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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水权交易;水权分配市场;水权交易市场;水权交易合约
我国是一个贫水国家,水资源危机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水资源如何在市场经济模式中得到最优配置并产生出巨大的综合效益,已引起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2000年11月24日,浙江东阳和义乌之间进行了水权交易,南水北调工程也即将进入水市场进行水权交易,这些都表明我国在水资源经济管理上加大了力度,并向市场化迈出了一大步。然而,目前我国的水权交易正处于探索阶段,为此,本文从发展水权市场的必然性及其重大意义、水权分配市场的管理以及水权交易市场的构建这四个方面对我国水权交易的发展作了初步探讨。
一、发展水权市场的必然性
在人类历史进程中的农业时代,由于人口少,水资源的用途局限于饮用、农业灌溉,对水的需求不大。而与不大的需求相对照,由于农业时代生态环境比较好,水资源的供给相对要多。因此较小的对水的需求与较大的自然水的供给,使得花费其余稀缺资源保护水的努力是不经济的。工业时代,水资源的用途越来越多,对水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与此同时,自然水的供给能力越来越弱化,水资源的绝对稀缺度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一套法律上强有力的产权制度,则由于存在的“囚徒困境”:一方面将导致资源的滥用,并使当前和长期的资源最优利用成为不可能。另一方面会加剧个人或群体在使用资源上的摩擦和对抗,并出现用暴力手段占有资源以及设置、维护某种排他性的产权。因此,当稀缺资源一旦达到导致人们相互对抗的水平,产权的出现便不可避免,尽管产权的具体形式可以有很大的不同。由于水资源越来越稀缺,加之水资源需求弹性小和不存在替代效应,这样不同利益单位的经济组织就有了界定水资源产权的冲动。
西方产权经济理论曾指出:在资源稀缺、同时又缺乏滥用资源的有效约束条件下,要创造资源的最大财富产出,就必须进行资源保护的投资,也就是建立资源的排他性所有权,在明确所有权后,受利已利益的驱动,创造资源的有效使用动力。马克思认为资源稀缺决定了资源配置的经济意义和经济学基础,这是一种机会成本的选择。康芒斯则把所有权看作是资源稀缺的制度反映,而产权的交易和转让正是资源配置的重要和基础环节。在资源财产权得到明确而清晰界定的条件下,只要这些权利能自由交换,作为市场层面(即外部性)的生产者或消费者就能通过交换达到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
中国目前的水资源现状可以概括为几对矛盾:区域矛盾,即上游与下游、南方与北方之间由于地理位置差异引起的矛盾;时间矛盾,即丰水期与枯水期、用水高峰与用水低谷之间由于降水和用水的时间差异引起的矛盾;用途途径,即农业用水与城市用水、经济用水与生态用水之间由于使用水的用途差异引起的矛盾;利用矛盾,即淡水与咸水、洁净水与污染水之间由于水资源利用率的差异引起的矛盾。诸如此类的矛盾还有很多,各对矛盾之间又互相渗透、互相影响,构织成一张纷繁复杂的矛盾网,而每对矛盾在某个层面上都表现为一种水资源的稀缺。因此,要理顺并解开这张矛盾网,改善我国目前的水资源管理现状的一个有效解决办法就是明确水资源财产权,通过水权交易市场重新配置现有的供给,以期达到水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这是历史发展做出的选择。
二、发展水权市场的重大意义
长期以来,我国的水资源分配体制是一种指令配置模式的延续,主要通过行政手段来配置水资源。在这种模式下,水价不能反映资源稀缺程度,浪费严重,供需矛盾日趋尖锐。在水资源日益稀缺、市场转型的新形势下,旧的配置方式不能有效协调地方利益矛盾,必须进行改革。发展水权交易市场,通过水权转让可以达到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
在价值规律作用下,资源总是由利用效率低向利用效率高、收益低向收益高的方向调整,以实现局部和全社会最大利益。在大部分可开发的水资源已被分配占用的情况下,人们关注通过销售和转让来重新配置那些已经被分配的资源,多数水权转让是从较低收益的经济活动向较高收益的经济活动转让,如从农业用水向城镇供水和工业用水转让。通过市场交换,双方的利益同时增加,水资源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在科学配置的前提下,水资源的有效利用达到优化,这是市场效率的体现。
通过水权交易,全社会节水意识增强。通过水权的划定,上下游用水成本相应增加,上游多用水就意味着丧失潜在收益,即用水要付出机会成本,而下游多用水要付出直接成本,这就为上下游都创造了节水激励,全社会的节水意识都会大大增强。
此外,由于市场具有动态性,能够反映总水量的变化和用水需求的变化,部分消除了指令分配各地区水量的不合理性。通过发展水权市场还可以抑制或避免新建供水工程。通过水资源的有效配置,增加可利用的资源量,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以市场方式实现水权在不同行业部门间的转让。
三、水权分配市场的管理
水权分配市场主要由水权批售市场构成,所进行的是水资源的所有者(国家或水资源管理部门)和用水户之间的初次水权交易,通过分配,水资源的使用权由政府向市场主体转移。对于水权分配市场的管理主要侧重于水权分配制度的确定、水权分配方式的选择以及水权登记制度的设立等一些行政、政策性管理。
(一)水权的分配制度
水权的初始分配制度规定(简称水权分配制度)一般有三种:一是“自由取用”水权制,即把水资源看作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纯自然物而自由取用的水权分配方式;二是按照“先来先用”的原则进行分配的制度,简称“优先专用水权制度”,又称“等候式”水权制度;三是竞争性水权制度,是指在水资源短缺的前提下,对现有的水资源进行竞争性分配。其分配制度又可分为两种形式,即行政性分配和市场分配。行政性分配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模式对现有的水资源进行指令性分配的过程。市场分配即是利用市场的价格机制进行水权初始分配的过程,实践中主要采用拍卖模式。不同的水资源禀赋决定不同的水资源分配体制。在我国,由于地域面积广大,各地水资源的短缺程度不同,因而水权分配制度也有所不同。在我国南方一些地区,由于水资源充裕,其分配体制多采用前两种方式。而在北方地区,由于水资源的短缺,多采用竞争性水权分配制度。如在黄河流域,由于水资源的极度缺乏,自1987年开始执行“分水方案”,即在扣除输沙等生态用水210亿立方米的前提下,将剩余的370亿立方米黄河水按一定比例分配到了沿黄各省、自治区(胡鞍钢,王亚华,2000)。一般而言,水权市场的建立只有在水资源短缺地区才有意义,因此,我们讨论的水权分配市场中的分配制度主要是指竞争性水权制度。
(二) 水权的分配模式
不同的分配模式将产生不同的效益与成本,对经济影响的程度亦将有所差异。在竞争性水权制度下,水资源的条件不同,水权分配的模式可能不同;在同一水资源条件下,对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水权分配的模式也不同。实践中,主要有如下水权分配模式:1、人口分配模式。在进行水权初始分配时,将可分配水量按人口分解到各用水户,使人人享受同等的用水权。这种模式体现了资源分配的公平性,但忽略了不同行业从业人员对水资源的需求差异。2、面积分配模式。按照水源地周围地区面积进行分配,用水业户所辖的区域面积越大,所分配的水资源越多。3、产值分配模式。即按照GDP产值指标分配水权,产值越高,所分配的水权量越大。因此产值分配原则是一种效率遵循原则。4、混合分配模式。即依据人口、地域面积和GDP产值进行加权平均的一种折衷的分配模式。5、现状分配模式。现状分配模式是在承认用水户用水现状的基础上,以现有的用水量(上一年或近几年的加权平均值)为标准,依据“溯往原则”进行水权分配。6、市场分配模式。即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对水权进行分配。一般而言,这部分水权的拍卖价格高于上述分配的水权价格,参与竞买者一般是水资源边际产出较高的行业,由于有较高的效益预期,往往会对这部分水资源产权支付较高的价格。
(三) 水权的登记制度
水权登记制度的作用是对用水进行统筹安排和管理,以规范用水,保护水权人的利益。其管理内容是:规定需要进行水权登记的取水范围,授权地方政府,制订各地具体的地表水及地下水的取水量和取水顺序。在进行水权登记时,水权人应当提交水权登记申请书和水权登记所依据的有关文件,在该水权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还要提供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其它文件。水权登记书应当包括下列事项:1、提出水权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即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地址;2、取水起始时间及期限;3、取水目的、取水量、年内各月的用水量、保证率等;4、申请理由;5、水源及取水地点;6、取水方式;7、节水措施;8、退水地点和退水所含主要污染物以及污水处理措施等。对于水源流经两县(市)以上或水权影响到两县(市)以上者,其水权登记应由上一级主管机关(或其委托机构)办理。水源流经两省(市)以上或水权利害关系影响到两省(市)以上者,其水权登记应由中央主管机关(或其委托机构)办理。对于由中央政府主办的水利事业,应由中央政府主管机关负责办理水权登记。对于登记的水权,因水源水量不足而发生争执时,用水目的顺序在先者有优先权;顺序相同者,先取得水权者有优先权;顺序相同而同时取得水权者,可按水权登记额定用水量比例分配之或轮流使用。
四、水权交易市场的构建
我国目前虽然还没有成熟的水权交易市场,但个别地方水权交易活动已经出现。因此,亟待建立适合中国国情并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水权交易市场。据此本文特提出建立一种合约化的水权交易市场。
(一)水权交易市场的布设
由于我国各地区水资源分布不均匀、经济发展不平衡,因此,建立适宜全国范围的水权交易市场是比较困难的;加之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要从流域和大区域做起。所以,目前国家设立水权交易市场应以大河流域为单元,首先在水资源比较紧缺并且经济比较发达的北方大中城市建立试点,然后针对各地区实际情况加以推广。在流域范围内建立以水资源所有权管理为中心,分级管理、监督到位、关系协调、运行有效的统一管理,这是当前国际水资源政策的核心。在大区域上进行的水资源统一规划、调配,各地方不得干涉,从而打破地方行政区划的界限,可以对整个流域的水利工程和环境治理进行统筹安排。
(二)水权交易市场的供求结构
引入竞争机制,建立水权交易市场。一方面,供水部门的结构要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打破行业垄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此,在国家对供水设施的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其经营权可分离出来,实行有偿转让。这样,既解决了建设与管理脱节的问题,又能有效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改变过去城市供水系统由政府包揽、国家财政投资无力的局面,实现供水系统投资主体多元化和供水系统运行的市场化。另一方面,用水结构也要发生变化。近年来,随着水资源供需矛盾的日益突出,国家一再强调要开源节流。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涉及到用水观念、经济、技术、法规和公众参与等多个方面,涉及社会用水结构的重新配置。现代经济是货币经济,通过“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水权交易,在一定约束条件下,优化用水量在不同行业的配置份额,追求最佳的经济效益,从而促进用水向科学、良性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三)水权交易合约的设定
水权交易市场是国家设立的产权交易市场的组成成分,应具有其固定的交易程序和交易规则,通过买卖水权交易合约来完成水权交易。水权交易合约是指在水权交易市场内达成的标准的、受法律约束的并规定在未来某一时间、某一地点内交收一定数量及质量的水资源商品的合约。它包括年度内的短期水权交易合约和年际间的长期水权交易合约两种形式。水权交易合约的内容一般包括:交易单位、成交价格、交易时间、交易日内价格波动限度、最后交易日、交割方式、合约到期日、交割地点等。其中,成交价格也叫敲定价格,它是水权供需双方在交易市场上通过公开讨价还价形成的。这种合约是一个标准化的合约,除了水权交易的成交价格是买卖双方协定的以外,水资源商品的水量、水质、成交方式、结算方式、对冲及交货期等都在水权交易合约中有严格规定,而且一切都要以服从法律、法规为前提。在进行合约化的水权交易时,要预付一定数量的保证金,用于交易双方不能如期履约的情况下,交易中心清算部门对受损方给予保障和补偿,这样可以实现对水权交易市场的风险管理,确保水权交易市场的正常运行。
总之,市场经济实践已经证明,生产要素产权没有流动性,资源配置的合理化就极难形成,产业结构的调整就十分困难,资源就难以充分合理利用。因此,水资源产权制度的完善与改革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市场经济需要完善水资源产权,在保证国家对水资源管理宏观调控的前提下应尽可能扩大水资源产权的流转范围。水权交易的出现既是水资源供需矛盾加剧后的必然产物,也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水权交易是水权供求双方在水市场上进行水资源使用权、经营权的买卖活动。水权交易的结果是引导水资源流向最有效率的地区或部门,流向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的用户。落后和欠发达地区或部门在发展阶段通过转让水权获得发展资金,而发达地区或部门可以通过在市场上购买水权满足快速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达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因此,我们应加强对水权交易的理论研究和探讨,为我国水权交易的广泛实施创造坚实的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董浩:“关于发展水权市场的思考”,《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01年第11期。
2、张岳:《中国水资源与可持续发展》,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00年版。
【关键词】证券交易税 调整轨迹 政策建议
一、证券市场交易税概述
证券交易税一般是指政府为了调节和规范证券市场股票、投资基金以及债券等有价证券的交易行为,以上述有价证券的交易行为为课税对象,同时以证券市场交易的成交金额为基准,按照比例税率确定的一种税收制度。
理解证券交易税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其一,由于证券交易税是针对有价证券交易的双方进行征税,因此,此税种税源较为分散,一般税收征收机关会委托证券交易机构和托管机构等作为此税种的扣缴义务人。其二,一般来讲证券交易税分为印花税、资本利得税和红利所得税三种。本文中所分析的证券交易税指印花税。
二、我国证券交易税的特点
我国的印花税是在90年代初证券市场建立时开始开征的,开征此税种的最初目的是为了抑制过度的投机,具有中国特色,其特点如下:
(一)证券交易税税基方面的特点
由于开征证券市场交易税时,我国证券市场的证券种类主要是股票,因此证券交易税主要针对股票交易进行征收,而对证券投资基金、国债、金融和企业债券不征收此税。然而,经过长期的发展,我国有价证券的种类越来越丰富,股票以外的其他有价证券的规模在整个证券市场的占比越来越大,从这个角度说,我国目前只对股票交易征收交易税存在不公平,有失其合理性。另外,我国目前只对股票交易的二级市场征收交易税,而对股票一级交易市场不征税,这从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不公平;同时,目前我国二级市场的投资主体是个人投资者,一级市场的主体是机构投资者,从这个角度来说,征收印花税不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证券交易税法律法规方面的特点
首先,从税收的一般理论上来看,印花税属于凭证税的一种,目前我国只对股票的交易行为征收印花税,而不是征收严格意义上的印花税,这点与理论相悖。其次,从实践角度来看,对股票交易征收印花税的做法是从一般的一些临时性规定衍生而来,没有根据证券交易的特殊性而专门设置相应的税种。另外,根据印花税相关法规和暂行条例,该税目的规定税率为0.05%,而我国一般按照0.3%左右的税率征收,这一做法欠缺法律依据。
(三)证券市场印花税对证券市场调控方面的特点
自从1990年开征印花税以来,目前我国已经数次对证券交易税进行调整,对证券市场起到了一定的调控作用。表1为证券交易税自1990年至2008年的调整情况。
从我国证券交易税的调整轨迹可以发现,其具有以下特点:首先,证券交易税由地方税调整为中央税,规范了税收征收程序;其次,证券交易税的政策性明显,即在股市行情低迷时调低交易税,股市行情高涨时调高交易税;再次,通过调整轨迹发现,当股市处于低迷时,对股市的调控效果有限,当股市行情高涨时,对其影响有限,无法改变大盘趋势。从另一个角度说,频繁的调整反而加剧了股市的波动性;最后,证券市场交易税的调整过于频繁,基本上每年调整一次,甚至更短时间。这违背了税收的一般特性,即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这使得投资者过分关注交易税率的变动,从而根据其变动调整投资行为,不利于长期投资者的培养,更加重了投机氛围。
三、对我国证券交易税发展的建议
根据以上关于我国证券市场交易税的特点介绍,借鉴国际上其他国家证券市场交易税的情况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我国证券交易税的发展所应借鉴的是:
其一,国际上关于证券交易税的经验介绍。目前世界上不到20%的国家在征收证券交易税,虽然有些国家在其证券市场建立之初,为了抑制股市过度投机开征印花税,但是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许多国家纷纷取消该项税收,取消的目的是这些国家普遍认为征收交易税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
其二,从上述我国证券市场交易税的调整轨迹来看,在证券市场建立之初的十年左右时间里,具有较强的调控效果,而后对证券市场的正面调节作用越来越弱,不但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反而加大了股市的波动性风险。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国可以效仿其他国家逐渐取消印花税;另一方面,证券交易税是对证券交易行为征税,而不管此交易是否盈利,这一行为无形中增加了证券投资的成本,我国的股票交易成本中,印花税与佣金成本就高达0.6%。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与其对证券交易征税,不如对证券资本利得征税。
参考文献
[1]魏雅华.证券交易税有碍于资本市场的繁荣[J].检察风云,2008(07).
2006年1月16日,国务院批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试点。其后,又决定设立全国性非上市股份公司转让系统,并专门成立了非上市公司监管部,完善柜台交易市场的工作也正在展开,这些举措可以说是迈出了建立和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几步,
多层次资本市场是资本市场自然发展的必然产物,多层次资本市场应当能够适应不同行业、不同经营业绩、不同规模、不同盈利水平的各类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形成的过程中,政府主管部门应当顺应市场发展需要,为市场提供良好的建设环境和确立各种服务功能。
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与特定企业的发展阶段和规模相适应,它应包括私募股票交易市场、地方性柜台交易市场、公开报价系统和交易所交易系统。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场外交易市场在全国性证券监管体系建立之前形成了很多柜台交易系统,如地方性证券交易中心,这些交易市场缺乏上柜标准,没有规范的交易和监管制度,市场秩序很乱。
1998年全国共关闭了41个场外交易场所,代之以上海、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统一交易。《证券法》要求依法上市交易的股票集中在证券交易所挂牌。2001年6月底,中国证券业协会开办了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交易。
产权交易市场实际上和股份代办系统具有交叉,产权交易市场可以交易非股份公司的产权。也可转让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份。所以产权交易市场也具备了场外交易的特性,现今全国各类产权交易市场有200余家,隶属单位也不一样。有的隶属于体改委、经贸委,也有的隶属于科技局、工商局;企业性质也各不相同,公司法人和事业法人并存。
产权交易是柜台市场场外交易的表现形式,对交易所“一统天下”是一个补充,但同时各产权市场又各自为政,信息不对称,管理差别大,发展状况也不同,市场秩序较乱,急需协调整顿。
产权流动是市场经济的需要,《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持有股份可以依法转让,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权利都可依法转让,一般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或者在各地产权交易市场转让。产权交易市场的现状不能满足正常交易行为的需要,制度不完善,管理覆盖面窄小,必然影响交易的公开性。市场不发达不完善必然导致隐性市场存在,即所谓“一级半”市场,它实际上是指在产权市场外进行资金交接和在产权交易中心过户的行为。
信息不对称、阻滞不畅势必造成隐性市场中的交易不规范,投资者不能正确判断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水平。
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柜台交易制度,首先应当为已经存续的公开发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市场交易环境。由证券业协会建立专门的电子交易系统为这些企业服务。即设置专门的公司股权代办系统,建立完善先进的股权交易结构制度,在上柜制度、信息披露和交易方面,根据市场特点设置不同于主板模式。国家正在着手于设立这样一个系统,预计今年下半年便可交易。
关键词:产权交易;民营经济;民营企业
2005年库区共有民营经济产业活动单位18.96万户,全年实现增加值424.08亿元,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当地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已提高到46.81%。但是三峡库区民营企业都很弱小,没有一家民营企业能够通过资本市场筹集资金,要实现民营企业资源的再配置,建立民营资本进出民营企业的通道需要一个完善的产权交易市场。
一、什么是产权交易市场
科斯[1]认为没有产权的社会是一个效率绝对低下、资源配置绝对无效的社会,一个好的产权制度对提高经济效益有显著的影响,而科斯认为的好的产权制度就是清晰的界定产权且产权可以自由的转让,科斯认为可交易性比初始的产权安排更重要。产权交易市场为企业各种产权的交易提供场所。
在2007北大多层次资本市场论坛上,学者普遍认为产权交易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当前的产权交易市场经营范围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各地产权交易所经营的业务也有所不同,一般包含以下几项业务:各种物权、债权、股权(不含公开发行的股票)和知识产权的交易服务;风险创业投资的进入和退出;国有资产的进入和退出;企业项目投资、重组并购,外资并购、企业改制、上市推介方案的咨询;产权交易相关培训,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托管、登记业务。
二、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意义
第一,有利于改变很多民营企业家族制的弊端,促进民营企业的公司股份制改造。美国著名企业史学家钱德勒[2]把家族制企业定义为:“企业创始者及其最亲密的合伙人(和家族)一直掌握大部分股权.他们与经理人员维持紧密的私人关系,且保留高阶层管理的主要决策权,特别是在有关财务政策、资源分配和高阶人员的选拔方面”。家族制企业很多都存在任人唯亲,管理起来由于人情的因素很难放开手脚,对公司管理制度化有不利影响。通过产权交易市场的完善,可以让一部分家族股权通过股权转让退出公司,使非公众公司的企业股权分散化比较容易,促进公司的股份制改造。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组织的一个基本形式,它不仅仅是一种财产组织形式,更重要的是通过股份制这种制度,可以改变企业一言堂的管理,促进企业管理的多元化,提高管理的科学性。
第二,产权交易市场有利于风险投资的发展。风险投资最重要的是需要一个方便的进入和退出机制,产权交易市场为风险投资的进入和退出提供了方便。一方面,有好项目的高科技企业非常方便的通过产权交易所获得风险投资。当投资成功以后,风险投资又可以通过产权交易市场退出投资的项目去孵化其他的风险投资项目。另一方面,对于风险投资资金来说,一个完善的产权交易市场可以降低项目的寻找成本,集中的产权交易市场里有大量的项目供风险投资资金选择。总之,产权交易市场降低了产权交易参与者双方的成本,促进了交易的进行。
第三,产权交易市场有利于库区民营企业与内外资加强合作,扩大企业规模。三峡库区除了得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相当多的政策支持,外商和各兄弟省份也都积极参与援助库区各地的经济建设,纷纷要求到库区投资。这些资金一旦找到合作项目,对于企业做强做大,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企业效益都有重要意义。然而要满足这些内外资金的投资需求,为他们找到好的项目,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来发现投资机会,同时产权交易市场也为这些资金提供退出通道。根据调查发现,库区民营企业与这些资金的合作意愿最强,但是很多都苦于没有很好的产权市场为他们服务。
第四,产权交易市场有利于民营企业技术水平的提高。知识产权的交易是产权交易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知识产权的交易对于民营企业增加科研投入,提高技术水平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民营企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升级,离不开技术发展的支撑。完善的产权交易市场可以实现技术和市场的对接,为实现各类科研成果、创新技术、品牌、无形资产等高新技术成果及无形资产转化提供市场化、资本化交易平台。这一方面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了融资渠道,促进了新技术的研发,另一方面,为企业采用新技术和产业升级提供了方便。这对库区民营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有重要意义。
三、对发展三峡库区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议
1.完善产权交易服务,充分发挥产权市场功能
产权市场功能包括:信息积聚功能,即提权交易信息,沟通买卖双方,使交易双方通过市场建立固定的联络渠道,使具有交易意愿的买卖双方或潜在的买卖双方通过恰当的形式进行信息沟通、谈判撮合;价格发掘功能,即形成价格规范,为潜在的交易双方对交易价格做出合理的预期,以减少交易费用、促进交易双方顺利达成满意的交易价格;制度规范功能,即对产权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行为进行规范,包括产权交易信息的形成与传递,创立公开交易制度,杜绝暗箱操作,形成价格规范,公平竞争等。中介服务功能,即通过实行经纪机构交易制,简化了产权交易手续,缩短了产权交易过程,提高了产权交易效率。
2.扩大产权交易主体
当前产权交易市场主要从事的是国有产权的交易和传让,参与的主体主要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大都作为购买方参与到产权交易市场。这主要是因为当前大多数产权交易所都是当地国资委的下属单位,交易所的成立目的大都也是为了国有企业改制和盘活存量国有固定资产。但是随着民营经济发展,民营企业对产权交易有着迫切的需求,他们不再是仅仅作为国有资产的购买着进入产权交易市场,还要以各种产权的出让方进入市场。
政府应该制定政策,降低交易成本,简化交易程序,鼓励各类企业包括民营企业以各种方式积极参与产权交易市场。
3.建立适应库区的联合产权交易市场
产权交易市场一个最为重要的功能就是信息集聚功能,而信息集聚功能的发挥要求市场范围足够的大,这就要求建立一个联合的产权交易市场。重庆联交所的建立对三峡库区产权交易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联交所作为全国四大产权交易所之一,其偏好做国有资产和其他大额业务,而不重视库区大量的中小民营企业的交易需求。
笔者认为,发展适合库区的联合产权交易所,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组织方式上可以仿照重庆联交所,采取在库区各地设立分支机构,除此之外,还可以到一些资本充裕的地区去设立一些办事处,如江浙的一些地方,增强他们对库区企业的了解,撮合这些地方的企业来兼并或与库区的民营合资合作。监管方式上,交易所如果要独立的对挂牌企业或股份托管的企业进行监督是不可能的,所以一定要工商和财税部门的积极合作共同监管。
作者单位:重庆三峡学院
参考文献:
关键词:产权交易市场 问题 必要性 措施
一、中小产权交易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交易中缺乏宏观的指导和系统的规划
在我国,现在有着数目众多的各种类型的产权交易市场,但其中相当多的部分面临着市场混乱的尴尬局面。就目前的产权交易进程来看,迄今为止所进行的企业产权交易、资产重组活动基本上还限于微观层面,即仅仅从企业自身的发展来展开,极少有宏观层面的规范性举措。由于国家和各省市尚未制动明晰的产权交易和可操作性的资产重组的产业政策。这就导致了中小企业指导性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的缺失,从而使得整个的产权交易市场缺乏宏观的指导和系统的规划。
2、要素重组困难重重
在发达国家中,参与流动和转让的是一组产权,这组产权在产权转让和企业并购过程中,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权流动体系。实务全力转让就是指产权转让的对象是企业的部分或全部实物资产。另一种是持股权利的交易。这是产权交易中流动量最大、成本最低的一种交易方式。还有一种是债权的流动和重组。但是就目前而言,这几种产权方式的流动和重组受到种种的限制,这种限制不仅有体制、制度的限制,还有来自技术的限制。有些企业因为产权结构不明晰,导致产权的归属性难以判断,这都是目前产权交易纠纷的重要原因,这样就使得中小企业就必须加强制度的完善。
3、技术性的障碍比较大
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发展还不是很健全,其本身就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和抑制性。而技术更是对产权交易活动产生了明显的不利影响,这样就会使得进入市场的产权、股权本身的价值评判合理与否难以保证,从而引起产权交易的纠纷。这些技术需要中介机构所承担责任的加重、中介服务人员公正素质的提高和参与交易活动的人员自身素养的完善来保障和克服,以避免市场上价格与价值严重偏离,产生过多市场泡沫,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和全社会经济效益的降低。
二、建立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的必要性
1、经济改革和发展需要多层次的资本市场
由于我过经济的严重不平衡性,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是满足经济建设过程中不同类型的需求。由于在中国经济建设中,不同发展阶段企业会导致融资需求不同,区域性的小型资产市场是不可或缺的,所以地方政府就需要承担起其重要的职责,这写职责包括:发展地方经济、扩大就业、稳定社会。研究表明,区域性的产权交易市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地方的经济发展,并为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不同层次的投资需求。
2、产权交易市场是市场发展的必然需要
由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必须进入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这给产权市场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目前虽然大多数的省市建立了产权交易市场,但是由于缺乏法律的支持和创新业务受到限制,再加上缺乏行业自律和风险防范机制等因素的制约,所以未来的发展也存在不确定性。因此这就需要完善的产权交易市场来解决这些问题。产权交易市场有助于提高市场经济,是市场发展的必然需要。
三、提高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的有效措施
1、培育高素质的经纪人中介机构是十分必要的
依法建立法人组织是中小企业产权市场中介机构必须具有的保证,只有这样才能为为企业产权交易提供信息、法律、财会多种服务的机构。在诸多的中介组织中,经纪人是重点培育的对象。提高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效率的条件是经纪人之间的竞争,所以这就要求经纪人市场不能形成独家的垄断。经纪人要以一定的盈利为目的,从而为产权交易带来收益和服务。
2、与产权交易对应的系统配套工程的建立
首先,要建立社会保障配套。就目前的经济而言,多层次、健全的失业保障制度一时一刻无法建立起来。但是现阶段提出的“职工就业基金”或“中小企业扶持基金”计划,这样一方面可以使企业职工在离开企业时可以得到一笔就业补偿。另外,还使企业收购方减轻了负担,使其可以放手改造企业,注入新的活力。其次,是法律配套。只有通过对中小企业产权交易活动进行立法,才能使企业一方面可以避免来自政府部门的干扰和束缚,另一方面还可以使政府有法可依。最后是国企产权改革配套。
3、 网络信息的配套是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的基础
网络信息可以使地区间市场的壁垒打破、实现区域性的信息资源共享。政府的工作就是提供完整的产权信息网络,而各中小企业应积极将自己的材料上网,中介机构则将这些材料汇集、整理,形成一个个产权信息交流中心。完整的大型数据信息库的建设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除了加强企业自身的意识之外,还应存在长期维护与扩充产权信息网的专门机构。
四、结语
产权市场具有信息集聚辐射、市场价格表现、资源优化配置、市场中介服务和市场监管理五大功能。但是实践中非证券化的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存在一系列难以克服的困难。虽然我国的中小型产权交易市场还存在很多问题,但是只要参与方做好国家宏观指导和统筹规划的优化配置,加强现有的法律约束,施行重要的要素重组,提高产权交易当中的技术质量。此外,还更应加强现有的产权交易市场的规模化管理,为我国的中小型企业交易市场的推动和重组做出重要的贡献。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