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出租车合同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甲方:
乙方:
甲方有
出租车一辆,车号为豫A-T
,车架
号,发动机号
,挂靠**市
出租车公司,现甲乙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出租车承包合同: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出租车,应向甲方交纳租车押金
元整,小写:
元整。合同期满后,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甲方可另押 元
月后无电子警察等违章,如数退乙方。
二、租金:乙方每月应向甲方交纳月租金
元整,交纳时间为每月
日。每超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滞纳金
元整。乙方超期
天不交费用和租金甲方有权收车,押金不退。
三、费用:乙方负责加油及修车费用。保险费、车船税、审车及其它一切费用和公司费用由 方负责。
四、车况:本车 电台,计价器 台,备胎 只,随车工具 套,钥匙 套,本车承包前全部零部件齐全、完整,车况良好,合同期满后,乙方应交给甲方一辆车况如初的车,自然磨损除外。
五、赔偿:本车如遇到车祸、碰撞、失窃、盗抢、自然等人为自然灾害损失时,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本车双方估价为
元人民币(不含手续),如遇险,除保险公司赔偿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补齐。
六、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从业人员手续。手续费及从业人员应交纳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七、该车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和管理、维修、保养义务,没有转让、变卖、抵押权。在承包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法令,遵守客运管理处和出租汽车公司的规章制度,依法经营,严禁运输赃物和参与违法活动,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负,其他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在出租车承包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等对乙方本人或第三者造成人身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九、本车随车带有证件:
(1)机动车行驶证
(2)营运证
(3)营业热照
(4)计价器周检证
(5)污染物排放检测证 (6)附加费本
(7)车船使用税完税凭证 (8)服务监督卡
(9)保险单
(10)加气卡 个 (11)气瓶使用合格证
本车实际带有 种,合同期满时乙方应齐备、完整地将以上 种证件交全甲方。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补办,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十、此出租车承包合同不做收款收据,不做押金凭证。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如一方违反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人民币。
十一、出租车承包合同期内 方必须购买交强险、乘客险和
万商业三责保险。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查看保险的权利。
十二、本全责有效期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三、本出租车承包合同一式两份,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信息部对甲乙双方均不了解,对双方不负任何责任,只起提供信息作用。签订合同服务终止。
十五、出租车承包合同期内,政府补贴归
方所有。
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地址:
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范文一经甲乙双方相互协商,本人在自愿的原则下下制定本合: 甲方: 电话: 地址:
乙方: 电话: 地址:
一、甲方将青A 号 车型承包给乙方经营,时间 为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该车一切违章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首先交付押金 万元整(大写: )人民币。
三、乙方每天须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 元整,乙方在任何下都不得拖欠甲方租金。
四、若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不得将车转借他人,若发生任何违约情况,甲方有权将租车押金全部扣除并将车辆收回。
五、如在经营期间,时间未满发生违约,违约金 人民币(大写: )。
六、乙方应谨慎驾驶载客,如发生驾驶违章、交通肇事,出现人员伤亡、车辆损伤等经济纠纷或其他情况,后果一律由乙方自负和赔偿,一切与甲方无关。
七、车辆在承包期内,如发生交能肇事,仍租金每天为 元,不得延误。
八、租赁到期时,乙方必须将车完好无损的将车辆全部手续交给甲方。
九、本协议经甲乙双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年 月 日
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范文二发包方(车主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现有挂靠在×××××××××出租汽车公司的出租车一辆,车牌号为皖×××××承包给乙方,用于客运经营业务,现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些:
一、承包期从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1日止。承包期间,双方应严格遵守达成的协议。
二、承包期间乙方应先交纳人民币贰万元险保证金给甲方,并每月按时交纳承包费人民币 ,签订合同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第一个月租金(每月扣换机油费壹佰元)。
三、乙方向甲方承包出租汽车壹辆,车牌号码为皖×××××,发动机号:××××××××,车架号:××××××××。
四、押金贰万元整,不计利息,如果甲方出售车辆,在市场价格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卖给乙方,造成合同提前终止,甲乙双方不作为违约,退还乙方风险保证金。
五、乙方还车时需缴纳交通违章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30个工作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即退回。如有违章甲方将代付出交通违章款后余额返还给乙方。乙方租车期满,如需续租车辆,应提前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续租。
六、政府下发的燃油补贴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自动放弃。
七、甲方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及每月更换机油一次,确保车辆的手续合法齐全,牌证有效。
八、乙方承包期间车辆出现故障、发生事故,公司提供援助,协助乙方处理。但相关费用(保险公司赔付以外的)由乙方负担。
九、承包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如证件不全,使用假证,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一切与甲方无关。
十、不得将车辆转借、出借、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除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仟元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并提交公安政法部门处理。
十一、承包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乙方除及时向当地交通、公安机关、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外,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公司)协助解决。并承担损失及车辆折旧费,将车修复完整。如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负责全部赔偿。
十二、租赁车辆被盗抢乙方应及时报警,通知甲方,乙方并承担赔付及营运费租金。
十三、发车时,甲、乙双方检查好车况,如承包过程中,车辆出现故障损坏,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四、按合同规定还车,必须保证车辆清洁,使用性能良好,设备齐全有效,否则甲方有权收取车辆清洁费和其它损失费。
十五、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公司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出租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范文三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住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相关规定,为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车情况
营运出租车型:哈飞赛豹、车牌号:黑B
第二条:租车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车辆报废之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押金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一万元整作为押金,甲方给与乙方收条作为依据。此押金在合同期内不计利息,如乙方在承包期满后经甲乙查证无任何违章、违法等行为,一个月后该抵押金全部退还。租金为每日贰佰整(最后一年为190元一天)具体时间和形式由甲方决定,乙方不得拖欠租金(押金不得抵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三日甲方有权将车辆收回,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损失及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油补自合同签订之日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车辆的所有保险,检车及税务等一切车辆所需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车辆的所有部件及配套附属品的保养和维修的费用)。
2、乙方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丢失,被盗,被抢或其他形式的损坏所造成的损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期间的租赁费用及车辆,具体全额按市场价计算)
3、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章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租金正常赋予甲方。
4、乙方承租期间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及刮碰等等一切责任在甲方不受连带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不得酒后驾车,不得利用所租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将租赁车辆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典当,不得从事其他有损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收回所租车辆,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要妥善保管随车证件及相关附件,如丢失或损坏,乙方承担甲方的重置费用,重置期间租金照付,重置期间如产生任何罚款或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有下列任何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
1在营运期间,乙方发生意外情况或处理不当致使甲方负连带责任。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
4、确有证据证明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六条
双方如有违约,按押金的50%做为违约金。
第七条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乙方已熟知合同内容,自签订之日起本合同生效。
第一条 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 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 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 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条 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8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 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 担保条款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海南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
出租方:成都鹭祥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汽车 承租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 租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 吨载重量____ 牌汽车____ 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载____ 、____ 、____ 、____ 。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
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____ ,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 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 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 租 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租 方:____________(签章)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或使用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适合上路行驶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合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3.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4.为租赁车辆投保车损、盗抢及第三者责任险。
5.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3.有权要求出租方为出租车辆投保基本险种,并在出租方获得保险赔偿后减免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损失,承担非出租方原因所造成的公司拒赔部分的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承担保险条款规定赔付范围、合同约定或法规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之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7.保险结算程序:
a)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根据车辆损失情况交纳一定的保险事故押金;
b) 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300元的绝对免赔额;
c) 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扣减绝对免赔后超过1000元的20%车辆加速新折旧费;
8.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和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9.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及保险公司。期间,应及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承担保险公司拒赔的责任。
10.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月、元/周、元/天,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不确定的责>,!
1.对于无法确定应当由某一方承担的责任,双方可按照各自承担50%损失的原则进行处理。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责任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提供的租赁车辆不适合上路行驶的,应予以更换;车辆危及承担方人身安全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出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技术故障的,应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因车辆损毁、被骗等各种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归还车辆的,承租方应当赔偿车辆价值的损失,损失计算方法为:自第一次领取行驶证之日起以车辆办完购置手续后的价格为基数按每年10%折旧后之残值,在承租方未获得残值赔偿之前,承担方应按逾期还车交给租金。
2. 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租赁车辆被转卖、抵押、质押、转借、转租的;
(3)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4)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 承担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超过1000元,收取车辆全部修理费的20%作为加速折旧费)停驶损失(停驶损失按租金标准计算);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承担因车辆出险及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不当而损失所造成的车辆加速折旧费
,加速折旧费为车辆全部修理20%车辆修理费依据国家二级修理厂收费标准。车辆全部修理费1000元以下的免收加速折旧费。
6.车辆出险及不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不能正常使用时,出租方有偿提供替换车(替换车不保证同等车型,替换车租金不超过原租金的70%)
7.承担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8.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9.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10.因车辆违章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自本协议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另行约定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 其他
1.《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单》、《结算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构成《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
2.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若未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可以按逾期还车处理。
3.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