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单位主职考察材料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近日,南昌的吕女士向有关部门投诉了位于南昌市洪都南大道224号的南昌松宁贸易公司。吕女士说,“刚转正才半个月,就被公司开除了,而且领到的半个月工资还是试用期的工资标准。”
而曾经在蒙特梭利早教中心嘉定店工作的何小姐则投诉了她的雇主,原因是该店逃避为雇员交社保,与何小姐在今年4月份所签劳动合同中避开了她3个月的试用期。
关于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劳动纠纷,一直备受关注。在实际的用工环境中,如何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保障用人单位和员工的切身利益呢?带着这样的问题,记者专门采访了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首席律师于国强律师。
招聘前的注意事项
《中国新时代》:在招聘当中,企业作为用人单位的一方要注意哪些问题?
于国强:企业发招聘广告时,一定不要有针对性,避免性别歧视、身份歧视等,比如不要在公开的信息里出现“只要男性”、“只要女性”,除非该职业有特定要求。一般我们都建议企业柔化处理,体现人情味,比如在岗位描述时可以写“男性优先,本职位需要经常出差,比较适宜男性工作,根据以往经验,男性做此工作居多。”这样客观地描述工作或岗位,不但可以使企业避免性别歧视之嫌,也方便求职者判断这个岗位是否适合自己。
前几年,公务员招考里就发生过这样的情况。有一个公务员招考条件里规定了“限男性,身高1米72以上”,结果那一条被人投诉了。投诉理由就是对特定人群的歧视,身高、性别都有歧视。
企业提招聘要求的时候,应该做到明确、具体、可操作,这个可以作为附加劳动者入职条件里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里很多地方都规定了,如果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但是前面有一个前缀,很多人都忽视了,叫“有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里有两个要素:一个是录用条件要事先公布,不能等企业录用了员工,再跟员工提录用条件;第二是有证据,对录用条件有一个考评,也就是量化的东西。我们建议在招聘广告中明确写明“本工作需要员工能够长期加班,外语达到什么水平,取得了什么资质证书”这些量化可操作的东西。
《中国新时代》:如果有的企业只是口头说了一些要求,没有形成文字的东西,怎么才能证明有证据?
于国强:这里说到的情况就是通常所说的口头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里规定口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但前提是双方确认。如果达不到双方确认,不能固定下来,就很容易发生争议。在现实当中,我们也碰到很多。
合同自古来讲,就讲究白纸黑字,落字为凭。书面合同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纠纷。我们说有证据证明,最好是有书面的东西。比如入职的时候,员工要符合招聘广告的条件,企业还要告诉员工岗位职责与要求,这两个条件应该具备。如果一开始时企业不能判断员工是否具备相应条件,但经过试用期,发现员工不具备,就可以解除,这样就避免了违法解除的可能。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试用期,试用是双向的。如果双方觉得不适合,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提出解除即可,企业在试用期内有证据证明也可以解除,问题是你怎么利用这个试用期。除了招聘时要明确要求,筛选简历的时候也要有针对性。筛选时可以有目的进行筛选,根据这些要求确定候选人。
《中国新时代》:企业通知求职者的时候有没有需要注意的细节,会不会因为通知不当产生纠纷?
于国强:通知也是一个学问。我见过很多企业,通知求职者到单位进行试用或办理入职事宜等。我建议企业在通知求职者的时候说“到我单位面试考察或者相应的考察”,不要说进行入职前的考察等,因为这很容易让人觉得就是通知入职。
有一个企业就因为通知发生争议了,已经走到监察,但实际他们双方之间还没有建立劳动关系。而劳动监察是针对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劳动关系履行期间发生的矛盾。
通常,劳动关系的建立有三个标志。第一是有相关的书面凭证,比如劳动合同、offer等;第二,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即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管理,有一个人身依附关系;第三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公积金、并固定发放报酬等。三者应该齐备并进行综合考量,仅仅具备其中一项情形,是无法就此确定劳动关系的。
我曾经做过这样一个案子,一个企业给员工定期发钱,上了社保,但经仲裁庭的审理没有认定双方具有劳动关系。因为他们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人身依附关系。一般在仲裁员或者法官审理当中,会从这三块去判断。如果确定不了三者都具备,就有可能认为双方没有建立劳动关系,有可能建立的是劳务关系。
我们知道,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不一样。劳动关系是适龄人口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相对固定期限的稳定的关系。而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也就是两个民事主体之间因为某种原因所建立起来的一方提供服务,另一方接受并给付报酬的关系。
面试过程需注意的学问
《中国新时代》:求职者投完简历后,企业在面试求职者过程当中有哪些需要讲究的或者说是需要注意的问题?
于国强:现在投简历,很多都是电子类简历或者打电话报名。求职者来公司面试的时候,企业一般会要求他现场提供一份简历,有的是现场填写制式简历,有的是求职者带来的简历。在这里,我们要注意的是,简历应该经过本人初步确认。本人签字确认了,就证明求职者自己提供了适合《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员工的基本信息,比如家庭住址、户籍情况、受教育情况、工作经历等,这些对于以后管理非常重要。所以,我建议求职者要在这个上面签字确认。企业也可以用这个材料为前提,对求职者进行考评。
面试实际上是从招聘、筛选到入职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在这个面试过程当中,可能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如实告知义务。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应当将劳动条件、劳动内容、岗位职责等如实地告知给员工或者说劳动者。
这个如实告知,不仅包括企业要告知劳动者,也包括劳动者要如实告知给企业他的个人背景。面试如果通过了,求职者就要提交入职的材料,他就需要交与他简历所描述一致的材料,这就是企业核对的依据。
如果求职者所提供的材料没有签字确认,将来可能产生争议。比如我在办案子的过程中,确实碰到了这样的情况,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所以企业在让员工填写简历时,填写的内容要包括:第一,所有本人的信息要在上面留一栏,“本人确认以上信息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或者是“如有虚假,因此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等类似的标注;第二,提交的毕业证还有提交的其他职格证书让员工本人签字确认,这样可以避免发生纠纷时无据可依。
《中国新时代》:您怎么看待现在很流行的背景调查?
于国强:目前背景调查被企业普遍选用,目的在于对员工的个人诚信、以往经历的验证。虽然员工提供了材料,能够跟简历相对应,但是这个东西是不是真的,还需要验证。
我曾经在2008年时,在海淀法院做了一个案子,就是海淀的一个企业。我在审核企业的材料之后,发现这个员工提供的资料有问题。为什么呢?因为他提供的简历和他的学历对不上,中间有脱节。员工填写的是东北一个大学,经过我们核实以后发现员工的毕业证书是伪造的,是一个真实的毕业证把名字和照片换了。结果我们到大学进行调查以后,大学给我们出了一个商洽函,就说有这个毕业证,但毕业证里面的信息和你们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也就是说毕业证不是发给这个员工的。后来我对这个员工说“在招聘的时候已经明确说明了我们要求具有什么学历,具有那个学历背景的人才能入职,结果你没有,那我们认为你不符合要求,属于提供虚假信息,因此你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最后法院采纳了我们的观点,认为与该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当然,背景调查只能询问与该员工求职就业相关的信息,如果涉及到其他信息,超越了背景调查的范围,可以拒绝。但如果是正常的,比如询问员工在上一家单位工作的起止时间,担任什么职务等,这些就应该提供。因为实际上这些信息是求职者自己向单位提供的,算是公开的,单位只是核实这些情况而已。但如果单位要问“这个人的男朋友是干什么的?”“这个人家庭条件怎么样?”等,这些就超越了正常询问的范围,就涉及到侵犯隐私了。
《中国新时代》:就我所知,有一些单位在填写简历时会要求填写父母的信息,这个可以不写吗?您怎么看待简历中信息泄露的现象?
于国强:理论上讲,求职者应该说明自己的父母是谁,特别是初次就业还没有成家的员工,这样方便发生紧急情况的联系,从企业角度来讲无可厚非。但企业如果要求求职者把父亲的背景、工作单位等写下来的话,一般情况来说,这个可以虚化。而且如果员工提供了类似虚化的东西,也不应作为员工提供了虚假信息的依据。因为这个不涉及到将来真正的工作岗位要求,也不会影响求职者的工作能力。只不过一些的岗位,确实需要这些,比如三代以内亲属的工作内容、姓名,甚至有的可能还要公开财产状况。如果用人单位并不是那些特别的岗位或企业,对类似内容就可以虚化处理。比如写了父亲的名字,职业可以写“农民”、“工人”,没必要写得很具体。
现在信息泄露非常严重,很多人的信息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就被泄露出去了。比如报名参加培训,有可能日后就有人给你发一些信息,说某某地方还有培训。但是这些信息是怎么泄露出去的,求职者自己也不知道。当然不见得就是咱们这些用人单位泄露的,也许是通过其他的途径来知道求职者信息的,这也是一个需要注意的地方。
入职需做足的功课
《中国新时代》:核查完信息后,接下来对于企业和求职者来说还有哪些步骤要完成, 才能建立劳动关系?
于国强:核实完相关材料以后,接下来是办理入职。一般我们建议办理入职时,要充分核对原件,并且为下一步做好劳动关系的保障做一些铺垫。比如办理社保,就需要员工提供特定的材料,有的员工以各种理由不提供。我建议在入职的时候企业就要求员工提供,避免企业在不知不觉当中掉进陷阱里。
其中有一种是伪就业的情况,求职者实际在别的单位已经就业,因为那个单位没事做,所以到另一家企业工作。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法及其他配套法律的规定,如果员工已经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保,其他单位就无法为其再行缴纳社保。作为企业的管理者,要让员工提供相关的材料,比如已经缴纳社保的证明,这些社保部门很容易开出来。如果只是员工个人说不要,这不行。我遇到过这样的案子。有的员工说不要企业缴纳社保了,要求企业直接把钱发下来,后来跟企业闹矛盾要离开,就投诉企业没上社保,结果企业只能重新补缴,交了双份,碰到这种情况,就是企业哑巴吃黄连了。
《中国新时代》:这和我们平时看到的想到的,企业总是居于强势,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不一样,这是为什么?
于国强:这就是我说的,我们站的位置不一样,看到的也不一样。《劳动合同法》审议通过的时候,曾经很多人说这个为企业、员工提供了福音。殊不知,这个里面的很多东西对于企业都是致命的。所以才有了之后制定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实施条例》实际上把很多让人遐想无边的东西进行了量化和规范,避免了无限地扩大。里面有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若干条规定,这样就有了明确具体可操作的要求。
《中国新时代》:除了上述存在的问题外,还有什么地方容易发生纠纷?
于国强:很多企业忽视体检。企业给员工缴纳的社保里面包括工伤险,工伤险是指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岗位从事工作的过程当中发生伤害或者疾病。有的时候求职的人是带病来的,如果没做体检,很容易造成工作时间不长,就病倒了。而《劳动合同法》和相关配套规定里面有医疗期,只要在劳动合同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就不能任意解除劳动合同并得向员工支付工资。如果有约定,按照约定支付,如果没有约定,支付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一直支付到医疗期满,然后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关键词:路面原材料 质量控制
路面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是由原材料的质量决定的。如果没有高质量的路面原材料,再好的施工队伍,再好的施工机械也铺筑不出高质量的路面来,据调查几乎所有的高速公路通车以后不到3-5年都会出现质量问题,这其中原材料的质量问题不在少数。路面原材料有沥青、石灰、水泥、粉煤灰、砂碎石等许多种几十个规格,生产、加工、运输涉及到千家万户,要从根本上保证原材料的质量难度可想而知,但在今年的石黄高速公路衡水支线路面施工中原材料的质量是历年来最好的,受到省交通厅有关部门和监理的好评,其中一些质量控制措施值得借鉴。
1 各级领导重视,质量保证体系完善
今年河北省交通厅把路面原材料的质量当做路面施工的重点,各级领导多次强调原材料质量的重要性,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并派材料质量督察组进驻工地进行督察,制定督察办法、督察内容。施工项目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为副组长的原材料进场领导小组,对原材料进场实行专项管理,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材料进场流程图上墙公示,细化明确个人职则,制定奖惩办法,组织人员学习相关知识和质量标准,提高材料人员把关能力。
2 制定原材料选厂(矿)采购、运输和交验细则、控制原材料源头质量
汲取往年的经验教训,经理部根据不同材料的特点及市场变化情况,制定了一套原材料进场控制流程图,让材料人员严格按程序办事,对大宗、重要的原材料实行公开招标,初定后由项目经理、总工及有关技术人员会同业主、监理一同考察厂家,取样检测最后选定,并与之签订有关数量、质量要求的合同书,规范厂家的商业行为,要求厂家不得擅自改变材料的规格数量等,这样从材料加工源头加强控制。有些像碎石类材料在选定加工方式、筛孔尺寸上需要多次试验才能定型,所以要有耐心,不怕麻烦。指定位置按规定堆放。
3 加强计划管理,避免原材料突击进场
原材料厂家选定后,材料进场一开始就要有一个良好开端,不合格的材料无论是谁都要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坚决拒收,不要因为是熟人、是关系户而降低质量要求,那将留有后患,将会给有侥幸心理的客户有可乘之机,项目部要根据工程需要制定好详细的月材料进场计划并适时调整。合理布置材料场地,要使客户在生产、运输上平稳有序。坚决避免某些材料的突击进场,这会使各厂家互相竞争,自主寻找货源,鱼目混珠,掺杂使假,遇到不负责任的材料员“萝卜快了不洗泥”好坏不分统统收之,不合格材料一旦进场要想清除出场是相当麻烦,各方面的关系说情者接踵而至,影响正常的工作。
4 加强廉政建设,实行有效监督
只要有商业行为就会有腐败产生。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材料的选购、进场同样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加强廉政建设。项目部制定了原材料进厂管理办法,对此实行有效监督。对吃、送、请等违纪行为作出处理条款,规定对大宗、重要的材料订购实行项目部集体定价,公开招标。对材料质量实行二个质量验收小组独立验收签单后交数量小组验收,质量、数量小组人不见面之签单,质量一票否决。
5 运用经济手段,保证材料进场主渠道供应畅通
原材料进厂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很大,供不应求时,工地停工待料。某些材料供应商故意卡施工单位脖子,甚至掺杂使假,抬高物价,材料质量大打折扣。承包商等米下锅甚至不合格产品也照收不误,严重影响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这就要求项目提早谋划,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必要时运用价格、服务手段,保证1-2个守合同、重信誉的大客户供应稳定,使材料进场主渠道畅通。
(江苏宿迁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 宿迁223800)
【摘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实行项目成本管理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核心,从投标报价到施工阶段直至竣工结算阶段,搞好成本控制,达到增收节支的目的是项目施工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 成本控制;投标阶段;施工阶段
公路工程行业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施工企业不断增多,而基础建设的规模有限,导致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形成了”僧多粥少”的局面,建筑行业已进入了”微利”时代。当前,大多数施工企业尤其像我公司这样受机制、体制约束所以竞争力不强的中小型国企普遍存在资金匾乏、周转不畅、资产流动性差的现象,已经严重威胁着企业的存活。使施工项目成本”合理化、最小化、最佳化”是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化解当前面临的资金压力的重要途径,也是企业为持续盈利而进行成本管理创新的方向。有别于传统的主要是根据财务部门的决算报告的施工企业成本管理,新的成本管理理念要求施工成本控制应该全员参与,从投标阶段的经营开发人员到施工阶段的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和普通施工人员,从项目投标阶段开始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都要有进行成本控制。
1.投标报价阶段的成本控制
投标报价阶段的成本控制主要是对成本进行预测,在考察了施工现场、测算成本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竞争对手、风险等因素后进行多方案对比确定投标策略,给施工过程提供成本控制与核算的依据。在投标报价阶段做好成本预测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1考察施工现场,阅读招标文件,核对工程量清单。购买招标文件后,施工企业要仔细阅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对照图纸核对工程量,对工程量的错、漏项,要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答疑方式提出或综合到清单单价内。
1.2多方询价确定工、料、机单价。
(1)工、料、机单价的确定决定了投标报价的最终价格,施工企业必须了解到市场最新价格信息。如果是在本地施工,人工费和机械租赁或采购按正常价格测算即可。如果是在外地施工,则要测算是否从工程所在地雇佣工人和租赁机械设备更为有利,这就要求施工企业要多方咨询工程所在地的机械设备台班租赁费和各技术等级工人的日工资或月工资单价。
(2)一项工程中,材料费的支出占60~70%,因此材料单价的确定对投标报价影响最大。在阅读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员就应从各种渠道咨询材料报价,同一规格的材料至少要咨询经过三个及以上供应商的报价,然后对得到的所有资料进行比较分析,选择质优价廉、稳定可靠的货源。
1.3确定合理施工方案,套用企业施工定额,通过成本预测确定投标报价。
(1)在充分考察了施工现场,确定了合理的施工方案后,施工企业根据确定的工料机单价和企业施工定额进行成本测算。在现阶段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主要是对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测算。
(2)首先是进行分项工程人料机成本单价的测算,即直接费的测算,按照企业可控原则进行工作内容分解,通常是按照工序进行分解,这样便于控制成本测算精度,然后根据施工定额和工料机单价确定工序单价,工序单价合计即为直接费。其次在直接费的基础上进行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份计算,现场管理费一般采用实物量法,即现场人员的配置和企业积累的经验数据确定,企业管理费按照企业管理制度规定按系数法计取,如果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按总价测算则要进行一个总量的分摊,便于计算成本单价。最后确定利润率和风险率,这个要从多方面综合考虑,在充分考虑施工难度、企业经营状况、潜在的竞争对手状况、招标控制限价(如有)等因素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论证后确定。
(3)通过以上测算后就确定了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根据业主给定的工程量,相乘后就得到了投标报价。投标阶段的成本控制即为成本的预测阶段,为工程中标后合同的洽谈奠定了基础,为施工过程应重点防范的风险和着重控制的项目指明了方向。
2.施工前期的成本控制
(1)项目中标后,在项目经理部组建的同时,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成本控制组织机构。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管理班子编制针对本项目的成本计划,按照公司给定的目标成本制定出本项目各种费用的成本计划及成本降低率,并分析成本管理的重点与难点,制定控制成本的措施。
(2)在施工前期,项目部要制定出成本责任到人和奖罚分明的制度,全力贯彻成本控制的”全员”原则。在此阶段还应选择劳务及分包队伍,对人工费及分包费进行控制。在选择使用劳务、分包队伍时,应实行招标竞选,在满足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的前提下,选择合理低价的队伍。同时还要考虑队伍的实力、信誉等因素,防止有些劳务、分包队伍低价进场、高价结算,并在施工期间不能满足总承包企业的各项指标,使总承包企业面临因不能按时保质完工而向业主支付违约金的局面。项目部的机料部门在此阶段也应对主要材料、机械进行市场询价和预测,做到货比三家,为采购做好充分的准备。
3.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
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是建筑企业能否有效进行项目成本控制的关键,主要包括工程直接成本即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其他间接成本的控制。
3.1按照”量、价”分离原则,控制工程直接成本。
(1)首先是材料费的控制。材料的成本包括用量控制和价格控制两个方面。材料用量控制要认真审核图纸,提前计算出工程量,各施工队只能在规定限额内分批领用:改进施工技术,推广使用降低材料消耗的各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认真计量验收,坚持余料回收,降低材料消耗水平:加强现场管理,合理堆放,减少搬运,降低损耗。其次是材料价格的控制,对于一些价格波动较大的材料,如钢筋要预测其价格走势,尽量在价格较低的时候多采购些,有利于降低成本,这样分阶段与发包人认价时就能够占据主动,获得一定的利润;材料采购时要货比三家,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尽量现款采购,降低材料支出成本。
(2)其次是人工费的控制。在人工费控制方面,第一根据劳动定额计算出定额用工量,并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零星用工按一次比例包给施工队,进行包干控制。第二通过现场讲解及培训来提高工人的技术水平和施工队的施工管理水平,合理安排每天的工作计划,减少和避免无效劳动,提高劳动效率。
(3)最后是机械费的控制。机械费成本控制的关键是合理的施工方案,现场施工机械的进退场时间要严格执行施工方案,以免出现机械在现场放置而未使用的情况;如果处于春节期间,就要及时报停,以减少机械费的支出,在设备选型配套中,注意一机多用,尽量减少设备维修养护人员的数量和设备零星配件的费用,从而达到成本的控制。
3.2确定合理的项目组织机构,降低间接成本。
(1)按照组织设计原则,因事设职,因职选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选配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组建项目部。加强计划管理,编制适度、可行的年度和季度管理费用;行政办公用品的使用要登记,避免浪费;严格控制招待费用等。组织连续、均衡有节奏的施工,合理使用资源,降低工期成本。施工过程中,要严把质量关,把自检工作贯彻到施工的整个过程中,施工企业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测,做到工作一次合格,杜绝返工现象的发生,造成不必要的人力物力的浪费。
(2)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实际的操作中应根据不同的工程规模、不同的管理体制灵活运用,在实践中不断的总结和提高成本控制的方式和方法,以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4.竣工结算阶段的成本控制
(1)在上报工程结算前,项目部管理班子除了要充分计算项目成本,做到心中有数外,还要做好工程索赔工作。目前公路投标市场竞争激烈,低价中标不可避免,要搞好低价中标项目的成本控制,除采取以上的现代化管理方法外,工程索赔必不可少,企业的盈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是否善于索赔。进行索赔时,要针对合同里明确规定的索赔条款,由熟悉合同和工程中各个环节的施工经验丰富的项目部人员进行处理。详细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各种与索赔项目相关的资料,准备充分的索赔证据资料和计算索赔帐目,编制完成并按规定时限报送正式索赔文件;理出索赔的重点,加大重点索赔的力度,转变思路,讲究策略,做好沟通和谈判工作,结合工程施工所在地实情,在优质如期完工的前提下进行索赔,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2)另外,结算结算要尽量缩短审核的时间,积极主动与发包人沟通,遇到有变更要与设计单位加强联系,以利尽早完成工程结算工作,及时回收工程款,使成本得到有效地控制。
5.结束语
成本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永恒主题之一,时代在发展,成本控制的方式有所改变,但成本控制对施工企业生存的重要性永远不会改变,在公路工程建设市场逐渐萎缩,竞争压力不断增大的大环境下,施工企业要不断探索、创新成本控制方式,实施全员、全过程的成本控制模式,才能实现成本的控制目标,保证企业的利润实现,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招标机构;公开招投标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指的是项目的法人单位根据特定的程序,招请潜在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参与公平竞争,并从中评出最符合全面完成工程建设项目的承建单位,与其达成协议的一项经济法律活动。自上个世界八十年代开始,中国的招标制度已经历了二十多个年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进一步实施,我国的的招标体系已经形成了政府依法监督招标、投标活动,招投标单位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根据法定的程序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活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目前的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会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及政府形象。
1.当前的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
第一,在工程的招标过程中,存在着少数的领导利用职权变相插手招标工作,越权包办工程招投标,这就是所谓的“权力标”和“关系标”问题。部分招标机构之类的中介组织在招投标时不依照法律办事,讲人情、讲关系;部分的评标人员基本素质不高,打着感情分和关系分,这个问题在技术标评分时特别突出。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宁波大剧院的腐败案。龙元集团为了成功承建宁波大剧院红线之内的市政工程,集团中的赖野君变着法子找到徐福宁并成功送出10万元。在2003年4月22日,在徐福宁的批示下龙元集团不经投标就成功承接了宁波大剧院红线以内的市政工程。
第二,有些业主为了回避监督,在招投标之前已内定了施工单位,却邀请了几个施工单位投标制造公开招投标的假象。有的施工单位给予其他施工单位利益分成或转包工程等好处,为达到自己中标目的拉拢他们过来陪标。原在深圳水务局的规划建设处任职处长一职的张广松的腐败案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在2005年的下半年,深圳东部供水水源工程第三阶段的造价皆上亿的三个隧洞开始进行公开的招标,在两百余家单位的激烈竞争中,一名对隧洞工程一窍不通的个体老板居然令人跌破眼镜地“中标”了。经调查此事件就是一个由张广松幕后操刀的陪标事件。
第三,业主过分注重标价,并将标价作为评判的尺度,这种做法让某些施工单位为了抢标而盲目报低价格,且是在不了解业主意图、现场情况及设计图纸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抢标目的而执行的手段。一旦业主在评标前没有对投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实事求是地了解其施工能力,就会产生盲目投标者或刻意降低报价的条件不是最优的投标单位中标,在这些单位中,有的甚至不愿自己施工,而是将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自己抽拿管理费。除此之外,过低的标价还会引发上级主管部门拨款不到位、审批投资不足,极易发生停工待料的情况,让原本紧密衔接的工程施工不及时,这一系列的问题不仅会影响工程的质量,还会影响投资效益发挥的及时性[1]。
2.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对策探析
在建设工程中,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慢慢变成这个行业的“癌症”。要在肿瘤扩散之前,将其根除,就要建设健全的制度,用制度来防止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围标、陪标、串标的现象,将其发生的机率减到最少,这对实行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透明、科学”原则有着十分有利的影响。另一方面来说,对于维护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有利的,以此来减少社会对招投标工作的不良评价。以下,笔者也将与大家讨论几个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有效对策,希望业内的人士也能参与讨论,指出不足的地方。
2.1完善、改进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是作为后期招标、评标、定标工作的依据存在的。评标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对评标、定标的公正性有着较大的影响。一般情况下,如果技术难度较小、技术比较成熟的小型项目的评标办法可以采用“通过制”来进行技术评标或商务评标;在技术难度较大、技术要求比较高的中大型项目中,就应采用“两阶段性评标办法”,这种“技术标”的评审一般要评暗标,并且,在技术标的评审过程中要求制定细化、格式化的打分标准。在评委要提出书面的意见,并讨论后再打分[2]。
2.2为参与投标的单位建立诚信档案
业主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后,要报名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委派在本单位就职的职工携带法人委托书、劳动合同关系及社保卡或者社保关系证明进行报名。当今的社会风气下,挂靠的现象非常严重,投标单位职工附带的社保卡或者社保关系证明基本上可以杜绝挂靠的现象。与此同时,招标管理中心要利用工程建设招标的信息管理系统,为参与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物资材料及设备供应等单位办理信用档案信息备案。每次参与到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施工单位,招投标管理中心要严格考核他们的施工质量、业绩、安全事故及技术创新等方面的能力。通过建立诚信档案,对于业绩好的单位,在后面的工程招投标中可以给予优先推荐及评标加分的奖励;对于屡次违约、发生质量问题或者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可以选择评标减分或者甚至考虑取消其投标资格。诚信档案的建立可以把信誉度好的、条件优秀、富有施工经验的单位挑选到工程建设中来,大规模地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及整体的建设水平[3]。
2.3“低价中标问题”的认识和处理
低价中标法源起于英国。在英国,当项目招投标进入评标的阶段时,各投标者向业主及技术人员针对文件中不明白或不完善的地方加以解释澄清,而后再由业主及技术人员评审投标者资格。在评标的过程中,报价最低的标书就是“财务报价最有利者”。当报价最低的施工投标单位的技术、管理、合同等方面的能力能达到要求,此单位就会被业主认可。目前来说,国际工程建筑施工领域的通行做法就是使用最低投标价中标法。但是,我国在低价中标问题中与英国有着不尽相同的认识。在《招标投标法》第33条中规定,投标人不能以低于成本的报价进行竞标活动。但是怎样认定报价低于成本呢?《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第21条明确地规定“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制定对低于成本报价的程序及认定标准,能有效制止部分投标单位利用不正当的手段进行恶性竞争,维护招投标的正常秩序,另一方面也对充分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有一定程度的有利影响,对优胜劣汰有促进作用[4]。
3.结束语
总而言之,要做好建设工程的投标招标管理工作,要深谙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对于未发生的问题,要有预防的措施,对于已发生的问题,要有解决的办法。中国在发展,建设工程的投标招标管理工作也在发展,旧的问题可以预防和解决,但还会有新问题发生,无论发生什么情况,我们应当以 “公平、公正、透明、科学” 的招投标投标原则为基本去解决问题,去促进管理工作的完善。
【参考文献】
[1]黄桂席.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问题探析[J].经济视角,2006,(09):64-66.
[2]陈跃卫.浅议提高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水平的对策措施[J].上海水务,2004,(04):66-68.
关键词:新形势;工程监理;发展;创新
中图分类号:TL372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建设工程质量与国家经济的繁荣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有关随着世界经济的繁荣,建筑水平质量已经成为国家形象的代表,提高建筑水平质量引起了政府的关注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也对建筑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理是抓好建设工程质量的关键但是在新形势下,建设监理工作也出现了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不仅与某个部门或者某个个人有关,而且与整个建设工作有关。
1、工程监理的基本概念与主要目标
工程监理是指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受到工程业主的委托,遵照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工程监理合同的规定,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等组织开展的监督与监管活动。从本质上来讲,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属于专业化的服务型机构,用最先进的管理技术与机器设备、最专业的工作团队、最精密的工作计划保障建设工程优质化与规范化。我国工程监理工作的总目标是建立健全工程监理工作体系,创新监理工作方式与工作手段,提高工程监理市场的整体实力与综合竞争力,构建现代化、国际化、科学化的工程监理服务机制,进一步凸显工程监理工作的现实价值与深远意义。
2、工程监理概述
在国外,对建筑工程进行监理已经得到了广泛的推行,并且发展得越来越成熟,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已经日趋健全,监理体系建设得较为完善,在推动建筑行业发展上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制度起步较晚,发展水平较低,和一些先进国家的建筑工程监理水平相比较,仍处于较低水平,整个监理体系发展不健全。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是由独立于施工单位和业主之外的第三方实施,它能够对整个建筑工程的建设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进而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就目前建筑工程监理实际而言,仍旧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到了建筑工程监理水平的提高和整个监理制度的发展。因此,我们要针对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把握监理要点,同时要做好相应的对策探讨。
3、工程监理工作的改善措施
3.1、提高建筑工程监理的标准化水平
任何事情的完成都需要依据一定的标准,要想提高建筑工程监理的标准化水平,必须要建立一项完整的监理制度,使得监理工作的每一步都能够有据可循,统一要求,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来。在这种统一制度的约束之下,使得监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程序开展相应的工作。例如,监理人员在进行具体的工作之前,先根据工作的内容制定相应的标准化管理表,然后再在工作中严格依据标准化管理表来实施,使得监理工作能够按步骤有效地开展下去。
3.2、要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
一方面,工程监理工作的完成需要有高素质的监理人员来实施,并保障他们能够严格履行职责。监理单位在选拔监理人员的时候,要对其素质、知识以及能力等方面进行严格考察。与此同时,监理单位将监理人员招录进来之后要实行动态考察制度,对相关人员的资质进行相应的复查,以确保他们有承担相应具体监理工作的能力。监理单位还要对监理人员开展培训,不仅要注重监理知识和新动态的培训,还要注重对其进行经济、管理及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使其能够了解与监理相关的各方面的知识,能够真正担当起监理工作的重任。在工作中,监理人员自己也要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不仅要对工作认真负责,完成好自己所承担的一些任务,不敷衍不拖延,严禁和其他违法行为。还要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定期总结,注重自身的积累,对于之前工作中已经犯的错误要归纳经验教训避免下次再犯,同时积极与同事进行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另外一方面,要根据工作实际对人员进行合理安排。从监理人员的条件出发,让每个监理人员都能够在适合自己的岗位上工作,避免一人身兼多职或者是不同施工单位监理人员分配不均情况的发生。
监理人员要针对建设工程实际进行过程中的问题做出规范性的总结,以书面的形式呈现给建筑部门,供其参考,而不仅仅是以口头的形式出现在施工场地进行监督和巡查是监理人员控制工程监理水平的主要方式,不脱离实际操作是监理人员的基本能力要求。
3.2、严格施工过程的资料审查
对于施工环节的各种文件资料都要严格控制审查,对于文件和审查资料不齐全的项目要坚决控制其进行验收时,监理人员要严格验收,要求施工单位所有的验收项目都要出示自验报告对于验收环节出现的不合格部分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改进,并以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4)监理工作是一项多部门合作的工作,不仅需要监理人员尽职尽责,而且要求相关部门的配合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之间配合合作,以良好的氛围相处,避免矛盾发生监理人员中在监理过程中要利用合同和规范等文件灵活处理出现的问题(5)要有效利用各方面的信息来处理监理工作,做好判断避免事故的发生,同时监理人员要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有效解决索赔问题是有关部门关注的重点,监理人员对于这一问题应有相关的记录说明,确保索赔问题能够解决,有效地完成监理工作。
3.3、严格工程监理工作流程与工作标准,提高工程监理工作水平
工程监理工作的规范化与明确化对于现代工程监理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必须始终加强对工程监理工作流程与工作细节的监管,明确各个部门、各个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确保整个工程监理工作顺利开展。首先,要采用定量与定性的监理方式,使工程监理的每一个工作环节都有具体细致的参考标准,同时根据具体情况的变化协调、控制、调整工作计划,加快与促进工程监理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进程。其次,要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与交流,包括监理企业、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各个业主以及监理工作人员等等,集合各方面力量共同探讨监理工作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激发创新监理工作方式与工作理念的潜能,从根源上规避因为工程监理延期、违规导致的各种危害与破坏。
3.4、完善工程监理法律法规,净化工程监理市场
完善工程监理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加强对整个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督与监察是净化工程监理市场的根本保证。首先,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理工作法律法规,确保监理企业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其次,要加强对监理市场的监管与规范,包括监理企业资格认证、监理工程项目的落实与执行、监理市场运营管理等等,并设置相应的奖惩措施,杜绝不法经营、违法操作现象的发生;最后,要在整个监理工作过程中安排专人监管与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以此方式增强工程监理企业的整体实力与核心竞争力。
3.5、要注重建筑工程监理的实际履行,加强对具体细节的监理
建筑工程监理的对象涉及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方方面面,贯穿建筑工程施工的始终。一些监理单位在进行具体方面的监理工作的时候,往往只是着眼于宏观层面,对一些细节性的东西往往忽略。就工程质量而言,它是工程监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而质量的又涉及到其他一些细小的环节。要做好质量监理工作,不仅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仔细检查相关技术人员和设备是否安排到位,还要加强对施工材料的检查。施工材料作为整个建筑工程的构成,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要严格检查建筑材料的质量。因此,要做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要在清楚大方向的同时做好具体细节的控制,加强对具体细节的监理。
4、结语
优质高效的建设工程对我国社会的稳定、城市的繁荣、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有重要作用,研究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所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对策对全面推进工程监理事业具有重要的意义。在今后的实践工作中,要深化对工程监理工作重要性与必要性认识,正视与分析当前我国工程监理工作的现状,从而设计相应的改革方案与补救措施,提高工程监理工作的高质化与针对性,推进我国工程监理事业科学化、规范化、完善化、现代化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王伟.XD监理公司的战略选择[D].西南财经大学,2007.
[2]聂绍彬.我国工程建设监理模式创新研究[D].重庆大学,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