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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调整医院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各科室健康教育工作小组在医院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工作,把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建立完善医院办公室、医保科、护理部、门诊及各临床科室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明确职责。
2、进一步完善医院健康教育工作制度。明确职责,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年度医院职工健康教育培训计划。保证计划落实,任务到位;严格考核办法。每周院长查房、健康教育为必查内容,并随时抽查医务人员和病人及陪伴。医院每季度对各科职工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将与经济挂钩,年终考核评比后,根据成绩和结果,奖惩兑现。
3、为了搞好健康教育工作,首先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医院门诊大厅放像设备,播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片。每季度办宣传专栏一期计5个,每月黑板报一期。宣传资料尽量融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通俗性、趣味性为一体,内容包括卫生防病、妇幼保健、饮食卫生、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传染病为主。充分利用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大力普及健康卫生知识和常识,破除迷信,教育广大群众自觉养成良好的健康卫生习惯,提高全民健康素质。
4、组织全院职工努力学习掌握健康教育知识和技巧。做到诊病与健康教育有机结合,整体护理与健康教育有机结合。积极向病员及陪伴宣传健康教育的重大意义和卫生防病知识,做到入院宣传,床旁宣传,出院宣传和发放宣传资料和处方。大力抓好医院禁烟宣传。
5、大力协助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医院所辖的居委会,搞好社区健康教育工作。尽量向各居委会提供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协助办好社区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定期下各居委会对群众进行健康教育,卫生防病咨询和宣传,为社区健康教育骨干上培训课。
6、积极完成上级各部门下达的各项健康教育任务,充分利用医院宣传设备,宣传健康教育,卫生防病知识。办好医院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协助指导各科健康教育工作的进行,努力为各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和处方。积极参与上级各部门组织的上街宣传和咨询活动。
附:
医院健康教育管理标准版权所有
1、有一名业务院长主管健康教育工作,有业务科室负责健康教育的管理及业务指导。健康教育活动有计划、有资料档案,并把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医院评比、奖惩、考核活动中去。
2、医院健康教育对象包括患者及陪护人员。
3、医院健康教育是临床治疗和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科室根据业务确定健康教育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4、医院门诊大厅至少有一块2平方米以上的、文图并茂的卫生宣传橱窗。各科候诊厅和病房至少有一块文图并茂的、0.6-1平方米的卫生宣传橱窗,定期更换,并有"禁止吸烟"标识和各种卫生宣传标语;
5、各科门诊和病房医护人员,按本科业务开展多种形式保健知识传播活动(包括提供宣传品、健康处方、广播、培训、咨询等);
6、各科医生结合患者就诊,随时开展保健知识宣传和专题专病讲座;
7、建立咨询室或心理门诊;
8、有条件的可利用闭路电视等形式开展电化教育;
2017年口腔科护士上半年工作总结以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
时光飞逝,转眼间来到XXX工作已半年有余了,在护士长及主任的正确领导下,在同事的密切配合和支持下,我坚持本着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踏踏实实的做好护理工作,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护士的职责和义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名刚入行不久的口腔科护士,我无愧于护士的称谓。
过去的半年里,虽然我只是一名小小的普普通通的护士,但在我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我是用心对待我所能接触的每一个病人!在我的字典里,永远没有贫富贵贱之分,我用心善待来到我们这里的每一个人,付出我的热情和能量,真正做到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急。每一句温侬软语,每一声亲切的问候,每一次精心的治疗,每一个微笑,无不饱含我的心意。护士工作虽然琐碎虽然平常虽然平淡,但有时我真的很为自己骄傲,很享受白衣天使这个无上光荣的称谓。
我的双手我的微笑我的善待让这个世界温暖!虽然他们不能记忆我的名字,虽然他们不知道我的付出,虽然他们不了解我的辛苦,但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所以我很快乐!
人总是在不断成熟与长大,如果说昨天的自己还有那么些浮躁那么些飘摇,那今天的自己则更加成熟更加稳健,对护理工作也有了崭新的诠释,更加明白自己的职责和重担,也能更好更用心地为每一个病人服务。口腔护士在过去的半年中,我感谢每一位和我共事的同事,感谢每一位教导我的老师。感谢你们的善待,感谢和你们有这样相逢相知相处的缘分,感谢你们的善良和美好,感谢你们让我生活在这样一个温暖的大家庭!希望明年,我们仍然能够并肩作战,共同迎来更加美好的生活,共同去创造一个更加灿烂的未来!
2017年口腔科护士上半年工作总结以及下半年工作计划【2】
2xxx年上半年门诊口腔科的护理工作在部、科领导及总护士长的领导下,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都不断提高。门诊口腔护理组本着提高技术操作,提高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不断开拓创新,推行标准年高标准的护理原则,深化专科护理教育,以病人为中心的展开优质护理服务,圆满完成了口腔科门诊的各项护理工作数质量指标。
一、上半年口腔门诊共接诊、分诊、配合诊治患者69642人次,配合种植手术139例,配合门诊牙周手术120台,正畸支抗49例,植骨4例。科室加大器械消毒供应周转,严格各项感染检测,共消毒各类器械、手术包119726次,提高了无菌物品的使用效率,并进一步规范了无菌用品和各项操作,在护理部和外科临床部的检查中各项指标均达标。
二、科室在每周一中午开展学术讲座,讲解临床疑难病例和专科知识,要求全科医护人员参加,鼓励护理人员积极参加全科讲课,既提高临床医疗配合水平,又帮助解决了临床常见的疑难杂症,提高了大家的基础理论知识水平。
三、要求口腔助理人员加强学习,提高沟通能力,做好各项交流培训,提高配合效率,提高工作质量,加大了护理服务质量培训力度,组织全体人员参加了服务礼仪培训、开展了幻灯讲课竞赛,提升了护理配合人员的专科知识和讲课技能,加强医护、护患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增强了为病人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预防和处理不良事件的能力,实现了护理服务零投诉、零纠纷。
四、加强专科理论和操作技术的学习,请专科主任为护士授课,讲解口腔科的专科知识,组织参加新技术新业务的学习,同时加强临床带教工作,定期更新带教培训大纲,讲授新知识新技术的配合工作技巧,提高了工作质量。
五、加强诊前辅导教育,特别是针对九诊室老年首长和儿童牙科小朋友及家长要求较高等情况,加大了诊前健康教育力度。征求病人的意见并进行了多次讨论,修正补充了诊前辅导教育手册内容,耐心做好讲解,帮助病人就诊前了解整个就医过程和注意事项,节约了时间,提高了效率,受到病人的好评,同时也提高护理人员自身素质和沟通交流的能力。
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以标准年高标准为契机,认真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对各个诊室的物品进行了统一布局,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加强了模型检查登记情况,并集中登记保管,确保安全,美化了诊室环境。
七、根据口腔科各专科的护理特色,组织有经验的口腔助理人员编写了护理专科专病工作流程,规范了从接诊患者到诊疗结束的全过程,并不断进行修正,使口腔护理更加路径化、规范化。
八、器械的消毒管理:继续严格按照口腔器械的消毒灭菌要求进行各类器械的消毒灭菌工作,对破旧的器械和器械盘进行了更新,加强了器械消毒效果的检测,确保了医疗安全,杜绝了交叉感染的发生。
九、护理教学:共带教实习口腔助理25名,护理部实习生1名,针对口腔门诊专业特点,对实习生合理排班轮转,使之尽快全方位掌握各诊室操作技术和专业特点,同时对新近留科的9名口腔助理加大培养力度,实行口腔助理各诊室半年一转科的轮转制度,全面加强了护理人员的专科知识和护理配合能力。同时对科室人员和实习学员更新了讲课内容,并制作了讲课幻灯,受到实习学员好评。
十、举办会议:今年1月25日,承办了第一届综合医院口腔科护理学术年会,并邀请北京护理会主任、副主任及北京市的全体口腔护士长参加,并由老年口腔专家做了精彩的讲座,王建荣主任做了精彩的讲话,为全国口腔护理界工作的开展和技术的交流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同时协助科室做好了世界美容大会、全国老年口腔会、修复会和全军口腔会等重大会议的筹办、协调、会务等工作并组织编排了精彩的节目。
未完成的工作:拟与医学工程中心共同设计制作的气枪消毒保护膜,此项为今年门诊口腔消毒成本节约的一项创新,因为材料质地问题,未能制作出来,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将做进一步研究。
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因为诊室较多,人员分散,跟班了解情况不能完全暴露各诊室存在的问题。在细致和死角方面还存在检查的疏漏等。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根据专科特点和护士的配备情况,进一步加强专科技能和服务水平,组织大家学习专科理论和四手操作配合技术,为医生提供优质的护理配合,加强科研能力的培养,争取科研论文的发表。加强候诊区域和诊室的管理,为患者和工作人员提供更温馨舒适的就诊和工作环境。
2017年口腔科护士上半年工作总结以及下半年工作计划【3】
一、负责口腔科开诊治疗前后的准备工作。
二、协助医生进行口腔手术、洗牙、处置等。
三、负责口腔科整洁、安静,维持就诊秩序,在诊疗期间,做好口腔科的卫生宣教。
四、按要求做好口腔科消毒隔离工作,防止感染事故的发生。
五、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格查对制度,做好交接-班,严防差错事故。
六、负责领娶保管科内药物,器械保养口腔治疗椅及其他物品。
七、经常观察口腔科内就诊病人,发现异常要立即报告当班医生,配合处理。
岗位工作表准:
1热爱护理工作,态度和蔼,工作积极主动
2熟练掌握护理技术,
岗位任职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一、工作目标
促进我市医疗机构执行《传染病防治法》、落实卫生部新六项标准及《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传染病防治、疫情管理报告,落实消毒技术规范,强化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加强血透室、消毒供应室、内镜室、口腔科和手术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监管工作。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传染病防治组织制度
各医疗机构应制定传染病防治的制度和工作计划,成立相应组织,指定相应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部门、人员;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开展并记录;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的检查指导情况;
(二)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
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二级以上医院。
主要内容:对本单位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理,其医疗废物按照要求进行处置;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及工作落实情况;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科室或者兼职科室、人员对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开展情况;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对传染病疫情的报告情况,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传染病疫情的报告情况的收集、汇总、报告及处置情况。
(三)消毒产品管理
各医疗机构应制定消毒产品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进行管理;建立消毒产品采购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使用台帐,索取相关文件并保存备查;杜绝违规使用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毒产品。
(四)医疗废物管理
各医疗机构应制定本单位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有专门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从事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对本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医疗废物处置相关知识培训;医疗废物应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置,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签订运转协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杜绝丢弃、转让、买卖、非法回收医疗废物,杜绝不符合规定的自行处置现象。
(五)消毒隔离执行情况
1.检查对象:辖区所有医疗机构。
2.主要内容:设置负责消毒管理工作的部门,制定并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消毒供应室是否有验收合格证,其工作人员是否持有上岗证,按要求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内镜室是否有验收合格证,内镜清洗是否符合要求等;,口腔诊疗是否执行一人一用一消毒要求;
血透室布局、流程、设施设备、消毒等是否符合要求等。
手术室等科室是否按照要求开展空气监测、物表监测、医务人员手监测等。
传染病门诊和病房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照规范开展诊疗活动。
三、监督检查范围及分工
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发证管理原则对全市持证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省卫生厅发证划分给所在地市局负责的,市局发证划分给所在县(市)负责的医疗机构,按照划分情况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有效缓解特困家庭医疗困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20*〕10号)、《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民发〔20*〕121号)和湖南省卫生厅、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加强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基本医疗保障的意见》(湘卫合医发〔20*〕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本实施意见所称城乡医疗救助是为了解决本县辖区内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县人民政府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特殊困难对象而给予的适当医疗救助。
第三条城乡医疗救助遵循以下原则:
(一)救助水平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支付能力相适应的原则。
(二)自救互助为主、政府救助为辅的原则。
(三)城乡一体、分类施救、公开公正、属地管理的原则。
(四)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互助相衔接的原则。
第二章救助对象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城乡医疗救助:
(一)经县民政部门审批并持有效《农村五保供养证》的农村五保户;
(二)经县民政部门审批并持有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以下简称《农村低保证》)的农村低保户;
(三)经县民政部门审批并持有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以下简称《城市低保证》)的城市低保户。
(四)本县行政区域内根据国家《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民发〔20*〕101号)规定的优抚对象:退出现役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享受国家抚恤和生活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退役人员(在本实施意见中简称重点优抚对象)。
第三章救助方式及标准
第五条城乡医疗救助实行四种方式,即资助参合、住院救助、门诊救助、大病救助。
第六条资助参合是指资助农村五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第七条下列情形,在规定的用药目录和治疗范围项目内并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可实行住院救助:
(一)城市低保对象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对象,当年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达到2000元的,按自付部分的15-50%予以救助;城市低保对象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对象当年个人实际住院费用扣除职工医疗保险按比例补助外,自付部分达到2000元的,按自付部分的15-50%予以救助。
(二)农村低保对象因病医疗费用除农村合作医疗按比例补助外,剩余自付部分达到1000元的,按自付部分的15-50%给予救助。
(三)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低保对象中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三无”人员(以下简称“三无”人员)因病医疗费用除农村合作医疗按比例补助外,按自付部分的100%给予救助。
(四)重点优抚对象在农村的参照农村低保对象的医疗救助标准予以救助;重点优抚对象中在城镇的参照城市低保对象的医疗救助标准予以救助。
上述对象,全年每人累计救助资金不超过2500元。
第八条下列情形可实行特殊门诊救助,按当年门诊总费用的20%实行救助,但不能超过最高救助限额:
(一)尿毒症(肾功能衰竭)、白血病、癌症和意外颅骨骨折并颅内血肿、大型外科手术,最高救助1500元。
(二)重症胰腺炎(急性坏死型)和系统红斑狼疮,最高救助1000元。
(三)重症肝炎(急性或亚急性坏死)和重度大面积烧伤,最高救助800元。
第九条下列情形可实行常见病门诊救助:
(一)肠炎、肺炎、胃炎、类风湿关节炎、胆囊炎、气管炎、肝炎。
(二)重症皮肤病、糖尿病、心脏病、偏瘫、卵巢囊肿、子宫肌瘤等。
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常见病的门诊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农村五保对象常见病门诊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
第十条下列情形,经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住院治疗的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可申请大病困难救助:
(一)恶性肿瘤。
(二)白血病。
(三)尿毒症。
上述情形,全年每人累计救助不超过1000元。
第十一条下列情形不享受医疗救助:
(一)打架斗殴、酗酒伤害、吸毒、自杀、自残和违法犯罪造成人身伤害的。
(二)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他有赔付责任的。
(三)婚前检查、保健、康复、器官移植、镶牙、整容、整形、配镜的。
(四)未经允许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的。
(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其他费用。
(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不应当享受医疗救助的。
第四章申请、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申请城乡医疗救助实行申报审批和报销制度。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向所属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居)委会审查评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对符合条件实行张榜公示,并填写审批意见,报县民政局审批。
县民政局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查、审批,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的标准实施救助;对不符合条件的,通过乡镇或村(居)委会通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申请住院医疗救助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填写住院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二)住院医疗诊断证明书、必要的病史资料、费用清单、年内住院医疗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三)《农村五保供养证》、《农村低保证》或《城市低保证》复印件。
(四)农村(城镇)医疗补助审批单或医疗保险报销凭证。
(五)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六)其他应予提供的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申请特殊病门诊救助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填写特殊病门诊救助申请审批表。
(二)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
(三)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
(四)《农村五保供养证》、《农村低保证》或《城市低保证》复印件。
(五)其他应予提供的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申请常见病门诊救助,需提供《农村五保供养证》、医院诊断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常见病门诊救助申请审批表。
第十六条申请大病困难救助,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病史资料、《农村五保供养证》、《农村低保证》或《城市低保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填写大病困难救助申请审批表。
第十七条住院救助、特殊病种门诊救助和大病困难救助全年只能申请一类救助,不得重复申请。
第五章医疗救助资金来源、管理及使用
第十八条医疗救助资金的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和从社会募集。县财政每年初按全县城市总人口数人平1元,农村总人口数人平0.5元的标准安排医疗救助资金预算;社会募集主要通过从彩票公益金中提取一定资金和吸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赠。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经费由县财政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第十九条县财政部门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专户,用于办理资金的汇集、核拨、支付业务。县民政局设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专账,用于办理资金的核拨、支付和发放业务。医疗救助基金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自然增长。
第二十条县民政局按审批结果,将医疗救助金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第二十一条县民政局应按照财经管理要求适时向县财政局和上级民政部门报送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实行年度统统筹,余额结转下年使用。
第六章定点医疗机构的确认及义务
第二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经县民政部门登记,可以确认为城乡医疗救助定点医院: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
(二)具备专门的服务窗口及各种服务标识,建立救助公示栏与救助对象电子台帐并形成电脑数据库,指定专人负责救助对象的服务工作。
第二十三条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必须承诺给救助对象实行下列优质优惠服务:
(一)免收挂号费。
(二)普通住院床位费减免20%收取。
第二十四条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一)医疗救助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按照我县医疗救助有关规定和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医疗服务。
(二)农村贫困对象遇到疑难重症需转到上级指定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要按我县农村合作医疗申报的有关规定办理转院手续。
(三)承担医疗救助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完善并落实各种诊疗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
(四)医疗机构要提供优质服务,认真履行所承诺的服务公约,不得弄虚作假,欺骗群众,否则取消定点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对不执行诊疗常规,不坚持出入院标准,将不符合入院的病人收院治疗或任意延长病人住院时间,采用病人挂床、挂名住院、做假病历、出假医疗证明等方式增加医药诊疗费和冒领救助金的医疗救助定点医院,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对限期整改无效的单位,取消其医疗救助定点医院资格。违规经办人员、医务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救助对象应如实提供相关证明和材料,对骗取医疗救助金的,民政部门要如数追回,并取消其医疗救助待遇。情节严重的,按法律程序予以追究责任。
第七章医疗救助职责分工
第二十六条医疗救助职责分工如下:
(一)县民政局是医疗救助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医疗救助工作计划,研究协调解决医疗救助中的具体问题,对全县医疗救助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办理医疗救助对象的审批、医疗救助资金的发放、医疗救助资金预算等日常工作。
(二)县财政局协助制定医疗救助工作计划,负责落实医疗救助资金和工作经费,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20xx卫生院健康教育工作计划【一】健康教育是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健康教育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和慢性病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全乡的健康教育工作,为全体居民提供优质健康教育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建立健全全乡健康教育服务网络。提高全乡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教育人员专业技术服务水平。普及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大力开展全乡居民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居民健康水平。
本年度让全乡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60%、以上。
二、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制定健康教育管理规范
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服务规范》,结合我乡实际组织实施。统一规范服务对象、内容、方式、流程等。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疾病预防控制的需要等,现阶段本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活动主要内容如下:
1、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
2、居民健康教育:合理营养、控制体重、加强锻炼、应付紧张、改善睡眠、戒烟、限盐、限酒、控制药物依赖等可干预的健康危险因素基本知识健康教育。
3、重点人群健康教育: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36个月儿童父母等。
4、重点慢性病和传染病健康教育: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哮喘、乳腺癌和宫颈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等健康问题。
5、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包括食品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卫生问题。
(二)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现阶段本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开展下列健康教育活动:
1、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保证其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计划应包括六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健康教育的内容、形式与时间、实施和质量控制方法、组织实施流程、人员安排、设备和材料准备、效果评价等。
2、发放、播放健康教育资料。
一是发放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放置咨询台处,供居民免费索取。
二是播放音像资料,包括录像带、DVD等视听传播资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应诊时间,在门诊候诊区或观察室内循环播放。
3、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栏应根据健康教育规律、季节、疾病流行情况、社会活动等及时更新,每年更新不少于6次。
4、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在各种卫生宣传日、健康主题日、节假日,并利用会议、集会、电影放映等社会活动,开展特定主题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和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5、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以普及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技能和预防传染病、慢性病、多发病为重点内容,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精神分裂症患者及家属、孕产妇、0-36个月儿童家长等为主要对象,定期举办健康讲座,引导居民学习和掌握健康知识和必要的健康技能,从而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
6、健康教育工作资料档案管理。卫生院、村卫生室要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应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健康教育素材、记录、总结、评价等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并妥善保存,逐步建立完备的工作档案、以便工作考核和效果评价。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三)健康教育能力建设
1、基层健康教育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培训。主要培训对象:村卫生室负责健康教育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和相关医务工作者,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健康教育基本理论、内容、方法、技巧,健康教育基本设备的使用,健康教育效果评价等,专(兼)职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2、积极与大众媒体合作。主动邀请媒体参与社区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大众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效果。
三、组织与管理
1、卫生院负责领导与管理,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项目的实施,包括制定实施计划、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绩效考核、信息管理等。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主要由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向所辖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科负责组织社区和农村大型、集中性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发挥大众媒体在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3、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科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服务内容,负责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的技术指导。
四、监督与考核
(一)卫生院将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实施作为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项目,纳入本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等科室要定期对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效果评价。
(二)督导考核主要内容: 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
(三)主要评价指标
1、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和任务完成情况。
2、《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宣传普及率。
3、重点人群及居民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行为形成率。
20xx卫生院健康教育工作计划【二】20xx年我村卫生室各项工作,将在镇卫生院、村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镇公卫工作和20xx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及加大公卫工作宣传力度,确保我村公卫工作各项任务指标全面落实,现将工作计划提出如下:
一、行政管理:
1、年初有工作计划,年中有自查报告和半年总结,年终有总结和考核自查报告。
2、每月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一次,各种制度上墙,按时完成各种材料上报工作。
3、使用国家统一基本药物、特殊人群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食品安全、等工作及登记表、卡、册、档案规范管理。
4、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及医疗服务工作,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及乡村一体化管理内容。
5、按时参加例会及业务学习培训,并作好学习笔记。
二、特殊人群管理:
1、认真学习特殊人群的管理及宣传工作,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2、入村小组核实特殊人群基本信息、核实联系电话,同时进行多样式宣传。
3、积极真实、可靠完成全年4个季度特殊人群随访工作,让群众得实惠。
三、疾病预防控制:
1、认真作好疾病预防控制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按时上报疫情,报告率100%,严防传染病的发生及爆发流行。
2、计划免疫工作:按时通知和督促接种对象进行疫苗接种,按计划完成各苗的接种任务。
3、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计划外各种疫苗活动。
4、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5、认真作好结核病人治疗的全程督导,督导率100%。
6、及时上报本村死亡人员、发热病人。
四、妇幼保健工作:
1、及时准确上报本村的孕妇数及出生情况,认真填写及开展高危孕妇的筛查,确保各项任务指标的全面完成。
2、认真做好妇幼卫生知识及降消项目的宣传工作,村宣传覆盖面达100%,孕妇知晓率100%(外出除外)。
3、按时准确上报各种报表,资料存根等进行归档保存。
4、做好孕产妇的转诊工作。
五、医疗工作:
1、遵守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规范以及村卫生室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医务服务工作。
2、处方书写规范,用药、收费合理,配伍正确,并有病情和治疗记录。医疗垃圾及时正确处理并完善记录备查。
3、热情接待病人,不得推诿病人和拒绝出诊,做好病人的转诊工作。
4、做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的宣传动员工作,让群众得实惠。
5、 认真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零差价销售。
六、健康教育:
1、认真做好本村的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工作,制定好全年的健康工作安排 ,做到工作有计划,做后有总结。
2、针对重点人群有针对的慢性病进行讲解,让老百姓了解一些慢性病和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情况。
3、对季节性的疾病做好预防工作,特别是一些具有传染性的疾病,让老百姓增强传染病的认识和懂得一些防治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