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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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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案例

今日说法案例范文第1篇

[关键词] 经济法 高职 案例教学法 优化路径

兼具综合性高、实用性强、涉及领域宽、影响范围广等特征的《经济法》课程,一直被普遍认为难教、难学。从英美法系借鉴的案例教学法对提高其教学质量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未能取得彻底改观。优化案例教学法在高职《经济法》课程中的运用,对高职院校“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

1 当前运用案例教学法存在的问题

1.1 教学案例单一、资料陈旧与法律更新快、学生专门化需求强相矛盾

承载信息的案例资料是否典型、是否为热点焦点、是否具有针对性、吸引性等等,将对当前正处于思维活跃的学生以及课堂教学效果产生重要影响。实践中,有些年轻教师在不同专业、不同班级授课时使用同一套多媒体课件,教学案例没有针对新法律法规的内容及时更新、补充,加上不同专业的学生合班上课,面对会计专业的学生想侧重了解会计法、税法等;金融专业的学生想了解金融法、证券法、银行法等;营销类的学生想了解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等;管理类的学生则想了解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劳动法等需求,陈旧单一、缺乏时代性和专门化的教学案例促使学生丧失学习热情,教学效果欠佳也就在所难免。

1.2 案例教学理论讲授与《经济法》实践性目标相矛盾

经管类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授课时间大多安排在大一上学期,由于学生缺乏相应的法律基础知识,使得案例教学难以顺利进行。如:在讲授公司法案例时,多数经管类学生都将“法人”误认为就是“法人代表”(该概念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就可学习)。因此,教师在讲授有关案例时,就需要另外占用课堂时间来分析概念,学生在课堂上无法用足够的时间对案例进行自由分析和讨论,影响对法律案例分析质量的同时,久而久之,学生对《经济法》课程的学习就学而生倦、学而生厌了。

1.3 案例教学法的过多运用与法律教育目标多元化相矛盾

笔者认为,高职《经济法》教学尽管有别于一般的研究性法学教育,但并不意味着高职院校的学生除了要锻炼法律实践技能外,就无需理解国家干预经济活动的必要性和法律规制政府行为的正当性。高职院校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目标,要让学生适当了解经济法的价值,仅靠案例教学是无法实现的。另外,过多使用案例教学,课堂就会变成“故事会”,学生听完故事后,对《经济法》的规则、原理未能掌握,在考核中无法举一反三,有时这种“看上去很美”的课堂反而还会给人留下教学重难点不突出的印象。

2 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中运用的优化策略

2.1 在课程内容专题化中优化案例教学法

具体而言,就是将课程体系分成经济法律基础和经济法律专题两部分。其中,经济法律专题又分成5大模块8个专题,分别为企业组织法律规范模块(又分为“公司法专题”、“合伙企业法与个人独资企业法专题”、“破产法专题”)、合同法模块(专题)、市场规制法律规范模块(专题)、财经法律制度模块(又分为“会计法律制度专题”、“金融法律制度专题”)和“司法救济模块”(专题)。

实践中,教师根据授课对象的不同,以《公司法》和《合同法》专题为经管类各专业学生必设的专题,选择能体现学生专业化的其他专题进行教学,在不断修正自身知识结构、累计法律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慎重地选取、设计兼具专门性、典型性和时效性的案例加以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经济法》教学效益。

2.2 优化教学案例的选取及案例讲授方法

2.2.1 充分发挥小案例的重要作用

结合高职院校经管类学生法律基础比较薄弱的现状,笔者经过多年的摸索,认为小案例教学对《经济法》改善教学质量方面优势明显。笔者所指的小案例,知识点少、针对性强、篇幅大概在100字左右,用一定的故事情节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用清晰的层次突出学习的重难点。如:在讲授合同法之合同订立时,可以节假日商场打折、买衣服过程讨价还价等切身实例来说明要约、要约邀请以及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在讲授公司法之出资方式时,以学生宿舍6位同学分别以货币、房屋、专利、管理、自己姓名、信用出资为例,让学生明确公司出资形式有哪些,哪些是不可以的出资方式,并将此与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相对比,让学生在讨论中学习,在争执中区分,在思考后掌握。

2.2.2 增加“今日说法”环节

以每次上课前预留8~10分钟的时间,让3名学生在讲台上进行“今日说法”,取代过去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案例教学模式,学生讲授的内容不限于经济法,既可以是当前的其他法律法规的焦点、热点问题,还可以是亲历、身边、网络、书籍、报纸等多渠道来源的法律趣闻,让学生自己去关注、收集、思考、求证。学生的现身说法,极大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不仅可以锻炼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还能让学生发自内心地真正爱上《经济法》。

2.3 理论与案例相结合,“案例优先,兼顾理论”

“案例式教学不能允许教师减少对法律基本知识的讲授,要求教师能将法律基本知识浓缩于案例之中” ?。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才能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换言之,并非所有的理论都具体化为案例教学,当理论教学更适当时,就应该放弃案例教学法。

目前经济法中还有很多诸如公司法中“利用公司机会”等理论,多是借鉴国外的案例才予以充分说明,有些知识甚至没有案例可供参考。一味地追求案例教学,就有可能因为教师自身功底不够扎实而以故事的方式简单、模糊带过,学生无法从教师的简单讲授中获取想要的知识,更无法体会法之所以存在的终极价值。当然,如《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都有很多知识点可以用直观、易懂的案例教学加以实现。因此,教师在教学中应理论联系实际,“兼顾理论,案例优先”,在灵活驾驭它的同时,不断进行探索和优化,让学生真正从经济法的案例教学中“学有所得”。

注释:

① 余子新.经济法专业推行案例式教学的几点想法[J].教学研究,1998(2): 79-80.

参考文献:

[1] 杨紫恒. 经济法[M].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

[2] 刘建民. 经济法律概论[M].北京: 立信会计出版社, 2010.

[3] 陈永芳. 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教学论[M].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7.

[4] 王晨光. 法学教育的宗旨——兼论案例教学模式和实践性法律教学模式在法学教育中的地位、作用和关系[J]. 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 6): 33-44.

今日说法案例范文第2篇

【关键词】民法;案例教学;能力 

一、西北政法大学民法推行案例教学的条件营造分析 

(一)西北政法大学高度重视民法课程在法学学生研习中的基础性作用,开设了必修与选修相结合,从基础理论课到案例研习课等不同层次的民法学课程,为民法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创造了广阔的空间 

民法学是法学专业课程最重要的一门主干课程,在西北政法大学法科学生的法学研习中居于重要地位。目前法学专业的学生民法课程为民法总论(51课时)和民法分论(102课时),同时学生还可以选择研习合同法理论与实务(51课时)、担保法理论与实务(34课时)、家事法(34课时)、侵权行为法理论与实务(34课时)、合伙法与合作社法理论与实务(34课时)等课程。就完全的案例教学法课程而言,西北政法大学设有民事案例研习(34课时)、商事案例研习(34课时)、家事案例研习(34课时)、知识产权法案例研习(34课时)等专门的案例法教学课程。同时,西北政法法学还设有模拟法庭(51课时)、法庭论辩(51课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与指导(51个课时)以及法律诊所等课程,进一步在实践中拓展学生的理论分析与实践能力。 

西北政法大学最初开设的案例型教学课程为民商事案例评析。后来,该课程逐步演进为案例研习课程,课程的人数也由原来200至300左右逐渐压缩降低至50人左右。目前卓越法律人才计划的推行使得学校民法小班授课日益成为现实,进一步为民法案例教学的展开创造了条件。 

(二)西北政法大学倡导理论与实践高度结合的民法研习风气,倡导并支持教师积极投身法律实践活动,锤炼了教师的法律技能,也为教师开展案例教学提供实践支撑与积累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师中很多都是法律事务所的兼职律师(还有一些教师兼任西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有着丰富的从事案例处理及诉讼的经验,并在律师实务及工作中积累了大量有切身体会而且生动、具体的典型案例。典型案例的积累使民商法学院的教师能够有的放矢地针对实务问题进行案例教学及司法实践经验的传授。此外,西北政法大学积极与法院、检察院等司法实务部门联合,推行了选任青年教学担任法官、检察官及其助理的制度,进一步为青年教师积累司法实践案例进行案例教学创造了实践条件。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下设有民商事判例法研所,专门从事民商事案例的收集与研究工作,并广泛联系法院与检察院等司法实务部门,组织实践调研及典型、疑难案例的探讨等活动,为案例教学的展开创造了理论与实践对接的平台。 

(三)西北政法大学在教学中注重民法的实践导向,开展多层次、多方式、多参与的民法案例教学,全面注重提升学生的法学素养及应用能力 

在民法基础课程的学习阶段,针对学生刚刚接触民法,对民法的理论及司法实践均比较陌生的特点,我们注重针对学生的特点采取相对简单的编写性案例来启发学生的思考、激发学生民法学习兴趣、传授学生法律思维方法并锻炼学生应用民法基本理论来解决现实问题的初步能力。在民法教材编写方面,韩松研究员主编的《民法总论》与《民法分论》教材中都针对相关民法问题撰写了大量的民法案例,以便学生能够从理论到实践以及从实践到理论的相互对应,避免出现抽象地向学生灌输民法理论的倾向。 

案例教学法具有和其他教学方法相结合从而组合生成新的教学方法的优势。案例教学法根据其实际应用的目的和方式不同可以细分为案例实例列举论证教学法、案例评析教学法、案例讨论教学法、案例模拟实务教学法以及案例实训教学法。案例实例列举论证教学法是指在传授理论的同时,应用短小精悍的案例对理论进行讲解或者进行论证,对民法的基本理论进行说明以增强学生的理解及应用能力。案例评析教学法是指通过对一个或者几个民法案例进行评析,讲解案例的分析过程及分析思路,让学生通过学习来学会民法思维的应用。案例讨论教学法是指在学生掌握了民法案例的基本分析方法以后,让学生通过分组讨论等方式来进行案例学习,从而全面提高学生的协作、法律思维与法律应用能力。案例模拟实务教学法是指让学生通过模拟法庭辩论等案件处理的实际过程并从中学习。案例实训教学法是指让学生在课余时间直接实际参与教师正在处理的案例过程中,与教师平行参与案件的相关处理工作,并让其通过与教师实际处理结果及文件的对比来学习相关案例处理的实际技巧。目前各类案例教学方法在西北政法大学的教学实务中都在被不同程度的采用,笔者将结合自己从事民法学及合同法理论与实务的授课实际探讨案例教学法在民法教学实践中的实际效果。 

二、案例教学在民法基础课程教学中对学生能力提高的状况实证分析 

(一)我们开展了民商事案例的收集整理及理论分析工作,采取一定的形式进行案例呈现,全方面提升学生的技能 

案例教学的展开,需要有丰富的案例资源储备。目前大量的法律案例节目为视频案例的收集提供了条件。笔者与学生一起搜集了《中国法庭》、《律师说法》、《今日说法》、《法律讲堂》、《经济与法》等节目相关中的民商案件的视频案例,并对相关案例采取视频方式进行呈现,引导学生对相关民商事法律问题、诉讼实务法律问题及社会问题进行思考;同时,笔者与康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北京盛庭律师事务所等律师事务所合作开展了具体实务案例的整理及总结工作,对具体实务案例进行分析整理,为民法教学积累实证案例素材。 

在案例的整理中,我们以民法法律关系为基础对相关案例进行分类处理,将涉及相同法律关系或者案由的案例归为一类。在案例教学中,笔者往往会同时要求学生对一类案例进行视频观看、诉讼文书及判决文书阅读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思考。例如对于目前司法实践中多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笔者会要求学生观看并阅读一组案例,在此基础上针对民间借贷纠纷中的举证及证据认定问题、高利贷问题、涉及刑事案件中的民间借贷问题的处理等问题进行思考。

(二)在民法学基本理论学习过程中,案例教学法可以作为传统讲授教学法的补充,达到引起学生的兴趣、思考,深化学生对民法基本理论的理解与掌握的目的 

民法学是法科学生重要的必修课程,但其高度概念化、抽象化、逻辑化的特点往往会让初学者望而却步。在这种情况下,要使学生理解与应用民法学的知识必须要将其还原为现实的生活原型,让学生从现实的视角来理解复杂而抽象的民法概念与原理,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对民法理论的应用。目前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生的民法学总论课程一般在一年级下学期开设,学生们在此以前一般仅仅学习过法理学导论、宪法等法学课程,对法学基础知识掌握不多,也缺乏相应的民法生活经验积累,在这种背景下更需要进行案例说明论证,增加学生的感性积累并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从现实生活中的案例娓娓道来,如同讲故事一般让学生将民法学基本理论与具体案例结合起来,让学生在愉悦的生活中感受无处不在的民法的非凡魅力,对于学生建立起对民法乃至法学的兴趣至关重要。 

案例是导入民法课堂基本知识,引导学生带着问题学习与思考的重要手段。在民法基本理论教学中,通过民事案例进行导入可以达到更好地引起学生兴趣、好奇心,甚至思考与质疑的目的。例如笔者在讲解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时,通常会给学生提出一个简单的假设案例:一位富有的老妇人与一只狗相依为命,老妇人在临死之前留下遗嘱,死后将其名下一千多万财产全部赠归狗所有,问该狗可否成为千万富狗?如果不能,老妇人可以通过怎样的制度设计达成心愿?该案例引导学生对权利能力概念的思考,因为狗不具有权利能力,不能成为法律关系主体,所以不能成为千万富狗。同时,第二问启迪学生去思考法人制度构造的实际应用。实践证明,通过该案例导入自然人权利能力等教学内容,很容易达到教学目的。在确认成果掌握阶段,举出恰当的实际案例(司法考试案例)并通过提问、回答及追问的方式进行交流,可以达到巩固教学成果并深化相关理论问题的效果。 

(三)案例教学法不但可以提升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能够提升学生表达、协作及其理论研究方面的能力 

针对实际案例,学生需要掌握寻找案件争议关键点,并就案件争议关键点进行法律分析与相关观点论证,最后得出结论的案件处理方法。《中国法庭》具体运用了这一案件的处理方法,展现了法庭审理的具体过程并且通常伴有专家点评,适宜于作为案例教学入门材料。在合同法理论与实务的课程中,本人一般会要求学生利用课上及课后的时间观看《中国法庭》的若干案例,逐步掌握寻找案件关键点,并对关键点进行法律分析的案例分析方法,并在此基础上面向实践逐步加深。此后,本人会先后给学生呈现一些真实发生的法院判决案例,让学生研读法院判决的事实经过及其相关关键点分析,在此基础上写出案件问题的评论,最后得出结论并与判决作比较。如果在就案例的相关观点出现争议后,就展开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探讨争辩,由学生最终评选出一个恰当的观点,再由教师进行评析。“教师在评述各组答案之后,或者给出自己的答案,或者仅只指出学生观点的错误及不足之处,并提示学生继续思考与探究”。[1] 

民事案例的特点使民事案例教学可以很好的和小组教学相结合,甚至可以实现辩论教学。民法分论课的学习过程,本人鼓励学生自己或者几个人组成一个小组,寻找自己感兴趣的案例,分析该案例的争议点及其法律关系、制作幻灯向其余同学展示并讲解该案例,最后由教师对该案例进行补充与评论。在案例教学中,让学生分小组去寻找案例,讨论案例,并作成幻灯片去讲解自己采集到的感兴趣的案例,这可以全面锻炼学生团队协作、法律思维分析、口头表达等能力,提高学生的参与度与相互之间的认同度。在此以后,教师针对学生讲解中的关键性问题进行评议、补充,更能加深学生的印象,有利于学生更加清晰全面把握问题的关键及分析思路。现实的民事案例中正好有原告及其人、被告及其人、法官等不同的角色,而且不同的角色还需要撰写不同的法律文书,参加到法庭辩论的不同阶段。因此,通过案例的提供要学生扮演相关角色投入辩论中就顺理成章。在案例小组教学及其争辩的实际中,本人在课堂中采取了将教室的位置划分为原告及人组、被告及其人组、法官评议组,每一组在教室位置固定的方法,固定学生的身份及其思维视角,让学生长期从一个视角进行思考,长期强化同一职业的思维方式。“案例教学更接近法律实务,在教学的互动中更能仍学生们接触到与学习到法律实务中的各种技巧与方法,这将促使他们更快地融入到社会实践中去,无形中也增加了他们的竞争力。”[2]实证课堂展示,在案例的小组讨论及辩论中,学生的思维力、独立性、创造性及集体认同性都得到了发展。 

三、结论 

西北政法大学从基础理论课到判例研究课等不同层次的民法学课程,倡导理论与实践高度结合的民法研习风气,积极支持民法案例教学法在实践中的应用。民法教学的实践证明,案例教学法在实践中的应用既可以达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深化对民法基本理论的认识以及巩固民法基本知识的学习之作用,也可以起到提升学生的民法思维能力及表达、协作等能力的作用。 

参考文献: 

今日说法案例范文第3篇

[关键词]:法学教学 案例教学法 选择

案例教学是指从案例人手,通过典型案例的法理分析,解读法律规范,从而加深对法理和法律规范的认识和理解的一种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在法学课程中引入案例教学法对于法学教育的改革具有突出的积极和创新意义。如何适当引入案例教学方法,改革及服务于传统的教学模式,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我们认为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围绕教学目的选择合适的教学案例

案例教学是为了服务教学目的的。在选择案例时,首先明确本课程要达到的教学目标及对所学理论在深度和广度上的要求来选择合适的案例。而合适的案例是搞好案例教学的基础,也是提高案例教学的质量保证。

用于案例教学的案例一般应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典型性。所谓典型性,不在于案件当时所产生的新闻效应,而在于案情与法律规则内涵的联系性。被选案例分析能体现法学原理的内涵,围绕法学基础理论的知识点来选择,并能起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作用。二是适当性。即所选案例要难易适中。案例太简单,容易得出答案,难以提起学习兴趣。如果太难则可能超过学生的知识水平和理解力,影响其学习的积极性。所选择的案例难度应恰到好处,既易于学生分析理解,又有助于学生对法学原理的深入理解和准确掌握,以实现教学目的。三是综合性。即案例的搜集有时不能只限于某门专业课的内容,还可考虑综合其他法律知识的内容,这样的案例搜集虽有一定的难度,但对于提高学生综合分析和运用知识的能力是很有好处的。

二、教学案例的选择要丰富多样

在教学案例的选择上可以采用多种方法:一是大小案例相结合。这是按案例内容字数多少作的一种分类。小案例即字数少的案例,有时一句话就是一个案例,小案例的优点是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节约时间,在讲述法律概念、原理时大量运用这类小案例能使教师的讲述明白易懂,方便学生理解。大案例则是内容较多,往往也是较复杂的案例。案例讨论课、辩论课或搞模拟法庭用的一般都是此类案例。二是真案例与假案例相结合。真案例是指现实生活中发生过的真实案件,各新闻媒体公布报导的案件,以及周围学生、同事、朋友聊天说及的可公开的案件都属此类,这类案例由于其真实性,往往更易吸引学生注意力,增强学生学习兴趣,特别是一些在社会上引起了轰动效应的案件,对这些案件进行法律分析,其效果特别显著。“假案例”是指为适应教学的需要,由教师虚拟的或在真实案情基础上改编的案例。真实的案例虽然精彩真实,但并不能为所有法学理论提供印证的实例,有时找不到恰当可用的真实案例,可采用虚拟案例,将几个案情揉合到一起,以增加案例的难度。三是简单案例与复杂案例相结合。简单的案例是指运用某一个知识点就能很快对其做出判断的案例,在平时授课中运用,效果较好;而复杂案例则是需要综合运用多个相关知识点认真分析才能得出结论的案例,对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是很有益处的。

三、案例教学过程中应当重视的几个问题

(一)要重视理论讲解。

虽然法学理论内容有些抽象难懂,但它是制定法律条文的理论依据,也是学生正确理解法律和应用法律的基础。只有在此基础上,学生才能够具备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所以,要将传统理论讲授与案例教学方法有机的结合,理论联系实际,在理论知识的传授中借助案例论证,在案例分析中领会法学理论的精髓。在案例运用过程中,切忌面面俱到,要提炼出重点和难点来运用。否则喧宾夺主,便成了单纯案例分析课,达不到应有的教学目的和效果。

(二)要重视案例教学的组织工作。

一是在将案例交给学生之前,教师必须先将案例精髓吃透,作深刻剖析,把握好案例的关键点,既要指出司法案例的优点,也可找出其不妥之处,以利于课堂教学时有效地启发、引导学生思路。对篇幅长和难度较大的案例,也可以要求学生提前准备,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在这个阶段,教师的“教”主要不是讲授,而是启发、诱导。案例教学的主要形式是讨论,教师在案例讨论中起着诱导讨论、开发智力的作用。开展好案例讨论,就要组织学生做好阅读案例,准备好讨论的发言提纲,组织好课堂讨论工作。讨论中教师要诱导学生大胆发表见解,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一起争论,让学生陈述不同的观点和理由,讨论后,教师要做必要的总结归纳。这个阶段仍可以采用传统的课堂讲授的方式,就案例讨论中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总结,同时,教师应及时发现学生的创新观点,鼓励学生针对法律规定存在的问题或不足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案例教学不重视是否得出正确答案,而应当重视得出结论的具体思考过程。

今日说法案例范文第4篇

一、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1、经济法教材编写缺乏实践性,选用不具适用性

当前出版的经济法教材版本较多,但内容不一,良莠不齐,这些教材在编写内容上,理论内容较多,实践性不强。有些教材虽加了案例、课后练习题甚至案例分析,但很多案例挑选比较随意,缺乏综合性。同时在教材的选用上,有的版本过旧,或者难度过大,不考虑授课对象。这些都要求经济法课程教学要有一个合适的教材。

2、国内大多数高职《经济法》课程编排不能围绕着一个学习任务作为目标,循序渐进地引导学生进行学习

教学环节多理论,少实践,不利学生认知能力发展,学生学习兴趣不大。教学实践环节缺失,不利于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学生适应社会工作岗位能力差。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必须对《经济法》教学进行改革,创新实践教学方法。

3、形式主义严重

对经济法课程即便有实践教学,但对策分析停留在形式层面上,空洞的口号较多,但建设性的意见还不多见,特别是针对不同年级、不同层次的学生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建设思路更是十分少见,再加上高职学生基础相对较弱,这些因素严重影响了高职学生对经济法课程实践技能的掌握,《经济法》教学改革势在必行。

4、考核方式单一

多数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考核方式单一,集中在纯理论方面。本课题组成员走访了陕西六所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的考核都采用的是闭卷考试,题型基本上还是传统的题型:名词解释、填空、简答、论述,有的甚至让学生默写法律条文,好点的还出几道案例分析。这样的考核方式没有创新,不能适应现代职业教育的需要,对高职生来说缺乏针对性,确实需要改革。

二、探索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改革的意义

1、理论意义

《经济法》是经济类和管理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该课程的教学效果不仅影响学生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而且对学生的就业实践产生极大的影响。《经济法》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理论课程,具有很强的应用性,为其它学科提供从法律方面着手研究客观事物的方法和理论依据。它的使用范围几乎覆盖了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各个领域,是各学科领域研究者和实际工作者的必备知识。通过经济法实践教学,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律法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技能,使法律法规得到更好的普及和应用,进而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让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为依法治国和依法治校打下坚实的理论依据。

2、实践意义

近年来,我国高考生源数逐年下降,高职院校受到的冲击尤为明显。再加上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复杂,201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727万人,比2013年多出28万人,201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765万人,超越2015年的749万,再次创下历史新高。这对高职院校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高职院校要想在市场立于不败之地,就需要遵循高职院校的办学宗旨,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人才培养要从课程教学入手,突出实践操作能力,培养实践技能,拓展就?I范围,增强综合就业能力,经济法这门学科也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显示出极大的生命力。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运用“诊所式”教育模式,通过对案例进行分析、讨论,让学生参与其中,参加法律实务锻炼,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法律事例能够深入剖析、准确判断、恰当适用法律。本课题的研究也为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目标的实施,深化内涵建设,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具有现实的实践指导意义。

三、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改革的思路

1、完善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的评价内容和方法

实践教学评价的内容应该多元化,除了考核学生对经济法律条文理解、运用,还要看他们法律内化的程度,经济法课程成绩评价的方法应该多样化,可以采用正方反方辩论、模拟表演、社会调查、单位参观实习、处理实例等方式。笔试取消名词解释、填空、简答、论述传统题型,一律考案例分析题。

2、加强信息化手段在经济法实践教学中的应用

2014年我们课题组成员完成了经济法课程院级优质课程的工作,并放在学院网站上,经济法代课老师就可以充分的运用这个平台,首先通过网络向所带课程班级群任务,要求学生进入平台了解本次课的学习目标和任务安排,并在课余时间搜集大量的案例,然后老师在上课时利用电视法制财经频道栏目如《公司与行业》、《环球第一财经》《今日说法》、《法制与社会》。可以使教学的材料和内容能更清晰、直观、生动,还可以节约理论的讲授时间。总之,利用信息化的手段能使学生真正地动起来,能充分调动他们学习的兴趣,同时也激发了老师的创造力。

3、采用合理的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方法

本课题组经过长时间的摸索和反复的使用,结合高职院校学生的实际,在经济法教学中可以采取下列方法。

(1)案例互动体验式实践教学。经济法课程实施案例互动体验式实践教学,应注意以下几个环节。选好案例是案例教学法的首要条件和前提基础,而且要有代表性。案例数量要精而少,质量较高而实用性强,既有代表性又有针对性。我们课题组在教学中选择了特别有说服力的真实案例,能让学生很快理解法律原理。比如劳动合同法,杨某某系外来务工人员,在宝鸡某物流公司工作已达12年,已缴纳社会保险。2016年7月8日开始,杨某因病就医、休息而未上班,并办理了请假手续。9月20日,杨某病假到期,但未再到公司续假,也未上班。人事部电话联系杨某,得知其已回老家,杨某表示会尽快补办手续或回单位上班。此后,人事部又曾两次致电杨某,但没有联系成功。10月下旬,物流公司中断了杨某的社会保险。11月,杨某以物流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要求物流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中断医疗保险后无法报销的医疗费、病假期间工资和经济补偿等共计8万余元。

(2)项目实践教学法。本课题组通过对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600名学生未来职业工作任务和经济法课程知识和能力目标的考察,我们在以下范围内选定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教学项目。

今日说法案例范文第5篇

摘?要:本文分析了大众传媒对中职学校学生道德影响的因素,提出了中职学校德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调查结果显示:学生已成为网民大军的主力军;手机已成为学生生活的必需品;电视已成为学生假日的调味品。对此本文就调查的结果提出一些新思路、新方法:注重行为养成教育;净化校园网络环境;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增强班级监管力度;探索细致管理模式。

关键词 :大众传媒?德育?新思路?新方法

一、关于调查研究大众传媒对中职学校学生道德影响的意义

近几年中职学校放低了门槛,学生素质参差不齐。关于大众传媒对笔者学校学生道德影响的调查研究,有利于充分发挥德育课主渠道作用,同时也为学校的德育工作、班主任工作、学生管理与教育工作实现实效性和针对性提供有力的帮助。

二、关于大众传媒对中职学校学生道德影响调查结果的分析

本次调查的目的是为了从调查结果中找出隐藏在现象背后的大众传媒,尤其是网络和手机的普及与中职学生道德养成的关系。对本校学生问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

1.学生已成为网民大军的主力军

由于中职学生学习压力小,上网时间要多于中学生。因此,互联网在中职学生生活中已经占据了比较重要的地位,几乎每个学生都与网络密不可分,而且,学生上网主要是为了休闲娱乐。所以,如何引导学生正确接触网络,如何引导学生更好地使用网络,如何减少学生对网络的过度迷恋,如何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观和如何减少网络对学生产生的不利影响等相关教育势在必行。

2.手机已成为学生生活的必需品

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学生将手机带进了课堂,这将成为影响课堂效率和学生学习成绩的一个重要因素。另一方面,选择手机上网已成为很多学生上网的主要方式,这将进一步扩大网络对学生的影响力。

3.电视已成为学生假日的调味品

看电视在学生的课余时间里已不再扮演重要角色,多数学生只是在周末为了打发多余时间和放松心情观看娱乐节目和影视剧。尽管如此,电视对学生视力、身体健康以及穿衣打扮、言谈举止等方面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他们的很多观念甚至言行都来自于影视或网络。

三、中职学校德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1.注重行为养成教育

笔者学校是一所中等医学专业学校,学生较普通高中学生而言,综合素质整体不高,思想道德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据调查,在学生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如同学关系不和、破坏公物、不关心集体、缺乏组织性、纪律性、抽烟酗酒、打架斗殴等,大多与自身的道德品质有关。而这些不良行为的形成往往又与其接触到的大众传媒有很大的关系,有些甚至直接从影视剧中学得。而现今中职德育课教材中有关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的内容,尤其是关于网络教育的是非常欠缺的。所以,我们编撰了德育课校本教学内容,重点进行日常行为规范和礼仪教育,引导学生提高网络素养。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新生入学的第一学期课程内容旨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抵御不良观念影响。同时,学校加强各学科课堂德育渗透,在课堂上加强学生规范使用网络的教育,尤其是计算机课教师在教学中运用生动有趣的案例,让学生了解互联网的优势和弊端,以多种形式让学生从心底认识到互联网是把双刃剑,从而使学生自觉规避互联网对自身的伤害,使其最大限度地发挥积极作用。

2.净化校园网络环境

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出台了《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信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安全值班制度》、《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校园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计算机专人负责制度》《网络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网络中心管理制度》《校园网病毒和安全漏洞检测制度》《网站信息审核、登记制度》等一系列网络使用及管理制度,以净化校园网络环境,从入口上杜绝不良网络信息对学生的影响。

3.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从调查中我们可以看出,中职学生的课余生活单调乏味,主要活动就是上网,这对于学生的身心发展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建议作为学校主管学生工作的团委、政教处和学生处三大科室开展多种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校团委组织了“学雷锋”、“三下乡”等志愿者服务活动,“跨越转型,唱响青春”红色歌咏大赛、诗文朗诵会、班级墙报设计大赛等系列团日活动,努力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浓厚的舆论氛围。政教处开展了“读一本好书,看一部好电影”、“课前一首歌”、“文明风采”竞赛、“医护礼仪”大赛等活动;组织各种主题班会。比如,《今日说法》栏目播出《网恋引发的悲剧》后,认为此案件发人深省,具有强烈的警示作用,尤其是对于作为同龄人的学生更加具有教育意义。因此,建议政教处利用这一契机,安排各班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网络信息,学会辨别,学会分析,学会拒绝,走好人生每一步。学生处也组织开展了“文明宿舍评选”、“书法、绘画”比赛、趣味运动会、广播操比赛等活动。学生在参与活动的同时,转移了之前对网络的过分关注。

4.增强班级监管力度

针对笔者学校学生现状,目前学校加强了班主任的选聘工作。笔者学校班主任的选拔由学生处、政教处、教务处共同负责。学生科在对全体教师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提出班主任人选,政教处、教务处对班主任人选提出意见,最后经过酝酿,切实将那些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身体健康的教师选担任班主任。同时,由政教处负责班主任的培养和教育工作,政教处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加强班主任思想道德教育,帮助班主任提高班级管理能力。

5.探索细致管理模式

(1)加大日常考核力度。学校建有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督察组、团员文明监督岗、教师值班队伍,对学生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及时记录、及时反馈,使学生行为考核常态化。在《课堂纪律反馈表》上对迟到、旷课学生予以登记,并将每节课的课堂纪律进行等级评价。政教处组织了以值班教师为骨干,学生会督查部成员参与的宿舍纪律巡查队伍,于每晚10:00—10:30期间,对学生的就寝及玩手机情况予以督查。对未能按时就寝以及违反规定玩手机的宿舍进行登记,并将检查结果于第二日在公示栏公布,同时纳入班级德育量化。每月政教处对各方面的记录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学期末进行总评。总评结果作为奖励评优、就业推荐的依据。

(2)重视思想工作。思想工作是学生管理中的重要一环。我校充分发挥班主任和广大教师在学生思想工作中的组织、指导和引导作用,要求教师对学生的成长环境要知根,对学生的成长过程要知底,处理问题要知情,做思想工作要知心。针对现阶段中职学生的思想现状,我们不断拓宽学生思想工作途径,更新学生思想工作方法。比如为做好行为偏常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实行班主任、政教处两级管理及谈话制度,建立偏常生个案培养记录,重点关注,重点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针对因严重违纪而受到校纪处分的学生,我们对每一件案例予以分析、讨论和借鉴,并对学生本人采取跟踪调查、跟踪了解、跟踪教育的方式,帮助其彻底改掉不良习惯,融入学校大家庭。

四、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