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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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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系论文

金融系论文范文第1篇

(一)日本农村政策性金融

由于市场并不能充分满足农村经济和产业发展对金融工具和融资渠道的需求,所以政府应行使本身的职能,使金融资本可顺利进入农村经济,如通过扶持性政策或政策性资金支持弥补金融工具和融资渠道的不足。日本政府通过向农村经济提供长期、低息贷款,以达到对农村经济设施、农产品改良、农业新技术推广等行为进行注资的目的。日本的主要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农林政策金融公库,其汇集了国家会计基金和国债基金等金融资本,日本政府通过其与合作性金融体系的紧密融合,实现其政府职能,建立并完善其农业金融体系。日本政府通过农林政策金融公库对农村经济提供贷款,其贷款的特征为长期、低息,时间期限分为15个等级,时间期限最长的为林业经济基础贷款,其时间为55年,最短为1年,平均期限为19年。利息基本情况下维持在固定标准,利率平均值为3.89%,贷款利率在3.5%的比例可占到60%以上。此外,日本政府还出台了一揽子计划,如农林政策金融公库的贷款如存在不能及时还款的情况时,可向政府提出减免要求,政府可酌情为其减免一定的利息,损失的部分由政府填补。

(二)日本农村合作性金融

日本农村合作金融体系有着特殊的组织结构,其基本组成为三级组织结构,三级机构分别为农、渔和森协会。农林中央金库作为其最高机构,负责监管其资金,并以信农联作为中枢机构管理单位农协的贷款和还贷,信渔联作为中枢机构管理单位渔协的贷款和还贷,单位森协只贷不收,因而不设中枢机构。日本政府于1947年颁布了《农业生产合作法》,于1948年颁布了《水产业生产合作法》,于1961年颁布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法》,并将小规模基层农协合并为大型农协,加强了其执行能力。上世纪90年代,日本政府为了适应农业金融体系的快速发展,加强农业金融体系的金融基础,日本政府加快了地方农协的合并速度。日本的农业金融体系并不是作为独立运行的系统,其以独特的三级组织机构,并以农协为载体,以信农联为中枢机构,组成其合作金融组织机构。其这一特征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绝大多数农业合作金融体系机构。其以行政区划分为基础,建立农协系统,并在农协内建立金融融资部门和拓展融资渠道。其独特的三级机构具有自上而下的直属关系,但其在金融资金的管理上严格执行独立管理,独立运算,上级只起到指导的作用。日本几乎所有农村地区覆盖在农业合作金融体系之下,日本的农业金融体系的存款利率高于普通金融体系利率,使得50%以上的农业存款流向农业金融体系。日本的农业金融体系主要为日本农业的发展提供金融资金支持,帮助农业生产人员拓宽融资渠道,加速农业经济发展,并不以盈利为目的,其贷款利率低于其他金融机构,因而其贷款去向应严格控制其资金去向,农业金融体系部门应保证其资金总额的90%用于农业经济建设,且不需要农业生产人员进行金融担保。在1978年日本的农业合作金融体系贷款总量已与其他金融体系的贷款持平,截止到2012年7月日本的农业合作金融体系已拥有营业网点8 578家,金融资金余额881 963亿日元,农业合作金融体系贷款总量219 824亿日元。

二、金融信息制度

急剧膨胀的信息流和信息需求使得涉农企业对金融信息的管理面临更高的要求,很多发达国家的涉农企业都开始进行信息化建设。近年来,日本涉农企业的数量越来越多,规模也不断扩大,有的跨行业经营,有的在全国都有子公司。据调查,日本涉农企业通过信息化管理减少了盲目性投资14%,提高判断决策正确率16%,提高业务处理准确度25%,文件简化率10%,提高内部信息畅通率22%。信息管理是涉农企业现代化管理的基础,它既可以作为涉农企业计划与决策的依据,又可以对涉农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

(一)涉农企业管理金融信息系统的内涵

金融信息管理系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新型学科,由人和计算机网络集成,以人为主导,利用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通信设备以及其他办公设备,进行信息的收集、传输、加工、储存、更新和维护,以企业战略竞优、提高效益和效率为目的,支持企业的高层决策、中层控制、基层运作的集成化的人机系统。金融信息管理系统由金融信息的采集、金融信息的传递、金融信息的储存、金融信息的加工、金融信息的维护和金融信息的使用五个方面组成,功能包括经营管理、资产管理、生产管理、行政管理和系统维护等。金融信息管理系统可以利用过去的金融数据预测未来,为有效管理和正确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涉农企业金融信息管理系统的内涵是在普通金融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结合涉农企业金融信息数据的特点,与计算机技术、数据库技术、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等多种技术相融合,建立涉农企业的农业资源配置数据库,完成涉农企业数据分析和系统开发,为涉农企业生产与决策提供支持的系统。

(二)日本涉农企业管理金融信息系统的特点

首先,日本农业金融信息化建设的背景对涉农企业金融信息管理系统的发展给予了强大支持。其次,日本涉农企业金融信息管理系统的集成度比较高,模块之间在设计时通盘考虑,无缝联接,使得数据交换无障碍。再次,日本涉农企业金融信息管理系统设计的针对性强、涉及面广,针对日本涉农企业业务划分不同的模块,涉及生产管理、资源计划管理、物流管理、销售管理、电子商务和人力资源管理等各个方面。最后,日本涉农企业金融信息管理系统的构建有日本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可以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大企业的资源为金融信息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条件。

三、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构建的启示

(一)构建自下而上独立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

虽然金融体系的建立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但是日本的合作性金融体系却具有完全的独立运行权,在行政级别上不隶属于各级地方职能部门,行政法规上不受任何地方职能部门干涉,其作为一个独立存在的三级金融机构。日本合作性金融体系的这一特点,既可保证农村金融体系不受干扰可独立执行其职能,又便于提高农村金融体系的结算速度和互,可有效提高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速度。

(二)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在保证农村金融体系中合作性金融体系的独立性同时,政府也应提供必要的政策性金融支持,日本政府在农业金融体系建立的过程中,一直通过各级金融职能部门对农业金融体系提供政策性和资金支持。日本政府根据信贷补贴理论和市场竞争不完全性理论,保障其农业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行,持续的注入大量资金,并不断出台扶持性政策,为其现代化农业金融体系的建立做出了巨大贡献。

(三)以农业、农民为服务对象

农业金融体系的建设务必要以始终为农业及农业生产相关人员服务为宗旨的立场,对非农业和非农业人员进行严格限制。各职能部门要与农协紧密配合,保证所有金融资金均在农业企业或农业职能部门内运转,并保证其资金运转流通顺畅。日本政府建立了完善的规章制度和监管机构,严格控制金融资金的流向和使用人群,避免农业金融资金受趋利性影响而流入非农业用途或非农业生产部门。

(四)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

在建立有效的合作性金融体系和政策性金融体系的基础上,建立起有效的内外部双重监管机制是保障农业金融体系正常运行的前提保障。日本为防止金融犯罪等问题,建立起以存保制度、互助制度、信誉制度和灾补制度以防范其金融风险。

(五)出台和完善农村合作金融法律体系

金融系论文范文第2篇

比如说,由大财政演变为大银行出发点是改变资金的无偿供给,殊不知发展到后期却出现了畸形的单一银行信用问题;八十年代中期,理论界就提出了发展金融市场,并开始了实践尝试但就是呼之不出,市场无响应;而当多数人士转而主张先发展货币市场,后发展资本市场的时候,股票市场却在沪、深两地海啸般地涌了出来;股票市场历经一阵火热,正当成为上下关注的焦点,似乎中国面临的诸多改革及发展问题都可借助股票市场来解决之时,却疲态尽显、扩容维艰、问题四起,任凭管理层推出政策鼓动,也激不起投资者的入市热情。与此同时,企业债券市场也是虽鼓噪不断却未见启动。然而另一方面,储蓄存款规模在屡屡调低利率的背景下竟依然快速扩大。上述局面或许又是有关当局在提出发展资本市场、降低间接融资比重的改革决策时未曾充分估计到的。如此等等,都令人去思考:

其一,中国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居民究竟需要什么样的金融资产?企业究竟需要什么样的融资品种?而从根本上讲,社会的金融资产结构最终是决定于居民的财富配置需要还是企业的融资要求?由此而另有所言的是,对于金融资产结构的改革政策及措施,我们是否有必要重新审视其影响程度与着眼基点。

其二,变更金融结构的政策无疑是着眼于改善金融体系的效率。而对效率的理解,此前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决策层几乎都是从单一金融资产的功能出发,去考虑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进而希望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虽然近年来风险的分布防范也开始被纳入金融结构政策的关注视野,但是,究竟怎样才算实现了金融体系的配置效率?社会总体的金融资产结构又怎样才算称得上协调、适应、合理?似乎都是模糊不清的。

其三,近十余年来,中国金融资产结构的突出变化无疑当首推股票市场的发展,目前股市却集中暴露出不少问题。应该讲,这些问题的形成原因,大都可归咎于中国转轨时期股份公司和股票市场自身制度构建上的缺陷,以及法规制定和实施的不完善。但使人困惑的是,为什么每一个问题的凸现和解决,无一不触及到股票扩容和资金扩容的矛盾?这一矛盾困扰股市已多年,管理层在平衡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上用心良苦,也常常导致具体政策摇摆不定。然而对此矛盾,在大力发展股票市场的总的政策取向下,人们的习惯思维往往是把它视为中国特有的背景关系,却不是直接看作一个值得深究的问题。如果是一个问题,那么就有必要质疑,中国的股票资产历经数年的快速增加是否已经超越了居民现阶段的实际需求?而我们对股市的地位和作用似乎看得过重?对其发展进程设想得是不是也过份乐观?

二、金融体系的适应效率与金融资产结构变化的根本原因

以金融资产结构与金融体系效率的关系为研究对象,通常的思维范式是去探寻一个理想的金融体系应该包括哪些品种,以及各种品种之间应该保持什么样的相对规模,才更能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细一掂量,这一思维范式实际上存在着一定的似是而非的缺陷。对于不同金融资产结构的各种金融体系,是否能够直接、孤立地加以对比,区分出孰优孰劣、何种先进而何种落后?如果真是如此,那么我们可以从经济发达国家中选择出视为成功的金融体系作为构建的参照物,引入新的金融资产品种。需知,从技术角度讲这是极为简单易办的事。再者,怎样才算实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也是无法量化、难以评估的,尤其是事后更难以说清、确知它同金融资产结构的因果关联性。

其实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这只是理解金融体系效率内涵的一个方面。而更重要、摆在首位的另一方面,是金融体系的适应效率。

金融体系及其所属的金融资产结构作为社会经济制度构架的一个组成部分,事实上是一个历史范畴,历经了漫长的渐进演变。翻开各国的金融史,在不同的历史时序阶段,金融结构的变化表现出大多是受到外来力量的冲击或是权力人物的强制政策而振动反复,偶发性的金融事件迭出不已,经济运行也由此受到刺激或扰乱的影响。但就大的事件框架来讲,它总是呈现出与实质经济的发展并行推进的。一个成功的金融结构体系只有适应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实质经济状况,以及各国所特定的政治文化背景,才会促进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而其自身也才能在不断的振动和变化中完善和存留下来。

提出金融体系的适应效率,或许在金融理论上可称是一种新的见解,其实这是源出于诺思的思想。诺思在其著述中曾提出了一个深邃且不同凡响的结论性见解,他指出,“经济长期增长的关键是适应效率而非配置效率”。这里,虽然诺思是针对经济制度结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而讲,并没有细到具体涉及金融体系以及金融资产结构,但其分析思维却是独辟蹊径、颇富启迪的。按传统的各种分析经济增长模式,都是主要透过经济变量,从各种物质生产要素的变化去说明生产率的改变和经济增长与否,其中又往往把技术创新置于决定性的位置。诺思却是从制度变迁的视角来解释经济增长,认为对经济增长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制度性因素而非技术性因素,认为富有适应性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

在分析金融资产结构与金融体系效率的关系中,领会、借鉴、引入诺思的“适应效率”的见解具有两重理论含义:

其一,置于金融资产结构基础上的金融体系对于实质经济的作用并非中性,它既能推动,也可能阻碍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而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存在着适应或不适应的金融资产结构体系。就这层含义讲,金融适应效率的见解同戈得史密斯的金融是上层建筑的思想既有一脉相承之处,也存在着区别。作为研究金融结构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戈氏理论的分析视角,是要说明决定金融结构的是国民财富、国民产值、资本形式、技术条件、储蓄水平等实质经济,对于不同的国家、各国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金融结构及其变化的方式都存在着差异,从金融结构的状况能够判断出一个国家金融的发展程度。这里,戈氏思想虽然很注重不同国家的金融结构差异,却强调的是金融结构与实质经济之间、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之间的关联与一致。而我们从诺思思想提出的金融适应效率则一是欲突出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二是欲突出金融结构可能是适应的,也可能是不适应的,不适应的金融结构将会对经济造成破坏性作用。

其二,每一种金融资产——货币、债券、股票等,都具有独自特有的融通资金、配置资源的功能,但却无法按自然科学的思维从技术性的角度直接推导出它对社会经济的作用。纵观金融发展史,可以作为印证的案例比比皆是。银行券的产生能够克服黄金作为货币在数量上的短缺,却屡屡出现人为的发行失控;十九世纪英国工业资本的集聚主要是依靠股份募集方式,而在法国,当时经济增长的主要原因则是归之于一种特殊银行——动产抵押货款银行的建立。人们谈论股票的作用往往会将其与英国铁路的早期兴建联系在一起,可当在采矿业中兴起股票热时,却被杰弗里斯称之为“最要不得的现代金融手段之一”,因为在当时的勘探技术条件下盲目采矿的成功概率太低,并且,当约翰·劳将这种现代金融手段带到法国,作为财政部长的他虽尝到了扩大港口的好处,却也因密西西比泡沫的破灭而身败名裂。

从金融体系的适应效率出发分析,金融资产结构的变化主要适应于实质经济的发展程度和发展需要。构成实质经济的因素很多,生产力的推进、生产方式的变化、新的发明和技术变革、人口变化等,但最根本的、或者说作为基本前提的,是一国经济增长背景下的居民收入水平和财富积蓄程度。这么讲,似乎是易于理解的无异议见解,然而我们发现,一旦落实到具体的问题或者政府有关的政策上,却不时表现出含混甚至错误的思维。

一个典型的问题是,金融资产的品种到底是由企业决定还是由居民决定?对此问题,政府的金融资产结构政策着眼的基点往往是从经济发展的角度考虑企业的需求。且人们在研究金融问题时通常的思维也是把“金融资产”与“金融工具”两个概念完全等同起来,关注的是社会物质要素的转移和配置,其倾向性同样不言而喻。然而颇令人思索回味的是,莫顿在其影响力极大的《金融学》教科书中,却在开篇定义中将管理个人资源列为研究金融的五条理由之首,并将家庭的金融决策置于企业的金融决策之前。其实,这一问题就表象看,虽然是企业以及中介机构在设计、推出不同的金融资产,企业从自身的经营也的确需要考虑权益资本和负债资金的比例,但它最主要的需求筹融资金。如果单从这一需求讲,企业原本更希望的是金融资产形式简单与均一,以此能降低费用和简化程序。而它之所以又表现出热衷于金融品种创新,更多的动机是出于迎合居民的资产选择需要。应该讲,反而是拥有财富的居民才更关注、更需要收益与风险各异的多样化金融资产,这种多样化能够使收入不同的家庭根据各自的效用曲线达到资产配置的目的。

中国在近二十多年的经济转轨时期金融资产结构的变化过程最能印证,也最能用金融体系的适应效率予以说明。20世纪80年代前的大财政、小银行的资金分配格局,一个重要直接原因是人们的收入太低(1978年城市居民储蓄存款每人平均21.90元),要保证一定的社会储蓄率和投资率,不可能建立在居民自愿储蓄的基础上,只有采取国家财政方式强制进行国民收入的分配,当然从根本上这又要归咎于计划经济的制度性原因。80年代初期,银行的地位和作用呈现出急速膨胀,是由于人们从改革中得到实惠,引致收入大幅增加,储蓄存款成倍增长;此后银行信用逐步扩展到独木撑天的局面,而人们并不理睬发展金融市场的改革措施,没有燃起对股票、债券的热情,仍然唯一选择银行储蓄。原因在于虽然当时多数人口袋里有了剩余的钱,其数量也只能够应了这么一句话:“银行存款是穷人的储蓄”(莫迪利亚尼)。跨入90年代之后,股票市场得以迅猛崛起,神速发展,这当然与股票这一资产的独特诱惑性有关,但作为背景基础的原因根本还在于此时中国已经出现了一批富人阶层、产生了中产阶级。

经济理论的探讨总是带有现实的针对性。分析至此,本文转入重点想突出的观点,那就是,从金融资产结构适应与否的角度看,目前中国股票市场规模的发展不是太慢,而是已经冒进;股票资产的数量不是太少,而是其需求早已超越了现阶段居民的财富程度。对于这种不适应,借用一句警言:“眼前没有大崩溃,只是脚下地面的轻微颤动是一种预兆”(奥弗斯通)。

三、中国特征的股市欣快症与股市政策的冷思考

认为中国股市存在泡沫,此种观点时有见诸于报刊,不过其含义是讲股价高了。而要认为目前中国股票市场规模的发展已处于冒进状态,不仅与眼下股市政策相悖,或许也难以得到多数理论研究人士的认同。因为下面几组数据太直观不过了。

中国股市产生至今只有十多年,而国外成熟股市已有一两百年的历史;

中国股市的总市值不过四万多亿,仅占GDP的0.5,且其中只有三分之一能够流通,而发达国家股票市值占GDP的比值都在1以上;

中国的银行储蓄存款超过7万亿,贷款额近12万亿,而企业每年通过股市筹集资金却只有一两千亿。

然而认真一推敲,上述数据只能够说明中国股市需要发展和发展的前景,却难以否定发展冒进,不能作为说明现阶段中国居民需要更多股票形式金融资产的充分理由。

认为股市发展冒进,可以从两个层面予以分析。

第一个层面是基于中国股市形成的特殊性。

在对中国股市建设进行回顾和评价的时候,没有人会低估这么一个成就:仅仅十余年的时间,几乎走完了发达国家两百年的路程。然而这同一事实恰恰也正反映了中国股市形成的特殊性,即它不是社会工业化大生产初期的产物,而是跨越社会生产发展阶段的泊来品。

从理论和历史的角度考察,股票市场是在股份有限公司制度的框架下问世和发展起来的,而这个制度的基础、股票市场存在的前提是作为企业组织形式的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社会化大工业的发展是一个漫长而渐进的过程,它与企业规模的扩大和数量的增长同步,同时与居民的收入财富增长和储蓄投资方式的变化同步。正因为如此,西方国家的股市历史上,虽然也屡屡发生大幅暴跌和长期低迷,但不可能出现发行上市压力和股市不堪重负的矛盾。

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下的中国,社会化规模经营的大工业企业是通过高度集中的分配制度,采取政府投资、国家所有的方式建立起来的。经过几十年的时间,业已形成覆盖各个领域的庞大国有体系,并在这种以国家独资为资本组成形式的企业制度基础上,形成了与之对应契合的社会分配机制、福利机制、储蓄和投资运行机制。在这样一个以公有制经济为绝对主体的社会经济关系背景下建立股份制度,只可能采取改制、转型、变革的方式,不可能再表现为一个缓慢、渐进的过程。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我们在建立股票市场的问题上不可避免的面临着企业制度的变革同金融资产结构变化之间的冲撞和不同步。

一方面,企业的转制从技术程序讲只需要较短的时间即可完成,并且国有独资企业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势必存在着股票发行的要求;另一方面,建立在居民储蓄投资方式基础上的金融资产结构变化却具有很大程度的渐进性质。因此,中国股票市场从其产生一开始就潜在性的面临着股票供给大于需求的基本矛盾。

第二个层面是基于中国特色的股市欣快症。

历史上任何一个国家的股票市场在其产生初期,都不同程度的表现出投机过度的欣快症。股市欣快症的特征有四:一是全民介入。“从事股票投机的强烈欲望,紧紧地吸引了从自耕农到拥有贵族头衔第一王子的各个阶层”(马克思);二是股价攀升企高,涨升无理性,市场存在严重泡沫;三是很快抛开货币,包括存款和信贷;四是持续期限很短,例如英国的运河热潮3年,铁路狂潮5年。

中国股票市场的初期阶段也同样未能避免投机过度的欣快症,表现出自身的特色和极大的复杂性。

作为欣快症共有的特征,中国股市形成初期,也表现出全民介入股市的高昂投资热情,也曾出现股价被推至离奇的高度。然而股票投资热潮并没有出现失控。这当然与政府强有力的行政调控有关,但更主要的是,在转型时期特定的背景之下,投资者的热情起到了缓解企业转制造成的发行上市压力,同时也给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企业带来了各自的欣快。推进企业体制改革和扭转国有企业困境的期望、转变单一银行信用和分散金融风险的金融改革要求、谋求资金的利益驱动,这些都令政府和企业倾注出与投资者不相上下的热情。在供需双方的合力之下,股票市场呈现出快速的发展。而股市政策也定位于一方面要保护投资者的热情,控制企业上市的节奏,强调稳定;另一方面要适应政府和企业的需要,坚持大力发展。

中国股市欣快症的结果,不是泡沫的破灭,而是发展的冒进。原因是在持续不断的发行、上市压力之下,泡沫难以产生,反而,在大力发展股票市场的政策导向下,历经十余年的供求抗衡,支撑股市发展的资金已经出现了透支。

判言中国股市发展的冒进,有几个问题需要进一步认识:

其一,股票是风险性极高的奢侈品,不是任何收入阶层的人都可以投资的金融资产品种。凯恩斯的《通论》中曾指出,股市是富人的俱乐部,应该提高华尔街的门槛。巴杰特有句名言,“常识告诉我们,售书的不应从事蛇麻投机,银行家不应倒卖松脂,铁路不应由侍女来筹建,运河不应由享俸的教士来兴修”。中国股市的发展政策应该是不违背常识的负责任政策。在股票充分普及、投资渠道畅通的现今背景下,银行储蓄存款呈现出居高增长,这更多的只能说明在现阶段居民需要的是低风险的金融品种。

其二,股市发展冒进与股市存在泡沫,这二者是意指迥然不同的问题,针对的政策和解决的措施也截然相反。在中国的特定环境下,如果是认为股市出现了泡沫,可供选择的措施是加大发行上市力度,压低股票价格。而判言股市发展冒进,采取的对策应该是减缓发行上市数量,让股市有一段休生养息的时期。近两年股市政策几经反复,终于宣布停止国有股减持,严格了增发的条件,而很快我们可能听见另一种质询:有哪一个国家的股市,曾经出现过每月、每周持续不断发行新股?

其三,广开股市的资金来源,应冷静分析资金的性质。在中国可动员的资金的确很充裕,然而适宜进入股市的却不多。经营性资金吸引进来,只具有短炒投机性,不利于股市稳定;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看似数量庞大,却并不属于敢冒风险的资金,可动用的部分实际上有限;银行资金从理论上讲虽然没有理由不允许一般投资者质押融通,但只要股市尚存在双向扩容的尖锐矛盾,就很难避免开闸容易流回难的严重后果。目前最被看好的是基金,可如果说人们对股票资产已不再具有更大的需求,那么对以股票为投资品种的基金,无论是开放式、还是封闭式,也难以激发出浓厚兴趣。说到底,股票市场的资金来源从根本上讲还是应该与居民对股票资产的需求保持相适应。

金融系论文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近年来,我国金融竞争日趋激烈,金融秩序比较混乱。金融领域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当突出,已成为中国人民银行反不正当竞争与强化金融管理的艰巨任务。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研究我国金融领域不正当竞争的表现、成因与强化金融管理的对策。

1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寻租行为的大量存在产生了金融监管的要求。在金融交易中,金融机构的腐败体现为利用资金配置权进行两类寻租行为。一是通过对企业配置信贷资金获得第一类寻租收入。这在金融监管当局的现场检查中体现为直接从信贷额度中扣除部分金额作为好处费:二是信贷配置上的定价权收入.这实际上是企业在获得贷款后为了维持长期信贷关系交易而支付的持续性成本。银行的寻租程度取决于改革进程中中央银行和财政对银行的转移支付和内控制度的相对力度比较.企业借款行为是在自筹资金和银行借款问进行的相对成本比较。

金融创新要求加强金融监管。国际上.一般将金融不稳定分为两类:一类是金融危机.特征是储户向金融机构挤提存款.导致银行流动性不足,加上市场大量抛售本币。引起货币大幅度贬值。另一类是金融恶化,特征是高比例的不良贷款以及金融体系的资本充足率过低。在近10年的时间里世界上发生了15次金融危机.金融恶化则更为常见。为了维持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在中国建立和形成有效的金融稳定机制,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任务。

从金融系统的中坚力量——银行的特点看.在信息不对称以及银行业不完全竞争的作用下,银行业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和脆弱性,需要外部监管力量的支撑来维护稳健经营。这种脆弱性体现在贷款客户可能由于信息优势而欺骗银行、存款客户挤兑行为具有传染性.以及银行自身受到利益诱惑并伴随监管力量弱化而产生冒险冲动。这些因素的交互作用可能导致银行发生流动性危机以至破产,而一家银行破产所造成的社会成本远远高于其私人成本。具有明显的负外部性。银行业经营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天生的信息不透明特性.市场各方参与者难以准确判断银行的实际经营情况,无法起到有效监管的作用,因此仅凭市场的外部约束不足以保证银行经营的稳健性。为了避免银行破产对客户造成的损失以及对金融稳定的威胁.有必要引入强有力的外部监管者。

从保险业的情况来看,保险监管体系需要制定和完善预警系统、应急系统以及偿付能力监管系统的战略规划,这些规划是提高监管水平.加强监管力量的重要保障。从证券业来讲,监管当局对券商的监督和约束,是规范券商行为,防止券商违规失信的外部约束机制。

2金融竞争与监管的辩证关系

金融竞争与金融监管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从历史的角度看,金融监督管理(简称金融管理或金融监管)制度先于中央银行制度.它是伴随商业银行竞争而产生、发展的。商业银行天然是竞争性的,但放任的逐利竞争必然会危及金融业的安全稳定和存款人的利益,政府不得不采取一定的金融监管措施。商业银行发展到相当高度便产生出中央银行.金融监管遂成为中央银行重要的职能和手段。在近代金融发展过程中,非中央银行金融机构为攫取高额利润.总是千方百计设法逃避当时金融法规的管制。谋求竞争优势,而中央银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稳定金融秩序、保障债权人权益、促进经济繁荣,则总是根据金融竞争的不同性质不断修正现有金融法规或制定出新的金融法规进行新的金融监管。金融竞争与金融监管循环往复矛盾斗争直接导致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和金融结构的不断变动.从而推动金融业不断向前发展。因此,可以说.金融竞争与金融监管相对立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乃是近现代金融领域中的一个普遍规律。

3金融领域不正当竞争

3.1我国金融领域不正当竞争

(1)专业银行在吸收存款、发放贷教、设立机构、挤占结算资金等方面展开了一系列的不正当竞争活动:采取发放高比率揽储费(有的高达50%)、协储费、实物奖品及以贷引存等方式拉储蓄存款或利用对单位实权人物发业务联系费、多种形式的请客送礼、放松开户条件等手段争夺单位存款;在贷款方面主要表现为:采取拆借同业、搞假“委托贷款”、利用“存放同业”科目通过房地产信贷部等附属机构以及劳动服务公司等自办经济实体发放贷款等隐蔽方式,问接避开人民银行的规模管理;使用额外收取利息或利润甚至直接突破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等手段,谋取高利,为照顾地方政府关系、单位关系、人情关系,不惜放松贷款条件发放关系贷款.支持炒地皮、炒股票、炒外汇等投机活动:企图为商业银行化捞取资本.不惜血本.巧立名目,千方百计开后门,大肆增设储蓄网点、信用卡代办处之类的附属外设金融机构,有些银行甚至大兴土木建宾馆、办商场等,展开激烈的地盘争夺战。

(2)金融市场各主体竞争活动混乱无章,其突表现有:违章拆借;社会乱集资行为盛行。

(3)各级人民银行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执法犯法的问题。如自办经济实体,参与炒地皮、炒股票等逐利投机活动,更加剧了不正当竞争。

3.2我国金融领域不正当竞争的成因

(1)各商业银行桀骜难驯。我国商业银行都是机构遍及全国的庞大垄断组织.长期以来习惯于同人民银行平起平坐,对央行监管心怀不敬。现有商业银行风险约束极差.根本不存在破产倒闭、丧失产权的后顾之优.用不着对自身的竞争行为负责。因此商业银行敢于藐视金融法规,不惜代价哄抬利率.争夺地盘,盲目竞争。

(2)人民银行监管乏力。这一点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证明:一是观念误差;二是人民银行缺乏独立性:三是人民银行特别是基层行权力与责任不相符。

(3)地方政府不合理干预。地方政府特别是落后地区政府从本地利益出发,时常纵容、鼓励甚至通过所辖地区金融机构从事违反金融法规的活动。有些地方政府还制定了不少存在保护地方利益的金融管理规定.在较大程度上阻碍了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工作。

(4)金融市场机制不健全。我国的金融市场尚处于起始和发展阶段,各种法规尚未健全和完备,利率、汇率机制还没有完全市场化,金融市场主体缺乏健全的金融法规观念,人民银行监管操作尚不熟练,难以防范和制止不正当竞争。

4强化金融监管的建议

4.1加强人民银行自身建设

人行自身的高效与廉洁是搞好金融监管的关键。当前,人民银行应注意如下几点:树立正确的金融监管思想。纠正“各级政府的银行”观念,牢固树立“中央政府的银行”思想。坚持“全国一盘棋”.克服地方主义思想;坚持依法监管、执法必严的原则,克服畏难退缩、息事宁人的无为思想;摆正两大职能的关系.明确坚持“稳定货币为主.兼顾经济增长”的原则。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及时迅速总结各地金融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提出规范管理的建议,使之成为新的金融法规从而为新的金融监管提供依据:力争相对独立的超然地位。在我国暂时不能放弃政府对人民银行控制的情况下.应尽可能界定一些技术性指标以避免政府随意干预人民银行操作。人民银行应彻底放弃一切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集中全力当好“裁判员”:完善人民银行机构建制。完善内部与社会双向监督制约机制,确保高效廉洁:努力提高金融监管队伍素质。

4.2强化管理,确保银行监管与央行维护金融稳定的协调

(1)包括审慎银行监管在内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对实现金融稳定目标举足轻重。这些金融基础设施除包括审慎的银行监管、运行良好的支付清算系统外,还包括司法制度,会计与审计标准、法人治理结构、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公事公办”的信贷文化等。而且这些因素间相互联系.共同发挥着作用。因此.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对于实现金融稳定的目标意义重大。

(2)银行监管机构的尽职工作是央行履行金融稳定职责的一个基础。在金融体系中,资产比重最大的银行体系既是重要的金融中介也是支付工具的提供者.单个银行机构倒闭的风险很容易传播而引发系统风险。因此,独立于央行的银行监管机构的尽职工作.无疑是央行赖以履行金融稳定职责的一个重要基础。

(3)银行监管需要注重央行的宏观政策分析。一说到银行监管,一般会将监管者与审慎监管的微观层面相联系。审慎监管的微观层面是为了减少单个银行机构的倒闭.目标在于控制银行机构的具体风险.对存款人提供保护。但它会不可避免的涉及宏观层面(其目标是控制系统风险,避免银行体系崩溃以及由此带来的相应成本)。从宏观层面来看,金融不稳定与个别银行机构偶尔倒闭的现象可能是一致的,因为个别银行机构的倒闭在妨碍金融体系的基本中介功能时就影响了金融稳定。

(4)银行监管机构与央行应致力于建立合理有效的协调机制。在负责银行监管的央行中,监管部门与货币政策部门往往是隔离的,部门之间的协调由央行最高层负责,高层官员之间的不同意见在央行内部能悄然得到解决。机构分设后,协调这两种职能之间冲突的普遍做法是在央行和银行监管机制之间建立协调机制。在此情况下,协调机制的运行成本和效率就决定着分设体制能否有效地协调央行职能和银行监管职能之间的冲突,也决定着分设体制是否能优于集中制。

4.3规范、整顿、完善金融市场

(1)加强对货币市场的管理,重点加强拆借市场和国债市场的管理。人民银行一方面应强化依法监管,另一方面应尽快批准组建地区性短期融资中心,进而建立全国性短期融资中心.逐步推行拆借有担保制度.增强人民在短期资金融通中的作用,为间接调控创造条件。

金融系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金融监管;原则;必要性;对策

1有关金融监管

(1)金融监管定义。金融监管是指政府通过特定的机构(如中央银行)对金融交易行为主体进行的某种限制或规定。金融监管本质上是一种具有特定内涵和特征的政府规制行为。

(2)金融监管的原则。金融监管的原则为了实现上述金融监管目标,中央银行在金融监管中坚持分类管理、公平对待、公开监管三条基本原则。

(3)金融监管的必要性。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体系是全社会货币的供给者和货币运行及信用活动的中心,金融稳定对社会经济的运行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效的金融监管不仅是我国金融体系内部完善的迫切要求,更是对外资金融机构进行有效规范、实施必要监管,保护国内金融体系,顺利完成金融改革的前提条件。

2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对策

(1)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加强金融监管制度创新。①根据我国金融调控和金融稳定的现实需要,合理确定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能定位,根据权责一致原则,界定金融监管职责分工,尽快建立由人民银行、财政部和监管机构组成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解决监管主体混乱的问题,理顺监管机构之间的关系,处理好金融监管中的一些重大问题。②改革现有的监管制度,实现监管手段和方式由直接干预向间接调控、由人治向法制的转变,加快金融立法,将金融活动纳入法制的轨道。通过监管制度创新,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累积,保证金融体系高效稳健运行。

(2)树立维护稳定与提高效率的双重金融监管目标。随着我国加入与金融自由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金融业同境外金融机构在国内和国际市场都存在激烈的竞争,而对国外金融机构的强大竞争优势,维护金融机构合法稳健运行将不再是监管的单一目标,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同时,积极扶持金融机构发展,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和竞争能力成为新形势下对金融监管的迫切要求。在依法实施监管的过程中尽可能降低监管成本和资源的占用成为实行高效监管的新观念。

(3)利用网络,践行金融电子化监管。实施金融电子化监管对于提高金融监管效率,降低金融监管成本,扩大金融监管范围,提高金融监管质量,实现金融监管的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具有重要作用。①提高金融监管的持续性、有效性和全面性。②提高对金融风险的预测能力,实现全过程的动态监管。③实现监管数据的共享。利用金融电子化监管系统使监管过程的大部分工作实现自动化,从而可以减少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提高监管的效益,降低成本。

(4)健全我国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①合理设置内控机构。应借鉴国外经验,设立对最高权利机构负责的内审机构,以确保最高管理者关注实践中发现的任何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使内部监管的最高权威地位得到明确;②建立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稽核评价制度。在我国金融机构自我约束不力、内控意识不强、过分依赖外部监管的情况下,建立内控稽核评价制度显得尤为重要;③修改完善内控制度。内控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一个动态过程,各金融机构都要适时根据其业务发展和环境变化不断修改完善内控制度,以动态适应其业务发展与金融创新对风险控制的需要。

金融系论文范文第5篇

1981年我国批准设立了第一家外资银行——南洋商业银行深圳分行,自此外资银行开始以不同的策略方式进入中国市场,“入世”后其进入速度进一步加快。截至2001年底,在华开设的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只有190家,“入世”后的5年间就增加了122家。然而,从全国范围来看,外资银行这种通过增设分支机构扩张业务规模的方式,不管是从资产规模和存贷款市场份额,还是从盈利水平等来看,所取得的效果都不尽如人意。“入世”后7年间以四大银行为代表的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增长将近两倍,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均增长了三倍有余,外资银行的资产总额增长速度略快于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

改革开放政策实行后,中国就成为全球为数不多的高成长市场,而金融业市场的增长速度更要快于宏观经济的增长速度,为了分享中国经济高速成长的成果,外资银行势必会加速进入中国金融市场。而与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相比,外资银行更主要的方式则是通过入股中资银行或与中资银行结成战略联盟的方式来打入中国市场。2005年,中国银行业股改进入,国有银行的股权出售一浪高过一浪。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建设银行约用15%左右的股权换来了40亿美元左右的资金,中国银行则将用10%的股权换来30亿美元左右的资金,工行用10%左右的股权换来30亿美元左右的资金。

在持股比例上,多家外资金融机构持股比例接近了银监会规定的20%的上限,如汇丰银行持有交通银行19.9%的股份,渣打银行持有渤海银行19.99%的股份,荷兰国际集团持有北京银行19.9%的股份,澳洲联邦银行持有杭州市商业银行19.9%的股份等。从国内银行来看,也有多家外资机构合计持股比例接近银监会25%的上限,如兴业银行被三家外资金融机构合计持股达到24.98%,西安市商业银行被两家外资机构合计持股达到24.9%,北京银行被两家外资机构合计持股达到24.9%,南京银行被两家外资机构合计持股达到24.2%等。通过参股中资银行,外资银行可以迅速解决分支网络布点太少、客户基础不足的缺陷花旗银行竞购财务状况不佳的广东发展银行,看重的主要就是广发的全国性金融业务牌照和其500多家分支机构。

二、外资大举进入对我国金融安全造成的影响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外资通过在我国经济发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抢夺我国银行业高端市场,同时通过以低廉的价格收购中国银行业资产以解决分支网点少等缺陷,并且跨过了银行行政监管部门对外资银行业的特许权牌照监管等短期内难以逾越的障碍,一方面可以获得股价折价发行所带来的益处;另一方面还可以分享中国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利润分红,可谓是一举两得的聪明之举。

但是,外资银行业进入中国市场其目的似乎不限于此。美国国会更于2007年9月通过决议,要求中国政府取消对外资入股中国银行的控股比例限制,以打开中国的金融市场。这里暂且不论美国有何权力对别国的国内事务指手画脚,单从动机来看,美国出台这项决议就表明了美国控股中国银行业进而控制中国经济的迫切要求。

十年前,亚洲金融危机的发生,顷刻间将整个亚洲经济、乃至世界经济拖入到危险的边缘,使得亚洲四小龙的经济神话成为过去,东南亚国家三十年积累的财富大幅缩水。金融动荡一直蔓延到日本、俄罗斯等国家,许多国家社会秩序陷入混乱,印尼、马来西亚均发生骚乱和政府动荡,各国金融体系面临了不同程度的重组和整顿。这是国际炒家们成功地进行的一次对别国的“剪羊毛”行动,使亚洲国家几十年的发展成果顷刻间被洗劫一空。金融危机虽然说与其产生危机国家在缺乏有效监管同时过早实行自由汇率制度等自身经济的种种缺陷有关,但是国际游资的主观恶意炒作却是其更直接的原因。同样的,中国银行业在没有建立起一个成熟的经营模式成功抵御外部冲击时过早地开放国内金融市场,势必会引起金融系统的动荡,进而引起整个中国经济的动荡。从世界经济发展史可以看出,以美国为首的国际银行家们有很大的动机通过政治施压等手段,敲开中国金融门户,进而实行其一系列的“剪羊毛”的手段,来掠夺中国经济建设成果。另一方面,金融系统被外资控制,势必会削弱中国中央银行进行金融调控的力度,进而使中国经济间接处在外国资本的控制之下。目前,我国金融市场的监管体系和管理机制还很不完善,抵抗外来金融风险的能力还很弱。在这种情况下,在金融领域大规模招商引资,容易造成中国经济控制权的丧失,危及国家金融安全。倘若我国的金融业一旦掌控在外资之手,外资会利用金融资本渗透、控制国内产业资本,相互融合,形成垄断一切的金融资本。届时,国内企业的一举一动都处在国际竞争对手的监控之下;而且外资机构还会将其全球金融市场上的金融风险通过关联交易和衍生工具转嫁到其控股的中国企业之中,从而转移风险,收获利润,控制我国的经济命脉,逼使我国成为其附庸。所以,我们不能不提高警惕,对中国金融开放步伐要慎之又慎,在没有把握时宁可慢一些,也不能犯急功近利的危险,使中国经济付出惨重代价。

三、我国银行业应采取的政策措施

1.减缓金融机构上市步伐,并对现有上市银行机构进行制度监管与控制

中国政府引入国际战略投资者的初衷是为了引入国外银行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中资银行服务水平。但是,外资参股中资银行的意图却是分享中国银行业的垄断利润进而控制中国经济,这从外资机构入股中资银行后的作为可以看出。除个别中资银行之外,很多参股的外资金融机构并没有向中资银行派驻董事和管理人员,与中资银行在业务方面开展的合作也很少。即使在那些外资金融机构持有股份比例较高、有外资董事和管理人员的中资银行里面,中资银行的收入结构在近几年来也基本没有变化,其利润来源仍然是主要依靠利差收入,由此可以看出,中资银行服务水平改善程度也十分有限。

通过引入外国资金学习西方国家先进经验、提高我国金融业服务水平,看来只是我们自己一厢情愿的做法。而我们在付出巨大代价的同时,却给了西方国家进一步控制我国经济的工具手段。所以,我国当务之急是减缓国有商业银行上市的步伐,对现有的上市商业银行进行治理整顿,出台相应的管理措施,以减小其中外国金融资本所可能会起到的破坏作用。

2.努力提高中资银行服务水平,提高中间业务收入比例

当前中资银行中间业务发展水平与外资银行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不仅在规模、占比、发展水平等经营指标方面落后,而且在经营管理手段、产品创新机制和优良的金融服务水平等方面的差距更大。据了解,目前中资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一般在10%以内,平均为7%~8%,而目前在华外资银行中间业务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一般在50%左右。所以,面对外资银行在中间业务方面的竞争,中资银行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尽快迎头赶上,切不可忽视或拖延。要真正认识到发展中间业务是今后中资银行提高盈利水平改善客户结构、增强银行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要认识到中间业务具有表外性、服务性风险小、成本低、利润高等特点,要努力改变中间业务品种单一、创新不足的现象;要以市场为导向,突破传统业务的经营范围和模式,充分挖掘市场潜力,研究市场消费心理,分析市场发展趋势,积极研发新的中间业务产品。在学习和引进外资银行的全新的投资理念、成熟的财富管理工具以及丰富的操作经验的基础上,要把发展中间业务的重点放在信用卡、个人高端客户理财、住房抵押贷款、网上银行、衍生品、电话银行、咨询顾问、资产管理、第三方合作等方面;还要加强中资银行与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大力发展投资银行、国际保理、国内保理、国内信用证、保函等高附加值的业务以及财务咨询、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托管。

另外,银行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中间业务管理,加强监管的主动性,把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开展与加强监管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统筹研究,减少无序竞争,鼓励和支持中资银行开展中间业务,引导中资银行的中间业务良性发展,逐步探索出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行之有效的发展中间业务的观念、方法和途径,努力打造出一批属于自己的特色品牌和形象。

3.加快银行业对内开放步伐

在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十分迅速的同时,对外开放却十分迟缓,至今没有获得突破性进展。目前出现的四大银行之外的银行,虽有民营股份,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民营银行,或者是国有控股,或者行长的任命还是官方行为。因此,在我国金融改革中,要正确处理好国有商业银行与民营银行的合作关系。一是要正确认识国有商业银行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国有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增长、结构调整、社会稳定、人民富裕的基本条件和关键枢纽,更是国家宏观调控、弥补市场失灵的重要保证;二是国有商业银行要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运行效率的内控机制,优化配置金融资源,提高金融资产质量,建立中国特色的、与国际惯例接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商业银行制度;三是要坚持建立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依托,其余金融机构为补充的金融体系。在金融改革中,我们主张不能改变国有商业银行的性质,但对其他金融机构允许民营化经营,做到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的中小金融企业,形成理性竞争环境。应该说,银行业的对内开放,已经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目前需要的是转变观念、尽快推动的决心。而外资银行的全面进入,使得国内发展民营银行的问题变得更加刻不容缓,启动越晚,民营银行就会在制度约束之外,面临更多的市场环境约束,从而更难获得改革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