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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按照树立开发区“依法行政、诚信高效、以人为本”服务品牌和形象的要求,对照《》、《党内监督条例》、《党内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民利保障条例》和区委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本职工作,作简要总结。一、党风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
作为一名普通党员能自觉学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和“八荣八耻”等纪律要求和处分规定,特别注重通过近些年来,一些党员干部放弃思想观念,背离党的宗旨,违纪违法,由党员干部变成阶下囚,甚至走上断头台的典型案例,进行自我教育,不断提高党风廉政意识。作为党工委副书记,能够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单位内组织开展警示教育。通过规章制度的学习,让党员干部了解党员行为约束规则,并清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利益能获取,什么利益不能获取;了解违纪党规会受到什么样的处分等纪律规定,增强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一年来,先后自我学习和组织单位党员干部学习了多种党纪条规文件,观看了几部警示教育电教片。
二、自律能力进一步提高
1、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
2、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
3、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全县民政系统干部法治素养为目标,大力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培养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干部队伍,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行政机关,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活动,进一步促进我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我局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学习内容和时间
(一)政治理论学习
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及开展的“七五”普法教育活动,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
1.通用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
2.民政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
学习中央、省、州、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文件和领导讲话;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学习《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等。
学法安排表
时间学法内容
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
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
4月《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等
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省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两委会成员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
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劳动合同法》等
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纪律处分条例》等
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
9月《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等
10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等
11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自治州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定》等
12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
四、学习方式及制度
(一)坚持和完善集中讨论学习制度。切实抓好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会议、培训、专题讲座、讨论等多种形式,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民政和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在思想上树立奉公守法、法律至上的观念,从而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坚持干部职工自学法律制度。我局干部职工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法内容,坚持自学,持之以恒,并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
(三)建立健全干部职工法律考试(考核)制度。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可采取闭卷、开卷考试等形式进行,也可采取提交论文、撰写心得、完成思考题等形式进行。考试(考核)工作要严格管理,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要把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作为干部职工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对干部职工完成年度或阶段性学法情况、法律考试、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加强对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的考察。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要高度重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要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把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考核。要把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纳入局机关年度学习计划,并做好舆论宣传。
关键词:任务;服务;企业
一、从外部看,把纪律规和矩挺在前面,是我们今后监督执纪的首要任务
9月24-26日到福建调研时,提出了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清晰地指出了工作的思路、方法和要求:
一是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体现了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的基本思路。二是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体现了执纪问责、回归主业的鲜明态度。三是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体现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目标方向。四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定位。
根据以上“四种形态”,笔者有以下建议:
一是抓教育要日常化。今后党委、纪委不能满足于一年搞了几次集中教育,要把教育提醒作为一项日常性的、常规性的工作。一种是我们自己组织宣传教育,勤提醒、常敲打;另一种是督导各单位加强教育,营造出一种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
二是抓纪律要常态化。上面第二种形态,对我们的职责进行了定位,就是要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纪委是执纪部门,不是执法部门,从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删除了违法的条款可以看出,今后大量的精力应该放在抓纪律、抓规矩上。过去认为不是问题的问题,今后都要从从严治党、严肃纪律的角度,去重新审视,认真处理。
三是抓惩处要严肃化。过去有一种误区,普遍认为查办大案要案,甚至是把人送进监狱,才算纪委的成绩,而那些不是问题的问题,不是不处理,就是交各单位自行处理,最后导致震慑力不强,问题反复发生。现在,这种观念必须转变。具体说,就是在同志们还是轻微性问题时,甚至还没有构成违纪,只是一般性违规时,就要及时查处、追究,不能坐等问题变大。这不仅是对违规违纪人员负责,也是警惕大多数同志犯相同的错误,是真正的回归主业。反过来说,一旦发生大案要案,也说明我们工作没有到位。所以,大家要把握好这个方向,一要真正抓早抓小,严肃查处违纪问题,真正体现对同志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二要宣传灌输,让重点人员知道,过去不是问题的问题,现在都要查处,清楚了解形势的严峻性,同时也增进对我们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强调一点,后两种形态,不是说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置之不理,而是要通过我们的努力,做好前两项以后,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降下来,少发生或者不发生。虽然有难度,但这是我们努力的目标。今后,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同时,改变对我们要么是“老好人”、要么是“大恶人”的不良印象。
二、从内部看,我们面临着四种考验、四种危险
四种考验: 外部形势的考验、管理变革的考验、各种问题的考验、履职尽责的考验
实行三级管控模式后,集团、股份对各公司的要求,各公司内部运行管理方式(包括机构合并),都发生了变化。在各项工作运行中,可能出现种种不规范、不理顺的现象,特别是可能出现钻改革和管理漏洞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调整重点,及时跟进,不但要掌握问题动态,而且要提出改进加强的建议,对个别典型问题还要拿出处理意见。
在这种新的形势下,我们要有清晰的思路和定位、要有明确的目标和方向。不论怎么变,我们的职责不能变,任务不能变,对自身的要求不能变。
四种危险: 方向模糊的危险(不能稀里糊涂、毫无计划的工作)、精神懈怠的危险(思想这根弦只能绷紧,不能松劲)、能力不足的危险(条规运用、定性量纪能力不强)、力度弱化的危险(查处的问题少,震慑的力度小)。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系统职务犯罪预防,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保证党员干部依法公正、廉洁的履行职务,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电力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立足于教育防范,致力于制度落实,为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工作制度
1、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办公室,实行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负全面责任,班子成员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制;
2、建立完善系统内部职务犯罪预防制度,健全防范机制,强化监督职能。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定期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分析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与职务犯罪预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利用各种形式,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法制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3、强化监督机制,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纪律观念、要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列为年度述职的一项内容,接受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要模范遵守《党的监督条例》和《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点工程项目、电力物资采购、大额资金使用、人动等重大问题严格实行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主要领导在做出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时,要提交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分管领导对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事前要向主要领导和班子及时沟通,事后及时汇报情况,并对处理结果负责;
5、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双签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签订工程廉政条款,在工程投资预算、工程招投标、材料采购、资金拨付使用、质量监督等主要环节上,严格执行行业法规,进行公开透明监督;
6、加强对电力物资材料采购的监督管理,凡签订定货合同的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廉政条款,并报党委纪检部门审查备案。
7、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基层供电所财务收支、电费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费依据和标准,坚持“一支笔”审批;
8、加强电网建设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公司及嘉电局制定的从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招标采购、施工、监理监督、竣工验收,到资金流向、预算、决算方面的详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实行农网资金单独立账,专人管理,在各级审计部门的监督下封闭运行,坚决杜绝电网改造领域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