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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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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范文第1篇

目前在中国国内,中小食品企业的生产占据了总的食品企业至少百分之八十的比例,多数都是小型企业和家庭作坊式,但他们却是城镇居民生活食品的主要来源。因此中小食品企业的食品体系的建立和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1 目前中小企业食品安全体系的现状

1.1 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管理混乱

一是企业没有固定的管理模式,全靠命令和指挥行事。这在刚刚建立或建立不久的私营家族式企业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在这种企业里,没有组织架构,没有明确分工,往往一个员工要身兼多种职务,,因此,具有诸多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二是有管理,这类企业比较鲜明的特点就是,有管理体系,有组织架构,有规章制度,但却没有执行。三是有管理,基本上属“照抄照搬”型,却严重超前,管理形式与企业实际运作状况不配套、不协调。

1.2 缺少管理的专业人才

中小型企业大部分都属于家族式的企业,分管各个部门的人员大都没有受过较为系统的教育。笔者作为生产许可证的注册审核员,审核时发现很多的小食品企业没有化验员,有也只是摆设应付检查,导致企业在管理方法上停留在一个较低的水平。食品安全的管理几乎为零,风险很大。

1.3 员工素质低且流动性大

目前我国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的从业人员文化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员工因为薪金等原因有很大的流动性,这造成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薄弱。企业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培养出来的人才,人员流动性大,前景渺茫,跳槽频繁。

1.4 小型企业质量环境方面的问题

从小型食品企业的质量环境来看,恶性竞争、无序竞争、市场混乱、缺乏政府政策性支持是影响小型企业产品提高的重要因素之一。如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恶意杀价等行为促使小型企业更多的采取降低价格来参与市场竞争,一些小型企业无法通过提高质量来获得正当的利润,从而导致相当多的小型企业不愿意在质量管理上投入精力和资源。

1.5 食品生产许可证形同虚设

在中小企业别是管理人员少,管理的层次少,通常一人身兼多职。企业费劲千辛万苦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但在实际的工作当中根本没有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企业生产。只是把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当做一种参与市场竞争时的按码,没有认真履行其中的要求。由此可以看出,小型食品生产企业由于受其本身条件、员工素质、生存环境等各因素影响,再者,企业存在的目的就是赢利,在这种情况下,小型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自我管理形同虚设,无法靠其自己来保障食品安全。

1.6 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多为被动监管

通过“三鹿奶粉事件”我们可以看到目前政府的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监管部门往往是在事件大规模发生以后,已经无法掩盖的情况下才做出反应,而不能在食品安全事件的萌芽阶段甚至在其未发生时就拥制事件的发展。究其原因之所在,除去相关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不健全,主要还是由于政府部门的监管思维不够主动,食品安全监管仍为事后的被动监管,没有认识到政府监管部门本身对于食品安全监管所起的重要作用和应当担负的重要责任。

2 中小食品企业食品安全体系的建立

质量管理界有句名言,质量是生产出来的,而不是检验出来的。所以在当前的国情下目前中小企业的食品安全靠的还是我们企业自身的管理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2.1 企业最高管理者质量安全意识加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质量安全是食品企业的命脉,是食品企业生存的关键。一个企业要想长久发展必须要重视质量安全,否则都是将被淘汰的。所以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必须要重视质量安全,必须要有这个意识,食品行业比较特殊,有的企业最高管理者一味的追求成本最低化,投机取巧,用劣质的原料甚至是食品中违法的使用化学原料,超范围、超量使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结果酿成了悲剧,不仅给自己,还给多少无辜的人带来了伤害。可以通过行业交流、互联网、以及和政府部门的沟通来提高的质量安全知识,总之,现今学习的渠道是多方位的。

2.2 引进现行的质量管理体系

目前食品行业中有用的比较多的体系有食品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08和ISO22000:200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9001标准是世界上许多经济发食品达国家质量管理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具有通用性和指导性。ISO22000:2005标准既是描述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使用指导标准,又是可供食品生产、操作和供应的组织认证和注册的依据。

2.3 落实政府强制的执行的生产许可证体系

生产许可证体系规定了企业必须具备的生产条件,生产和检验设备,各种相应的管理文件。企业的主要管理者应当发挥管理的职能,要求生产、采购、质量、销售应按照生产许可证体系文件所规定来要求执行。必须按照要求设立相应的检验部门,人员保证稳定,定期的进行培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做到产品出厂前批批检测,检测的结果记录需保存好,以便日后查用。

2.4 发挥质量检验部门的把关作用

质量检验是质量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具有鉴别、把关、预防、报告职能,即可以防止不合格品流出,又为预防不合格提供依据。中小企业必须按照有关的要求设立质量检验部门,不能用来应付检查。聘请相应专业的人员,精通食品检验和体系,担任负责人,对生产过程中和产品出厂前的检验负责。同时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应确保这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稳定性,防止人员流动性太大造成质量检验的失误。

2.5 定期自查

这里可以结合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和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内审和管理评审来做。由最高管理者牵头,定期组织相应的专业人员进行定期的检查,有条件可以聘请外面的专家来做。检查涵盖企业的所有部门,检查的要素涉及所有的方面,检查要细,目的就是要找问题。对企业自身的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整改,形成一个PDCA循环。长期下去,对企业自身的管理也会得到提高。

2.6 重视人才、加强人员培训

企业要发展,人才是关键。企业必须有一套自己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方案。人员的培训需要是全员参与的。培训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可以采用企业内部的交流培训,也可以走出去的形式,让员工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范文第2篇

一、政府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现状

1管理机构不统一

在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还未开始之时,对于食品安全事故的追踪主要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来完成。然而从中国的目前形势来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属于副部级单位,要想对正部级单位实施协调存在一定的难度。2008年的国务院的机构实施改革,把这项重要的工作交给卫生部来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实施协调与监督检查。但是,卫生部既要抓好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管理工作,还要协调监管整个食品安全管理环节,这样此种模式就存在很大的弊端,自监自管问题突出,使其的管理的权威性严重缺失。

2相关的标准不统一

食品管理的相关工作在中国是需要很多部门来完成的,他们对食品管理的标准都要制定的权利,就目前的标准来说其主要由卫生部、工商部门、质检部门、农业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多个部门制得。这些管理部门又不注重交流,在对食品安全标准实施制定的时候,存在一定的矛盾性。就说检测转基因这一事,当前中国就出台了17个标准,他们缺乏国家强制性,各个部门都给出一个标准,不一样的检测标准不论是在方法,还是其结果上都不能达成一致。同时,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承担着中国对食品安全标准的最高机构的职能,这一机构是获得国务院的授权,对全国标准化工作进行统一管理,但是目前的管理制度,国家标准化委员仅仅是国家质检总局管理的一个分部门。对于农业部,卫生部等一些部级单位给出的食品行业标准,在理论方面来说是比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标准要低,然而农业部、卫生部等部级单位其给出的标准也代表了国家。因此,国家标准化委员在对食品管理的标准进行制定的时候不具备权威性。

二、促进中国政府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相关方案

1注重政府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的发展

管理制度有效的保证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顺利进行,对于整个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发展来说其意义不言而喻。发达国家对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尤为的关注。我们以美国来简要的阐述下,其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就超过35种。同时围绕食品安全的危险性,提出了有关的法规、条例和政策,并制定了合理的预防方案。到2000年1月为止,美国全部的食品企业都遵照HACCP制度进行发展。此外,针对有关问题食品召回也制定了一些制度,有效改善了食品安全认证制度,注重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发展。然而,中国的食品安全管理建设相比于从前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然而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中国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旧需要完善。

2注重处罚制度的制定

中国相关的制度对管理者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细致的说明,但是对其规范与要求却少之甚少。事实上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性突出体现在对管理者的责任和义务的细致说明上。政府工作的开展原则是合法,相关的法律要对管理机构设立的合法性、管理职能获取的合法性、管理者拥有职责和权限的合法性进行细致的说明。在对食品安全实施管理的时候,管理者更要遵照法律法规来进行,不知法犯法,一旦出现违法行为,也要受到一定的惩罚,这些惩罚与责任要纳入法律条文之中,承担方是谁要明确的指出,承担责任的模式也要标注清楚,一般来说承担责任的模式可分以下几种:通报批评、书面检讨、给予行政处分、引咎辞职等,此外还要明确的指出责任承担流程,对于一些管理者利用职务进行犯罪的行为,更要严惩不贷。相关的管理人员在开展食品安全管理时工作态度不认真,,要依法严惩,或处分,或是降职,严重的可判刑,惩治管理者的时候也充分发挥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

三、结语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范文第3篇

关键词:食品安全;利益博弈;信任关系;政府监管

一、 引言

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繁出现,而且影响也越来越大。食品安全不仅是一个生物、化学、技术和管理问题,更是一个经济问题,其本质是食品原料生产者、食品加工企业、食品营销者、食品物流企业、政府监管部门及食品消费者等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同时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问题,其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制衡、信任管理和风险监管体系等并不是孤立的,而应该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化的有机整体。但是,目前我国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经济学研究和系统管理理论研究严重不足。事实上,近5年我国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并不是我国的基础技术落后,主要是因为食品安全的外部监管、服务体系缺失造成的。当前我国食品不安全因素贯穿于食品供应的全过程,各大类食品均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安全管理体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安全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系统等方面均存在着严重问题,同时,食品安全的诸多环节的监管不到位、利益博弈不均衡、信任缺失、法规条文不统一,导致食品链条成本和系统风险大幅增加,食品行业道德水平大幅下降,国民对政府和食品行业的信任度急剧下降,食品消费者时时处于担忧和恐惧环境中。食品安全问题得不到合理有效的解决,整个社会就无法和谐,经济发展将会受到严重制约。目前国内学诸多学着从不同的角度,利用不同的方法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广泛研究,本文将目前学者研究的基础上从经济学视角出发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信任关系和食品安全问题的系统管理等三个方面研究进行了回顾和综述,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建议。

二、 食品安全的利益演化博弈研究

利益是社会主体在经济、政治、文化的外部条件约束和保障下进行存续、发展、实现自我的一种必要追求,是一切人类活动的核心。“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类对利益追求和动机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也是人们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降低能源消耗和编织全球经济共同体蓝图的根本动力。可以说,没有人们对利益的需求和追逐,就没有了社会的一切。正是利益的存在,导致了利益问题的研究成为社会科学研究最重要的研究对象之一。它反映着人与其周围世界中对其发展有意义的各种事物和现象的积极关系,赋予了人们行为的目的性和内在动力。而也恰恰是利益,导致了社会各类事物之间具有着复杂性、统一性和矛盾性等特征。

在整个食品安全问题中,利益始终占据着绝对的主要地位和作用,它是整个食品链条的剂,也是整个食品链条发展和延续的源泉,更是各类问题和矛盾的聚集体。各种利益主体在谋利活动中,都会以实现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并运用各种手段尽可能地为自己谋取更多的利益。强弱双方会不断为各自的利益博弈,在这种利益博弈中,经济冲突和矛盾行为就产生了。有学者认为在这种利益矛盾和冲突中,消费者处于信息弱势地位,且对食品需求弹性小,总体上只能属于被动接受者,其对食品市场的影响微乎其微。而王虎、李长健认为这种看法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他们认为整个食品供应链的终端,对食品安全存在天然的利益动力,对食品安全的关切度最为强烈。在食品安全领域中存在相关利益群体的利益对立和冲突,由此产生了生产者与消费者、监管者与生产者、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的利益博弈现象。但是,由于整个市场信息和个人信息的不对等性和非完全性、政府监管不到位及行政和链条中间环节信任的缺失等,在利益需求的实现过程中,不同的社会群体和利益相关集团或个人会存在着具有差别性的动机和实现路径。在其路径的实现过程中,道德风险、逆向选择、机会主义等行为应运而生。根据Akerlof和Arrow的研究结果,信息不对称会产生食品市场上的“逆向选择”——安全性差的食品把安全性好的食品驱逐出市场和“道德风险”——生产者隐藏或歪曲和误导食品安全信息等机会主义行为问题。在市场信息模糊不透明和市场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食品链条中的各方的逆向选择、不道德行为和投机行为会随着各方追逐利益预期的增加而增加,最终会导致市场失灵、监管部门失信、国民恐慌和社会动荡。事实上,导致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人为因素实质就是利益追逐的结果,生产者明知是有毒有害物质,却为了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仍用于食品生产。回顾近几年来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绝大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道德风险严重。相比之下,西方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是自然因素引起。因此,对于食品链条中的利益分配和行为监控等急需监管部门予以重视。王虎、李长健认为食品安全中存在的复杂的利益矛盾运动态势主要表现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生产者与监管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为了实现食品领域的利益均衡与和谐局面必须重视对食品领域利益矛盾运动的分析并有效构建该领域的利益冲突与制衡机制、利益产生与分配机制、利益代表与利益表达机制、利益协调与利益保障机制,实现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向政府、第三部门、法庭与私人多元共同参与的变迁。食品链条上的利益分配机制、利益制衡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和利益保障机制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影响着食品安全中利益矛盾运动态势和市场均衡的变迁,影响着食品链条的有序性和可持续性。食品安全领域的利益追求不应该只是单个个体或群体一方利益的最大化,而是整个食品链条中所有群体和个人集体的利益最大化,这种利益的需求虽无法使个别个体或群体的利益最优,但能保障整个食品链条利益最优,使得食品链条的发展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食品安全问题的发展状况如何,主要取决于各方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结果。食品安全问题中的利益博弈及其路径选择,反映了一个国家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性,反映了一个国家国民的素质、道德水平和政府对国民生命安全的关注程度和对人民的热爱程度。食品安全中的利益博弈及其演化路径、方向选择和监控机制关系着食品行业的未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更关系着国家的未来。因此,对于食品安全的利益关系分析及其机制设计至关重要,既能为降低食品链条的各种成本和交易费用提供指导,也能为国家行政监管提供理论借鉴。

三、 食品安全的群体信任关系研究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消费者、食品企业和政府部门的一个重要问题。信任是食品安全链条中的关键影响因素,食品安全中的信任关系会影响消费者购买意愿。关于信任,不同的学者对其定义不同,尼克拉斯·卢曼把信任理解为“对产生风险的外部条件的一种纯粹的内心估价”,他认为信任是一种简化机制,是一个对未来的期望,通过信任机制能降低特定情况下的复杂性,最重要的信任因素是个人已取得的正向经验、在获取正向经验过程中形成的人际关系以及作为人际关系桥梁的沟通因素。Doney和Cannon在综合社会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以及市场营销学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信任发展的五大认知过程:计算过程、预测过程、能力过程、动机过程、传递过程。在这些过程中,信任的感知和认可程度将影响着信任关系演化的方向、路径和演变结果。信任作为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认知过程,它是双方合作的基础。组织间信任是组织间成功合作的不可缺少的前提,这种关系已被许多研究所证实。

在人与人之间利益获取的过程中,个体的信任感知将左右个体的认知或感知结果,影响个体行为和双方合作的可持续性。信任不仅能带来双方的利益分享和价值实现,也能带来资源的最优整合,促进整体利益和资源价值最大化。良好的信任关系,将会节省利益相关主体的时间和交易成本、降低心理风险,进而增加双方的合作意愿,获取更大的利益价值。

四、 食品安全的系统管理规制与模式

国内外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领域:食品安全影响因素研究;食品安全管制的必要性及政府管制行为研究;食品生产者(供应商)行为研究;消费者食品安全行为研究;食品安全对国际贸易的影响;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研究;食品安全管理理论与政策研究;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比较研究等等,但对食品安全的系统管理和模式探索研究较少。食品安全问题具有市场信息不对称、外部不经济以及公共产品的特性,因此,需要政府来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需要政府介入建立有效的信息制度和监管机制。Alan Stone认为管制是“政府通过法律的威慑来限制个体和组织的自由选择”,其目的在于限制经济主体的决策行为。企业食品安全行为、消费者食品安全行为与政府监管关系密切,政府监管法律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有效实施是基于对企业和消费者等微观主体行为的有效认知。研究表明,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应采取的监管方式主要有:诉讼;消费者安全教育和信息提供;发放各类生产许可证;行政法规和命令;进行处罚和奖励。我国国内对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国外经验的介绍和比较方面。朱允卫介绍了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管理3种模式——美国模式、英国模式和加拿大模式,分析了我国食品安全体系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并提出了借鉴国际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体系的构想。韩俊分析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国际现状,按照WHO的分类方法,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大体可以分为多机构食品监管体系、单一机构食品监管体系、综合食品监管体系三种类型。分析了分散管理模式和集中管理模式的利弊,结论指出:就中国而言,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宜少不宜多,应尽快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行整合。当前实行的“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造成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效率低下,资源浪费、职责难以分清以致监管重复和监管空白均有表现的原因之一。当前国内外对食品安全的管理体制研究文献较多,但对于其系统管理方法和模式的研究文献较少。我国的实践证明,食品安全管理需要一种系统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当前我国分部门和分级管理导致不同部门之间的规则和文件条款冲突,利益矛盾严重,往往各个部门为了各自的利益,削弱了食品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因此,当前我国急需对食品安全管理进行统一,管理方法和模式需要系统化,法律法规需要高度的一致性。(下转第87页)

五、 结论

经过对国内外经典文献的梳理,发现我国当前的食品安全管理规制已经严重削弱了食品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当前食品安全中的利益问题、信任关系及系统管理模式等急需要迫切解决,研究需要进一步以下三个经济学领域深入:食品安全中利益演化和规制设计、食品安全中利益主体之间信任关系与信任机制、食品安全的系统管理规制和模式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三个领域是当前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三个关键点,也是保障食品安全和社会安全和谐的理论前提。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82.

2. 李卓.利益语境下经济法的价值分析.当代法学,2006,(5):119.

3. 王虎,李长健.利益多元化语境下的食品安全规制研究——以利益博弈为视角.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5(3):144-152.

4. Akerlof, G. A. The Market for Lemons: Qualitative Uncertainty and the Market Mechanism.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70,84(3):488-500.

5. Arrow K. J. Essays in the Theory of risk-Bearing. Chicago: Markham Pub. Co.,1971.

6. 王虎,李长健.利益矛盾论视野下食品安全治理的一种模式变迁.经济体制改革,2008,(5):19-25.

7. 尼克拉斯·卢曼.信任:一个社会复杂性的简化机制.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2:55.

8. Doney, P. M., Cannon, J. P., Mullen, M. R.. Understanding the influence of national culture on the development of trust.Acade2my of Management Review,1998,(3):601-620.

9. Morgan R., Shelby D. H.. The Commitment- Trust Theory of Relationship Marketing. Journal of Marketing,1994,58(7):20-38.

10. Alan Stone. Regulation and its alternat- ives. Washington: Congressional Quarterly Press,1982.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范文第4篇

关键词:整体性治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整合;协调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2)06-0028-03

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中备受注目的热点,涉及的广度和深度不断突破人们的底线。按照现行《食品安全法》,在食品安监领域,监管的屏障众多:农业部门管初级农产品,工商部门管资质和流通环节,质检部门管生产领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餐饮企业,卫生部门进行综合协调,另外,商务部门在运输和仓储环节,环保部门在食品生产加工环境,公安部门针对食品犯罪等也有各自监管责任。有如此多的部门监管,似乎有利于打击和禁绝食品安全犯罪行为,但恰恰相反,我国的食品安全却越来越处于岌岌可危之境地。为此,必须对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予以检视。本文从整体性治理理论视角对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行剖析,以期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创新。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的核心思想

20世纪90年代,西方世界兴起了关于政府改革的新理论——整体性治理理论。希克斯将整体性治理界定为相关治理机构之间,共同强化服务的意义与目标,并在相互认同的方式中达成彼此同意的结果。[1] 整体性治理理论的直接起因是新公共管理运动所导致的政府部门碎片化(functionally fragmented governance)以及政府责任模糊化。这种碎片化和模糊化在处理非结构社会问题时陷入了困境。

整体性治理可以说是对传统官僚制和新公共管理的超越,并被寄予厚望。自英国之后,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芬兰、美国、新加坡等经合组织(OECD)国家相继进行了整体性治理的大规模改革实践与探索。“整体政府已成为当代西方政府改革的新趋向”。[2]整体性治理已成为国内外行政管理研究领域的热门与前沿领域。

台湾学者彭锦鹏在论及整体性治理的时候,将整体性治理与传统官僚制和新公共管理作了如下归纳比较:(见图表所示)

传统官僚制强调科层制、专业分工和按规章运作,新公共管理强调竞争、绩效、分权和公私合作,两种范式都导致管理上的碎片化和沟通协调困难。而当今社会问题的非结构化程度越来越高,跨专业、跨部门、跨功能的合作愈发重要,整体性治理强调的整合与协调可以有效消除部门主义、各自为政等现象,为复杂棘手的社会问题的解决开出了药方。总体来说,在解决非结构社会问题方面,整体性治理主旨要求是:

1.构建大部门体制。整体主义的对立面不是专业化,而是破碎化。破碎化造成部门间转嫁问题与责任、项目相互冲突、目标相互冲突、缺乏沟通、服务遗漏等等。产生破碎化的主要原因是体制的碎片化,主要表现为机构臃肿、部门林立、职能交叉、权责不明。因此需要从体制上进行调整和解决。整体性治理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构建大部门体制。大部门体制主要应对当前政府功能的过度分工和专业化问题,极度分散的专业化会产生低效,甚至无效的后果,这就需要把政府部门中功能相近的机构进行合并,重新进行部门整合。

2.强化部门间合作,构建无缝隙政府。公共目标的实现如果既需要多个部门配合,又不能创建一个新的超级部门,这时就需要一个有效的协调机制。在公共服务过程中,政府各部门应该以伞状结构代替功能分化的组织,就某一特定问题打破组织壁垒,形成主动协调密切合作的服务机制。

3.资源整合与共享。为了创造1+1>2的协同效应,网络结构应该减少互赖性带来的不确定性。资源整合与共享有利于增强组织间协作意识,缓解冲突。传统的碎片化行政导致部门独立运作,预算自己编制,信息自己存储,组织间无法形成合力和共识。整体性治理的目的在于跨越组织边界,整合原先各自独立的资源,以实现政府的政策目标。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预算整合。整合型预算有利于强化部门间联系,促成合作;二是人力与技术资源整合。人力与技术资源合作有助于促进机构间信任和理解,消除跨边界运作的不确定性;三是信息共享。通过发展联合的知识和信息策略,增进公共服务中各个供给主体间持续地进行知识和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形成协同的工作方式。

4.公私合作。希克斯认为,整体性治理所追求的整合,既可以在政府部门内部进行,也可以在政府部门与志愿组织或私人公司之间进行。21世纪的众多事件证明,协调合作才是出路。公私合作(简称PPP模式),缘起于英国新公共管理运动,由于公私合作有利于缓解公共财政危机,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也更有效率,使得该模式逐步为其他国家所效仿。

二、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中的“碎片化”问题分析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一种分散型体制,按照食品链的各个环节进行职责分工,即以分段监管为主,辅之以品种监管。各级政府成立由各监管部门组成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为分析形势、统筹部署、制定政策;卫生行政部门行使具体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农业畜牧部门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分段监管细化了监管领域和监管环节,理论上有利于提高专业化行政能力,但在行政实践中,这种碎片化管理暴露出很多问题:

1.缺乏沟通与协调。“劳动分工和职能分工很快凸显了协调的重要性。”[3]中国食品监管按照食品生产链条进行职能划分的后果,产生了很多边界与缝隙,在现实行政实践中表现为部门间没有正常的协调机制。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卫生行政的综合协调难以落实,其职责履行更多是被动大于主动;重复执法现象严重。由于缺乏有效的协调合作,各部门各自为政,导致重复执法,加大了整个社会成本;推诿扯皮现象严重,频现有利则争、无利则推的局面。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范文第5篇

关键词:食品安全;卫生监督;对策

中图分类号:F407.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3-0287-02

引言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繁发生,不仅严重地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暴露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诚信严重缺失,同时,也影响着国家和政府的形象。专家认为,要使食品卫生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接近和达到世界发达国家水平,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及干预政策则需要进行新的改革。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指出,当前我国食品安全主要表现为5个方面问题。

1.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是影响食品安全的主要因素。我国这方面的问题多集中在粮食贮存运输环节、卫生管理薄弱的食品加工点和一些餐饮摊点。

2.种植业和养殖业的源头污染对食品安全的威胁。表现为经营者违法使用高毒农药如剧毒鼠药、高毒高残留农药;违法使用抗生素、激素等兽药;违法使用瘦肉精等饲料添加剂。

3.食品生产经营中严重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问题。如使用病死畜禽肉、过期产品、发霉变质原料等,非法添加非食用成分,使用甲醛泡制海产品,火锅中添加罂粟壳,用硫磺熏制白馒头,保健食品里添加违禁药物,非法、超范围、超用量使用防腐剂、色素、过氧化苯甲酰钠等食品添加剂。

4.食品工业应用新原料、新工艺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如利用中草药、转基因食品等新资源,化学合成添加剂等新的食品添加剂。

5.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构成的严重威胁,目前比较突出的主要是二恶英和有机氯的污染问题。

一、基层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不严的根本原因

1.基层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制约着食品卫生监督检测标准

食品卫生监督检测工作属于预防及公共卫生范畴。工作人员肩负着疾病控制和监督执法双重任务。因此,基层卫生监督检测人员不仅要有预防医学和公共卫生知识,而且还要掌握社会学和法律知识。然而,目前基层食品卫生监督检测人员知识面窄、专业技术水平低,不少人员未经过专门培训和学习,缺乏专业知识和理论基础。知识面狭窄、知识老化,检测水平低是困扰基层食品卫生监督检测工作的重要因素。因此,食品卫生监督立案和处罚合格率较低,造成了公民对食品卫生法的轻视,法律失去了应有的效力。

2.基层仪器设备落后影响监督检测质量

检测仪器设备落后是基层食品卫生监督检测的主要障碍。目前基层卫生防疫站的仪器设备非常落后,一些大型先进检测仪器在基层未能得到应用,这些必然造成监督工作的被动局面。科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使现代仪器设备不断得到推广和应用,由于食品企业发展快、资金雄厚,先进的仪器设备在短时间内就可以引进应用,而基层食品卫生监督检测部门资金紧缺,无力购买大型现代仪器,使监督检测部门的水平落后于被监督单位,也使许多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在基层难以开展,影响了正常的监督检测。

3.食品卫生经营新情况、新特点不断出现

第一,食品生产经营的自主性与灵活性。进入市场的食品企业,首先是一个具有经营自的经济实体。企业为了生存和自我发展,企业行为就必须围绕市场变化而变化,这就是食品生产经营的自主性与灵活性,也是容易产生食品卫生问题的因素。

第二,食品生产经营的分散性与松散性。当前,食品生产经营品种繁多且分市广泛,遍及城乡。食品生产经营者中大多数是以独立法人资格松散地分布于全社会。由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分散性与松散性,使食品卫生监督难以覆盖。

第三,食品流通渠道的复杂性。为加快流通速度,国家实行产销见面、直接挂钩的食品流通方式。形成食品多渠道进货局面,而流通过程又没有设置严格的质量把关组织或措施,为一些来源不清、质量不详的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流通领域提供了便利条件。

第四,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素质低。随着食品行业大发展,食品从业人员急剧增加,大多数来自外地农民或社会闲散人员,其中很多人的文化素质、卫生习惯、食品卫生知识、卫生法制观念、职业道德水平和合法竞争意识等职业基本素质低下,必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出现屡禁不止的各种食品卫生违法行为。

第五,经济利益是食品卫生违法行为的趋动力。进入市场经济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其生存力、自我发展能力决定于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获利是企业行为的“动力源”。受经济利益驱使,使企业产生积极合法行为,取得正面效应;同时也驱使一些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产生一系列违法行为,出现负面效应。大量的违法行为事实说明,经济利益对违法者的动力大于社会法律、法规、道德的约束力,是造成食品卫生违法行为的社会原因之一。

二、提升基层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的对策

基层食品卫生监督检测是我国食品卫生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危害的首要任务。建立完善的监督体制,提高检测水平以及确保食品卫生质量是搞好基层食品卫生工作的关键。

1.提高基层食品卫生监督检测人员的素质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新型食品与新的食品污染不断出现,给食品卫生监督检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食品卫生监督检测人员要不断地更新知识,尽快掌握现代科技在食品卫生工作中的应用,同时,还要学习与监督检测有关的其他学科的新知识。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在职培训。基层食品卫生监督检测人员要加强自身专业技术学习,结合工作实践,学习有关理论和基础知识。要自上而下地广泛开展脱产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各级都要制订计划,督促检查,使基层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在职工作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进行检查评定,以促进基层食品卫生监督检测水平的提高。二是加大人才的引进。每年应从高等学校引进专业人才,提高基层食品卫生监督检测人员的整体素质。

2.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建设

加大卫生与法制宣教力度,提高全民食品卫生知识与自我卫生保健意识能力,提高全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意识与水平。培育社会卫生监督机制。促进食品生产经营者职业道德素质。此外,相关部门应从现在着手,着眼未来,拟定一项跨世纪的食品卫生战略发展规划。制定并逐步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人代表任职前,根据企业产品可能带来社会卫生责任大小,必须先取得相应级别的“食品卫生与法律法规学业合格文凭”的制度,以提高企业自身食品卫生管理水平,自觉重视提高产品卫生质量。

3.严格食品摊群集贸市场卫生申报审批手续

严格整顿现有不合格的市场,严格取缔无证摊贩及假冒伪劣食品;禁止出售与市场卫生设施条件不相符的食品;指导市场设置合格的专职卫生管理人员,制定并严格执行“市场食品卫生要求”、“卫生检查制度”及“食品卫生违法处理办法”等。同时,各级政府负责拟建适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半官方或群众性的新型行业管理组织,将众多松散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按行政区域按行业组织起来,进行自身管理。

4.开展食品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

通过固定的媒体向公众定时食品安全信息;扶持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类电视节目和报刊专栏,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开展全国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宣传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食品安全法律知识,介绍食品安全典型案例,曝光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厂家;教育公众掌握简单的食品质量识别方法和正确的食品加工烹调方法;介绍食品营养知识;把食品安全常识列入中小学生的教育课时,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引导学生不买街头无证照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等等。食品安全教育宣传工作要靠制度化和法制化保证落实。

5.加大资金和政策的扶持力度

认真贯彻、全面落实“预防为主,动员全社会参与,依靠科技进步,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卫生战略指导方针。树立社会大卫生的意识,全方位的思维方式,指导和开展卫生监督与卫生防病工作,并促进、争取政府加大卫生投人基层应广泛开展有偿监督检测工作,以吸收资金,增添仪器设备。国家应在政策上予以扶持,在财力、人力方面予以支持。卫生行政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应对基层食品卫生检测的仪器购买与使用情况、人才培训等进行定期检查指导,督促基层尽快提高食品卫生检测水平,传播信息,帮助培养人才,形成仪器设备购买、培训、使用、维修一条龙。

总之,确保食品安全不仅要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建立责任追究制,更要对违法企业加以重罚,并对企业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重塑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心和对企业的信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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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侯红梅.我国食品卫生安全状况及管理措施分析[J].中国卫生产业,2014,(7).

[3] 牛少凤.着力构建食品安全治理体系[J].中国国情国力,2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