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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消防安全责任人:胡爱民
消防安全管理人:刘建玲
各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
教务处:米卫民
政教处:王梓维
教科室:王波
总务处:叶国雄
图书馆: 于世娟
食堂:
财会室:熊雪松
电脑房: 黄小林
体育馆:杨协飞
教师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
教室:各班班主任
消防教育培训人:刘建玲
义务消防队:
灭火组:组长:叶国雄
副组长:李金繁
组员:白剑桥、严闯林、张华
疏散组:组长:杨协飞
副组长:周子坤
组 员:各班班主任
救护组:组长:龚莉莉
副组长: 赵淑琪
组员:李春恒、张战普、赵征
通讯组:组长:王波
副组长:朱莉
组员:各班主任
二、职责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各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各处室负责人是本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对本部门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二)协助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搞好本部门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增强教职工的消防意识。
(三)每天组织防火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四)督促检查师生员工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五)负责详细记录本部门消防活动以及检查情况,建立台帐。
(六)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同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七)负责管辖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器材完好。
教职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一)热爱消防公益事业;
(二)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规定;
(三)严格遵守消防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班前班后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五)学习消防知识,接受消防教育、参加各项消防活动,维护保养消防设施。
(六)遇有火灾,及时报警,并积极扑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教工宿舍消防安全职责
(一)教工应自觉学习消防法律法规,服从消防安全管理,接受防火安全检查,遵守学校用火用电管理规定。严禁私拉乱接和违章使用电器,违者一律没收,并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学校行政纪律处分。
(二)教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教工宿舍。为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教工宿舍楼道内停放自行车或堆放杂物。
(三)教工宿舍禁止私自安装电源插座、插线板或电源设备,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四)教工应自觉接受宿舍楼长每日防火巡查和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及学校组织的防火安全检查。自觉维护和爱护宿舍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室内消火栓箱、水带、水枪、应急疏散标志)、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设施设备、器材任意搬动、损坏或挪作他用。
(五)宿舍楼长要对住校教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督促住校教工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制止私拉乱接和违章使用电器的行为,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各类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
(三)配齐配足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演练活动正常开展。
(四)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台帐。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学校每季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教育,
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处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灭火逃生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八)配合区教育局及消防大队开展火灾调查,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防火检查制度
防火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应当填写防火检查记录。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 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一)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巡查制度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一)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情况必须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三)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四)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应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三)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四)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善备用。
(五)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堆放物品。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一)学校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消防法》的有关规定。
(二)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三)安全管理部门每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单位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学校内所有行政教学楼、教工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五)安全处、总务处应对单位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六)教室、功能室、教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一)加强消防职业安全培训,教育教职员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二)定期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挂消防宣传图,致力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消防业务水平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
(三)制定落实每半年组织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习,义务消防队每月进行训练。
(四)严格要求教职员工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在各自懂得在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
职工定期消防培训制度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由政教处、安全处组织实施);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黑板报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六)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动火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校内需要动火的人员(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提前到申报并经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方可动火。
(二)落实现场防火监护人员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三)动火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四)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处理、扑救并报警。
(五)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在动火完毕后,应彻底清除现场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备者必须持证上岗。
(二)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用电时必须交用电说明并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方可作业。
(三)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
(四)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
(五)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
(六)各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电工要定期对单位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
(七) 所有办公室、教室等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灭火疏散预案制度
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安全处备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防火档案制度
(一)为了使防火工作能顺利地进行,便于有效的安全管理,特建立本制度。
(二)为便于查找和使用,防火档案资料应按其系统进行分类编号。
(三)单位防火档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严加保管,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任何人员不能查看档案资料。
(四)消防监督档案在保管人员变动时办好移交手续,不得把档案带走或据为己有。
(五)凡涉及到重大机密内容,不能归入此档,以防泄密,并严格落实防火档案保管责任人。
(六)消防防火档案及其材料在撤销、销毁时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方可进行。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级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清当前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学校是人员密集区,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非常重要,要切实加强对学校消防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学校消防工作责任制,将学校消防安全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一个班级和每一名老师,每名教职员工在班前和班后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做好记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给学校教书育人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境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驻校(园)各单位,在校(园)内工作、学习、生产、生活的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遵循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 消防组织
第四条 学校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中层单位成立相应消防安全组织,科室、年级、楼宇内的楼层、班级设消防安全员。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部门,负责对学校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违章、违规的单位及个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 学校要确定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并在这些单位、部门设岗位消防安全员,并报学校保卫部门备案。
第六条 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要在全校范围内组建教职工义务消防队,高等学校要组建学生义务消防队,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情况和应急疏散。中小学校建立学生消防监督员,负责监督、反映消防情况。
第七条 教职工义务消防队的人员组成,以保卫部门人员为主体,各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岗位消防安全员为辅,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培训,由保卫部门统一领导指挥。
第八条 高校学生义务消防队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组建和管理,保卫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学生义务消防队员同时是学生宿舍各楼栋消防安全员。
第三章 消防职责
第九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校内各部门、各单位及驻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学校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高度重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服从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消防工作的管理,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
况,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生产、科研、经营、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统筹安排,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三)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完善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四)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知识和技能水平,组织师生员工开展灭火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练。
(六)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发生火情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救援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
(七)学校学生管理、后勤保障等各中层部门根据各自工作特点负责本部门管理范围内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以及消防设施、器材、供水系统的监管,保证其正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主管安全保卫的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领导保卫部门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具体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订学校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
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建立健全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管理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二)检查和监督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开展消防
安全检查,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利用多种途径、采取各种形式向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
(四)负责对岗位消防安全员的管理和培训,使他们掌握基本消
防知识及相关的消防法规,熟悉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及各种消防器材的
使用。
(五)进行消防巡查和检查,督促各单位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
(六)负责组建义务消防队,指导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学习、训练和灭火演练。
(七)制定学校的灭火、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八)负责配备消防器材,检查督促全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维护和更换工作。
(九)对违反消防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关的消防检查工作和对火灾事故的调查。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
全情况,及时报告火险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
题。对暂时无法整改的安全隐患采取确实可行的临时措施,严防发生
事
故。
第十一条 学校各单位出租房屋和租赁经营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出租单位负责,承租单位应遵守出租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在校内居住地的消防安全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第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及本规定的内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防火巡查制度。学校应指派专人负责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工作,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巡查的情况要作详细记录,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签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非重点单位的重点部位必须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置,当场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要立即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
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应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
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岗位与值班人员的在位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十四条 防火检查制度。校内各单位的防火检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重点部位的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其他单位的防火检查每季度一次,年终进行全校消防检查。防火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记录上签名,并建立防火检查档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改正的当场改正,无法当场改正的,应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并加强防范措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学校有关部门对全校依法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八)防火巡查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十五条 用火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管辖范围内不得擅自动用明
火,因教学、科研、生产需要在校园、学生宿舍区、禁火区内动火的,应按规定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办理许可证,明确动火地点、时间、范围、动火方案、防火措施、现场监护人、责任人,经审核批准后方能动火。因教学、科研、生产等活动需进行焊接、切割作业,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电工、焊工、锅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地点应当符合安全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校内各基建工地动火、用火,施工承包单位负责人应对消防安全全面负责,确保工地安全。
第十六条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校内输变电设施必须严格按章管理,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专门人员按规程作业。电工人员安装、改造、维修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校内输电线路上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教学、科研、生产用电设备要确定专人负责、按章管理,坚持人走拉闸断电。要严格学生宿舍用电管理,规定学生在宿舍用电范围。
第十七条 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在校区不准生产、
经营、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因教学、生活、施工所需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必须执行国家关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建立保管、领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人员,须经过消防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学校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不得在师生员工居住、学习场所及周围200米内生产、储存危险物品。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和不定期对所属单位使用危险物品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或抽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备查。对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 燃气和电器设备检查、管理制度。使用燃气和电器设备的单位必须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检修,严禁带故障工作。对重要设备要分类编号,登记立卡,有计划地维修、保养和管理。定期检测变压器等设备及接地避雷器设施,注意防雷、防静
电。安装使用电器、煤气、液化气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学校供电、供气及维修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关。
第十九条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管理、维护保养制度。学校的消防器材配置、维修和管理由保卫或安全主管部门统一负责,配置、维修器材必
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学校建筑必须按消防安全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器材。各单位、部门的消防器材由各单位、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应将其数量、状况、位置记录在册,出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要经常对学校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失效的应及时更换、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使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未经同意,严禁非火警使用消火栓;不得占用
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各驻校经营单位、各建筑工地,必须
按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负责管理、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第二十条 重点部位消防管理制度。校内各消防重点部位,应结
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单独制定各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消防安全员,并报保卫部门备案。重点部位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在落实常规化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同时必须要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检查、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必须完好、档案详细、有细致可操作的应急疏散预案。
第二十一条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申报制度。学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向保卫部门申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保卫部门有权责令其缓办、停办、并当场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二十二条 校园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管理制度。在校园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设计中,符合国家标准化或行业标准。工程项目的消防计划,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法律和技术标准,从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都必须接受公安消防机关审核监督管理。工程竣工后,须由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工程交付使用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原防火设计。与施工单位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当签订工地防火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要负责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建筑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擅自搭建小型建筑物,特殊情况需要搭建的,必须书面报告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核准,或视情况转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核准。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和楼群安全间距上违章搭建。
第二十三条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学校要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校报、板报、橱窗、校园网、主题校会班会、讲座、演出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重点岗位人员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新上岗员工要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各单位、部门的安全责任人,消防管理人员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持证后方可上岗。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消防安全
员。
(二)特殊工种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第二十四条 消防疏散通道及设施管理制度。校内各单位、部门
任何时候都应当无条件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杂物、安装铁栅栏、将安全出口锁死。疏散通道、出口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安装应急照明灯。严禁各部门、个人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遮挡或挪作它用。公共场所和高层建筑的通道、安全门、楼梯等应当有明显的消防标志,并保持畅通。严禁在公用走道、高层建筑的通道上堆放杂物。严禁在校园建筑物内及校园内燃烧废纸、杂物、垃圾和树叶。
第二十五条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对巡查、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应尽快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学校消防领导小组、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应明确责任,落实整改资金,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对不能尽快整改的火灾隐患,被检查单位在接到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制定整改方案、期限整改。逾期未整改合格的要追究相关领导、部门、人员的责任。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对本部门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鼓励师生对身边的火灾隐患进行举报,一经查实,要对举报人进行表扬或奖励。主管部门应定期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公示,同时实行挂账督办。
第二十六条 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制度。学校必须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及重点部位灭火和应急预案。其内容应包括: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指挥人员、行动组、通讯联系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和应急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实战演练,并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第二十七条 消防安全值班制度。消防安全责任部门、消防控制室必须24小时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值班人员应掌握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防火、灭火技能。值班人员要严密监视设备运行情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第二十八条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消防档案的管理工作,由保卫部门负责,各消防重点部位、岗位的各类档案资料,都应一式两份,一份自用,一份送保卫部门存档。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消防重点岗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场所施工,使用或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六)与消防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二)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三)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四)有关燃气、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记录。
(五)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六)火灾情况记录。
(七)参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第二十九条 奖惩制度。学校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对做出成绩的义务消防队员要进行奖励、表彰。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安全制度,造成责任事故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总结【1】
20xx年,我部深入贯彻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文件、精神要求,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并对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跟踪,真正达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 的目的。在此基础上,我部还建立健全长效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紧紧围绕“防火墙”工程、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及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消除火头隐患”活动,在项目范围内逐步形成良好的消防安全管理环境,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为施工的各项生产活动提供了有效的安全保障,下面就我项目部20xx年消防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 年初工作目标
20xx年消防安全工作的目标是不断提升员工消防安全素质,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普及消防知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力争做到全年消防安全无事故。
二、 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为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 的消防工作原则,进一步提高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项目部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专门成立了“四个能力建设”领导小组,由项目总经理亲自领导,督促“四个能力建设” 活动的落实.并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分解,工作分工,专人负责,统一协调,建立责任奖惩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热情,切实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不断深化管理层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认识,确保项目安全稳定,在会上专门研究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演练方案,为推动各项消防活动开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二)、强化消防管理,切实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在消防安全管理中,项目部坚持不断推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以防为主,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查漏补缺,消除人为因素带来的隐患。为此,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以身作则,当好榜样。检查时要求机关安全检查人员必须先以身作则,熟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工作中主动带头,落到实处。如到施工现场必须一律佩戴安全帽,给作业队班组作出榜样,营造一种人人讲安全的氛围,促进项目管理层自觉遵守各项安全制度。二是落实制度,完善机制。建立了消防隐患检查机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继续强化重点防火部位仓库等防火防爆、动火现场的监管力度,落实每日巡查制度。通过安全部专人专管的方法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跟踪、整改,不达标准不动火,安全措施不到位不开工,有效避免出现老问题老不改,常查问题常在的现象发生;在此基础上,项目部完善火灾隐患每月排查制度,通过定期、不定期对各作业队班组加油站现状进行分析总结,排摸火灾隐患,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加强火灾预控。
同时项目部定期组织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对近年来的各类火灾案例进行学习和总结,明确消防安全制度落实的重要性,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工作人员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主动性,有效减少和避免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培训,提升素质。在一年一年的工作中,我项目部严格落实《消防法》和市消防部门的各项规定。要求所有作业队班组的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参加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并取得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坚决杜绝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火作业审批、防火责任人看火员都必须经消防监督机构专门培训, 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审验或复训。为此,项目部不断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搭建平台,创造条件,组织他们参加各种消防安全培训,项目部还同平湖附近消防中队联系,邀请部队官兵到公司对管理人员专门培训,帮助他们早日提高消防管理技能经验。通过系列培训,各岗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业务技能得到明显提高,项目管理层消防安全软实力显著增强,为项目消防安全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四是加大投资,做好保障。“兵欲坚必先利其器”。为建设一支能攻善防的消防安全保障队伍,项目部专门把消防安全保障经费列入预算,并把资金切实投入到消防实力建设中。项目结合最新法律、法规及华翌公司规定、新要求,及时调整消防器材配备,为本项目更新、增添一批手推式大型先进防灭火设备、器材。有效增加作业现场、重点区域的安全深度。除此之外,我们还有针对性地组织员工开展消防技能训练,使员工都能正确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实现人与装备的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员工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使防控点得到了进一步延伸,把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主动联系政府部门,引进科学管理理念
项目部在消防安全管理中,拒绝“闭门造车”,提倡 “走出去、请进来”,主动联系上级领导、相关政府部门,消防部门,深圳安监站、总监办项目部指导,传授最先进的消防安全理念,是我们管理水平能够与时俱进,不断提高。今年来,辅城消防支队及上级公司领导多次到我部进行检查指导,并提出许多宝贵意见。截止2013年10月,辅城坳消防支队防火处共来我部检查、指导三次、华翌领导四次、总监办五次,我部安全管理部门除每月一次对下属作业队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外,特别加强了节假日专项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力度,共查出缺陷16条,并全部得到整改落实。 他们耐心而专业的指导、帮扶、服务,有效提升项目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帮助我们消除了诸多隐患,为我们攻克消防安全难题提供了专业意见和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项目部为施工机械的存储、装卸、施工供油,属高危防火部位,有加油站、电焊制作场,点多、面广、线长作业,重点安全区域多,监控力度要求大,除了项目领导层需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外,还要求一线安全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专业技能与工作责任心。为此,项目部结合上级领导和消防部门的要求,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建立起全日的消防安全宣传攻势,使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到公司面临的消防安全压力。项目部紧紧抓住深圳市消防指挥部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这个契机,打破以往消防宣传教育局限于拉几条横幅、贴几张标语的单调和表面化形式.我们在确保搞好以上活动的同时,不断丰富消防宣传形式和内容,采取以广大员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利用各种宣传画册、板报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使项目掀起一轮新的消防安全宣传。以六月“安全月”、“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图片、火灾纪实、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多种形式宣传。定期邀请消防部门来项目部讲授灭火器材使用、初期火灾扑救以及火场逃生等一系列安全知识,并举行二氧化碳、轻泡、干粉及支线水带两带一枪操作等消防技能竞赛,提高员工实际应急操作能力,组织基层员工参加观摩。项目领导带头参加培训,亲自操作,各级员工积极参与,有效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意识,取得了良好效果。
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总结【2】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是学校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学校财产安全和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对于这项工作,我们从来不敢有丝毫懈怠与麻痹大意。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能坚持做到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提高了安全防范能力,将事故隐患减少到最低指数,提供安全保障,保证了学校稳步发展。
一、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消防安全的宣传工作。
只有思想上重视起来,安全才有保障,这是我校多年来的工作经验之一。接到上级文件,我校立即召开会议,传达了通知精神,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
通过逃生演练暨灭火演练等活动,扎实提高师生自救应变能力。还通过至家长的一封信、暑期班主任家访、布置消防安全知识作业等形式向学生及教师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了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学校领导召开安全及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学校安全问题作了详尽的分析,提出了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要求各个部门和个人将安全牢记在心,并分析问题讨论措施布置工作。要求全体师生小心谨慎,预防为主。
夏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总 指 挥:姜中顶
副总指挥:严永东 刘堂林 宋佳茂
成 员:校长、主任、班主任、各部门负责同志、微型消防站人员
二、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充分落实管理责任与具体措施。
只有加强管理,做到责任到人,才能真正做到防微杜渐。这是我们多年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另一条重要经验。明岗明责,是强化管理力求实效的重要举措。具体说来,我们在以下六个方面加强了规范管理:
1.确定重点防火部位,明确重点防火部位负责人。我们根据办公环境、学校规划等具体情况及时调整了重点部位防火责任人。
2.张贴“消防栓使用方法”、“灭火器使用方法”,更换损坏了的灭火器,在学校重要楼道都表明逃生路线标志等。
3.加强对实验品的管理,尤其是对易燃易爆药品加强管理,保证了无一例隐患存在。
4.加强对体育室、电脑房、实验室、图书室、教学楼等的管理,定期检查安全情况。
这些地方是事故易发地,我们对有关人员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的同时加大检查力度。
5.加强对消防器具的管理和保养。我们并不因为这些器具平时闲置无用就放弃管理,而是注重保养保证随时可以应急使用。
6.加强对学校用电安全的检查。
三、加大力度,注重实战演练。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是一个艰巨的长期的任务,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我们在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和阶段情况总结的同时,要真正树立一种防患于未然的安全意识。只有防治结合,才能保证学校安全。每个人都要关心消防安全,不能以为看不到就没事,事不关己就没事。我们相信,在全校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将消防安全工作做得更好,为学校发展与改革事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四、制定消防安全紧急预案,确保临危不乱。
消防安全无小事,为使火灾隐患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的控制,并保证学生能够处危不乱,科学避险,减少盲目、慌乱和安全事件的发生,学校制定了《消防紧急预案》、建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做到全校一盘棋,紧急预案人人熟悉。
一、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
1.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系统,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1)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缺乏持续性,没有建立长期有效的宣传机制。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常态工作,需要结合日常实际工作,一点一滴的循序渐进、常抓不懈才能逐步完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高校只在新生开学、每年一度的“119”宣传月才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的学校甚至不组织师生员工进行防火演练、应急疏散、自救逃生等方面的培训教育。
(2)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思想认识不足。对大多数高校来说,消防教育是一个被忽略的课堂,无论是对教师、学生的消防知识培训,还是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都有很多需要改进提高之处;很多教师只管教学,从不教授学生如何预防火灾、火灾自救逃生等知识;很多学生没有防火意识,在寝室内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热得快”、酒精炉、电磁炉、劣质电子产品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产品。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很多高校制定的日常管理制度并没有将消防安全管理准则与学校自身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没有对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职责范围、程序流程以及奖惩措施进行详细说明,可操作性不强;目前相当一批高校形成了一校多区的办学格局,甚至不同校区还坐落在不同的城市,这种办学模式虽然组织上设立了消防安全指挥中心,但没有相对应各个校区的消防管理制度,造成了消防管理制度由于不同的地域、环境、人员密度不同而难以发挥实质性效果和作用。
(1)消防安全责任难以落实。保卫处作为学校一个职能部门,并无执法权和强制约束力,在消防检查或发生火灾出现问题后,也无权对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应有的处罚,这就使很多责任人对消防工作出现懈怠的心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从而使工作出现纰漏,影响到学校正常的运转。
3.老旧建筑物多,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不完善
(1)老旧建筑物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自高校扩招以来,在校师生总数在短短十几年内骤增,公共资源短缺已成为多数高校面临的重大难题之一,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一些老旧建筑仍在超期使用。这些老旧建筑结构不合理,缺乏消防通道,多种建筑材料不符合防火标准,消防设施基础薄弱,耐火等级低,而老旧的电线电路也在超期使用,这些都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很容易造成大规模的人员伤亡。
(2)消防设施配置不完备,维护和管理不到位。很多高校没有在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计算中心、仓库等重要部门和场所设置符合规定的消防设施,有的消防设施维护和管理不到位,无故失踪,年久失修,无法正常使用,形同虚设;而且由于种种原因,很多大楼、宿舍的消防通道难以保持畅通,一旦发生火灾,将对人员疏散和及时扑救火灾造成极大的困难和障碍。
4.消防管理人员消防知识有限,缺乏专业性
高校保卫部门的专职消防工作人员通常只有两三个人,这些人一般不是专业消防人员,缺乏专业的消防知识和消防工作经验,无法满足日益复杂和繁重的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很多高校的建筑物向中高层发展,结构也越来越复杂,外部装饰美观,但同时存在很多的危险,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为了提高整栋建筑防火能力,建筑内部必须设置各类新型的消防设施,例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灭火系统、自动防排烟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等,很多高校消防管理人员对这些新的消防设施操作不熟练,知识不全面,管理起来比较困难,导致整个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二、提高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对策
1.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培训的力度,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1)各级管理人员切实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思想认识。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需要依靠学校各级组织机构的共同努力,各级领导应切实重视,不应存在侥幸心理;学校保卫部门应联合校团委、宣传部等二级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演习、器材操作等活动,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使学校师生都参与到日常的消防工作中来,树立消防安全意识,传播消防文化。
(2)开展多种形式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建立长效消防宣传机制。“宣传教育先行”是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首要因素,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工作方针的必然要求,在消防安全的构建过程中占据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学校保卫处、学工处、宣传部等单位可以定期开展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等活动,学校宣传栏也可以定期张贴消防知识海报,工作人员也可以将消防法规、消防图片、活动视频、活动通知等挂到学校网站上供师生们学习参考,实时方便的学到消防知识、了解学校最新动态;学校也可以通过学生会、社团等学生团体选举学生消防负责人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发挥学生的潜能,提高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2.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法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切实按照各项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开展消防工作,不断地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是构建校园消防安全体系的重要保障,也为校园其他工作的开展做了良好的典范说明。高校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应依照国家法律、地方法规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来进行编写,制度必须要明确责任,具体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2)消防组织逐级建立,规章制度逐级落实。统计数据表明,凡是发生火灾事故,多为责任人违反了有关的规章制度,所以制定出制度必须要严格落实到位。《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驻校内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这也就指出了校领导、院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明确每一级、每一岗的消防安全责任,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责任人都要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层层落实规章制度,定期进行消防检查,防止消防事故的发生。
3.建立健全消防监督检查体系,完善隐患整改程序
(1)加强检查力度,发挥监督作用。安全检查是发现火灾隐患的主要手段,是预防为主的重要基础工作,高校消防检查可分为几个层次,一是由全校各单位进行消防安全自查;二是由校保卫部门负责消防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的消防巡查;三是由校领导带队,保卫部门、后勤部门、基建部门、学工部门等联合进行不定期的复查;四是邀请公安消防部门入校督查。充分发挥好各单位监督检查作用,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2)落实隐患整改,完善整改程序。汲取火灾事故教训,“清剿火患”创建平安校园,是消防工作永恒的主题,只有消除火灾隐患,才能从源头上“清剿火患”。高校各单位应建立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单位消防负责人直接负责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消除的火灾隐患就立即消除,对不能立即消除的要下达隐患整改建议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做好记录以便核查;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做好防范措施,保障期间的安全,对不能确保安全的要责令其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或停业停产进行整改。
4.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提高防火能力
完备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必须以完善的消防设施为依托,以科学防控为指导。完善的消防设施是高校消防安全管理体系重要的物质保障,各高校应加强对公共设施、活动中心等场所消防设施的管理,派专人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并及时对老旧建筑进行消防设施的升级、改造和安装,增加对实验室、图书馆、教学楼等重点部门的消防设施配置,确保将火灾发生率降到最小。
5.提高消防管理人员专业水平,加大消防演练力度
(1)加强培训力度,提高消防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在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以高校保卫部门力量为主组建校园消防队。校园消防队须在公安消防部门指导下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并且有针对性的开展灭火演练和疏散演练,提高专业素养,在以后的工作中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2)制定消防安全预案,定期举行消防演练。科学制订消防预案是高校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2002年5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第39条规定,高校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组织机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程序和措施、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等五部分内容。其中,消防预案的组织机构应包括现场指挥部、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等五部分;定期举行消防演习,为增强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及提高师生们遇灾时的自救能力,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在提高自救能力的同时也掌握了扑灭初起火灾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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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形势下做好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思考.蓝锋.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2年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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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孙奉良、华中农业大学保卫处、保卫处防范科科长、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华中农业大学保卫处;
关键词:寄宿制学校;火灾隐患;预防措施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7-0150-01
一、寄宿制学校存在的现状及火灾隐患
(一)校方领导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未能真正将宿舍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到议事日程
各级各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虽然形成了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岗位责任制度,但对学校及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落实情况,只停留在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方式应付了事,不注重工作的完成情况。
(二)消防安全管理滞后
学校主要领导对消防安全管理缺乏必要的科学方法和监督管理手段,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现象,造成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上的混乱局面。多数学校消防工作由保卫部门负责,对消防部门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难以得到及时有效落实。有的宿舍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职责履行不到位,经常出现不在岗不在位等现象,对宿舍管理上只停留在人员管理上,而对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工作不细,不能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对宿舍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初期火灾时不能完好有效的使用。
(三)建筑陈旧且存在先天和人为隐患
1、由于资金紧张,学校用地有限,致使一些学校将建筑建成时间较早,消防设施不健全的旧式楼房作为学生宿舍。这些楼梯的形式、数量宽度不能满足要求。而且有的宿舍楼仅设有一个疏散楼梯,不能满足火灾事故发生时学生及时疏散。
2、由于防火与防盗本本就是矛盾的结合体,而学校领导为了便于对学生的管理,往往把防盗置于防火之前,将宿舍的安全出口上锁或是加装防盗门,只留有一两个出口用于日常进出。有的学校受条件限制,为了防止男女生混窜宿舍,校方让男、女生各住一半楼,在楼道中间加门、隔墙进行分隔,宿舍被一分为二,楼梯、消火栓、安全出口等消防设施也被一分为二。
3、由于学校疏于对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在一些学校的学生宿舍存在乱拉乱接电线、违章用电、宿舍内吸烟、蜡烛照明、熏蚊、楼道不畅通和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等问题。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
二、寄宿制学校火灾隐患的预防措施
(一)学校应建立健全一整套完善的消防安全制度,严格落实校园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疏散设施、消防设备、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定期疏散演练制度,消防宣传教育等制度,加强消防安全监管,保证消防安全有人决策、有人管理、有人落实,建立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长效机制,形成消防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良好局面。同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同时,要不断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学校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消防责任管理机制,明确岗位消防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人、到位、到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