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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服务项目合同;价格特点;影响
墨西哥是南美第一大石油生产国和输出国。1936年起,墨西哥合众国议会通过决议,对石油工业实行国有化,将所有私人、外国经营的油田区块所有权收归国有,交由墨西哥国家石油公司(PEMEX)代表国家进行经营,私人不得享有区块的油气资源所有权和收益权,也不得从事油气勘探开发类工程服务。
但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墨西哥放宽了私人对石油工程服务的限制,斯林贝谢、Weatherfood、贝克休斯等纷纷在墨西哥设立石油工程服务类公司,开发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市场。特别是近年来,墨西哥没有发现大规模陆上油田,同时老油田产量持续下滑,PEMEX急于通过老油田二次开发提高石油产量,2009年勘探开发方面预算高达194亿,石油工程服务市场前景非常大。了解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合同的价格结构对项目运行及居间协议等的相关条款非常重要。
一、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合同的特点
墨西哥的石油工程服务合同的主要特点是:不确定工作量、小包、单价、综合服务合同,具体来说:
1.区块服务、综合服务合同较多。PEMEX认为石油工程服务项目的主要目的是优化和提高采收量,提高采收量是一个综合的、复杂的、整体性系统工程,据此,PEMEX公开招标的的许多项目都不是单项工程服务合同,而是给予承包商一个区块,在这个区块内从事包括地质研究、钻修完井、采油工程和地面建设等等内容的综合作业。一般来说通过若干个阶段的地质研究工作,总包商提交给PEMEX一份包括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岩性分析、油藏工程、开发方案和前景在内的地质综合研究报告。地质综合研究报告中的开发方案被PEMEX批准许可以后,将按照该开发方案中的设计进行相关的钻修完井、采油工程和地面建设的整体开发。整体开发满一定期限,如一年,PEMEX会对该区块的采收率提高和优化情况进行整体的考核和分析,并据此确定承包商业绩及下一个工作年度的工程预算和开发规模。
当然,专项合同如钻井、修井、完井、物探类合同也比较多,运作模式同样是给予承包商一块指定区块,在区块内从事作业。
2.单价服务合同。PEMEX根据《墨西哥公共工程服务法》的要求,把整个石油工程服务项目看做单位工作单元重复和累计的组合体。在招标阶段,PEMEX根据自己的评估和需要,将所有拟分包的工程量都划分为若干个确定的工作单元,工作单元本身不得减少或者增加。投标方擅自增加或者减少工作单元的,标书将被认定为废标。比如,项目工作单元中没有列出“国际动迁费”、“钻井设计”条目,则表明PEMEX不会单独以动迁费或者钻井设计的单元价格支付费用,承包商也不得擅自添加该项目,否则将失去中标资格。项目合同签订以后,报价中的各工作单元将被视为合同价格的一部分,合同执行过程中,将按照工作单元价格乘以实际完成工作单元数量的原则进行结算。
3.小包合同。首先,每一个工作单元都可以视为是一个小包,如:钻井设计I型井7寸基套直井至2000米段――单位:口井、钻井设计IV型井400米定向垂深2000米5寸半基套――单位:口井、地球物理勘探深化第一阶段研究(此处略去标书中深化的具体内容要求)――单位:件、地质研究构造模型的深化研究(此处略去标书中的具体要求)――单位:件、V型井台底座建设――单位:个。第二,每个单元价格都需要按照PEMEX的要求,严格进行单价分析,分解为设备、材料和人员三部分,在设备项下必须列明所用的设备名称、规格、配件名称、规格、设备总价值、单位时间摊销价值、动力情况、油耗情况等;材料项下需列明使用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人员项下需列明的参与的人员岗位和职位、数量、单位工资、工作时间。
4.非确定工作量合同。在招标文件中,PEMEX对每一工作单元都有指定的工作数量,但这一指定工作量一般都是虚拟的初期工作计划,仅用于计算承包商的投标价,作为商务标竞标和PEMEX评标授标的标准和依据,与实际执行中的工作量没有直接和必然的关系。举例而言,在商务标投标阶段,各种井型(一般有十至二十种,甚至更多)的指定工作量都较为平均,但是经过钻井试验,实际工作中可能只有两到三种井型使用频率较高。
二、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合同价格的特点。
由于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合同的独特模式,在价格方面,也有以下特点与一般的工程服务合同不同。
1.合同价格的确定。投标方确定了工作单元价格以后,把每个工作单元的单价乘以PEMEX在招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指定工作单元数量,累计相加,即得出工程直接成本价格,该直接成本价格按照PEMEX的标准加上一定的间接费用、财务费用和附加费用,就构成了投标方的投标价。在中标后,该投标价即被认为是合同价格。合同价格往往被分解到若干年的政府财政预算中,称为“初期预算”。
2.价格调整。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项目的综合性特征,决定了合同的工期一般都比较长。因此根据墨西哥法律,合同签订以后,如果遇有重大的经济形势变更,导致了承包商的成本发生变化,承包商可以向PEMEX申请调整合同价格。一般来说,只有直接费用可以进行价格调整,间接费用不属于价格调整的范围。
同时,对通货膨胀引起的货币贬值,承包商也有权向PEMEX申请价格调整。对于混合报价的合同,墨西哥比索报价部分可以按照墨西哥国家银行公布的数据申请每月调整,而美元报价部分由于指数公布周期比较长,需要按照经济部的数据每年进行调整。
3.付款方式。一般来说,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合同以月结为基本结算方式,承包商每月三号之前向PEMEX提交发票,PEMEX经审查无误后,30天内付款。对以美元报价和表示的结算发票,PEMEX将按照付款日墨西哥国家银行公布的汇率折算成墨西哥比索比索后付给承包商。
4.增值税。根据墨西哥税法,承包商提交给PEMEX的结算发票应分为两部分:完成工程量价格加15%的增值税。15%的增值税必须与工程价格在同一张发票上显示。增值税部分可以进销相抵。
三、在审查居间协议价格条款时应着重审查的要点。
在与非墨西哥国籍的居间方签订墨西哥石油工程服务项目的项目居间协议、且居间报酬与石油工程服务项目的价格有关联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居间报酬尽量与合同结算价格挂钩、设立不同居间报酬费率和最高限额。由于墨西哥公共工程服务合同价格并不必然是实际工作量的价格,实际工作量价格可能与合同价格差别很大。居间报酬的计算基数的设计应尽可能的与实际收款额、收款进度挂钩,降低承包商的风险。同时,对于合同价格或初期预算比较接近项目实际价格或者初期预算比较高的项目,一般应以项目合同价格或初期预算为基础设立一个居间报酬的最高限额。对于初期预算比较低,但后期工作量可能比较充足的项目,则应尽量使用不同的居间费率确定报酬,调动居间方的积极性。
2.居间报酬的计算基数应明确排除增值税。由于增值税只是用于墨西哥国家税务机关控制本国国内商品交易和流转的税种和手段,并不构成承包商的实际收入,同时外国纳税人提供的发票中增值税部分不能抵扣在墨西哥的销项税,故对外国居间方支付居间报酬时应将增值税排除在计算基数外,居间合同中对居间报酬的支付条款仅表述为“居间报酬为承包商向业主提交发票金额的**%”,是不严密也不合理的。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的需求,乙方为甲方提供域名续费与网站维护的服务,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作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向甲方提供网站域名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域名)的续费服务和网站运营的相应技术维护服务。
2.乙方具备从事合同项目技术服务的资格和实力,并有意接受甲方委托。
3.依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意将该域名的管理权转移到乙方,并由乙方对该域名进行管理。
2.甲方向原域名注册服务商索取该域名的管理密码或转移注册商密码,并且将此管理密码或转移注册商密码告知乙方,用于转移该域名的管理权。(注:原域名注册服务商的相关信息可在http:// ____________________中查询。)
3.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方将每次要更新网站内容的相关资料的电子文档提供给乙方,如:文字说明及图片资料等。
4.甲方提供乙方的文字、图片以及其他各种资料中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侵权行为,甲方承担全部相关的责任。
5.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该域名的管理密码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该域名管理权的转移工作,并且为该域名增续年费。(注:乙方续费后,该域名的失效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为了节省甲方的相关费用,待甲方现在所租用的网站空间到期后,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开通更为优惠或更适合于甲方的网站空间。
3.乙方不负责替甲方从甲方原域名注册服务商处索取该域名的管理密码或转移注册商密码。
在网站维护过程中,对于甲方陆续提出的对网站内容修改或增减的要求,乙方应尽力协助实现,并交甲方验收通过。
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文字、图片以及其他各种在甲方网站上的资料中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侵权行为,甲方承担相关的全部责任。
5.对甲方网站中出现由乙方工作失误所造成的技术性错误,甲方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方式通告乙方。乙方应在接到告知后24小时内给予修复,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转。
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免费赠送的服务如有调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因此所连带出的相关问题,乙方有权利保留最终解释权。
7.乙方所制作的网页兼容ie5.0的版本,支持800*600分辨率;支持1024*768分辨率。
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及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其中包括该域名费人民币________元,网站空间费________元,网站维护费________元)本合同签定的当日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乙方在收到甲方所支付的费用后立即给甲方开据发票并作为收费依据。
六、免责条款
1.不可预计的情况,像由于政策原因、战争、自然灾害、人为灾害如洪水、火灾、罢工、流行性疾病等原因双方再协商而定本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
2.在任何情况下,甲、乙方互不承担由此合同引发的责任,包括数据丢失、商业损失、民事侵权或其他永久性损失,以及由此合同引起的偶发性、后继性和间接性损失。
七、知识产权的保护
1.甲方付清应付乙方的合同款项后,甲方正式享有网站的全部所有权和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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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争端条款
如果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互谅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双方一致同意向在北京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后自然终止。
2.由于不可预计的情况,像由于政策原因、战争、自然灾害、人为灾害如洪水、火灾、罢工、流行性疾病等人力不可抗因素导致的工作中断,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待条件恢复后,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变更内容。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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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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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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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策略型消费者;短视型消费者;产品服务系统;动态定价
中图分类号:F2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5192(2016)05-0037-06doi:10.11847/fj.35.5.37
1引言
由于行为特征和心理特征方面的差异,即使面对同一产品,不同的消费者往往会给出不同的估价或支付意愿,导致消费者在购买决策上也会有明显不同。短视型消费者在其估价高于销售价格时就会选择购买产品,策略型消费者则会为了获取更大效用而选择等待至产品降价才购买。对于某些产品而言,消费者需要购买特定服务才能实现产品的功能,如实现手机的通讯功能需要购买移动通信服务。为了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移动、联通等服务集成商通过整合产品和服务,向消费者提供集成化的“产品+服务”系统。服务集成商在前期通过销售“产品+服务”集成系统获利,后期则通过继续提供服务获取服务利润。对于短视型消费者和策略型消费者并存的“产品+服务”集成系统的市场,后期的服务需求取决于前期“产品+服务”集成系统的销量,所以两类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不仅会影响前期的“产品+服务”集成系统的利润,而且后期的服务利润也随之受到影响。因此,在策略型消费者和短视型消费者并存的市场环境下,研究服务集成商的“产品+服务”集成系统定价策略以及关注服务对“产品+服务”集成系统定价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已有不少学者提出运用价格手段可以有效应对消费者策略行为。Aviv和Pazgal[1]假定消费者具有策略行为,据此研究了垄断厂商对季节性产品的最优定价策略,提出厂商制定固定价格折扣的定价策略优于根据库存量变动价格的权变定价策略;Levin等[2]假设消费者对产品的评价随着时间而变化,构建了垄断厂商与策略型消费者的随机动态博弈模型,证明了均衡定价策略的存在及其唯一性;李豪等[3]在文献[2]的基础上研究了竞争环境下基于消费者策略行为的两零售商动态定价策略,分别探讨了供大于求和供小于求两种情形下的消费者策略行为对零售商收益的影响。不同于上述文献中假设市场只有单一类型的消费者,有学者根据消费者的心理特征和行为特征的差异性对市场进行细分,研究了相应的产品定价策略。Su[4]通过耐心程度的高低和估价的大小刻画消费者的异质性,并据此将消费者划分为四种类型,指出厂商的最优定价策略取决于消费者结构;杨慧等[5]则根据消费者购买决策规则的不同,将消费者分为策略型消费者和短视型消费者,描述了两类消费者的市场响应特征,并给出了产品的最优价格路径;张新鑫等[6]根据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异质性,将消费者分为策略型消费者和低端消费者,综合考虑消费者策略行为和成员风险规避性,研究了供应链收益共享契约的协调机制和分配机制。另有部分学者将消费者策略行为的研究从单一产品情形扩展到存在质量差异的两产品情形。Parlaktürk[7]针对垄断厂商销售存在质量差异的两产品情形,研究其两阶段动态定价策略,结果表明产品多样化有利于减少因消费者策略行为导致的利润损失;Bi等[8]进一步研究存在策略和短视两种消费者类型下的双寡头厂商动态定价策略。Liu和Zhang[9]研究发现,与提供高质量产品的零售商相比,消费者策略行为会给提供低质量产品的零售商造成更多的利润损失。纵观上述研究,目前有关策略型消费者的文献更多地关注单一产品情形或存在质量差异的两产品情形,缺乏对“产品+服务”集成系统情形的研究。
张旭梅,等:面向策略型消费者和短视型消费者的产品服务系统定价策略研究
Vol.35, No.5预测2016年第5期
与本文研究密切相关的另一类文献是有关产品和服务联合定价的研究。沈铁松等[10]将产品延伸服务作为企业利润增长点,假设消费者转换服务提供商时存在转换费用,对存在产品销售及产品延伸服务的两阶段寡头竞争市场进行了博弈分析,证明了厂商产品定价随转换费用增加而降低,且转换费用会影响服务市场份额的再分配;Yang和Ng[11]针对无线通讯业务中的移动电话与通讯服务混合绑定问题,建立了一个非线性混合整数规划模型来决策最优价格以最大化服务提供者的总利润;姚树俊和陈菊红[12]在产品服务捆绑定价的基础上,运用旁支付契约,构建了双寡头市场下两个服务集成商之间的产品服务价格协调机制;Cohen和Whang[13]研究了当增值服务市场存在竞争时产品和服务的最优定价和最优服务水平;Zhang等[14]基于产品生命周期视角,研究了信息不对称下产品和增值服务的定价策略,指出消费者对增值服务质量的初始预期值对制造商的定价策略有重要影响;Pang和Etzion[15]针对同时提品和服务的企业,考虑服务具有网络外部性,对其捆绑定价策略和单独定价策略进行了比较。但是,目前有关产品和服务定价的研究均假设市场上为单一的短视型消费者类型,而实际上,市场环境往往是由短视型消费者和策略型消费者共同组成。
鉴于此,本文拟考虑短视型消费者和策略型消费者并存的情形,研究服务集成商对“产品+服务”集成系统的定价策略。通过构建服务集成商和消费者的两阶段博弈模型,运用逆向求解法,求解出服务集成商的两阶段最优定价、最优总利润以及策略型消费者的最优购买决策;并依次分析策略型消费者比例和服务价格占产品服务系统价格的比例对服务集成商定价策略的影响。
2问题描述及研究假设
考虑一个垄断的服务集成商在两个销售周期内向消费者销售充足数量的“产品+服务”集成系统(以下简称“产品服务系统”)。服务集成商在第一阶段制定的产品服务系统价格为p1,第二阶段的价格为p2;在第二阶段还将以θp2的价格继续向在上一阶段购买产品服务系统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其中θ(0
进一步假设消费者规模总量为N,消费者被分为短视型和策略型两种具有不同特征的细分市场,其中策略型消费者比例为α(0
短视型消费者只关注购买产品服务系统后本阶段产生的效用,而不考虑下一阶段继续使用服务所产生的效用,所以短视型消费者购买产品服务系统所得的效用为Umt=δt-1v-pt。在任一阶段短视型消费者只会根据该阶段的效用是否非负来决策买或不买,不会考虑下一阶段服务集成商是否会降价处理,所以其购买产品服务系统的条件为Umt0。
与短视型消费者不同,策略型消费者不仅要决策买或不买,还要决策何时购买以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考虑到在第一阶段购买产品服务系统后下一阶段还需继续购买服务,策略型消费者在第一阶段所得效用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由产品服务系统带来的效用v-p1,另一部分为第二阶段继续使用服务所产生的效用δλv-θp2;若策略型消费者在第二阶段才购买产品服务系统,那么只能获得产品服务系统产生的效用δv-p2。由此可得策略型消费者购买产品服务系统所得的效用为Ust=δt-1v-pt+(2-t)(δλv-θp2)。他们对产品服务系统抱有降价的期待,即使在第一阶段购买产品服务系统所得的效用大于0,也可能等待至第二阶段购买以获取更大的效用;因此策略型消费者购买产品服务系统的条件为Ust0且Ust=max(Us1,Us2)。
在本文中,上标“m”代表短视型消费者,上标“s”代表策略型消费者;下标“t”为产品服务系统所处的销售阶段(t=1,2);上标“*”代表最优。
5数值算例分析
本节将通过数值算例,更直观地分析策略型消费者比例α和产品服务系统价格中服务价格比例θ对服务集成商定价策略的影响。
5.1策略型消费者比例对服务集成商决策的影响
取N=1000,δ=0.7,λ=0.4,θ=0.3,依次分析α对产品服务系统两阶段价格的影响以及对两阶段利润的影响。
讨论α对产品服务系统两阶段的价格和利润的影响,结果如表1和表2所示。
表1表明,随着策略型消费者比例α的增加,两阶段内产品服务系统的价格均呈单调下降趋势,且降价幅度不断减小。在第一阶段,策略型消费者有为了获取更多效用而将购买决策延迟至第二阶段产品降价之后的倾向,所以随着策略型消费者的增加,服务集成商通过不断降低该阶段的价格可以吸引更多的策略型消费者在该阶段购买以增加两阶段的服务总收益;在第二阶段,由于销售期即将结束,消费者在此时只能选择购买或离开,服务集成商在该阶段的定价只要不高于消费者估价消费者均会决定购买,无需大幅度下调价格。服务集成商降低降价幅度,可以大大地减弱消费者的等待心理,促使其尽早购买。
表2表明,随着策略型消费者比例α的增加,无论是各阶段利润还是两阶段总利润都呈下降趋势。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策略型消费者越多,就会有越多的消费者在产品服务系统价格较高的第一阶段选择暂时观望,等待至第二阶段产品服务系统降价时才选择购买,这使得服务集成商在第一阶段由服务带来的利润减少,进而使第一阶段的利润和两阶段的总利润都减少。这表明,消费者的策略行为会给服务集成商的利润造成损失;同时,服务集成商在制定定价策略之前,有必要识别市场上消费者的类型及其比例。
5.2不同α下服务价格比例θ对服务集成商决策的影响
保持δ=0.7,λ=0.4不变,模拟4组不同的策略型消费者比例α取值下产品服务系统的两阶段价差以及总利润,结果如表3和表4所示,分析产品服务系统价格中服务价格比例θ对服务集成商决策的影响。其中4组α取值为:α=0(纯短视型消费者市场)、α=1(纯策略型消费者市场)及两组中间值α=0.4、α=0.6。
表3表明,随着服务价格比例θ的提高,产品服务系统两阶段的价差呈下降趋势。在纯短视型消费者的市场环境下,只要在本阶段内所得效用非负,消费者就立即购买,所以随着消费者估价的下降,服务集成商应降低第二阶段的价格,即采取降价策略。随着策略型消费者的出现,为了避免进一步刺激消费者的策略行为,服务集成商应缩小降价幅度。当策略型消费者占绝大多数时(0.6
表4表明,随着服务价格比例θ的提高,服务集成商的总利润都呈单调增长趋势,但随着策略型消费者比例的提高,单调性越来越不明显,特别是α=1(纯策略型消费者市场)时,随着θ的提高,服务集成商的总利润增长幅度不断减小。这是由于θ越大,第二阶段内服务集成商向在第一阶段内购买产服务系统的消费者收取的服务费用越高,服务集成商赚取的利润也就越多,但是由于策略型消费者的出现,服务集成商不得不降低第一阶段的定价吸引消费者尽早购买,这使得服务集成商的利润减少;也就是说,服务价格比例越大,服务集成商的利润越高,但是策略型消费者比例的提高会使得服务集成商的利润增长空间减小。
6结论与启示
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表现出的不同行为特征会对企业经营绩效产生重要影响。本文针对策略型消费者和短视型消费者并存的销售产品服务系统的市场,研究了消费者如何进行购买决策以及服务集成商如何制定价格决策的问题。通过对消费者与服务集成商之间博弈过程的模型刻画,并运用逆向求解法得到了消费者的最优购买决策和服务集成商两阶段最优定价决策。
通过本文的研究,得到如下结论和管理启示:(1)随着策略型消费者的增多,更多的消费者会选择在第二阶段以低价获取产品服务系统,此时,若服务集成商减小降价幅度,将有利于减少消费者的等待观望意愿,使其尽早购买。(2)消费者的策略行为会造成产品服务系统的利润下降,服务集成商在定价决策前,有必要通过市场调查识别市场上消费者的类型及其比例。(3)当市场上存在大量的策略型消费者,降价策略并不是服务集成商的唯一选择,服务集成商应依据服务价格比例的大小制定相应的涨价或降价策略。(4)随着服务价格比例的提高,提前购买产品服务系统的消费者在第二阶段需要为服务支付的费用增多,这使消费者在第一阶段的购买意愿减弱,此时,若服务集成商减小两阶段价差,可以刺激消费者在第一阶段购买。(5)服务价格比例的提高会给服务集成商带来更多的利润,但由此带来的利润增长空间却随着策略型消费者的增多而减小。
本文假设市场上仅存在一个垄断的服务集成商,但现实生活中更多的是多寡头垄断或垄断竞争的情形,所以在本文研究的基础上,未来可进一步研究服务集成商竞争市场环境下面向策略型消费者和短视型消费者的产品服务系统的定价策略。此外,本文假定消费者在第一阶段购买产品服务系统后第二阶段需要继续购买该服务集成商提供的服务,未来可放宽这一限制,假设消费者购买产品服务系统后可在多个服务集成商提供的服务之间自由选择购买,那么策略型消费者不仅会策略性地选择合适的时机购买产品服务系统,还会策略性地选择购买哪个服务集成商的服务,这可以更为完整地体现出消费者的策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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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丙泊酚;布托啡诺;无痛人工流产
人工流产术(简称人流术)是妇女为终止非意愿妊娠而进行的一种有创伤性手术,适应证为妊娠10周以内要求终止妊娠而无禁忌证者。众所周知,妊娠妇女在生理和心理上往往承受着非常大的压力,若在意识清醒、痛觉敏感的状态下进行人流术,其不仅身心倍受痛苦且更易发生各种人流并发症。因此,给妊娠妇女提供一种安全、无痛的手术体验,是广大妇科医师和麻醉科医师的共同责任。近年我院使用丙泊酚复合布托啡诺静脉麻醉下进行无痛人工流产术,取得满意效果,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对象资料随机选取2011年1月-2011年12月,来我院门诊要求终止妊娠的孕妇200例,术前常规妇科检查、B超、心电图、血常规及出凝血时间检查无异常。其中观察组100例,平均年龄(23.13±3.80)岁,平均孕周(8.12±1.80)周;对照组100例,平均年龄(25.50±3.23)岁,平均孕周(8.12±1.61)周。两组年龄、孕次,孕龄经统计学比较均无显著性差异(P >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术前严格禁食禁饮4小时以上。患者术前测体温、排空膀胱,进入手术室后,取膀胱截石位,常规消毒铺巾,同时开通静脉,连接多参数监护仪,对生命体征进行监护。常规经鼻吸氧(2L/min),术中有呼吸抑制者加压面罩吸氧。观察组:缓慢推注布托啡诺20μg/kg,后缓慢静脉注射丙泊酚2-3.6mg/kg,待患者意识消失后开始手术,专职麻醉医师全程监护。术中视患者对手术刺激的反应追加丙泊酚。对照组:行普通人工流产术。两组手术中观察受术者疼痛反应、宫颈内口松弛扩张情况、人工流产综合征发生情况、术中出血量等。
1.3评定标准①镇痛效果评定:显效:术中安静,无意识,醒后无记忆,无疼痛。有效:术中基本安静,意识模糊,醒后诉轻度腹痛,腰骶部酸胀感。无效:受术者术中躁动,感疼痛,出冷汗。②宫口松弛度:能无阻力通过6号宫颈扩张器为松驰,否则判定为宫口过紧。③人工流产综合征判断标准:a、受术者有头晕、胸闷、恶心、呕吐、面色苍白、出冷汗,甚至发生一过性意识丧失、晕厥、抽搐等症状;b、血压下降,收缩压比术前下降20mmHg,或术中血压
【关键词】 无痛结肠镜检查;布托啡诺;丙泊酚
【中图分类号】R969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7-8517(2016)04-0126-01
布托啡诺是一种新兴的阿片受体激动拮抗药,具有较强的镇痛效果,且副作用轻微,近年来在临床上获得了广泛的应用[1]。为了分析其在无痛结肠镜检查中的临床应用价值,本研究对我院行无痛结肠镜检查的40例患者,给予布托啡诺与丙泊酚复合麻醉,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次研究收集我院2013年7月至2015年7月行无痛结肠镜检查的80例患者进行临床研究,纳入标准:①ASA分级均为Ⅰ~Ⅱ级[2];②患者及家属均对本研究知情同意,且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①具有心脑肾等严重疾病的患者;②具有慢性疼痛病史者;③具有阿片类药物依赖史者。通过随机数字表法随机分成研究组与对照组各40。对照组男23例,女17例,年龄23~54岁,平均年龄(39.15±13.76)岁,体重48~89kg,平均体重(69.12±16.28)kg。研究组男25例,女15例,年龄24~56岁,平均年龄(40.06±14.13)岁;体重50~90kg,平均体重(70.09±17.23)kg。两组性别、年龄及体重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具有可比性。
1.2 麻醉方法 两组术前均常规禁食,取左侧卧位,建立上肢静脉通道,并检测心率(HR)、平均动脉压(MAP)及动脉血氧饱和度(SaO2),面罩吸氧。对照组给予芬太尼与丙泊酚复合麻醉,具体包括:先给予芬太尼(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mg,国药准字H20143315)1μg/kg静注,10min后再给予丙泊酚( 广东嘉博制药有限公司,50ml:1g,国药准字H20143369)2mg/kg静注。研究组给予布托啡诺与丙泊酚复合麻醉,具体包括:先给予布托啡诺(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ml:4mg,国药准字H20143106)15μg/kg静注,10min后再给予丙泊酚2mg/kg静注。检查过程中按照两组疼痛反应酌情追加20~30mg丙泊酚。
1.3 观察指标 观察和记录两组镇痛效果、丙泊酚用量、术后清醒时间、各项生命体征变化(MAP、HR、SaO2)及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其中镇痛效果评估标准[3]:①优:检查过程中患者没有肢体活动;②良:检查过程中患者存在肢体活动,但不对检查造成影响;③差:检查中存在明显的肢体活动,影响检查的进行。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0.0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以率(%)表示;计量资料比较采用t检验,以均值加减标准差(x±s)来表示, P
2 结果
2.1 两组镇痛效果、丙泊酚用量、术后清醒时间比较 两组麻醉效果优良率与术后清醒时间对比无明显差异(P>0.05),但研究组丙泊酚用量明显低于对照组(P
2.2 两组术前、术中及术后各项生命体征比较 两组术中MAP、HR、SaO2均明显低于术前(P>0.05),术后均有所恢复,其中研究组的波动较小。
2.3 两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比较 研究组有1例出现呼吸抑制和1例呕吐,对照组出现4例呼吸抑制和4例呕吐,并发症发生率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与传统的无麻醉状态下进行的纤维结肠镜检查相比,无痛结肠镜检查不但能够明显消除患者的痛苦及减轻检查引发的全身性反应外,还能有效排除患者无法耐受检查的干扰,从而明显提高肠镜检查的成功率,有效降低因误诊、漏诊及操作仓促等造成的误诊。
丙泊酚是临床上常用的静脉物,在内镜检查中有广泛的应用,因其镇痛效果较差,故临床应用时常与其他物合用。而布托啡诺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新型混合性阿片受体激动拮抗药,与芬太尼、吗啡等药物具有相似的镇痛效果,但其引发的瘙痒、恶心呕吐、呼吸抑制等副作用明显少[4]。本次研究结果显示,两组麻醉效果优良率与术后清醒时间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表明两种麻醉方案的麻醉效果类似。同时研究组丙泊酚用量明显低于对照组(P
综上所述,在无痛结肠镜检查中应用布托啡诺与丙泊酚复合麻醉具有良好的镇痛效果,且不良反应少。
参考文献
[1]张彤,杨志远,韩传来,等.布托啡诺复合丙泊酚用于无痛结肠镜的观察[J].临床麻醉学杂志,2009,25(12):1071.
[2] 王莉.ASA分级在口腔外科患者中的应用研究[D].西安:第四军医大学,2012.
[3]郑周鹏,柳子明,范雯,等.布托啡诺与芬太尼联用丙泊酚在无痛肠镜检查中的应用比较[J].上海医学,2010,33(4):346-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