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园林绿化管理制度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园林绿化养护市场管理,规范园林绿化养护招投标行为,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本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进行的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主管部门和职责)

市绿化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绿化局)是本市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管理的行政监督和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的实施办法;

(二)对招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

(三)组建评标专家库;

(四)接受投诉、查处园林绿化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实施部门和职责)

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站(以下简称市绿化工程管理站)按照本规定具体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审核招标人的资格、受理招标文件备案;

(二)组织信息、负责养护招投标项目登记;

(三)监督开标、评标、定标,核准中标结果;

(四)调解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分歧;

(五)承担评标专家库成员的日常考核和评估;

(六)指导和监督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具体实施的招投标活动。

第五条(原则)

市绿化局对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工作的规范和要求、招标范围和规模提出指导意见。

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对招标人的一般要求)

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须招标的养护项目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第七条(交易场所)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园林绿化分中心(以下简称园林分中心)是为本市园林绿化养护项目交易活动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专业服务机构。

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活动原则上应当在园林绿化分中心进行。对在交易中心进行的招投标活动,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标准收取。

园林绿化分中心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有关交易规则,对养护交易所涉及事项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八条(反对地方保护和部门封锁)

依法进行的招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外符合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九条(投诉和处理)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绿化局监察室、市绿化投诉举报受理中心投诉。接到投诉的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二章招标

第十条(招标范围)

(一)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养护项目;

(二)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的养护项目;

(三)紧急整治的养护项目除外。

第十一条(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二条(自行招标)

招标人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一)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具有专门负责养护招标的工作部门;

(三)有2名以上招标业务人员。

招标人自行招标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持以上证明材料,向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第十三条(委托招标)

招标人不具备第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招标。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与招标机构签定合同,并持委托合同副本及招标机构资格证明材料,向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第十四条(招标条件)

(一)养护招标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并且资金已落实;

(二)具备养护招标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第十五条(信息)

招标人应当在“绿化”门户网站()和园林分中心信息网上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连续时间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人名称和住所;

(二)邀请的投标人名称;

(三)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发包范围和基本要求;

(四)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十七条(入围方式)

(一)全部入选法

所有符合养护项目招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均可成为投标人。

(二)资格预审法

对规模较大的或者园艺养护技术要求较高的养护项目可采用资格预审法。资格预审文件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评审要求,但不能以预先确定投标人的数量作为评审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应当将资格预审的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投标人。

(三)随机确定法

当投标申请人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过多时,招标人可要求采取随机确定法,从所有投标申请人或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中随机确定投标人,但投标人最低限额不少于7家,且在招标公告中明示。

第十八条(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须知: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发包范围及内容、养护期限、养护等级要求、资格要求、资金来源、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现场踏勘日期、投标答疑会日期、投标文件的编制、提交、修改等要求、投标截止时间、承包方式等内容;

(二)拟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合同草案;

(三)技术规范及要求;

(四)投标文件的格式以及应附的表格、公函等示范样本。

(五)评标的标准与办法。

(六)对细微偏差和重大偏差的认定。

(七)评标办法。

(八)工程量清单及绿化养护现场图。

第十九条(招标文件澄清)

招标文件交出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限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招标文件的备案)

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前二天,应当持招标文件样稿到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部分也应到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第二十一条(踏勘和答疑)

招标人可以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投标人获得踏勘现场的机会应当平等。

招标人对任何投标人做出的答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公开。

第二十二条(信息保密)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规避招标)

招标人采取下列方式之一,属于规避招标

(一)擅自改变养护项目资金来源或者用途;

(二)虚假招标或者使招标活动流于形式;

(三)将部分项目排除在具体招标范围之外;

(四)其他不招标或者不公开招标的行为。

第三章投标

第二十四条(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当具有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参加投标的养护企业应当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报送投标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养护企业营业执照;

(二)具备招标人对投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第二十五条(投标文件的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二)投标人的报价应当保证其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项目。

(三)投标文件应当由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章。

第二十六条(投标文件的提交、送达和撤消)

(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封口处由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章,送达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点。

(二)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管投标文件,开标前不得开启、遗失。

(三)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投标文件。

(四)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五)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不含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二十七条(投标文件的变更和补充)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送达、签收和保管。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截止日之后送达补充、修改的内容无效。

第二十八条(投标保证)

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等方式。保证金应视标底的大小,按养护工作量的百分之一收取,最高不超过二万元。

第二十九条(投标保证金的退回)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退投标保证金:

(一)中标后,中标人在三十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定合同的;

(二)在领取招标文件并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下,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投标文件、提交的投标文件无效、提交后又撤回的;

(三)被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的;

(四)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

第三十条(投标截止期限)

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一般不得少于20日,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串通投标)

投标人之间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共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一致投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之间事先商定,突出一个投标人,其他投标人作为陪衬参加投标;

(三)招标人将投标情况透露给投标人;

(四)招标人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五)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六)招标人和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额外补偿;

(七)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八)其他串通投标的行为。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二条(开标)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招标文件确定的地点公开进行。

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案。

第三十三条(无效投标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二)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或者在封口处未按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签章的;

(三)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四)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

第三十四条(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招标机构以外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由招标人从市绿化管理局建立的养护项目评标专家库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与投标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参加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对评标专家施加可能影响评审结果的行为。

在中标结果确定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应当保密。

第三十五条(评标专家的管理)

评标专家应当是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具有与养护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工程、经济类人员,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履行职责。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应当定期对评标专家库成员进行综合评估,根据需要对专家库进行调整和更新的,对在评标过程中不称职或者违法违规的评标专家取消其资格,应当报市绿化局同意。

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人员,今后不得参加任何评标活动。

第三十六条(评标)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人应当给予评标委员会足够的阅标时间。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提供书面评审意见。评标委员会将评标过程与结果形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给招标人。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进行。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应当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及时纠正和协查各类违法行为。

第三十七条(评标办法)

根据养护项目的不同特点,招标人可以分别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投标文件的澄清)

经招标人同意,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或者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标底合理幅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第三十九条(废标)

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作为废标处理:

(一)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二)投标人不能对报价较低作出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经认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

(三)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第四十条(中标候选人)

公开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邀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排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2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第四十一条(中标)

招标人应当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全部使用财政资金拨款或者财政资金拨款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约的,可以依序确定其他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应在开标之日后10天内完成定标工作,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5天。定标后,招标人应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等工作。

第四十二条(重新招标)

有效投标不足3个(不含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招标人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四十三条(评标备案)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市绿化工程管理站提交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

(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

(三)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未中标人的投标报价表。

第四十四条(结果公示)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应及时将中标有关情况告知市绿化局信息中心。市绿化局信息中心和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应及时将中标情况信息在“绿化”门户网站(和园林分中心信息网上进行公示3天。在公示3天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

第四十五条(合同的签定)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确定的内容订立书面合同。

自订立书面合同之日起7日内,招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四十六条(履约担保)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中标人须提供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百分之十的履约担保。

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第四十七条(合同履约)

中标人应当就承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备案的处理)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发现备案材料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的内容,以及招标机构不具备相应资格的,应当在招标人报送备案材料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四十九条(行政管理措施)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或者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索贿受贿、干预正常招标投标活动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公正度评价)

市绿化局监察部门负责招标投标公正度评价工作,对反映招投标不公正的项目,组织或督促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园林绿化;施工管理;有效措施

现如今,园林的绿化施工已经成为城市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受到了城市规划者的高度重视。由于暴露的施工问题越来越多,致使园林绿化在施工方面严重影响工程的整体进度与质量等。基于对城市环境的保护,在建设中开展园林绿化工作成为改善环境的主要措施。伴随施工规模的扩大,有必要在现阶段施工建设中加强园林绿化施工的管理。若想要在具体的施工中有效提升质量,则需要探寻出具有可行性的管理措施,进而提升园林绿化的整体水平。

一、现今园林绿化建设在施工管理方面暴露的问题

(一)缺少技术作为支持

在目前的城市建设中,园林绿化方面具有较强专业性的建设单位较少,尤其是在园林绿化的施工方面,基本上依靠于其它的施工去提升整体效果,进而将工程单位等换成园林绿化单位,这种现象表现得极为严重。当然,在园林景观中实施绿化建设,往往忽视了植物对生长环境的需求,加之缺少技术作为支撑,间接导致在施工管理中出现了较为频繁的管理问题,给绿化工程后期管理造成一定的养护难度。

(二)缺乏先进的管理意识

由于施工在规模上的扩充,致使施工的管理者将目光全部投射在施工上,导致施工的管理工作出现疏忽。此外,建设单位在实施园林绿化建设工作中,其运用的管理观念也完全综合借鉴一些外国的经验,以致于现今施工工作难以与我国的建设的具体行情相适应,形成了较大的差距,使得管理工作的效率大打折扣。加之一些热门、新兴的园林绿化项目吸引了许多的投资单位,促进了项目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由此一来,政府无法实现有效的管理,进而使绿化施工未能达到标准的要求。

(三)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

基于园林绿化项目在城市建设发展中存在的周期较短,致使现今的施工管理在制度方面还不具完善性与规范性。然而,该管理制度在施工方面能够起到指导与协助的作用,若是在管理中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难以有效指导管理者展开有意义的监管工作。因此,只有具有全面性、完善性的高级管理制度,才有利于提升管理者的综合管理意识,进而弥补工作上的缺失,有效防止由于管理对施工造成损失。另外,对于施工单位而言,虽然已经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但是由于缺少实际的管理与监督行为以及不完善的施工管理制度,会使园林绿化在施工方面不具及时性,直接影响植物的成长以及绿化质量。

二、研究园林绿化在施工管理方面实施的有效对策以及措施

(一)为施工提供技术的支持

为了满足园林绿化对施工管理的需求,需要在施工前期制定与设计好具有可行性的施工方案。首先,应详细掌握绿化植物对生长环境的要求,有利于对施工的工序进行合理化、科学化的安排,促进管理工作更好的落实。例如:苗木在种植与栽培过程中,需要合理配置实施人员,对工作进行调动也是管理中容易出现以及注意的主要问题,进而有效控制工程项目在施工中使用的成本,避免对成本造成浪费。另外,对技术进行科学性创新,从而完善施工中的全部信息与资料,以便为施工在技术上提供支持与数据的参考。此外,在对信息与技术等加强管理同时,控制施工的现场以彰显技术提供支持的作用。

(二)提升监督、管理的力度

施工的管理工作对园林绿化在建设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其施工质量在一定程度上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城市化建设的水平。综合影响的后果分析,务必在施工之前对绿化的具体施工进行相关性申报,只有在申报成功以及批准之后,才能开展后续的绿化建设。例如:在北京城市中,对园林景观实施绿化工作,必须要对相应的机关单位提出工作性质的申请,批准后方可进一步施工。而针对施工期间出现的工序问题,管理者和部门应及时处理与纠正,以便将质量提升至理想的标准范围。

(三)完善施工的管理制度

要想将管理制度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应该全面性的掌握施工单位现有情况,以便在结合相关管理规定的同时,为施工的管理工作制定具有完善性的管理体系与制度。首先,根据管理制度对施工人员以及工作展开细致的划分,全面落实施工总体内容,展现管理制度完善的有效性。其次,对管理工作展开审核,在此期间,一定要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完成科学合理的审核工作。最后将合格、完善的施工管理制度充分地应用在管理工作当中,使符合标准的制度能够适合绿化施工管理工作的需要,从根源上提升管理工作水平。

(四)提升管理者的综合技能

由于园林绿化在工程施工中涉及到相对多样的管理技能及其内容,对管理者的综合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全面提升管理者的综合技能是提升园林绿化施工质量较为有效的举措之一。在具体的行动中,一方面,要积极开展全员性的业务理论培训。这主要是因为管理者是落实实际管理的主要参与者,对建设质量具有一定的掌控作用。因此,对其展开全面性的培训工作,这对提升建设与绿化质量具有直接影响的意义。另一方面,伴随社会群体对园林景观审美意识的提升,意味着绿化工艺也要满足现代审美的要求。因此,在提高管理者综合技能基础上,还要培养他们在创新方面的能力。在结合创新理念前提下,使绿化施工展现出植物种植的多样化。将培训的内容应与创新理念结合在一起,力争在本质上提升绿化施工的整体质量。

(五)加强养护的管理力度

园林绿化在项目上有区别于其他工程项目,在后期施工中还应加强养护管理力度。将其重点工作放在植物的种植方面,应尽可能确保并提高植物在绿化施工中的相对成活率,真正落实绿化施工的最终目标。该项目在施工的前期主要是注意建设问题以及植物栽培问题,而后期应加强对养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养护的落实程度对植物的相对成活率有着直接的影响,进而会间接影响到园林绿化的整体效果与质量。在施工后期,若养护管理工作未实施到位,大部分植物极有可能因此而停止生长,进而影响整个施工工作的进程以及绿化的效果。因此,在施工的后期适宜制定出规范的养护制度,以便在养护方面提升植物在绿化建设中的成活概率。

总 结:

综上所述,对于具有较高重视度的园林绿化项目来说,其施工管理在力度上会对施工的整体质量产生直接较为明显的影响。因此,要完善相关制度去提升监督与管理的整体力度,不仅要加强管理工作落实的力度,还要掌控施工的成本、养护等各方面工作,除此之外,管理者的综合技能也不容忽视,应在管理培训活动中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管理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园林绿化工程的整体质量,为城市的建设增添光彩的一笔。

参考文献:

[1]王国安.加强园林绿化施工管理的有效措施[J].园林工程养护管理现代园艺,2015,3(2):179―180.

[2]罗德红.优化园林绿化施工管理的有效策略[J].园林工程养护管理现代园艺,2015,3(3):160―161.

[3]谷文威,吕 阵,娄俊霞,汪宜飞,张慧敏,郭海峰.园林绿化施工管理的有效控制措施探讨[J].论苑,2014,9(13):225.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字: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存在问题;解决措施

Abstract: Landscaping for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life for people to feel close to nature and nature to create a good place to play a key role in strengthening the conservation of landscape management to be able to establish a goo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clean urban air and lay a solid foundation. In this paper, as a starting point, from landscape conservation management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two aspects are discussed in detail.Keywords: landscaping; conservation and management; problems; solutions

中图分类号:K928.73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园林不仅是各种游憩的境遇,还能够为改善环境质量起到一定作用。园林绿化是人工通过专业化的技术设计手段,融入到创新的思维,在一定的环境内对树木、建筑等进行优化改变,提升美感。由此可见园林绿化的重要性,加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也十分必要。

一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存在的问题

园林绿化工程从设计到施工完成,这个过程就是将设计者的理念由园林建造师的展现出来,在园林绿化工程完成之后,对其的养护管理才是实现设计者意图的关键,如果不注重养护管理,植物就有可能枯萎死亡,建筑有可能遭到人为破坏。但是从目前的情况看,园林养护管理确实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不重视

园林绿化施工建设的成功与否,是否能够得到大众的满意,除了施工环节获得的成效之外,与施工后期的养护管理有巨大的关系,所谓园林绿化的三分之一靠设计,三分之二要靠养护,由此可见加强养护管理工作十分重要。但是管理者并没有意识到这个关键性,加之一些市民的绿化意识欠缺,对园林绿化带的破坏等,使得园林绿化工程中的人文价值、社会价值以及生态价值不能够充分发挥。

(二)园林绿化中的不合理种植加剧了养护管理的难度

园林绿化设计不仅是一项工程,还是一项富于创造性和创新性的工作,园林内的绿化植物在配置过程中需要具有美感,也要符合环境的生长需要,这样能够利于养护工作的开展。但是实际情况是,园林绿化中的植物选择存在着不合理的地方。一些园林绿化设计人员缺乏相应的植物学知识,只是片面的追求外观的美感而忽视了植物内在的平衡性,造成了园林内书中的单一,织物密度大,缺乏充足的养分吸收,这样给养护工作带来了难度。加之管理者过分的对国外树种的养护,而对本土树种的养护较为冷落,也是管理不当的表现。

(三)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较为落后

园林绿化的持久性和美观效果都是靠养护取得的,而养护管理水平的高低决定着园林绿化效果的实现和绿化经济效益的获得。但是通过调查发现,当前我国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方法较为陈旧,管理形式单一,缺乏创新性,所采用的管理设备和管理技术也较为落后,不能够跟上时代的发展变化,加上养护人员的素质欠缺,园林绿化养护经常会出现后养护或者是被动养护的局面,管理者不能够制定一个长期稳定的养护规划,也是管理水平落后的表现。

二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措施分析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是确保园林绿化功能充分发挥的重要保障,上文中指出了,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下面本文就针对问题提出几点措施,希望对养护管理工作起到帮助作用。

(一)建立健全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健全的管理制度是保证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和基础,所以说为了保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一定要健全制度模式。为此,首先需要加强对管理者的管理技能及理论水平的培训,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增强管理队伍的整体水平,为养护管理制度的建立打下坚实的基础,要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原则以构建养护管理制度,并严格的执行制度,进一步实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完善和优化。同时,健全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还需要具备完善的监督机制,所以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建立起动态的监督机制,同时建立起管理信息的共享平台,实时的了解管理过程中的各种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除此之外,建立起对管理者的奖惩机制,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挖掘管理潜力,也是健全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加强宣传,提升管理者的养护意识

养护管理意识对于提高管理水平,促进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上文中指出,由于缺乏对园林绿化工程的养护管理意识,园林绿化的社会价值、经济价值和人文价值不能够充分发挥,这也就是去的养护的意义,所以说必须要强化这一观念,为此,首先需要从宣传上着手,加大宣传力度,使每个人都能够了解园林养护管理的重要性。为此,可以采用多种手段进行宣传,如网络平台、管理部门内部的会议等,这样能够在实际的宣传中培养养护管理意识。除此之外,相关领导还需要定期的对管理者进行思想培训,或者进行管理意识相关的考核,使他们进一步巩固管理知识,使得管理者既能够顺利的开展工作,又能够在管理中将园林绿化设计的内涵表达出来。

(三)实现园林绿化的科学规划,降低管理难度

当前状态下,随着本土植物的大力开掘和研究发展,其存活率高、使用能力强、便于养护管理等优势越发明显,因此在现代园林绿化中被广泛的应用和推广。但城市园林绿化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植物,进行科学的规划和管理,尽量的降低养护管理的难度,所以说在实际的设计和植物的配置中,需要根据植物的性质和功能进行划分,坚持以本土植物为主,外来植物为辅的原则,提升园林绿化设计的合理性和实用性,实现好养护好管理的目标。在管理的过程中,管理者需要对园林土壤的性质和周围的环境进行考察研究,看植物是否适宜在这样的环境下生长,同时看设计者是否利用生态学以及植物学的相关原理进行植物配置,将植物形态完美结合,做到科学美观的规划,如果不恰当管理者需要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在园林绿化施工的过程中,管理者还需要对植物的选苗、运输和栽种进行管理,为今后的养护打下基础。

(四)采取科技措施实现现代化养护管理

现代社会是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在进行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充分的利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进行信息化管理,实现现代养护。为此,首先需要购买现代化的养护操作设备,在提升养护效率降低养护管理强度等基础上实现科学化养护管理,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个过程中除了要对园林植物进行养护管理,对于设备的养护也不能够忽视。除此之外,还需要加强现代化管理意识的加强,提升园林绿化现代化管理的宣传,相关的部门也要配合好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切实将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在这个过程中,还需要积极的采用先进的养护管理技术,借鉴其他先进的养护管理经验,切实实现现代化的养护管理。

结束语:园林绿化施工不仅能够实现城市人们接近自然感受自然的愿望,同时能够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空间环境,也是提升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在园林绿化施工建设中,加强养护管理工作十分必要,这是进一步实现绿化功能的关键。本文就以此为出发点,从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出发,并在此基础上指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希望能够为今后的养护管理工作起到帮助作用,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城市提供最佳的园林绿化空间。

参考文献:

[1] 姜子秋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实用科技信息,2012年第04期

[2] 黄慧鹏 园林绿化养护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中国园艺文摘,2009年第12期

[3] 陈杰春 浅谈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年第26期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管理;控制

中图分类号:K928.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园林绿化档案是在园林绿化建设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照片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是园林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竣工核定的必要条件,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护、管理、使用和改扩建的原始依据。管理好园林绿化档案,具有保存和利用参考价值的原始记录,为城市建设、改造与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因此,我们必须把握住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的特点,认真做好城市园林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工作,使园林绿化档案更好地为城市建设及各项工作服务。

二、园林绿化工程档案概述

城市的园林建设不可能在短时间就全部建成,需要长远考虑管理、养护、发展的问题。园林绿化档案记录了城市园林的建设布局、林木花卉品种、栽培技术、生长习性等。因此,为园林发展建设的连续性、周期性提供了不可缺少的凭证和参数。园林绿化档案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园林绿化部门任何一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都离不开园林绿化档案。通过利用有关园林绿化档案,从而能够借鉴过去的好经验和好办法,更好地保护好美好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首先,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的复杂性与多样性。园林绿化工程是通过人工构筑手段加以组合的具有树木、山水、建筑结构和多样功能的空间艺术实体。多涉及到给排水工程、水景工程、辅装工程、假山工程、绿化工程、建筑工程等,需要多部门、多行业的共同协作。其形成的档案部门多、种类多;工程施工交叉复杂;各自材料既有重叠,又各自一体,最终形成庞大复杂的资料。

其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的多变性。园林绿化工程随意性强、可塑性大。园林绿化工程为做到自然、新奇与协调,突出园林景观艺术的观赏性,留给建筑者发挥的空间很大。建筑者常常即兴发挥,形成了园林绿化工程组合的千变万化。园林绿化工程档案常适应园林绿化工程需要,多以修改补充原有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方案图纸,工程的多变性,决定了档案的多变性。档案只有准确完整,才能避免造成建设和维修的失误和损失。

最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的社会性与开放性。园林绿化工程是一项公共事业,是提高人们生活质量、造福于人民的公共事业。园林绿化工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不断提高,显现出大规模地高速增长态势。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真实记录了城市环境的巨大变迁,它与社会发展、经济发达、思想开放等内容息息相关。园林绿化工程档案被深深打上历史的烙印,唯有准确收集、整理、归档,以保存历史的真实记录,才能得到永久的开放和保存。

三、加强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的管理

1.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管理 随着档案管理手段的更新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科学的档案管理体系。要推动档案管理创新,包括管理模式、管理思维、管理制度、管理技术、管理手段和方式、管理过程和控制、管理流程、档案功能的创新;要推行档案标准化管理,以“最优化”的理念,综合分析各家之优缺点形成最佳方案,将档案工作标准化纳入单位标准工作程序,提高档案管理整体水平。最后还要搞好8个纳入:将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纳入工程建设工作计划和各项管理程序;将档案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生产、技术管理各个环节;将档案工作纳入工程领导的议事日程和职责范围;将档案工作纳入合同管理制,依法管理档案;将档案工作纳入工程技术管理;将档案工作纳入工程监理制;将档案工作纳入验收程序;将档案工作纳入合同结算和质量保证金。

2、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社会的进步,数字化进程的加快,也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尽快适应社会发展的形式,不能停留在原始资料收集的手段上。加强档案法的学习和宣传,增强园林绿化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档案管理意识,领导重视是档案管理的前提。要把档案管理纳入重要议程,作为园林绿化重要内容来抓,与园林绿化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发展,使管理者、职工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档案与自己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密切关系。各级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应不断优化档案工作人才队伍,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创新模式,形成特色,进而更好地服务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在加强自身素质锻炼,努力掌握新学科、新技术的基础上,加大对信息资料的采集、梳理、辨析,使之形成的资料具有准确性和实效性,形成一个系统的管理模式,以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

3、加强施工阶段的档案管理

园林绿化工程开工之前,园林绿化工程主管部门要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档案责任书,各建设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档案工作。工程施工的每一步都涉及到档案工作,都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开工前,园林绿化工程档案要记录现场踏勘测量,核对核实有可能产生的设计变更,收录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施工中,园林绿化工程档案要对土方登记单,标高复核记录,苗木出圃单,隐蔽工程验收单等一系列情况记录。对施工图分布、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操作记录等都要随时收集。这些记录既描述工程进度,又是对工程质量的监管。竣工后,园林绿化工程档案要记录竣工报告、工程决算、竣工图以及竣工验收所产生的会议记录等,变更文件所提出的修改内容要全部准确的反映在施工图上。建设单位在对园林绿化工程进行预验收前,要提请有关部门为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取得两部门核发的工程档案预验收认可文件,方可组织工程验收。

4、加强各部门分工协作

园林绿化工程的主管部门和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密切合作,各司其责,形成合力。园林绿化工程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等,要制定出明确的工作程序,要及时将工程档案移交给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与园林部门沟通协调,深入工程现场指导检查;举办培训班,帮助建设单位建立档案的工作流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为他们提供各项服务。而园林绿化工程档案人员要勤于思考,加强学习,增加知识储备,增加才干。只有三者通力合作,才能使园林绿化工程档案彻底改变其被动、薄弱的局面,迅速成长壮大起来。

5、实行网络信息自动化

按照新的《归档文件整理规则》,不需要拟定案卷标题,以件为单位,不仅省时省力,而且利用计算机检索达到方便快捷,既降低了人为因素在文件归档工作中的影响,又可发挥计算机管理优势,提高了工作效率,真正达到了简化整理、深化检索的目的。通过建立档案管理中心,明确职能,将各科室、各个门类、不同载体的档案实行统一管理。明确本单位档案的归档范围、加强科研档案的收集。要将园林绿化形成的音像信息资料、科研资料、科研成果、建设施工各种协议和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等方面的材料,一同纳入档案收集管理的内容,认真落实好收集、管理制度。

四、结束语:

园林绿化工程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点,对于工程施工过程记录的档案资料,我们必须要做好多方面的处理工作。这样不仅能长期保存档案,还能让档案的潜在价值得到发挥,为后续的园林建设工程维修、改造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1]廖继辉. 浅谈园林绿化施工管理控制[J]. 科技信息,2009,09:746.

园林绿化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思考分析

园林绿化工程所涉及到的技术较为多样,所涉及到的领域较为错杂,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重点较多,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疏忽,就会影响园林绿化工程的整体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进程,因此,需要采取有效的施工管理手段进行全面的管理把控。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能够实现全面的把控施工各阶段质量,施工各阶段进程,以及能够有效的降低施工的意外发生,以及减少施工问题出现,能够实质性的缩短施工工期,实现在既定工期内完成工程,以及能够减少施工的成本等,实现推动园林绿化工程进一步发展优化,保证城市的发展进一步稳定性,进一步推动可持续发展的实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随着社会对于园林绿化工程要求的不断提升而难度提高,需要深入的探究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现状,进而确定需要优化的方向。

1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现状

1.1.工程规划缺乏科学性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工程规划缺乏科学性,管理人员对于工程前准备工作的重视程度较低,因此,导致工程的材料准备,设备准备存在较多的问题,以及工程的整体规划较为单一,模式较为固定,实用价值以及参考价值较低,无法为工程的后续开展确立方向,以及确立重点,影响工程的整体质量和效率。具体表现为,管理人员没有对施工现场进行勘测,没有在事实的数据基础上进行工程的规划,导致工程的规划缺乏实际性,工程的规划科学性低,以及没有对施工现场进行施工定位,区域标注等,导致施工过程中的操作精确度不高,甚至于出现施工区域超出划分的区域,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增加成本延缓工期。

1.2.管理结构不合理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方面较多,内容较多,需要构建管理团队才能够保证管理的全面性,以及管理的高效性。现阶段,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还包括管理结构不合理,包括管理团队的构建不合理,管理制度的制定不合理,以及管理方式的使用不合理等。管理团队的构建问题主要在于没有进行职能的明确划分,甚至于存在管理与其它工作融合的情况,管理工作受重视程度较低,以及管理团队中人员的工作内容划分也存在混乱性,导致出现一定的重复性工作内容,同时工作的稳定性也受到影响,工作的效率也大幅降低,工作的质量无法保证,管理的全面性无法实现,最后导致管理主要应用于问题发生之后的控制调整阶段,无法发挥规避作用,成本的控制效果较差。管理制度制定不合理主要体现为,没有完整的完善的规章制度,管理制度来做为依据和导向进行管理,以及针对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也较为缺乏,导致管理人员的工作认真性无法保证,管理进展不顺利,各部门的配合度也相对不高,管理逐渐趋于形式化。管理方法使用不合理主要为采取人工管理方式,人工管理的效率低,内容较为有限,效果较弱,同时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人员精力浪费等,导致管理的效果进一步被抑制,管理无法稳定发展提升。

1.3.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具体表现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对于管理人员的要求较高,并且随着社会对园林绿化工程的要求提升,对管理人员的要求进一步严格化。要求管理人员掌握全面的园林绿化工程相关技术和知识,同时了解城市的实际情况,包括城市的气候,城市的地理位置,城市适宜种植的植物等,以及城市的绿化规划,以及特定工程的要求等,同时了解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重点,易发事故等。这才能够保证工程整体进度处于可控状态,而实际施工管理过程中这类综合素质高的人才相对较为缺乏,并且分配较为不合理,导致园林绿化工程的整体发展较为不平衡,发展速度进一步缓慢化。

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优化对策

2.1.工程规划优化

园林绿化工程不仅能够美化城市环境,美化生活环境,还能够给人们提供一个舒适洁净的环境,放松人们的心情,缓解压力,隐形推动城市的稳定发展,和谐环境构建,同时还能够提升城市的绿化形象,对于城市长远性发展有巨大的助力。而保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优化的具体方式就是优化施工管理,具体措施包括工程规划优化。管理人员需要强化对工程施工准备工作的重视程度,在此基础上,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勘测,掌握完整的数据和信息,同时结合工程施工要求,工程工期要求,以及工程的设备材料状况等,来制定工程规划,这能够保证工程规划的合理性,工程规划的实际性,以及工程规划的相对全面性,同时保证工程规划的灵活性,便于后续的调整优化。并且对现场进行精确的测量,提前定位好施工的区域,加以标记,避免后续出现问题,影响施工进行。工程规划优化,能够保证工程施工进展更具计划性,更为顺利,后续的管理难度也相对降低。

2.2.管理结构优化

首先对管理团队构建进行优化,包括管理团队的人员职能合理划分,管理工作内容与其它内容的明确分割,实现管理工作的条理化,避免管理工作出现重复性,以及管理团队的合作更为顺畅,管理团队的工作质量以及工作效率也相应的提升优化。再对管理制度进行优化,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分析,确定管理过程中需要管理的内容,需要管理的重点,以及需要管理的难点等,同时对原有的管理制度进行分析,对于其中没有参考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的内容进行删除,对于与实际情况存在不符,但是具有应用价值的内容进行调整,对于缺乏的内容进行补充等,保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过程能够有据可依,能够实际的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管理难度,以及避免出现模糊性管理以及偏差性管理来降低管理的整体质量。对管理方式进行优化,引进先进的管理辅助工具技术,包括感应系统,计算机技术,传导系统,监控设备等,对园林绿化工程的各个阶段,各个内容进行全面的管理,进行实时监督,能够减少人力的支出,强化管理的深度,实际的提升管理质量。

2.3.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优化

园林绿化工程根据需求以及实际发展情况,对管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保证管理人员对于园林绿化工程的了解更为深入,以及掌握的知识更为全面,掌握的技术更为先进熟练等。进而能够保证园林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人员能够应对各种问题,能够实际的做好全面的防护工作,进而避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出现中断,以及降低意外发生的概率,能够实现统筹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