真落实民族教育的扶持政策,不断加大投入,努力改善民族地区和民族学校(班)的办学条件,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入学率、巩固率和教育质量。提高少数民族学生“初升高”比例,力争达到当地平均水平。依法保障“三残”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努力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年限。加强对“三残”儿童的早期干预,加快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的发展。继续抓好智残儿童少年的随班就读工作。30万人口以上的县要办好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十六)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妥善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凡符合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的规定,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持有全省流入地(县级)普通人员居住证,或具有领取普通人员居住证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直系子女,要切实依法保障其接受教育的权利。创造条件,尽快做到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与当地居民一视同仁。

(十七)建立健全扶贫助学长效机制。根据“应补尽补”原则扩大助学面,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列入农村五保供养范围的未成年人、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家庭经济确有困难和其他因突发事件造成贫困的学生实行补助。各地在扶贫助学中,要统一建立“贫困学生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助学活动。关心爱护“学困生”和“留守儿童”,对学习有困难、心理行为有偏差的学生、父母外出务工的农村留守儿童,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使他们健康成长。

四、深化教育教学管理改革,全面推进基础教育的内涵发展

(十八)切实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把中小学校长队伍、教师队伍、教育教学研究队伍、教育行政管理队伍的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加以落实。组织实施“绿谷名师培养工程”,制定和出台促进校长、教师、教研和管理人员的专业发展、激发工作积极性、提高师德修养的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建设一支素质较高、能够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要求的中小学教育人才队伍,逐步提升区域教育核心竞争力,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十九)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的管理。积极促进校长“静下心来管理学校、潜下心来研究教学”。改革中小学校长的选拔和任用制度,推行校长“民主推荐、竞争上岗、主管部门聘任”制度,淡化校长行政级别,积极试行校长职级制。全面实施校长任职资格制度、聘任期制度、任期目标考核制度、定期交流任职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校长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切实重视学校中层管理干部和校长后备人才的培养培训,有效开展干部到外地先进学校挂职学习活动。积极创造条件,在学校建设、经费筹措、外部协调等方面为校长“减负”,在教学研究和学校管理方面给校长“加压”。建立校长“走进课堂、研究教学、亲自上课”的促进机制,有效推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十)保障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编制。各地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按照当地实际,按照“因地制宜、保障发展、精简高效”的原则核定教师编制,并对农村小规模学校予以倾斜,坚决制止“新代课教师”的出现。稳步推行“师范优秀学生顶岗实习”制度,缓解农村教师紧缺的状况。针对职业学校部分专业适应市场需求变动较大的特点,对其实习指导师和专业课教师推行合同聘用制度,提高办学效益。

(二十一)改革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制度。鼓励面向重点大学招聘专业对口的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招聘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在招聘方式上,应按照教育专业人才的特点,重在专业知识和能力测试。对招聘的非师范类毕业的教师必须限期取得教师资格证。教师流动必须规范有序,本市范围内教师流动不得重新建档。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实行人事制度。

(二十二)创新教师职务评审聘任制度。加快完善教师职务评审办法,全市统一组织申报中学高级职务者的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突出课堂教学能力、教学实绩、师德师风的作用。建立健全“教代会”民主监督下的“校长负责制”和“教师聘任制”,扩大校长聘任教师的自。加强教师职务评后管理,支持学校实行“评聘分离、高职低聘、待岗待聘”等制度,完善市级骨干教师的考核奖励办法,发挥市级骨干教师应有的作用。鼓励县(市、区)开展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不断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的教师职务评定与管理方面的探索。从2009年起,在全市开展享受教授级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评选工作。

(二十三)进一步落实教师培训工作。制定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培训规划,实施常态化管理。鼓励“借智”培训,积极引进省内外高等院校以及教师教育与培训、教学研究等机构,通过竞标方式参与市级骨干教师、名校长培养对象的培训工作,着力创新培训模式,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各地要加强教师培训机构的建设,保障培训机构人员、经费、设施的落实,到2015年所有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达到省定备案标准,并创建2-3所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要落实在岗教师的全员培训工作,认真开展教师暑期集中培训、备课、研讨活动,确保新课程的实施,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大力推进校本培训工作,强化校本培训工作的管理,将校本培训作为考核校长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之一。继续实施“农村教师领雁工程”和“农村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二十四)完善教师支教和奖励制度。有计划地开展“城镇支援农村、强校支援弱校”工作,鼓励城镇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支教,凡晋升高级教师职务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都应有在农村中小学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职称评定向农村学校倾斜,适当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中、高级教师职务岗位比例。凡评上中小学特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的,应在本市范围内服务8年以上方可调出。充分利用省政府有关支援欠发达地区的扶持政策,创造条件引进更多的优秀教师支援当地教育,实现“借力发展”。各地要结合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奖励政策,激励名师名校长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十五)重视教科研和行政管理队伍建设。制定和出台教育科研、教学研究人员的选拔任用、培养培训、目标责任考核和奖励制度。按照教育教学研究和管理的实际需要,配备“数量足、素质高”的教科研队伍,教科研人员与教师享受同等的待遇,鼓励教科研人员开展区域性的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充分发挥教科研工作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行教育行政管理队伍的管理改革,加强培养培训和工作绩效考核,完善“岗位定期交流”、“下校挂职锻炼”、“上挂学习”等制度,加快改善队伍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二十六)不断创新教育教学管理机制。确立“向管理要效益、抓管理提质量”的理念,把教育教学管理机制的创新,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突破口来加以推进。组织实施“教育管理创新工程”,制定和完善政府、教育行政和教学研究部门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政策、制度和具体的措施,全面推进学校内部管理的改革与创新,加快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十七)建立实施素质教育的评价体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要提高校长、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认识、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基本保证。深化中小学教育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评价机制。组织对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实施素质教育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价。特别重视总结和推广“轻负担、高质量”的经验,积极推进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活动。

(二十八)不断完善德育工作的管理体系。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要以学校教育为主渠道,以广大教师为生力军,全面实行全员德育导师制,不断强化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探索学校德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扎实推进中小学的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要重视和发展家庭教育,关注大众媒体、互联网对学生的影响,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健全防范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预警机制,建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指导工作体系,建立帮助心理、行为有障碍学生的指导网络。要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其他德育基地对中小学生要一律免费开放。

(二十九)构建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的保障机制。加快建立学前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网络,充分发挥公办优质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推行区域内幼儿园教学业务的系统化管理。鼓励和支持优质幼儿园以集团化的模式扩大办学规模,采用合作办园的模式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各地要将学前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与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同步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培训,加快提升幼儿教师整体素质。要完善学前教育评估办法,强化监督和指导作用。

(三十)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管理机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强化“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的办学理念,不断优化教育教学过程,改进教学方法,充分挖掘学生的学习潜能,发展特长,保持学习兴趣,为后续学习奠定扎实基础。努力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切实关注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加快建立科学而有效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实施对课堂教学、教师教学能力的诊断性监测与评价,运用反馈、矫正手段,调控教师的教学行为,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发挥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的政策效应。有计划地组织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校长的高级培训,加快义务教育学校名校长队伍建设和以特色创建为主要目标的学校文化建设推进计划的实施,努力促进义务教育的优质化发展。

(三十一)逐步完善高中学校的管理机制。以促进全市高中学校“共同发展、优势发展、错位发展、借智发展、和谐发展”为原则,以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高考改革为目标,组织实施普通高中五项行动计划、职业高中五项提升工程和学校发展水平评估实施方案。加快改造薄弱学校,充分挖掘潜力,扩大优质高中资源。运用政策机制调动所有学校的办学积极性,增强学校发展的动力。改进学校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的考核评价体系,努力转变教师的教育观念,发展专业能力,增强自信心、责任意识和竞争意识,大力促进高中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得到有效而充分的发展。着力提高职业学校的巩固率和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

(三十二)创新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机制。积极实施以推进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要目标的教研工作管理改革。整合全市力量,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加强对高中课程改革、高考改革、学校教学管理规范、教师专业发展的研究和指导。要借助学校发展水平评估手段,创新教学调研、教研活动、教师培训和考核管理的方法和途径,发挥教研人员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提高教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完善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形成科学高效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

(三十三)切实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及教育、安监、公安、交通、卫生、工商、建设等部门都要重视学校的安全工作,督促学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指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学校及周边秩序,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进行。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狠抓“校舍安全工程”,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决不允许在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和场地内从事教育教学活动。

五、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有效促进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

(三十四)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党务、政务、校务公开工作,严格规范项目招标、教师招聘、人事调动、校长任免、职务评审等各项制度,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加强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坚决制止商业贿赂行为。

(三十五)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师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大力弘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高尚精神。推行全员德育导师制和学科导师制,及时对心理行为有偏差、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坚决制止歧视、侮辱、体罚学生。中小学教师不得违规从事有偿家教或擅自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在节假日期间不得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

(三十六)规范学校办学和招生行为。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和招生行为。按照民办机制运行的改制学校,必须完全达到“独立法人、独立校园校舍、独立核算、独立办学”的要求。对于公办学校举办的“校中校”、“校中班”等,要坚决予以清理。严格控制公办学校的跨县域招生,普通高中跨县招生,必须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统一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跨县招生,必须经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由学校严格按照招生计划组织实施。任何中小学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开齐开足课程。发现违规办学和招生行为,一律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十七)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基础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收择校生和公办高中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

六、加强领导和监督,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十八)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十五年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把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十五年教育发展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教育投入政策的落实情况和教育发展目标的完成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任期政绩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