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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根据《务川自治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务川县市场监管局镇南分局以市场为载体,立足职能,在辖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加强电动车行业监管。加强电动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行业监管,查看是否符合新国标执行标准;是否有完整的进销货台账;进货渠道是否合法。
二是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重点对辖区机动车维修店进行检查,查看机动车维修店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的行为;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零配件的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查看辖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具有检测资质;是否按操作规程检测;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检测的行为。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主要任务
切实解决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席位制”包保制度,建立应急管理网格化责任体系,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专家查隐患”工作效能,主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安全水平。分2个重点深入推动实施。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深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若干规定,强化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加强安全考核。实行网格化管理,要明确承担安全生产职责的工作人员和安全员,要经过专业培训,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2.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流程。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3.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定期聘请专家参与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强化隐患排查,提高安全防范水平。落实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制度,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常态化。
4.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措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要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并建立使用台账。
(二)消防安全整治
1.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针对小区高层建筑和轻工市场、工贸市场经营状况,盯紧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重点部位,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
2.物业管理中心、物业管理处要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作坊等重点环节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
3.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实际,新建电动车充电桩、非机动车车棚,增设安全标识、消防设施等,对私接乱接电线给电瓶车充电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
4.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推动提升房产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5.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格局。
三、时间步骤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三年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按程序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单位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深入分析近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房产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经验,逐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形成一套切合自身实际的安全生产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开展,房产服务中心成立由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为副组长、直属单位、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房产系统专项整治行动,负责综合协调、督导检查、整改落实等日常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维护公共安全,决定即日起在全镇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安全排查整治行动,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对象
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驱动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且其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特种自行车。
二、整治时间
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的范围为出租屋、居民自建房、住宅小区、集贸市场、学校、三小场所、工厂企业、办公楼、公共娱乐场所。
四、整治重点
(一)杜绝电动自行车在楼梯间、疏散走道等区域停放、充电,实现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与楼梯间、疏散走道有防火分隔。
(二)充电过夜、充电无人看管、私拉乱接等违规用电行为或现象,教育提高群众用电安全规范意识。
五、整治措施
(一)加强物防措施。
加强对辖区的出租屋、居民自建房、住宅小区、集贸市场、学校、三小场所、工厂企业、办公楼、公共娱乐场所等居民过夜充电、充电无人看管等行为或现象的排查,对确实无法室外停放电动自行车的情况,要采取电动自行车停放点与楼梯间、前室、疏散走道等区域用实体墙分隔。
(二)强化行政措施。
一旦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乱接私拉充电等情况,要强制将电动自行车清出室内;发现整治重点或者行业中的违法行为,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依据《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或者“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违法行为人为物业管理单位的,责令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处五千以上五万以下罚款,拒不整改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人员承担。违法行为人为个人的处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通过严管严处,及时消除一批突出安全隐患。
(三)突出宣传提醒。
各村(居)、相关单位、部门干部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教育;城建、教育、派出所、市场监管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要不定时组织加强对物业、学校、商户、旅店、出租屋业主等进行消防安全宣讲,提高对电动自行车防范用电安全常识的能力。同时,各村(居)要在辖区内建立一个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示范点,以点促面,规范和加强本区域电动自行车使用的消防安全管理。
六、时间步骤
整治时间从2019年11月5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主要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5日至11月10日)。
各村(居)、有关单位、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要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要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11日至12月25日)。
各村(居)、有关单位、部门重点对辖区内出租屋、居民自建房、住宅小区、集贸市场、学校、三小场所、工厂企业、办公楼、公共娱乐场所等开展排查和宣传。对排查出电动自行车充电隐患及时登记造册,并组织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落实整改;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处罚,相关工作数据必须归档保存并按要求上报。
(三)巩固总结阶段(12月26日至12月31日)。
各村(居)、有关单位、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
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频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请各村(居)、有关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切实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落实安全责任,实行群防群治。
各村(居)、有关单位、部门要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职责,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要肩负起主要领导责任的紧迫感组织好辖区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安全。各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组织好行业、系统内各场所的自查自纠,推动落实各场所的主体责任,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切实抓好排查与整改。同时,要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开展联合检查,严查消防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决定自X年X月X日起,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秩序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和店外经营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区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占用城市主次街道、花园绿地、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不得违法占用道路或者侵占公共停车位从事商业活动。
二、为方便自产自销菜农、下岗职工、失地农民、残疾人等困难人群自谋生计,X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商贸城、小商品集散地、体育场、悠闲娱乐广场、人民广场设置了X个临时便民市场,各流动摊点业主可入场规范经营。
三、市区内所有沿街商铺要认真落实“门前四包一禁止”管理责任,严禁店外经营、加工、制作、摆放、修理、堆物等,严禁使用扩音设备和高音喇叭,严禁乱贴乱画,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辆必须整齐停放在划定区域内,始终保持责任区内卫生整洁、秩序良好、设施完善。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部署、落实责任
一季度,我镇先后召开年度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工作总结与部署会、消防百日攻坚行动部署会、租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等专题会议,下发年度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工作要点、层层签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 、 深化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我镇深入抓好工矿商贸企业“遏重大”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明确隐患排查治理重点, 积极督促企业开展全面、严格、认真、细致的隐患排查,做到不漏一个企业、不少一个环节、 不放过一个隐患, 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工作。一是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整治“回头看”行动。按照计划部署,已检查危化品使用企业14家,完成整改6家。发现隐患30条,其中重大隐患2条;已完成整改24条。办理涉危化品行政处罚案件2起,罚款3.8万元。二是组织开展租赁企业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全面摸排,我镇共有出租企业50家,其中承租企业149家。自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已检查出租企业和承租企业149家,共排查出隐患294条,其中重大隐患9条;已完成整改284条,其中重大隐患8条。在检查中勒令停止作业9次、整治无证生产企业一家。办理租赁企业违法违规案件7起,处罚款11.1万元。三是大力开展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着力夯实火灾防控根基。对本镇高层建筑、工业企业、村民自建房、沿街店铺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整治,行动以来组织镇各部门联合检查企业36家,发现火灾隐患80处,督促当场整改43处,立即整改10处,其余隐患发放火灾隐患督改单4份;检查企业134家,发现火灾隐患302处,督促当场整改259处,立即整改16处,移交应急办1处,其余隐患发放火灾隐患督改单7份;协助村网格员排查村级企业30家,发现隐患50处,督促立即整改50处;排查居住出租房60家,发现火灾隐患70处,督促当场整改57处,立即整改10处,3处隐患移交村里督促整改;排查高层建筑1家,发现火灾隐患10处,督促当场整改10处;排查各类场所7家,发现火灾隐患13处,督促当场整改10处,其余隐患发放火灾隐患督改单1份;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行政处罚5起,秸秆焚烧立案处罚1起。
三、 突出行业重点, 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力度
工矿商贸方面: 以嘉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和海宁市全员安全生产云平台为依托,以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三项岗位”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为重点开展检查和教育培训工作;严格落实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强化生产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与安全警示标志张贴落实到位,对员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同时督促企业搞好公司(厂) 、 车间、 班组三级教育培训, 严格落实先培训合格再上岗制度,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消防方面:通过消防安全常识培训和村网格员针对焚烧垃圾、杂草、秸秆火灾进行宣传和巡查。提升社会消防工作群体素质,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行动以来进行消防培训5次,消防演练5次,镇消防安全教育馆开放4次,发放宣传资料3300份。
四、 存在问题
安全生产方面:在危化品使用整治回头看检查中,企业存在生产管理不规范,管理制度不落实,安全警示标志不落实,使用与生产环节实际与安全评价不符等问题。同时企业经营者与员工对危险化学品的知识掌握程度不高、处置应对方法不了解的情况也较突出。租赁企业整治中,较突出的问题是多合一情况较严重,一家企业内存在4、5家承租企业的现象也很普遍。出租企业对承租企业未纳入统一管理;未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协议或安全协议不规范、未明确各自职责;未统一协调开展应急演练、安全检查;同一楼层出租给二家以上企业,承租企业消防安全等级高于建筑设计等级等问题。
消防方面:1、“多合一”企业,存在临时占用消防车通道现象较多(特别是移动棚),线路存在私接乱拉现象,缺少逃生通道。(统称生命通道)2、企业消防设施被占用和损坏(缺少维护)。3、室内消火栓无水。4、企业存在违章建筑现象并占用消防车通道。5、企业负责人消防意识淡薄。6、消防控制室存在无证上岗现象。
三、 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 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一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二是加强属地监管、 联合执法, 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促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建立自我约束、 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是严格落实“三个必须”, 各司其职, 各尽所责、 相互配合、 齐抓共管。 四是强化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二)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认真领会“遏重大”工作要求,深入抓好“治大隐患、 防大事故”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明确不同季节、 不同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重点, 积极督促企业开展全面、 严格、 认真、 细致的隐患排查, 结合危化整治、租赁企业整治和消防百日攻坚三项行动,做到不漏一个企业、 不少一个环节、 不放过一个隐患, 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工作。 一是坚持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 确挂牌督办的隐患及时完成整治。二是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及租赁企业、 道路交通、建筑施工、 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进一步改善安全条件, 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是要深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通道、 应急措施的整治, 严防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三) 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是深化“一支队伍执法”,搞好日常执法、 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对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是严格落实安全隐患的闭环管理制度,加强“回头看”,确保隐患真正得到整治。三是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办案,加大处罚力度,形成处罚一家震慑一片的效果。四是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非法违法、 瞒报谎报事故查处跟踪督办制度, 严格责任追究, 改善安全生产执法环境。
(四)进一步加大宣教培训力度, 强化事前预防
坚决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的方针, 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 充分发挥宣教培训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中的积极作用。加强“三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人员的教育培训,做到 100%持证上岗。 督促企业搞好厂(矿)、 车间、 班组三级教育培训, 严格先培训合格再上岗制度。 三是在重点行业和领域继续开展形式多样、 主题鲜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群众性安全宣传活动, 做好安全生产“七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