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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检查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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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检查整改报告

药店检查整改报告范文第1篇

我店成立于200**年**月,位于****,营业面积**平方米。药店现有职工**人,其中**药师人,药士**人,药学学历**人。经营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等共**个品种,年销售总额**万元,拥有固定资产**万元2017年药店自查报告2017年药店自查报告。药店制定了较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从无经营假劣药品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自查情况

(一)管理职责:

在一年的经营工作中,我店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药事法规规范经营,做到了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从根本上杜绝了各种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2017年药店自查报告文目前,本店质量岗位健全,职责明确,职能发挥良好。gsp质量管理(2017最新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制度是药店药品经营的行为准则,因此我店按照gsp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了质量方针目标、药品购进管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管理、药品养护管理、药品验收管理、药品陈列管理、药品销售管理、处方调配管理、不合格药品管理及人员培训、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等**项管理制度,并把学习和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综合考核,每季度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改进措施,并责令相关岗位限期整改,保证了制度的贯彻实施。

(二)人员与培训

质量负责人为***职称,处方审核员为***职称,符合gsp规定,企业负责人为***文凭,曾参加市**次培训,对直接接触药品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了健康档案,未发现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

药店检查整改报告范文第2篇

为进一步提高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我药店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要求,我

药店在

xx年

3

月通过

GSP

认证后,严格按照

GSP

要求经营药品,

按照沧州市食药监局的部署,我药店特申请提出

GSP

认证申请,现

GSP

实际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概况

XX

药店成立于

xx年

10

月,并于

xx年

10

月领取得了《药

品经营许可证》

,正式获得了药品经营资格。药店的注册地址:

xxx。

经营范围:

生化制品;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

xx年

年销售额为

xx

万余元,属小型药品零售企业。药店于

xx年

3

5

日第一次通过

GSP

认证。

1、药店人员情况:

XX

药店现有职工

3

人,其中

1

人为县以下农村药学技术人员,

三人均为高中以上学历。

2、药店组织分工:

经理

xx

负责全面工作;副经理

xx

兼职质管员;营业员

xx

兼采

购员、养护员。

3、药店经营情况:

药店属个体零售企业,主要经营:

生物制品;中成药、化学药制

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经营品种达

900

余种。xx年

年销售额为

5余元,属小型药品零售企业。

4、经营条件:

药店有相应的营业场所、仓库设施、设备、卫生环境。药店营业

面积

60.40m2,仓库面积

21.60m2

,冰箱容积为

189L。配

备了升级进、销、存系统软件,达到新版

GSP

要求、空调、排风扇、

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避光窗帘、柜台、货架、鼠夹、干粉灭火器等

设施设备,货架底垫能满足药品的储存要求。

二、药店实施

GSP

概况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

xx

食药监局的

统一部署,我药店经讨论与研究,决定于

xx年

3

月申报

GSP

认证

的工作目标,具体实施工作分

3

个阶段组织进行实施

GSP。

1、xx年

1

10

1

31

日是我药店实施

GSP

组织发动

及整体设计阶段。

组织药店职工学习关于零售药店实施

GSP

认证的有关文件精神,

使大家深刻地认识到

GSP

认证的重要性。通过组织发动工作,统一

职工思想,提高认识,坚定实施

GSP

认证的决心。为实施

GSP

认证

工作,打下了思想基础。然后经理组织自查,找出药店质量管理各主

要环节存在的缺陷和工作差距。明确和抓住认证工作的重点,制定实

GSP

工作计划,为有条不紊开展

GSP

工作奠定了基础。

2、xx年

2

1

2

28

日为全面实施阶段。

按照实施认证计划的要求,我们从软、硬件两方面着手,严格按

GSP

标准,全面实施

GSP

工作。具体主要抓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做好质量管理文件的编制、修改、完善、审定工作;

做好职工的

GSP

质量管理知识的培训工作,让职工熟练掌

握本岗位的质量职责和操作规范;

整理、填写药品购进、验收、陈列、储存、养护、销售及

服务各主要环节的记录文件;经理组织人员首先对照《GSP

认证现

药店检查整改报告范文第3篇

为全力保障街道辖区居民春节期间食品安全,xx紧盯“三个重点”开展春节食品安全检查,确保群众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一是紧盯重点场所。紧盯节前人员流动大、购销两旺的区域和场所,重点检查了辖区内易品、福玛特、同乐购物广场等大型超市,乾泊集贸市场,滇中健康城年货节,中型以上餐馆等重点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督促各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牵头开展节日期间行业自查自纠。

二是紧盯重点产品。以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坚决查处销售“三无”、过期霉变食品等行为,切实维护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秩序;加强对节日重点食品的监督抽查,对春节期间消费量较大的酒类、饮料、糖果糕点、调料调味品类等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立即撒柜,及时销毀。开展散装白酒专项检查,加强工业酒精、醇基燃料等危险化学品监管,严防流入白酒制售环节。

药店检查整改报告范文第4篇

一、根据实际,结合目标考核的要求,制订了药品监督管理科2013年度工作计划。

强化医药市场宏观监管,促进药械流通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强化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完善药械生产监管体系,以巩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为主线,落实监管责任。

二、严格审批,认真组织实施GSP认证、变更及换发证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局共完成了6家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3家药品经营企业换证,13家企业变更工作。在药品经营企业审批工作中,我们严格执行标准,对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企业一律亮红灯。通过实施GSP认证工作,我市农村药店的质量管理意识和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从店容店貌、药品分类陈列、设备设施到售后服务等方面均有很大程度的改善。市场的格局发生了新变化,一批效益差、管理混乱的药店被淘汰出局。

三、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1、加强对已通过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我市上半年共有6家单体药店通过了GSP认证。为防止药品经营企业通过GSP认证后产生的管理松懈等现象,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我局对企业进行飞行检查,严格按照《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逐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药学技术人员是否在职在岗以及药品分类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到目前为止,共对13家药品经营企业(7家连锁门店、6家单体药店)、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78家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各项制度执行不到位;记录不及时;药师不在岗;处方药未严格按要求管理、GSP档案未延续等问题。针对企业未严格执行GSP的行为,我局依法对23家企业给予了警告,责令改正。同时建立了药品经营企业GSP检查档案,以便于对企业整改的情况进行核查。

2、加强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二类、终止妊娠类药品管理。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我们每月对裕民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二类、终止妊娠类药品的检查,严禁终止妊娠类药品在市场上非法流通。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企业检查,重点检查了购买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和留存情况。

3、加快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做好日常监管扣分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做好我市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我们印发了《市药品经营企业诚信创评实施方案》,并转发了市局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械日常监管扣分规定,至今以来已对79家药品经营企业、10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日常扣分监管,并在OA系统记录,有效地建立了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当前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市药品质量安全。

4、加强药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我们组织辖区内在职药品从业人员进行一年一度健康检查,对患有传染病、皮肤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药品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工作,体检进一步摸清了药品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使他们自觉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行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5、加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七统一管理”。根据市局相关规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严格实行统一品牌标识、统一药品质量、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财务、统一网络信息、统一服务质量管理的“七统一管理”连锁经营模式。门店购进药品必须经总部审核同意,由总部统一采购。所有门店购进药品的购进验收记录必须在总部保存,总部对门店采购药品行为负责。通过半年的规范管理,现已有2家连锁门店转为单体,剩余24家连锁门店达到“七统一”的要求,达标率100%。

6、规范药品零售企业商品分区管理。为规范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所经营的普通商品、保健食品(专指“健”字号,“带蓝帽”的食品)、化妆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简称“四品一械”)的合理摆放,要求一是零售企业要将摆放商品的空间划分为五个区域,各区域之间必须有清晰的标识分隔,标识牌统一为绿底白字,标识牌大小根据店面大小确定,但不得小于15cm×30cm;二是同一组货架的上下只能摆放同类商品,不能掺杂混放,且保健食品区和普通商品区不能连在一起。通过规范,全市144家药店达到了这一要求,正确引导消费者购买不同商品,确保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四、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着力抓好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积极药品流通领域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专项整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好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一是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的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药品购销经营活动的规定要求;二是认真收集、分析各种信息线索,组织调查核实,依法严厉查处,并要按照“五不放过”(即对假劣药品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对涉案单位、责任人不查清不放过;对案件原因不分析透彻不放过;对涉案人员未得到应用惩处不放过;对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要求,积极发挥协查联合办案的机制,对违法行为一查到底;三是加大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力度,积极联合公安机关查处重大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将重大案件及时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及时将开展专项行动的好的经验做法、取得的重要成果、成功办理的大案要案等信息上报。

2、开展电子监管数据的专项检查。根据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功能性建设的通知》,结合市局督办情况,我局开展电子监管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数据上传是否真实、完整、及时,视频图像是否及时上传,药学技术人员在岗情况。目前,我市46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22份,电子监管平台综合效能得到有效提升。

3、继续开展对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用耗材的专项检查。我局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用耗材专项检查小组,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定点医院(含中心卫生院)开展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四个环节:一是检查该类产品的购进渠道是否正规、验收记录是否完整;二是检查该类产品的仓储条件是否符合产品的贮藏要求;三是检查该类产品和供货商的合法性证明文件是否留存;四是检查该类产品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于此次检查中发现的该定点医院产品仓储条件不符合产品贮藏要求和此类产品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执行有缺陷的情况,我局已责令该定点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在此次专项检查的期间内,我局将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加强对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定点医院(乡镇中心卫生院)的监管,确保耗材使用安全有效,确保此次惠民项目落到实处。

五、“三个创新”提升药械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水平。

为了全面提高全市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帮助更新知识结构,拓宽知识层面,增强守法经营意识,通过“三个创新”提升了药械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水平。一是培训体制创新。争取了上级财政支持,完善了培训教育体制,继续教育培训不再向从业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包括不收证件工本费、培训书本等费用。培训通知方式全部通过QQ群联系平台发出,体现出节俭办培训的精神。二是培训媒介创新。为了增加培训直观性,该局投入2万多元创建多媒体教室,培训再不是枯燥的,而是声、光、电全新的效果,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受。三是培训内容创新。此次培训分5期,每期4天,40个学时,涵盖听课、自学、考试等环节,内容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从业技能,药械经营知识、新修订GSP管理规范,药械稽查安全事故的案例和资料等知识。这些内容全是监管人员根据辖区监管实际确定的,并且自己制作多媒体课件,增加了培训的针对性。

通过继续教育培训,促进了执法人员与药械生产、经营、使用从业人员的沟通与交流,增强了其责任意识、质量意识、法律意识,有效促进了药械经营、使用行为不断规范,为以后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六、积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与卫生局联合发文对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并完善基层监测网络,完善了35个基层网报用户,各医疗机构建立了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医务科、药剂科和各临床科室负责人为组员,并确定一人具体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工作(下称报告员)。各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参照医疗机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小组,并确定一名报告员。上半年我市共收集上报不良反应144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32例,均已完成上半年任务。

七、四举措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治理。

为进一步净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市场环境,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我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治理。一是加强跟踪监测。对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监测,加强重点时期和重点时段监测,减少监测盲点。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店堂内外张贴或悬挂的违法广告进行清理,对质量可疑的违法广告所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追踪购进渠道、监督抽验等措施,违反法律法规的,立案查处。三是加强部门配合。与工商、广电等部门配合,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合力,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违规广告得到有效遏制。四是加强宣传。通过知识讲座、开辟宣传栏等形式,向公众宣传识别真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方法,增强公众对违法虚假广告的识别能力,宣传相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知识,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公众自我防范意识。半年来,我局执法人员对3家药店的广告产品下达了强制下架书面文件,严禁销售广告药品,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经营广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暂行规定》给予各药店扣分处理,并将违法广告移送工商部门处理。

八、继续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机制,提高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成效。

我市17个乡镇均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站长的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明确了2-3名专(兼)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在各村(居)聘任了一名村信息员,目前,我市共聘任了35名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240名村(居)信息员,每名信息员每年补助350元,已全面覆盖至村(居),建立健全了市、乡、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监督网络覆盖率达100%。继续加强对协管员培训工作,以集中培训与现场带教培训相结合,执法人员到哪个乡镇,就邀请当地协管员参加,并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培训,今年来,已带教培训协管员35人次。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在保障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督中日益发挥重大作用。

九、是强化监管与促进服务相结合。

我市注重监管与服务的统一,以帮扶企业发展为目的,推动了食品药品产业规范化建设。牢固树立“监管为了发展,监管服务于发展,监管促进发展”的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千方百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帮助九华药业实行新版GMP、新增120万合膏剂、320万合液体制剂项目、退城进园项目的协调工作;帮助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按照GSP要求规范经营;制定计划,帮助裕民药业实现“两码合一,数据融合”,确保药品流向链条完整,增强了民营经济发展后劲,促进了我市医药产业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十、2013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今年来,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市委、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半年,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自我完善,把工作做得更扎实、更出色。计划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1、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购进、仓储、使用环节的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的安全有效。

2、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预防与处罚并重的行政执法原则,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位重点区域,以高风险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广告药品等为重点,以打广告频繁的零售药店、诊所等为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对于社会危害性大、涉及面广、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大案要案,定要一查到底。

3、抓好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不断探索和创新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

药店检查整改报告范文第5篇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区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和《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年第8号令)等法律、法规。

依法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的案件。

加强B超管理、妊娠14周以上流引产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加强对生育全过程的跟踪和服务。

标本兼治,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制度和机制。使整治、打击“两非”工作形成制度化、经常化。

三、治理内容

一)检查的重点单位

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个体诊所、民营医疗机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等。

二)查处的重点违规行为

1.非医学需要利用超声技术、染色体检测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

实施手术和使用药物为孕妇终止妊娠的行为。2.个体诊所、民营医疗机构、非法行医机构鉴定胎儿性别。

3.组织、介绍妊娠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

4.非法购置、使用B超及染色体检测等设备拒不备案的行为。

擅自实行终止妊娠手术或者自报新生儿死亡但不能提供合法证明的行为。5.符合法定条件妊娠14周以上的孕妇。

四、实施步骤

分三个阶段。专项治理从2011年8月开始至2012年3月,为期8个月。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8月)

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区级和各镇(街道)组成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9月至2012年2月)

对检查出的问题向被查单位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检查采取核对资料和座谈等方式对全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民营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药店进行随机抽查。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专项检查结束后,区人口计生委、卫生局对活动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区政府。

三)督查评估阶段(2012年3月)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被查单位法人作为第一责任人,针对专项检查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就本单位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进度,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区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检查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具备法定资格的B超使用、产前诊断、终止妊娠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公布有奖举报电话。

五、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切实加强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各镇(街)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积极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