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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实施
1、晋中公司积极配合集团晋煤物流总公司“两节”和“两会”期间公路物流地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督查工作组进行实施,特成立4个督查组,负责对晋中市各单位“两节”和“两会”期间公路物流地面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查:
第一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
第二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
第三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
第四组:
组长:XXX 成员:XXX、X X
2、督查组负责对晋中公司所属各单位“两节”和“两会”期间公路物流地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对难以按期处理的重大安全隐患提交公司安委会研究。
二、督查范围
晋中市各县(区、市)公司公路物流安全专业委员会、煤炭超市及储配中心、晋中市6个煤焦管理站、市级公司直属公路物流交通运输单位。
三、督查时间
“两节”和“两会”期间。
四、督查方法
听取晋中公司所属各单位公路物流安全专业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两节”和“两会”专项整治情况汇报,对煤炭超市储配中心、公路站点、运输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抽查,对2013年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各类隐患排查与治理的遗留问题进行抽查与督查。
五、督查内容
(一)督查通用内容
1、晋中公司各公路物流地面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成立公路物流安全专业委员会,明确安全管理部门及职责。
2、晋中各县(区、市)公司公路物流安全专业委员会是否建立企业信息库,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等。
3、晋中各县(区、市)公司公路物流安全专业委员会是否对“两节”和“两会” 期间公路物流地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督查方案及督查情况。
4、晋中各县(区、市)公司公路物流板块所属单位对之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的整改情况。
5、晋中各县(区、市)公司公路物流板块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订、完善和执行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
6、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建立了定期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认真进行了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是否做到了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间和应急预案等“五落实”。
7、应急管理情况。是否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进行定期演练,应急救援器材、设施是否完好。
(二)煤炭超市及储配中心督查专项内容
1、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包括:组织安全
检查情况(每周不少于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召开情况(每月不少于一次);现场监控设备是否齐全有效;安全专项培训开展情况;事故分析、总结情况。
2、应急管理。包括:防火、防汛、防盗应急预案及设
施配备;开展防火、防自燃、设备事故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情况(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3、特种作业持证情况。包括:煤质化验室操作人员从
业资格证、装载机、铲车司机资格证、配煤加工技术人员是否受过相关培训。
4、设备安全操作规范是否健全。包括:主要配煤设备
安全操作规程、采制样、化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磅房安全操作规程、夜间生产安全操作规程。
5、设备保养、维修台帐是否健全。包括:选配煤加工设
备、煤质化验、监控、计量设备、车辆等设备购买日期、使用说明、维修保养记录。
(三)公路物流交通运输单位督查专项内容
1、驾驶员台帐是否健全。包括:驾驶员基本情况及驾驶证准驾类别(初领证日期、年检记录)、从业资格证类别(初领证日期、年检记录)、交通违法记录(违反“三超一疲劳”记录、酒驾记录)、违反公司规定记录(劳动纪律、偷煤、换煤、掺水记录)。
2、车辆台帐是否健全。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购车日期、整车整备质量、最大装载量、车辆年检、保险投保情况、车辆登记表、车辆技术等级鉴定表、车辆例检完好证记录、车辆二级维护记录、车辆事故记录、车辆维修记录等内容。
3、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包括: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交通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应急预案及响应制度、“三防”制度、“一岗双责”制度、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制度、驾驶员聘用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GPS监控平台管理制度(如配备GPS)。
4、运行管理是否规范。包括:安全责任状层层分解;安委会会议召开落实情况(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例会召开落实情况(每周召开一次,营运驾驶员每月不少于2次);安全普法宣传落实情况(每年不少于两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事故分析、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情况;上级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传达安全生产规定落实情况;车队路检、路查记录(主要检查车辆货物安全、车辆是否配备三角木、防滑链、铁锹、灭火器、三角警示牌、反光标是否完好、驾驶员“三超一疲劳”、酒驾等内容);车辆行车前安全嘱咐记录、安全家访记录;如配备GPS监控平台,监控记录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有落实;自查自纠、上级检查落实情况(要求有检查、有整改、有落实)。
(四)公路站点督查专项内容
1、公路站点设备运行是否安全。现场查看智能挡杆系统、电力保障系统、站区避雷系统供电、散热和避雷情况,是否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2、公路站点建筑设施安全保卫情况。现场查看用火、用电、用气情况;防火、防汛、防盗设施是否配置齐全。
3、公路站点是否存在违章指挥作业。
4、严禁职工接送车驾驶员酒驾。
六、工作要求
1、按照晋能公路字[XXXX] XX号《晋能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公路物流地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晋中公司成立4个督查组,负责制定专项整治督查方案,对辖属公路站点、煤炭超市、储配中心、运输车队进行全覆盖督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实施全面督促整改和治理,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跟踪复查、挂牌督办、严格考核,履行验收销号程序,确保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100%销号。
2、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治督查方案的要求,晋中公司督查组每月至少会深入一个地市进行督察,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督查工作情况,形成文字汇报材料。
3、各县(区、市)公司公路物流安全专业委员会要加强“两节”和“两会”专项督查信息报送工作,责成专人汇总、总结整治工作的成果、经验及存在的问题,于3月15日前上报晋中公路公司。
联 系 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
邮 箱:
一、目标任务
在法律顾问的参与下,对本局自2013年以来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履职的法治状况特别是现状进行全面“体检”,掌握本局法治健康状况,发现“疾病”,排查隐患,分析“病因”,开出“处方”,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建立与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助推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
二、检查项目
本次“法律体检”旨在对本局各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近三年的执法及履职状况特别是现状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项目及重点如下:
(一)本部门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特别是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管理部门重点检查社矫人员的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矫正小组成员责任、外出管理、日常监管、心理矫正、考核奖惩等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2、行政执行活动,特别是法律服务管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举报投诉处理和信息公开等情况。
3、内部管理涉法事项,单位工程的招投标、报建、安监、质监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基本流程,财政转移专项资金使用,“三公”经费管理,津补贴发放,干警参赌涉毒,消防、安全保卫、政府采购、收费(政府收费项目以及法律服务收费项目)、法人登记、印章管理、档案管理等情况。
(二)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以及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情况,对外合同、内部劳动(劳务)合同、法律文书制作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情况。
(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要执法事项的实体、程序、文书制作、自由裁量权的决定与行使等情况。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纠错率、改判率和维持率等办理情况,行政赔偿工作适用和执行等情况。
(五)信息公开、投诉查处、的实体、程序、文书制作等情况。
(六)本部门目前存在的其他法律问题和风险。
三、方法步骤
(一)制作方案。4月上旬,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由法制部门牵头,办公室、政工室、财务股、纪检监察室参与,其他股室协助,制定本局法治状况检查具体方案。
(二)自查。4月中旬,各股室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检查项目及重点检查内容、法律体检项目清单,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4月18日前将自查报告纸质和电子文档报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股室自查报告,形成本局机关书面自查报告,于4月20日前,报市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股室的自查报告一定要客观真实地反映本股室现有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并将有可能引发重大问题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予以特别说明。
(三)分片复查。4月21日至5月15日,市局组织业务骨干法律顾问分片对我局法治状况检查工作的情况和法治现状进行复查,此次复查采取听取单位汇报、查看相关文件和记录、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各股室自查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准不准、自查的责任心强不强,特别是要查找没有自查出来的重大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深入分析“病根”,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化解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的意见。开具“法律体检报告单”,指出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提出“治疗”整改意见。
(四)迎接抽查。5月下旬至6月中旬,省厅将组成抽查组对各市州司法局、县市区司法局的法治现状进行抽查,各股室要认真做好迎接抽查的准备。
(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6月中旬至下旬,在自查与抽查工作结束之后,局党组组织业务骨干、法律顾问对本局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深入分析,逐一提出“治疗”整改方案,建立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
四、工作要求
此次参加法治状况检查工作的各股室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法治状况检查工作,将各阶段、各环节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法治状况检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为下半年开展全面、系统整改打下基础。具体应做到:
(一)高度重视。开展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非常重要、非常必要,也是非常及时。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各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法治状况抽查工作是确保司法行政事业健康、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保障,是司法行政机关履行好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等职责的必然要求,是司法行政机关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股室、各法律服务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本方案的部署要求抓好法治状况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法治状况检查任务重、要求高。县局决定成立法治状况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法规工作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在局政策法规股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局政策法规股、办公室、政工室、财务股、纪检监察室相关人员组成。各股室要组织精通业务的专门力量开展自查,要明确责任,各股室要在自查、抽查等各个阶段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对于自查、抽查中不认真负责导致没有发现法律问题和风险隐患、并由此产生严重法律问题的股室和检查人员,要追究责任。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防汛和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和省、市、区主要领导指示,认真吸取新泰煤矿溃水、邹平魏桥创业集团铝母铸造分厂铝水外溢等事故的教训,在全区集中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通过排查隐患,堵塞漏洞,杜绝重特大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二、检查的方式方法
本次大检查采取与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攻坚活动相结合、与推动“双基”工作落实相结合、与推行安全标准化活动相结合、与宣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企业自查、部门行业检查和政府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省、市两级防汛和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和全区防汛会议情况;
2、安全机构建立情况,安全人员和装备配备情况,安全培训、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3、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攻坚活动和安全标准化活动开展情况;
4、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装备配备、应急物资储备及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5、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6、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情况;
7、汛期灾害损失情况。
四、检查组组成
为保证大检查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区安委会将组成10个检查组(具体分组情况见附表),开展各重点领域大检查,请各牵头单位认真负责,突出重点,深入组织排查,及早发现隐患,将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检查时间
自2012年8月24日开始至10月21日。
六、有关要求
1、周密制定检查方案。各专项监管部门、各街道(社区委)和区直管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10个检查组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大检查工作计划,拿出具体措施,确保大检查工作全面落实,并将大检查计划(电子版)于8月28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一、检查工作的主要目标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开展日常会计工作,夯实会计工作基础,建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长效机制,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和控制制度,提升会计职能,提高会计工作管理水平,维护会计工作秩序,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完整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推动会计事业持续发展。
二、检查依据、范围和任务
1、检查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制度规定。
2、检查范围。局本级及局属各单位2009年至2010年会计基础工作情况。
3、检查整改任务。全面检查会计基础工作情况,整顿会计基础工作中不规范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指导和督促各基层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三、检查方法、内容与步骤
会计基础规范检查工作,采取单位自查、系统内检查、迎接市财政局重点抽查的方式,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1、单位自查整改阶段(2011年4月至6月)。建设系统各单位要对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内部财务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内部会计监督管理制度、会计电算化管理等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自查内容包括:是否依法建帐,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开展会计工作;原始凭证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所附原始凭证、更正错误方法等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要求,是否经有关责任人签章,字迹清楚,装订整齐;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的设置、启用、登记、结账、错误更正方法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及时记账,文字规范,设有必要的备查账;是否有账外账设帐行为;是否做到帐证、帐帐、帐实相符,现金和银行日记账按日逐笔顺序登记,结出余额,银行存款与银行对账单及时核对,经调整无误;对外报送的财务决算报告是否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单位领导、会计主管人员审阅并签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定期整理归档,妥善保管,调阅和销毁是否符合规定手续;内部控制机制是否建立,会计出纳是否分设,印鉴是否分管;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是否建立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及各项管理制度,会计电算化工作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会计人员是否持有会计证,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的要求;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是否符合制度规定。
2、系统内检查阶段(2011年7月1日至8月5日)。局机关组织对局属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各单位开展会计基础规范检查整改工作是否得力;会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内部监控、稽核监督等制度是否健全,岗位职责是否明确,监督措施是否到位;会计核算情况,包括使用会计制度正确,会计核算是否正确;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符合要求;在岗会计人员是否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机构负责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并完成全局会计基础规范检查的材料上报工作。
3、迎接市财政局组织重点抽查阶段(2011年9至10月)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人员对部分市直主管部门、县(区)基层单位的会计基础规范检查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建设系统各单位要按照市财政局抽查方案,做好迎接抽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4、健全完善制度阶段(2011年11月至12月)。全局结合会计基础规范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建立健全本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办法和考核评比制度,形成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检查整改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会计基础规范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市建设局会计基础规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计划财务审计科,苏友才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属各单位也应相应成立工作小组),周密制度检查整改工作方案,扎实有序开展会计基础规范检查工作。
2、落实工作要求。局属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心,紧紧围绕会计基础规范检查的目标任务,加强统筹规划,全面安排部署,严格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会计基础规范检查工作目标的实现。此项检查工作将作为市建设局对各单位会计管理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会计管理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抓住节日消费旺季,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不法行为,净化节日市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愉快的节日。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区节日食品专项检查工作,区政府成立罗庄区节日市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宣传、经贸、农业、卫生、畜牧、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烟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指导协调节日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同时设立5个专项检查督导组,分赴各街道具体督导并开展检查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密切配合,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检查工作。
三、实施步骤和要求
本次节日市场专项检查为期一个月,即从现在开始到10月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和工作责任,对整治工作作出周密部署。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搞好舆论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法律法规及其重要意义,提高人们对开展节日市场专项检查、净化节日市场的共识和参与意识。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自身卫生管理,搞好企业自查,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自律和提高诚信经营水平。
(二)全面整治阶段。各街道办事处和各督导检查组要根据整治重点和任务目标,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漏查一个摊点,不遗留一个死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别是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卷烟和经营注水肉、病害肉的不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做到该曝光的曝光,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9月底,区节日市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对五个督导检查组和各街道办事处、华盛江泉、北区节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各有关单位要做好迎接市整规办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节日市场专项检查活动结束后,各街道办事处、北区、华盛和各节日市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搞好检查总结,认真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查找不足,要对今后食品市场管理制定出具体的意见和措施。总结材料要在10月9日前报区整规办,由区整规办汇总后上报区政府和市整规办。
四、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本次节日市场专项检查的重点是酒类、卷烟、月饼、肉及肉制品等节日旺销食品。
(一)酒类、月饼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件,企业从原料购进、产品生产、质量查验、包装销售、广告宣传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生产经营,企业各类证照齐全,生产现场卫生,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生猪屠宰点严格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组织生猪宰杀、检疫检验和肉品销售。对检查发现的如下问题,要给予严厉查处。
1、对无证从事酒类、月饼生产和私屠滥宰生猪窝点要依法取缔。对组织生产不规范、生产工艺落后,产品检验能力低下的企业,要责令限期停产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吊销有关证照。
2、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伪造厂名厂址、伪造认证标志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给予严厉打击。
3、对加工注水肉、经营未经检疫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上市 ,切实提高肉品质量。
(二)酒类、卷烟、月饼、肉及肉制品批发零售企业和个体经营门店要有合法的进货渠道和经营手续,建立健全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追究措施。不经营来路不明,商品无标志、质量无保证和过期变质的食品。
对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卷烟、月饼、肉及肉制品的不法商贩要给予严厉查处,决不姑息。同时,查清进货渠道和生产厂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彻底铲除制造假冒伪劣食品、卷烟的生产经销窝点。
(三)宾馆、饭店和集体伙食单位、肉制品加工企业等原料用肉、用烟大户,按照国家肉品、卷烟有关管理规定,建立严格的肉品、卷烟购入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