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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总经理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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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总经理履职报告

外企总经理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内容摘要:作为反映企业履职信息载体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比发达国家企业,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披露仍有相当的缺陷,要从根本上改善需要不懈的努力。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披露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外企业社会责任研究背景和披露现状

从1924年欧立文•谢尔顿提出“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以下简称CSR)”这个概念以来,它就在学术界引起了诸多争议。特别是关于CSR的正当性及企业是否应当在法律约束下高效运行之外再为社会做得更多。大批知名学者加入其中,如:米尔顿•弗里德曼、哈耶克、曼恩、彼得•德鲁克、希克、弗里曼等。

与理论界所表现的激烈场面不同,企业界不同的声音不多。随着时代的发展,承担社会责任成为一种趋势,究其原因或许是有异议企业家们宁愿选择沉默。因为在企业成为社会公民日益受到公众道德压力的情况下,些许的异议可能使其成为谴责的目标,特别是异议可能被归咎于其对公众利益的漠视和过度的私欲。当然,政府及社会团体也开始颁布法律或标准,使“自愿选择”成为“强制要求”,如1977年法国政府正式颁布法律,要求雇员超过300人的组织必须编报年度社会资产平衡表;非政府组织经济优先权委员会(Council on Economic Priorities,CEP) 于2001年发表包括禁止使用童工、强迫劳工和安全卫生、工资报酬等要素的SA8000通用国际标准用于第三方认证社会责任等。

既然是趋势,那么向公众表明自己为社会责任如何做了多少就成为企业家们所关注的。较早时间经营者选择在会计报表、年报里为关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信息增加篇幅,“社会责任会计”也日益受到重视。不过这种形式不能全面地反映CSR的全部内容,对于公众而言也过于专业。那些有强烈展示意愿(这种意愿可能来自于社会的压力)且有条件的企业选择编制的独立报告,这些报告的名称五花八门,“社会责任报告”、 “可持续发展报告”、“企业公民报告”、“环境报告”等,其主要内容包括经济贡献、资源降耗、利益相关者、社区活动、慈善捐助、雇员健康与发展、反商业贿赂等。

在中国,自愿披露CSR报告也逐渐成为一种潮流。自2005年江西移动有限责任公司其《2004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以来,已有30多家企业其CSR报告。涉及通讯、冶金、石化等多个行业,可以说进步非常明显,不过通过对比发达国家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还存在一些问题。限于篇幅,本文选择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的报告进行研究。选择中石油的主要原因在于石油化工业是影响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行业;同时中石油是号称全球市值第一的石化企业,且具有相当的国际性;更重要的是该企业的报告编制时参照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及国际石油行业环境保护协会/美国石油学会(IPIECA/API)相关指南的规范,是一份“与国际接轨的报告”,代表了较高的水平。与其对比的国外企业,本文选择了美国老牌石化企业埃克森美孚(以下简称EM)。

中石油与EM的CSR报告对比分析

中国石油自2006年始CSR报告,本文主要选择其2008年(该年该企业过两个不同版本的CSR报告,并对2007年报告做了相关修改)报告作为分析对象;而EM报告较早,本文选择其2006、2007、2008年的报告进行对比。

中石油《2008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主要结构由总经理致辞、数字2008、关于我们、公司治理、利益相关者、2009展望、社会评价七大部分组成,其主要内容有能源供应、安全环保、员工发展、回馈社会四大部分,此外还用较大的篇幅介绍其在政府指挥下在汶川地震中的相关表现。另外,中石油2008年的另一独立的《中石油(哈萨克斯坦)可持续发展报告》可以看成是其补充。

EM的报告称为《企业公民报告》,其结构每年都做一定调整,但基本上都包括总裁致辞、企业介绍、企业作为社会公民的绩效数据、未来能源展望、公司治理以及社会责任各具体方面。近几年在报告中突出的内容主要有社会发展与投入、人权与透明度、工作场所安全与员工健康、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

这些报告的结构与所涉内容较相似,但也有一些差异点。如EM报告中突出了透明度问题,因为EM把努力给东道国政府施加影响(如持续推动哈萨克斯坦国家利益相关者委员会出版关于油气收入的报告),促使东道国行政透明(特别是涉及从EM项目中所获收益的汇集、记录、分配)是其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途径,也是EM承担的重要社会责任之一。当然,这只是企业社会责任关注点的差异,本文以下从几个更重要的方面进行对比。

(一)CSR的战略性在相关报告中的体现

CSR需要系统和有规划地融入企业长久经营中,应具有相当的战略性而非简单针对社会反应。对比两家企业的报告,EM报告显得更胜一筹。美国经济发展委员会用“同心圆”模式来解释社会责任,它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总目标是促进社会福利,不过伦理等要素的力量仍须与企业的核心经济职能形成良好的互动。EM报告显示其接受该模式并寻找最适合自己战略的方式,它为自己树立了一个符合社会维度的价值命题,即“应对世界严峻的能源挑战”并较好地将CSR整合进了其战略框架。每年EM报告都会有关于社会责任前一年的计划与承诺、今年的结果、未来的挑战和计划的对比性介绍,令人印象深刻。当然,除了没有提到参与、资助各种机构开发更高效能源使用设备(如新引擎)、方法外,中石油报告也提到诸如油气供应、新能源开发、节能降耗等内容,但缺乏事前计划与承诺的展示,显得其似乎与良好的战略规划有些距离。

(二)对利益相关者的重视在报告中的体现

毫无疑问,以弗里曼为代表人物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对企业界影响深远。利益相关者被定义为能影响企业目标实现或被企业目标实现所影响的个人或群体,企业的行为是包含利益相关者意愿的结果。多数企业CSR报告都会有涉及其利益相关者的内容,一般包括利益相关者的组成、针对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关注点、沟通与交流、重点的行动、业绩指标等。中石油报告关于这些都用简单的文字进行了描述。而EM报告对以上内容介绍相对具体,且突出了与利益相关者的沟通及沟通对EM相关行为的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EM报告的编制就是大量沟通活动的结果,EM通过与世界范围内的非政府组织、科研机构及关键的利益相关者进行直接对话来最终确定其社会责任关注点的变化。2008年EM还聘请独立的外部评估专家小组,对其当年CSR报告进行独立评价并从广度及深度层面提出改进意见,相关反馈被公布在EM网站上。

(三)数据、资料的平衡性、相关性、全面性在报告中的体现

作为社会公民,多数企业期望社会能给予其较高的评价,因此在CSR报告中倾向使用有利于自己的数据与资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公众希望CSR报告成为真实客观认识的依据,而非企业用来包装自己的工具,因此报告中数据资料的平衡性、全面性非常重要。

以安全环保为例,中石油报告选择废水中石油的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作为主要环保业绩指标;而EM报告除此之外,还选择了油气泄露、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排放总量、单位产品VOC排放、有害废弃物排放总量、温室效应气体排放量、能源消耗强度、油气燃烧(Hydrocarbon flaring)总量等作为衡量指标。因此,由于生产能力、产量等原因,EM报告数据经常显得不是那么地好看,如2006年由于非洲项目产量提高,使得其温室效应气体排放比2005年增加了5.4%。此外,在安全方面EM所选择的指标也比中石油全面、直接,如EM直接记录其事故死亡员工人数并且点明原因,而中石油却只选择较笼统的“千人事故死亡率”。

(四)报告的第三方认证

目前多数CSR报告都是企业主动披露,报告依据的资料也由企业自己选择提供的,因此如前所述报告的全面性、平衡性非常重要。中石油报告没有关于第三方认证的信息,而EM每年都聘请英国劳氏质量认证有限公司(LRQA)对其报告进行认证。劳氏质量认证有限公司是世界知名的质量认证公司,以公正、独立、创新享誉全球,目前有超过200家世界顶级企业聘请其为自己的CSR报告提供认证。认证的重点在于报告内容有无遵循相关指引要求;报告程序、要求在企业公司层、职能层、操作层是否到位以及是否被理解、执行;确保检查定量指标显示完整、持续、精确的程序是否到位;有无具备到位的体系来管理其报告和活动表现等。虽然对CSR报告的质量认证不包括对其具体数据的保证,但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其可靠性、可信度。同时,在认证过程中也能帮助完善企业的相关制度、系统,使其识别改进机会,更具有成本效益和商业优势并提高声誉。

经过以上对比,可以发现尽管中石油报告参考一系列国际标准、指引进行编制,在国内企业的CSR报告中属水平较高的,但与EM报告相比依旧存在大的差距:长久战略规划不足、与利益相关者沟通不足、数据全面性及平衡性不够、无第三方认证,以上问题其实在我国其它企业CSR报告中也普遍存在,这反映出我国企业CSR报告披露仍处于初级阶段。

CSR报告的改进思考

对于中石油等企业而言,改进其报告在理论上应该比较简单,聘请知名认证机构、加强社会审计、重视利益相关者的沟通、将CSR融入企业战略等等,不过社会实质期望的并不是那些漂亮的报告。即使在具有强制性的公允会计准则与第三方审计的情况下,“完美”却又充满陷阱的会计报表依旧层出不穷。信息披露不是目的而仅是手段,乐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很容易改进其CSR报告,反之却不一定成立。

除了经营者自身道德与追求外,社会环境,特别是其利益相关者的反应力,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动力,因此加强企业利益相关者特别是公众与政府的反应力是促进我国企业CSR状况改善的重要途径。对于公众而言,其影响力主要来自于其对市场和政府的影响。对于不道德企业,公众用脚投票能够影响市场份额;民主社会下公众能够影响法律及行政行为对企业的规制。因此,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使市场公平竞争更加有效,对于加强公众力量非常重要。当然,很多企业具有自然垄断的倾向如石化、通讯,这就使得公众对行政和法律的影响更加重要。因此,加强社会主义民主进程是另一个需要努力的方向。至于政府方面,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我国政府政企分开的基本定位已经明晰。不过由于政绩或局部利益等原因,某些政府对某些企业的态度比较“温和”,加上行政效率问题,使得企业在某些社会责任的承担上具有不应当的弹性。行政缺失及相伴的司法缺失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动力大大削弱,因此进一步改善政府职能、提高效率是促进CSR环境改善的重要方向。

结论

综上,学者们在力证“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在效益上优于一般企业”时,经常忽视其样本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与社会环境,因此尽管有大量数据、完美的模型,其结论对于许多企业却缺乏说服力。由此,CSR报告容易成为企业包装后的公关工具而不是反映其社会责任状况的真实记录。改进CSR报告有助于企业成为优秀的企业公民,但要真正达到社会的期望还需相关环境的改变。

参考文献:

1.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08)[EB/OL]. 省略/petrochina/shyhj07

2.Exxonmobilcorporatecitizenship report(2006,2007,2008)[EB/OL].省略/corporate/community

3.赵曙明.企业社会责任的要素、模式与战略最新研究述评[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