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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季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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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季度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季度工作范文第1篇

[关键词]工作满意度 事业单位员工 调查 解决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推进,我们日益认识到,人是组织中最具活力性、能力性和创造性的要素,是组织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资源。尊重人、关心人,强化员工的主人翁意识,促进事业单位发展。这就要求我们要及时了解员工需求,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态度,通过了解员工工作满意度,可以发现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一、员工工作满意度的概念

对于工作满意度的概念,研究人员由于研究目的不同、背景不同,对其理解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讲,工作满意度是指员工对自己的工作所抱有的一般性满足与否的态度,既然是一种态度,那么我们认为工作满意度也应包括认知成分和情感成分。认知成分是对态度对象的知觉、理解、评价和信念,认知成分中既包括对某人某事之所知,也包括对某人某事的评价—赞同或反对;情感成分是指对态度对象的情感体验,如尊敬或轻蔑、喜欢或厌恶等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把工作满意度分为外部满意度和内部满意度.外部满意度更多涉及认知成分,内部满意度更多涉及情感成分.外部满意度主要来自于由外部因素而导致的满意度,它主要用于满足低层次的需要,如一位员工对一份工作不感兴趣,但他认识到努力工作能得到好的奖酬,如拿到高的工资或得到提拔.内部满意度主要来自于由内部因素而导致的满意度,它主要满足较高层次的需要及自我实现,如一位员工对工作本身的深深热爱,他从工作中得到了自我发展。

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医院还包括一些政府机关下属单位)员工是存在工作安全感的,因为他们当中的大多数是所谓有编制的人员。编制在我国具有特殊意义,因为一个员工有编制就意味着单位不能随意开除此名员工,也就意味着工作成了“铁饭碗”,只要单位存在,就永远是这个单位的一员。

二、员工工作满意度调查方法

员工工作满意度调查是指通过通过员工问卷或访谈的方式接受管理者或第三方对企业相关问题的调查,以便领导者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然后由管理者或第三方根据调查结果所反映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并向员工公开。问卷调查法是主要和常用的调查方法。

问卷调查法 : 首先根据此项研究目的,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根据以上的研究成果和所选择研究对象的实际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问卷设计,以反映事业单位员工工作满意度。上级监管,包括对上级的态度及上级对自己是否公平等;工作本身,包括对工作的是否满意及工作情况等;对工作的认可,包括是否认为自己从事的是有意义的工作及其他人是否认可自己的能力等;薪酬福利,包括是否得到了恰当的报酬;晋升机会,包括是否存在晋升机会、晋升机会是否均等;组织环境,包括了组织的规章制度是否公平,是否存在性别歧视等;同事关系,指与周围同事能否和睦相处等。

例如:对某事业单位部分员工进行小范围的测试,包含24个题项的最终问卷。问卷采用Liken五级尺度测度的方法,要求应答者根据每一题所陈述的内容给予判断,范围为非常满意到非常不满意。问卷总共发放了200份,经过核查,确定有效问卷178份。表1给出了样本的分布情况。

通过对项目的数据、分析、回归分析的 研究的得出,影响事业单位员工工作满意度的决定因素主要有6个,而其中的他人认可、组织环境和薪酬福利是三大主导因素。他人认可位居首位,这与事业单位员工工作具有安全性有关,因为事业单位员工如果不主动离职,一般会在该单位服务一生,因此,在漫长的工作时间内,获得上级领导和同事的认可,是至关重要的,这才能为下一步的晋升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事业单位员工间的人际关系很重要,因为事业单位目前的晋升制度的要求之一是要进行民主测评,搞好人际关系,对通过民主测评有极大影响。

三、事业单位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管理的本质,在于设计和保持一种良好的工作氛围,使员工在群体中高效率地完成组织目标。显然,要使员工高效率地完成自己的工作,就必须提高员工对企业的满意程度。因此,事业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寻找企业与员工之间需求和满足的平衡点,提高员工对企业的满意度。

1.提高员工满意度需要良好的管理制度作为基础 。

完善的规章制度,能保障员工的权利。 根据双因素理论,管理制度属于保健因素的范畴。员工的许多不满意因素都是由于规章制度不合理或不完善造成的。要提高员工满意度,就必须在制度上让员工产生一种安全感和信任感认可,工作能够得到组织的重新树立企业的威信,用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引导员工有序地工作。通过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得员工在工作中遇到不公平对待时,能有章可循,能通过规范化渠道取得管理者的重视,避免员工采取极端的行为,从而提高员工的满意度。

2.重视员工的职业发展,创造追求进步的文化氛围。

社会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工作中所需的技能和知识更新速度加快,因此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增强竞争力的必要职责。从员工的角度来看,自身的发展进步已经成为他们衡量自己的工作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积极鼓励员工进步,为员工创造公平晋级、提升、奖励等机会,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3.提高员工满意度需要妥善处理好与非正式组织之间的关系 。

由霍桑试验以及巴纳德等人的研究成果可知,在组织工作职能的实施过程中,必然会伴随着非正式组织。非正式组织是在成员之间感情相投的基础上,由于现实观点、爱好、兴趣、习惯、志向等一致而自发形成的结伙关系。非正式组织比正式组织更能满足企业员工个人的心理和感情需要,它的形式灵活多样,几乎所有的员工都会或多或少地介入某种类型的非正式组织。作为主管人员,了解一些非正式组织或群体的特点,是非常重要的。 管理者应该合理地处理好与非正式组织之间的关系,对某些消极现象进行敏锐地观察,采取措施引导员工的思想情绪,促使员工的行为向好的方向转变。同时也要有意识、有计划地促进某些具有较多积极意义的非正式组织的形成和发展,例如技术研讨、学习互助、业余娱乐,使其成为企业管理的辅助工具。

因此在事业单位中,管理者要时常关心员工,并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员工满意度,还应当注意对这些措施的反馈控制,要定期进行员工满意度调查。提供良好的组织环境和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倡导和谐的人际关系,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在上级监管方面给员工更多的自由度和帮助,在工作设计上进行改善,多倾听员工的需要,也就是说,各种措施应当互相配合,相互促进,共同致力于事业单位员工工作满意度的整体提高。

参考文献:

[1]傅永刚.如何激励员工.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

[2]王维. 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激励机制研究,硕博,2006年。

[3]崔晟. 我国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中激励机制的缺失与完善。 决策与信息, 2008 年第7 期总第43 期。

[4]项凯标等.人力资源管理工具与案例[M].北京:机械出版社,2009.

机关事业单位季度工作范文第2篇

关键词:新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财务管理 影响

十以来,伴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和科技体制创新改革的不断深入,科学事业单位在单位性质、类型和业务特点等方面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科学事业单位对其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财政部于2013年底,以财会[2013]29号文的形式印发新《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文中简称“新会计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一、新《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创新点

(一)新增了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涉及的会计业务

在新会计制度中新增了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业务处理,这样设置既满足了财务核算的需要又有利于各项财政体制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完善会计科目体系和相关会计核算

新会计制度对原有的会计科目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新增了部分会计科目,也取消了部分科目,对各会计科目的确认基础、核算内容和账务处理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的阐述,为科学事业单位的会计实务操作提供了科学的依据。新会计制度中细化了收入、支出科目的设置,按照收入科目和支出科目相匹配的原则进行设置,更有利于科学事业单位进行收支核算。在净资产中新增“财政补助结转”、“非财政补助结转”等科目,以满足对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非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等不同性质和来源的资金管理需要。

(三)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核算内容

其目的是为更真实、准确地反映科学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实际价值,有利于单位内部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新增“在建工程”核算内容,要求基建会计并入“大账”

单位基本建设属于单位管理的一部分,与之相关的资产负债应在单位会计报表中全面反映,这样更有利于加强单位资产负债的管理,规范和降低财务风险。

(五)改进科技产品的核算方法

新会计制度中首次对科技产品采用成本核算的方法。新会计制度中明确规定,科学事业单位应在“科技产品”科目下设置“生产成本”和“产成品”两个明细科目,“生产成本”明细科目归集、核算科技产品所发生的实际成本,“产成品”明细科目核算已验收入库的科技产品的实际成本。

(六)完善财务报表体系和结构

新《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财务报表进行了全面的调整,取消了原资产负债表中收入和支出项目,在财务报表中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并改变了原收入支出表的格式。这样的调整使科学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列示的项目和内容更加完整、合理,披露的内容更加充分,满足了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在收入支出表中全面反映财政资金、非财政资金的收支、结转和结余等情况,体现了大收大支的管理模式,更好地满足科学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等方面的信息需求。

二、新《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影响

新《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实施后,对科学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进一步保障了我国科学事业单位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的会计核算

新《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重点强调了对财政资金的会计核算,重新界定了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口径,并明确指出各支出科目应按照财政补助支出进行明细核算。在新会计制度中明确规定了财政补助收入、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等科目的核算内容及相关账务处理流程,且在财务报表中新增“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专用于披露财政资金的收支情况。

实行新《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后,各单位应加强对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规范财政资金的核算内容,加强单位内部财政资金的预决算管理,做好财政资金的精细化管理。

(二)细化结转、结余资金

新会计制度中完善了结转、结余资金的管理,对结转、结余资金进行了严格的划分,将原“财政补助结存”科目细分为“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两个科目,更利于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的管理。

此外,新会计制度中也加强了非财政资金的结转、结余管理,设置了“非财政补助结转”、“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等科目,明确指出各类结转、结余资金的会计核算流程。

各科学事业单位在执行新会计制度时应根据资金性质和来源进行单独核算,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细化本单位结转、结余资金的管理工作。

(三)更利于真实准确反映单位资产情况

新会计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对除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书和档案及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并创新提出“虚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账务处理办法。所谓“虚提”是指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时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不列支单位成本。“虚提”折旧和摊销不影响科学事业单位支出的预算口径,满足了单位预算管理需要;于此同时,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可以有效地反映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价值消耗,真实准确的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有利于推动科学事业单位资产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相结合,进而为单位内部的成本控制提供财务数据。

新《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各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对于以前年度取得的固定资产要补提折旧。为顺利实施新会计制度,各科学事业单位一定要做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对于达不到新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资产及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并做好相关实物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强化资产管理

为规范科学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解决单位资产管理中对于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相关资产不入账的问题,新《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增加了“名义金额”入账的核算方式,即以1元人民币入账,规范了单位的资产管理。

新制度要求,对于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如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应将取得的资产以“名义金额“入账,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该资产进行披露。以”名义金额“入账有利于单位将取得的资产及时入账,保证单位资金账面的完整性,可以有效防止资产流失。

(五)加强科技产品的成本核算

各科学事业单位在进行科技产品成本核算时,可以借鉴企业会计制度中生产成本的核算方式。在“科技产品”二级科目“生产成本”下分别设置“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三级明细科目,用三级明细科目来归集与科技产品有关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以便更清晰完整地反映科技产品的成本构成,为科技产品的成本管理和控制奠定良好基础。

“科技产品”区别于其他企业产品的最显著特点是科技含量高,并且带有一定的创新性,但其不足是验收合格率较低,针对这一特点,新会计制度将科技产品的入库按照产品能否通过验收分别进行了规定。验收通过的科技产品才能办理入库手续,在账面上正式被确认为单位的资产类存货;验收未通过的科技产品,不予入库,直接确认为经营支出,各单位应做好科技产品的入库管理工作,将验收通过的科技产品及时确认为单位存货。

(六)完善财务报表体系,便于披露财务信息

新《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了财务报表的形式及内容,其中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和附注。资产负债表取消了原收入、支出项目,增加了净资产项目,这样更便于直接披露单位的净资产信息。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为新增加的财务报表,主要用于反映财政补助的收入、支出情况,该表可以清晰反映科学事业单位财政资金、预算管理等方面的信息。新的财务报表体系更能直接、准确反映出科学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收支情况,为单位的管理者提供更准确、清晰的财务数据,减少单位运营管理的经济成本。

三、结束语

新《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出台是我国会计制度发展历程上一次重大的变革,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代背景下,为各科学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适应了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新时代要求,有利于科学事业单位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深入研究探讨新《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利于正确认识新会计制度对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新要求,从而提高单位内部的财务管理水平。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会计制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修订后的《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3]29号).

[2]许威.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实施对财会工作的影响探讨[J].中国科技纵横,2013,(16):235、238.

[3]王兴焕.试论新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J].经济研究导刊,2013,(27):164-165.

机关事业单位季度工作范文第3篇

2014年,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243人,离退休人数2540人,缴费人数5795人,全年缴费收入4037万元(其中财政补助1470万元),保险支出4349万元,当年结余-312万元。纵观近十年的数据,从2005年第一年实行养老保险以来,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增长有限,而退休人员不断增加,致使我市保险收入基本处于缓慢增长的现状,养老金支出却大幅提高。2014年保费收入比2005年的3005万元仅增长了34.34%;而保费支出比2005年的2589万元增长了67.98%。累计滚存结余逐年减少,按现有趋势来看,预计2015年累计滚存结余将出现负数。

二、机关事业单位历年养老保险政策变化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由以下组成:全额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工人和聘任制干部、差额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部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我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起步于1990年,当时主要是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工人参保缴费;1996年,当时的人事局正式出台了《关于做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和事业单位聘用制干部养老保险基金收缴工作的意见》,确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征缴范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和聘用制干部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缴纳老保险,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全部参加,该政策一直执行到2005年。•工作研究随着社会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改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阳泉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市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扩大了征缴范围,即由原来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全员参保扩大到市直差额预算的事业单位也纳入到全员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编外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我市现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是2005年颁布的。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旧的养老保险体制早已不适应当前的实际情况,造成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参保人数小幅增长,退休人员大幅增加,保费收入增长乏力。一方面受经济和政策影响,机关事业单位现有编制基本处于只减不增,随着越来越多的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而新进参保人数增长不够,导致养老负担加重。另一方面,原有部分差额预算事业单位由于变为全额事业单位以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为企业,造成一部分参保人员停止缴费,同时许多事业单位参公以后也停止缴费,因此参保人数增长呈现下降趋势。阳泉市第十一中学改革以前由阳煤集团企业办学,职工上缴企业养老保险,由于是省属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划归省里,改革后成为市属学校,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也随之转移给市养老中心,增加了市养老中心的负担。随着退休人员的增加,退休费也在逐年增加,基金支付严重不足,收不抵支,每年要靠财政补贴,才能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的正常发放。虽然按规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收不抵支时,缺口部分由财政兜底,但是每年的年初,第一季度由于各种原因养老金收缴情况不太好,直接面临无法按时足额拨付养老金,严重影响到离退休人员的正常生活。以2014年为例,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当年出现缺口2100万元,缺口较大的事业单位主要集中在市级公立医院和市政建设等单位人数较多的单位。其中: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缺口246万元,阳泉市第三人民医院缺口231万元,仅6所市直医院缺口就达到805万元;阳泉市园林管理局、市政工程管理局、建筑设计院也有428万的缺口。此外缺口较大的还有阳泉市日报社(缺口112万)、阳泉市第十一中学(缺口77万)等。如果不增加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缺口势必越来越大。

2.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待遇差异日益加大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连续11年大幅增加,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从2006年到现在基本没有调整。主要是因为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待遇是根据缴费多少和时间长短决定的,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政策仍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按比例计算养老金后加发个人账户部分,基本与在职缴费关系不大,缴费和待遇脱节。

3.经济增长乏力的新常态下,部分差额事业单位运转困难,无法按时发放补贴。这部分差额事业单位受经济下行带来的影响,自身经营性收入不足,单位效益差,由单位发放的生活补贴无法按时足额的发放,造成退休人员生活困难。阳泉宾馆之前是自收自支的差额事业单位,事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还能按时缴纳。后来,阳泉宾馆被阳煤集团收购,加之阳煤集团效益下滑,职工工资正常发放都很困难,一是无法按时上缴职工养老保险,二是无法按时发放补贴。此外,阳泉市农作物良种场由于效益下滑,2014年应缴纳的93324.80元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全部拖欠,而养老保险中心按时发放该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则达到42万余元。

4.缴费按照基本工资缴纳,未将全部工资总额纳入缴纳范围。虽然过去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法比较落后,但是许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纳仍然按照基本工资缴纳,导致保费收入偏低。

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建议

机关事业单位季度工作范文第4篇

2015年1月,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将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的退休制度和企业实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并轨。这一改革,集民心所向,有利于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有利于促进机关事业单位深化改革,有利于逐步化解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待遇差”的矛盾,更好地体现制度和规则公平。

一、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可行性

近年来,国家稳步有序推进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一是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工作,实现事业单位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事业单位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实行竞争上岗,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作人员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二是完成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所有事业单位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单位绩效工资实行总量控制管理,这是继2006年工资改革后完成的又一次影响全国的工资制度改革。三是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事业单位由原来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事公益服务的三类事业单位变为只有从事公益服务活动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两类。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高等教育、非盈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

这几项改革的顺利完成,为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

二、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难点分析

(一)工作人员不拥护改革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为此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受作用者,他们是不拥护改革的。虽然2号文强调应遵循“改革前和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的原则”,虽然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但基本可以肯定改革直接影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养老待遇,改革意味着他们原本可以拥有的较高退休费被大打折扣,他们体面的养老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因此他们是不愿意主动接受由个人每月缴纳养老费而且养老待遇可能降低的改革的。

(二)实施中利益难以平衡

各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还在制定中。目前,工作人员最关心两个问题:一是个人怎么缴费,二是退休后能领取多少养老金。2号文规定:“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这里的“缴费工资”怎么确定?改革前退休的“老人”采用老办法发放退休费,改革对这个群体没有影响。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能领取多少养老金备受关注。实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如何破解这两个难题?

目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规范为四个部分: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前三项均按国家统一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属区域管理,实行总量控制,同类单位因地区差或占有的资源条件等因素允许有差异,由单位报送,按管理权限由省级及以下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单位类别、岗位职责和经费来源,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在考核基础上按季度或半年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比重为70%~4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比重为30%~60%。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比一般为7∶3,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享有分配自主权,比例在规定的范围内自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贴补贴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无疑是应当计入缴费基数的,但奖励性绩效工资是否计入缴费基数,如何计入,陷入两难。

一方面,根据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规定应如实缴费,如果采用一刀切的办法,要求所有事业单位把奖励性绩效工资计入缴费基数,结果是,同类单位中,绩效总量水平高的单位会比总量水平低的单位缴费额度大,各类人员退休后养老待遇自然会更高,这是延续不公平。另一方面,如果要求所有事业单位把奖励性绩效工资不计入缴费基数,这又是执行不力,而且那些奖励性绩效工资比重大的单位会陷入各类同等条件人员缴费基数偏低,退休后养老待遇整体偏低的处境,这样会产生怎样的社会风险?

虽然2号文有明确的限高保底的规定,但这两种情况引起的差距是不可忽视的。因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费基数的确定需要结合现实考量。

2号文第4条规定,“中人”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从操作层面讲,过渡性养老金设不设置地区差异?有没有专业技术职务层次、年限的区分?如果均有,“待遇差”设置多大才合理?计发后如果养老金待遇低于同等条件的“老人”如何就高不就低?这些非常专业的工作怎么精算才能做到“中人”的养老待遇与“老人”平衡?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由“双轨制并轨”就是为了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如果改革因为法规制度的缺失或不完善造成不公正,这就违背了改革的宗旨。

(三)多方筹资难

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多方筹资难。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比例也就是抚养比比企业高,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社会保险机构资金压力增大,同时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剧,社保机构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而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社保后,养老基金的盘子越来越大,社会保险机构增值保值的压力越来越大。改革后,财政部门依然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供款的主要渠道,巨额资金怎么筹措?事业单位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部分缴费由财政筹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单位缴费部分由财政和单位共同筹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和在职人员的工资由财政支出,单位只负责筹集编制外人员工资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福利等支出。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编制外人员工资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福利等依然由单位支出,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保险费用将需要单位支出,这笔巨大的资金单位如何筹集?会不会有单位把改革成本转嫁到工作人员(降低工资增长速度)或公众(提高服务费)身上?

三、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建议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获得大众的支持,一方面依靠舆论媒体的大力宣传,因为改革的宗旨是实现公平正义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另一方面更要以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作支撑,以此化解人们的忧虑,支持改革,参与改革。

(一)完善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建设

为了更好地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建议尽快完善养老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运用顶层设计,精细核算,建立有效的操作指导。

1.设置缴费基准线。针对事业单位工资结构特点和收入分配特点,运用顶层设计与精算,一是给事业单位不同类型、不同岗位人员设置缴费基准线,保障绩效工资总量水平低的单位工作人员的利益。除了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贴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计入缴费工资外,奖励性绩效工资也计入缴费工资。如果个人缴费工资低于缴费基准线的按基准线缴费,高于基准线的可以选择更高标准的基数缴费。二是限高,即对那些绩效工资总量水平高的单位,限制其绩效工资增速,在一定的时期内使其总量水平控制在合理范围。同时对那些绩效总量水平低的单位,允许其加大绩效工资增速,逐步提高其总量水平。这样采取法制的手段可以避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当前收入低而影响其养老待遇再次低于同等条件人员,也顺应国民收入再分配时更加注重公平公正的原则。

2.精心设计“中人”过渡办法。机关事业单位的“中人”是数量最大的群体,是事业单位的核心组成部分,处理好“中人”的养老待遇让其不低于“老人”,改革才能顺利推进。计发养老待遇取决于个人账户的本利和,但对于“中人”而言,更取决于“过渡性养老金”,因而确定“中人”养老待遇最核心的环节是精算“过渡性养老金”。建议过渡性养老金设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层级、年限等要素,选取足够大数量的测算样本,进行深入细致的模拟测算,运用强大的数据为“过渡性养老金”的科学性、合理性提供支撑,这是其一。其二,设定的“过渡期”的期限也应有明确的界定,“过渡期”内新老计发办法对比,如何“保底限高”均要有明确的办法 。其三,“中人”养老待遇的过渡办法必须有很强的操作性,它的指向是唯一的,不是模棱两可的,这样避免在计发养老待遇时掺杂人为因素,违背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分类实施职业年金制度

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职业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两部分资金都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一方面,有利于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使改革平稳过渡;另一方面,职业年金作为一种延期福利,可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依据用工性质的不同,事业单位人员有编制内人员和编制外人员两类,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职业年金办法的相关文件都明确了适用的对象为编制内人员。编制外人员也是事业单位重要的组成部分,改革前因为缺乏相关的政策法规依据,一般按照企业参保的标准为这类人员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但没有实施职业年金。为了最大程度地缓解事业单位内部不同群体之间的矛盾,使改革顺利进行,建议事业单位分类实施职业年金。首先对编制内工作人员实施职业年金。待编制内人员参保工作和职业年金制度实施稳定后,将职业年金的覆盖范围扩大,逐步将编制外工作人员纳入到这一制度体系内,实现编制内外工作人员的养老待遇平衡。

机关事业单位季度工作范文第5篇

为切实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完成我市“十一五”期间节能降耗任务,现就进一步明确节能降耗工作有关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行节能降耗工作“一票否决制”。对没有完成节能降耗年度目标任务的县(市、区)政府、有关开发区(工业区、新区)管委会,取消由市里组织的各类先进集体评比资格;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取消由市里组织的各类先进个人评比资格,取消年终市级考核奖金;其分管领导两年内不予审批出国申请。

二、实行节能降耗工作行政问责制。对没有完成上半年节能降耗任务的政府、管委会,向市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对没有完成全年节能降耗任务的政府、管委会,进行行政问责;因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而没有完成任务的,由其主要领导到市政府常务会议作检讨,并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干部责任。对没有完成年度节能降耗任务并排名最后一位的政府、管委会,给予通报批评。

三、实行节能降耗工作情况公示制。每季度在新闻媒体公示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区、新区)管委会完成节能降耗任务情况;每半年在新闻媒体公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任务完成情况;每年一次通报机关单位电耗下降情况。对上半年没有完成节能任务的重点用能企业,由有关部门对企业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区、新区)管委会及企业负责人发出处罚等情况预告。

四、实行节能降耗工作奖罚制。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市节能减排工作行动纲要》,切实做好有关工作。“十一五”期间,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要求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每年下降4%左右,能源性费用支出每年降低4%左右。对机关事业单位节能降耗任务完不成又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对节能任务完成率在机关事业单位平均水平90%以下且又处于后10位的,加收其超能耗额50%的费用,在次年的部门预算中扣除;对处于末位且又措施不力的单位主要领导,实行问责并通报全市。对节能前10位的机关事业单位,节余部分除全额补助其办公经费外,财政再给予30%的办公经费补助,并授予节能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