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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分析
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意义
1.1 “盘点”规划“家底”的需要
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期已过半,主观上需要对各自行政辖区内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梳理,就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各类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规模、布局、使用、剩余情况,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任务完成情况,土地供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土地利用效果,重点工程项目实施,生态用地保护,以及规划实施措施等,进行全面、系统、客观的盘点与评价,掌握基本情况。
1.2 规划修改的需要
随着我省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稳步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政策的逐步落实,随着“十三五”规划的开启,各地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环境保护的也压力进一步加大,客观上需要对规划进行适度调整与修改[1]。根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14]117号)、《关于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的指导意见》(晋国土资发[2014]117号)文件精神,对规划修改有强烈要求的市、县(市、区),必须对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评估,为下一步的规划修改打好基础。
1.3 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需要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文件,其中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第三条工作任务第一款指出:在已经形成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完善规划中期评估成果,进一步摸清状况、分析趋势、找准问题、查明原因、提出措施[2]。一是以二次调查成果及其连续变更到2013年的土地数据为基础,遵循统一的标准、分类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土地规划中期评估成果。二是对耕地减少过多、建设用地增加过快的地方,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三是分析国家近年来出台的促进区域发展、加强生态建设等措施对土地规划实施的影响,提出对策建议。四是在评估过程中,充分利用二次调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等成果,及时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研究,明确区域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承载力评价研究,明确区域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承载潜力和方向,为规划目标确定、指标规模调整、空间布局和结构优化等提供科学依据。
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基础工作
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成果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工作方法等来看,从工作方案制定、政策与业务知识学习、规划回顾与分析研究等工作内容与程序着手,依序分步扎实推进,对于理顺工作思路,顺利完成实施评估工作,是大有帮助的。
2.1 制定工作方案与技术方案
编制规划实施评估的工作方案与技术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工作程序,进行组织准备、工作培训、技术准备,合理安排时间进度,落实工作经费、工作场地、承担单位等。
2.2 政策与业务知识学习
要搞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必须充分了解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程规范及相关要求等。否则就无法统筹全局、高屋建瓴,最后必然会造成工作被动。
2.3 回顾、研究与分析
2.3.1 对规划修编、调整与修改情况的回顾、研究与分析
包括对规划修编决策过程的回顾,对规划修编成果的分析研究,对历次规划调整/修改情况的分析研究,对规划数据库图层的分析研究,对规划下达各类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与规划落实情况的分析研究,对挂钩周转类建新指标与规划落实情况的分析研究,对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安排的分析研究,对历次规划评审、修改与批复情况的分析研究,分析计算至评估时点的主要规划指标/目标等[3]。
2.3.2 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土地供应及基本农田依法核销情况的梳理与统计汇总
通过这一步,要分指标来源,全盘了解各类新增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含挂钩周转类指标等)的落实与使用情况,剩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类型、面积与布局情况,单独选址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历年土地供应情况等。
2.3.3 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情况进行梳理与统计汇总
通过这一步,要全盘了解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及建设情况、耕地开垦情况、建设用地复垦情况(含各类挂钩复垦区复垦情况)、生产建设过程中的破坏土地复垦情况等。
2.3.4 对历年地籍变更情况进行分析研究
通过这一步,要全盘了解各类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等的变化情况,了解农业内部结构调整情况,归纳、总结土地资源、土地利用及其变化特点。
2.3.5 其他
主要是对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变化情况、建设用地投入产出情况、闲置土地情况等的分析研究。
通过以上步骤,工作任务与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方案与技术方案制定好了,与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程规范等领悟透彻了,对规划编制与实施也进行了回顾、研究与分析,就基本完成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的基础工作。
参考文献
[1]《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的指导意见》(晋国土资发[2014]117号)
[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关键词: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产清查
一、事业单位加强国有资产清查的重要性
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以及对外投资等。近年来,我国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规模迅速扩大,总资产规模已超过12万亿元,而且保持着每年10%左右的增长速度。事业单位加强国有资产清查建账,把全部国有资产纳入账簿记录范围,然后建立会计记录、核算和报告体系,这有利于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清查有利于彻底摸清“家底”,做好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工作,建立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从而动态监管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为编审部门预算提供基础数据。做好国有资产的清查有利于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存量及具体使用情况,从而采取合理的应对策略,努力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效益,这对于建设节约型政府意义重大。
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存在的常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非常薄弱,相关部门对事业单位的资产状况了解甚少,“家底不清”、“前清后乱”的现象一直存在:(1)资产管理的意识淡薄。工作人员并没有形成清晰的认识,认为资产是国有的,与个人关系不大,因此对资产使用和管理并不注意,资产清查工作流于形式。(2)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当前很多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清查是由办公室人员统一负责,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也没有建立相应的制约监督机制,使得资产清查工作不能被有效地置于管控之下。(3)资产清查程序并不规范。一些事业单位没有建立国有资产的定期盘点制度和程序,日常管理相对松散,清查步骤不严格、不规范,各部门只是应付式、象征性地进行清查盘点,清查结果不全面、不准确,达不到国有资产清查的目的。
三、事业单位落实国有资产清查的具体方案
(一)增强资产清查意识
2016年10月,主席指出:“要坚持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方针”,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问题”。可见,事业单位必须从根本上重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定期清查,确保账账、账实、账卡相符。要核实单位存量资产情况,全面摸清国有资产的存量、分布、结构状况,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资产现状,及时发现管理漏洞,并针对性研究解决对策。在此基础上,要建立起固定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界定和明确资产管理责任人,有效掌控和调配国有资产,避免重复采购和资产流失。
(二)完善资产管理机制
资产清查是会计核算方法之一,事业单位必须按照《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办法》、《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规则》等完善资产管理机制,使得清查盘点工作有据可依。要明确国有资产清查的工作范围,凡是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1年以上,仍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固定资产,都属于资产清查的范围。单位要建立定期清查盘点制度,资产管理部门联合财务部门以及各使用、管理部门进行资产清查,明确管理责任,实行责任到人。资产使用部门依照资产台账每季度清点一次部门资产,编制《资产清查盘点表》,并报送资产管理部门,及时与资产管理部门对账;资产管理部门每年清查两次,编制《固定资产汇总表》,并与财务部门进行核对,年底进行总清查、总对账,确保账实相符。
(三)规范资产清查程序
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下设资产清查办公室,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具体清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1)摸底清理统计阶段。各使用和管理科室、部门确定资产管理员,认真进行资产清理、统计,按照名称、类别、型号、数量、原值、投入使用日期、变动情况等如实填写《资产清查盘点表》,同时明确注明资产使用人、责任人。(2)实地盘查阶段。首先资产清查办公室工作人员比较分析财务科的资产账簿、各部门自查的《资产清查盘点表》,然后清查办公室组建几个小组,分赴各部门对资产进行实地盘查,根据核实情况进行修正,并由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3)入账汇总整理核对阶段。各清查小组对资产清查结果分门别类进行汇总,统一编号,填写《固定资产汇总表》,同时录入电脑,财务部门据此利用资产管理软件进行统一管理。(4)总结阶段。资产清查办公室对资产清查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形成资产清查档案,对待报废资产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鉴定、处置。
四、结语
做好国有资产的清查工作是当前我国事业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各个事业单位必须增强资产清查意识,完善资产管理机制,规范资产清查程序,明确资产管理责任,对资产状况进行全面清查,防止出现资产流失的现象,确保资产保值增值,以不断提升单位的资产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董萍.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强化手段[J].财经界,2016(18).
[2]李松森,孙晓峰.国有资产管理[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3.
为进一步全面加强和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学校资产使用管理主体责任,根据《安徽省省属高等院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皖教财〔2018〕12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和长期挂账问题清查摸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21〕68号)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安排如下:
一、清查目标
进一步加强资产使用管理,以此次清查为契机,各单位应对资产占有、使用、管理情况进一步清理和清查,严格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全面检视和规范资产日常管理行为,严格执行各项资产管理制度,按照资产管理流程履行相关程序。
二、清查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对象范围: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经入账在库的各类固定资产。
三、工作安排
(一)清查准备阶段(2021年5月26日——2021年5月28日)
1.工作动员。年度资产清查结果是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召开资产管理员培训会,加大年度资产清查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好资产清查工作。
2.资产清查期间,系统将停办资产调拨、领用人调整等业务。已经发起该业务但未办结的,仍由原使用人组织清查,如继续办理,系统将退回作无效处理。
(二)单位自查阶段(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8日)
1. 教职工依托资产管理系统,对本人名下资产进行核实盘点,如实填写表1《安徽工程大学2021年资产清查登记表》。(详见附件《资产清查操作指南(个人业务)》)
2. 单位资产管理员检查本单位教职工个人自查情况,复核本单位资产管理情况,汇总形成单位自查结果。(详见附件《资产清查操作指南(单位业务)》)
核实盘点的重点任务:
(1)检查资产实物是否存在,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是否落实或是否相符。
(2)检查资产是否处于闲置状态。已停用1年以上且不需要使用的仪器设备,清查结果选填“闲置”。
(3)检查资产标签是否完好、正确。标签张贴错误或标签缺失损坏的资产,清查结果选填“缺标签”。
3.清查结果反馈:各单位应于2021年6月10日提交清查结果,报送《安徽工程大学2021年资产清查登记表》、《安徽工程大学2021年资产清查盘盈资产登记表》、《安徽工程大学2021年资产清查盘亏资产登记表》、《安徽工程大学2021年资产清查闲置资产登记表》、《安徽工程大学2021年资产清查离退休、离校、离世人员资产登记表》。涉及闲置、盘亏资产(有账无物),需填写《安徽工程大学闲置资产情况说明表》、《安徽工程大学盘亏资产情况说明表》;对于盘盈资产,需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及作价依据。
(三)学校核查阶段(2021年6月14日——2021年6月24日)
学校对各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四)总结汇报阶段(2021年6月25日——2021年6月30日)
国有资产管理处对本次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资产清查报告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四、清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学校各二级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领导,按照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部署,单位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为资产清查负责人,成立资产清查小组,配备清查人员(名单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开展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如实反映本单位占有资产的使用和管理状况。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清查负责人要做好动员工作,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要对本部门资产认真核对,切实做到全面、细致,确保账、物相符。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资产清查报告应如实反应资产使用和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其它要求。在清查过程中要认真阅读报表填写说明,填写各类报表,并特别注意核对资产信息,按要求补充完整资产信息。所有资产都必须明确使用人、资产管理人、存放地点。其中资产管理人员原则上为各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5月21日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镇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摸清我镇国有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非经营性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我镇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以资产管理信息化为支撑,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党政部门规范资源配置和财政部门编制年度预算提供资料。
(四)完善管理制度。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计划,建立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工作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过账务清理、资产清查、损益认定等程序,对全镇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清理。主要采取以下清理办法:
(一)账实核对。采用“以账对物、以物对账”的核对方法盘点资产,由镇财政局提供固定资产、往来款项等资产明细表,各办事处、各部门根据资产明细表对本单位内的各项资产进行盘点并如实填写资产明细表。资产明细表中信息不全或存在错误的,要根据清查结果进行补充、修改、完善。核对结束后,各办事处、各部门要将资产明细表提交镇资产清查办公室(纸质表格一式三份及Excel电子文档一份)。往来款项资产明细表经镇资产清产办公室核实后,再提交各部门进行结算(收取或支出)。
(二)新增入账。针对账实核对环节中“有物无账”的情况,请各办事处、各部门如实报镇清查办公室,要做到不瞒不漏,清查办公室核实后由镇财政局统一建立资产卡片或新增入账。
(三)资产处置。针对账实核对环节中“有账无物“的情况,按以下方法处置:
(1)出租、出借处置方法:确因特殊情况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须填写出租、出借表格,经镇办公室审核批准,并留镇办公室备案。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
(2)捐赠、赠送处置方法:资产对外捐赠、赠送的,须以书面报告送请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并填写捐赠、赠送表格,并报镇办公室、镇财政局备案。
(3)报损处置方法:①资产单位价值1000元以下或批量价值2万元以下的盘亏及非人为毁损,由使用单位填写报损内部审核意见表,并附上该资产损坏的详细书面报告,经镇办公室、镇财政局审核后,报镇政府审批,后由镇财政局备案;②资产单位价值1000元(含)以上或批量价值2万元(含)以上的盘亏、非人为毁损,由使用单位填写报损内部审核意见表,并附上该资产损坏的详细书面报告,经镇办公室、镇财政局、镇政府审核后,报上级财政部门审批,后由镇财政局备案。如资产属人为恶意损坏的,将追究事故人的责任,并要求按原价赔偿。
(4)报废(淘汰)处置方法:①超过规定使用年限需报废(淘汰)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批量价值2万元以下的,由使用单位填写报废内部审核意见表,经镇办公室审核后,报镇政府审批,后由镇财政局备案。②超过规定使用年限需报废(淘汰)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2000元(含)以上或批量价值2万元(含)以上的,由使用单位填写报废内部审核意见表,经镇办公室、镇政府审核后,报上级财政部门审批,后由镇财政局备案。
(四)凡涉及土地、房产的清查,由镇村镇建设局负责,将清查结果及土地、房产的原始资料送报资产清查小组,镇资产清查小组对清查结果核实后,再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县公有房地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进行规范管理。
(五)凡涉及未收取的工程结算款及往年土地款的清查,由镇财政局负责,镇村镇建设局、镇园区办配合,将清查结果及未收取的工程结算款及往年土地款的原始资料送报资产清查小组,经镇资产清查小组核实后再统一结算。
(六)及时入账。经过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后,镇财政局要对已经审批的各项国有资产(包括新增、赠送、报损、报废等)及时入账,要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档案,完善资产日常基础工作,建立长效、动态的管理机制。
三、时间安排
资产清查由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2013年7月30日前)。镇委、镇政府印发《昆阳镇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成立昆阳镇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镇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办事机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有关报表,对参加资产清查人员进行培训。
(二)自查阶段(2013年8月30日前)。根据资产清查的工作要求,组织账务清理、资产清查后,按规定填报清产核资报表及相关材料,上报资产清查情况。
(三)审查、复核阶段(2013年11月30日前)。镇清产小组对上报的自查情况进行审核、复查、审计鉴证,并将清产核资结果形成正式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国有资产,各办事处、各部门要加强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明确分工、落实到人,保证国有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一、工作目标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当年见效”的基本思路,2021年目标任务是:全面推进乡村运输“工程”,县(市)100%覆盖,并力争创建1至2个乡村运输“工程”样板县(市)。全面巩固全州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因地制宜,采用公交客运、班线客运、片区化经营和响应式服务等方式,实现乡村运输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
州交通运输局成立“工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运输管理科副科长、州公路运输服务中心副主任李建担任,组员由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级负责组织领导各县(市)“工程”推进工作,适时组织督导检查,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全力确保“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阶段性任务
按照“3月全面启动,6月全面完工”的总体安排,2021年6月底前,完成乡村客运标识、招呼站(牌)、客运车辆外观、从业人员管理等“四统一”工作。实现全州18个县(市)、325个乡(镇)、2736个建制村“工程”全覆盖。
(一)全面启动阶段(2021年3月)各县(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全州“工程”实施方案和推进方案要求,制订2021年乡村运输“工程”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倒排工期,按照“增量全部统一、存量逐步统一”的工作思路,分类别、有计划、有步骤启动推进乡村客运标识、招呼站(牌)、车辆外观和从业人员管理“四统一”工作。
(二)加快实施阶段(2021年4月至5月)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聚焦重点,对标对表,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措施,依法依规开展资金拨付,全力加快乡村运输“工程”推进。一是统一乡村客运标识。全州所有农村客运车辆统一在同一位置张贴“乡村客运”LOGO标识,为打造乡村客运服务“品牌”奠定基础。二是统一招呼站(牌)公示内容。结合当地地域特点、民族特色,乡镇设有1个可使用的客运站(或者港湾站、招呼站),建制村在村委会、学校、人口聚集地任意区域至少设有1个招呼牌。原则上按县域统一外观、样式和颜色,并按省统一公示内容进行公示。三是统一乡村客运车身外观形象。所有乡村客运车辆使用全省统一的“乡村客运”标识,小型客车车身颜色统一为黄色的“”客车。四是统一乡村客运从业人员管理。将从业人员纳入乡村客运监管服务平台进行统一管理,一人一码进行工牌编码,实行佩证(牌)上岗制度;同时,鼓励驾驶员统一工装,提升形象。(“四统一”具体标准见甘交发﹝2021﹞21号附件)。
(三)整改验收阶段(2021年6月)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对照清单,查漏补缺,全面梳理“四统一”工作中的差距,集中力量,盘点资金,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完成乡村运输“工程”各项指标任务,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6月底前,每辆“”客车要照一张正面照和侧面照上传至乡村运输监管服务平台,作为完成的依据;所有的招呼站(牌)要按照道路运输站场数据采集要求,及时完成照片、位置、竣工资料等信息上传工作。按照“示范带动、统筹推进”的原则,在2020年“工程”试点基础上,各县(市)要创先争优,色达县、稻城县力争创建全省乡村运输“工程”样板县。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工程”项目分别纳入了全省和全州2021年民生实事目标任务,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重要举措,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集中精力,攻坚破难,确保任务高标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