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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力规划非技术因素不确定因素
电力规划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复杂性突出地表现在其具有规模大、不确定和不精细因素多和涉及部门和专业领域广的特点。电力规划工作不仅需要大量有关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数据,还需对现状网进行深入的分析,同时亦要对社会未来发展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如今以计算机作为工具,采用新技术,仍然要特别强调人在规划中的主导作用,认识到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人在规划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处理非技术因素和不确定因素造成的问题,以及降低数学算法的计算复杂性。
1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电力规划工作
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近年来由于经济结构的调整,用电情况出现了某种程度的缓和,有些地区甚至供远大于求,电力市场从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多年积累的结构性矛盾进一步显现,但同时电力市场开发的潜力还很大。随着"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改革,我国的电力工业即将步入商业化运营,做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电力规划工作,意义重大。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应以追求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所有的决策投资都应充分考虑投资的回报收益率,避免武断决策、盲目投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电力规划工作,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相比有很大的不同,应该说难度更大,对规划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规划工作者应当加强电力市场调查研究工作,分析经济结构优化、电力体制改革、电力市场开拓等对电力需求的影响,收集各行各业发展的信息,充分研究本地区用电量和负荷的历史数据和发展趋势,做好宏观经济预测分析,对各种有效资源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考虑资源开发利用、人类生存环境、社会经济等方面协调发展,对规划方案从多方面进行综合权衡分析,达到最佳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切实做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优化配置为重点,确定符合电力企业实际的电力发展目标。
2电力需求预测
需求预测是电力规划的主要依据,它为电力规划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基础数据,其精度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整个规划工作的优劣。如果预测的需求滞后于实际需求,将会导致供电负荷紧张,甚至造成拉闸限电。但如果预测的需求过度超前于实际需求,则系统利用率太低,将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可见,科学、准确的电力需求预测不仅对于电力企业有经济效益,而且与社会经济发展也有密切关系。电力需求预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目前我国的这项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缺乏科学性、系统性和连贯性,以致电力规划、建设难于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电力需求预测工作迫切需要得到进一步加强,真正达到先行一步。要高度重视原始数据及相关信息的收集、组织、检索与再开发,建立一个功能完善的数据库管理系统,通过目前的数据采集技术,总结出规律提供给规划人员参考。
下面是几种常用的需求预测方法。
2.1电力弹性系数法
电力弹性系数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的发展与电量需求增长之间的内在关系的宏观指标。其计算式为:
b=α/β
式中b--电力弹性系数
α--电力消费年平均增长率
β--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率
应该来说,电力弹性系数反映市场需求情况,体现市场需求变化,对电力的规划和发展有一定的意义。一种普遍的看法认为,电力弹性系数必须大于1,"电力要先行","电力要超前发展",电力工业才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提出这种看法的背景是当时国内严重缺电,但随着我国经济的转型,电力需求的缓和,这种看法有一定的偏颇性,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变化。从弹性系数的定义可以看出,计算弹性系数的电量需求和经济增长速度两个因素是相对数量,存在着变化的随机性,而电力弹性系数是两个数值的比值,同样存在着变化的随机性,电力弹性系数会因此产生不稳定,尤其是在经济发展波动较大地区的年度之间差别很大。从实际情况看,很多地方的电力弹性系数呈现出无规律的显著变化,不宜再作为电力需求预测的主要方法。实际上,弹性系数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用一个简单的数字来描述复杂的经济关系是远远不够的。从我市的情况来看,电力弹性系数多年来低于1,而国民经济却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近年来电力供求趋于缓和,已经出现最高负荷增长率大大高于用电量增长率的现象,用电力弹性系数法预测的用电量误差很大。因此本人根据多年的规划工作经验认为,随着计算机的高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电力需求预测应当淡化电力弹性系数法而采用电力需求综合模型进行多方案预测,寻求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电力发展的科学指标。
2.2产值单耗法
产值单耗法是电量预测的主要方法,适用于三大产业用电量及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的预测。此方法分析各年度产值单耗变化率,充分考虑行业结构、产品结构变化、技术进步、电气化水平、节电潜力,参考国内外先进产值单耗,预测各产业产值单耗,计算高、中、低经济水平时相应的需电量。
经济历史数据的统计分析,历史上各产业的产值单耗及人均用电量为已知,记第i年第j产业的产值单耗为Qi(j),第i年的人均生活用电量为Ki。可以分别分析这些数据的变化规律,采用外推手段预测未来年份的值。
当已知第j产业(j=1,2,3)在未来第i年的产值为Gi(j)时,该产业在第i年的用电量由下式计算:
Ei(j)=Gi(j)×Qi(j)(j=1,2,3)
同理,当已知第i年的总人口预测值为Pi时,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由下式计算:
Ei=Pi×Ki
此方法要求首先对三大产业的产值及城乡总人口作出预测。
2.3GNP综合电耗法
GNP综合电耗反映了单位国民生产总值所消耗的电量,是一个综合的能耗指标。在一定时期内,GNP综合电耗的变化有一定的规律性。
当已知历史上各年的GNP综合电耗G1,G2,…,Gn时,可以首先按Gi发展变化的规律性,运用回归技术、动平均法、指数平滑法、灰色系统法等手段,预测未来年份的GNP综合电耗Gi(i>n)。然后,以国民生产总值的预测值GNPi(i>n)为基础,按下式预测未来的用电量:
Ei=GNPi×Gi(i>n)
此方法要求首先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预测。
2.4人均用电量法
根据本国、本地区规划期内人口及人均国民(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预测相应的人均用电水平。从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提高预测人均生活用电水平。人均用电量法一般与横向比较法结合进行。
与2.3方法类似,当已知历史上各年的人均用电量Q1,Q2,…,Qn时,可以首先按Qi发展变化的规律性,运用回归技术、动平均法、指数平滑法、灰色系统法等手段,预测未来年份的人均用电量Qi(i>n)。然后,以总人口的预测值Pi(i>n)为基础,按下式预测未来的用电量:
Ei=Pi×Qi(i>n)
此方法要求首先对总人口作出预测。
2.5横向比较法
通过分析与本国、本地区国民(国内)生产总值、产业结构、工业产品结构、人口、面积、气象条件等相似的国内外地区情况,对比过去和现在的用电相应值来预测将来值。
2.6投入产出法
投入产出法是考虑到国民经济各生产部门间综合平衡的电量预测方法,着重分析和研究各部门产品的生产与消费之间的数量依存关系,根据相应的投入产出表做预测。但本法因有关统计部门难以经常编制投入产出表,数据积累不全,实际工作中很少使用,效果不是很理想。
2.7分部门预测法
在长期规划中,可按第一、二、三产业用电和生活用电四个部门结合2.1~2.6方法进行。在中期和近期规划中,第一、二、三产业中还应分若干行业,按分类分别测算其未来年度需求电量。
3实现方法
关键词:安乐死;死亡观;传统文化。
现代意义上的安乐死最早出现在19世纪,而人们真正开始认真研究它则是始于20时间70年代。自安乐死产生开始,就伴随着无休止的争论,无论是支持者还是反对者都有自己的理由来支撑各自的观点。这种争论随着改革开放以后,现代安乐死的概念传入中国而一同进入了国内。由于中国与西方国家历史文化等方面的不同,安乐死在中国也挑战着中国传统的文化观念。
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死亡观。
在中国传统死亡观形成过程中,影响最大的当属儒、释、道三大流派,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中国传统社会习俗,在注重生时的价值和意义的同时,将死亡看作恐惧与痛苦,试图通过对生的追求来超越死亡。
1.儒家传统思想中的生死观。
儒家思想中认为死亡是一种自然规律,不可抗拒,《论语》中也有“生死有命”的说法。儒家对于死亡应该秉持一种顺其自然的态度。但是在生与死的问题上,儒家特别重视生命的生的质量。孔子有一个学生叫季路,曾经问过孔子死是什么,孔子回答道:“未知生,焉知死?”关于生是什么的问题,孔子则有另一番解释:“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人。”孔子的意思就是说人要先懂得生命和生命存在的意义,而生命活动的意义在于作出对他人和社会有意的事。
2.道家思想中的生死观。
《老子·二十五章》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家家认为,天地人皆在道法之中,道即是自然规律,人由生到死的过程是自然界中的客观规律。从这一点上说,道家与儒家的生死观是相同,都尊重死亡的是自然规律的结果。但是道家在对生的观点上与儒家有很大不同。道家强调力求长生,《老子·五十八章》中有“长生久视”,《庄子·至乐》中亦有“以无为以诚乐矣”。这些都是在说应当要尽力避免对生命造成伤害,并且要积极主动的寻求延年益寿的方法,试图通过长生来实现精神上对死亡的超越。
3.佛教思想中的生死观。
佛教与基督教不同,没有创世说,但是它也反对杀人,原因在于佛教认为人都有一强烈的本能叫自体爱,当受到或面临伤害时就会产生恐惧与痛苦,因此不宜杀人也不可自杀。传说佛陀(即佛)为众比丘(即修行者或和尚)“不净观”(佛教中一种观身不净而去除欲念的对治方法),其中有比丘对自身的不净而对自己产生厌恶,就自杀或者叫其他的比丘杀死自己。佛陀听闻之后便召集所有的比丘来责问:“汝等愚痴,所作非法,岂不闻我所说慈忍护念众生?而今云何不忆此法?”[1]为此,佛陀才为出家者立下了杀生戒。还有比丘因为病重痛苦难忍,欲求自杀,也被佛陀训斥,由此看来病痛而寻求安乐死的人同样也不会得到佛教的支持。佛教认为生命的价值应该最优先考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佛屠”是我们经常听到的一句话,从中也能看出佛教旨在救人性命而不许杀人。
4.中国传统社会习俗下的死亡观。
中国上千年的封建礼教下,形成了一套特殊的伦理系统,而这种伦理系统有着严格的等级和人伦次序,渗透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连人的生死都包括在内,其中最有特点的就是血缘亲情关系。
血缘关系是建立在婚姻和生育基础上的人际关系,从原始氏族社会开始,血缘关系就是联系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基本的纽带,氏族社会产生与发展也是依靠这一纽带的,可见血缘关系所具有的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在人伦常理上,基于血缘亲情的一项重要的义务就是“孝”,晚辈对长辈要尽孝,在生死的问题上就是对长者死老病死的关怀。“养老送终”、“颐养天年”就是这样一种文化背景下,对老者生死问题的诠释。对年老甚至重病的亲人采取安乐死的方式结束其生命,在中国这样的社会习俗下是违背伦理道德的,与孝道相冲突,也容易导致其他亲属的非议和反对,从而破坏了血缘关系的稳定。相对的,家中的长辈对晚辈的关爱也是传统文化中“尊老爱幼”的一部分,特别是父母对子女的疼爱和期望。
每一对夫妻奋斗半生都是在为哺育和培养他们的子女而奋斗着,当子女因面临病痛无法治愈的时候,哪怕治愈的可能性仅仅存在于他们的想象之中,也没有哪一对夫妻会轻易放弃治疗。中国人的观念中,亲人能够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二、安乐死在中国的现状。
2007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浙江地区安乐死社会意向调查研究》项目对浙江地区1423名城镇居民做了关于安乐死认同度的问卷调查。其中对问题:对安乐死的了解程度;是否赞同对危重病人实施安乐死;病人事都有权选择安乐死;自己是否愿意选择安乐死这4项的调查结果显示出多数人对安乐死的支持态度。对安乐死了解或听说过的人数占到95.4%;赞同对危重病人安乐死的占79.1%;认为病人有权选择安乐死结束生命的占82.2%;在对自己是否愿意选择安乐死的问题上75.6%的人选择了愿意。调查结果还显示出,居民受教育的程度越高对安乐死的支持度也相对越高,二者成正比关系。[2]这一系列数据都反映出当前社会,人们对安乐死的实施,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识和心理准备。
总的来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社会等各方面都取得了重大发展,人们受教育度也不断提高,思想观念也不在不断变化,对一些与传统观念不同甚至是相悖的问题也有自己的思考。在这样一种条件下,中国人在关注如何“优生”的同时,也开始探究如何“优死”的问题。
三、传统观念与现实状况的碰撞。
根据调查统计的结果显示,早在20世纪90年代,全国各地,如上海、河南、陕西等便已经有了悄悄实施主动安乐死的例子,[3]但是更多的情况是患者或亲属对安乐死的强烈意愿得不到实现。其原因除了法律上没有专门对安乐死立法以外,还有的原因在于传统观念中亲属的血缘伦理与医生的职业道德都不允许安乐死的实行。
1.亲情纽带对安乐死的阻碍。
近年来,我国人民的思想观念在不断改变,对于安乐死的态度也表现出较高的理解与支持。但是,在具体到自己或者亲人时,情感的因素往往远大于理智因素。人们都不愿意受到病痛的伤害和折磨,都希望能从痛苦中解脱出来,因此对安乐死的实行都明白其目的和作用。在实施的过程中的另一大阻碍便是害怕受到其他亲属、朋友和社会的议论,在这样的顾虑下安乐死也无法顺利的实行。
另一方面,从历史上看,过去在医学上被判定为不治之症的一些疾病,如:肺结核,天花等,经过医学家的努力,现在都已经可以治愈,甚至让人类免疫。因此,当前医学水平还无法治愈的某些疾病,并不能绝对地称为“不治之症”。在科技高速发展的情况下,没有人能确定那些被暂定为不治之症的疾病哪天就能被治疗。因此,当人们对处于病痛中的亲人实施安乐死之后,这中病又能被治愈了,那时被安乐死者的亲属将面临巨大的自我谴责。因此,在可能面对的巨大压力面前,任何一个人都是很难作出安乐死这样一个选择的。
2.传统医学理念的阻碍。
在一项对该有谁来执行安乐死的调查中显示,大约77.6%人认为该有专业人员来执行,[4]而现实是大多数医生都不愿意参与到这个过程中,这与西方一些国家,如荷兰,多达81%的全科医生均参与过执行安乐死形成了巨大的反差。[5]传统观念中认为医生的职业操守要求其要尽力挽救生命,而不是杀死生命。事实上,现代医学理念中,医者的使命更重要的是在于减轻病人的痛苦。医生有责任与家属一同努力减轻或最终解除处于不治之症的折磨中的患者的痛苦。
同时,在维持危重病人的生命的过程中,会消耗大量的医疗资源,这是对有限医疗资源的极大浪费,同时也产生了少数富裕家庭奢侈医疗现象的出现。古代名医扁鹊就提出过“六不治”的观念,其中就有提到出病人的病症已经不能救治了所以“不治”,就是在提倡节约医疗资源,将有限的资源的利用率发挥到最大。超级秘书网
3.安乐死实施的法律障碍。
安乐死实施的法律后果也是阻碍安乐死实行的重要因素之一。根据我国《刑法》的解释,实施安乐死仍然属于故意杀人,按故意杀人罪论处,只是因其目的和情节可以从轻处罚。而从医学的角度来说,安乐死是以使病人通过死亡来摆脱病痛折磨为目的的医疗行为,因此可以避免其违法性。要避免安乐死的违法性就需要通过立法来规范安乐死行为,但是安乐死立法还需要一段很长的路要走。北京松堂关怀医院院长李伟认为:安乐死是一个高尚的行为,它的合法化必须是在一个整体公民素质都良好的社会里,当整个民族对生命与死亡的理解和认识都达到一个层次,安乐死才能在一个安全、真实的情况下进行,而他认为现在的中国还不具备这样条件。[6]
四、结语。
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的悠久历史,许多传统的观念根深蒂固,安乐死的实行在中国仍然有很长的一段路有走。死亡是人生命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既然它不可避免,那么人也就应该有权利要求更加尊严的死去。
死亡作为一种自然规律不会因为人为的干预而改变。安乐死作为解除病人痛苦的一种手段其本身并没有错。重要的是我们需要对人的死亡有正确的认识,能够坦然的接受死亡。我们应当积极寻求安乐死合法化,让安乐死能正确的,安全的服务于所有有需要的人。
参考文献:
[1]何信钰,郑名杰等。安乐死与宗教[EB/PL].crs.nccu.edu.tw/RMS/PR/files/Euthansia1.doc.
[2]何农,傅卫东。浙江地区城镇居民安乐死认同度调查与分析[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09年9月。
[3]石大璞,喻琳。从典型案例及民意调查看安乐死在中国之现状[J].中国医学伦理学。1995年第6期。
[4]同[2].
[5]杨素梅,李秋香。不同人群对安乐死的认同态度调查分析[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1年第3期。
[6]孙道萃。安乐死———一种来自文化的解读[EB/OL]./Article_Detail.asp?ArticleID=40410.
[7]张铭一译注。论语全集[M].海潮出版社。2007年9月第一版。
[8]饶尚宽译注。老子。中华书局[M].2006年9月第1版。
(一)采取先合作后排挤的方式。跨国公司先与我国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合资建厂,跨国公司提供管理,技术以及资金方面的支持,而中方往往出让自己的优良资产。建立合资企业以后,跨国公司利用各种手段阻挠合资企业的发展,致使合资企业长期处于亏损的状态。跨国公司相比于国内企业的一大优势就是其资本的国际化带来的资金充足。中方资金来源单一,在跨国公司的这种策略下往往被拖垮,最终不得不退出合资企业。跨国公司通过增资控股等方式控制整个合资企业之后,利用其强大的资本以及丰富的管理经验使整个企业在短期内扭亏为盈。相反,中方企业在退出合资企业丧失企业的控制权的同时还丢掉了本方企业以往有竞争力的产品的市场。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西北轴承厂。在与德国公司合资时,拿出了铁路轴承这一自己的优质资产,结果以后几年逐渐被德方拖垮丢掉了合资企业的控制权。德方控制合资企业的经营权后迅速实现盈利,不但控制了整个合资企业还抢占了铁路轴承的市场占有率。
(二)利用一些地方政府将招商引资作为政绩考核的指标急于吸引外资的心态廉价并购当地的一些企业或提出各种有利于自己抢占市场占有率的条件,挤压当地企业的生存空间。一些地方政府特别是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制定了各种优惠政策来吸引跨国公司投资,对外资不区分善意还是恶意,甚至不惜代价地吸引外资,为恶意并购提供了难得的机遇。这种盲目吸引外资导致的结果是地方企业的发展受到了极大地限制,一些国企趁机被外资以廉价收购,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而一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外资的拼命打压下难逃破产倒闭的命运。杭州齿轮厂在与外资整体合资时双方由于控股权的争夺使得谈判一度陷入僵局,此时,外资威胁称“如果不控股,就不来杭州投资”,最终,在地方政府以及其它各方面的压力下,外资如愿以偿,成功控股。合资后,杭州齿轮厂的商标被外资禁止使用,其优势产品和研发力量以及大量技术成果也尽归外资所有。
(三)跨国公司利用其技术优势与中方合资后排斥合资企业的自主创新,大举扼杀中国品牌,使中国企业变成单一的加工厂,成为跨国公司全球生产链上的一环,既没有知识产权又没有核心技术。大多数中方企业与跨国公司合资的初衷是利用跨国公司资金优势的同时,学习和消化他们的管理与技术。然而,跨国公司却并不会向中方转移核心技术,其转移的仅仅是操作技术。当中方试图自主创新改造民族品牌时也会遭到外资的阻碍。我国的汽车工业在这方面就是相当典型的例子。上海汽车曾试图利用大众公司的技术改造民族品牌,但遭到了大众公司的断然拒绝,并且严格规定不允许将大众技术用于任何中国品牌上。
(四)少数一些跨国公司利用其雄厚的资金对同行业的国内中上游企业进行掠夺式的收购,从而取得整个行业的话语权,继而抢先制定行业标准,给其它弱势企业制造障碍,防止其它跨国公司进入。我国在实行长期的外资单向开放后,目前在一些行业内已出现了外资企业限制竞争的现象。柯达公司1998年对中国感光行业进行了大规模并购,并购了除乐凯公司以外的几乎所有同行企业,一举奠定了其中国感光行业的垄断地位,其对中国感光行业的控制不仅限制了其它国内企业的竞争而且还使得其它跨国公司难以涉足中国市场。
(五)一些跨国公司在并购图企的同时,利用国企改革之际成功绕过我国现有法规,打入部分限制外资进入的重要行业。2002年4月,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颁布,电信,燃气,热力,给排水等行业被允许外资进入,同年8月,《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正式实施,民用航空业也被允许外资进入。现今,外资已经进入到中国绝大多数行业和领域。而在此之前,个别原先禁止外资进入的行业已有被外资渗透的现象时有发生。
(六)随着A股市场全流通改革的逐步完成,跨国公司通过股票二级市场对中国上市公司进行恶意收购的比例将会逐渐增加。由于目前没有外资公司在中国A股上市,跨国公司往往以受让股权或战略投资人绝对控股的方式与中国企业合作,从而间接进入中国股市。股权分置改革的推进以及一批关于外资进入资本市场的相关法规和办法的实施也将为跨国公司收购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甚至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提供了机遇。
二、跨国公司在华恶意并购的特点
(一)跨国公司大举并购我国重点和关键产业的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往往在全行业中起着技术支撑和产业转型,的引导作用,容易受到行业内其它企业的追随。近年来,发生在工程机械业,装备制造业,电器业等重点和关键领域的并购案层出不穷:凯雷-徐工并购案,西北轴承厂外资并购案,杭州齿轮厂外资并购案,大连电机厂外资并购案,无锡威孚外资并购案,锦西化机外资并购案等。这一系列并购案的最终结果是中方一再痛失品牌,市场和产业平台。工程机械业和重大装备制造业是整个工业的基础,它涉及国家长远的发展能力等方面的问题。作为这些领域的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如果被外资掌握控制权,势必造成整个行业的过度集中和垄断,国内企业也因此失去自主创新能力,甚至危害国家经济安全。
(二)随着国企改革和股权分置改革的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具有一定实力和发展潜力的上市公司成为跨国公司觊觎的目标。国有大中型企业往往基础好,市场知名度及信誉高,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并购后可取得短期投资,长期见效及改造一步到位的最佳经济效益。并购方还可以以三资企业的身份享有国家的各种相关优惠政策。国有企业改制和地方推进国有产权改革都为跨国公司并购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了机遇。另外,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股权在外资并购中具有明显的吸引力。未来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结束后上市公司股权的全流通对我国资本市场带来巨大好处的同时也给恶意并购开启了机会之窗,上市公司所面临的恶意并购威胁更加现实化。
(三)在并购过程中,由于我国资产评估制度不合理,评估方法不科学,产权交易不规范,同时由于中介机构不成熟,我国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往往处于被动地位,致使国有资产流失严重。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时,有部分企业对国有资产评估不实甚至未对国有资产进行有效评估,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价格往往偏低,而且对企业所用有的商标,专利,品牌,信誉等一些无形资产未给予充分的重视,没有计入企业总资产价值中,从而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并购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市场行为,技巧性和操作性很强。在并购过程中,并购双方的信息对称,价格协商,法律保证等都应该由中介机构承担。然而由于并购刚刚在中国起步,中介机构尚处在发育阶段,这方面的专业人才有限,导致企业并购过程在非客观公平的条件下进行,致使我国企业在并购中处于劣势,并购成本过高,资源难以优化,资产难以有效重组。
(四)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政府,而非市场的选择。由于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的转轨期,传统体制的惯性使政府在企业并购过程中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缺乏规范性。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为了突出业绩,盲目追求GDP,违背市场经济规律,强制性地对企业并购决策进行干预,对外资由利用变成了仰仗。为了吸引跨国公司的投资,不惜以市场换技术,以地皮换资金,以国企的资金换资金,以环境的污染换资金。其后果是妨碍了资源的优化配置,抑制了产业组织结构的合理化,对国家经济安全造成了不利影响。
(五)中国企业自身的落后为跨国公司的并购在产业层面上产生垄断提供了可能,而恶意的跨国并购又会锁定中国企业的落后。我国企业落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我国企业普遍规模偏小,竞争力弱,有的企业在整合多家企业迅速壮大自己的规模的同时也因为整合的企业良莠不齐而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这为跨国公司的恶意并购埋下了伏笔。其次,我国企业技术研发能力弱,即使一些大企业的研发投入都还不到2%,而跨国公司一般的研发投入一般都在5%-15%之间。这正是我们企业普遍落后跨国公司的主要原因之一。再次,一些企业目光短浅,崇洋,把与跨国公司合作看作是一种时尚和光荣,殊不知与跨国公司合作容易,但要达到双赢最终还是要靠自身实力,而不是寄希望于讨好跨国公司。
(六)少数一些跨国公司恶意并购中国企业仅仅是出于投机的目的。在企业并购中,并购双方的股票往往都会上涨,收购方可以在目标企业的股票上涨之后将其拥有的股份溢价转让获取溢价收益。也有一些专门从事收购投机的企业长期致力于研究各个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和股权结构,寻找那些股权分散或有潜在价值的企业,通过发行垃圾债券或者抵押贷款取得融资来收购这些企业,然后经过短期的包装重组后出售,从中牟取暴利。
三、防止跨国公司恶意并购的对策研究
恶意并购的危害在于会形成垄断,抑制自由竞争。古典经济学认为,自由竞争的经济是最有效的经济,垄断会破坏良好的经济秩序,阻碍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防止跨国公司的恶意并购对我国国家经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对于那些试图垄断中国市场的恶意并购要从宏观和微观层面上同时采取措施制止和防范。
从宏观层面上来说,政府在跨国公司并购问题上的主要职能是根据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总体目标制定宏观调控政策和行规法规,通过制定外资并购的交易规则,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具体有:
(一)政府应进一步明确战略性产业,对于战略性产业外资进入的方式和深度要有明确的界定。对于涉及到战略性产业的外资并购应当加大审查力度,防范潜在风险。市场准入要管的同时更要加大准入后的监管。
(二)加快制定和完善现有法律法规,规范外资并购活动。随着我国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跨国并购活动将会越来越频繁,而我国的相关法规却不尽完善,一些法规制定之后没有根据形势及时做出修改,导致法规与市场不配套,对国家经济的安全运行产生威胁。与之相对应的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成熟市场和一些发达国家的法规相对完善。因此,我国有必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完善法规建设,包括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和近日刚出台的《反垄断法》,规范和强化证券市场的监管,建立规范化的资产评估机制,大力发展社会中介结构等。
(三)完善对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政绩的考核。跨国公司并购的步伐在加快,一些掌有企业控股权的地方政府出于引进世界500强的政绩考虑,对外资收购行为往往不去认真分析其背后真正的意图,盲目地将国有企业与跨国公司合资,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因此,对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政绩的考核不能单单停留在数量上,而应更看重其质量。
(四)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土企业是国家确保产业安全最有力的措施。国家可以通过有效整合产权及其资源,对一些关系国家战略利益和产业安全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做大做强。同时,加大政策以及资金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全力支持有市场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对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要一视同仁,鼓励民营企业的发展,保持市场竞争的秩序和法规环境的公正透明。
从微观层面上来说,企业是并购的主体,任何一个企业都无法回避并购。我国企业要想不被跨国公司恶意并购,必须从自身发展角度寻求突破。具体有:
(一)我国企业应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我国企业与跨国公司最大的差距就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足,而自主创新的实质就是通过各种手段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我国企业应当抓住现今国家鼓励自主创新的历史契机,通过自主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自身企业价值,增强应对外资并购的能力和实力。
(二)我国企业特别是各行业的龙头企业和上市公司要借鉴国外公司应对恶意并购的经验,构建完善的反恶意并购机制。反恶意并购机制有利于推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有利于确定和维护并购秩序,提高并购效率;有利于国家对战略性行业的控制,有效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具体做法有:确保公司的股权不过于分散;修改公司章程,树立反恶意并购的意识和紧迫感,及早制定防范恶意并购的方案和条款;密切关注本公司的股价走势,防止突如其来的恶意并购等。
(三)我国企业在与外资并购或合资中必须始终坚持以我为主的意识,摒弃崇洋的思想。在建立合资企业时必须坚持控股权,企业一旦失去控股权,自主创新只能听命于人,生存发展也要受制于人。在企业并购时要理性选择适于企业实际的合作伙伴和合作形式,避免盲目的资本化运作,努力实现与跨国公司的双赢即让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盈利的同时我国企业也能从跨国公司身上吸收并消化他从管理,技术等方面的优势,提高自身实力。
跨国公司是指依赖雄厚的资本、先进的技术及完善的管理体制,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设立子公司,从事国际化生产、销售活动的大型企业。
2、全球战略概念
全球战略本身是一个历史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可以有多种战略模式。按企业经营国际化程度划分有本国中心战略、多中心战略、地区中心战略和全球中心战略4种类型;按国际经营一体化程度区分:为独立子公司战略、简单一体化战略和综合一体化战略3种类型。跨国公司全球战略,从本质意义上来理解,是以全球的长期目标为基础,在全球范围内,协调统一企业的内外资源,合理安排企业的投资、生产、销售、服务等一系列的技术开发活动,让有限的资源能在有限的时间内能有效地运用。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否定了原有的大而全、小而全的国际性生产模式,通过对各项资源的跨国界配置、管理与协调来实现采购一体化、生产一体化、研发一体化、营销一体化、财务一体化,生产专业化,并将资源的协同效应充分发挥,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发挥到最强,最大化。
3、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现状分析
跨国公司在华投资,是指跨国公司在华进行的以R&D为目的的投资行为。经分析发现,目前跨国公司在华R&D投资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发展速度快,但规模较小。从1994北邮-北电R&D中心开始,跨国公司在华设立R&D机构逐年增多,增加速度明显加快。但由于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尚处于初级阶段,R&D机构的规模普遍较小。
2、行业分布分散,其中以信息行业为主目前,跨国公司在华R&D机构涉及计算机、软件、通讯、化工、汽车、生物制药等领域,其中,计算机、软件、通讯等信息行业是跨国公司在华R&D投资最多的行业,占总比例的一半以上。
3、投资方式多样,但主要以独资方式为主一般说来,跨国公司在华设立R&D机构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在华独资设立R&D机构;二是在合资企业内设立R&D机构;三是与我国的大学或者科研机构合作设立R&D机构。从目前跨国公司在华R&D投资的情况来看,跨国公司更趋向于以独资的方式设立R&D机构,其原因主要是基于价值取向和技术控制两个方面的考虑。
4、跨国公司在华经营投资的主因:
笔者认为跨国公司海外R&D投资的原因主要源于以下六点因素的综合考虑:
1、市场因素。立足于迅速扩大的现实市场。面对迅速扩大的现实市场,跨国公司纷纷选择在华设立R&D机构,一是希望能够利用已有的科技成果和技术条件,实现科技成果的本土化,支撑其在华的生产和销售;二是希望通过R&D投资,直接了解我国市场需求的新趋势,从而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开发相关产品,以支持其产品的先进性和在技术行业的垄断地位,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
2、战略竞争因素。获得竞争优势。随着我国不断地引入外资,跨国公司之间以及跨国公司和我国本土公司的竞争也日益激烈。为了应对其竞争对手在华设立R&D机构带来的竞争优势以及国内企业研发力量的提高,跨国公司不得不加快在华设立R&D机构的步伐,希望通过在华设立R&D机构将产业内优秀的科技资源集中起来,实行对产业技术的控制和国内企业研发能力的抑制。3、人才因素。获得高素质、低成本的人才。我国拥有着大量高素质的,而且工资成本相对低廉的科技人力资源,还拥有一大批高素质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可以进行从基础研究到新产品开发的各个层次的研发工作,这对于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R&D机构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
以上诸多分析,不难判断,跨国公司之所以能够在中国保持其长远的投资并不断扩大,这也与中国本身的条件及跨国公司自身的经营战略是分不开的。因为中国由始以来,都是一个泱泱大国,拥有960万km土地与13亿人口;特别是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局不断完善与稳定,经济实力又大大增强,人民的生活水平快速提高,消费意识不断增强等,这一系列的大小因素使中国成为了世界上一个拥有巨大潜力的大市场。中国市场的高速成长与巨大潜力便也吸引了众多跨国公司纷纷来我国进行投资。另外,跨国公司对我国投资的增加,同时也是出于其全球战略性的考虑,更重要的是将中国完全纳入全球经济的生产体系,通过充分发掘中国市场的全球性价值来实现跨国公司全球竞争和战略目标。
关键词 演讲 朗诵 艺术
一、高校图书馆文化的涵义
图书馆文化这一概念,是在20世纪80年代由美国图书馆管理学者作为一种新兴管理哲学率先提出的,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它是图书馆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为全体馆员所公认和共同遵循的工作目标和宗旨、价值标准、基本信念、理想和行为规范等。优秀的图书馆文化是其精神风貌的充分体现,是其持续发展的精神支柱和动力源泉,是构建其核心价值的前提和基础,是现代图书馆管理和图书馆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增强馆员凝聚力、促进读者成才、提升图书馆竞争力、推动图书馆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高校图书馆在高校中处于重要地位,图书馆文化建设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为充分发挥高校图书馆文化建设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高校图书馆应该大力加强文化建设研究,根据学校的定位准确把握图书馆文化建设定位,从适应并引领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角度推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从服务并促进图书馆读者服务工作的角度加强图书馆文化建设,更好地发挥为教学、科研提供优质服务的作用。
二、高校图书馆文化建设的意义
随着全球信息化速度的加快,信息服务业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以提供信息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图书馆面临空前的挑战。在这种形势下,图书馆文化建设的重要性日益突显。图书馆如何解决其发展中的文化问题及如何建设优秀文化以促进创新、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高等院校的校园文化,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学校里的全方位体现,多方位体现着学校办学方向和指导思想,反映了整个学校的精神面貌。文化建设是图书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服从并服务于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需要,从总体上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但从高校图书馆丰富的信息资源优势、独特的文化环境优势等方面来说,又应高于校园文化建设,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倡导和引领的作用。高校图书馆通过向读者提供文献信息服务、发挥文化教育导向功能、提供娱乐休闲服务和吸收勤工俭学学生参加图书馆工作实践活动等方式,在大学生的文化学习、性情陶冶、文明修养、社会实践乃至技能训练等方面产生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对校园文化活动产生巨大而又深远的影响。
三、高校图书馆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校图书馆文化建设必须以“以人为本”,注意尊重和满足作为教育和服务对象的学生的主体地位和需要,同时要注意调动图书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发挥他们作为图书馆工作主体的自主意识和能动性。高校图书馆文化建设,可以分为4个重要组成部分:
1、服务文化
服务是图书馆工作的主体和重点。高校图书馆的工作,始终是围绕着“服务”这一条主线的。为谁服务?为读者服务,为学生的学习、教师的教学与科研、干部的管理服务,为文献的价值实现服务,为知识传播、文明传承和创造服务。
图书馆是服务型的学术性组织,也是服务型的教育性组织。教育部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
对于图书馆服务,不少同行也提出了要树立品牌意识、文化理念、奉献精神、管理创新等主张,我们应该学习和进一步细化。如何真正体现和实现图书馆的服务文化,服务味道最浓厚的酒店服务的要求与做法就很值得我们借鉴。酒店服务体现在"SERVICE"(本意也是服务),即7个方面:S-Smile(微笑服务)、E-Excellent(出色服务)、R-Ready(随时准备好服务)、V-Viewing(看待、评价与不不断改进服务)、I-Inviting(邀请、吸引并热情欢迎宾客的主动服务)、C-Creating(创造)、E-Eye(眼光:察言观色的细节服务)。
2、智慧文化
图书馆服务不仅仅是提供各类文献资源,更重要的是用智慧来服务读者、学校和社会。图书馆文化的另一个特点就是“智慧文化”。图书馆充满智慧,读者通过图书馆增长智慧,图书馆人应该具有智慧――这也是最关键的。
智慧以知识为基础。图书馆馆员是有限知识的管理者和服务者,具备图书馆信息服务的基本知识、人文社科与科技知识、时政信息知识等显然是基本要求。随着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图书馆也会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图书馆功能调整,与读者沟通,文献挖掘与保护,网络咨询,数字图书馆浪潮等,不少问题都摆在图书馆人的面前。对信息的敏感、准确认知和判断问题的性质、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有效表达与善于沟通,都是有智慧的图书馆人的特点。
3、和谐文化
图书馆和谐文化,是我国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图书馆行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和谐文化,是图书馆文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图书馆人用智慧之泉浇灌服务之花结出的甘甜之果。
构建和谐的图书馆服务文化,其主要的理念有:读者满意与否是评价图书馆服务的首要标准,一切为了读者满意是图书馆服务的出发点和归宿。创新管理模式,是构建图书馆和谐文化的关键因素。图书馆规章制度的设计,要真正体现“以人为本,读者第一”的思想,要让读者理解和感受到他们实际上是这些制度的受益者,同时要通过制度协调图书馆与读者、馆员与读者、管理者与馆员之间的关系。其次,在图书馆管理中,既要尊重科学、重视科学方法与科学手段的运用,又要讲究管理艺术、体现人文关怀,重视人的非理性因素――观念和情感的作用。图书馆应关心和尊重员工,设法满足员工的社交、自尊、自我价值实现等高层次的精神需求,千方百计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努力实现员工的个人目标和图书馆整体目标的一致。同时,要使员工对图书馆的服务目标、服务观念、规章制度产生认同感,并自觉地在图书馆服务工作中践行。图书馆馆员之间也必须是和谐合作的互动关系。图书馆的服务不是单个岗位的馆员能够完成的,馆员之间的相互了解、真心理解、及时帮助是和谐的条件。
4、组织文化
在图书馆管理工作中,组织文化能起到粘合剂的作用,能够为馆员提供言行举止的标准,把整个图书馆组织聚合起来;同时,组织文化作为一种意义形成和控制机制,能够引导馆员的态度和行为。图书馆组织文化可分为:表层、中层、深层这几个层次。表层的组织文化,指可见之于形、闻之于声的文化形象,也称物质文化,包括图书馆的设备、资金、环境布局以及图书馆内部的培训等;深层的组织文化,是指积淀于组织及其员工心灵中的意识形态,或叫理念文化,如理想信念、道德规范、价值取向、行为准则等;中层的组织文化,是间于表层、深层之间的那部分文化,又称制度文化,它是在经营管理中形成的规章制度、组织机构等。上述层次中,最为重要的是深层文化,它支配组织及其员工的行为趋向,决定中层文化、表层文化的内核所在。自然,表层文化、中层文化的状况如何也会反作用于组织的深层文化,影响组织的凝聚力。理念文化是组织文化的灵魂,制度文化是连接物质文化和理念文化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