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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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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合同

保证金合同范文第1篇

一、什么是施工合同保证金

施工合同保证金是担保合同或者担保行为的一种金钱质。保证金根据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目的或者用途而作不同的解释。立约保证金是指为将来签订合同,双方约定以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签订合同的担保,不交纳保证金视为无签订合同诚意,合同相对方无须为签约做准备。成约保证金是指为合同的成立或生效以交付保证金为要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保证金的一方按合同约定交付了保证金合同则成立,未交付保证金合同不成立,自然也不生效。履约保证金是指为合同的履行所提供的一种金钱保证,并在双方合同到期或者依法解除时才予以退还。解约保证金是指双方当事人为防止单方擅自毁约解除合同,双方约定以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为合同解除时的担保,单方解除合同将向对方支付保证金。

二、施工合同保证金有什么作用

一般来说,保证金具有担保的作用。具体来说,保证金的作用根据签约目的或者一方当事人的请求而有所不同。签约、成约、证约、履约、违约、解约等等都可以保证金为媒介起担保作用。

为形象说明保证金的作用,以工程施工合同的保证金为例。

在工程施工合同中有二类典型性质的保证金,即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二种保证金因作用不同,二者有明显的区别。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无须事先预交,一般采取预留的方式,对保证金预留的比例、期限、是否计付利息、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缺陷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等进行约定,保证金的管理可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金融机构。保证金预留的比例虽然由当事人约定,但一般约定在工程价款5%左右的范围内。保证金的返还方式:发包方接到承包方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若干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方应当在核实后若干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方,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同期银行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方在接到承包方返还保证金申请后若干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若干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保证金合同范文第2篇

依稀记得在祖母传下来的首饰盒里,还藏这着几枚古钱币,在略带青黄的锈色中还能看见在外圆内方中用隶书写的“政和通宝”四个大字。这几枚小小的铜币构成了我对“政和”的最初印象,原来“政和”是宋徽宗的年号啊。后来听说我家附近有一个“政和”县,那里是著名的产茶区,“政和白茶”与“政和功夫”声名远播。这次踏上政和寻茶之旅前,我特意翻出了那里斑驳的县志,才知道“政和”曾经叫“关隶”,是宋徽宗把“政和”的年号赐予此地的。

为什么一个小小的关隶居然被皇上钦点为“政和”了呢?

因为茶。

这是一个人尽皆知的故事。

遂应场

政和县城不大,街市也没有我想象中的繁华,可这并不影响它在我心中的印象。也许这是我对有茶的地方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感吧。

要了解政和,不能不说茶。要了解政和的茶,不能不说一个叫锦屏的地方。那里是政和功夫的诞生之地,而那里众多的茶叶商号见证了政和茶悠久的历史。我们此行的向导叶功园先生就是政和功夫创制人叶之详的后代,因而,他对锦屏村的过去如数家珍。

从叶先生的口中,我们得知锦屏村以前叫做“遂应场”。为什么叫遂应场呢?原来,古代政和盛产白银,朝廷曾在此地设立7个银场。为了开发新的银矿,一位林公到此地探查,他把扁担投入水塘,发现扁担倒流回来,于是决定在此地开采宝藏。后来,经过挖掘,果然发现银场。银矿开发后,四面八方的商客来此贩银,在崇山峻岭之中形成了繁荣的小市场,久而久之,人们都把这里叫做“遂应场”,也就是“天遂人愿”的意思。陆羽曾经说:“上者生烂石”,此地的矿物质丰富,产出的茶自然好。

政和式的江南水乡

因为遂应场与浙江交界,这里的建筑风格多像浙江,那些老房子虽没有建阳、武夷山的精致雕刻,但是横跨小溪的众多廊桥却成了行进路上独特的风景。廊桥上的每一个小窗都是一个精致的画框,映衬着窗外的花红柳绿。

窗外的风景很美,梯田相映成趣。现在正是丰收的季节,大片大片的金黄尽收眼底,阳光下,柔和的色调让人温暖。一条小溪由内而外贯穿始终,毫无城府,静静流淌,透彻如澄澈光洁的宝玉。正可谓山因水险、水因山藏。在百转千回之中蓦然回首,可看到万顷苍翠的树林。

锦屏出现在我的面前了。

村庄带着袅袅炊烟,老房子在小溪的两侧相互对望,隔上一二十米就有一座小桥,这样的布局仿佛让人置身于江南水乡,但它又呈现出不同的风韵。除了木质的老房子以外,还有不少泥土夯起的房屋,猫鸣狗叫之声不绝于耳,一片祥和的景象。在收获的季节,这里的居民显得特别忙碌,依溪而建的村落路不宽,但并不影响他们劳作的心情。聪明的村民用木板架在溪流之上拓出了空间,橙黄的谷物被均匀地洒在木板上享受日光浴,那是他们天然的晒场了。

有一个老大爷引起了我们的注意,他叼着一只老式烟斗,一边笑盈盈地捧起一堆稻谷放进手摇木质打谷机,打谷机“嘎吱,嘎吱”响着,他的烟斗也“噗嗤,噗嗤”冒着烟。“现在的孩子没见过打谷机吧?”老大爷笑着问我,因为我刚把板栗的刺壳当成了红毛丹。

探访老制茶楼的意外收获

在纵横交错的小巷中绕了几圈后,我们终于找到了老制茶楼。它显然与一般老房子格局不同,没有厢房,也没有屏风,就是一座实实在在的老制茶楼。泥土与木质混合的茶楼有四层来高,炭黑土墙内壁印证着它焙茶的历史。上层的晾青楼因为长年无人问津,摇摇欲坠。我们的到来显然打破了这里的安静,木板发出了嘎吱的响声。狭小的楼梯联通着不同的楼层,老制茶器具横七竖八地躺在阁楼里,老茶箱上还隐约可见“万新春”的商号。

或许是老爷爷的笑容给我们带来了好运,探访老制茶楼的时候竟有了意外的收获。我们在一片破焙笼,老茶箱,与旧竹篾当中,发现了叶家在民国时经营茶行的账本。叶先生显得很激动,他回来了这么多次都没有发现它,看来这是我们的缘分。

安静的风景与“仙岩功夫”的传说

锦屏山水相伴、潮湿、矿物质丰富,这样的自然环境具备了产好茶的先决条件,所以当我们看到成片的葱郁的茶树时并不感觉惊讶。叶先生很神秘地要带我们去看“千手观音”,绕过一枞枞长势良好的野茶,我们看到了一棵有几百年历史的柳杉,众多的树干盘根错节地生长着,又犹如杨柳般倒垂下来,怪不得当地居民要把它当成神树。旁边的溪流在此处也变得缓和下来,透亮如丝,河床下的石头也让人看得清清楚楚。

保证金合同范文第3篇

一、基本情况

开展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积极开展审查和清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经审查,制订的相关文件政策措施全部符合公平竞争的要求。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织组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切实做好清理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单位的各科室负责审查各科室起草的文件政策 。在文件清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清理的要求,加强工作协作,推进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稳妥把握节奏,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有序推进清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 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任务,包括清理主体和程序、清理范围和重点等,扎实推进自查清理工作。局清理主体为各科室,由各科室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规定的清理程序,对现行政策措施组织清理。严格对照《反垄断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印制发的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清理。审点包括: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保证金合同范文第4篇

    现将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字〔1999〕6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做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批及执行。年度终了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按照市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编制要求,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基金收支预测,编制下年度基金预算草案,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审核后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局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复执行。

    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并认真分析基金的收支情况,每月4日前向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三、市、区(县)两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在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共同认定的国有商业银行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

    收入户的用途:

    市级:

    暂存由市经办机构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收入;暂存由下级经办机构上解的基金收入;暂存该帐户的利息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

    区(县)级:

    暂存由区(县)经办机构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收入;暂存该帐户的利息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区县经办机构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收入户的基金向区(县)财政专户划转。市经办机构每月月底将本月收入户的基金向市财政专户划转,市区(县)两级收入户不得发生其他支付业务。收入户月末没有余额。

    支出户的用途:

    市级:

    接收市财政专户拨入的基金;暂存社会保险支付费用及该帐户的利息收入;支付基金支出款项;划拨该帐户资金利息收入到财政专户,下拨下级经办机构基金。

    区(县)级:

    接收区(县)级财政专户拨入的基金;暂存社会保险支付费用及该帐户的利息收入;支付基金支出款项;划拨该帐户基金利息收入到区(县)级财政专户,上解上级经办机构基金。

    市、区(县)两级支出户除接收财政专户拨付的基金及该帐户的利息收入外,不得发生其他收入业务。

    为保证市代办、兼职机构直接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的正常发放,这些机构必须建立单独的专户,用于接收市经办机构支出户拨付的养老金。

    四、市、区(县)两级财政社保部门也要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设收入、支出户的同一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财政专户的用途:

    市级:

    接收市级经办机构转入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接收市级经办机构收入户暂存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接收基金购买国家债券兑付的本息收入、该帐户资金形成的利息收入以及市级支出户转入的利息收入等;接收财政补贴收入;根据市级经办机构全市的用款计划,向市级支出户拨付资金,购买国家债券。

    区(县)级:

    接收区(县)级经办机构转入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接收区(县)级经办机构收入户暂存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接收该帐户资金形成的利息收入以及区(县)支出户转入的利息收入等;根据区(县)级经办机构的用款计质,向区(县)级支出户拨付资金。

    五、社会保险基金缴拨程序:

    (一)基金缴拨程序

    1.单位和个人在缴纳基金时,市、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根据收入核定表开据“托收单”(一式五联)委托银行或开据“北京市社会保险专用基金票据(一式三联)”将基金缴入收入户。

    2.市、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向单位和个人拨付基金时,根据支出月报表将基金从支出户拨付到单位和个人。

    (二)利息收入的缴拨程序

    1.财政专户的利息收入,由市、区(县)财政社保部门根据市、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开户银行出具的“利息收入通知单”计入市、区(县)财政专户。同时,出具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三联式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专用缴拨款凭证(以下简称“专户缴拨凭证”),连同“银行利息通知单”加盖专用印章的复印件交社保经办机构记帐。市、区(县)两级财政部门出具“专户缴拨凭证”时,要分别注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的存款利息数额。

    2.收入户、支出户利息收入要按季缴存财政专户,具体时间是:每个季度终了的次月十日前缴存财政专户,缴存财政专户时,市、区(县)两级经办机构要及时向市、区(县)财政部门提供分险种的基金利息数额,由市、区(县)财政部门出具“专户缴拨凭证”。市、区(县)财政部门凭开户银行出具的原始凭证记帐,市、区(县)两级经办机构凭市区(县)财政部门出具的“专户缴拨凭证”及原始凭证复印件记帐。

    (三)转存银行定期存款的程序

    1.社会保险基金转存银行定期存款时,市财政根据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的意见,在双方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将资金划拨转存,定期存单由市财政委托开户银行代为保管。

    2.划拨资金时,市财政填写“专户缴拨凭证”。市财政凭划拨资金的银行原始凭证和“专户缴拨凭证”记帐;市经办机构凭“专户缴拨凭证”加盖市财政专户印章的银行原始凭证复印件记帐。

    (四)购买国家债券的资金划拨及程序

    1.社会保险基金购买特种定向债券和其他种类国家债券时,市财政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的意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将资金从市财政专户划转到国库(国债经营机构的银行帐户),债券由市财政局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保经办机构)委托开户银行代为保管。

    2.划拨资金时,市财政填写“专户缴拨凭证”。市财政凭开户银行划拨资金的原始凭证和“专户缴拨凭证”记帐;市经办机构凭“专户缴拨凭证”加盖市财政专户印章的银行原始凭证复印件记帐。

    (五)市、区(县)两级资金拨缴程序:

    资金流程:

    资金上缴:缴费单位区(县)级经办机构收入户区(县)级财政专户区(县)级经办机构支出户市级经办机构收入户市级财政专户资金下拨:市级财政专户市级经办机构支出户区(县)级经办机构收入户区(县)级财政专户区(县)级经办机构支出户缴费单位六、市、区(县)经办机构要根据同级财政核定的基金年度预算及月收支计划,按月填写用款申请书,注明支出项目,加盖单位用款专用章,每月20日前分别报送市、区(县)财政局社会保障处(科)。市、区(县)财政局对用款申请审核后,每月30日将基金从财政专户分别拨入市、区(县)经办机构支出户。

    七、为了加强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财政专户专用票据的管理,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规范化管理,特规定我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财政专户专用票据,分别为:《北京市社会保险专用基金票据》、《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往来票据》和《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资金专用缴拨凭证》。此票证由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八、市、区(县)两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财政专户总会计和内部管理制度。社会保障基金总会计是介于财政预算总会计和预算外资金总会计之外的第三种总会计,必须配备政治素质好、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总会计工作。

    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基金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的基金和结余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市政府和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报告。

    十、《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于1999年7月1日正式执行,过去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有关制度、规定同时废止。实施中有关问题由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

    财社字〔1999〕60号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五日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等有关规定,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订了《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告知。

    附件: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行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维护保险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经办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社会保险基金。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社会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为了保障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由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  基金财务管理的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筹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并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的安全。

    第五条  为保证基金的按时、足额收缴和支付,税务机关和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有权按规定要求缴费单位如实提供用工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与社会保险有关的原始资料和数据。

    第六条  基金纳入单独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第七条  基金根据国家要求实行统一管理,按险种分别建帐,分帐核算,专款专用,自求平衡,不得相互挤占和调剂。

    第二章  基金预算

    第八条  基金预算是指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第九条  基金预算的编制。年度终了前,经办机构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编制要求,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基金收支预测,编制下年度基金预算草案。

    第十条  基金预算的审批。经办机构编制的年度基金预算草案,由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并报财政部门审核,经同级政府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批复执行,并报上级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基金预算的执行。经办机构要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并认真分析基金的收支情况,定期向同级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应逐级汇总上报预算执行情况,并加强基金监控,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二条  基金预算的调整。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时,经办机构要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由劳动保障部门报财政部门审核,经同级政府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批复执行,并报上级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第三章  基金筹集

    第十三条  基金按国家规定按时、足额地筹集。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减免。

    第十四条  基金收入包括:社会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

    社会保险费收入是指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分别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等收入。

    利息收入是指用社会保险基金购买国家债券或存入银行所取得的利息收入。

    财政补贴收入是指同级财政给予基金的补贴收入。

    转移收入是指保险对象跨统筹地区流动而划入的基金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下级经办机构接收上级经办机构拨付的补助收入。

    下级上解收入是指上级经办机构接收下级经办机构上解的基金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滞纳金及其他经财政部门核准的收入。

    上述基金收入项目按规定分别形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

    第十五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按规定分别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包括按规定应计入统筹帐户的缴费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统筹帐户基金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

    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收入包括按规定应计入个人帐户的缴费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缴费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个人帐户利息收入、转移收入等。

    第十六条  实行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地区,经办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同级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共同认定的国有商业银行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以下简称“收入户”)。

    收入户的主要用途是:暂存由经办机构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收入;暂存下级经办机构上解或上级经办机构下拨的基金收入;暂存该帐户的利息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收入户除向财政专户划转基金外,不得发生其他支付业务。收入户月末无余费。

    实行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地区,不设收入户。

    第十七条  税务机关或经办机构要定期或定额将征集的基金缴存财政专户。具体时间或额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定。缴存时,须填制银行制发的进帐单或划款凭证(一式多联),并填写收入项目和具体金额。各有关部门或机构凭该凭证记帐。未按规定执行的,财政部门委托各开户银行于月末将全部基金收入划入财政专户。

    第四章  基金支付

    第十八条  基金要根据社会保险的统筹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出,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增加支出项目和提高开支标准。

    第十九条  基金支出包括:社会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

    社会保险待遇支出是指按规定支付给社会保险对象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失业保险待遇支出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等。

    转移支出是指社会保险对象跨统筹地区流动而转出的基金支出。

    补助下级支出是指上级经办机构拨付给下级经办机构的补助支出。

    上解上级支出是指下级经办机构上解上级经办机构的支出。

    其他支出是指经财政部门核准开支的其他非社会保险待遇性质的支出。

    上述基金支出项目按规定分别构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等。

    第二十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和其他支出在统筹帐户中列支,转移支出在个人帐户中列支。

    第二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补助金、丧葬抚恤补助费。

    (一)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支付给《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以下简称“《决定》”)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

    基础性养老金是指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支付给《决定》实施后按照统一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计发待遇的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个人帐户养老金是指按缴费个人的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支付给按照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计发待遇的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以及一次性支付给个人的个人帐户储存额。

    过渡性养老金是指按规定支付给按照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计发待遇且在《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人员除基础性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以外的基本养老金。

保证金合同范文第5篇

根据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字〔1999〕6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开立工伤保险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研究决定,工伤保险基金收缴、拨付的结算工作委托北京市商业银行承担。

二、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收入户和支出户、财政局的工伤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应在商业银行指定的二十家所属同一支行开设(附件:北京市商业银行二十家支行名单)。

三、开设工伤保险基金帐户名称市工伤保险基金收入户为“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伤保险收入户”。

区(县)工伤保险基金收入户为“北京市××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伤保险收入户”。

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户为“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伤保险支出户”。

区(县)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户为北京市××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伤保险支出户。

市财政专户为“北京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区(县)财政专户为“北京市××区(县)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四、市、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存入商业银行的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居民同期存款利率计息(国家有关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并入工伤保险基金。

五、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要严格按照此次通知的精神做好开户工作,在开户工作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六、本通知自2000年4月1日起执行。

                               我行与劳动局社保中心下属合作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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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局系统|    财政局系统|商行系统  |          支行地址          |  支行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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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保中心    |市财政局社保处|总行营业部|宣武区右安门内大街65号    |63514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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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社保中心  |东城财政社保科|和平里支行|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号        |84227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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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社保中心  |西城财政社保科|华安支行  |西城区西黄城根北街1号      |6611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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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武社保中心  |宣武财政社保科|琉璃厂支行|宣武区南新华街54号        |6351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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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文社保中心  |崇文财政社保科|光明支行  |崇文区龙潭湖北侧12号      |67114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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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社保中心  |朝阳财政社保科|东大桥支行|朝阳区东直门外大街22号楼东|64167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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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社保中心  |海淀财政社保科|双榆树支行|海淀区双榆树东里甲22号    |6256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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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社保中心  |丰台财政社保科|丰台支行  |丰台区丰台镇东安街1号      |63836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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