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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市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成立了以王和平所长为组长的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班子会认真梳理、分析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单位实际,制订整改方案。于9月16日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政风行风评议情况及自查整改措施,力求通过此次整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解决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卫生监督执法的良好形象。
二、深入自查自纠
一是根据整改方案要求,把“任务分解到位、职责明确到位、措施跟进到位、督导检查到位”贯穿于整改工作的始终,以科室为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每人写出自查报告;二是由法制与稽查科牵头,深入到经营户中进行调查,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基本情况,拿出整改措施。通过自查,发现我单位少数执法人员中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执法人员素质差,工作方法简单,执法中存在不规范现象。
2、学习氛围不浓。
3、个别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较差。
4、执法力度不大。
三、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全员业务素质。坚持执行每周一次业务学习制度,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并不定期进行业务考核,使执法人员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执法技能。
(二)加强廉政建设。完善勤政廉政制度,制定“公务活动十条禁令”、“禁酒令”、“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追究制”等,制作“卫生监督员上岗证”,全体执法人员佩证上岗,亮证执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多方听取群众意见,提高服务质量,着眼于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减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正确处理监督与指导,执法与服务的关系,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
(四)狠抓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印发了《济源市卫生监督所规章制度汇编》,制定目标考核责任书,将执法行为纳入日常工作考核,由法制与稽查科组织不定期开展组织纪律、廉洁自律、行政执法行为稽查,凡发现违法行为的按规定严肃查处。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使监督执法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
(五)认真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坚持开门整治,由法制与稽查科牵头,深入到经营户中,发放调查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对卫生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查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努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通过整治,我市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卫生监督所已逐步得到社会的认知。
(六)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应急机制,认真做好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几个月来,共受理各类社会举报投诉110余起,均及时派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极大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宜。同时,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入点,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截止目前,共开展放射卫生专项检查、化妆品专项整治、月饼市场专项检查、保健食品专项检查等专项检查活动20余次,并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五小”专项治理,以彻底改善行业“五小”的卫生管理状况,为群众提供良好的餐饮、娱乐消费环境。几个月来,共检查经营户4000余户次,查获没收各类物品150余箱,货值20余万元,当场进行行政处罚313起,罚款15000余元,立案86起,结案76起,罚款620__余元。
(七)重拳出击,打击非法行医,净化医疗市场
2004年至2006年,省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在全省范围开展建设生态省决定和环境保护法执行情况的检查、跟踪督查。根据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今年省人大农业和资源环境保护委员会继续组织跟踪督查,重点是检查各地城乡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同时对历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审议中提出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各地落实污染物减排工作进行调研。6月7日,我们听取了省建设厅和省环保局的专题汇报;6月25日至7月5日,由常委会及农资环委领导带队,组织了5个督查组,分赴全省11个市进行了跟踪督查。听取了11个市,23个县(市、区)政府的汇报、实地察看了65个企业、单位和污染治理现场。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生态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取得新进展
从这次跟踪督查的情况看,省政府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全省执法检查中提出的意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搞好整改,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在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全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得到一定的控制,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局部地区明显改善。特别是过去的一年,各地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抓实干,狠抓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生态省建设有序推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注重体制机制的创新和政策措施的完善,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区域协调、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去年,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省里出台了《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和《市级换届考察实绩分析操作办法》,把“万元GDP能耗及降低率”、“万元GDP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等有关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指标纳入实绩分析量化指标内容,从机制上、制度上引导各级各部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推动生态省建设。省政府在2005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的基础上,去年又出台了《钱塘江源头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省级财政专项补助暂行办法》,对钱塘江源头地区10个县(市、区)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责权利统一”、“突出重点,规范管理”和“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省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专项补助钱塘江源头地区的生态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各地也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加强生态补偿的政策措施,我省生态补偿工作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健康发展。去年,安吉县成为国家首个生态县,湖州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衢州市、桐庐、镇海等9个市县(区)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义乌市于今年5月通过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现场验收。全省已累计建成6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39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86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92个省级生态乡镇。
(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省政府高度重视省人大执法检查中提出问题的整改,开展了为期三年的“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年内如期完成。以编制实施流域污染整治规划为龙头,大力开展水系污染整治工作,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2007年上半年,钱塘江满足Ⅲ类水指标的比例从2004年的51.1%提高到64.4%,提高13.3个百分点。甬江流域余姚江水系经过整治,已经由原来的五类水恢复为三类水。以加快实施电厂脱硫工程为重点,着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北仑发电厂投资11.5亿元,对现有发电机组进行脱硫改造,今年已全部投入运行,每年可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8万吨以上。加快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和准重点监管区的整治和“摘帽”工作,已有8个重点监管区达到了整治标准,经省政府同意“摘帽”,有3个已经省整治办组织的现场验收,剩下的5个在今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污染整治也有明显进展,全省味精行业已全面完成污染整治,率先实现省域范围内全行业COD和氨氮指标达标排放,削减氨氮排放量75.1%;水泥行业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全省关闭68条机立窑,提前一年完成机立窑淘汰任务。与此同时,各级人大以执法检查为契机,督促政府切实解决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目前,省人大挂牌督查的48个突出环境问题均得到了有效整治。特别是前几年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到的几个进展不大的老大难问题,经过一年的努力,取得了可喜的进展。衢州沈家化工园区污染问题。衢江区政府经过艰苦的工作,提出园区整体搬迁方案并制定了搬迁补偿办法,积极采取措施,帮助、促进区内企业转产、搬迁。目前,园区内的49家化工企业已关停36家,其余13家化工企业已签订了关停承诺书,整治工作将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平阳水头制革基地污染整治,历经三年多,去年县委、县政府制定了鳌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规划,确定了“削减产能,以环境容量控制生产总量”的整治思路,并于11月起对制革基地实行全面停产整治。经过半年多的企业重组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目前,已有38家企业完成内部改造并通过验收,恢复了生产。通过这次整治,生产企业由原来的169家重组为39家,减少76%;转鼓从原来的3300多只削减到469只,削减86%,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明显减少,鳌江水质开始有所好转。此外,富阳造纸行业污染整治、东阳市南江流域医化行业污染整治和青田黄蝉钼矿矿区生态环境的整治等也都取得积极的成效。
(三)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管理逐步规范。这次跟踪督查,我们把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作为重点。从检查看,总的情况是好的。到2006年底,全省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市级和县城城市污水处理厂有61座,处理能力达525.1万吨/日,其中去年新增50万吨;已建成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68座,处理能力29543.3吨/日,其中去年新增5000吨。同时还建成工业危险废弃物无害化集中处置设施10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7座。针对前两年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中指出的各地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去年以来,省政府和各级政府进一步出台政策,加大投入,加快建设。省政府明确列入“811污染整治行动”计划的27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年内必须建成。有关县市政府筹措资金,创新机制,克服困难,全力抓好工程建设。省级有关部门落实责任,深人现场,加强具体指导。从我们实地检查的几家在建污水处理厂情况看,工程进展顺利。在纳污管网建设方面,温州市从去年开始连续两年把管网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去年财政增加投入,市区新建管网30公里。市区杨府山中心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处理率从2004年的40%提高到今年的80%。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日处理污水30万吨,前几年由于纳污管网不配套等原因,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嘉兴市政府从去
年开始每年安排3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管网建设,污水入网率逐步提高。目前市区污水管网覆盖率已达70%以上,每天污水处理量达25万吨以上。在加快建设的同时,去年省政府还出台了《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监督机制和收费政策,规范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制定行业标准,完善监控手段,切实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行全过程的监管,全省污水处理厂水质达标率逐步提高。
(四)环保执法工作不断加强。近年来,我省加强了环境质量和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体系建设。“811污染整治行动”确定的6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100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已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建成。到去年底,全省已建成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1200套。这为加强我省环保执法能力建设提供重要的保障。一年来,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执法工作,持续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百厂千次飞行监测”行动,今年五月份还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促进污染物减排”为主题的“红五月”环保执法行动,重点检查火电、热电企业、污水处理厂和历年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严肃查处,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了一批超标排污企业。去年,全省共办结环境处罚案件9829件,处罚金额2.8亿元。今年上半年办结环境处罚案件4590件,处罚金额1.55亿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这次跟踪督查和“回头看”,也清醒地看到.虽然近年来我省在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当前我省面临的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经济增长与环境容量的矛盾日益突出,江河的水质不容乐观,生态环境还相当脆弱,生态建设和污染减排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一是一些地方领导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还不到位。从我们这次检查接触的情况看,各级领导对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的认识总的较以前有很大提高,但是各地进展还不平衡。特别是在正确处理和把握经济发展与环境整治、污染减排关系上还存在差距。口号很响、行动迟缓;决心很大、措施不多;强调客观原因、回避主观努力等现象依然存在。如有的地方对挂牌的整治项目没有从治本上下功夫,这边整治完成,异地又冒出来;有的地方领导热衷于筹资去搞看得见的形象工程,而不愿意还欠帐,搞“地下工程”,以致于污水管网建设成为不少地方城市建设的瓶颈。还有的地方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缓慢,不从主观上找原因,片面强调土地指标紧等等。这些都说明,对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还需要在认识上不断深化,并切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二是污染减排任务相当艰巨。从我们调研情况看,省政府已将今年国家下达我省的污染减排两项约束性指标落实到各市。各地也都作了动员部署,层层分解,并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但要真正落实。确保完成全年污染减排目标任务难度不小,主要是,在思想认识上,各地对污染减排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有差距;在措施上,目前多数地方主要还是靠工程措施,仅仅在治理上做文章,还没有把工作重心切实转到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上来。特别是我省产业结构中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占很大比重。今年以来这些行业快速增长,其中火力发电量同比增长24.4%,加大了节能减排的压力。另一方面,部份河段水质还没有根本性好转,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污染整治任务仍然艰巨,部分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相对滞后。国家环保总局规定污水处理项目建成后需试运行三个月才能计算削减量。我省在建的27个项目即使年内建成投入使用,仍有相当一部分不能计人到今年的减排量。因此,减排工作形势十分严峻。
三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作为完成COD减排任务的关键环节,有关县市正全力以赴,争分夺秒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但我们也感到,在一些地方也存在重视工程建设、忽视管网配套,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如不注意解决,势必影响污水处理厂效益的发挥。特别在环保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上,还有不少污水处理厂投资和运营体制改革尚不到位,有的还未建立污水处理费征收机制,有的收费偏低,运行效率低下,甚至导致亏损经营。有不少污水处理厂同时处理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由于运营商对纳管的工业污水水质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和管理措施,时有大量工业污水未经处理或超标排放、偷排入网的情况,超过污水处理厂进水设计标准和处理能力,影响了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四是农业和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渐趋突出。近年来,我省一些江河湖库水质富营养化趋势加剧,个别地方情况严重。在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的同时,必须把治理面广量大的农业面漂污染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这方面,省里实施了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村镇环保基础设施薄弱,特别在山区,平原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的一些好的措施较难实行。不少农村基本上还是“污水靠蒸发,垃圾靠风刮”。同时,对一家一户的畜禽养殖和化肥、农药的使用管理还缺乏有效的手段,农村河道水葫芦疯长,淤泥堵塞现象严重,因此,整治农村生态环境任重道远。
三、进一步推进生态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规的自觉性。各级领导必须牢固树立以资源节约中求发展,从环境优化中求发展的理念,调整思路,摆正位置,正确处理加快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环境、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继续总结经验,拓展生态补偿的渠道和途径,认真落实生态补偿政策,增强生态补偿的透明度,促进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市)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度,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要把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否决性指标纳入生态省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作为衡量各级政府执行力是否强,经济发展是否“好”的重要标准,加强检查考核,并将各地完成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全社会的监督。省政府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力,未能按期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环保重点监管区整治任务的市县,除了采取经济的手段督促其完成外,还必须严肃政纪,追究当地领导的责任,真正把生态建设和污染减排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下大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加快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我省“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到年底即将结束。三年来,通过兴建污染治理工程,开展环境整治,削减了排污量,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从整体上看,我省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增长方式还没有根本改变。继续单纯依靠工程措施,仅仅在污染治理上做文章,要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难度越来越大。因此,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新发展理念,运用污染减排这个倒逼机制,切实把工作重心转到调整结
构。改变增长方式上来,从源头上实现污染减排。省里要抓紧制定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和主体功能区划,以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为基础,以环境容量、环境承载能力和环境质量现状为依据,对不同区域实行不同的功能定位,以此优化城镇和产业布局。要按照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加强新建项目准入把关,实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总量削减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并做到“三同时”,切实防止边治理边污染,边还旧帐,边欠新帐。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淘汰小印染、小造纸、小制革、小化工等落后的生产能力,治小汰劣,促进产业升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出台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企业实行清洁生产,不断降低单位产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按照农业产业化规划,搞好畜牧小区建设和污染治理,推进农业“减量增效”工程的开展,抓好“万里清水河道”工程的实施,以及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处理。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全年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强化环保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和运行管理,着力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效率。到今年底,我省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厂将全部建成。下一步要把工作重点转到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网配套和运行管理上来。要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投资和运营体制改革。积极推进项目代建制和特许经营制度,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专业公司参与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经营,改变目前多数污水处理厂政企不分、政事不分,市场主体不健全的状况。要进一步完善收费制度,抓紧研究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加大征收力度,保证污水处理厂能保本微利,维持正常运行。切实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省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督促污水处理厂建立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完善污水处理技术和工艺,努力做到达标排放。同时,要采取措施,加强对排污企业人网水质的监控,确保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水质达到入网标准。对超标排污的,必须严肃查处,不仅要限期治理,还要加倍征收排污费。不断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和达标率。
按照*政务督查第4期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有关要求,乡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对乡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了认真地自检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自检自查和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按照县卫生局的安排,乡卫生院及时成立了合作医疗办公室,由院长具体负责,办公室有工作人员,职能明确,职责落实,以保证合作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有序进行。建立健全了合作医疗服务管理制度,对医护人员、有关的财务人员进行了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和宣传,使有关人员能够正确理解执行上级各项决议、文件、合作医疗实施办法以及其它相关
规定,能够随时积极配合合作医疗机构的检查。
(二)严格执行入出院标准及有关规定
乡卫生院按照“合作医疗住院病种住院目录”和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入出院标准,始终坚持首诊医师负责制。做到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不收入住院,无冒名住院、挂名住院、强制出院现象发生。根据病情需要,病人确需转诊时,则按照相关条件,填写转诊书,做到转院手续完备,严格
控制转诊率。
(三)加强药品和服务设施管理
严格执行合作医疗的药品、诊疗项目以及服务设施使用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物价部门的物价政策,确保向参保人员提供的药品中无假药、劣药;对于报销范围内的同类药品有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选择疗效好、价格低的品种。严格掌握各类特殊诊疗及药品使用的适应症和指征,不诱导或强制病人接受特殊项目或使用自费药品。实际使用的诊疗项目或药品应与记录相符,决不能将合作
医疗支付范围外的项目变通记录为全额支付的项目。出院带药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并记录在病历中。
(四)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按标准收费,并按有关结算规定进行结算。不超范围、变通、重复、分解收费,各类收费项目的记录应与实际相符,保存原始单据以备复查和检查。同时,及时准确填写各类医疗费用结算的合作医疗
统计表。
(五)规范医疗文书管理
建立健全合作医疗文书、资料管理制度,单独管理以便查找,保管期限在两年以上。医疗文书书写应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文书书写的有关规定执行。要求真实、完整、有序、易于查找、核实。不得伪造、涂改医疗文书、不得拆散分装病历。
医疗资料统一在病案室分别管理,以备查找、检查。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部分医务人员还不能完全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的相关政策,需进一步加强学习。
(二)乡合管办没有制定出对村卫生室的具体考核制度及管理办法。
(三)部分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医疗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黑泥箐村人口比较少,只有400余人常住人口,需要不断提高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乡合管办工作人员都由卫生院职工兼任,对村卫生室的监督与管理不到位,台帐管理不健全,不规范。
(五)电子台账录入不完善。
三、整改情况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我们主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了认真整改。
(一)加强培训学习,组织全乡医务工作者认真学习新
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及管理办法,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医务人员做好处方、病历、门诊日志、台账等资料的填写等工作。认真执行2009年新农合实施方案。
(二)制定出了对村卫生室的考核办法及管理制度,切实做好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
(三)按上级部门要求,完成了电子台账录入工作。
(四)在各定点医疗机构设置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与减免公示栏。
(五)对各村卫生室的药品调配及进药渠道进行严格管理与监督,严格按新农合用药目录用药。
(六)组织乡合管办及卫生院组织人员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抽查与都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一、加强行风、党风廉政建设
(一)我院按照上级安排开展""和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与党员开展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重点,认真落实国家卫健委"九不准"要求,加强行风、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全院职工政治思想过硬,作风优良,工作勤恳。
(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款接待公款吃喝,坚持院务公开,杜绝公车私用。
(三)严格执行八条禁令和网格化管理,开展守纪律、讲规距教育活动。
(四)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完成线索摸排相关工作和资料收集与整理。
二、加强人才培养,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疗服务能力的提高离不开人才,医院的发展壮大离不开人才,2020年我院安排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医学知识培训班有140多人次,今年招考申报招考2名大专生名额,人才储备是我院发展的重要保障。
三、全院职工团结一致,不断创新
全院职工团结一致,不断创新,不断提高我院的医疗服务态度和质量。今年5月中旬,我院就组织了院业务骨干,到各行政村开展了重点人群健康体检活动达2000人次,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就医就诊。为了更加方便群众就医,我院和各村卫生室、县人民医院组成医联体,上下联动,即方便农民就医又减轻病患医疗费用负担。
四、村卫生室环境整治工作
根据村卫生室环境整治工作考核表,对11所村卫生室进行督导考核,对存在问题能改的立即整改,立即整改不了的限期整改,目前花园村卫生室厕所己整改完成,并对11所村卫生室统一配齐床单元。
五、各科室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情况: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全镇建立健康档案34604人,建档率达100%。完成全年建档任务,从9月份开始对全镇居民实施两卡制工作,(即先对全镇居民采集身份证和人脸照上传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平台,便于今后村医对居民用手机进行人脸识别后开展访视服务)。
2、健康教育,全镇居民健康教育资料发放4000余份,参加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及接受健康教育咨询的人数410人,更新宣传栏数83期。
3、家庭签约服务人口20604人,65岁以上老年人和重点人群签约数4763人,其中辖区内贫困人口1960人,签约1630人,签约率达83%,为贫困人员办理慢性病证603人,大病救治32人,为贫困人口老弱病残、行动不便贫困人员13人每月一次开展送药上门服务。
4、免疫规划方面,各种疫苗的接种率均达到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卡介苗100%,乙肝100%,脊灰99.64%,百白破99.93%麻风97%,麻腮风96.12%,流脑A群999.96%,流脑A十C群97.69%,甲肝99.1%,乙肝100%,开展了学校查验证补种工作。
5、传染病防治工作,疫情报告和处理做到准确无误,无漏报、迟报及瞒报的现象。积极做好各种传染病宣传防控工作,已登记的传染病患者有73人,已填报传染病报告卡有73人,发现肺结核病人17人、转诊肺结核病人17人,上门督导访视肺结核病人96人次。加强艾滋病宣传力度,完成防艾宣传工作,认真做好预防狂犬病发生工作,积极宣传和教育,提高被咬人群的接种率,接种狂犬疫苗180人份,无一例狂犬病发生。
6、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我院认真做好儿童健康体检,“四病”防治的宣传,新生儿的保健,体检人数1252人,累计活产数有275人,已接受访视的新生儿275人,全镇应管理的0-36个月的儿童有1297人,已经规范管理的有1026人。
7、孕产妇健康管理认真做好孕产妇健康档案的管理,做好孕产妇孕期、产褥期保健,全镇有305人按规范要求在孕期接受相应频次产前随访,产后28天内接受过产后家庭访视的产妇数300人,家庭访视率86.2%,两癌筛查完成任务110%。
8、老年人管理继续对全镇65岁以上的2136人老年人进行建档,免费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对所有老年居民进行慢性病危险因素和疫苗接种通知、骨质疏松预防及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9、慢性病病人的管理主要是针对全镇35岁以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健康管理,免费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和宣传,定期随访,全镇已登记的高血压患者有1478人,已规范化管理的1478人,全镇已登记的糖尿病患者有415人,已规范管理的415人。
10、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全乡有147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经专业机构确诊,已经规范管理的有147人,并进行定期随访。
11、卫生监督协查,对辖区内的食品、水厂、公共场所巡查登记,重点加强对中心学校、农村50人以上聚餐等食堂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配合上级卫生部门行政执法和监督协查工作,消除食品不安全隐患,保障老百姓安全。
12、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1)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达到40%以上,(2)为辖区内月龄在6-36月龄的儿童家长提供儿童中医学健康指导,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二)医疗业务方面
1、2020年1-12月门诊就诊6644人次,住院1人次,业务总收入84.9508万元。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范文一: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监督体制,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监督执法水平;认真履行监督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
工作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在卫生院公共卫生中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一、具体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一般情况。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
4.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监督协管人员工作。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9.卫生室卫生监督具体职责:
(1)依法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掌握辖区托幼机构、供水单位、餐饮机构基本资料
二、增强监管能力 加强队伍管理
1.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规范督查行为,建立督查信息通报机制。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和执法行为的督查,树立卫生监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专项检查,切实增强卫生监督工作效能。实行报告制度。
2.加强队伍培训,规范行政行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系列知识讲座。注重抓好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综合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政治素质、服务意识、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
3.强化社区、村管理。实行信息员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督查机构的监管作用。
三、突出监督重点 加大监督力度
1.加强食品卫生监督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乡创建工作,构建科学、高效、协调的餐饮卫生监管机制,完善监督执法网络体系,深入推行量化分级管理、监督结果公示、卫生管理员制度、规范行政许可等措施,实现我乡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状况根本好转;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和应急处置管理体系,增强公众食品安全信任度;确保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2)进一步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水平,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广原料进货台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的行为。
(3)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进农村活动,督促落实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质量安全措施。
(4)开展节假日食品卫生检查,做好假日、各种重要活动和会议的卫生保障工作,确保重要活动和会议食品安全。
(5)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曝光一批食品卫生典型违法行为。
2.加强医疗执业监督执法工作
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完善医疗执业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健全并落实医疗执业监督的长效机制。注重投诉举报,狠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非法行医大要案、典型案件的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增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3.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1)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和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有重点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水平。
(2)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试点。
(3)结合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监督检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四、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
根据本地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职业病危害人群、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行业)等情况,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工作,扩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监护覆盖面,督促落实职业监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等工作。开展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
今年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重要的一年,工作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力争在20xx年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好。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范文二: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范,指导村级卫生室开展协管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结合我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我辖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以规范和指导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依托现有公共卫生资源,建立县-乡镇-村卫生监督与协管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规范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体系,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项目组织及执行单位
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市卫生监督局负责承办,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具体实施。
三、项目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四、项目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别承担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工作,市卫生监督局开展经常性职业病防治街头咨询和宣传活动;乡镇卫生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记录姓名、性别、年龄、
工作单位、是否在职或退休、住址、联系方式、接触或可能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发现日期、发现途径、咨询指导内容简述、有无报告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及报告方式、报告时间、报告接收单位(人)等,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职业病患者、可疑职业病患者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按照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部署,乡镇卫生院负责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乡镇卫生院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无证供水单位以及有生活饮用水被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线索或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并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四)学校卫生服务。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学校卫生服务工作,按照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部署,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卫生监督局开展学生健康教育以及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
(六)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巡查,发现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以及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并协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调查。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培训、督查指导工作,具体人员组成见附件1。
(二)机构设置
乡镇卫生院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卫生院要在公共卫生科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在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牌子,接受市卫生监督局的指导和业务管理。
(三)房屋及设备配置
1、房屋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15平方米
2、设施设备配置
电脑1台(含打印机)、数码照相机1台、电话1部、办公桌椅及文件档案柜。
(四)人员配备
1、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市卫生局从乡镇卫生院现有在册在岗人员中聘用,协管员申报条件见广卫函[20xx]38号文件要求。
2、每个中心卫生院应设置2-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其中专职协管员2名;一般卫生院应设置2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其中专职协管员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配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服,着装上岗(配卫生监督协管制服费用由各院承担)。每个村设置1名卫生监督信息员,由村卫生室负责人担任。
3、乡镇卫生院应明确1名副院长分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但不担任卫生监督协管员。
(五)职责分工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是对全市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力补充。卫生监督协管员取得《卫生监督协管员证》后在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日常卫生监督巡查工作,对行政相对人可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但不行使行政处罚权,业务上接受市卫生监督局的指导和管理,并及时反馈各种卫生监督信息;其作用主要是协助市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起草项目实施细则,制定工作程序,审核上报资料,培训协管人员,核对服务补助资金,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协管服务质量。
2、乡镇卫生院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市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督促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办理健康证。
(3)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巡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市卫生监督局,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对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见附件4)、《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见附件5),并协助市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市卫生监督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3、村卫生室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3)完成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六)业务培训
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市卫生监督局具体实施,对已配备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重点培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政策、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和廉政教育等相关内容,提升卫生监督协管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卫生监督基本专业技能和信息报告能力。岗前集中培训教学时间不得少于20个学时,年度在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培训可分2-3次进行。
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组织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个学时。
(七)规范化管理
1、制度规范化
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室应制定统一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1)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职责
( 2)卫生违法案件报告制度
(3)举报投诉案件办结回复工作制度
(4)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5)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
2、档案规范化
市卫生监督局应当建立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档案,主要包括卫生监督协管规章制度、信息报告材料、业务指导材料、培训材料、宣传材料、考核材料等。
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室应将以下项目作为档案的主要内容进行管理:
(1)综合性档案:卫生监督协管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宣传材料等;
(2)行政相对人档案。行政相对人档案材料主要包括行政相对人单位名称、法人(负责人)基本情况、经营面积、从业人员数量、“两证”持证情况及场所卫生状况等基本情况;
(3)专题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表》、《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等巡查表、证据材料、协查材料、信息上报电话记录或其他证明材料;职业卫生咨询指导材料、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材料等其他档案材料。
3、工作规范化
按照高效、统一、量化原则,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协管职能。
(1)协管范围内的被监管单位的卫生监督覆盖率必须达到100%。每次检查必须制作《现场巡查记录》(见附件6)。对有问题的单位必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附件7),督促其整改。
(2)卫生监督协管员(每次不得少于2人)每周外出检查2-3次,并能及时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开展专项检查完成率必须达到100%,要求每一专项检查有计划,有总结。
(4)对群众投诉举报违法案件要及时上报到市卫生监督局,并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查处工作。市卫生监督局查处完毕后,要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卫生监督协管室,卫生监督协管员将查处结果存档。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活动。
(7)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每季度要对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管能力。
(8)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先填写《现场巡查记录》,再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卫生监督意见书》加盖市卫生局公章,其内容只可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不得出现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语句。
卫生监督协管员制作的《现场巡查记录》只可作为行政处罚的参考性依据,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八)经费使用管理
1、经费用途: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效益,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项目补助标准:按照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的通知》(鄂卫发〔20xx〕5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经费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不得改变补助经费用途,不得弄虚作假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不得随意克扣、截留村级相关补助。
(九)考核评估
市卫生局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纳入我市 重点卫生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协管工作责任书,根据《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的通知》(鄂卫发〔20xx〕52号)、《湖北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和《广水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绩效考核细则》(见附件8)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考核1次,年度考核在10月底完成,考核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结算挂钩。
市卫生监督局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评估,主要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平时考核结果占全年考核得分权重40%。
市卫生监督局和乡镇卫生院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年度考核,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给予表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再次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将予以解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国家整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步骤和内容,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基本公共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市卫生监督局、各乡镇卫生院要在7月底之前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及制定工作方案、计划、健全相关制度,做好协管人员落实和任务布置工作。
(二)强化业务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市卫生监督局要发挥好业务技术指导作用,强化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各专业法律、法规以及规范的培训,组织多形式的教学模式,使卫生监督协管员尽快适应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需求,夯实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
(三)加强业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
乡镇卫生院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市卫生监督局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乡镇卫生院对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