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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旗委、政府组织全旗县级干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集中进行法律知识学习,旨在提高全旗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社会服务,为我旗经济发展服务。学习法律知识应当遵循精学、实用的原则,摆正思想、端正态度。要解决好为什么学法、学什么法、怎么学法、如何切实把法律知识灵活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刚才,毛源毛源教授为我们上了精彩的一课。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开展好全旗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再讲几点意见。
江总书记曾经指出:“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带头学好法律知识。这既是我们的干部做好工作,提高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和自觉遵守法律的需要”。江总书记这段话高屋建瓴地概括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迫切性,是我们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推动普法和依法治旗工作进程的行动指南。我们要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版权所有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是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实施依法治旗战略的必然选择;是我旗加快改革开放、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一支廉政、勤政、高效、务实的新时期领导干部队伍的迫切要求;是全面加快小康建设步伐的重要保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我们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因此,我们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规范化、制度化进程,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树立一种“立志做能人,一辈子做好人”的信念,带头学法用法,做遵纪守法的楷模,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风气,为我旗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当前,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必须要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以制度做保障,靠制度抓落实。全旗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着依法治理地方的重任,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和法制修养。法律作为一门实用学科,浩如烟海、博大精深,需要不断地学习研究才能积少成多、融会贯通。我们不可能人人都成为毛成为毛教授这样的法律专家,因此在普法工作中就应有所选择、有所侧重。在内容安排上,要围绕当前一个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开展学习活动,要结合我旗的经济建设和发展大局,突出针对性和时代感,要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制定出详细方案,有计划地组织好学习,并坚持学以致用。在制度建设上,一是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切实使学法活动经常化、制度化。二是建立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新法培训制度。我国每年都有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政法和行政执法部门要保证执行好这些法律、法规,必须做到颁布实施一部,学习掌握一部,才能跟上国家的立法步伐,保证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三是在旗党校和基层党校建立法制课制度。同时,旗司法局应继续办好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的法律培训班,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认真抓好落实。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全体公务员的宪法和法律意识,引导各级机关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使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熟悉掌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质量,为全面推进全市法治化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任务内容
“法律进机关”是指党政群等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学习。每年的法制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
机关法制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物权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与本行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参考资料为《干部法律知识读本》。
机关教育对象分二类:一是具有行政执法(司法)职能的部门和人员,是机关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要重点加强对机关通用法律法规和与行政执法(司法)相关联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学习。各行业(司法)主管部门应针对本行业工作需求,编辑本行业《法律知识学习手册》进行宣传教育。二是非执法类人员(党政群各类机关)的学习,要完成正常的通用法律教育学习时间和内容。
四、方法措施
(一)完善制度,突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各级政府办公会前学法制度,以及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进一步健全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合格证制度和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等,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注重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的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
(二)各级党校、市行政学院要把法律知识培训列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增加法律知识在公务员培训学习中所占的比重。采用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演讲会、报告会和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进行学习。市直机关及直属单位每年法律知识讲座保证3次,争取每季度1次。
(三)坚持把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各级机关要建立法制学习园地,统一印制学习笔记,把专题讲座与法律知识的自我学习相结合,保证完成规定的学法任务。领导干部每年的学法笔记不少于5千字,其他工作人员每年学笔记不少于3千字。
(四)充分利用机关内外部网络、社会和行业部门的网络平台,办好法律宣传教育网站,创新网络教育形式,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提供便利条件。
(五)注重发挥普法讲师团在“法律进机关”活动中的作用,合理设置法制教育学习专题,最大限度的发挥讲师团作用,不断探索完善激励机制,确保普法讲师团队伍的稳定。
(六)注重机关法制文化建设,组织、协调好法制音像、书刊、宣传画等资料的创作,推动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制文化的创新。
(七)组织开展与本单位、本部门(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本着法制宣传教育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原则,适时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每年向基层和社会群众赠送1次法律书籍和法制宣传资料。
(八)开展好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每年组织一次全市科、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把司法和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法律进机关”活动开展的情况列入机关年度考核内容。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考试,要将成绩在本单位公示。要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职级晋升、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依据。逐步推行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者末位待岗学法或调离制度,不断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
(九)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优评比活动。“法律进机关”活动期间,全市层层都要开展评选“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建立“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工程,各级机关要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十)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人员定期培训考试考核制,强化对各级机关行政执法的考核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使机关工作作风不断优化,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五、实施步骤
全市的“法律进机关”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年9月至20*年12月)。
重点工作:一是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法律进机关”的工作底数。二是研究制定规划。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法律进机关”实施方案和具体步骤,明确工作重点,进行任务分解。三是抓好试点,培训骨干,落实组织,宣传和发动等项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年1月至2009年6月)。
重点工作:一是要根据实际需要,各地、各部门要制定“法律进机关”重点工作推进表,二是采取坚决的措施和富有成效的手段,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和评比等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
重点工作:一是各地、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部门要按照细则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二是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进行考核,并将其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记入考核档案。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要把“法律进机关”作为“五五”普法活动的重要载体,摆上重要日程,给予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县(市、区)普法依法治理部门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各自优势,认真组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整体推进落实工作。“法律进机关”的具体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协调运作的责任机制,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有教员、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有档案,确保学法用法效果。
(二)制定计划,抓好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做好本级规划的制定工作。做好实施规划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市直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和国家、省、市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和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法律进机关”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实施措施。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证方案的顺利实施。
(三)明确责任,分工把口。从20*年起,市直各局机关及直属机关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机关党委负责,并按市直机关工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抓好落实;行业系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法制(法规)办负责,并按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抓好落
(四)加强指导,树立典型。各地、各部门要对开展“法律进机关”工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要善于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实效性。要不断总结经验,树立和推广“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好做法和好典型,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
一、组织保障(自评1.8分)
(一)建立了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将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了长期规划和本年工作要点。(自评0.4分)
(二)领导小组召开了两次会议,总结和研究部署依法治县工作,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年度有自查;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及时发现和培养各类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成功的经验。(自评0.3分)
(三)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有专门机构,落实了兼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并配有必要的办公设备,做到“四落实”,即机构落实、制度落实、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自评0.3分)
(四)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纳入了本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自评0.2分)
(五)依法治县工作经费有保障,实报实销,确保了工作的正常开展。(自评0.2分)
(六)及时反馈信息,按要求报送依法治县工作开展情况信息、简报、总结等。(自评0.2分)
(七)依法治县工作基本情况清楚,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管理规范。(自评0.2分)
二、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自评8.2分)
(八)建立完善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县检察院检察官为我局法律顾问,并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自评0.7分)
(九)建立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自评0.8分)
(十)以党组文件完善和落实了党务公开制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自评0.6分)
(十一)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考试考核、学法情况登记等制度。每年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全年不少于4次,学习记录、档案完整。(自评0.8分)
(十二)建立健全了干部职工法律学习、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等制度,对在职在编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法律知识培训,每年年度学法不少于20学时。(自评0.7分)
(十三)严格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责任,围绕本部门、本行业中心工作适时开展送科技、送法律下乡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各类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建立相对固定的法制宣传栏。加强普法骨干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普法骨干和法制宣传员培训,积极开展普法教育活动。(自评0.7分)
(十四)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自评0.4分)
(十五)按要求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宣传月活动。(自评0.5分)
(十六)加大预防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无违纪案件和渎职、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的发生。(自评0.7分)
一、加强组织领导,壮大普法队伍,切实做好民政普法工作
为加强全市民政系统普法依法治理的领导,今年,市民政局主要领导调整后,我局及时调整了市民政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将近年来调入、招聘人员纳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壮大了市民政局法制宣传队伍。年初,我局根据市法治办部署,制定了《市民政局2014年法治建设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有条不紊地开展了普法各项工作。在普法经费、订阅普法报刊等方面,我局做到经费预算有安排、支出有保障,确保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各局属单位也落实了相关普法工作责任。
二、认真学习领会法治精神,落实普法责任,力求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2014年,围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活动要求,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了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以及省委书记张宝顺在全省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结合民政实际,认真落实市法治办研究制定的《认真学习贯彻十精神,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的意见》、《市依法治市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法治建设纲要>任务分解方案》等文件、基本工作制度,努力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为民。加大创建力度,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重点法治创建项目为抓手,推动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主动适应社会发展要求,丰富美好乡村建设内涵,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推进落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考评标准及动态管理办法。
三、创新普法形式,抓好以领导干部、农民、社区干部等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
根据工作职责,我局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农民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和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落实学法情况考核考试制度。倡导和推行“机关法律集中学习月”活动。二是落实《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县区民政局组织好村两委、社区干部学法用法,尤其在村两委、社区换届前集中组织学习培训相关法律法规。
四、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好“法律进社区”活动
根据《市“法律进社区”示范点建设标准》及牵头单位职责,我局认真总结实施“法律八进”工作以来的新经验、新做法继续深化“法律八进”工作、制定了《市民政局2014年度“法律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主题活动的推进措施,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结合部门、行业和单位特点,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进一步规范了“法律八进”内容、途径和方式,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
五、迎接“六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工作,做好普法常规性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十对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围绕十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新的要求,新的思维,新的方式,新的精神状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形成心得体会,进行学习交流。
3、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围绕区“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跨越发展”工作基调,落实“依市兴区、项目带动、工业主导、三化联动”发展战略,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加快建设产业兴盛、生态宜居、风清气正、幸福和谐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大力推进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努力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4、深入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根据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不同重点对象的特点,分类指导,全力推进,以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带动和促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5、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丰富内容,改进方式,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学法情况考核考试等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在“六五”普法中期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督导工作。
6、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坚持校内法制教育课与社会第二课堂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组织开展学生大型法制宣传专项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关爱留守学生(儿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7、加强重点对象的分类指导。注重总结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及时交流经验,推广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制度建设,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深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有组织地开展对社会闲散人员、安置帮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监狱服刑人员、劳教(戒毒)人员等群体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区”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8、认真组织策划。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在全区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区”法制宣传教育主题系列活动。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方案,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丰富内容,创新途径,努力提升主题活动效果。
9、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基层。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广泛发动和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使主题活动更好地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组织相关人员,印制“六五”普法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到社会各界。
10、建立健全“法律六进”工作制度。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内容、途径和方式,加强对“法律六进”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各部门、单位要将“法律六进”推进情况纳入部门的目标考核,并将推进情况每月报区法建办。
四、进一步加大省级法治区创建活动力度,促进全区各项工作法治化
12、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紧紧围绕平安、法治建设,按照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深入进行。
13、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区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14、深化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民主法治示范乡镇”等基层创建工作,扩大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范围,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五、认真组织中期督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全面落实
15、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做好“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区法建办于6月以前发出通知,对中期督查工作进行安排,制定督查标准及办法,并做好动员发动工作。
16、扎实开展自查和抽查。各部门、单位从下半年开始,对本部门“六五”普法中期督查进行自查,要通过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抽查,确保督查活动取得良好效果。7月左右,区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将在各部门自查基础上,组织开展全区抽查工作。8月,区将迎接市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检查。
17、认真做好中期督查工作总结。各部门、单位于7月以前对本部门“六五”普法中期自查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区法建办。区法建办在各部门总结和抽查的基础上,对“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进行总结,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六、加强阵地和载体建设,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8、进一步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各部门、单位要开辟适合自身特点的宣传载体,使法制宣传教育更便捷,更有针对性,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19、加强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法制公园、农家大院、法制广场、法制长廊等普法窗口场所建设,充分发挥城市、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如图书馆、文化场馆的作用,加大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公交移动电视、手机短信等动态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各单位加强法制宣传栏、宣传园地建设,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平台。
20、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汇演、法制文艺大奖赛等推进活动,促进法制文艺进一步发展繁荣;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推荐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运用“12·4”、“牵手农民工”、“6.26”、“3.15”等各专项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适时制定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指导意见。
21、加大对外法制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途径,结合各种重大外事活动,加强对外法制宣传,展示我区法治建设的辉煌成就。
七、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22、充分发挥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作用。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要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23、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的作用。发挥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法制新闻工作者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引导他们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各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报道,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的蓬勃生机与活力。充分利用司法行政网、各类新闻媒体和普法简报,及时传播信息,加强学习交流和指导。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建设,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