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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模式,探索监管机制,努力提高药品经营企业管理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对认证合格的药品经营企业实行动态、持续、追踪监管,提高企业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自律意识,促进企业严格按照GSP要求经营,淘汰不符合GSP要求的药品经营企业,进一步规范和净化我市药品流通市场秩序。
三、检查对象
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安徽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及效能建设明确的目标任务,对全市已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全面的跟踪检查。
四、检查形式及标准
监督检查包括GSP跟踪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三种形式。监督检查按省局制定《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检查项目》、《药品零售连锁企业GSP认证检查项目》和《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项目》执行,重点检查带*项。
五、检查方法
从今年起GSP跟踪检查全部实行飞行检查,按照认证现场检查方法和程序进行,采取事先不告知,突击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
六、检查内容
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重点检查药品购进渠道、药品质量以及人员、仓库、票据管理等环节,以贯彻实施新颁布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26号)为契机,严肃查处挂靠、过票、出租、出借柜台以及从非法渠道购货、药学技术人员“挂名”等违法违规行为;未经许可擅自变更经营场所、仓库地址和扩大经营范围等许可事项的企业;有群众举报和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参与虚假药品广告宣传的企业等;检查的重点品种是:广告药品,血液制品,生物制品,中药饮片,以及首营品种,退货、换货品种,临床促销品种等。
七、检查报告的处理
1、对企业实施监督检查,检查组必须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现场检查情况,客观描述存在的缺陷,填好相应的表格文件。各县局对企业GSP跟踪检查不要求在检查报告中写出是否通过现场检查的结论。
2、检查组在现场检查完成后,要向被检查企业反馈发现的缺陷项目和问题,企业负责人应在检查报告上签字,检查报告完成后,各县局应于每月10日前将上一个月的检查情况报送2份给市局,由市局统一汇总上报省局备案。
3、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药品经营企业有严重违反或屡次违反GSP规定的,由县局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将违规企业列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将检查情况向当地政府通报。
4、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目和问题,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在GSP跟踪检查结束后30天内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交市局;药品零售企业在GSP跟踪检查结束15天内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交县局,对问题较多的药店县局要进行跟踪复查。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是完成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保证。各县局要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辖区监管实际,研究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年度药品经营企业日常检查和药品零售企业GSP跟踪检查方案和计划,并于每年2月报市局。全市监督检查工作一般从每年3月1日开始,11月底前完成,各县局要统筹安排,明确重点,讲究方法,注重效果,要加强本辖区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以确保年度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2、严肃工作纪律,保证监督检查质量。
市局对监督检查中的职权、方法、对象、程序和标准都作了进一步明确,各县在具体工作中应认真执行和准确把握。今年监督检查任务繁重,也是全市实施药品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关键的一年。为保证监督检查质量,市局将加大督查力度,尤其是要加强对群众投诉、举报等方面的核查力度。如发现监管人员在监督检查中不严格执行标准、走过场、未按规定履行GSP跟踪检查职责,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根据《》的要求,我局针对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中指出的问题,按照《*市进一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工作分工,积极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有关问题整改工作要求。现将有关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少报漏报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少报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水利局上报市工信局拖欠款为*万元,经审计抽查拖欠款为*万元,少报质保金*万元。少报的拖欠款为该单位单位办公楼防雷设施维修工程质保金。*市水利局已按照审计整改要求将少报的拖欠款上报市清欠办。
*市合浦水库工程管理局上报市工信局拖欠款为*万元,经审计抽查拖欠款为*万元,少报拖欠工程项目设计费或监理费共*万元。该单位核查后已经将少报的设计费和监理费上报市清欠办,全部欠款已于*年*月份全部清偿完毕。
(二)关于漏报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等*个单位未向市工信局填报单位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万元,整改情况如下:
*.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拖欠照明项目材料款或设备款*万元,已上报市清欠办,于*年*月偿还了所欠的两笔数额分别为*万元、*万元的拖欠款,并更正了由于账务上未对已偿还维修欠款进行冲销处理所产生的*万元欠款。
*中学拖欠质保证金*万元,是因项目升级改造工程存在质量问题造成的拖欠款,已协商解决,并上报市清欠办和清偿了该项拖欠款。
*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拖欠材料款*万元,已上报市清欠办,并于*年*月*日偿还了漏报的拖欠款。
*.市中心血站拖欠货物采购款*万元,已上报市清欠办,已于*年*月*日在《*日报》刊登公告,并将其列入*年偿还计划,但是自刊登公告至*月*日止,尚未有被欠款企业与该单位对接。
*市第一中学拖欠工程款和借款*万元,已上报市清欠办,已在《*法制日报》刊登公告,联系各相关债权人;以前还款材料不全的施工方业已提交完整工程款付款手续,已向市教育局申请资金进行偿还。
*.市第二人民医院拖欠药品和卫生材料款*万元,已上报市清欠办,已支付“海南省医药公司”等*家公司拖欠款共*万元,还有*个被欠款企业因对方单位撤销、账号不符等原因无法支付或转出退回,*个被欠款企业货款存在有发票问题、质量问题纠纷,双方正在进一步协商处理,目前无法转款的金额为*万。市第二人民医院于*年*月*日在《*日报》刊登公告,通知达美医疗器械经营部等*个被欠款企业于*年*月*日前持相关资料与其办理财务对账及清算手续,截至*月*日,有关被欠款企业还没有前来结算。
*.市妇幼保健院拖欠服务费和采购货物款*万元,已上报市清欠办,已通过登报公示的办法通知相关被欠款企业及时与其进行对账,办理结算手续。目前已偿还*家被拖欠民营企业款项共计*万元,并将余下企业视为逾期不办理情况,不被列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范围。
*市皮肤病防治院拖欠药品和卫生材料款*万元,已上报市清欠办,已积极联系相关被欠款企业进行对账,已支付了拖欠*康医源环保和*康呈鑫两家公司的药品和材料款,并将所欠款的十二家被欠款企业进行登报公示,但公示*日后这些被欠款企业尚未与其联系,已将这些公司不列入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的范围。
*.市结核病防治院拖欠药品和卫生材料款*万元,已上报市清欠办,积极联系被欠款企业,已偿还*太华医药有限公司款项,并于*年*月*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通知余下相关被欠款企业及时与其进行对账结算,并将*日后未与其联系的企业不列入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拖欠账款的范围。
二、关于填报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不准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将已偿还欠款作为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填报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笔已偿还保证金*万元仍作为拖欠账款向市工信局填报问题。该单位已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在市审计局的取证单中予以说明。
(二)关于未结算的工程款作为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填报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将未结算的*笔工程款和咨询服务费共*万元作为拖欠款填报。该单位与市清欠办沟通后,已将该*笔款项从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中删除。
*市水利工程管理处将未结算的*笔工程款和勘察费共*万元作为拖欠款填报。该单位已重新报送市审计局和市清欠办。
三、关于个别单位未及时理清具体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了查找问题、改进工作,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们采取横向互查、纵向抽查等有效形式,重点围绕履行职责、服务质量、依法行政等三个方面,在县委县政府要求的“五查五看”的基础上,认真搞好我局的“六查六看”。即: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看有无、以药谋私、贪污受贿和“吃、拿、卡、要”行为;二查执法、办事行为是否规范,看有无“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三查政令是否畅通,看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四查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看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五查办事效率,看有无“推、拖、拉”和工作效率低下的现象;六查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执行情况,看有无不按时办结、不兑现承诺、不热情接待等现象。
一、存在的问题
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收集、汇总、梳理,共整理出我局主要存在的五个方面问题。
1、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有些干部职工思想观念陈旧,总是跟不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面对工作中出现的难点感到困难重重,存在能力恐慌。有的存在对党的方针政策理解不透彻,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不熟悉,钻的不深,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不够精,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
2、服务不够主动。在服务工作中往往被动服务为主,主动服务欠佳,跟踪服务不能完全到位。
3、药械执法力度不够强。主要是通过药品市场整治之后,药品市场秩序没有根本好转,虽然药品市场监管是个长时期的工作,但是,药品经营企业不规范经营的现象仍有发生。
4、机关作风不够扎实。少数人员存在办事拖沓、有令不行、不遵守作息时间的问题。
5、食药监部门职能工作宣传不够,社会上有些人不知道具体职责,并将药价问题、保健品问题转嫁到食药监部门。
二、整改措施
针对征求意见和自查出的问题,我们采取“五定”的措施即“定出现的问题、定负责整改的领导、定具体整改的专班、定问题的整改措施、定问题整改的时限”积极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是:
1、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勤政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和规范现有的规章制度,建立和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重新修订《廉政制度》、《机关学习计划》、《考勤制度》、《车辆管理》、《文明办公制度》等,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理事。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发生。此项由周杨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落实,已经于11月初完成整改。
2、加强局机关的制度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紧紧抓住企业和单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规范办事程序,改进工作作风,以文明机关的良好形象发挥模范作用。此项整改要求在11月初完成,由周杨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落实。目前,已完成《公示栏》制作,明确了《申办药品零售企业程序》和《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程序图》。
3、开展了法制讲座、案卷评查活动,对药品稽查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要对执法办案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督导整改。此项整改要求在11月初完,成由冯俊才同志负责,法制办具体落实,已于10月21日开展了执法文书检查,共检查案卷32份,整改案卷4份;11月5日,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副局长肖心田同志来我局进行了法制讲座。
4、加强与报刊、电视台等媒体的联系,广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及时报道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动态、新举措、新成效;要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此项由冯俊才同志负责,办公室、法制办具体落实,要求在12月初完成,目前已与县电视台共同制订了宣传计划,在《玉沙视点》开辟专栏宣传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工作动态、专项整治情况、打假治劣典型案件曝光等。
5、要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和识别真假药品(保健品)知识咨询服务活动;为进一步强化药品和非药品标识管理,于10月21至22日对全县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了药品、保健品分区(分柜)管理及分类陈列摆放专项检查;要在容城、朱河、新沟等乡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和真假药品真伪识别展》。此项整改要求在12月底前完成,由何祖国同志负责,综合科具体落实。
学校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
2、建立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相关制度,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4、学校开办食堂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有关要求规范操作。
5、学校食堂严禁承包形式经营。
6、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采购有证照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按规定进行索证索票,认真记好进货台帐,并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7、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操作,并按规定安排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8、及时整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整改意见,并整改到位。
9、做好食品安全的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10、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如实上报、保留现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组织抢救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积极配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
1、严格按照学校食堂许可条件审核、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2、根据学校食堂上一年评定等级实施监管,全年监管频率不少于2次;继续实施学校食堂监督公示、量化分级管理。
3、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检查中发现的未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食堂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行政处罚情况及学校食堂评级情况。
4、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在规定时限内追踪复查整改情况,对严重违法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5、对学校主管领导、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知识培训。
6、接到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及时组织现场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事故事态扩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学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安全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学校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各责任主体、有关责任人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通过深入整治,进一步完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强化药品安全监管,使药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进一步增强,药品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的药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整治重点及措施
(一)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购销渠道和票据管理,严格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坚决查处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走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器械)的行为。
(二)打击制售假劣药品。重点开展麻黄碱原料及其复方制剂、高风险医疗器械、疫苗、中药材、中药饮片等品种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制售假药以及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药物,中药材、中药饮片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和产品抽验,畅通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举报投诉和渠道,认真核查每件投诉举报,严肃查处制售假劣药品行为,确保辖区内无制售假药的黑窝点、无非法药品集贸市场。
(三)加强国家基本药物的监管。结合新医改方案的实施,加强国家基本药物的监管,实行全品种全覆盖监督性抽验,加强对流通和使用环节基本药物的监督抽验,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
(四)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整治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冒充药品上市的行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相关产品的上市许可。严厉打击仿冒药品,坚决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五)整治违法药品广告。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械广告。加强对互联网药械交易和信息服务的监测,配合通信管理部门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违法药械信息和违法销售药械的行为。
(六)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完善信息上报制度,加强沟通与信息共享,提高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七)完善实时监控系统,扩大监控范围。深入发挥实时监控作用,提高监管效率。一是将县城药品经营企业纳入到实时监控范围,并逐步推广到乡镇药品零售企业。二是对已安装系统的企业要不断完善扩大其有效功能,督促企业及时上传真实的购销存数据。三是对不入网的和不报或虚报数据的企业采取相应监管措施,一经发现该类企业存在有经营假劣药品、代开发票等违法行为将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高认识,扎实落实。
(二)企业自查整改阶段。各药品经营企业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对照GSP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进行自查,查找问题,排查风险,发现问题,车体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企业自查整改结束后,写出自查整改报告,填列《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整改情况表》,由我局汇总后于日前报市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监督检查、集中整治阶段。对药品流通、使用环节进行全面检查,覆盖面达到100%。督促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全面落实药械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质量追溯体系,严格执行产品召回制度,建立药械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档案,控制、化解风险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风险未排除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四)总结提高阶段。根据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在整改完善的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消除安全隐患,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同时对本年度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本地世界,找准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措施,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二)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根据省、市局的要求,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我县药品监管实际相结合;二是与药品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三是与省、市局的其他检查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有限的人力资源,统一调度与划片分管相结合,全面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三)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在专项整治行动中,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尊重和保护监管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越权执法,既要避免不作为,又要防止乱作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不断完善相互制约的监管工作机制,增强办案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依法行政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