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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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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方案

医改方案范文第1篇

针对一些民众称《征求意见稿》看不懂的问题,发改委官员说,作为医疗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普通老百姓看不懂是正常现象,将来会出“医改问答”等文本。

新医改方案“千呼万唤始出来”,老百姓本指望翻翻新方案,看有多少“利剑”能击中“看病贵、看病难”之要害,结果发现了一个新问题――“看懂难”。历时两年,数十个职能部门反复调研,还有若干国内外知名咨询机构平行调研……为什么如此下功夫的医改方案,竟然让老百姓看不懂?发改委官员所谓“纲领性文件”的说法,显然不是很能站住脚。党的十七大报告那样的纲领性文件,老百姓照样能够看懂,可见关键恐怕还在于有没有让老百姓弄懂的初衷。

新医改方案之所以难懂,并非难在其“技术含量”上,恰恰是因为套话太多。对于“政府主导”、“公立医院”等核心问题,依然只有原则性说法,宏观表述过多,而导向性举措缺少,老百姓对这样一份方案能有什么意见可提?换言之,很多说法仅仅是概念的厘清,甚至是重申,既不新鲜,对于焦点与有争议的问题,又很少见到针对性的办法。正如钟南山院士所言:“新方案中并未提出资金投入的多少,甚至连基层医疗投入多少的一个百分比数字都没有。我现在更关心的是资金如何落实,资金如果不落实,医改将成为空谈。”

医改方案难懂,绝非“老百姓缺乏专业知识”,恐怕是有关部门对怎样把专业话语说明白,少了点研究。越不说明白,似乎越显得高深莫测;越是模棱两可,操作起来自然有更多“变通”余地;越宏观,“小辫子”也越少。

医改方案范文第2篇

一位是专家,一位是省级卫生部门的主管官员,如此直指新医改方案“仍有太多模糊地带”、“真正实施起来很难”,应该不是妄言。

事实上,从此前的报道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尽管在取消基本药物零售统一定价、公立医院改革明晰了“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原则等方面,新医改方案有了明确的定义和判断,并就“看不懂”的问题特地附加了名词解释,但相关人士对医药分家等方面“实施起来很难”的质疑,都让我们对还未实施的新医改疑窦重重。

比如,在逐步取消目前医院15%的药品收入加成方面,公众的质疑一直存在。众所周知,公立医院收入主要包括药品(包括耗材等)收入、诊疗服务收入、政府补贴三个方面。一旦取消药品收入加成,在政府补贴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的情况下,为维持自身收益,医院必然会在提高诊疗费上打主意。事实上,山东等省市目前已然进行的提高诊疗费的行动,已经证明,公众的质疑并非多虑。

医改方案范文第3篇

应该说,对医改新方案发生争执是很正常、也很必要的。中国人口众多,如何保障“病有所医”,确实有非常大的难度。在这一意义上,医改新方案“难产”一些并不是坏事,新方案在经过充分争论之后再产生,远比没有争论便悄然出台更能让人觉得放心。

而且,即便从常识分析,卫生部所提思路的缺憾也的确一眼即见:首先从道理上看,真正让老百姓“因病返贫”的多是大病。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国家真正需要保的是大病而不是小病。而在卫生部的方案中,小病免费,大病却要依靠商业医疗保险。但众所周知,商业医疗保险需要平时便缴纳不菲的保费:而且,商业保险也有其一定的保险额度。简而言之,商业医疗保险一是会增加百姓入保的负担,二是未必真正保得了百姓从此不再会“因病返贫”。

自从几天前由卫生部传出“医改将借鉴‘英国模式”’的消息,笔者一直就存有这些疑虑。因此,当看到“医改新方案难产,卫生财政社会保障三部起争执”的标题时,笔者本能地以为: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一定是看到了卫生部方案的缺陷而提出了质疑。然而,仔细看几部门争论的焦点,却又令人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怎么看,几部门的争执好像也距新方案本身的合理与否、效果如何等本质问题甚远,而是有着明显的“部门利益之争”的影子。

比如劳动和社会保障提出的异议是:“现在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是既保大病又保小病,如果按照卫生部的医改新方案,那么现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里用来管小病的这笔钱,又该如何处置?”“将来国家用于提供社区和乡镇卫生院门诊免费医疗的这2000个亿,无疑就要全部交由卫生部来操作。对于这种集免费医疗的出资方和操作方于一身的做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持保留意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质疑确实是有道理的,“集出资方和操作方于一身”的确容易发生问题。但虽如此,也必须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其所真正关心的,原来是2000亿资金的管辖权!由此亦或可理解:卫生部为什么要提出“保小病,大病求助于商业医疗保险”的思路,因为实现这一思路的前提是必须建立起庞大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和乡镇卫生站体系,进一步则是卫生部门可以由此而管辖起庞大的可能高达2000亿的资金!

财政部则质疑道:“按课题组测算,2000亿只管小病,可是相应的医疗科研、基础设施建设、人员培养等等,这些难道不要钱吗?如果把这些也算进去,2000亿够吗?如果不够,那到底需要多少钱?”由此不难看出,财政部惟恐卫生部的方案是“钓鱼方案”,即一旦开始实施,财政投入便欲罢不能,有可能成为无底洞。应该说,财政部的质疑是比较“靠谱”的。但是,这也从另一方面证明了几部门的争执,其深层原因都是为了本部门今后不落于被动,因而所谓“模式”之争,本质上仍是权力之争。

医改方案范文第4篇

医疗卫生保障体制的多层次性

虽然一般人都不反对国家承担较多的公共卫生保健服务支出,但是,这个领域必须界定得非常狭窄才可行。比如,它可以包括免疫防疫系统,传染病应急系统。即便在免疫防疫方面,一些非基本的免疫防疫支出由个人全部或部分承担也是必要的。道理很简单,有些免疫服务很昂贵,国家承担不了;有些稀缺程度高,给谁免疫为好?

很多我们认为一般属于公共卫生保健服务的其他服务,要归到基础医疗和非基础医疗领域。对这两个领域的私人和公共提供问题,我们不能只凭一时的冲动行事,需要做具体的分析。

按此,个人能够承担的,由其自行承担;个人无力承担的,社会或者国家提供辅的支持。

与此相应,医疗卫生保障是分层次的:第一个层次是个人和家庭提供的预防保障,主要途径是各种各样的储蓄和对健康甚至生养子女的“投资”。第二个层次为私人医疗保险。一些较高或者高收入者,愿意支付私人医疗保险。私人医疗保险费用高,获得的医疗服务也好。第三个层次为法定医疗保险,从各国经验来看,主要是非独立就业人员和单位共同支付的保险缴款。如在德国,上了私人医疗保险、收入水平达到一定程度以上的,不要求加入强制性的法定医疗保险。第四个层次是社会和国家救助,即当你自己看不起病,即便保险之后仍然不能获得所需医疗服务(比如所需药品不在可报销药品清单或者免费药品清单之列),社会慈善机构或者政府可以向你提供一定的医疗救助。第五个层次是国家统揽的医疗供应制。

无论采取哪个层次的保障,都要注意到建立和维护对个人、医院、保险机构、社会团体、国家的正向激励机制,使得这些个人和机构能够以经济的、负责的方式行为。要尽量体现个人的行为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否则,医疗费用就会不受控制地增长,而医疗服务则不一定能够得到改善。

为个人及其家庭提供的预防保障以及私人医疗保险最能体现个人的行为与责任相统一原则。其好处是:个人会以较为经济的方式利用医疗服务,保险公司会敬业地检查监督被保险人的就诊情况和医院的服务情况,医院会关心和珍惜其与保险公司的合同,因而善待患者,面向患者的需要提供服务。这在总体上体现了患者作为消费者的,也保证了医院之间、保险公司之间的绩效竞争。

法定医疗保险往往采取现收现付制。在这种情况下,个人需要负担一部分费用,才能克服个人过分要求利用昂贵医疗服务的自利倾向问题。更是需要一系列机制防止医院和医生开出不必要的高额处方和扩大医治服务的道德风险问题。法定医疗保险需要低门槛、多档次,才能确保现收现付制的较低成本运作。当前的就业者为老者提供支付,未来的就业者为当前的就业者提供支付。

社会和国家救济是非常重要的辅支持形式。除了收入和保险不足原因之外,个人发生意外事故或者疾病突发,在不能确证其收入和保险状况时,也需要求助于社会和国家救济,至少以这种救济来先行垫付急救费用。

国家统揽的医疗供应制问题最多

单一制国家最容易想到的往往是一刀切的做法,那就是第五个层次的做法:由国家统揽的医疗供应制。这样做也最能直接体现“社会正义”,至少表面上如此。但是,仔细分析下来,问题最大的、最不能体现“社会正义”的可能就是国家统揽制。我国卫生部的方案就是如此。

我们的方案参照的是英国模式。那么,让我们看一看英国的情况。英国的全民医疗卫生供给制名称为国民卫生服务体系。表面上看,有了国民卫生服务体系,即使是失业或没有工作能力的人,也不必为个人或家人生病发愁。但是,民众对其也有不少意见。据一些资料介绍,如果一个人觉得心、肝、胃或关节不舒服,须由你的免费家庭医生替你到综合或专科医院排队预约。快则10天半个月,慢则3个月半年,等候时间很长。在这种体制下,配给制就不可避免。这种配给制,既不能带来效率,也不能带来真正的公平。它带来的是平均主义、大锅饭。配给制有利于特权阶层,特权者有办法不排队、少排队。配给制也造就了“黄牛党”,只要有配给,就有黑市权证交易。其结果是特权者和“黄牛党”受益,真正的患者则倒大霉。

医改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新医改;药学学生;医学基础;药学服务;能力;培养

我国传统的药学教学体系主要以制药教育为主,而现代药学从业人员应该具备良好的药学和临床医学服务能力。因此,我校2009年依据“新医改”;方案调整了药学学生的“医学基础”;教学内容,旨在提高学生的从业服务意识和能力。

1“新医改”;方案对药学教育的要求国务院2009年4月了“新医改”;方案,明确指出:“发挥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与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作用”;[1],“完善执业药师制度,零售药店必须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为患者提供购药咨询和指导”;[2]。这意味着药学从业人员不仅要有良好的药学服务能力,而且也应具备良好的医学服务能力。而目前我国的药学从业人员的药学服务能力和医学服务能力都十分欠缺。有调查[3]表明,72.6%的药师认为自己缺乏医学基础及医学服务技能,93.89%的药师认为目前药学教育不能适应医患需求。这就要求医药院校必须重视且加强“医学基础”;的教学,为社会培养合格的药学从业人员。

2“医学基础”;教学内容的调整

2.1改变教学指导思想目前,医药高职院校的毕业生主要工作在药房/药店或药品批发行业。多数情况下,药店没有医师参与工作,需要药师处理患者的医学、药学问题。为此,我校按照“新医改”;方案的要求,改变了教学指导思想,加强培养学生的医学知识和医学服务能力。调整以前,我校“医学基础”;的教学内容是从医学专业的教材中经删减部分内容后得到,存在教学内容与药学服务岗位需求联系不密切的问题;教学方法主要以讲授为主,教学内容跨度较大,学生接受困难;药学服务岗位技能培养较少,与实际岗位需求有较大距离等问题。调整改变教学指导思想以后,我校根据学生从业岗位需求优化了教学内容,采用“教育、学习、操作”;一体化教学方法,让学生更容易掌握;此外,还加强了与药房/药店的合作,通过实践提高学生的医学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