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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0年创立于中国南京,是国家商务部重点培育的“全国15家大型商业企业集团”之一,中国最大的商业零售企业。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983.57亿元,员工突破18万人。
问题
零售行业供应商的贷款需求具有季节性、周期性的短期特征,额度较小,并且销售凭据通常分散在不同的零售门店和省市地区,这给中小供应商企业带来了融资难题。
随着苏宁“科技转型、智慧服务”新十年战略规划的推进,尤其是2013年“店商+电商+零售服务商”的“云商模式”确立与实施,各种类型、各种需求的供应商纷纷进入苏宁的供应链体系,打通苏宁与供应商之间、行业上下游与银行系统间的产业金融,成为苏宁亟待研究与解决的重要课题。
解决方案
作为中国商业零售的领军者,苏宁积极推进“供应链金融业务”,即利用供应链平台上聚集的大量上下游间结算数据、上下游间订单数据、库存数据、日常交易详单数据等,帮助零售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解决货款账期问题。
苏宁“供应链金融业务”主要分为苏宁企业出资的“苏宁小贷”,和苏宁与银行合作的“转售银行保理”两大金融产品,其中苏宁“转售银行保理”已覆盖交行、中行、光大、花旗、渣打、汇丰等国内外7家银行,是国内开展电商金融业务覆盖银行数量最多的电商平台。
2012年12月6日,苏宁发起设立“重庆苏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凡是苏宁经销、代销供应商均可以操作,此项业务单笔融资额最高可达1000万元。“苏宁小贷”目前已经推出“省心贷”和“随心贷”两种产品,其中“省心贷”固定借款期限最长90天。而“随心贷”采用的是随借随还的形式,借款期限最长30天,能够满足供应商短期资金需求。
成效
2012年,苏宁“转售银行保理”业务累计成交量超过30亿元,截至目前,已有多家供应商进行此项产品操作,预计2013年覆盖品牌厂商数量将超千家。该业务有效加速了供应商资金的回笼速度,为其再生产经营提供了有效的资金保障。
苏宁小贷,无需担保,手续简便。2013年1月,重庆永协成为苏宁小贷首家成功融资企业。在资金充裕之后,重庆永协快速加大了新品研发、市场营销、售后服务体系升级等资金投入,更快成长。目前小贷公司已经成功服务了多家中小企业,并通过与供应商的充分沟通,后期将开发并上线更多贴近供应商需求的信贷产品。
苏宁供应链金融服务,围绕苏宁与供应商之间真实的贸易行为,通过闭环运作,形成供应链、物流、金融的高效融合,有效降低了风险。加强了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把控力,提升了与供应商的协作能力,培育并优化供应商队伍,加速开放平台建设,提高供应链效率和竞争力,提升客户粘性。
关键词:供应链管理 供应链金融 商业银行 多方共赢
中图分类号:F830.4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1770(2008)02-060-04
一、 供应链金融的含义及需求分析
1、供应链金融的含义
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基于企业供应链管理需要而发展出来的创新金融服务,主要原因为:在企业的供应链管理中,对货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控制和整合是最为核心的内容,企业一般可以通过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及与外部信息的对接来对信息流进行控制;通过自身仓库管理或借助第三方物流仓储公司对货物流进行控制;而唯独对资金流的控制缺乏手段,商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就应运而生。供应链金融具体是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企业供应链管理的角度出发,结合企业的上下游和货物动产,为企业在获取订单、采购原材料、生产制造和销售货物等环节提供的,有针对性的信用增级、融资、担保、结算、账款管理、风险参与及风险规避等各种金融产品组合和解决方案,为企业盘活资金流的同时提高企业供应链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供应链金融已经成为境内外商业银行、财务公司,乃至物流企业共同关注的焦点和利润的集中增长点。
2、不同供应链经营模式对供应链金融的需求
企业在进行供应链经营管理中会采取不同的实践模式,同时也会对供应链金融产生不同的需求:
第一类,品牌主导供应链经营模式。品牌型企业一般在国内和全球拥有一定品牌知名度,技术、专利和管理等方面在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对于供应链管理也积累了相当的经验。这类企业一般多出现在IT和PC产业中,多通过“直接销售”或“个性化定制”的供应链管理手段,实现最终用户和零配件供应商之间的直接信息传递,并由供应商将货物直接送达到最终用户手中。戴尔公司是缔造该种供应链模式的先驱,国内的联想集团也紧随其后,自从购并了IBM后,联想建立了以直销针对大客户、以分销渠道针对中小客户的全球供应链管理模式,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对于品牌型企业,供应链金融的服务需求主要集中在汇率和资金风险规避、资金收付便利、财务成本控制和离岸业务需求等方面。
第二类,能源主导供应链经营模式。能源型企业主要从事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加工、运输和运用,在供应链的经营管理中,也多具有涉及环节多、过程复杂,产、供、销关系协调难度大的特征。以石油行业为例,石油行业的供应链大致可分为原材料供应、勘探与生产、运输、炼油、化工、分销和最终用户等环节,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出现主导整个供应链的核心企业,成为整个供应链上的管理中心、信息集成与交互中心和协调控制中心。对于核心企业的金融需求而言,不但是要通过较为强势的地位降低自身的财务成本、灵活付款条件、保障资金回笼,还需为它的上游或下游企业进行信用增级或获取融资便利,从而进一步紧密供应链上其他利益共同体的关系,为自身扩大采购和销售争取有利条件。
第三类,贸易主导供应链经营模式。传统的贸易型企业一般都是为客户从事买卖交易的中介企业,承担着供应链上经销商的主要角色,但随着现代企业经营模式的不断进步,许多中国的贸易企业都已从一个国内的贸易商成长为一个以供应链为主要运作管理模式的跨国贸易集团。这类企业一般在国外设立了采购公司,并与上游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伙伴关系,通过自身广泛有效的销售渠道为上游企业寻觅到最佳的买方客户;对下游客户或采购商,企业会根据不同的需求进行采购方案设计,在最合适的地方为下游企业采购到最合适的货品,在这一过程中公司还会提供质量控制、产品设计等高附加值的服务,以此稳定和回馈下游客户。对于该类贸易型企业在供应链经营管理上的金融服务需求主要集中在:回笼资金和采购资金的良好匹配,结算工具的灵活使用以及在周转资金不灵情况下的融资需求。
第四类,制造主导供应链经营模式。中国的制造型企业很多是以配套加工为主要的经营模式,因具备劳动密集型的特点而具有一定竞争优势。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趋势,这类企业从转换成本、逆杠杆操作和动态竞争的角度出发逐渐走出国门,作为制造端环节,深嵌在全球供应链环节之中。他们面对的上游企业是国际市场的原材料和能源供应商,面对的下游企业是可能遍布全球的采购商,这些日益成为世界工厂的中国制造企业,面临着全球采购需求压力巨大、生产成本高涨和非关税壁垒增多等众多难题,在加强自身对信息管理和存货管理水平的同时,这类企业,特别是已经走出国门的中国制造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尤为巨大,主要集中在:融资需求、结算工具需求、应收账款管理和融资需求、离岸业务需求和汇率风险规避需求。
二、 供应链金融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供应链金融在我国尚处于发展初期,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走在了我国金融机构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前列。2006年深圳发展银行将自身定位为专业的贸易融资银行,并整合推出了供应链金融业务,通过制度支持、物流金融、产品支持、信息管理和组织管理的五大平台,统筹资源,集中发展供应链金融模式业务;2006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推出了“供应链融资解决方案”及在线账款管理方案、采购商支持方案、供应商支持方案、区内企业贸易融资方案、船舶出口服务方案和工程承包信用支持方案六个子方案,通过对象、行业和产品的不同纬度,为企业提供多方位的组合服务方案。2007年,浦发银行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继续创新服务内涵,提出了“供应链金融”的整体服务理念,将供应链融资服务、供应链电子化服务和离岸银行服务统一于“供应链金融”的服务方案中,紧密连接了企业供应链管理的国内和国际市场,延伸了供应链金融的服务范围,为供应链上各参与主体进一步提升盈利空间;民生银行于2005年11月成立了贸易金融部,定位于“走专业化道路,做特色贸易金融”,建立起专业化的垂直营销体系、评审体系和业务操作体系,为开展供应链金融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三、 供应链金融对供应链条上各参与主体的意义
1、对于核心企业
本文所指的核心企业是指自身资质和规模较强,具有一定采购和销售能力,且在供应链或产业链上能起到核心作用的企业。该类企业在供应链管理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以下难题,如:在原材料采购的过程中,无法对交易对手取得信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存货管理占据了较大成本;在产品销售的过程中无法及时收回款项,对账款的管理缺乏精力或由于交易对手的资金问题,使企业无法扩大销售、提高收益等等。对于该类企业的上述问题,商业银行开展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可以为企业提供交易对手信用保障、应收账款管理和融资,以及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的输出监管等组合业务,为核心企业解决上述难题的同时,为核心企业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
2、对于上下游企业
本文所指的上下游企业是指核心企业的上游供应商和下游采购或经销商,特指资质和规模较弱,采购或销售能力不强,且在供应链或产业链中处于从属地位的企业。该类企业是我们一般意义上的中小企业,不同的是,他们处于核心或强势企业的供应链条中,该类企业在供应链管理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以下难题,如:在项目竞标或订单获取的过程中,交易对手对企业缺乏了解和信任;在原材料采购的过程中,企业没有足够的周转资金、品牌信用、对手信息和谈判地位;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和精力来扩大产能、管理存货;在产品销售的过程中,企业没有较好的交易条件和账款回收的能力等等。对于该类企业的上述问题,商业银行开展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可以为其出借银行信用或借助较强势上下游企业的信用为企业进行信用增级,提高企业的资信水平和谈判地位;可以通过存货及强势采购商的付款能力为企业进行短期融资等服务,直接为该类中小企业解决资金周转问题,间接为上下游较强势企业稳定了交易对手,扩大了采购和销售能力。
3、对于第三方物流企业
本文所指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是指通过以加强物流仓储、分拣、包装的综合业务操作能力,提供完整的第三方物流综合解决方案而获取利润和竞争优势的企业。该类企业是我国企业实施供应链管理,将货物流管理外包后应运而生且快速发展的产物,虽然该类企业在近年来不断挖掘自身的服务价值,但由于受到经营范围和资金规模的局限,始终无法将竞争优势扩张到最大。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可以借助商业银行的资金实力、客户资源和融资渠道,为第三方物流企业争取客户资源、拓展服务范围,最终提升物流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4、对于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的战略转型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组织体系、业务结构、客户结构、绩效考核、信息技术等多方面的转型和调整。供应链金融的积极意义主要体现在:
1)业务结构方面。作为银行的一个新兴业务领域,供应链金融业务覆盖范围很广,涵盖国际业务和国内业务,表内和表外业务,包括:授信融资、支付结算、应收账款融资、现金管理、电子银行、避险理财和交易托管等多个业务品种。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可以增加商业银行交叉销售机会,有效带动中间业务、结算业务和低成本结算性存款的发展,也有助于优化业务结构,与我国商业银行由传统的借贷型银行向先进的交易型银行转型的目标相适应。
2)客户结构方面。供应链金融的大部分客户对象是规模较小或资质较弱的中小企业,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和银行服务可以调整中国商业银行以大客户为主的客户结构,分散客户集中度的风险,对占中国企业绝大多数比例的中小企业的经营发展有较好的促进作用。另外,供应链金融还有利于培育商业银行的潜在客户,商业银行作为供应链上资金流动的连接节点,可以向上或向下提供延伸服务,不断深入对整个产业链上的企业进行挖掘和开发,使得生产厂商、物流企业、零售商或最终消费者的资金流在银行体系内部实现良性循环,从而开拓出新的客户群,提高营销效率的同时降低营销成本。
3)收益方面。根据《巴塞尔协议Ⅱ》对银行风险资产管理的要求,风险资产权重的大小直接关系到银行的成本和收益,由于业务自偿性的特点,保理、出口押汇、打包贷款、票据贴现、信用证开立和福费廷等供应链金融产品相较于其他业务风险资产权重较小,有利于突破资本约束的限制,改变中国商业银行一直以来在传统发展模式下,风险资产规模扩张过快、信贷结构不尽合理和不良资产比率较高的现状,同时改善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扩大中间业务收入来源的同时稳定结算性存款。
四、 供应链金融的业务模式
本文列举下列供应链金融的业务模式加以说明:
1.动产质押业务
动产质押业务是银行以借款人的自有货物作为质押物,向借款人发放授信贷款的业务。随着市场竞争和客户需求的发展,动产质押业务也出现了发展和创新出了动态动产质押业务,即核定库存质押业务,较之静态动产质押(非核定库存质押)最大的区别在于:商业银行在动态动产质押中除了对借款企业的存货核定质押率,并给与一定比例的授信金额以外,还会根据存货的价值核定一个最低价值控制线,当货物价值在控制线之上时,借款企业可自行向第三方物流企业提出提货或者换货的申请;当货物价值在控制线之下时,借款企业必须向商业银行提出申请,第三方物流企业根据银行的指令进行提货或换货操作;而静态动产质押业务,借款企业不得随意提取或更换其已质押给商业银行的货物,除非补入保证金、归还银行授信或者增加其他担保。
2、仓单质押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仓单可以作为权利凭证进行质押,以仓单质押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出质给质权人,质押合同自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仓单一般是指仓库业者接受顾客(货主)的委托,将货物受存入库以后向存货人开具的说明存货情况的存单。仓单质押一般可以分为标准仓单质押和非标准仓单质押两种模式:
1)标准仓单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由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的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主并在期货交易所注册生效的提货权凭证,标准仓单经期货交易所注册后,可用于进行交割、交易、转让、抵押、质押和注销等。标准仓单质押是指商业银行以标准仓单为质押物,给与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出质人)一定金额融资的授信业务。
2)非标准仓单是指由商业银行评估认可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出具的,以在生产、物流领域有较强变现能力的通用产品为形式表现的权益凭证。非标准仓单质押是指商业银行以非标准仓单位质押物,给与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出质人)一定金额融资的授信业务。从中国商业银行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物流金融的业务领域出发,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更具有代表性。
3.保兑仓(厂商银)业务
保兑仓业务是基于上下游和商品提货权的一种供应链金融业务,之所以也可以称为“厂商银”业务,主要是因为该业务是通过生产商、经销商、仓库和银行的四方签署合作协议而开展的特定业务模式,银行承兑汇票是该模式下的主要银行产品和金融工具。商业银行以控制经销商向生产商购买的有关商品的提货权为手段,为经销商提供融资授信,并对应其销售回款的金额逐笔释放货物的货权。在此过程中,商业银行会尽可能争取生产商对经销商付款的担保或对货物的回购责任,并争取由可以信任的第三方物流公司为货物进行全程监管,以规避业务风险。
保兑仓或厂商银是典型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在经销商和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基础上,更引入了供应商,不但在业务中体现了较为真实的贸易背景,通过供应链条的挖掘和衍生,商业银行扩大了对业务授信风险的掌控手段:1)许多供应商为了进一步扩大销售和稳定下游,愿意以自身的资信或实力为下游提供担保和回购,商业银行多了一个授信保证;2)商业银行对货权的把握,在授信初期是基于对供应商的信任以及由经销商(借款企业)提供的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在授信后期是基于对经销商(借款企业)销售回款的封闭管理,钱款与货权一一对应,充分体现了物流金融中货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充分匹配;3)选择资金信赖或认可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加强对货物的仓储和运输管理,使得掌握在商业银行手中的货权更为稳固。这种业务模式,实现了融资企业的杠杆采购和供应商的批量销售,同时也给商业银行带来了收益,实现了多赢的目的。它为处于供应链结点上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有效解决了其全额购货的资金困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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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郑祥. 金融机构发展物流金融的思路和对策 [J].经济与管理,2006(9):31-33)。
6.闫俊宏,许祥秦. 基于供应链金融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分析 [J].上海金融,2007(2)
【关键词】我国 供应链金融 思考
近年来,供应链金融作为一个金融创新业务在我国发展迅速,已成为银行和企业拓展发展空间、增强竞争力的一个重要领域,也为供应链成员中的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
一、供应链金融的含义
1、供应链。自1990年以来,供应链理论日渐流行。所谓供应链是指企业从原材料和零部件采购、运输、加工
制造、分销直至把产品运到最终消费者手中的连续过程,这一过程被看作是一个环环相扣的链条,故而被形象地称为供应链。供应链理论将企业的经营看做是一个价值增值过程,主张上下游企业间的合作,从而将竞争战略理论实用化。
供应链的兴起与国际分工的不断深化有着密切的关系。从80年代后期开始,国际上越来越多的企业兴起“横向一体化”的思想,即利用企业外部资源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本企业只抓最核心的东西产品方向和市场。生产方面企业只抓关键零部件的制造,甚至全部委托其他企业加工。例如,福特汽车公司的Festiva车(普莱特,一种小型轿车)由美国人设计,在日本的马自达生产发动机,由韩国的制造厂生产其他零件和装配,最后再在美国市场上销售。
“横向一体化”形成了一条从供应商到制造商再到分销商的贯穿所有企业的链。由于相邻节点企业表现出一种需求与供应的关系,当把所有相邻企业依此连接起来,便形成了供应链(Supply Chain)。
2、供应链管理。供应链上的节点企业必须达到同步、协调运行,才有可能使链上的所有企业都能受益。于是便产生了供应链管理(Supply Chain Management,简称SCM)这一新的经营与运作模式。 正是意识到供应链的重要性,人们才称21世纪的竞争不是企业和企业之间的竞争,而是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
3、供应链金融。(1)供应链金融的含义。供应链金融是指商业银行对一个产业链中的单个企业或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全面金融服务,以促进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产――供――销”链条的稳固和流转顺畅,并通过金融资本与实业经济的协作,构筑商业银行、企业和商品供应链互利共存、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2)供应链金融的特点。供应链金融并非某一单一的业务或产品,它改变了过去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单一企业主体的授信模式,而是围绕某一家核心企业,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全方位地为链条上的“N”个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通过相关企业的职能分工与合作,实现整个供应链的不断增值。因此,它也被称为“1+N”模式。(3)供应链金融的受益者。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无疑是受益者。当今大企业的竞争已经演变为其整体供应链的竞争,供应链金融在降低整体供应链融资成本的同时,直接受益者是中小企业,而大企业则从中提升了竞争力,这也是核心企业在供应链金融中表现积极的深层原因。对物流企业而言,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可以借助商业银行的资金实力、客户资源和融资渠道,为第三方物流企业争取客户资源、拓展服务范围,最终提升物流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供应链金融的主要融资模式
1、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以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向金融机构办理融资的行为,称为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融资一般是为处于供应链上游的债权企业融资。债权企业、债务企业(下游企业)和银行都要参与其中,且债务企业在整个运作中起着反担保的作用,一旦融资企业出现问题,债务企业将承担弥补银行损失的责任,这样银行就进一步有效地转移和降低了其所承担的风险。
2、仓单质押业务。仓单质押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以仓单为质押物,给与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出质人)一定金额融资的授信业务。仓单可以分为标准仓单和非标准仓单。
标准仓单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由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的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主并在期货交易所注册生效的提货权凭证。标准仓单经期货交易所注册后,可用于进行交割、交易、转让、抵押、质押和注销等。
非标准仓单是指由商业银行评估认可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出具的,以在生产、物流领域有较强变现能力的通用产品为形式表现的权益凭证。从中国商业银行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物流金融的业务领域出发,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更具有代表性。
3、保兑仓融资模式。保兑仓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以控制经销商向生产商购买的有关商品的提货权为手段,为经销商提供融资授信,并对应其销售回款的金额逐笔释放货物的货权。在此过程中,商业银行会尽可能争取生产商对经销商付款的担保或对货物的回购责任,并争取由可以信任的第三方物流公司为货物进行全程监管,以规避业务风险。
4、动产质押业务。动产质押业务是指银行以企业的自有动产作为质押物向企业办理融资的业务。动产质押业务能有效地盘活企业资金、拓宽融资渠道,供应链上的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均可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5、未来货权质押融资。未来货权质押融资指企业采购物资时,凭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融资支付货款,然后凭融资机构签发的提货单向卖方提取货物的业务。其特点是以企业未来货权进行质押来获得融资,无需额外担保、抵押。
三、国内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供应链金融作为一个金融创新业务在我国发展迅速,已成为银行和企业拓展发展空间、增强竞争力的一个重要领域,也为供应链成员中的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
1、深圳发展银行。该公司在2003年已经开始在银行内部贯彻供应链金融的营销理念,这一套营销理念和设计技巧在内部被称之为“1+N――基于核心企业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深发展过去几年围绕这一理念进行了大量的产品开发和营销培训,已经在内部深入人心,并为客户所称道。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2007年,浦发银行提出了“供应链融资”的整体服务解决方案,将供应链融资服务、供应链电子化服务和离岸银行服务统一于“供应链金融”的服务方案中。目前,浦发银行的“企业供应链融资解决方案”提供的服务包括信用服务支持、采购支付支持、存货周转支持和账款回收支持。
3、招商银行。招商银行从2005年开始将中小企业作为公司业务转型的重点,颠覆性变革业务流程,在9家分行试点推进以供应链金融作为突破口,开发大型客户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买方或他方付息商业汇票贴现和国内信用证议付、汽车销售商融资、商品提货权融资等特色创新融资服务,为中小企业成长注入活力。
4、工商银行。工行依据供应商与核心企业之间的真实交易关系和付款约定,以订单或应收账款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向中小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产品,重点支持大型优质企业的上下游中小企业。
5、华夏银行。华夏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始于2007年7月。华夏银行推出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品牌――“融资共赢链”产品是通过与横向的协作企业合作,运用不同的融资方式,围绕核心企业设计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方案。同时,该产品首次将国内与国际的供应链金融业务进行整合,为客户提供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延伸至海外。
6、兴业银行“金芝麻”供应链金融服务。兴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服务目标客户群也是中小企业,该行推出的“金芝麻”系列服务产品,包括了18项单项产品,涉及中小企业产、购、销三大环节,试图一站式解决企业面临的资金难题。
7、中国银行。中行陆续推出“融货达”、“融信达”、“TSU”、“供应商融资项目”等一系列集银行、保险、物流、保理等业务特点于一身的供应链金融服务。
8、建设银行。目前该行推出的供应链融资产品有订单融资、动产融资、仓单融资、保理、应收账款融资、保单融资、法人账户透支、保兑仓融资、金银仓融资、单子商务融资等十大类。
9、交通银行。目前该行的供应链金融产品主要有动产/仓单质押融资、保兑仓、厂商银、汽车合格证监管、国际/国内保理、票据质押融资等。
四、当前供应链金融业务拓展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银行未开办供应链金融业务。从全国来看,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区域性的地方股份制银行(比如成都银行)等金融创新不足,还没有开办供应链金融业务。
2、银行与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由于银行与企业之间存在信息来源不畅的问题,许多企业还不熟悉甚至不知道银行有供应链金融服务,导致作为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的银行在拓展客户时存在困难。
3、物流业还需加快发展。动产融资或仓单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业务涉及第三方物流的监管,银行需要与有实力的大物流公司合作才能有效降低风险。目前我国部分地区物流业还不够发达,还需要大力发展才能为银行办理融资业务创造良好的平台。
五、对策建议
1、政府设立供应链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政府可设立供应链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对中小企业融资作出突出贡献的银行给予表彰和奖励,以鼓励银行拓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2、构建融资信息服务平台。建立由政府主导、各金融机构参与的公共金融信息服务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推介银行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同时也向银行推介好的企业和项目,解决企业和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3、搭建银行与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由政府牵头,举办由银行和企业共同参加的座谈会,增进双方的信任和了解。邀请银行举办业务培训会,向企业介绍其供应链金融服务产品。
4、加快物流的建设。加快引进大型的物流公司,以便于银行推广供应链金融业务。目前,中远、中外运、中储等大型物流公司都与银行合作开展有供应链金融业务。物流企业在供应链金融环节中扮演着天然监管人的角色,因此,各地应加快物流的建设,为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
【参考文献】
[1] 杨育谋:供应链金融:中小企业融资新途径[J].中国中小企业,2007(6).
[2] 闫俊宏、许祥秦:基于供应链金融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分析[J].上海金融,2007(2).
【关键词】 供应链融资;模式;意义
一、供应链融资模式
在日益激烈金融信贷业务竞争中,国内多家商业银行纷纷在供应链金融领域进行探索,多数银行从传统贸易融资业务方面入手,从动产质押或保理等单一融资产品的提供开始,逐步开发产品种类,形成产品集成能力,最终向整条供应链提供结构性融资服务。
(一)深圳发展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
自20世纪90年代,深圳发展银行(以下简称深发展)就不断总结银行在贸易融资方面的成功案例,推出了对中小企业和银行都有利的供应链金融业务。
1.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历程
深发展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在国内开展的比较早,已经成为国内比较专业的供应链金融服务银行之一。2000年4月,深发展广州分行成立了票据业务专营部门,标志着贸易融资业务探索阶段的开始。随着票据业务的开展,深发展的业务量获得了很大的提高并且不断推出新的金融产品。2002年,深发展总行创建了货押业务并将其并入银行创新产品之内,宣告了贸易融资业务系统规划和经营的开始。2003年深圳发展银行推出了“1+N”供应链融资服务,2005年提出了自偿性贸易融资授信管理体系,创建了适用于供应链金融的信用评估方法。2006年深发展首创了出口应收账款池融资业务,目前拥有供应链金融产品3大类20余项。
2.“1+N”的供应链融资业务模式
2003年,深发展在国内率先提出了“1+N”的供应链融资业务模式,这是指基于核心企业(“1+N”中的1)与供应链上下游客户企业(“1+N”中的N)的合作生产关系的特点,深发展将上下游企业之间的贸易融资业务扩展到整条供应链,形成“1+N”供应链贸易融资模式。该模式从整条供应链的角度考虑,不仅仅解决单个企业的融资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为该企业的上下游客户提供融资支持,有利于整条供应链上贸易业务的开展。
深发展主要选择两条途径来开展这项“1+N”的供应链融资模式:一种是从1到N,即利用核心企业1在整个供应链中的贸易实力和管理方面的优势,对1的上下游客户N展开融资业务。另一种是从N到1,这种情况一般针对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为垄断性或政府性企业。深发展通过先开发核心企业1的上下游客户N,积累银行对N的信誉,从而利用N对核心企业1的总体影响力,对1开展融资业务。
从供应链的角度出发,这种“1+N”的融资模式促进了银行业务的增加,并未银行开发了许多客户,同时银行对整条供应链提供金融服务,加强了供应链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为供应链上企业间的贸易往来提供了方便。
目前,深发展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供应链金融体系,其主要的供应链金融业务量一直持续高速增长,发展了一批又一批的客户,为其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华夏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
华夏银行早在2003年就已经开始尝试供应链融资业务,但直到2007年华夏银行才正式推广该业务,并丰富了金融产品序列,使供应链金融的业务量大大提高。2008年华夏银行在全国范围内推出了供应链金融服务品牌“融资共赢链”,共分为未来货权融资链、货权质押融资链、货物质押融资链、应收账款融资链、海外代付融资链、全球保付融资链和国际票证融资链。
“融资共赢链”是华夏银行确定的公司业务重点产品之一。通过“N+1+N”模式把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按照企业上下游的供应链关系和横向的协作关系,将供应链中的上下游企业贯通起来,构成完整的产业链条。与此同时,华夏银行结合国内与国际的供应链金融业务,通过国际业务进一步扩大其服务区域,将为客户提供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延伸至海外,实现国内外客户的一体化。
在“融资共赢链”模式的创新上,华夏银行在总分行层面建立了供应链金融业务营销管理团队,由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负责产品营销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而全国性的大型优质客户则由总行牵头营销。分行层面也成立了供应链金融业务专业营销与服务团队,主要负责本行业务产品营销活动,并且设立了专门的产品经理提供技术支持。另外,华夏银行在分行成立了货押管理中心,全过程参与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贷前、贷中、贷后管理,通过专业化的队伍来防范和控制操作中的风险,保证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健康发展。
目前,华夏银行将自己定位为一家服务中小企业为主的商业银行。华夏银行的“融资共赢链”全面解决了中小企业在产供销等各环节的资金需求,打通了银行和企业合作的渠道。
(三)中国工商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
在国内各大银行都积极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的今天,中国工商银行走出了一条不同于其他银行的供应链融资之路,即只要与核心企业有交易,无论是核心企业的供应商还是经销商,工商银行均可为其提供融资支持,以解决其融资难的问题。
工商银行开展这项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关键是寻找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在确定核心企业后,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整合整条供应链上的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并利用核心企业的良好信用,对整条供应链提供融资支持。对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企业进行融资时,工商银行不再单纯看上下游企业的固定资产、财务指标等,而是更加关注与其交易的核心企业的状况,关注其在供应链中的地位以及供应链管理水平,关注企业的交易背景、过程以及交易记录等,即工商银行对企业融资时比较看重企业所在供应链的整体状况。
目前工商银行针对不同行业推出了不同类型的财智供应链融资产品,如对家电行业,大型家电企业只要配合工商银行确定订单和供应商的应收账款,银行就可以为家电企业的供应商提供融资支持,这既方便了家电企业支付货款,有利于其供应商提早拿到货款,扩大销售规模。对钢铁行业,银行、钢材生产企业、钢材贸易商和物流企业签订四方协议,借助钢材企业的回购承诺和物流企业的货物监管,工商银行在钢材贸易商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后对其开立远期国内信用证,而无需其他任何担保。同时,钢材生产企业可在发货后凭提货单在工商银行办理融资,融资利息由钢材生产企业和贸易商协定。
工商银行的供应链融资一方面将资金注入上下游配套的中小企业,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另一方面将银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业的购销行为中,增强了企业间的商业信用,促进了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的合作,为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从现有的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看其研究意义
(一)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小企业得到迅速发展,对中国GDP的贡献超过60%,对税收的贡献超过50%,提供了80%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70%以上的新增就业人员。一方面,中小企业以其灵活的经营方式、快速的市场反应能力等优势成为经济社会中最活跃的经济组织;另一方面,随着企业自身的发展,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变得日益强烈。然而,它们获得的金融资源与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极不相符。
从融资途径上看,企业融资主要包括内源性融资和外源性融资。纵观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主要表现为:融资渠道单一,内源融资占比过大;直接融资渠道条件苛刻,股票与债券融资的门槛较高,大多数中小企业无法满足要求;中小企业难以从商业银行获得信贷支持;在一定程度上依赖非正规金融借贷渠道,如民间借贷。
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中小企业自身管理水平较低,抗风险能力低;银企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抵押担保能力不足;中国的宏观外部经济环境明显对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不足。
(二)银行业转变利润增长点的需要
随着我国投融资体制的改革,资本市场的发展及金融深化,银行融资之外发展起非银行的融资形式,越来越多的大型优质客户凭借自身实力通过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方式取得直接融资,金融脱媒导致银行融资市场的比例缩小,大型、优质客户对银行的依赖减弱。同时,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存贷款的利率随之逐步放开,银行对大型企业的议价能力却难以提高,银行面临着存贷款利差收入缩减的挑战,因此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将信贷资源在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之间进行合理配置,就成为商业银行的必然选择。可以说,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将是未来银行服务特别是融资服务的主体对象和利润来源。推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要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及其风险特点出发,创新信贷管理制度。改造风险管理工具,研发特色金融产品。供应链金融正是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制的的融资方式,经过不断探索,各家银行推出了各自的供应链融资产品。
(三)物流企业服务创新的需要
企业对第三方物流的日益依赖,以及物流外包,使第三方物流在客户的物流环节扮演了独立管理人的角色,此外,物流企业控制了客户的有效资产,为物流企业向金融服务的延伸提供基本的资产担保支持。物流企业在中小企业和银行之间搭起了金融桥梁,使供应链运作流程中各环节的资金流得以流转。
目前中国登记注册的物流供应商大约有18000家,小规模企业占大多数,没有一家中国公司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2%。目前,我国物流服务商收益的85%来自基础,如运输管理和仓储管理,而增值服务及物流信息服务与支持物流的财务服务的收益只占15%。由此可见,虽然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十分迅猛,但其提供的服务内容比较单一,增值服务薄弱。面对激烈的竞争,单独的物流服务已经无法构成物流企业的牢固基础,物流企业必须提供新的附加服务,扩大业务范围,不断推陈出新,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增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同时,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企业越来越关注物流企业提供的服务是否更加便利、是否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企业对物流服务商的要求已经从最初的运输、仓储管理等物流服务需求,扩展到预付款、结算等金融服务的需求。在这种状况下,跳出原有的单一客户服务理念,引入和提供金融增值服务逐渐成为第三方物流企业未来发展的重点。
三、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的推广价值
供应链金融围绕一个产业链上的核心企业,为上下游多个中小企业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商业银行对整个供应链及其交易的信用风险评估的方式,更有利于商业银行发现中小企业的核心价值,使更多的中小企业能够进入银行的服务范围。
对中小企业而言,供应链金融可为中小企业提供应收账款、存货质押授信、融通仓、统一授信、仓单质押授信等一系列的融资服务,通过这种融资服务,可以盘活供应链上各中小企业流动性较差的资产,保证企业运营的正常进行和快速发展。对核心企业而言,上下游企业得到银行融资后,可以扩大对核心企业的供货和采购,实际上也就扩大了核心企业的生产和销售规模,核心企业还可以压缩自身融资,从供应链总体增值的部分直接获利,实现零成本融资甚至负成本融资。除此之外,供应链金融使得核心企业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更为紧密,有利于提升行业产业链的竞争能力。
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推广,为商业银行金融业务的开展提供了一次难得的机遇。当前,商业银行从供应链着手,以核心行业为主导,通过与核心企业的合作,积极开发了一批中小企业客户。在此基础上,商业银行对整个产业链进行动态跟踪及全面授信,这种金融服务不仅有利于商业银行抢占市场先机,有效控制风险,而且能帮助商业银行最大限度的提升自身的市场影响力,获得新的利润源。
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为商业银行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主要表现在:首先,商业银行直接切入核心企业,通过以点带面实现客户的群体开发。供应链金融模式深入分析了供应链上各企业之间的交易关系,有效的把握和控制了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使得商业银行不仅能够向核心企业提供深层次的金融服务,而且也可以实现对供应链内中小企业的市场开发,大大拓展了商业银行发展的空间。其次,供应链金融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有效解决了引起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处于供应链中的企业信息比较流畅,企业之间对交易对手的信誉、盈利水平、资信实力比较了解,这使得商业银行更容易获得融资企业的信息,从而更好地掌握和控制潜在风险。最后,供应链金融使商业银行从动态、系统的角度控制融资中的风险。供应链金融模式有效控制了对中小企业的授信,能够在业务操作中实现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高度统一,为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提供了一条新途径。
由于供应链金融具有巨大的优势,越来越多的物流企业也以第三方或者第四方的身份参与到这种合作中,并从中获得收益。物流企业参与供应链金融服务,不仅可以获得监管利润和其他物流业务,同时也赢得了银行授信的支持,这为物流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更多机遇。
1、物流金融的概念及意义
物流金融从广义上讲就是面向物流运营的全过程,应用各种金融产品,实施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有效整合,组织和调节供应链运作过程中货币资金的运动,从而提高资金运行效率的一系列经营活动。从狭义上讲,物流金融是物流企业在物流业务过程中利用贷款、承兑汇票等多种信用工具为生产商及其下游经销商、上游供应商和最终客户提供集融资、结算、资金汇划、信息查询等为一体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使资金流在整个供应链中快速有效运转。物流金融参与方主要包括商业银行、物流公司、中小商贸企业。在物流金融业务中,第三方物流企业同时作为银行的人和客户企业的委托人而存在。
物流金融的发展对于整个社会的物资流通有着深远的意义,它的实践解决了多方面的难题,创造了很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各参与方的业务运转效率,极大的促进了物资流通的顺利进行。
(1)对于物流企业来讲,实施金融服务一方面增加了服务的附加值,成为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新利润源;提高供应链的运行效率,提升了企业综合价值和竞争力,稳定和吸引了众多客户;另一方面,物流企业作为银行和客户都相互信任的第三方,可以更好地融入到客户的供应链中去,同时也加强了与银行的同盟关系。
(2)对于进口商、出口商来说,物流金融业务有效减少了结算与融资的风险,降低了双方的交易成本与资金负担。因此,通过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使得参与业务的各方都获得切实的利益,真正达到“多赢”的效果。这种多方获益、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模式,保证了该业务的持续发展和长久生命力。从整个社会流通的角度看,极大地提高了全社会生产流通的效率和规模。
对于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而言,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的最大威胁是流动资金不足,这种情况往往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信贷资金的缺乏和在资本市场上融资能力的缺乏使得许多企业产生了对物流金融的需求。物流金融业务允许这些中小企业利用原材料和在市场上经营的商品做质押进行贷款,解决了企业实现规模经营与扩大发展的融资问题,有效地盘活了沉淀的资金,提高了资金的流转效率、降低了结算风险,最终提高了经济运行的质量。
2、物流金融的基本模式
(1)代收货款。代收货款是指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将货物送至收货方后,货方收取货款,并在一定时间内将货款返还发货方。从第三方物流的角度来看收的是现款,而由于时空、各种技术条件等限制,其不可能及时向供方返款,真正返款时往往已经是收款后的十天或更长时间后。这样, 在第三方物流的账户中,由于不断收款付款从而积淀下一笔非同小可的资金,从而不仅能因为方便客户而提高其满意度,也大大改善了自己的现金流。
(2)垫付货款。垫付货款模式的操作流程是: 发货人委托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垫付扣除物流费用的部分或者全部货款,第三物流供应商向提货人交货,根据发货人的委托同时向提货人收取发货人的应收账款,最后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与发货人结清存款。这样一来既可以消除发货人资金积压的困扰,又可以让两头放心。在垫付货款模式中,除了发货人与提货人签订的购销合同之外,第三方物流供应商还应该与发货人签订物流服务合同,在该合同中发货人应无条件承担回购义务。垫付货款的基本流程如下图所示:
(3)仓单质押。仓单是仓库业者接受顾客( 货主) 的委托,将货物受存入库以后向存货人开具的说明存货情况的存单,是一种公认的有价证券。所谓仓单质押是指货主( 企业) 把货物存储在物流公司仓库中, 然后凭物流公司开具的货物仓储凭证向银行申请贷款, 银行根据货物的价格向货主( 企业) 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 同时由物流公司监管货物, 这三者的关系中, 物流公司担当中间人和担保人的角色。
(4)保兑仓业务。保兑仓是仓单质押的一种延伸, 在保兑仓模式中,制造商、经销商、第三方物流供应商、银行四方签署保兑仓业务合作协议书,经销商根据与制造商签订的购销合同 向银行缴纳一定比率的保证金,该款项应不少于经销商计划向制造商在此次提货的价款,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向制造商支付货款,由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提供承兑担保, 经销商以货物对第三方物流供应商进行反担保。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根据掌控货物的销售情况和库存情况按比例决定承保金额, 并收取监管费用。银行给制造商开出承兑汇票后, 制造商向保兑仓交货, 此时转为仓单质押。通过保兑仓, 原本1000 万的交易可能只需500 万就能实现,大大缓解了交易双方的现金压力, 提高了资金周转, 真正实现了制造商、经销商、第三方物流和银行的多赢。
除此之外, 其它的一些第三方物流提供的金融服务, 如保理、信用证开具、融资推荐等, 都可以看做是以上四种基本模式的延伸、附件和变形。在我国现行体制和法律约束下, 上述金融服务的开展大多需要金融机构的合作参与, 即使是简单的代收货款业务, 如果涉及的资金量过多,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也有可能被视为非法融资, 因此国内物流企业在开展此类业务时, 需考虑与金融机构达成长期的伙伴关系。而对于金融机构来说, 该类金融创新产品的提供也离不开第三方物流的支持, 这是因为业务开展过程中, 金融机构需要了解抵押物、质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区域、承销商, 需要察看权力凭证原件, 辨别真伪, 这些工作由第三方物流来代为进行效率更高。其次由第三方物流对质押物进行监管, 才不会影响借款人正常的产销活动。
3、确立一个以第三方物流企业为核心的物流金融模式
3.1 国内物流金融发展现状分析
供应链金融可以从两个大的角度来看待其融资运作模式,一是以银行为主导的供应链融资模式,一种是以第三方物流企业为主导的融资模式。国内目前的供应链金融主要是以银行为主导,成为银行开发业务的一种产品,一种银行的营销模式。形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 法律法规限制。任何一个国家的物流企业,要进行物流金融业务,一定是物流公司下属的以银行性质注册的金融公司才能运作,单单物流公司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而就我国现行体制以及法律体系来说,一方面国有银行不可能被物流公司收购,再者非金融机构不能提供金融服务,物流金融服务也是如此
(2) 缺乏高度发达的物流产业资本。相对于发达国家的物流产业而言,我国的物流产业仍处于起步状态。物流企业普遍规模不大,资产实力比较薄弱,而整个第三方物流市场还相当分散,第三方物流企业规模小,没有一家的物流服务供应商拥有超过2%的市场份额。物流企业要开展金融业务,需要有强大的产业资本实力做支持, 中国邮政作为国有大型提供邮政物流服务的企业,同时邮政储蓄银行还掌握着巨额的邮政储蓄存款,应该最有资格和能力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但目前鉴于控制风险考虑,还未涉足这一领域。
(3) 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功能单一,缺乏金融服务意识。我国物流服务商的收益85%来自基础,如运输管理和仓储管理,增值服务及物流信息服务与支持物流的财务服务的收益只占15%。
3.2 以新型物流企业为主导地位的供应链金融模式
我们认识到建立以第三方物流企业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模式对整个供应链是具有全局的战略意义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不仅可以解决企业资金融通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对于整个供应链的稳定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对于第三方物流企业来说,金融服务所带来的利润也许并不是企业所追求的终极利润,而是企业通过提供完善和便捷的金融服务给整个供应链带来成本的缩减和利润的增加,进而使整个供应链的运作形成良性循环,降低整个社会的运作成本。这一点正是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物流金融服务区别于银行的物流金融服务的地方,也是我们为什么要建立以第三方物流企业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模式。
较长时间账期更多销售能力
优惠核心 支持 优惠
图1:传统的以银行为主导地位的供应链金融模式
较长时间账期更多销售能力
金融、物流服务金融、物流服务
货物,信息流金融支持 物流服务货款,信息流
图2:以新型物流企业为主导地位的供应链金融模式
图1是在中国目前有银行主导的供应金融模式,同一家银行同时给供应商,核心企业,分销商提供服务,加强供应链资金的流动,提升了核心竞争力。而图2则是由新型物流企业主导的供应链金融模式,所谓的新型物流企业指的是能够提供金融服务的,或者具有下属专业的物流金融公司的大型物流企业。这种模式的运作如上图所示:在供应链的上游环节,供应商企业将货物交由新型物流企业,同时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信息系统传递信息流;与此同时,新型物流企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与物流服务。在供应链的核心节点,物流企业向核心企业提供物流和金融服务,并与核心企业共享供应商方的信息;此时物流和信息流由核心企业流向物流企业。在供应链的下游节点,物流企业向分销商提供金融和物流服务,并与分销商共享来自上中游的信息;此时资金流和信息流由分销商流向物流企业。
新型的物流企业主导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与银行主导的模式有相同之处,也有更具优势的地方。新型的物流企业不仅可以提供传统的物流服务,还可以提供保理等多种金融服务。这种模式物流企业可以将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统一起来,大大提高供应链的运作效率,一方面降低了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提高自身的利润;另一方面也能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
这种新型的供应链金融模式由于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整合,具有以下优势:
(1)增强了供应链的抗风险能力,由于在供应链运作过程中货物始终有物流企业控制,因此给小企业贷款的风险可以降低。
在整条供应链上实现了信息共享,可以指导企业的生产与运作。
降低了供应链的运营成本,提高了整体的利润,实现了共赢。
3.3 新型物流企业加强其在供应链金融中主导地位的途径
以新型物流企业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与传统模式相比,运作方式简单、模式创新、效率高,并且适合国内物流企业发展现状的优势。建立这样的物流金融模式,最重要的是确立新型物流企业在供应链金融中的核心地位。对于国内大型物流企业,如中外运、中储运等,首先要做到的就寻求一个供应链的核心企业,与其建立长久稳定的合作关系;其次,新型物流企业要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建立中小企业的辅助信用评价体系。
新型物流企业要加强与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合作关系,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战略调整。第三方物流企业应该调整公司战略,将公司的业务由单纯的传统业务逐渐向物流金融业务过度,因为物流金融业务已经是第三方物流企业一个比重越来越大的利润源泉。为此,第三方物流企业可以成立物流金融公司,专门为企业提供供应链解决方案和融资计划,并为此计划的实施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
(2)物流金融公司成立初期,可以通过给一些小型供应链企业提供服务,来逐步改善自己的服务水平,建立良好的信誉,在国内供应链解决方案领域确立自己的地位。这样,才能吸引大型供应链企业的青睐,进而与它们有业务往来。
(3)通过与某些大型供应链企业的合作,选择一些信用等级高、实力雄厚的供应链企业签订合作协议,达成长期合作的关系。为这些企业提供合适的,有针对性的物流金融业务。再通过长期的实践,改进自己的业务模式,争取与共多供应链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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