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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大兆街道三益小学师生安全意识,预防和杜绝学生溺水事故发生,按照《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关于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及大兆中心校安排部署,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提高学生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做到预防溺水教育全覆盖,安全警示标识全覆盖,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有效减少和杜绝学生意外溺水事故发生,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贺恩利
副组长:王潘 康珂 杨晓健
成 员:全体班主任、任课教师、鹿东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宣传阶段(4月25日——4月30日)
1.学校召开防溺水专题会议,组织全体教师学习《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关于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及中心校《2020夏季防溺水专项工作方案》。
2.学校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防溺水工作,并制定《防溺水工作方案》,分工进行防溺水工作安排。
(二)专项行动阶段(5月1日——10月10日)
1. 举行一次全校师生防溺水专题教育会。
2. 通过板报、LED、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宣传教育。
3.举行“关爱生命,远离溺水伤害”为主题的班队活动。让学生进行讨论私自下河游泳的危害性,从而增加安全知识。并让学生举行一次签名承诺活动。
4.召开一次防溺水安全教育家长会,赢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家校联动,杜绝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同时,与家长签订防溺水责任书。
5.公示学校作息时间,让家长明确学校正常上放学时间,加强学生课外监管。
6.开展好 “五一”放假安全教育日工作,重点是防溺水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要求学生注意个人安全,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制作美篇,下发至家长群。
7.印制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区教育局《致全区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做好发放,并及时回收回执学校存档。
8.参观中心校在全街道各小学举办的防溺水教育巡展。
9.在溺水事故高发时段,利用宣传车和村组广播在学区所在各村组宣传。
10.利用本校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等媒体做好预防溺水家长宣传教育。
11.每班换写防溺水主题板报,编写防溺水手抄报。
12.学生撰写防溺水安全保证书。
13.利用周一升旗集会时间深入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
14.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通过建立家校联系册、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家校即时通等方式,督促学生家长切实加强对学生的监管,特别是增强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的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使家长在学生上学放学路上、中午、傍晚、节假日、暑假等脱离学校和老师监管的时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避免产生监控“空档”。
15.必须严格遵照上课、考试、放假的相关规定,不能擅自改变上级安排,如果违反上级规定而导致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将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11日——10月15日)
学校对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进行总结,对好的做法继续延续,对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为下一年预防溺水工作提供借鉴。
四、安全教育活动重点及要求
突出抓好重点对象教育,重点时段教育,遵守纪律教育;严明纪律,明确要求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教育学生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做到“六不”。一是不私自下水游泳;二是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三是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四是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五是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六是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同时学校要教会学生掌握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特别是遇到同伴溺水时,不要盲目的手拉手下水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忙,不断提高师生防范能力。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意识,各校要清醒认识预防溺水是上半年校园安全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将防溺水工作落实到每个班级,每个师生。
(二)落实责任,校(园)长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切实负责,决不能丝毫麻痹、懈怠和侥幸心理,确保预防溺水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严格问责。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头等大事,全体教职工以“防溺水安全宣传日”为契机,积极行动起来,全体教师要高度重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在夏季即将来临之际,对学生进行防溺水专项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因此,全体教师要从重视人的生命的高度,认真开展好“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教育活动。在广泛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班主任要积极做好学生离校时与家长的衔接工作,避免出现学生管理上的空档,在“五、一”假及暑假前必须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使学生自觉远离危险,同时,也使学生了解掌握水中遇险时的自救互救常识,从而杜绝学生溺水死亡事件的发生。
随着春去夏至,我们逐渐进入雨季,大雨、暴雨、雷阵雨等恶劣天气会不断出现,尤其是近年来学生溺水死亡事故频发。—次的疏忽就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伤害,给家庭带来难以弥合的伤痛。为确保夏季我校师生的安全,严防因游泳、嬉水、恶劣天气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望全体师生认真贯彻执行,并热忱希望广大学生家长积极配合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局春夏期间学生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加大整个夏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各项措施。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一系列活动,以不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溺水事故为目标,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
二、工作主题
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校学生预防溺水教育活动的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校“防汛、防溺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芬
成员:刘大帅 王敏 李沛 桂普亮 何水利
四、工作内容
认真落实 “六个一”教育宣传活动:
1、各班召开一次“关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专题教育家长会;2、再次印发教育部《防溺水致全国家长一封信》;
3.层层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4、在辖区醒目位置悬挂 “珍爱生命,预防溺水”的宣传横幅。
5、组织一次防溺水师生家长签名寄语活动,学生书写假前安全承诺6、制作防溺水宣传广告牌一块置于大门醒目位置。
五、工作要求
1、全体教师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高认识,绝不存有侥幸心理,认真扎实做好各项教育宣传工作。
2、要认真落实上课期间每一节课的点名制度,对迟到、缺席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及去向。不得随意停课和提前放学。
3、要加强对学生的避险常识和自我保护的教育,加强教育,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4、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遇有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妥善处置的同时,要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安全教育,以更强烈的责任心、更严谨的作风、更大的力度抓好防溺水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责任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坚决有效遏制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和稳定压倒一切的理念,把维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强烈的责任心、更严谨的作风、更大的力度抓好防溺水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责任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坚决有效遏制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镇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由镇辖各中小学校、镇派出所、镇建设办、镇经济发展办、镇公路站、镇水利站、镇文化站、镇卫生院、镇卫健办、镇安监站、镇创建办、镇党政办、镇工会、镇妇联、镇关工委、镇团委、各村(居)委会组成;各单位、各部门、各村委会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并确定其为联络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镇团委,负责日常工作。
四、职责分工
1.镇各中小学校:按照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强对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研究,及时预警和部署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开展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
2.镇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及时组织溺水事故救援,配合相关主管部门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3.镇建设办、镇经济发展办:加强对镇域内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和备案,督促相关企业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建立安全巡查制度。要求企业对该企业务工人员,就暑期在镇子女的防溺水安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4.镇公路站:加强对道路、桥梁施工过程的监管,在工程建设期间,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5.镇水利站:督促指导各村落实水域管理责任,组织各村对有安全隐患的水域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并设立醒目警示标志,督促各村建立水域巡查制度。加强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及时高温、暴雨天气预报,并在每天气象预报中对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进行警示,利用气象宣传栏开展管理工作。
6.镇文化站:要通过免费开放图书阅览室、体育活动场所等,丰富青少年儿童的暑期生活,减少因缺乏家长看护而发生涉水行为。联合相关单位加强游泳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对不具备相应条件从事游泳经营活动的场所依法进行处罚,切实保障参加游泳活动的青少年儿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7.镇卫生院、卫健办、文教办: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8.镇安监站:加强对青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纳入各村及相关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依法组织、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9.镇创建办:加强峨岭、街道管理,对街道附近的内沟河等水域设立警示标志,并建立安全巡查制度。
10.镇党政办:组织协调并与全县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就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做好对接,指导各村、各有关单位、有关部门加强防溺水宣传工作,在溺水易发时期,加大宣传力度。邀请新闻媒体坚持正面宣传,做好舆跟踪,规范稿件送审程序。
11.镇工会、镇妇联、镇关工委: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少年儿童教育和关爱活动,高度关注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积极与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家庭进行联系、沟通,不断丰富青少年儿童,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的课余文化生活,进一步优化青少年儿童成长环境。
12.镇团委: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教育宣传及安全自护教育活动。
13.各村(居)委会:制定本村辖区范围内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方案和细则,对重点水域进行安排。全面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各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村、各责任单位要完善和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人。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防溺水工作进行督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反馈、通报并整改。各村要成立防溺水专门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舆论宣传。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防溺水工作要有创新、有突破、有实效。各中小学校、各村(居)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按要求将防溺水等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县教育局的要求,加强培养学生防溺水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整治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
教育局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方案1县(区)教(文)体局、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各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民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增强民办学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民办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民办学校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民办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二、民办学校要定期对校舍、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文体活动器材、供电设备线路、锅炉压力容器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维修,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完好运行。同时,各类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三、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日常维护,在学校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安全警示,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强化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帮助师生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教育学生在课间操、放学、上下楼梯时不要拥挤,以免发生意外。
五、民办学校要经常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加强校车管理,建立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坚决做到不带隐患出车,杜绝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无保障的车辆上路。凡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车辆、故障车、报废车、证件不全的车辆不准用来接送学生。
六、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储存、加工、饭菜留点制度,严把食品的进校关和食品入口关;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加强对校园商店的管理,禁止销售“三无”和过期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和各种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七、有寄宿生的民办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八、民办学校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好各种活动,丰富师生的生活,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原则上,民办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到市外活动。确有必要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观、旅游等活动时,要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外出的同时必须由学校领导带队,明确专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九、构建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各民办学校请在4月底以前将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教育局社管处备案。
十、实行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瞒报、谎报或缓报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行政处分或吊销办学许可证。
教育局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方案2各县市区教育局,工业新区社发局、滨湖新区教委,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彻底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坚决堵塞一切安全漏洞,确保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会议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学校安全环境,根据市安委办《衡水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精神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推动安全工作各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教育机构,都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县市区教育局层面
1.近期全国、全省、全市安全工作一系列会议及文件精神和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2.学校安全大检查方案制定、宣传发动、组织领导、工作举措、落实效果情况。
3.建立建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情况。
4.民办学校特别是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条件排查整治情况。对达不到相关要求尤其是安全要求的公办幼儿园,立即责令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对办学条件不符合办学资质的民办幼儿园,立即责令停园整顿;对未经审批的民办幼儿园,要协调当地政府立即予以取缔。
5.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和省公安厅《关于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安〔20xx〕30号)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确保校车及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
6.暑期、汛期及恶劣天气学校安全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重点部位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强化安全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7.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建立重大隐患台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情况。
(一)学校层面
一是学校基础设施安全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今年汛期校舍各个部位和校园围墙及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楼梯、楼道的照明、栏杆、扶梯扶手是否达到国家标准;通道和楼梯上是否存在障碍物;室内设施设备(如电风扇、灯具、吊顶天花板等)是否安全;学校各类教育教学设备特别是体育运动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有无体育运动的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电梯、液压容器等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对于在建工程要按相关要求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有效隔离,确保安全。
二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学生日常生活、学习、活动的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住宿环境是否安全;床具是否完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宿舍管理员是否经过培训、对消防等各类应急处置方法是否掌握;各项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三是食品卫生安全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饮用水源是否符合国家饮水水质标准;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是否按要求进行48小时留样;食堂卫生条件、硬件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三防”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食堂是否有卫生部门发放的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上岗并定期体检;是否有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措施;是否制定突发流行性疾病、传染病、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
四是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学生宿舍、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等重点部位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定;学生宿舍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是否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校舍防火、防烟设置情况以及校舍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五是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情况。主要检查是否成立专门机构,配合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是否建立健全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相关工作机制;学校对学生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的管理措施;“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
六是易燃易爆有毒危化品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教学实验室是否制定操作规程及相应的安全制度;教学实验用的危险物品是否按规定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各类教学实验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七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要认真检查学校周边特别是新建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检查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落实情况,违规、违法使用校车及使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校车驾驶员定期培训制度落实情况;协调各相关部门清理校园周边“三无车”、农用车、摩托车等非客运车辆搭载学生的情况。
八是“三防”设置情况。主要检查学校是否将“三防”设施投入资金列入专项经费;校园围墙是否安装防入侵系统;校园内重点部位是否安装监控设备,且使用正常;视频回放是否能准确调取,并存储达30天以上;是否按照要求配备了保安或门卫,保安或门卫年龄是否符合要求;查是否按要求配备警用器材、悬挂相关职责;查门卫对临时人员、物品等出入校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查门卫和行政值班巡逻记录等相关的门卫及行政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九是针对季节特点,对学生防溺水工作措施,落实衡教安〔20xx〕26号《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期雨季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情况。
四、检查步骤
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7月至8月)
各地、各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体人员参加的教育动员大会。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方式,对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争取师生、家长、社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参与和支持。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
各单位、学校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开展检查整改,重点围绕校舍、教育教学设施、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维修、改造,消除安全隐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夏季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健全安全规章制度;购置或建设三防设施等。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
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要对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进行认真总结,重在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大检查活动成果,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思政体卫科。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部署开展大检查工作,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二)全面排查隐患
此次检查是落实全市开展安全大检查的具体安排,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决不能敷衍了事。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对检查不认真、走过场,有隐患不排查、不整改,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要予以通报。
(三)及时上报检查情况
市教育局组织检查组自7月至10月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分别于7月20日、10月20日,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分别于8月30日、10月20日前将检查方案、活动总结电子版报市教育局思政体卫科。
一、学校及周边隐患整治情况
根据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校(园)对学校周边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摸底,教体局汇总后协调各成员单位结合部门职责,积极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整治工作取得较大成效。
教体局根据季节时令特点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全县中小学校防汛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大检查的通知》。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督查组分片区到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学校防汛、治安管理、交通秩序、校车管理、校舍安全、食堂管理、学生校外租住安全以及校园治安巡逻等的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建立台帐,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整治措施,及时把问题解决在校内、化解在基层。
县综治委在今年5月份重新调整和加强了学校法制副校长队伍,二中、龙塘学区小学等多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到学校开展了法制讲座。
县公安局以“护校安园”行动为契机,在2013年8月15日—9月初,会同综治、教育等部门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期间共检查中学9所,小学33所,幼儿园63所,发现隐患86处,整改62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80份。检查围绕学校保安人员配备、三防建设、内部安全保卫组织、师生宿舍及防火防盗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幼儿园未配备专职保安,配备的保安年龄较大不能胜任保安职责。农村教学点大部分未安装监控系统,上课期间校园未做到完全封闭。同时县公安局加强了对校园周边的巡防力量,二中、三中等学校上放学时段社会青年滋扰学生的现象明显减少。
县交通运输局以运管所稽查队为排查整治小组开展常态化整治,每周五安排人员到鹅公镇、老城镇中小学校门口驱逐非法营运的黑校车,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引导中小学生拒乘黑校车。
县工商局安排各分局组织精干力量对辖区中小学校文化娱乐、食品安全进行了隐患排查工作。全面开展了黑网吧整治工作,共出动人员110人次,执法车辆20车次,对学校周边无照经营的黑网吧进行重点清理整治,做到“发现就查、露头就打”。在县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分别查处中学周边1户、二中周边2户、鹅公镇4户黑网吧,查扣电脑设备65套。对鹅公镇的6户黑网吧,虽经多次打击,又出现“死灰复燃”的情况,已将这6户无证经营的黑网吧名单通过案件查处移送函要求县电信部门协助查处,停止对这6户黑网吧的经营户提供宽带信号。对学校周边的各类商店、摊点、饮食点进行全面检查,共检查食品经营户894户、中小学校周边商店350家,重点对无证及“一证多点”食品经营者加强了清理、排查和登记工作。对三小、南丰小学周边商店的“三无”食品已责令全部下架,并要求店主进行整改。
县水利局结合我县开展的汛前检查,对全县所有水库、河道进行了安全隐患大排查,针对部分水库、河道未设置警示标志问题,已责令相关镇、业主进行了整治,目前已基本整治到位。岭北镇龙头学区小学附近水库、天九镇九曲学区小学学生上放学途中水库已设置警示标志。
县城管局对建设西路三小段道路改造以完成招标程序准备施工,并组织人员规范该路段两边建筑材料堆放。对县城幼儿园放学时段有小商小贩违规经营的问题,县城管局安排了市容监管人员下发整改通知,对小商小贩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不得占道经营,同时安排专人在上学、放学时段进行监管。
县司法局加强了“法制教育进校园”工作的指导,并在2013年第二期《普法》整版刊登学校安全工作专题内容。
县消防大队结合“除火患,保平安”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县大力开展中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高智勇大队长亲自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了一个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并组织校(园)长观摩了消防作业展示。
县交管大队组织四个中队对全县中小学校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排查,结合《县中小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提出了治理方案进行整改。根据道路隐患不同情况,对缺少交通标志标线的要求各中队限期增设,强化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配置,目前相关治理工作正在进行中。利用护卫天使岗加强上、放学时段一小、二小等路段的交通秩序管理,增派警力进行交通疏导,同时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的检查密度,对每部学生接送车辆每周检查不少于两次,减少涉及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县供电公司制订了县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安全用电大检查方案,于8月初-9月初对各中小学校园及周边供电服务设施进行了安全排查和安全用电知识宣传,要求各供电所针对本辖区范围内中小学校用电线路、设备以及学校周边线路进行一次彻底隐患排查,对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装有三级漏保,即总电源侧保、分支保、室内保)的线路、设备坚决给予整治,对各乡镇中小学校内部的用电线路和设备隐患,下发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对《汇总表》提出的3处大隐患,县供电公司将配合学校进行整改,并已将工程预算和整改通知书下发到学校。
县安监局于8月20—31日派出执法人员对全县中小学校周边是否存在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经营门点及场所进行了排查。经查,全县中小学周边未发现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经营门点及场所。
县卫生局于7月11日-7月底对全县42所中小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及饮用水卫生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学校制定了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除中学及部分村小供应开水外,其余学校均使用“青云山”矿泉水,且均未对饮水机进行定期清洗、消毒,也未索取桶装水批次检验报告。大部分学校制定了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并落实,开展了晨检、因病缺课登记等工作。卫生监督员对落实饮用水管理不到位的学校下达了责令整改意见书,要求存在问题的中小学限期整改。
县药监局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餐饮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从经营食堂的主体资格、环境卫生、清洗消毒设施、从业人员健康培训、质量安全责任管理、索证索票、食品加工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整治。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80余人次,执法车辆190台次,检查中小学(幼儿园)90家和学校周边餐饮单位100家。针对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以及食品采购、贮藏、加工、烹调、售卖、餐具消毒等环节存在的问题的学校食堂和餐饮单位,共下达监督意见书190份。
县质监局组织执法人员10人次对中学、三中、鹅公中学、岭北中学等四所使用锅炉的学校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学校锅炉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定期检查,是否有日常运行情况及设备故障情况,安全管理员、司炉工是否持证上岗,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建立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本次检查发现安全隐患1处,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份,要求有关学校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鹅公镇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了一轮全面的、拉网式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整理。如中小学生乘坐私人面包车问题,穆湖小学教师宿舍背后山体存在地质灾害隐患问题,白沙小学厕所瓦顶漏水且木梁腐朽问题,黑网吧违规经营问题,校园周边武疯子(胡明华)问题等。鹅公镇已协调有关部门对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整治,部分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历市镇组织人员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特别是对三小安全隐患给予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镇相关负责人邀请安监局和工程设计等相关人员一同前往实地勘查。经过实地勘查,已制定出除险方案,拟在三小背后实施挡土墙工程。现已设计好图纸,工程预算和具体工程实施方案。
岿美山镇安排了充足的干部力量对中小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治。前期发现的中心小学右边的危旧土坯房已经顺利安全拆除。
二、暑期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1、根据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当前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赣市教教安字〔2013〕23号)要求,我局及时召开校园长会议并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学期末及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定教安字〔2013〕9号),要求各校在学期结束前,要组织开展一次以防溺水、防火、防交通安全事故、防食物中毒等为重点的专题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学生牢记防溺水事故“六不”,学会正确施救要领;放学回家坐车、过马路时要注意预防交通事故;在室外玩耍时要注意防中暑、防雷击、防触电;放假外出游玩时要注意防食物中毒、防诈骗等。要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2、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赣市教安字〔2013〕27号)文件及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暑期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我局及时通过召开中小学校长会及短信的形式,要求各校通过、家访、打电话、发手机短信等形式,加强家校联系,要求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各校根据教体局的统一要求,安排值班行政和值班教师,加强了暑期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对发现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的一律严肃处理。同时借助县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县水利局对全县山塘水库、各镇对辖区内水域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在部分隐患水域树立了安全警示标志。县广电新闻中心制作播出了《履行监护人职责,避免溺水事故》等防溺水知识专题片。县信息中心在政府网站公告了县教体局起草的《关于预防学生溺水告家长书》。
3、根据省防汛办《关于贯彻落实姚木根总指挥防台工作指示的紧急通知》及市防汛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值班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局通过短信的形式要求各中小学校开展汛前排查和值班值守。同时派出检查组对历市镇车步学区小学厨房背后、老城镇丁坊小学背后山体、天九镇洋田小学周边正在平整土地,所垫土方堵塞了学校排水沟、二中学校北面围墙、三小新教学楼背后等隐患处进行现场查看,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塌方等情况。
三、校车管理
1、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幼儿园86所,其中有校车的幼儿园19所,校车21部(均安装了GPS系统),其中专用校车4部,均取得校车标牌。
2、校车管理
(1)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了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县安监、教育、交管、交通及各镇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每2个月召开一次会议,掌握全县校车安全管理情况,分析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和改进管理对策,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全面推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合理规划了幼儿园布局,采取划片招生,引导就近入园,减少校车刚性需求。
(2)制定了过渡期校车服务方案,正探索以联营联办的形式组建校车运营服务公司。
(3)新购国标校车已申报、取得校车标牌。
(4)根据《市校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我县积极开展校车补助登记、申报工作,目前已有4部符合条件的专用校车申报校车补助,县财政等有关部门对校车补助县级配套部分已作出经费筹措和安排。
(5)大力开展校车整治,加强联合执法,实行严管重罚,提高校车交通违法成本,压缩隐患校车生存空间,对安全不达标、不合格、不符合过渡期校车条件的一律取缔和停运,目前全县校车数量由原来的46部缩减至21部。
(6)我县目前正在营运的21部校车驾驶员均符合条件并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7)县教育、交管、交通、安监、财政等部门依法履行了校车管理工作职责。
(8)教育、交管、交通等部门建立健全了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出台了《县校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公布了举报电话,对举报非法改装校车、酒后驾驶校车、校车超载超速及货车、农用车、三轮车、报废车非法接送学生(幼儿)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按标准给予奖励,充分调动公众监督校车交通行为的积极性。
(9)开展了幼儿园园长及校车驾驶员培训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流动宣讲等多种形式,讲析校车交通事故案例、解说校车安全注意事项、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幼儿园园长、校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和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10)县交管部门在开展路面管控中查处校车超载等违法行为3次,均按上限进行了处罚,县教体局根据《县民办幼儿园年检评估标准》,对一年内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超过2次的幼儿园,吊销办园许可证。
(11)县教体局、交管大队与有校车的幼儿园签订了《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各幼儿园与校车驾驶员、跟车教师签订了《驾驶员、跟车教师交通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确保校车交通安全。
四、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制定了《县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方案》,成立了县政府副县长为组长。按照县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各镇、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强化目标管理,积极开展了无证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本次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我县采取“批”、“停”、“关”的办法,对74所达到办园标准的幼儿园进行了登记注册,颁发了办园许可证;取缔了10所办园条件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幼儿园,通过无证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幼儿园办园行为,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