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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操作,开展灭螺工作。
三、认真开展血防宣传月活动。
1、我们充分发挥村血防卫生室健教宣传窗口作用,以疫区行政村为单位开展血防宣传工作,在今年4月份,由乡村医生入户对村民发放了我办自制的《防治血吸虫病村民须知》传单28000份。向村民广泛宣传血吸虫病防治知识,使我区村民进一步掌握了血防知识,树立了健康防病意识,大大地减少了接触疫水的频率。
2、大力开展《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的宣传工作,一是在全区大街悬挂“管好人畜粪便是控制血吸虫病传播的关键”、“贯彻落实《血防条例》,依法实施洲滩禁牧”、“贯彻落实《血防条例》,消灭血吸虫病传染源”、“ 改厕改水,推行家畜圈养,控制血吸虫病流行”等横幅80条,在每个乡镇张贴10张以上宣传标语;二是出动两台宣传车,从4月18日起,连续一个星期不间断的在城乡巡回宣讲《条例》的主要内容;三是在区电视台开辟《条例》宣传专栏,区血防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发表电视讲话。四是五是4月4日组织开展“全民血防月”宣传活动,在6个乡镇举办法制宣传大型活动,设立《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宣讲台、法制咨询台、血吸虫病义诊台、血吸虫病防治知识光碟播放台及宣传单发放台,摆放《条例》及血吸虫病防治知识宣传板、画16块。共发放《条例》及血吸虫病防治知识宣传单15000份、咨询xx人、义诊800人、接受血防健康教育达10000人次。
四、整体联动,抓好血防健康教育。
②血防健康教育:开展血防健康教育,是提高血防自我保护意识的主要方式,健康教育是控制新发生血吸虫病例的有效手段,特别是加强对中小学生的血防健康教育,是防止急性血吸虫病发生的关键。今年5月24日,区卫生局和教育局联合对疫区各中小学校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急性血吸虫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屈卫发(2010)17号]的文件。区教育局非常重视和支持,把血吸虫病防治知识列入了中小学生的必修课,并把我办制作的《中小学生血防知识》教材11300份,发放给中小学生,确保人手一册。5-6月份全区中小学校认真开展血防教育“五个一”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化的血防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寓教于乐。由于部门协作,严格管理,措施得力,从而使我区中小学生急性防控工作得到了有效保障。
五、全力以赴,狠抓急性防控工作。
为了认真做好急性防控工作,确保我区不发生一例急性血吸虫病人,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一是汛前对易感地带阳性螺点普遍进行了药物灭螺处理,根据水位变化情况及时对易感地带进行了氯硝柳胺缓释球灭蚴;二是区教育局把中小学生急性防控作为工作重点,明确了各中小学校在健康教育、学生监管、疫情报告等方面的工作职责;三是为了及时掌握疫情、控制疫情,5月16日,卫生局下发了《关于实行急性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及疫情报告制的通知》的文件,明确要求,全区各医疗单位及个体诊所要认真做好急性血吸虫病疫情报告和监测工作,并把急性防控工作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乡到村,明确到各责任人;四是在人畜活动频繁的高危地带,设立13个“血吸虫病防护哨卡”,由乡村医生对易感环境进行分段包干,定期巡查,掌握感染季节人群入湖活动情况,定期排查接触疫水的人群。对哨卡、巡查和排查中登记的有疫水接触史者,及时进行早期预防性化疗。五是准备了3000支防护膏,对特殊人群和防汛抢险人员做好防护准备。到目前为止我区未发生急血感染疫情。
六、开展水上流动人员防治工作。
七、严格标准,做好常规及病人数推算查病工作。
八、控制传染源,打好一场化疗仗。
①为了控制急性血吸虫病的发生,从6-10月份我们对531名接触疫水的人群进行了血吸虫病应急化疗。6月份对876名渔船民等水上流人员开展了化疗。
九、综合治理,控制传染源。
②协助爱卫办改厕:为贯彻落实《血吸虫病防治条例》,促进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的实施,狠抓传染源控制,今年我办协助区爱卫办进行农村改厕。我们以“喝卫生水,上卫生厕所,居住卫生环境”为主题,切实有效、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宣传工作,专门印制了农村改厕宣传折页和宣传单1000多份,送发到农民手中。凤凰乡是我区改厕工作的重点乡镇,针对凤凰乡的实际情况,我们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专业改厕施工小组进村入户,做好示范厕所,再以点带面,全面推广施工。截至11月底,累计完成横港村100户改厕任务,完成任务100%。
十、严格落实,开展晚血救治工作。
对晚期血吸虫病人实施医疗救助,是党和政府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了认真落实《湖南省晚期血吸虫病人治疗救助实施办法》,今年我们具体作了如下工作:一是加强对本地晚血病人救治工作管理,认真履行审批手续,加强对晚期血吸虫病人治疗救助定点医院监管,及时掌握本地晚血病人救治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及时对晚血病人救治情况进行公示,屈原人民医院(定点医院)每季度在医院门诊大厅的醒目地方对本院上季度救治的晚血病人救治情况进行公示。三是严格救治对象,今年屈原人民医院(定点医院)严格按省晚期血吸虫病人治疗救助技术专家指导小组筛查确定了符合救治条件的晚血病人的名单进行救治。目前已有89名晚血病人完成了救治。
今年,经过全区血防人员的不懈努力和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疫情回升势头得到了遏制,但我们已经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我区血吸虫病防治形势依然比较严峻,血防工作还面临着诸多突出问题和困难。
1、防治队伍力量薄弱。我区血防机构的基础差,从事血防预防工作的人员只有2人,乡镇血防专干5人,且都是兼职,再加从事血防预防工作的2位人员都兼职卫生局的其他事项,工作的事多,难以全心全意扑在血防上。
2、传染源控制还不完善。血吸虫病流行区域广,落实传染源控制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农村改水改厕、家畜的管理没有很好的配套跟上,不能有效管好人畜粪便,容易造成人、畜反复感染。
3、健康教育不够深入。人们的血防认识和血防知识不足,疫区群众一些生产、生活习惯难以改变,传染源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也易导致血吸虫病的传播和流行。
近期,随着手足口病和美国墨西哥发生的人感染猪流感疫情的不断发展蔓延,疫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的手足口病和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严防病情的发生和流行,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政府研究,现就疫病防控工作做如下紧急通知: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凌青利任组长,李冰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卫生、教育、畜牧等12个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赞皇县手足口病和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也要迅速成立相应组织,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将疫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晰职责,狠抓防控环节的落实,确保疫病防控工作能够依法、科学、规范、高效地开展。
制定完善防控预案
各乡镇、街道办及县政府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迅速制定防控工作预案。要从病情防控知识的宣传、疫病的监测报告、现场应急处理、组织领导、人员队伍、物资号备等诸方面做好充分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疫病,能够及时有效地开展防控和处置工作。
加强防控知识宣传
根据国务院制定的“密切跟踪、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疫病防控原则,各乡镇及宣传广电部门要迅速开展形式多样、简明易懂的防控知识宣传,县卫生疫控部门要结合实际印发防控明白纸,深入乡村现场宣传讲解相关防控知识,特别是教育部门必须加强县托幼机构和小学的防控宣传工作,确保防控知识家喻户晓,共同实现联防联控的目标。
加强疫情监测,严格报告制度
手足口病和人感染猪流感两种疫病,传播感染速度非常快,因此,我们必须加强疫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县卫生部门要安排全县各卫生医疗机构严密筛查病例病样,认真做好病例的登记,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同时,要主动开展疫情搜索,县疾控中心要对托幼机构和养老院等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进行不定期的抽查监测。各乡镇、街道办要严格落实值班和病情报告制度,确保及时发现疑似病例,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加强医疗救治
县卫生部门要迅速整合医疗资源,成立专家救治组,启动发热门诊,严格推行预检分诊制度。要积极了解国内外防治工作最新进展,收集相关信息,研究救治方案,全面做好相关疫病的医疗救治。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和疾病防控人员的业务培训,有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大力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
各乡镇、街道办要严格按照县爱卫办制定的《全面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城乡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尤其要加强对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等人群聚集地的环境治理,清除病菌孳生环境,有效避免各类传染病的发生,达到联防联控、预防为主的目的。
2020年是“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根据“七五”普法规划和省市法宣办工作要求,今年上半年主要做好了以下几点工作:
1、认真做好了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印发了《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工作的通知》推动各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依法处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全区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企业复工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重点围绕传染病防治、突发事件应对、劳动关系、商事合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复工管理等与企业复工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广泛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增强法治意识,依法防控疫情,减少企业复工期间的各类法律阻力,切实维护企业与员工的合法权益。二是与经济开发区联系,积极参与企业复工复产防控疫情工作。向企业宣传了复工复产过程中防控病毒肺炎疫情的法律法规、上位政策、相关工作指南引导企业依法开展复产复工;同时主动摸排收集企业因交通管制、防疫误工等引发的合同纠纷、劳资纠纷等,进行防控疫情法律知识、法律风险防范、典型案例的宣传,为企业释疑解难,减少企业复工法律障碍。疫情防控期间,区司法局累计走访企业100余家,有效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为企业依法做好疫情防控,有序复工生产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和营商环境。三是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宣传作用。区有4个垂直镇司法所,5个街道司法所,在这次防疫工作中,这些司法所把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组织起来,深入到村、社区防疫工作第一线,向村民宣传有关防疫知识和法律法规,把好了第一道防线,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秩序稳定。
2、认真抓好了2020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一是制定了工作方案。根据市司法局印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我局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发至各司法所、各业务部门贯彻执行。二是张贴了宣传标语。区司法局利用横幅、展板等进行了《国家安全法》宣传,利用单位微信工作群进行了《国家安全法》宣传挂图、微视频等多媒体宣传。
3、认真开展重点普法活动。一是各镇街及区各有关单位结合第一季度普法重要节点(“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等),积极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二是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区法宣办于3月17日在区伟星星悦广场开展一次主题为“防控疫情法治同行禁食野生动物保障生命健康”的普法宣传活动,让老百姓从自己做起保障自身生命健康。
(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
全区在镇街、村居共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29个。由于今年疫情影响,全区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896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896件,调处成功率100%。解纷芜优在线调解平台共调解案件86件。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在疫情期间,为维护当地和谐稳定做出了一定贡献。根据省厅和市局要求,进一步巩固和规范镇(街)、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规范化要求加强建设,对所有调委会组织名称、工作场所、必要办公设施、标牌标语徽章等进行查看整改,确保达到统一规范化要求;同时要求所有调委会设置纠纷受理台账,登记信息规范齐全,各司法所设置统计台账,全面统计辖区内所有人们调解组织受理调解的纠纷,及时梳理掌握好辖区内矛盾动态信息,组织人员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维护地方稳定,形成百花齐放的调解格局。
(三)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1、完善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及时制定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及考核标准。5月29日与区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市区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采取目标分解、加强督导、定期通报等多种措施,确保全面完成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
2、应援优援,拓宽法律援助宣传辐射面。今年上半年,区已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数量373件,其中刑事案件307件,民事案件66件,诉讼类案件占比100%,刑事案件占比84%,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已结案134件,结案率36%,进度偏低。非诉咨询录入1023件。做到了要求的“应援尽援”。持续深化便民服务,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军人、医务人员、人民警察、志愿者等重点群体的法律援助申请,简化审批手续,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三优”服务。依托我区1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107个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结合“双联系”走访活动,对辖区内贫困户、低保人员、五保户等弱势群体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维权等法律援助知识,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3、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推行线上线下同步服务工作模式。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由经验丰富、履职尽责的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值守,负责来访、来电及网上法律咨询工作,免费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全力为复工复产企业和职工出谋献策、排忧解难。自疫情以来,我区法律援助志愿者共解答线上线下涉复工复产等法律咨询80多人次。开展法治护航活动。考虑到各企业复工复产中会遇到的法律问题,我局及时组织徽瀚律师事务所到市泉州商会企业就复工复产等内容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服务。现场解答部分商会成员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提出专业法律意见。
4、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法援中心窗口每周都安排了律师值班制。区人民法院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每周一至周五下午安排法律援助律师值班,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渠道,真正将法律援助工作前移。
(五)推进社区矫正方式多样化,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1、执法规范,矫正质量显著提升。抓好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工作,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规范管理。对全区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从场所、人员、程序、内容等方面,规范入矫、解矫宣告工作,实行报到入矫“六统一”。
2、多举措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水平。全区手机定位258人,电子腕带配备80个,按照《社区矫正法》规定,7月1日起,电子定位监管人数比例达到94%。在技防同时通过司法所不定时电话点验、微信位置实时共享、入户走访,每月与公安部门对接,核查社区矫正对象违法情况等方式,不留死角全方位管控。实现心岸智慧矫正系统应用全覆盖(文盲及老人机使用者除外),有效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态。定期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对矫正对象集中点验、档案检查和网上检查等方式,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数量、矫正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加强外出审批管控。严格按照矫正对象外出请假的两项事由强化人员管理,尤其在“两会”、节假日等重要时段,从严审批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对请假外出人员进行日定位巡查,了解真实请假目的,及时对不假外出的行为进行取证并依法予以警告处理。
4、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走访。为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理,维护我区稳定,我局今年结合扫黑除恶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全区社矫人员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走访,通过走访,工作人员能直观掌握社矫人员生活、思想动态,可以第一时间发现不稳定因素和再犯苗头,及时排查化解,预防在矫人员再犯罪。2020年上半年,区累计新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03人,累计解除矫正122人,目前在册人员275人,其中缓刑271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假释2人。累计对社区矫正对象书面警告8人次。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提请撤销缓刑人员2人。
(七)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1、认真履行行政复议监督职责,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事实条例》规定要求,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复议监督职责,引导行政相对人通过行政救济的渠道表达诉求,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同时,规范使用行政复议平台,及时将案件数据录入系统,并按省厅、市局的工作要求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研判和典型案件的报送,全区共计接收行政复议案件4件,不予受理1件,受理2件,1件正在补正。
2、进一步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继续做好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通知应诉责任单位做好答辩、举证及承办人员指派等工作,保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机制,严格依法履行应诉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人民法院司法监督,努力维护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八)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建设
1、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四个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有序开展。6月11日召开区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先后制定出台5个鸠法办文件和3个鸠法办函,及时传达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贯彻落实。积极推进建立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和年终述法、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和依法行政经验交流等重点工作,在全区上下形成了集中领导、高效决策、统一部署、上下贯通、运行规范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深圳市龙华新区卫生监督所,广东深圳 518109
[摘要] 学校、托幼机构常见传染病有肺结核、病毒性肝炎、麻疹、腮腺炎、水痘、流感等,其中腮腺炎、水痘、流感及麻疹均具有极强的传染性。传染病对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轻者可影响学习、生活,重者可危害身体留下后遗症甚至危及生命,学校、托幼机构是传染病易感人群集中的场所,做好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尤为重要。
[
关键词 ] 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对策
[中图分类号] R18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4)08(a)-0034-02
学校、托幼机构是传染病易感人群集中的场所,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多发,夏、秋季则以肠道传染病为主。同时,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的发生与寒、暑假有着密切的关系,寒、暑假过后的两次开学,所伴随的学校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不仅仅与社会上传染病流行季节吻合,更重要的是在寒、暑假中,学生的走亲访友的流动和活动,可能将接触的外地传染病带到本地,又随着开学而带进学校、托幼机构,通过学生间的密切接触而在学校中传播。了解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的季节特点,抓好春、秋二次开学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对学校、托幼机构中传染病管理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1深圳市龙华新区学校、托幼机构2013年发生传染病的基本概况
深圳市龙华新区现有学校、幼儿园共187所,其中:中学5所、小学51所、幼儿园131所;中小学在校学生10.71万人,在园幼儿4.45万人。
2013年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发病情况:2013年发生传染病疫情共903例,涉及病种18种,其中:法定传染病14种(流行性腮腺炎266例,手足口病128例,其他感染性腹泻91例,猩红热38例,细菌性痢疾10例,乙肝6例,肺结核5例,麻疹4例,风疹3例,急性出血性结膜炎3例,淋病2例,伤寒1例,梅毒1例,艾滋病1例),非法定传染病为4种(水痘335例,其他疾病3例,尖锐湿疣1例,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1例)。
传染病发病种类:主要以呼吸道传染病和肠道传染病为主,占总发病数的93.69%,其中:呼吸道传染病6种616例,占总发病数68.22%,肠道传染病4种230例,占总发病数25.47%。
传染病发病时间分布:呼吸道传染病中流行性腮腺炎主要发生在4~7月份,占49.62%;水痘主要发生在1、4、5、6、11、12月,占81.49%;肠道传染病中手足口病主要发生在6、9月,占49.22%。
发生爆发疫情情况:2013年学校、托幼机构爆发疫情4起(水痘3起,乙流1起),发病53例。
2 深圳市龙华新区学校、托幼机构防控传染病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2.1传染病防控措施具体内容
开展全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组织机构建设、管理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的建立、晨检、缺勤追查等基础资料的记录情况和疾病防控管理责任制的落实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具体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①有无建立和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疫情是否向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②有无建立每日晨早健康检查制度,有无指定专人负责对每个学生及上岗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发现传染病病症及早采取措施;③有无做好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包括地面、物体表面的消毒及空气的定期消毒);④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顺畅流通,厕所有无定时打扫及消毒,空调滤网有无定期清洗消毒;⑤有无开展健康教育,是否培训、督促从业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个人卫生和疾病防护。
2.2检查结果
检查187所学校、幼儿园,173所学校和幼儿园均按照要求建立健全了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制定了晨检、疫情报告、因病缺勤追查登记和消毒制度,落实了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能够较为规范地执行晨检登记制度,开展了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病因排查登记,做好卫生管理和地面、物体表面的消毒及空气的定期消毒工作,定期做好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14所学校和幼儿园未达到上述要求,部分措施落实不全。
3 防控传染病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学校及幼儿园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部分学校和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控意识淡薄,未建立传染病防控组织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等各项管理制度及防控预案不健全。②部分学校及幼儿园相关负责人传染病防控意识薄弱,未能建立传染病防控长效管理机制,未将传染病防控和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教学计划,工作中缺乏积极主动性。③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落实不力,登记不详实,尤其是因病缺勤学生病因追踪不到位,就诊医院不明确。④传染病防控力量薄弱,绝大多是学校和幼儿园未能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配备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阶段各学校的保健老师均是由学校内的任课老师担任,未接受相应学校卫生专业知识、传染病防控和急救技能等相关知识培训,未取得相应的合格证;而大多数私立幼学校基本未配备专职卫生保健人员。
4对策措施
从近年来学校、托幼机构发生传染病态势分析,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发生传染病不仅影响学生的身体和学习,也影响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从以下四方面继续加强:①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配合教育部门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呼吁增加对学校的经费投入,增加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数,使学校卫生工作真正做到专人专管。②加大传染病防控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深入开展学校及幼儿园手足口、麻疹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学校及幼儿园相关负责人的传染病防控意识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能力、处置能力。充分利用板报、橱窗、电子屏幕等各种途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卫生知识宣传活动,使老师和学生掌握更多有关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传染病自我防控意识。③积极落实整改,将各项防控措施真正落实到位;④加强卫生部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及时通报,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
参考文献]
[1] 戴孟阳,王磊石,许志广,等.实施综合管理确保传染病防制效果[J].现代预防医学,2003(1):56-58.
[2] 何静怡.上海市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监督检查与抽检结果分析[J].上海预防医学杂志,2008(20):102-104.
[3] 崔霞,焦力群,吴镝,等.综合医院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流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解放军护理杂志,2010(2):36-37.
[4] 张素艳,庞世娱.大中专院校传染病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J].疾病监测与控制,2010(10):97-98.
[5] 于贺,李俊孚,呼艳宏.白城市学校传染病防治管理现状与对策[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0(14):235-236.
1、扎实开展“疫情防控、与法同行”法治宣传专项行动,积极服务县域肺炎疫情依法防控大局。
2、认真组织“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做好“法律六进”典型培树,高起点、高站位谋划“八五”普法。
3、持续深入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主题宣传纪念日,广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活动。在全县组织开展好“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我县人民群众法治观念。
4、继续深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完善相关考核评估制度,以“律师进社区”、“法律进企业”、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专兼职法治课教师为载体,不断深化“法律六进”。同时,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推动法治乡村建设。
5、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继续组织好“政府法治大讲堂”活动和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考试活动,切实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6、深入学习《社区矫正法》,把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与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人民团体协调配合,共同将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活动引向深入。
7、着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用,提高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8、重点做好“法律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深入企业开展宣讲,引导我县企业和企业管理者依法治企、诚信经营、依法维权。
9、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优势结合上下功夫,做好“互联网+法治宣传”工作,利用“两微一端”现有资源,精心打造具有我县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通过《法治空间》栏目做好“以案释法”宣传工作,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