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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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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矿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和化解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履约过程中的各类风险,避免由各类风险造成的损失,增强抗风险能力,实现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控制目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煤矿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

第三条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风险主要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履约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对实现工程项目控制目标的影响。主要包括:招标风险、签约风险、承包方信用风险、采购风险、成本风险、进度风险、技术风险、质量风险、安全风险、环保风险、结算风险、付款风险、竣工验收风险、廉政风险等十四类风险。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体系,是通过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履约过程中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掌握工程项目存在的风险、影响程度及发生可能性,从而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风险实施有效的预防和控制,为实现工程项目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五条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全过程原则: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工作应涵盖项目合同签订、履约全过程。

(二) 重要性原则:重点关注重大项目合同风险的管理,对关键履行环节实施重点把控。通常成本、进度、质量、安全风险是工程项目风险控制的重点。

(三) 适应性原则: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工作必须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并随着项目的推进及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四) 成本效益原则:权衡实施成本和预期效益,以适当成本实现对合同风险的有效管理;

(五) 一致性原则:工程项目管理以合同条款为依据,保持工程项目管理过程和合同管理过程要高度一致。

(六) 部门协同原则:工程项目需要多部门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完成。

第六条 本办法所指的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一)工程项目合同风险识别:在收集项目合同风险初始信息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筛选、提炼、对比、分类,辨识出对实现工程项目既定目标产生影响的风险因素。

(二)工程项目合同风险评估:对工程项目合同各风险因素的影响程度及发生可能性分别按照1-4级进行评估;对工程项目整体进行风险预警评级。

(三)工程项目合同风险应对:针对工程项目合同风险评估程度及预警情况制定具体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风险事件发生时,按照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采取行动。

(四)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监控:对工程项目合同风险因素及其影响程度和发生可能性的变化,项目整体风险预警评级、升降级、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落实进行动态监控。

(五)工程项目合同风险后评价:项目结束后对工程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的风险识别、评估、应对、监控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第七条 本办法主要应对以下风险:

(一)工程项目合同条款的不完善,可能导致项目合同风险管理工作无法顺利进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过多自身无法承受的风险,影响项目整体经营目标实现的风险。

(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合同风险识别、评估、应对不当,可能与合同相对方产生合同纠纷,给我矿造成经济损失。

(三)对工程项目合同风险应对措施落实不到位,可能影响项目风险管理工作的效率及效果,当重大风险事件发生时,不能有效解决和遏制风险事件带来的不良影响,可能导致经济损失。

第二章  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职责

第八条 集团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四级管理、三级监督”的机制。其中:“四级管理”是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分(子)公司的上级公司(专指区域公司)、分(子)公司、分(子)公司具体工程管理部门;“三级监督”是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分(子)公司的上级公司、分(子)公司。

第九条 煤矿是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接受公司的监管、指导和督查。

第十条 煤矿工程项目风险的具体内容和管理职责:

(一)矿长是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工程项目合同履约全过程风险管理。

(二)工程项目的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工程项目日常风险管理工作,并负责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填报项目风险应对方案(见附件二)

(三)招标风险:计划科要认真准备资料,严格审查招投标文件,按照国家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职责。对列入集团公司谨慎合作企业名单的企业及其关联企业,禁止参与建设工程项目投标。

(四)签约风险:企管科要严格按照两级公司和本矿合同管理办法及相关指导意见,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确保与招标书确定的条款保持一致;杜绝与个人签订工程合同以及先施工后签合同的现象发生;签约失败时必须处理好遗留问题。

(五)承包方信用风险:承包方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履约能力等风险。计划科应在项目履约过程中持续关注承包方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提示提醒财务部门付款风险。严禁承包方违反规定挂靠、转包、违法分包。

(六)采购风险:工程物资招标采购中存在的风险与物资设备管理风险。计划科应根据两级公司的有关管理制度及合同条款,结合项目实际编制项目采购方案和实施办法,把好生产厂家关、质量关、验收关。杜绝工程物资未按规定招标现象发生。

(七)成本风险:项目超支等导致预计超出合同约定金额的风险。计划科应严格遵守两级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要求,对项目成本进行准确测算,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防范项目超出合同金额的风险。

(八)进度风险:工程项目延期风险。计划科应严格遵守两级公司相关要求组织项目实施,确保进度满足合同要求。

(九)技术风险:设计文件缺陷、设计变更、设计交底不清等风险。计划科应要求设计图纸、数据准确,设计变更及时,设计交底明确清晰,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十)质量风险:发生质量事故风险。计划科应严格遵守两级公司工程质量管理相关制度的要求,防止发生质量事故。

(十一)安全风险:发生施工事故风险。工程科、地面安全科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遵守两级公司安全生产相关制度要求,防止发生施工事故。

(十二)环保风险: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风险。环保科应该严格监督承包方遵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按照两级公司有关环保制度要求,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防止破坏生态环境。

(十三)结算风险:预算编制滞后风险、中间结算风险、完工未结算等风险。在工程结算的过程中,结合已完工程报量,计划科应及时与承包方沟通,确保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采取有力措施避免违约责任和损失。

(十四)付款风险:工程推进进度、质量验收、工程结算是否满足合同要求,财务科应严格审查。不能按期付款的,分管领导应及时与各方沟通,签订免除责任的补充协议,。禁止违反合同约定超计价、超进度付款。

(十五)竣工验收风险:未完成竣工验收的风险。工程项目完工后,计划科应接受承包方提出的竣工验收申请,并组织验收。因特殊原因不能验收的,应依法处理好相关风险。

(十四)廉政风险: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矿党政部门、纪委应通过加强思想教育、规范关键环节管理、强化纪检监察力度、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机制等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

第三章  工程项目合同风险预警评级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合同风险预警评级分为4级进行,主要按照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重要风险因素并结合工程项目履约动态风险表(见附件三)的评估情况和项目合同签订、履行情况进行综合判断评级。

(一)蓝色预警: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为蓝色预警项目。

1、在工程施工中因某种原因预计工程造价超出合同约定的5%以内。包括工程总承包后,出现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任意一个阶段的造价超出合同约定的5%

2、项目在运行某个阶段中因某种原因出现暂时停工,可能延期,估计在10天以内。

3、工程项目质量验收超出合同约定期限且没有正当理由。

4、工程结算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滞后10天以内。

5、工程付款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滞后10天以内。

6、工程因承包方的原因缓建,缓建期限在一个月以内。

(二)黄色预警: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为黄色预警项目:

1、在工程施工中因某种原因预计工程造价超出合同约定的5%以上,10%以内,包括工程总承包后,出现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任意一个阶段的造价超出合同约定的5%以上,10%以内。

2、项目在运行某个阶段中因某种原因出现暂时停工,可能延期,估计在10天以上,30天以内。

3、工程项目质量验收超出合同约定期限10天以上,30天以内且没有正当理由。

4、工程结算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滞后10天以上,30天以内。

5、工程付款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滞后10天以上,30天以内。

6、工程因承包方的原因缓建,缓建期限在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

7、发生一般安全事故。

8、发生一般质量问题。

(三)橙色预警: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为橙色预警项目。

1、在工程施工中因某种原因预计工程造价超出合同约定的10%以上,15%以内,包括工程总承包后,出现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任意一个阶段的造价超出合同约定的10%以上,15%以内。

2、项目在运行某个阶段中因某种原因出现暂时停工,可能延期,估计在30天以上,45天以内。

3、工程项目质量验收超出合同约定期限30天以上,45天以内且没有正当理由。

4、工程结算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滞后30天以上,45天以内。

5、工程付款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滞后30天以上,60天以内。

6、工程因承包方的原因缓建,缓建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

7、发生一般安全事故,但影响工期、质量的。

8、发生一般质量问题,但影响工期、质量的。

(四)红色预警: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为红色预警项目。

1、在工程施工中因某种原因预计工程造价超出合同约定的15%以上,包括工程总承包后,出现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任意一个阶段的造价超出合同约定的15%以上。

2、项目在运行某个阶段中因某种原因出现暂时停工,可能延期,估计在45天以上。

3、工程项目质量验收超出合同约定期限45天以上。

4、工程结算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滞后45天以上。

5、工程付款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滞后60天以上。

6、工程因某种原因缓建,缓建期限在六个月以上。

7、工程停建。

8、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9、发生较大以上质量问题。

第十二条 工程项目不符合以上预警条件的,为一般风险项目。

第十三条 对于一般风险项目,由计划科负责日常风险管理事宜。

第十四条 对于蓝色预警项目,计划科应重点监控并及时上报公司。

第十五条 对于黄色预警项目,计划科在及时上报公司的同时应对风险影响程度及发生可能性高的事件,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和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 对于橙色预警项目,计划科应将预防措施和处置方案逐级上报两级公司备案。

第十七条 在工程项目被评估为红色预警项目两周内,计划科应填写在建工程项目合同履约风险等级评价汇总表(见附件四)并将公司审核后的风险应对方案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督导,每月向集团公司计划处和法务部报送红色预警项目风险控制情况,直至该项目红色预警风险解除。

第四章 附则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提高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部机关及部属事业单位。

第三条

基本建设项目由规划财务司归口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工作。驻部纪检监察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投资估算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单纯购置等国家规定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范围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第五条

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经我部初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3000万元以下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部规划财务司组织审批,其初步设计(概算)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部属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经我部初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第二章 项目申报审批

第六条

根据相关规划,我部建立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库。有基本建设任务的相关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并申报纳入我部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库。

第七条

项目单位应委托具备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与申报文件一并报送我部。

(一)项目建议书:项目单位根据国家相关规划、行业政策和自身发展需求,编制项目建议书。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分析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单位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建设的必要性、选址及建设条件、规模及内容、工程技术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消防、职业安全卫生和能源节约评价、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建设周期和工程进度安排等。落实各项建设和运行保障条件,并按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许可、审查意见。

(三)初步设计(含概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应对建设项目技术方案、工程方案的可靠性和投资规模的合理性进行优化和细化。初步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的有关要求。

第八条

投资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估算总投资百分之十,或建设单位、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等发生重大变更的项目,应重新编制和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九条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审批权限,规划财务司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对项目进行初审或审批。

总投资估算在3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直接编制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

第三章 项目实施和监管

第十条

基本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的程序、质量、安全、进度、资金使用(结算)、决算和竣工等全过程负责。项目法人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组建项目实施机构,建立项目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基本建设项目执行招投标制。项目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管理规定,对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等进行招标。

第十二条

基本建设项目执行工程监理制。按照有关规定,项目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理。

第十三条

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合同管理制。项目单位应与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等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履行合同。

第十四条

项目单位应依法办理相关开工手续。基本建设项目开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按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

(二)年度投资计划和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三)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已确定;

(四)已取得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十五条

建立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制度。项目单位应于每年6月和12月将项目进展情况报规划财务司。

第十六条

项目单位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中应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项目建设资金。违反规定使用项目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项目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签订的各项合同和工程洽商协议等,经委托中介机构审核确认后,及时与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结算。

第十八条

项目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并报规划财务司,或由规划财务司转报财政部门组织竣工财务决算审批。

第十九条

项目单位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工作。项目竣工验收前,应进行项目档案验收。

第二十条

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应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单项工程验收,并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项目单位在完成项目单项验收后,应报请项目审批部门组织竣工验收,或由项目审批部门委托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单位应及时组织基建、财务、行政等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移交和落户手续,交付使用。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除以上各项规定外,项目单位还应根据所在属地有关管理规定,办理各阶段相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

利用自筹资金建设的基本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

部属社会团体基本建设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环发〔1999〕26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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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工程项目管理方法创新

一、推行工程项目全面标准化管理的理论依据

1.1实现工程建设管理与国际贯例接轨的必然要求工程项目管理是我国建筑业在施工管理体制改革中移植和创新的一种既符合国际惯例,又适合中国国情的科学管理方式。我局以全面标准化管理为切入点,即是对工程项目管理机制的一种探索、创新和有效结合。

1.2推进企业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型管理转变的必然要求纵观以往传统施工管理方法的弊端,无一不与管理无标准、不规范相关联。实施工程项目全面标准化管理,即是倡导应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推动项目管理趋向规范,促进企业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1.3强化企业管理基础建设的必然要求标准化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一些工程项目亏损的重要原因,是管理基础工作薄弱所致。因此,实行工程项目全面标准化管理,是施工企业扭亏增盈的有效途径。

二、工程项目全面标准化管理的基本框架和特征

2.1基本框架依据工程项目管理的全面活动要素,构筑出工作标准、管理标准和工程技术标准三大系列标准框架,以每个系列的每项具体工作、每件具体事务、每种技术要求、每道施工工序为一个小单元,结合本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出具体标准。

其中,工作标准主要包括项目部各级各类组织机构工作标准、各项职能业务工作标准及全员的岗位工作标准;管理标准主要针对项目的管理客体,分项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技术标准主要依据所担负工程的施工项目范围,分项分工序制定出相应的施工操作技术规范。三类标准之间相互关联,从而构成一个较为严密完整的项目管理标准体系,使项目的一切管理活动都始终处于标准的控制和调节之下。

2.2基本特征工程项目全面标准化管理具有以下四个基本特征创新性。①创新性。工程项目全面标准化管理是对以往传统管理方式的一种扬弃和创新,突出制度标准管理,较好地克服了人治管理的随意性弊端。②科学性。工程项目全面标准化管理是一种科学的管理方式,其核心是制定标准,而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作的统一规定,是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而形成的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③系统性。工程项目全面标准化管理是按照系统工程的要求。根据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将项目管理规章进行系统的整理和归类,形成一套与项目管理相适应的标准体系,从而使工程项目全过程各项工作的开展、各种管理的实施、各种技术规范的执行,全面纳入标准化管理的范畴。④实用性。工程项目全面标准化管理是依据项目实际制定各项标准,每项标准既有总体要求,又有细化要求,既有原则性规定,又有具体性规定,既有定性指标,又有定量指标。这样制定的标准,不仅针对性强,且具可操作性强,又便于考核。因而能使职工在执行中既知道坚持什么样的标准,又懂得如何去落实标准,从而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三、工程项目全面标准化管理的运作实施

施工管理在创新和应用这一科学管理方法中,着重把握以下三个环节:

3.1依据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在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标准化管理体系为推动和指导工程项目全面标准化管理的实施,制定了《工程项目全面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印成小册子发至局、处机关各部门及每个工程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和工班长。要求每个工程项目从组织上场起,就要按照标准化管理的思路,参照《工程项目全面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健全本项目的全面管理标准,为实施工程项目全面标准化管理提供依据和前提。

3.2加强思想导向,营造良好的实施环境一种新的管理方式的实施,须有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才能步入正常运行轨道。为此一要正确导向。推行初始,必须针对职工思想出现的各种模糊认识和消极反映,采取多种形式反复宣传实行标准化管理的必要性,以澄清认识,形成共识,营造良好的实施氛围。二要强化领导。为使全面标准化管理在工程项目得以有序持久地开展,各项目部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由项目党政主管挂帅,并建立条块分工的职能部门责任制,除认真执行本部门工作标准外,还负责分工范围内有关标准检查落实。力求凡是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就可以按标准规定自主处置,不一定事事请示领导,从而使标准化管理逐步成为项目管理的主导。三要突出重点。工程项目全面标准化管理涉及面宽,内容广泛,如果没有重点泛泛而抓,往往难以奏效,必须在顾及全面的同时,坚持把对全局影响最大、尚属薄弱环节的管理标准作为重点落实。因此,我局在制定《工程项目全面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时,主要侧重于管理标准。分列了条目,包括项目管理的主要要素。这些管理标准对实现项目管理目标关系重大,抓好了这些重点,就抓住了关键,带动了全局。四要典型引路。我局自年开始在南昆线推行工程全面标准化管理以来,做到每一年召开一次现场会,表彰先进,树立样板,交流经验,取长补短,以典型引路,指导和推动工程项目全面标准化管理在其他项目部的开展。同时,自年起,开始在全局评选工程项目全面标准化管理先进单位及优秀项目部和优秀项目经理活动,起到了有效促进作用。

3.3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增强标准化管理的强制力在运作实施中,为使各项标准都能充分发挥效能,各项目部制定有贯彻标准化管理的激励与约束措施,把落实标准化管理与职工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基本原则和做法是严格按标准办事,奖惩分明。这样做,使自觉贯彻标准者得到了鼓励,贯彻标准不力者受到触动,从而使标准的执行,形成互相督促、互相监控、共同运行机制,使项目生产力要素的配置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

四、实施工程项目全面标准化管理的主要效果

实践证明,工程项目全面标准化管理是适应施工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工程项目管理的一种有效形式。它的实施对于确保工期和质量、提高经济效益以及加强职工队伍建设,都显示出较好的效用。

4.1提高了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一是改善了管理状况。由于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建立,把项目的各项管理要素组成更加严密的有机整体,改变了以往项目部领导事无巨细、事必躬亲的管理方式,使项目部领导能够有更多的精力想全局、抓重点,争取了工作的超前性和主动权。同时,业务职能部门因有了明确的职责和标准,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提高了工作效。二是增强了管理实效。由于标准化管理将项目的工作、管理、技术要求,制定出定性、定量的规范,可操作性强,加之奖惩严明,改变了以往工作无章可循的弊端,使职工逐步养成了按标准办事的作风,增强了管理的力度和效果。三是提高了管理素质。健全的管理标准,为大批新走上管理岗位的人员提供了管理依据,为施展才干创造了条件。为企业发展生产经营锻造了大批的经营管理人才。

4.2促进了工程质量的提高和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实行工程项目全面标准化管理,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确立了更高的起点和目标,有力地促进了全公司工程项目质量的提高和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自年初推行工程项目全面标准化管理以来,全公司工程质量合格率均保持在,优良率以上,实现了“大工程创名牌,小工程出精品”的创优目标。

4.3加快了施工生产任务的完成工程项目实行标准化管理,使生产要素得到优化配置,促进了项目管理的整体优化,提高了合同履约水平,年完成工程任务总额逐年提高,一年完成工程任务总额亿元。

4.4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实行工程项目全面标准化管理,明晰了项目的责权利关系,促使职工在施工生产中加强责任成本核算,树立勤俭节约、增收节支的意识,千方百计地降低成本,有效促进了全局经济效益的提高。

4.5强化了施工队伍的全面建设工程项目全面标准化管理,重在标准化,突出全面性,有效地克服了以往工程项目管理中只顾眼前生产、不顾队伍长远建设的问题,尤其是把“三线建设”文化线、生活线和卫生保健线纳入标准化体系,有效改善了一线职工的生活环境。同时,由于规定了职工的日常行为准则,职工的行为得以规范,日常工作井然有序,工余活动丰富多彩,从而使职工队伍呈现和保持了积极向上的良好风貌。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hinese economy and the constant improvement of the level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lectrical engineering in China has made great achievements. Power Engineering as one of the key construction projects,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so it is a must to ensure safe and steady power engineering. Power Engineering is a complex process, highly specialized, technically demanding project. In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there will be some risks and hazards, which have huge impact on the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of power enterprise. Based on this, the paper studies the risk management approach of power engineering EPC general contracted project, and introduces the importance, characteristics and significance of risk management. Risk of power engineering EPC general contracted project is analyzed, and the corresponding risk management measures are proposed, so that the power engineering general contracted projects can operate normally, to guarantee development of China's power enterprise.

关键词:电力工程;风险管理;EPC总承包;措施

Key words: power engineering;risk management;EPC general contracting;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40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24-0074-02

0 引言

近几年,我国经济发展迅速,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电力企业进入了崭新的阶段。现在科技发达,电子产品已经普及到人们的生活与工作当中,使得国家电力资源需求增大。为了满足人们生活和工作的需求,我国开始大力建设电力工程项目,并对项目进行风险管理。而我国所采用的风险管理手段并不完善,存在许多问题,无法有效管理风险。因此,本文对项目的技术风险、合同风险、施工风险进行分析,从而解决合同、设计及施工方面的风险问题。

1 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的特点、重要性及意义。电力工程建设具有高技术、高质量、规模大等特点,除此之外还具有独特的一次性特点。电力工程建设规模非常大,工程设计人员会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从而设计出一份专属的设计施工图,和整个项目的策划方案。该项目的设计风格、设计施工等只适合该地区,无法在别的地区重复使用,因此电力工程建设具有一次性的特点。电力工程建设涉及的方面较广,所花费的时间非常长,多时需要几十年。当然,所花费的时间越长,电力工程项目存在的风险就越大,风险影响因素就越多。发生的风险故事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巨大的损失,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造成无法估量的经济损失。对电力工程EOC总承包项目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针对性解决,才能保证项目顺利完工。风险管理能够更好地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切实的保障。因此,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风险管理手段,在电力工程项目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2 风险分析

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一旦发生未知的风险,就会给国家带来巨大的损失,导致我国经济发展遭受严重影响。由于我国电力工程风险管理起步较晚,技术相对落后,因此,大多数承包者会选择规避风险,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分析、研究,并对风险进行控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可能出现的风险有:

①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管理风险。EPC项目承包与别的项目承包不同,它自身拥有独特性。EPC项目承包指的是业主选定承包商,并与其签订相关的合同,业主不用面对过多的承包商,这就加大了承包商自身的责任。承包商需要管理整个项目的运行过程,项目规划、实施、完工过程中所有的事物均由承包商负责。因此,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承包商会面临项目的管理风险。

②电力工程EPC项目总承包的技术风险。电力工程是一项工序复杂、技术含量高、规模大的工程,业主需要充分考虑项目实施的技术问题,从而顺利完成工程建设。但是业主对电力工程项目前期的考察、分析工作并不熟悉,掌握的技术有限,这些因素将会对承包商造成影响。同时,承包商还需要考虑到项目设计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施工技术中存在的风险。

③电力工程EPC项目总承包的自然风险分析。自然风险是无处不在的,是人力不可抗拒的风险。承包商需要重点对项目的自然风险进行分析,对项目施工地质条件、自然环境等自然因素进行研究,从而分析出项目中存在的自然风险,方便风险管理工作的实施。

④电力工程EPC项目总承包中存在的合同风险。合同是用来保护自身利益的一项书面协议,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包商与业主各自承担的责任与风险,规定了项目实施的造价、工期、质量等相关问题。合同中规定业主必须承担社会、经济、法律与不可抗拒自然力带来的风险,其余的风险由承包商来承担。除此之外,如果合同中的规定不明确、内容不清晰、内容不完整等一系列问题出现,就会导致风险承担方不明确的风险。

除了上述所介绍的风险之外,电力工程EPC项目总承包中还存在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社会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因素。

3 风险管理措施

3.1 合同方面

在签订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合同的时候,必须明确合同生效、开工、交接、完工的日期。在考虑日期时应该充分结合业主资金到位时间、政府审批、信用证等相关因素,避免因为合同不明确而造成损失。同时,承包商应该正确解读合同内容,明确条例,完善合同内容,从而有效避免合同风险带来的损失。

3.2 设计方面

电力工程项目承包商在工程设计阶段应该充分考虑业主需求、设计规范、经济成本、实施技术等因素,制定出最合适、最经济、高质量的设计方案。承包商在满足这些条件的基础上,对施工的材料、采购方案、机械设备使用等方面的工程成本进行考虑,并且尽可能降低造价成本。

3.3 施工方面

施工阶段是承包商关注的重点,应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施工单位在开工之前,应该进行一次技术交流讨论会,对整体设计方案的可操作性、可能性、风险性进行分析、评估,确定方案实施的可能性。严格把关隐蔽工程,并对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确保施工能够顺利完成。

4 数据分析

需要通过数据分析电力工程EPC项目总承包面临的风险,并评定各个风险之间的关系,判定风险对整体项目的影响。下面以某项电力工程建设为例进行风险评估,经由专业的风险管理组分析、研究所得数据如表1、表2所示。

按照工程功能方法求得一级风险因子与二级风险因子的权重,再求出相关的加权分值,如技术风险总分值:

R技术=∑WiRi,(i=1,2,3,…,n)

根据这些得出综合评判的分值,对比表1中的数据得出风险的级别如表3所示。

通过R总=∑WiRi=W1R1+W2R2+W3R3+W4R4+W5R5+W6R6公式计算出该项目的综合评判分值R总为86.596,因此可以判定该项目的风险级别为高风险,很有可能会发生问题。

从上表数据分析可以得知,本次研究的电力工程总承包风险非常大,其中招标合同风险与制度风险最高。因此,应该加强对合同及制度的研究,分析其中的风险因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预防并控制风险。

5 结束语

电力工程作为我国重点发展的工程,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电力工程自身具有独特的特点,导致项目存在极大的风险,这些风险会对项目的实施与进度造成影响。本文研究了合同签约、施工技术、电力工程设计方面的风险,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以便项目顺利的建设。

参考文献:

[1]王京燕,刘丹.海外EPC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分析和对策[J].电站系统工程,2012(28).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实施办法全文第一条 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

第三条 凡在本省境内投资兴建的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不论其投资资金来源渠道,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由建设单位或其机构在工程项目立项文件批准后,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

第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

㈠工程名称

㈡建设地点

㈢投资规模

㈣资金来源

㈤当年投资额

㈥工程规模

㈦开工、竣工日期

㈧发包方式

㈨工程筹建情况

第六条 报建程序:

㈠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

㈡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

㈢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第七条 报建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㈠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

㈡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非规划区内建设许可证;

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㈣发包单位技术经济管理人员花名册。

第八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第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

㈠贯彻实施《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实施办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法规;

㈡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

㈢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

㈣向上级主管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

㈤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

第十条 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招投标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

第十一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的统计建档工作,及时掌握和了解建设工程任务情况。县(市)应每半年向地(市)上报《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汇总表》(附件三);地(市)汇总县(市)《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汇总表》后,再上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本省境内兴建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外国独资、合资、合作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十三条 厦门市可以参照本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由福建省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程序报建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的行为。

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建设工程项目登记表。

二、按登记表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登记表。

三、将登记表报送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