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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核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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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核工作方案

初核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一、承包模式

1、承包出租的士参股总数:双方决定将现有从廉江鸿运出租的士公司承包的20台出租的士以及廉麻霞合作经营办现有廉麻霞专线合作经营车辆(57台)进行投资参股,每车按一股计算,总计77股。

2、资金投入方式:投入资金按20台出租的士总体价格平均投入。投入资金需一次性到位,双方合作经营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抽回、挪用、侵吞等损害双方合作经营的利益。

3、合作双方平等享有参股的权利,参股采取自愿形式,参股形式以货币为主,参股金额必须要足额到位,任何一方不得虚假参股并随意抽回资金。

二、经营模式

双方投资的资产共有,双方都享有资产收益的权利以及承担资产风险的义务,资产运营中的损益由双方共同承担,但双方独立管理,独立经营,互不干涉对方经营活动。投资所得所有利益按股分配,其他红利双方协商分配(具体的分配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在运营的过程中出现法律事故责任,双方承诺承担共同连带责任,共同分担法律风险及损失,债权人可向双方任何一方主张债权,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责任,其中一方在承担所有责任后可扣除自己应承担部分比例后向另外一方进行追索。

三、管理办法

双方经协商决定成立统一管理的出租的士车队,由廉麻霞合作经营办独立分管,总站不得干涉其运营活动。但具体的运营运作由车队根据具体经营情况直接管理,经营管理方案须通过廉麻霞合作经营办的同意。整个车队的管理程序总站都不参与其中,但廉麻霞合作经营办必须本着认真负责的宗旨管理出租的士车队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恶意损害总站的合法利益。

四、机构设置

经双方协商决定出租的士车队设车队长一名,具体工作是全面负责出租的士的经营运作管理。另外设置管理人员五名,他们的具体工作分别是:其中一名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一名负责车辆维修保养工作,一名负责司机管理及调派,其他两名负责车辆运行与调度工作。出租的士车队的财务人员由廉麻霞合作经营办财务人员兼任,由廉麻霞合作经营办管理。各机构各司其职,如因今后出租的士车队管理的现实需要双方再协商设置相关补充机构,逐步形成全方面、多层次、完善的机构形式,促进出租的士车队的正常化、秩序化运营。

五、经济收支

1、出租的士车队收入管理:每天每辆出租的士必须要将每天运营所得收入统一交到车队出纳处,出纳在月终扣除车队所有开支后再统一分配,任何出租的士车辆不得违反这一规定,有私吞私挪现象的一经发现必将重处(处罚条例合作双方共同协商)。

2、出租的士车队支出管理:每辆出租的士的任何一项开支都必须由车辆负责人汇总报出租的士车队队长认真核对后,再由廉麻霞合作经营办主任签字后才能开支,但每笔车队支出数目以及用途财政人员都必须记录清楚明了,台账的制作必须完善,否则账目的任何错误都由财务人员承担。

六、管理实施细则

具体的管理实施细则由出租的士车队与廉麻霞合作经营办根据实际经营运行需要负责制订。管理实施细则必须全方面覆盖整个出租的士车辆运营的经济管理活动,出租的士车队与廉麻霞合作经营办在定管理实施细则可以征求多方意见、充分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具体的管理实施细则完成后须严格按照管理实施细则来管理出租的士车队的运营活动,参照管理实施细则对车队人员进行有效管理。

七、违约责任

1、在合作经营期间,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单方解除合作,任意解除合作的一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计算方式及金额双方协商)。

2、在合作经营期间,任何一方故意损害合作经营利益,其他一方可要求解除合作并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方式及金额由双方协商同意)。

3、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抽回、挪用、侵吞投资资金,违反者另一方可要求解除合作并要求对方赔偿其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方式及金额由双方协商同意)。

八、承包出租的士合作经营纠纷处理

在双方合作经营管理期间发生的争议,应本着合作经营的利益出发双方协商解决,实在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

九、经营方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

此合作经营方案如有未尽事项,合作双方在另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补充合作运营方案。

初核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一、审核清理范围和目标

(一)审核清理范围。各县市、区)要对本辖区所有生猪屠宰企业进行全面的审核清理。对于已换发证牌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有关部门要予以复核,对违法从事生产造成肉品质量安全隐患问题严重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在复核中要坚决予以取缔。对于未换发证牌以及《设置规划》颁布之后新建、迁建、改扩建的生猪屠宰企业,各有关部门要通过资格审核和开展证书、标志牌换发等工作对其进行清理。

(二)审核清理工作目标。2012年月30日前,要全面完成审核清理工作。通过审核清理,取消经整改仍不达标、不符合设置规划或有严重违法行为企业的定点屠宰资格,坚决制止将不达标定点屠宰厂(场)作为小型屠宰场点的行为,确保所有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的企业符合《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及相关标准。

二、严格执行审核清理条件和标准

(一)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的准入条件和标准。审核清理要依据《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规定的条件及《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0317-)等国家标准进行(具体条件和标准详见附件)。

(二)强化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约束作用。各县(市、区)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按照《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标准化建设意见》(政[]125号)要求,完善本县(市、区)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所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应符合设置规划。

(三)依法严格对小型屠宰场点的设置管理。小型屠宰场点的设置,应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的“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等要求,并达到《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审核清理标准》。

三、严格审核清理时限和程序

2012年月5日前,各县(市、区)要制订本辖区审核清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2012年月15前,各县(市、区)组织本辖区内所有屠宰企业依据审核清理的条件和标准进行自查整改;2012年月16日至月31日,各县(市、区)商务部门牵头会同畜牧、环境保护及其他相关部门联合对本辖区内屠宰企业逐一进行审核,并提出清理意见,责令不达标企业在4月30日前整改完毕,5月10日前将清理结果由商务、畜牧、环保等部门联合提出复核验收申请报市商务、畜牧、环保等部门;2012年月11起,由市商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抽调专人,联合对各县(市、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生产和技术条件、肉品质量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及防疫条件等进行复核验收,提出清理意见并报市人民政府核准;2012年月30日前,全面完成审核清理工作;年6月至7月,接受省政府有关部门对我市审核清理工作的检查和验收。

加强备案管理。经市人民政府确认合格、取消资格等变更情况的屠宰企业名单,报商务厅备案。屠宰企业发生资格情况变更的,县、市商务局要及时登录全国屠宰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填写信息,经省商务厅网上确认。

四、清理审核的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政府将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商务、畜牧、财政、工商、质检、卫生、环保、食药监、工信等部门参加的市生猪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审核清理的具体组织协调等工作。各县市、区)也要完善审核清理部门协调机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审核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公安、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在执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风险监测过程中,发现生猪屠宰企业违法线索,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工信、商务部门要结合食品生产经营诚信体系建设,推动生猪屠宰企业加大企业改造升级的投入力度,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商务、财政部门要结合“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支持、配合审核清理工作顺利开展。商务、公安、工商、畜牧等部门要加大对私屠滥宰、生猪注水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审核清理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工商部门要积极配合商务、畜牧、环保等部门做好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于违反法规、政策规定的屠宰企业,要结合审核清理工作,严格依法处理,对取消定点屠宰资格的企业,要及时吊销营业执照。畜牧部门对取消定点屠宰资格的企业不再进行生猪及肉品检疫。

(三)依法严格追究行政与法律责任。对工作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审核清理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地方,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

初核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系统建设;信息;数据

中图分类号:F6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9599 (2011) 14-0000-01

Building Programs of Henan Telecommunications Infrastructure Sharing Co-management Platform System

Li Zhenzhen

(Henan Information Consulting Design Co.,Ltd.,Zhengzhou450008,China)

Abstract:In order to further promote the sharing work,sharing in the province to resolve the current problems facing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and challenges,sharing co-management platform can not be delayed,the system relies on WEBGIS platform,using our own research spatial data analysis engine and workflow,from basic resource data management,workflow processing to build a shared-benefit analysis,sharing rate,report generation and other aspects,a full range of work to achieve the sharing of electronic office.

Keywords:System construction;Information;Data

一、系统建设的意义

共建共享工作开展以来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如下:

(一)无法及时掌握各运营商基础通信资源数据。各运营商之间互不共享电信基础设施相关信息,这就导致各运营商在进行资源共建共享工作时进度缓慢,容易产生纠纷;是否没有可供共享的资源、已建设施的具置,无法判断。(二)难以准确全面掌握运营商电信基础资源建设情况。每个省电信基础设施数以万计,对于各运营商的资源共建共享工作实际落实及是否存在违规建设等情况难以监督检查。(三)无法准确高效的统计资源共建共享工作执行情况。工信部要求的资源共建共享统计数据由各运营商上报通信管理局,数据的准确性难以验证,同时,资源共建共享数据的汇总、整理,各通信管理局基本靠人工方式处理,工作量大、处理周期长。(四)不能有效地跟踪监督各运营商的资源共建共享工作进度。资源共建共享工作的参与各方基本采用电话、传真、纸质函件的方式处理相关工作流程,工作进度难于跟踪、监控,不便掌握资源共建共享进度情况。

二、系统的提供的解决方案

搭建信息沟通的平台,在省通信管理局、运营商、行业协会、相关第三方之间建立了共建共享信息沟通渠道。建立基础资源数据库,为共建共享管理工作提供准确基础数据和信息,为进一步整合全省各类基础资源信息奠定基础。结合地理信息系统,直观准确的展现各类基础资源的准确位置和周边环境。提供电子化分析工具,分析判断是否符合共建共享和自建预留的相关标准。建立共建共享流程、审批流程、争议处理流程电子化的解决方式,形成规范的本地网之间、省市公司之间、运营企业与监管部门之间协调沟通流程和申诉处理流程,加强对共建共享工作的监督、管理。实现运营企业本地网共建共享需求的协调、确认电子化,并为共建共享结算提供依据,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三、系统的主要技术特点

BPM工作流引擎,协同办公自动化和共建共享流程管理两个分系统,每个分系统由若干模块组成。各相关模块、子系统之间实现了无缝连接,全程共享数据。多级WEB报表,采用主流的数据双向扩展、多源分片、纯拖拽等方式来进行报表设计,利用报表展现、填报、汇总、统计分析、打印输出等功能轻松完成各类报表处理事务。Web GIS内核,预设多种空间缓冲区分析算法,能够处理地图数据、空间数据、SDE分析过的数据。

四、系统具备的主要功能

初核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公安派出所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消防监督检查

1 当前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现状

消防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监督管理也是公安行政执法的重要环节。近几年,通过对公安派出所系统消防监督培训和指导,基层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已逐步走向轨道,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1 思想认识不足

派出所的警力相对紧张,民警工作量大,部分民警认为消防工作应当由消防部门负责,派出所的监督检查工作只是表面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对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只是一带而过,工作不全面,甚至敷衍应付,每月消防检查工作任务也不能落到实处。

1.2 制度激励不足,民警消防监督业务不熟悉

虽然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已经列入民警等级考核标准,但是考核机制不够完善,考核中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分值所占比例极小,因此有些民警对消防检查工作不重视,认为干好干坏一个样,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还有很多民警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消防业务知识培训,消防专业知识不够,一时还不能适应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常遇到不知怎样检查、应检查哪些部位、如何确认火灾隐患、如何引用规范督促整改等技术性问题,阻碍了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进展。同时,民警在行使消防监督检查职权时,由于业务不熟、工作繁杂等原因,往往只是简单地对被监督单位实行“提醒式”的监督检查,不能从源头上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2 推进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的几点建议

2.1 逐步完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明确公安派出所的监督职责、检查范围和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基层派出所和消防部门之间在消防执法工作上的衔接,完善、简化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审批程序,逐步完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规范基层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凸现基层派出所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上的威信和地位。组织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消防培训班,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引导消防民警认真履行消防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并在监督执法中实践“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为服务经济建设和创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2.2 加强基层派出所业务培训与指导。结合辖区面积和人口、重点单位数量、公安派出所警力的实力配置以及公安消防机构的实际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对症下药。本着先领导、后民警,先消防民警、后片区民警,先重点、后一般,先易后难的顺序,使广大民警在实践中迅速熟悉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方法和相关安全技术标准,从而掌握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案件办理的程序,学会规范制作各类消防法律文书。并结合基层派出所工作特点,建立健全基层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工作例会、业务报告、业务培训和绩效考评等工作制度,将各项消防业务工作与民警入户访查、治安防范、行业场所管理和群防群治队伍管理使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将消防工作融入派出所日常警务之中。

2.3 建立联动监控机制,确保各种火灾隐患不失控和漏管。建立消防机构与派出所联动机制,开展经常性的指导工作和信息通报制度,将消防监督工作与派出所的日常治安防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常规化。同时,派出所将积极拓展消防监督的范围,切实加强对农村、乡镇和社区的消防监督与防控,努力形成全警参与、上下联动的消防监督工作新格局,切实把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2.4 共同监督执法,在具体实践中进行传帮带。充分利用重大节日和热点时期,相互配合,联手行动,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一些重点户进行联合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或在进行日常监督工作、开展火灾调查时,有针对性地邀请派出所民警共同参加,开展现场业务指导、进行工作交流,使派出所民警在实践中掌握书本上不易理解的消防业务知识,切实增强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水平。同时将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年度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并将消防执法纳入公安执法质量考评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奖惩机制,将对促进派出所消防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5 加强经费保障体系,明确工作职责。人员经费问题是好多派出所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机构应积极与政府协调,要切实把人员经费的问题解决好,做到保障有力。应与相关法制部门统一协调,从有利于工作的角度出发,简化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程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公安派出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消防工作作为惠及广大群众、维护人民利益的民生工程,作为优化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平安工程,作为公安“三基”工程建设的重点任务,按照“以公安派出所为依托,以消防工作社会化为目标,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的整体思路,将消防工作纳入农村、社区警务战略同步实施,前移火灾预防关口,创新基层消防警务模式,有力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灾的能力,确保辖区火灾形势平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孙蔚.推进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思考[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8(09).

初核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下岗、失业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幸福路街道办事处

随着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企业下岗、失业职工日益增多,这类人群在我们幸福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也有一定比例,这些职工中育龄人员特别是育龄妇女的比重较大,流动频繁,给我办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认真做好辖区内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已成为我办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一项紧迫任务。现根据区计生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下岗”已成为一个涉及众多企业和职工的敏感的话题。面对下岗现象的出现,下岗人员的增多,如何实现再就业成了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问题,为此人们提出了各种解决办法。对下岗职工进行职业指导。由于职业指导工作刚刚起步,职业指导人员在工作中难免存在一定盲目性。为了更清晰地把握住下岗职工的心态,加强职业指导工作的针对性,促进下岗职工尽快顺利地实现再就业,西城区再就业指导中心与中国科学院心理所对150名下岗职工进行了再就业心态调查。

一、加强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义。

加强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全面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是树立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良好形象的必然选择。搞好这项工作对于逐步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促进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做好这项工作,既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党和政府应尽的责任。各社区、各驻办单位一定要从工作大局出发,从维护改革开放、社会稳定和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出发,切实关心和支持下岗、失业职工,积极探索把下岗、失业职工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与再就业工作结合起来的有效途径,社区要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下岗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为下岗职工解决生活、生育方面的困难。计生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广泛宣传,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稳步向前推进。版权所有

二、加强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以创建综合服务站为载体,以满足下岗、失业育龄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宣传教育、依法管理、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机制,率先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

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要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要有所区别,有所侧重,分层推进,注意总结、推广不同社区工作的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把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逐步引向深入;要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坚持先易后难、先立后破、先点后面,制定分阶段的目标与任务,逐步实施;要坚持重点突破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抓住制约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关键问题,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创造具有社区特色的工作路子;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大力推进优质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维护下岗、失业育龄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下岗、失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

1、企业破产、倒闭的,原企业要做好育龄妇女计生档案的移交工作,对没有被分流安置的职工,由负责清产的部门将其计生档案移交户籍地社区管理。

2、对与原企业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其计划生育工作由原企业为主管理,户籍地社区积极配合。a.社区要单独建立并健全下岗失业职工计生管理帐、卡、册,使其达到“三清两相符”。“三清”即时间清、家庭住址清、节育措施清;“两相符”即帐、卡、册相符,册与实际情况相符。b.在职工下岗时,企业要与其签订计划生育协议(合同),对已婚育龄妇女落实好可靠节育措施。c.职工下岗后,企业应在一个月内向其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寄送计划生育联系单,以便户籍地街道协助做好工作,实行“双向管理”。d.企业要落实管理人员与下岗职工保持经常联系,并建立定期随访制度和下岗职工回单位见面制度。要负责做好下岗职工的计划生育宣传和技术服务工作。对下岗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进行一年一至两次的查孕查环,对无法返回单位的下岗职工,要求每半年一次将计生部门孕环情况检查证明寄回单位。e.下岗职工托管期满或重新找到工作的应及时办理其计生档案移交手续。对未办移交手续的企业,其下岗职工出现计划外怀孕或计划外生育,原企业应承担责任。

3、对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职工,原企业要及时将她们的计划生育档案连同本人档案移交其户籍地社区管理。a.在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原企业必须负责做好查孕查环工作,已怀孕的,要采取补救措施,造成计划外出生的,仍追究原单位责任。b.失业育龄妇女一经离开原单位,原单位要在一个月内及时向其户籍地乡镇、街道寄送计划生育联系单,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在收到联系单后,应对该育龄妇女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列入居委会无业居民日常计划生育管理范围。c.乡镇(街道)计生办、村(居民会)应负责做好失业已婚育龄妇女一年两次的查孕查环服务。

4、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的,其计划生育分别由原企业及户籍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移交新单位负责管理。a.下岗、失业职工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正式招工手续的,由新单位按正式职工纳入管理。原单位、原户籍地乡镇(街道)应在一个月内做好其计划生育档案的移交工作。县(市)、区劳动就业部门要及时将失业职工再就业情况通报当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b.未办理正式招工手续而被临时招用的下岗、失业职工,其计划生育仍分别由原单位及户籍地负责管理,但用工单位有责任协助管理。c.临时用工单位协助管理的重点是督促已婚育龄妇女落实一年两次的查孕查环。用工单位若协助管理不力,导致该育龄妇女在用工期间出现计划外生育的,要同时追究临时用工单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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