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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商标兴企”战略取得了重大突破。3月31日,在省政府召开的新闻会上省工商局有关领导高兴地宣布:随着“金圣”、“HUAYI(华意)”、“四特”等3件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我省“中国驰名商标”的拥有量已达到9件,列全国第12位。更可喜的是,自2001年以来,我省商标注册量连续3年以超过20%的增幅递增。一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产生,提升了我省产品的知名度,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带动和促进了我省经济的发展。
商标是关系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知识产权,也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商战“利器”。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拥有量,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衡量一个企业、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名牌战略”思路,全省各地、各部门纷纷制定得力措施,加大品牌培育和保护力度,千方百计支持广大企业开展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活动,使全社会的商标意识有了明显增强。各级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手抓依法行政,一手抓热情服务,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使我省商标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截至2003年底,我省累计有效注册商标1.5万件,全省认定著名商标335件,驰名商标占全国驰名商标总量336件的2.68%。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中,已有南昌、九江、景德镇、上饶、宜春5市拥有了“中国驰名商标”,萍乡、鹰潭则各有1件“中国驰名商标”申报材料已被国家工商总局受理。
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在加大对著名商标认定和驰名商标推荐力度的同时,还加强了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创新了商标监管模式,加强了对商标权的区域保护,将我省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列入华东地区商标办案协作网的重点保护名单,较好地解决了异地打假的难题。(黄颖)(实习编辑:蓝天蔚)
一、以服务垦区“抓城”、“强工”战略为中心,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营造宽松和谐的经济环境
该局全力服务经济发展战略,实行降低门槛、简化程序、落实政策、优化服务等方式,通过采取建立绿色通道、全程跟踪服务、提供登记年检规范样本材料等方式为企业登记提供全方位服务。在工作中落实“一次说清”制度,努力创造公平、宽松的发展环境,确保了辖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积极实施商标战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一是积极开展商标品牌的梯队建设。该局采取优先培育,现场指导的方式,争取工业企业进入市场后,两年拥有注册商标,三至四年拥有知名商标。现在正在帮助企业申请办理“龙道香”大米、“冰城”机械配件、“财绪”酸菜、“刘师傅”酱油注册商标4件;争取办理“十五队”西瓜、“十八里”香瓜著名商标2件;帮助企业做好“嫩源”和“农垦人”申报驰名商标工作。二是在争创“驰名商标”上实现了突破。2010年,该局多次深入黑龙江省农垦龙王食品公司,帮助企业从商标的宣传、申报材料的组织完善,到与省工商局、国家工商局的沟通,做了大量务实性的工作。今年5月,“龙王”商标通过国家商标局的审批,成为农垦绥化管局第一个驰名商标。三是加强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几年来,该局始终把企业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作为工作的重点,先后多次赴省内外打击侵犯辖区内企业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强化措施落实,促进企业发展落到实处
一是紧抓重点工作,支持服务工业园区建设。该局先后制订了多项优惠政策,服务企业的发展。采取“预约式”、“上门式”等方式,为工业园区企业提供登记、商标等咨询和审查合同等各项服务320(件)次,多次为企业特事特办。二是开展动产抵押,方便企业融资。按照“程序最简、审批最快、时间最短、服务最优”的标准,开展动产抵押登记服务,三年来先后办理动产抵押登记9件,为企业融资13亿元。三是积极开展上门服务,为企业发展尽心尽力。该局每年都组织登记人员到农场开展企业登记和网上年检申报流程培训,企业办理登记或年检基本做到了材料一次通过,减少了企业的奔波。
(三)主动引导,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该局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引导发展特色经营,推进辖区内产业结构调整。几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无到有,在只有8万多人口的辖区,扶持发展了188户,占到了辖区法人企业的近一半。
二、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重点,全力整顿规范经济秩序,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
为了确保监管到位、责任到人,该局按照垦区局市场监管的要求,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确保了监管执法工作到位。
(一)全力推进,深入开展“红盾护农”执法行动
该局认真贯彻省局、垦区局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了“红盾护农”行动,连续多年代表垦区迎接省工商局“红盾护农”检查组的考核,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一是确保落实责任到人。每年都有针对性地制定当年的《“红盾护农”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和《宣传方案》,对“红盾护农”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细化工作职责,层层抓落实。二是加强“红盾护农”信息宣传工作,在品牌建设上下工夫。 2010年以来,在各类媒体刊登信息175条,其中国家级媒体6条,省级媒体14条,地、市媒体86条。在该局辖区内,“红盾护农”已经成为工商系统的一项家喻户晓常规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三是全面实行信用管理等级分类监管。对辖区104户农资经营户全部实行了信用等级分类,共评出A类15户,B类68户,类经营户21户,《农资信用监督管理公示板》悬挂率100%。四是加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2010年以来共送检化肥136个品种,占所有经营品种60%,合格率达到了98%。五是全面开展留样备查工作。每年都要对玉米、水稻、大豆等主要农作物种子进行留样备查,共留样各类种子155份。
(二)强化监管,切实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该局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继续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管理责任制度,规范三级管理。分局与工商所签订监管责任状9个,工商所与监管人员签订责任状15个,工商所与经营户签订承诺书202份,真正做到了签订监管责任状到具体监管人员,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到经营户。二是加强食品流通许可程序的监管。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就食品流通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批、发放做了详细的规定,并明确了相关人员的责任。全局《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246份,许可材料齐全,档案装订规范,无一差错,在2012年省工商局首次组织的食品流通许可档案检查中,受到了检查组的高度评价。三是积极开展食品质量检测活动。每年在节日市场检查、专项检查和3・15活动期间,利用快速食品检测设备开展检查工作,共检测食品32类140多个品种,对涉嫌问题食品都做出了责令退市处理。2011年,两次代表垦区分别接受省政府食品市场整顿检查组和省工商局食品市场监管检查验收,由于措施得力、监管到位,得到了充分肯定。
进入经济全球化的二十一世纪,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和企业间竞争的日益加剧,市场竞争已从单一依靠一种优势取得一时发展的产品竞争阶段,逐步转向通过培育综合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品牌竞争阶段,品牌成为决胜市场的利器,成为企业赢得市场、赢得消费者、获得利润回报的重要保证,高知名度的品牌不仅是一个企业经济实力和市场信誉的重要标志,还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实力和竞争力的象征。因此,党和国家把“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作为我国“”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将实施名牌战略、加快推进品牌建设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当前,我市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大力实施名牌战略既是满足市场需要,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关键,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经济竞争力,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实施名牌战略的紧迫感、责任感,真正把创名牌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结合起来,努力打造一批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市场覆盖面广、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和名牌商标。
二、明确品牌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
(一)争创一大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和名牌商标,力争通过5年努力,新创中国名牌产品3--4个,总数达到9—10个;新创名牌产品30个,总数达到90个;培育市名牌产品120个,总数达到300个。新创中国驰名商标2--3件,总数达到8—9件;新创著名商标40件,总数达到100件;培育市知名商标150件,总数达到300件。培育有地方特色的名牌食品、农产品20个,服务名牌3个;新创国家免检产品20个,总数达到30个。
(二)强化商标注册基础工作,争取到“”期末,市注册商标发展到10000件左右,比“”期末的7467件增长34%,其中农副产品注册商标占10%以上,农副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达到3-5件。
(三)在做大品牌规模上求突破,到“”期末,力争形成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品牌100个,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品牌4—5个,销售收入20亿元以上的品牌2--3个。
三、强化品牌建设工作的引导和培育
(一)引导企业增强运用品牌参与市场竞争的意识。运用多种手段和途径,宣传“市场竞争靠品牌,品牌出效益”的企业现代经营理念,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引导经营者主动注册商标,合法使用商标,积极争创国家、省、市名牌产品和驰名、著名、知名商标,自觉维护品牌权益,不断提高其运作品牌的水平。
(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技术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大力鼓励企业不断开发出更多的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好的新产品,特别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新产品。加快实施专利新产品产业化工程,推进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新产品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创立更多的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和名牌商标提供源源不断的优秀专利新产品资源。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秀专利新产品的评选,深入挖掘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导向,技术达到国内先进以上水平,且市场前景好,能够取得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专利新产品,每年评选一批“市优秀专利新产品”,并以市政府名义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引导企业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实行先进、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积极推广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等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抓好先进工艺和设备的引进、消化和研发,努力形成自己的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重点企业集团和大型企业要瞄准世界级和国家级名牌产品的质量水平,制定赶超目标和措施。中小型企业要切实加强基础工作,制定质量改进措施。
(四)引导企业以优势品牌为核心,实行生产要素的有效集聚与组合,促进品牌的集约经营与连锁扩张,力争形成一批产品品牌化、市场国际化、组织集团化、经营规模化的高层次品牌群体。
(五)引导企业重视商标注册工作。把商标注册作为品牌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大力普及《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对商标注册的指导和服务。对已具备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和市场潜力的产品和服务,积极引导生产经营者及时注册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创立品牌。积极挖掘、开发和利用特色、优质农产品资源,扶持引导注册农产品商品商标、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对出口创汇产品,及时指导生产经营者申请商标境外注册,不断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要求。积极鼓励和指导自然人申请注册商标,扩大社会注册商标总量。
四、努力营造品牌建设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品牌的塑造和宣传。充分利用新闻舆论、广告宣传、社会活动等手段,帮促品牌企业巩固市场、扩大市场、开发市场,不断提高名牌产品和名牌商标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和占有率,报刊、广播等新闻单位,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机构,要积极配合实施名牌战略搞好服务工作,形成有利于品牌建设的社会氛围。品牌企业要加快建立面向市场的现代营销体系,利用国际互联网营销及制、买断经营、连锁经营等现代营销方式,不断加大企业产品和服务推向国内外市场的力度。
(二)加强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名牌产品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护,严禁一切乱评比、乱认定、乱推荐活动。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部委或省政府授权外,任何部门不得组织名牌产品评审和质量、品牌评价活动,坚决杜绝借名牌评比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
(三)强化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要建立和完善《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充分运用“五省一市商标管理协作网络”和“经济区商标保护协作网络”,积极与市内名牌产品和名牌商标企业联手开展打假行动,及时有效地保护我市企业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海关要鼓励商标专用权人积极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主动缉查假冒注册商标和其他商标侵权的产品,加强对我市注册商标产品进出口的管理。公安、司法机关要加强对商标违法案件的侦查和审判,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行为,及时审结进入司法程序的商标纠纷,为注册商标所有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护。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在广大企业中宣传普及商标保护知识,积极指导企业加强商标管理,提高企业的自我保护能力,切实防止滥施许可、轻易转让等问题的发生,切实防止知名品牌在企业兼并、改制过程中流失,在境外遭遇恶意抢注。
(四)加强对品牌建设工作的指导服务。争创国家、省、市名牌产品和驰名、著名、知名商标是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关键环节,必须强化对企业创牌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在摸清各地区、各行业的产品和质量发展状况的基础上,组织制定名牌产品和名牌商标培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每年都要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瞄准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品牌实施重点突破,指导和帮助重点企业按照要求制定创牌工作计划,及时跟踪服务,及时解决企业在实施创牌计划中遇到的困难,并督促企业落实创牌措施。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国家、省名牌产品和驰名、著名商标的推荐申报工作,组织创牌企业认真学习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申报要求,指导和协助企业制作申报材料,积极协调上级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在企业申报的过程中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市政府每两年对创名牌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一次表彰奖励。
五、加大对创牌成功企业的奖励扶持
从年开始,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新获得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准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的,分别按每件20万元和1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对出口创汇产品到境外注册商标按每件50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对获准注册的农副产品商标按每件10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奖励资金由市、县(市、区)同级财政予以落实。
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和驰名、著名商标商品,可优先认定为省高新技术产品,其生产企业可优先认定为省高新技术企业,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等方面优先扶持,在质量管理、环境管理、技术基础工作、信息咨询等方面优先服务,在其他资源配置上尽可能优先安排。外经贸、税务、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对其进出口业务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核程序。对国家级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生产企业,有关部门优先帮助其建立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六、加强品牌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做贴心人,热情服务见真情
县城关工商所实行“ 一对一个性化帮扶服务,作企业的贴心人”制度。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该县许多企业不同程度地出现生产滑坡、经营困难的状况。为了深入贯彻省、市工商局“一化三基”战略,帮助企业度过“冰冻期”,县城关工商所全面启动服务“一化三基”工商联络员帮扶企业工作,挑选20家有发展潜力、有带动影响力的企业作为工商联络点,从该所精选出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好、协调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作为工商联络员,建立一对一、多对一的联络关系。
进企业门、听企业言、知企业情、解企业难、连企业心。在大走访活动中,该所14位工商联络员共走访企业150次,为企业提供涉及注册登记、年检事项、争创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等政策法律咨询90余次,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80多件,真正在企业与工商部门之间架起了“连心桥”,建立了深厚的互信关系。
工商联络员制度采用“一对一,多对一”的联系服务方式,为企业提供个性化帮扶,“保姆式”的呵护。由于部分企业分支机构较多,地点较为分散,资料准备相对复杂,企业办理年检往往需来回好几趟,耗时费力。该所推行“企业办事预约制度”之后,这样的麻烦得十分方便快捷了。今年5月份,应绿都超市苏总的预约,该所率工作人员上门为其办理年检业务,现场解疑答难,指导其补充、规范资料,该企业当场准备年检资料、当场提交,工作人员当场受理、当场审核、当场加盖年检戳印,几十分钟便办完了全部工商年检手续。
做指导员,解疑释惑表真意
县城关工商所走进企业,主动作为,做企业的“贴身指导员”。走进企业很容易,关键是要走近、亲近、贴近企业,让工商人的脉搏同企业一齐跳动,该所推行建立重点企业品牌建设工作联络点制度,把辖区12家知名商标企业和经济扩张力强、上升势头好的注册商标企业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制订帮扶方案,推进品牌战略,加快“一化三基”步伐。该所为引导企业打造品牌,多次深入企业,上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增强企业争创驰名商标的意识;并帮助企业明确战略定位,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实行跟踪指导服务,从指导企业收集申报材料,都是亲力亲为,做到有求必应、有难必帮。
该所还精心指导、帮助企业运用商标战略开拓国内市场。指导企业加强商标管理。如帮助绿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商标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制定商标发展规划,把商标注册、使用、管理、保护、争创驰名商标同营销策略结合起来,打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该所还积极指导企业加强商标经营和商标宣传。如帮助“金屋神泉”公司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商标,特别是在广告中,突出商标,从而扩大企业和产品知名度,使商标在消费群体中获得广泛认同,使该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做好帮手,牵线搭桥献真心
县城关工商所创新服务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当企业融资的“好帮手”。面对国内外复杂的经济环境,我县很多中小企业面临着融资难题。该所密切关注民营企业生存态势,立足自身职能,积极探索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的有效举措。
该所在开展“一化三基”联络活动中,向企业发放500张“爱心联系卡”,“遇到困难找工商、碰到麻烦找工商”,已成为企业办事不顺时的第一反应。自一化三基”联络活动以来,该所共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3件,为企业获得动产抵押贷款132万元。
与此同时,该所还积极为企业牵线搭桥,帮助解决融资难题。通过“一化三基”工商联络员穿针引线,共帮助上千家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银行顺利融资近156万元。该所组织召开企业洽谈会,搭建融资平台,并在年检、注册登记等窗口广泛宣传联络企业。为辖区内 1998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104万元。20多家企业当场与银行签下了120多万元贷款、110万元意向贷款协议,为41户中小企业和个体户争取邮政贷款94万元。
“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在推进“富民强县、振兴绥宁”的伟大征程中,该所牢固树立“服务县域经济、优化经济环境”的理念,以实际行动践行“工商优质服务年”和“绥宁县服务企业年”工作宗旨,为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该所全体干部职工坚信,服务“一化三基”工商联络员帮扶企业工作,一定会打造成为绥宁工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一个响当当的品牌。
今年6月中旬,在该所会议室内,召开了企业座谈会,所长向各企业介绍了工商部门的主要职责与职能,重点介绍了该所大力开展服务“一化三基”工商联络员工作。同时指出,企业要做大做强,必须重视树立和培养自己的品牌,积极注册商标,提高企业自身的品牌价值,而“一化三基”工作就是加强工商部门与企业联系的一个很好的平台,工商部门可以利用这一平台对企业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从而避免企业因为不懂法而违法的情况发生;工商部门的有关重要工作也可以通过这一平台向企业进行宣传;工商部门还可以通过这一平台了解企业的需求以及对工商部门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各企业认为工商部门对企业的帮助很大,希望进一步加强与工商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尤其是该所近期开展的服务“一化三基”工商联络员制度,真正搭建了企业与工商部门沟通的桥梁,使企业能够更好更快发展,为绥宁经济健康稳步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企业座谈时,该所所长表示,今后该所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工商局的《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在放宽准入,降低创业门槛,大力扶持,搭建发展平台,创新监管方式,创新服务理念,规范
一、积极培育和引导小企业进规模
(一)加大对规模以下企业的培育力度。
进一步加大对规模以下企业的帮扶力度,对有发展潜力、成长性较好的规模以下企业,各县、区政府要建立规模企业后备库,制定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帮助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用电、用水、用地、融资、企业管理、产品质量、市场销售、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其上规模、上水平,尽快进入规模企业行列。
(二)规范规模企业申报条件和认定程序。
申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须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当年产品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且有齐全规范的会计、统计基础资料和专(兼)职统计人员。严格执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认定程序。镇(园区)对拟申报工业企业进行初审;县、区统计局和经委进行复审,复审要深入企业调查,认真核实申报材料,复审合格并经县、区政府确认后,向市统计局、市经委申报;市统计局、市经委审核后,向省统计局推荐上报,国家统计局审核批准后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对于达到规模企业标准而不进行申报的企业,要依法依规引导其申报进入规模企业行列,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对规模企业的扶持和奖励
(一)加大对规模企业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
1。对规模企业投资建设国家、省和市产业政策鼓励支持的项目,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优先推荐、安排各级财政资金给予补助和贴息资金支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当年利用银行贷款发生的利息,由受益财政按照一定比例贴息。规模企业整体搬迁到工业园区的,优先安排项目用地。
2。对新列入的规模工业企业,环保部门收取的企业排污费地方留成部分的75%,连续三年返还给企业专项用于环保治污建设。
3。供电部门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期,优先安排规模企业用电指标,规模企业因发展需要扩容电力的,优先给予支持。
4。税务部门要加大税收政策宣传与执行力度,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5。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申报“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督促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6。国土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用地问题,及时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用地手续。
7。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规模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创新信贷产品和信贷模式,着力解决企业融资瓶颈问题。
(二)加大对规模企业的表彰奖励力度。
1。对新进入规模工业企业统计范围,能如实、按时上报统计报表,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每年给予一定奖励。具体数额由县、区政府自行确定。
2。凡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年纳税额占主营业务收入3%以上的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凡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以上且年纳税额占主营业务收入3%以上的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根据企业经营规模、注册资本、社会贡献等,推荐企业负责人参与年度全市“十大创业明星”、“明星企业家”评选活动,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积极推荐优秀企业家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加大对先进企业、优秀企业家的宣传力度,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创业光荣、发展为上的浓厚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规模工业企业培育工作由市工业经济和全民创业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协调和服务工作由市经委、市统计局承担。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扎实做好本地规模企业的培育发展工作。
(二)加强基层统计工作。
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企业统计工作,保障工作经费,强化企业财务人员和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积极帮助、指导企业做好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填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