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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实训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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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实训总结

经济法实训总结范文第1篇

实践教学对于完成会计专业培养目标、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都有重大意义,但是仅靠教师高水平的教学能力还是难以达到的,必须有能满足要求的校本实训教材。这其中大多数教材都是采取理论内容加课后习题的形式编写的,不仅没有划分专业,而且内容上和经济法一般理论教材没有任何区别,难以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使用效果不能达到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目的。既然公开市场上找不到合适的实训教材,那么开发校本经济法实训教材就迫在眉睫。参与编写校本实训教材,对老师来说,是专业成长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要编写教材,就要认真钻研专业培养目标、课程理念和课程标准,就要认真选择课程内容,就要认真研究授课对象的特点,这是一个促进教师成长的过程。

二、开发校本实训教材应注意的问题

在开发校本实训教材过程中,为了避免开发出缺乏科学性和地方特色的质量低劣的校本教材,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要结合学校办学特色,树立创新意识。每个学校在办学特色、核心的办学理念都是各具特色的,开发校本实训教材应建立在学校实际的基础上,同时不重复别人,也不能仅是简单的粘贴和复制,必须运用创新意识,在尊重教学规律的前提下,创造出更符合学校、学生实际的校本实训教材,这就要求广大教师要在继承传统教学的基础上注重探索创新,努力做到由传统的“教教材”向“用教材”和“编教材”的转变。

2.要有针对性和实用性,要考虑学生的发展。不可否认的事实就是高职学生的特点就是基础比较薄弱,自我控制力和自我规划性都比较差,上课时的注意力集中时间较短,经济法课程本身又很枯燥,这就要求开发校本教材首先要紧紧围绕如何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提高学生整体素质来进行。在摸清高职学生的现有知识程度的基础上,以拓展学生知识面为目的。

既然开发的是经济法实训教材,那就要体现在教学过程中,以学生为主体的特征,教师仅需要根据教材做适当的安排和指导即可,编写中要结合经济法这门学科国内外最新知识点,选择学生感兴趣的知识内容,设计所有学生都能参与进来的教学环节,提高学生能积极学习性。

3.注意实训教材和理论教材的关系。实训教材对于理论教材而言,主要起到的是一个辅的作用,帮助学生通过实际操作来更立体的消化知识,理解知识,掌握知识,为未来的岗位工作积累一点经验,在实训教材开发时,可以对理论知识点作概括性的介绍,帮助学生回忆复习,但是不能喧宾夺主,大篇幅的编写理论知识。

经济法实训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经济法;立体教学模式;法律职业技能

中图分类号:G40-0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4-0189-02

法学教育是一种职业教育,其目标是培养适应社会需求,具有一定法学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经济法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是独立的法律部门,其内容复杂纷繁,集法学、经济、技术等知识于一体,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边缘性。经济法的这一特点,使经济法的教与学都具有一定的难度,案例教学法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但传统案例教学法受到时间空间等限制,很难为学生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实践实训机会,经济法案例教学立体模式可以弥补传统案例教学法的不足。本文所探讨的经济法案例教学立体模式是指依托网络、多媒体等教育载体,整合案例教学法、实践实训技能等手段,强调对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多元塑造的一种新型教学模式。

一、经济法案例教学立体模式设计的动因与种类

经济法案例教学立体模式设计是指以经济法课程教学目标和教学对象的特点为出发点,以教学效果最优化为目的对教学活动进行规划、实施和评价的过程。教学设计经济法案例教学的总指导,它要求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确定教学目标,明确教学目的、任务和重点难点内容,并以此为指导统筹规划经济法多媒体及网络课件的制作及实践实训活动的安排。

(一)经济法案例教学立体模式设计动因

传统经济法案例教学模式难以满足法律职业教育的要求。经济法这门学科与经济学等学科,与法学的其他部门法相互交叉互补,更具复杂性、抽象性和应用性,更注重对学生法律意识、法律思维、法律逻辑及综合分析应用能力的培养,这是传统课堂案例教学难以完成的,案例教学必须进行拓展和延伸,在课内外全方位地为学生营造学习环境,特别是在校大学生社会经验欠缺,对经济问题的了解认识相对比较肤浅,这增加了经济法学习的难度。如何圆满完成教学目标,真正培养学生经济法律的分析应用能力,是摆在教师面前的一道难题。解决这道难题的途径之一就是改传统案例教学模式为立体案例教学模式,充分利用网络多媒体资源,为学生提供课堂知识的拓展平台,并与模拟法庭、观摩庭审等实践实训形式相结合,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经济法案例教学体系。

传统经济法案例教学模式与经济法律职业相脱节。以往的经济法案例教学从案例的选择、设计到应用,侧重于法律知识的分析应用,而忽略经济知识的应用,这是经济法案例教学必须解开的一个结,因为现在的法学专业毕业生直接从事法律职业,如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职业是其中的一部分,而相当一部分学生,毕业后从事的是经营等与法律有关的职业,如企业的法务助理等,而这些职务,仅有单一的法律知识难以胜任,从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出发,有必要处理好经济法的边缘性与技术性问题,而经济法案例教学立体模式更具开放性,可以为学生提供大量的资料、信息和实践场所,供学生课内外自学研究,可以有效地弥补传统案例教学的不足。

(二)经济法案例教学立体模式设计种类

经济法案例教学立体模式可以有多种设计,如知识传授与案例分析可采取多媒体组合课堂教学、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网络的交互式教学及利用网上资源自主学习等形式;如经济法法律知识的实践与实训可采取模拟法庭及旁听庭审等形式。

传统法学教学活动往往局限于课堂之内,教师与学生的课外交流较少,这种情况割裂了教与学双方的沟通与反馈。而多媒体与网络的出现和普及,为我们构建一个没有时间和空间限制的、立体化的教学环境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教师可针对所教授的课程,制作多媒体课件,并建立专门的网页,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实施方案、课程教学进度、学习重点难点指导等辅导资料,并将与课程内容有关的法条、学术论文、教学案例等参考资料上传至专门网页上,供学生浏览和下载。教师还可以在网上开辟讨论区,与学生进行教与学讨论,并通过email或bbs等答疑解惑,使课堂教学得以拓展和延伸。

二、经济法案例教学立体模式的具体运用

(一)网络多媒体案例教学

随着电脑的普及,利用网络及多媒体进行教学已为高校所采用。多媒体教学课件,将复杂抽象的理论通过幻灯片等形式演示出来,使教学内容形象、生动、直观展示在学生面前,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大大提高了教学质量,很受学生欢迎。经济法教学可以充分利用网络和多媒体搭建平台,进行案例教学。教师可以依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设计制作多媒体课件,搜集整理经济法及经济学相关资料上传到网络上;搜集各种视听、录像资料,利用多媒体教室展示,无疑增加了案例的生动性和实践性。中央电视台的《经济与法》、《今日说法》等栏目,收视率颇高。不仅专业人士关注,而且大批非专业人士也同样关注。栏目所选案例很典型,制作很成功。尤其再加上专家的点评,大家都能从中受益。如果能把类似的视听资料搬进课堂,然后由学生发表法律意见,教师再点评,这种电教化的案例教学的说服力、影响力是不言而喻的。但目前推广的最大障碍是类似的专门法律视听资料较少,还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

(二)课堂案例立体教学

课堂案例教学方式是最常用的案例教学方式,是其他教学方式的基础。一般课堂案例讨论教学是在传统的讲授基础上进行的。传统经济法理论讲授与案例教学两种方法的有机结合可发挥交融互补的作用。但一般的课堂案例教学方式教师学生的准备往往不足,常常只是教师唱主角,讨论也只是形式,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并不能达到预期目的。这样的案例教学使抽象枯燥的理论形象化,活跃了课堂气氛,加强了师生互动与交流,但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这个教学的核心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解决好这一问题,是经济法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的关键,而经济法课堂案例立体教学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课堂案例立体教学方式的关键是如何使学生真正成为教学主体,而不是被动的参与者。这就需要教师担当起引导者的责任,而不是单纯的讲解员。这就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要精心备课,精选案例,充分运用网络及多媒体资源事先介绍案情、布置思考题、要求学生查找资料、准备案例分析纲要等。通过网络进行课前的准备,不用占用过多的课堂时间,把课堂有限的时间用来与学生一起分析案例,答疑解惑,使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体。这种方式学生课前的准备工作多了,思考的时间多了,对知识的理解会更加深入。这种课堂案例立体教学方式通过几个学期的尝试,深受学生欢迎,大部分学生都跃跃欲试,要发表自己的观点,课堂气氛热烈。

(三)观摩审判案例教学

这是经济法案例立体教学模式不可缺少的重要形式之一。这种形式是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案件审理,一般要选择具有典型性的疑难案例。观摩庭审的目的是让学生全面了解民事诉讼的庭审程序,各个阶段是如何链接组织的;经济法基本理论制度是如何在诉讼程序中体现的;法官是如何发挥庭审主导作用的;各个诉讼主体在诉讼中的地位及各角色的作用如何。通过观摩庭审使学生感受法律在社会上维护正义与公平的神圣地位及经济法理论在法律践行中的指导作用,加强学生实践力度和实践技能。观摩后,组织学生进行座谈讨论,教师进行总结点评,以便真正提高学生理解、认识、分析的应用能力。

(四)模拟法庭案例教学

这是在课堂案例分析的基础上进入实战阶段。这种教学方式是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案件当事人,如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司法实践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教学活动。模拟法庭形象、直观,便于学生记忆。

这种教学活动具有实践性、公开性、应用性强的特点,有助于学生更直观清晰地了解和参与司法实践?熏对提高学生独立思考、分析推理能力和表达能力,激发其学习兴趣有重大帮助。作为一种独特的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它可以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参与性。学生亲自参加模拟法庭活动,认真进入法庭审判的角色,可以对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进行综合训练和提高。模拟法庭不仅同经济法学的实用性相适应,而且这种教学形式同学生的心理特点也相适应,他们易于接受新事物,善于模仿,善于表演,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采用这种教学方式应把握以下两个环节:

1.准备阶段。为了让学生能在法庭上灵活运用所学法律知识?熏达到活动的预期目的?熏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场地的准备和知识能力的准备。场地布置应按国家有关法庭设置的要求进行,并取得司法部门的支持,统一着装。体现正式、庄重的氛围。知识能力准备要求学生有较深厚的经济法理论与实务知识,熟悉庭审程序,有较强的思辨能力。

2.实战演习阶段。这一阶段又分为庭前准备、庭审过程和庭后总结三个环节。这是模拟法庭的核心。从角色的选择、任务的布置、撰写庭审提纲和各种法律文书、开庭审理,到庭审结束的讨论,是对学生经济法律知识能力心理素质的一次全面检验。

经济法实训总结范文第3篇

(一)知识与技能目标

通过学习能学到什么知识,能解决什么问题,能具备什么技能是教学宗旨。以经济纠纷的解决为例,知识与技能目标就是让学生了解谈判、调解、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各自的优点和缺点;掌握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掌握谈判的方式和方法(协商);掌握协议书、调解书、状的书写。

(二)过程与方法目标

方法是指教和学的方式。过程就是怎么将知识传授给学生以及学生在教师的教导下学什么。具体地讲,方法就是教师“教”与学生“学”的过程中所采用的方法,比如教师的讲授法、案例教学法、分组讨论法、情景模拟法、引导自学法等,学生的自主学习法、合作学习法、探究学习法等。以经济纠纷解决为例,任务驱动法的教学过程就是先用大情景引出经济纠纷解决方式有谈判、调解、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六种,然后用流程图将这六种方式串联在一起,使学生清晰地看到六种方式之间的关系,接着对六种方式进行实训演练,最后总结实训过程中要注意的事项及六种方式的优缺点。学生学习的过程就是先学情景,然后由大情景联想出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接着思考采取某种方式应具备的条件,最后选择最适合当事人的方式。教师的教学方法依次用到了案例教学法(或情景模拟法)、分组讨论法(或角色扮演法)、讲授法、总结归纳法。学生的学习方法用到了探究学习法、自主学习法。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情感主要指学生的学习兴趣,价值包括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以经济纠纷解决为例,情感目标就是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团结协作的精神,从而探寻解决纠纷的有效方式;价值目标就是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充分认识守法的重要性,树立以法律约束自己行为的世界观,同时感受到法律的威慑力,提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律意识。

二、任务驱动法实训模式构建

(一)大模块(整章)情景假设

在此,笔者将大模块情景简称为大情景,也就是能引起或串联整个模块知识内容的情景。在教学中,大情景应贯穿模块课堂教学的始终。对于大情景的选取主要采用两种方式:一是通过问题的层层设立,引出本模块学习的主要内容,接着以“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形式组织有目的学习,此即问题导入法;二是寻找生活中已有的典型案例,使学生由典型案例联想到生活中类似的一系列案例,然后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寻找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从而学得新知识,此即案例教学法。以经济纠纷解决为例,问题导入式:大家在出现经济纠纷时怎么办———唇枪舌战,拳脚相加/赔礼道歉/谈判协商/找第三者调解/打官司(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以上方式是否都合法———结合自身条件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各方式的流程(怎么做)———总结各方式的优缺点。案例引入式:张三花费5000元在A商场买了一部苹果5s手机,销售人员明确告知他该手机为原装正版手机,可张三没用几天就出现了黑屏现象,他拿到苹果手机专营店进行检验,检验人员检验后告知张三该手机为山寨手机,只要花3000元就可买到。显然,此案例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双倍赔偿”的知识,如果张三想退手机能实现吗?如果找A商场索要10000元是天方夜谭吗?如果张三想退手机或索要钱,他该用什么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理清子模块(各节)之间的关系

此部分内容重在系统地让学生了解通过本模块内容的学习,能“立体、纵向”地感受到大模块、子模块、子模块中的具体内容之间存在的脉络关系:透过树根(大模块标题)就能看到树干(各子模块标题),通过树干能看到整棵树上的枝条(各子模块具体内容)。这部分知识笔者采用流程图的方式予以表示,以明确各知识之间的内部联系。以经济纠纷解决为例,谈判、调解、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之间的内部联系(流程)是什么。

(三)子模块(各节)实训步骤

大模块是由子模块构成的,理清子模块知识,大模块知识也就清晰明朗。因此,子模块实训的构建是任务驱动法实训的关键。在这一实训阶段,教师和学生既要完成法律理论知识的学习,又要将理论知识转化成生活实践,培养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认识子模块。

主要是对子模块知识的概述,使学生先从宏观上了解知识,然后重点讲解子模块的概念、特征、应具备条件。以谈判为例,就是讲解谈判是什么,谈判应具备的什么条件。

2.子模块情景假设。

通过子情景(案例或问题)引出子模块中所要讲解的内容,即子模块中的具体知识。以谈判为例,就是假设上例中张三想通过谈判的方式解决纠纷。

3.组织学生讨论。

学生在教师的引导和参与下讨论所要解决的问题,各抒己见提出多种观点,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这一阶段,教师要给学生留出发挥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空间,为学生提供在不同的情境下建构知识、运用知识、表现自我的机会。学生所要完成的任务是:明确所要解决的问题———确定搜集知识信息的渠道、途径和方法———搜集知识———对搜集到的知识进行分析、整理———辩论———解决问题。以上述张三案例为例,需要讨论的问题是:如果张三想通过简单的谈判方式解决纠纷,他需要怎么做?谈判中需要掌握哪些技巧?如果谈判成功了,张三想通过协议书的方式将他们的谈判结果法律化,协议书怎么写?如果没成功,他还可以怎么做。

4.子模块所涉法律知识讲解。

通过上述的讨论,讲解所涉的法律知识。比如谈判条件、谈判技巧、谈判组织、谈判协议书的制作等。

5.分角色演练。

通过“组织学生讨论”和“子模块所涉法律知识讲解”,将学生分角色进行演练。以谈判为例,应将学生分为两组,一组代表商场A,另一组代表张三,两组学生展开激烈辩论。在这一过程中,学生能深刻体会自己怎么谈判,也能看到对方同学怎么回应,是一个双向学习的过程。

6.评价实训效果,强调注意问题。

教师应对“分角色演练”的过程和结果予以评价,并指出在谈判过程中双方应注意谈判的技巧、对方立场等问题,以及制作协议书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比如张三的代表小组未注意到上场人员的情绪,谈判的技巧、调解协议书的制作、证据的收集、状的书写等。

7.作业布置。

作业的布置要坚持“高效、巩固、实用”原则,做到“适当、适量、适时”,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和创造性。以谈判为例,布置一个作业题“假设张三和商场谈判成功,为其制作一份协议书”。

(四)大模块知识归纳总结

经济法实训总结范文第4篇

1如何在教学过程中更好的贯彻案例教学

在教学实践中,我们感到经济法作为一门实用性很强的法律课程,涉及的实务性内容也较多,如果单靠以教师讲授的教学方法,很难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生的主体地位无从实现,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和发展也会受到限制。但是如果能在教学过程中贯穿案例教学,运用案例教学来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在学生中营造自主探索的氛围,使其激发出积极主动地获取知识的意识,就可以更好地实践互动式的教学理念,形成必要的职业技能和养成正确的职业观念。因此,案例的选择至关重要,它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理论作用于实践的载体,它既是案例分析的出发点,又是案例分析的归宿。如果案例选择得不恰当,相关因素处理得不好,就会降低案例教学的质量,直接影响案例教学的整体效果。那么,如何在教学过程中更好地贯彻案例教学呢?本人认为有以下三点:

1.1案例选择要与教学内容相一致

案例是经济法课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学生领会、消化、吸收所学的知识,如果案例与知识点没有必然的联系,或者牵强附会,那么案例的使用不仅毫无意义,而且会弄巧成拙,使学生产生不必要的疑问,严重影响教学效果。因此所选用的案例必须具有关联性、较强的目的性和针对性,注重与学生自身的专业相结合,这样一来,不仅有助于培养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还能够促使学生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与法律知识相互衔接,融会贯通。比如会计专业的学生毕业之后大多从事与钱打交道的工作,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可以做,相关的《税法》、《票据法》及《会计法》等就显得尤为重要。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作为一名财务人员,如果不慎遗失了支票,应该怎么办?还可以采取哪些补救措施?诸如此类的案例俯首皆是。平常我会让学生关注一下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这个节目里面的案例都值得大家去深思,而且通过电视把整个案件形象逼真地表现出来,特别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自然,学生思考的积极性就能很快地调动起来,课堂气氛也不错。

1.2案例选择要难易适度,突出实用性和综合性

高职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学生将来主要从事经济和管理方面的实务工作,其实只要能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运用已掌握的知识结合生活实际,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增强运用知识和总结经验的能力,进而能够在生活和工作当中运用法律知识来解决问题,就达到了预期目的。案例是对知识点的解读,应该简单明了。无论是让学生讨论的案例,还是引导学生剖析的案例,如果案例中涉及的人和事过于复杂,就会使学生产生畏难情绪或依赖思想,达不到预期的教学效果。案例可以在书籍中找,也可以直接来源于生活,最好选择一些容易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案例,使他们产生现实感、求知欲,自然而然地想弄清楚案例的具体情况,从而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比如在讲完了《企业法》和《公司法》这两章后,结合大学生就业的情况,让他们思考:如果自主创业的话,你会选择哪一种企业形式?大学毕业以后参加工作,很多学生会选择租房子,那么在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如果发生了合同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因此,在讲授《合同法》的时候,所选取的案例不光要让学生有兴趣,更主要的是使他们重点了解合同的订立、解除和发生纠纷时的解决途径,建立起自身的维权意识,掌握好维权的方法。因此,真实的并相对容易理解的案例可以增加他们对现实生活中的风险的了解并容易使他们运用已有法律知识进行案例分析,从而更好地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1.3就是案例教学方法要得当

案例教学方法的选择一定要符合教学实际。教学实践中,有关案例的教学方法有多种,如教师直接讲解、教师启发式讲解、学生先讨论教师再归纳点评、学生分组研讨等。还可以借助多媒体的教学手段,一来教师不用再在黑板上辛苦地板书,因为选取的一些课外的案例篇幅实在比较长,用多媒体来上课的话可以节省不少时间,二来多媒体教学有声有色,能吸引学生注意力。值得注意的是,学生在讨论过程中,教师应坚持以鼓励为主,调动积极因素,保持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兴趣;引导学生分析和质疑,并鼓励发表不同的意见,让学生成为真正的教学主体。有些教材在实训内容的设计方面做得比较好,由课内实训和课后练习两部分组成,这样的话课内实训以教师直接讲解或教师启发式讲解为主,课后练习则可以由学生先讨论,教师再归纳点评;对于一些比较复杂的案情,就可以采用分组研讨、课堂上辩论的教学方式,让学生从各自的角度剖析案例,阐述自己的观点、见解,讨论结束后教师应当指出本次案例讨论所运用的理论知识,分析学生的讨论思路是否正确,分析解决问题的途径、手段是否得当,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把握。

经济法实训总结范文第5篇

 

一、案例教学法概述

 

案例教学法最早可溯源至1870年哈佛大学法学院兰代尔教授的判例教学法教学改革,首次在教学中使用判例集代替了过去的教本。判例教学法以法院判例为教学内容,学生在课堂上充分参与讨论,迎合了英美法系国家以判例为法律渊源的特点。因此,判例教学法逐渐确立了其在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中的主导地位,并被誉为美国法学教育的精华。

 

20世纪80年代末,判例教学法被介绍到中国,借鉴判例教学法的合理成分,适应我国的成文法法律体系和法学教育的不同背景,形成了适应中国法律实际和法学教育的案例教学法。具体讲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法学教学中,通过教师引导学生自主分析和研宄现有案例解释成文法内容以及利用法律分析研宄案例以培养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教学方法。与传统的理论教学法相比较,案例教学法主要特点表现在:

 

其一,它是一种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法,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通过在课堂上教师展示或学生自主收集各种案例,并根据案例内容提出问题,学生通过分析、讨论、交流运用案例等方式,寻找答案,找出解决问题的途径.通过上述过程,实现教学目标,实现学生的自主、探宄、合作的学习。改变了教学过程中单独由教师唱主角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的状况,把知识传播和能力培养有机地结合起来。

 

其二,它是一种参与式教学。经济法是注重实践性和应用性的课程。案例教学法中教师运用案例,为学生创设经济法的运用情境,使学生置身于具体的实践活动中,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学生的探宄主动性和积极性都得到了极大的发挥。这种方法不仅向学生阐明了法学的基本理论,而且提高了学生在实践中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具体实际问题的能力。

 

其三,它是一种民主式教学。传统的法学教学中,教师占有绝对的主导地位,学生个性得不到充分发挥。实行案例教学,能够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地位和学生的主体地位,二者在教学活动过程中地位平等,教师可以就案例阐明自己的观点,学生也可以就案例发表自己的意见。在这种模式的案例教学中,学生和学生之间、学生和老师之间均可自由讨论、辩论,双方都可以充分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这样,各种观点、理由及其论据得到充分表述,使大家对相应问题认识更加清晰,从而加强对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的理解。

 

二、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教学中的应用

 

案例教学法是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的综合体,其关注的是学生参与教学活动主动性、独立性和主体性作用如何充分发挥的问题,是目前公认的解决教学理论联系实际的最佳方式。但目前在经济法课程中运用案例教学,应该注意处理好三个典型关系:

 

其一,案例教学与讲授教学的关系。传统的理论教学法是一种单向的教学方法,案例式教学法是一种引导、启发式教学方法。我国传统的法学教育教学模式源于古罗马法的意大利注释法学派。注释法学派是建立在系统理论基础上的法律体系,伴随罗马法及其概念、原理的传播,所采用的理论教学法便成为近代各国法学教育效法的典范。这种教学法以立法机构颁布的法律法规作为教学素材,在教学过程中着重强调法学的系统性、抽象性、理论性、概念化及其形式结构。这种教学方法是一种单向的教学模式,它充分实现教师对教学进程的控制和组织;能够较好地解释法学概念、原理和有关条文,有利于保持教师教学内容和进程的系统性。但理论教学法囿于法学理论知识的系统讲授,忽视了法学教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案例教学法从生活实际入手,激发学生的参与性,重点培养学生对知识的可操作性,更适合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培养目标。但必须正视我国的法学教育背景和法律体系与英美国家的不同:一是我国的法学教育不同于英美国家是本科学历之后的继续教育,所以授课对象的知识背景和分析、判断能力不同;二是我国的法律体系基本上属于大陆法系。在司法实践中,与英美法系的司法实践中以实际判例直接作为法律渊源不同,上级法院的判决虽然有时可以被下级法院审理类似案件时借以参考,但司法判例不是法律渊源,因此在法学知识的教授过程中,必须以对法律规范的学习和应用为核心。所以在经济法的教学过程中应注意,案例教学法必须与教授教学法相结合,把案例教学与理论知识讲授的结合贯穿始终,为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应用服务。

 

其二,案例的适用性和拓展性关系。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案例的选择性非常重要。一般来说,案例是指按照特定方法、经过选择和加工的特定事例,是对于实际生活中某些特定方面发生的事情的真实情景的描述。那么在选择教学案例的过程中,应该遵循现实性和典型性,并且教学案例必须具有可研宄性,具有令人思维拓展的空间和弹性。总结以上的标准,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过程中选择案例要注意案例的适用性和拓展性的结合.

 

案例教学是一种以案例设置问题为基础的学生自主性学习方式。与传统教学重传授、重系统、重秩序不同,案例教学更注重培养学生应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发展学生的创新思维、批判思维。为实现这一教学目的,首先教师需要有意识地选择案例,让学生通过案例能实现理论与实际的结合。案例的适用性首先指符合学生的己有知识背景和分析能力,案例要提炼于现实生活,具有典型性,学生在实践中直接可操作;其次教师要使学生的研宄空间尽可能拓展,掌控案例分析过程;最后,案例的选择和分析要服务于经济法理论知识的教学,使经济法的案例教学实现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用于生活的教学目标。

 

其三,教师指导与学生自主探宄的关系。案例教学以来源于社会生活中的真实案例或虚拟案例为基础,分析该案例中所牵涉到的法律法规规定。针对案例中提出的某些问题,教师引导学生综合利用自己所学知识探寻出妥善的解决方法。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一方面要引导案例分析的方向,另一方面要积极推动案例分析的进度,在整个案例教学过程中,激发学生运用法学思维方式,结合对法律法规知识、诉讼程序、技巧的学习,培养学生对案例诉讼资料的收集、处理和逻辑思维能力。

 

所以,在经济法案例教学中,教师要充分发挥指导作用,要组织、引导学生围绕教学目的开展案例分析、讨论活动,同时还要充分赋予学生对问题的质疑、讨论和探宄的研宄空间,提高学生运用相关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案例教学在经济法教学中的展望

 

案例教学在经济法教学实践中,首先,使学生成为课堂教学的中心,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分析推理的能力和表达能力,学生通过主动的探索不仅获得了一个在社会中被普遍接受的法律原则,而且还亲身感受获得知识的过程,体验法律的思维方法;其次,案例教学法教学过程强化了学生的逻辑分析能力、辩论技巧等技能的培养,学生不仅可以从中获得知识,而且有助于提高其表达、讨论的技能;最后,案例教学的过程离不开参与者在合作中的互相沟通,在这个过程中学生能学会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增强学生说服别人以及聆听他人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