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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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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申报材料

新三板申报材料范文第1篇

此前,在撤还是不撤的问题上,四维传媒管理层百般纠结。毕竟,从公司股份制改制以来,已经经历了3年时间,其中,仅在证监会排队就达一年多。在2012年11月做完第一轮反馈后,原本以为IPO会顺利推进,从去年10月份至今,IPO一直处于停滞状态。其间整个管理层几乎都围绕IPO在走,不能全心地投入业务。公司董事长罗险峰称,即便IPO年内开闸,按照四维传媒排队的位置,估计还要再等近2年时间。

真正迫使四维传媒下定决心的还不是这些。如果继续在创业板排队,四维传媒的相关信息很快就要预披露,如果是两年前的审批节奏,披露一两个月就挂牌,但如果从披露到挂牌还要很长时间的话,四维传媒的管理层担心,关键技术、商业模式的公开,会给公司带来无形的压力。

作为一家成长型企业,四维传媒的迅速发展仍然需要大量的资金。不过,他们已经找好了融资渠道:尽快申请到新三板挂牌,然后通过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实际上,四维传媒只是在即将到来的新三板热潮中,希望搭上早班车的企业之一。

目前,因IPO停滞,800多家排队上市的企业已然形成“堰塞湖”,转到香港或境外上市仍面临各种政策障碍,借道新三板无疑成为当下一个不错的选择。

三板市场起源于2001年的“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最早的功能是承接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关村科技园区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试点,谓之“新三板”,之后,新三板的覆盖范围又扩充至上海张江高新产业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天津滨海高新区。今年1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挂牌。

5月28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公布实施后,在新制度框架内审核通过的首批7家企业正式在新三板挂牌。

但无论是四维传媒,还是刚挂牌的这7家企业,他们有着共同特点,那就是都来自新三板目前覆盖范围内的四个高科技园区。截至目前,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只有200多家。

青岛一家从事网络招聘的企业创始人抱怨“等得头发都白了”,他看重的是新三板的融资功能,因为一家未上市企业如果进行私募融资,面对的可能只有几个潜在买家,但在新三板平台上,就可能有成千上万个买家。

从现实的角度讲,新三板扩容的确被多种力量寄予厚望。全国各地的高科技园区储备了两三千家创新型中小企业,备战新三板,其中有1000余家在接受券商辅导。而根据证监会披露的信息,目前终止IPO审查的企业已达194家,他们背后站着大量的VC/PE股东,有机构初步测算,因IPO受阻而套牢的PE资金约达30亿元,涉及120多家PE/VC机构。深陷IPO堰塞湖的PE/VC急需找到新出口。

今年5月下旬,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刘新华曾在公开场合明确表示,将扩大新三板试点范围。

虽然对新三板扩容很期待,但很多转赴新三板的企业内心也很矛盾,资本市场环境不好,“到哪里融资都可能遭贱卖”,而企业在新三板不能实现定向增发的话,只是挂牌,反而会增加企业的成本。

新三板申报材料范文第2篇

年前证监会突击《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目前正在排队的800多家IPO企业的中介机构必须在今年3月31日前递交自查报告,证监会将在自查报告审核基础上,开展重点抽查工作,对于业绩下滑企业的劝退意味较浓。本次财务报告专项自查针对的所有报告覆盖期项目,即3月31日前申报的所有企业。

将检查机构底稿

“《通知》要求首发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严把信息披露质量,坚决遏制虚假信息披露行为。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执业质量问题的,将转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发现财务造假、利润操纵等明确线索的,将转稽查部门做进一步调查;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上述保荐代表人表示,虽然法律法规对于中介机构有了上述明确规定,但是通过《通知》的形式进一步强调了保荐机构对于上市公司的连带责任。

此次检查将包括保荐机构底稿。“虽然按照相关规定,保荐机构的底稿必须充分符合法律法规,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部分券商机构也会为迎合客户的需求,对于部分问题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该保荐代表人指出,“底稿是反映一家中介机构是否细致地完成了本职工作的最直接证据,与结论性的材料相比,底稿更明确地反映了中介机构做了多少工作。”举例来说,就上市公司的供应商来看,如果上市公司声称有20家供应商,底稿内将明确地包括这20家供应商提供的盖章等函证,以明确地反映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往来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中介机构特别关注发行人是否存在自我交易、关联方代为支付成本费用等、与利益群体 (保荐机构、PE机构等及关联方)发生交易往来、体外资金支付货款、压低员工薪金、调控期间费用等十二项粉饰或操纵利润情形。

从2012年4月“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起,到5月的14号公告、10月的会计监管风险提示4号、12月的专项财务检查通知,强调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意味越来越浓。

有知情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1月8日的证监会IPO在审企业2012年财务报告专项会议的核心内容即为提高信息披露水平。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在检查工作会议上明确表态,保荐机构应对企业审核承担责任,并表示:“凡是进入行政受理程序的,就必须承担申报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更严重责任。”

据悉,证监会将成立不少于15个小组,100多人,进行重点抽查。上述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姚刚于会议上强硬表态,对“没把握的项目,就撤回去;3月31日之前完成自查”。

财务审查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查,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为主,对报告期全部财务状况自查,于3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在4月到5月,为复核阶段,证监会审核部门对每家在审企业的自查报告进行全面复核,预审员还要结合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反馈及回复,对照自查报告,发现有该查不查的,直接移交稽查立案;最后一个阶段为现场检查,证监会将选取20-50家进行。

数个项目已立案

证监会及下属各部门将动员全系统的力量参与进来,进行此次专项检查。

姚刚在会议上表示:“证监会党委对这次检查工作也非常重视,发行部、创业板部、稽查局、两交易所、六证监局(即上海、北京、广东、江苏、浙江、深圳证监局)都要抽调人员来进行这项工作,如果发现重大问题,稽查局将提前介入;我们现在已经有几个项目立案了,陆续结案后,有几家中介机构将面临监管或处罚的情况。”

上述知情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证监会此次对待财务审查违规的机构态度十分强硬,将采取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双重手段进行惩处。

据悉,收到警示函的机构,将影响其评级,相应会增多其投保基金的缴纳,也影响其新业务资格的审批。行政处罚则是指本轮检查工作后,还出现问题,将按照法律规定上限的一倍到五倍来进行处罚。

证监会会计部主任贾文勤也于会上表态,新股发行的监管越来越严,除了新股信息披露提前以外,监管机构对欺诈零容忍的态度也已明确。

“此前会计师事务所重审计数量而轻审计质量、重报表数据之间的会计关系而轻非财务数据;重财务报表而轻招股说明书;财报都对实际经营状况进行了美化修饰。这些都直接导致了相关部门对风险把控的缺失,证监会此番倾力加强财务审查,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所应承担的责任势必要加强。”一大型券商投行人士如此评价。

2012年上半年新上市公司104家,其中上半年业绩下降的占29%,下降幅度超过50%的占6%,比往年有明显增加;截至2012年11月,在审企业中业绩下降的占比也较高。

对此发行部主任刘春旭表示:“2012年的一系列措施推出以来,发行部一直在处理一批信息披露存在违规违法的案例,大多数问题出在财务信息上。我们准备处理的案例中,有的项目存在下滑迹象的,审核部门曾经提示过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做风险披露。”

同时,刘春旭表示证监会的监管工作也要相应调整思路,对如实披露信息的、且不存在明显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将核准发行。已有业绩下滑仍过会的企业案例会考虑出台些专项信息披露指引。并强调十七条“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都应披露,鼓励要从投资者角度考虑充分披露信息,披露数据到最近一季度。

据悉,1月8日上午深交所已针对医药行业、餐饮行业了专项指引。由于中介机构和企业需要细化相关的材料,这在客观上一定程度地逼迫上市企业自己放慢审核节奏。

国信保荐22家居首

本报记者 李意安 发自上海

从2012年的IPO市场成绩来看,除中信证券由2011首发12家增至2012年的15家,表现逆势增长以外,其余各家券商成绩都有不同程度的下滑。国信证券保荐22家虽已称雄,但比之2011年31家的数据,还是存在一定程度的下跌;平安证券因灵魂人物薛荣年离开前后引发激烈人事动荡,累计41名平安保代出走,对2012年业绩影响甚重,保荐数量大幅缩水,由2011年的34家变成14家;除此以外,申万保荐3家仅1家过会,被否率最高。

而在众多被否和终止审核的案例中,多为关联交易导致的独立性欠缺、持续盈利能力欠佳以及存内控风险,成为频频提及的被否原因。

一大型券商的券商行业分析师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事实上, IPO堰塞湖对券商而言不失为推动其转型的一个新机遇。事实上,除了A股市场的IPO业务,券商投行还可在企业挂牌转让、再融资、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海外上市、并购重组和‘转板’等过程中提供服务,这些都可以也将成为券商新的业务增长点。”

2012年市场低迷,佣金率和换手率双双下滑,导致券商全行业经纪业务收入同比下降30%。2013年股票与债券承销业务虽有所好转,但难以成为券商业绩的驱动力。因此,创新业务给券商业绩贡献了多元化的驱动力,部分业务管制的放松可在短期内转化为券商的盈利能力,看好传统业务稳定增长、并具有创新特色的大中型券商。

赴港上市门槛降,新三板试点扩容

新股泄洪

本报记者 李意安 发自上海

由于市场连续萎靡不振,A股IPO发审工作2012年明显放缓,排队企业数量积聚,首发企业数量却骤减。

证监会网站1月5日披露的信息显示,目前包括初审中、落实反馈意见中、已通过发审会在内的IPO排队企业已增至882家,“堰塞湖”压力进一步增加。其中,计划在上交所登陆的企业有176家,深交所365家。另外,共计341家公司欲闯关创业板。过会待发企业的企业还有89家。

自2010年以来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多家公司业绩不符合上市要求被迫撤回材料。据证监会公布的IPO审查数据显示,2012年以来,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共有67家IPO撤回。其中由于创业板对业绩增长有明确规定,所以该板块也成为“重灾区”。根据证监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全年创业板有44家企业终止审查。2012年下半年,部分企业甚至主动“召回”申请资料。

自2012年8月以来,IPO审核两次断档,十一假期过后曾短暂开启,11月2日浙江世宝上市之后,IPO市场一直关闭。新股IPO已暂停数月,新一轮改革推出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日前在全国证券期货监管系统相关研讨班上强调:“要研究有效措施,通过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采取多种方式对在审企业进行疏导分流。”

多管齐下疏导“堰塞湖”

有消息人士称,目前证监会计划降低H股IPO的财务门槛,希望通过此举将部分排队的A股IPO分流到香港等国际市场上市,此举被市场理解为意在缓解目前越来越大的A股IPO排队压力。

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方面消息人士透露:“证监会最近正在和包括四大在内的一些上市中介机构接触,希望能扩大H股发行通道,把一些正在排队的企业送到香港上市,以缓解当前的A股IPO排队压力。”该消息人士透露,证监会的具体做法是通过降低当前H股IPO财务准入条件,以让更多的企业满足赴港上市要求。

2012年12月20日,证监会《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申报文件及审核程序的监管指引》,业界认为,证监会降低境外上市门槛,可能有为A股IPO分压的用意。

据悉,此前赴港上市主要有两种途径,其一是直接向香港联交所发审委员会提交申请,通过聆讯,即可进行IPO。但此种上市多为红筹公司,而非“红筹架构”企业则需在赴港聆讯前先得到内地证监会的批准,此类多被称为H股上市。据了解,目前内地企业赴港上市需满足4亿元人民币净资产、5000万美元融资额和600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等要求。

“监管层已经有文件表示要降低H股发行的标准。”上述人士称。

另有券商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证监会此前已经对部分项目进行窗口指导,降低企业境外上市的难度,目前转战香港IPO市场的难度确实要低一些。

对于降低发行门槛分流A股IPO企业,银泰证券投资顾问路巍认为,“这是一举多赢。一方面解决了更多内地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还减轻了内地IPO市场的重压;另一方面,将使投资者对A股更有信心,继续推动整体上涨。”

新三板将添分流功能

事实上,2012年“跌跌不休”的A股市场和久堵不疏的“堰塞湖”都是“新三板”欣欣向荣的主要推手。截至2012年12月31日,挂牌“新三板”的公司达到200家。来自深交所的信息显示,2012年共有105家公司挂牌“新三板”,占比超过半数,一年挂牌的公司比之前5年的累计数量还多。同时,目前还未进入试点的国家高新区也在积极争取2013年“新三板”试点扩容,南京证券场外市场部总经理张玉玺预计:“2013年全国‘两会’前后,或将有10-20家国家高新区入围‘新三板’试点。”

更多的人正在寄望“新三板挂牌”分流IPO。

但同时也有人质疑IPO待审企业赴新三板挂牌将受到新三板试点的限制,因目前的新三板只限于中关村、天津、上海、武汉四个科技园区,另一方面,待审企业到新三板挂牌也缺少吸引力,待审企业之所以要争上A股市场,一是为了最大化融资,二是给公司原有股东创造高价套现机会。但在新三板挂牌解决不了这两方面的需求。

目前多数拟上市企业对分流“新三板”的态度似乎并不积极。清科研究中心分析师张琦认为,原因就在于“新三板”的融资能力与中小板、创业板、主板还不能相提并论,更为关键的是从场外市场进入场内市场的“转板”机制仍未建立。尽管“新三板”挂牌成本低,但拟IPO企业多数还是愿意排队等候上市。

有券商投行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新三板试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分析人士预期,“新三板”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重要一环,有望分流部分IPO压力。而为化解IPO“堰塞湖”压力,监管层处理思路正逐渐明晰:向“新三板”、债市分流;开展对800多家排队企业的专项检查;严格执法,严惩业绩包装等。

“如果在‘新三板’和场内市场间设置绿色通道,从审核到发行给予挂牌企业便利的话,‘新三板’的吸引力将非常强。”宏源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董事、“新三板”业务部董事总经理尹百宽表示,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为“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存量发行以及公众化奠定了法律基础,“新三板”的融资功能将大幅提升。

然而,另一方面,IPO“堰塞湖”却不失为一个让市场主体各方冷静的好的存在。至少从目前看来,IPO“堰塞湖”已经让一些烂尾项目现形,对上市企业队伍起到一个“洗涤”的作用,让一些业绩包装造假的公司现出原形。

IPO打假应常态化

本报记者 方广

A股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心目中的形象向来不佳,上市前就进行申报材料的造假已成公开的秘密,结果上市“圈完钱”后就出现业绩大幅下滑,更别说年年季季分红。这一痼疾摆在那里那么多年,各方却就是拿它没辙。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诸多问题,也慢慢从少见多怪至多见少怪,最后就见怪不怪了。当对一种现象已经麻木或某种意识状态成为一种习惯的时候,就会把它当作一种自然而然。所以,对再差的公司,投资者照样申购,二级市场上照样买,照样炒。

管理层也不是没有整治过,但最终结果要么是收效甚微,要么就是无疾而终。这一次的动静似乎“雷声”比较大,但最终落下的雨点能有多少呢?

此次检查的背景是在IPO队伍“爆棚”的背景下出现的。目前已过会及在审的申请IPO企业接近900家,按一年240个交易日及一个交易日进行一宗IPO计算,需要近四年的时间才能完全消化,这还没考虑在此期间后续新增的IPO申请。这一严重的“IPO堵塞”情况让人犯愁,如何消化当然就成了管理层最急迫的任务。

所以,IPO打假与其说是一种主动的自我清洁机制,不如说是由通道拥堵倒逼出来的无奈之举。

分流是选择之一,但这意味着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得重新熟悉新的市场的制度规定,并在此基础上重新进行相关文件资料的撰写,这些都是新增成本,过去付出的成本中有部分也必将成为沉没成本。而从募资效果来看,其它市场(香港市场、新三板)和其它方式(发债融资)显然没有正规A股市场有吸引力。香港市场的发行市盈率和A股完全没法比,而且在法律和会计方面也会存在一些差异,人员及信息交流方面的沟通成本也较内地高。而要申请上市的公司放弃IPO而改为发债,更是一厢情愿,这不仅意味着过去的付出完全成为沉没成本,还意味着要负担新的成本。

部分公司在劫难逃

相比之下,直接从排队队伍中切去一部分会更直接也更有效。而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中存在的最常见的问题,经过对数千家上市公司的审核,管理层早已驾轻就熟,了然于胸。以前未对其“动真格”,是因为时机未到,主要是因为上市公司是这个市场的核心载体,它作为轴心联结了IPO过程中所有的中介机构及相关主体,是其它各主体的利益能否实现的前提,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而现在的情形则是,IPO队伍过长,已经影响到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实现进程,事态到了必须牺牲一部分作为代价来保证大局的时候,这时就不难理解管理层为何会痛下决心动真格,而一旦动真格,自然也就是轻而易举之事。所以,在此次行动中,注定有一些公司会成为被清除对象而在劫难逃。

新三板申报材料范文第3篇

一、**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 信贷工作

**年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为**亿元,同比增长18.1%,比年初增

加*亿元,同比多增**亿元,完成省政府下达新增170亿元任务的104%,在全省各市中排名第2位。

上市工作

金辰机械经过引入战略投资者、确定中介机构、完成企业改制、进入辅导报备过程后,预计于**年一季度申报材料。中镁股份、风光化工已启动上市准备工作,津大肥业、卓异科技等均与券商密切洽谈。

3. 基金融资工作

卓异装备制造、巨成教学科技、丰华实业、风光化工等企业与基金公司进行了谈判,拟引进的基金规模共计5.4亿元;光大麦格理大中华基础设施基金有意向控股或参股污水处理、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

4. 多渠道融资工作

通过拓展融资渠道,促进表外业务、融资租赁、信托等多途径融资,全年多渠道融资超过260亿元,完成省政府下达的170亿元指标计划。

5. 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行业建设工作

**年我市已批准开业小额贷款公司51家、注册资本金额为26.8亿元,当年累计为中小企业和“三农”发放贷款2083笔、金额*亿元,贷款余额为20.3亿元。我市已批准开业的融资担保公司22家、注册资本金**亿元,当年累计为*户中小企业发放担保贷款43.6亿元,担保贷款余额达46亿元。

主要工作

1. 积极推动信贷投放、引导信贷投向。一是建立信贷工作推进协调机制,每旬调度一次信贷工作,每月最后一周对各金融机构实行日调度、日汇总、日通报。二是设立了信贷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将新增贷款200亿元任务指标分解到各金融机构和各市区、园区,政府的各类存款优先支持信贷投放突出的金融机构。三是年初整理出我市**年有融资需求项目171项、资金需求437亿元,根据资金需求组织了多渠道融资、重点项目融资及进出口银行业务推广等多场专项对接会。四是积极引入外埠银行,兴业、光大银行在我市的分行开业。截至**年**月末,9家已入驻的外埠银行贷款余额**亿元,占全市贷款余额16.7%,年度新增贷款66.9亿元,占全市新增贷款的38%。五是引导信贷支持中小企业及“三农”,市人民银行与我办开展了金融支农“大集”活动,我办下设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融资平台与国开行合作,为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当年发放贷款1亿多元,到现在累计为300多户中小企业发放贷款14亿多元。

2. 多措并举推动企业上市。一是推动重点企业加快上市准备,使**机械、中镁集团等企业及时启动了上市工作。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市政府出台了支持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保持我市扶持资金与省政府资金同步、同比例到位。三是培育后备企业,帮助企业提升素质、树立形象、加快发展,争取早日达到上市条件。四是为拟上市企业做好服务,协调解决土地、资金、规范等方面问题,与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共同出台支持企业上市政策。五是为即将启动的新三板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工作打好基础,制定了新三板的奖励政策,联系中介机构开展新三板和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推广培训。

3. 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一是将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制作了2万副宣传扑克发放至基层单位,组织了15个单位及各市区开展广场宣传活动,在**日报做了1次宣传报道。二是抓好清理工作。全年共开展排查工作2次,现有待处理的案件共2起。同时准确摸清聚众上访情况,按照区别对待的原则,做好疏导劝解、宣传教育。三是制定了《营口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应对非法集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4. 提高金融创新能力。一是推动港口金融创新,起草了报送省政府关于设立“营口港口金融创新试验区”的请示,省政府批复同意后,我市分别召开了物流商贸业及金融业座谈会,同时赴上海、宁波等5市学习先进经验,8月份完成了营口金融创新试验区方案初稿。二是研究实施科技金融试点。建立风险投资基金,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机构、民间资本参与投资,营口惠营公司将为种子基金提供1500万元。

新三板申报材料范文第4篇

通过重点项目的支持,提高了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引领了企业的跨越发展。三年来,这些项目共获得国家创新基金2770万元的支持,引导企业投入科技开发资金12680万元,这批企业共开发出新产品143个,获专利91项,其中发明专利22项,参与制定行业、国家标准53项,新增销售收入15.96亿元、税收1.65亿元、利润2.65亿元、创汇1042万美元。

这组彰显承担项目企业技术实力的“信心数字”让人为之一振,也让企业对创新基金更多了一份期待。

创新基金是我国第一个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以资助初创期和成长初期企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开发为切入点,主要支持处于种子期的技术项目。

1999年,在亚洲金融危机肆虐中国大地时,创新基金强势启动,如同一针强心剂激活了许多陷入泥潭的中小企业,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资金“缺血”。 为给成长性较高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更大的支持,2008年又设立了创新基金重点项目,围绕每年度国家和地方在经济发展领域(产业、行业)的重点需求,选择对产业和行业有影响、有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和关键创新产品进行资助。

蓦然回首,在十多年的风雨兼程之路上,创新基金助力众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了创业梦想,也成了它们开启成功之门的金钥匙。

见证了创新基金的“魅力”,各省也竞相为所辖区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争取更多创新基金的支持,为中小企业架桥修路,为当地的创新体系培育源头活水。作为中部地区的创新主力,近年来,湖南创新基金的立项项目和资金迅速增长,不断刷新纪录。

2008年,全省立项112项、获得资助经费6118万元;

2009年,全省立项293项、获得资助经费18365万元;

2010年,全省立项359项、获得资助经费26230万元;

2011年,全省立项390项、获得资助经费27231万元;

2012年,全省立项436项、获得资助经费34435万元;

……

如今湖南的创新基金工作已跻身全国先进行列,被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列为创新基金项目监理验收实行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制试点单位、创新基金项目联合评审试点单位。2012年湖南立项数和经费数均列中部第一,全国第四,仅次于浙江、上海、江苏。

在创新基金的“资”润下,湖南在电子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领域,扶持了一批创新能力与市场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这些企业的创新能力正在显著提高,并日渐成为促进湖南产业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的核心牵引力。一些曾默默无名、蹒跚起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也跻身创业板或叩响“新三板”的大门。截至2012年,湖南共有13家企业在创新基金的扶持下成功上市,40余家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

创新基金如同一颗颗希望种子,在三湘大地不断迸发力量,助推湖南科技型中小企业茁壮成长。孕育的源源不竭的创新资源和创新动力,奏响了创新型湖南建设的战略强音。

1999年,当创新基金落地湖南时,很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对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还持观望和怀疑态度,如今这股星星之火已成燎原之势,各类创新基金项目在三湘大地“遍地开花”。作为创新基金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湖南省科技厅既见证了创新基金在湖南“由点成面、带动一片”的蝶变过程,也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不断寻求管理上的突破,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湖南特色的创新基金发展之路。

创新基金是助推中小企业发展的“催化器”,许多嗷嗷待哺的中小企业都迫切希望将创新基金收入囊中,但创新基金的经费又是有限的,如何将这块蛋糕分好成了各省案头的工作重点。湖南实施创新基金以来坚持的原则是在“放大”自身创新基金 “份额” 的同时,力求将“好钢用在刀刃上”。

创新基金启动以来,湖南根据国家产业发展重点,一直致力于结合本省的资源、产业和技术特色,重点在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等领域内挖掘项目,在产业链环节上选择项目,以期“育苗造林”,打造湖南优势产业航母。2009年,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三大技术领域的项目占项目总数的76.21% 。近几年,这三大技术领域依旧占有巨大份额。在一大批围绕主导产业配套的中小企业崛起后,湖南部分优势产业也在谋求新的跨越。长沙高新区因势利导,意欲打造“中国工程机械之都”,湘潭先进矿山装备产业集群2011年获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产业集群首批试点单位……

除产业支持有倾斜外,湖南在支持企业的选择上也很“挑剔”, 重点选择极具潜力的项目进行培育。

产学研合作是将科技成果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最好方式,为此湖南将产学研结合创新项目作为优质资源库,每年从中推荐一部分企业作为创新基金支持的后备企业。目前,湖南创新基金立项项目中产学研合作项目已占40%以上。

此外,各级创新基金管理的工作人员也深入各类企业摸查情况,挖掘有潜力的企业作为创新基金资助单位。株洲市科技局计划科科长成钢表示,株洲在实施创新基金工作中实行“三个不”:基层科技管理部门未推荐的不支持、未通过现场考察的不支持、企业负责人行业信誉低的不支持。

经过严格筛选,一批企业在最需要支持的阶段脱颖而出,成为创新基金的资助对象,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创新基金的引导作用和雪中送炭的放大效应。

创新基金创立之初,还处于“养在深闺无人识”的尴尬境地,而湖南轰炸式的宣传打破了这种尴尬局面。长沙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肖秋良对最初创新基金的宣传记忆犹新:专门设立长沙高新区科技兴贸与产业发展网、长沙高新区政企通短信中心、长沙高新区科技计划工作QQ群等平台,并通过信件邮寄、电话通知等方式,及时为企业传递相关信息;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基层,上门对创新基金指南中重点支持的项目和企业开展劝服工作,动员企业积极申报。在一系列宣传攻势下,创新基金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扩大,企业对创新基金的认识也不断加深,申报的积极性和热情也越来越高。

在提高企业申报创新基金热情的同时,湖南又在申报工作动态、注意事项、条件、流程等方面积极地为企业释疑解惑。 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2005年成为科技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服务机构,除了每年进行多场创新基金申报的宣传、动员和推介活动外,还多管齐下,组织各类项目申报辅导培训,以此提高企业项目申报水平和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此外,中心还到各大高校及科研院所开展专题讲座,扩大创新基金的影响。

类似的宣传和培训在株洲也同样全面铺开,成钢告诉记者,以前是被动地等待企业申报项目,现在变被动为主动,在加大创新基金宣传力度的同时,还组织企业开展培训。在这样的互动下,科技局与企业的距离不断拉近,每年春节一过,很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就会主动询问相关情况。申报创新基金俨然成为了中小企业的一种“习惯性思维”,创新基金变成了企业创新的一种符号。

2009年,湖南省科技厅在湖南省火炬创业中心的基础上组建了“湖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全省创新基金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以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为主导,联合项目组织机构、服务机构及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共同作业,构建 “政府部门决策和监督、专家咨询、执行机构具体运作”三位一体的工作框架,形成了多层级的创新基金管理服务体系。

“创新基金申报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而很多刚起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没有专职人员,不熟悉申报程序。为此,中心充分发挥了在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材料编写、注册中的服务职能。”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为确保服务机构有充足的工作经费,一些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还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帮助企业申报创新基金的补助。2009年,长沙高新区出台的《创新基金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每年向每家服务机构提供5万元基本工作经费,并以各服务机构通过管委会每年推荐上报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项目15项为基数,每增加1项奖励4000元经费,同时根据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批准的创新基金项目立项金额,按3‰的标准奖励相应服务机构。”

同时,为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为,湖南制定了《科技中介机构承担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服务业务的有关要求》,杜绝中介服务机构过度包装项目申报材料、采用高额提成方式收取服务费的行为、或者打着科技部门的牌子高价收费承接业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对创新基金申报的评审,湖南将专家评审作为重要环节,在项目评审和论证时,实行“背靠背”的专家评审方式,以此减少在项目评价上的人为干扰因素,确保申报立项过程的规范和公正。

鼓励和规范双管齐下,让多方力量参与到企业申报实施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咨询、服务、评审工作中,确保了申报项目材料最大限度符合国家规范,提高了项目申报成功率。

设立创新基金的目的绝非仅依靠它本身,更大的意义在于“借鸡生蛋”,希望利用这有限的资金吸引更多其他资金,发挥 “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目前在湖南,这种作用正在被不断放大,政府通过整合各方力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逐步将自身的力量衍生成政府、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都参与的融资合力,让企业融资的雪球越滚越大。

为与国家创新基金匹配,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创新基金项目,2005年湖南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省级和地方专项资金,以地方基金的形式为中小企业增加了更多的政府力量,让企业有了更大的信心和勇气与风险投资机构、金融机构谈判。

“企业成功申请创新基金,再加上地方基金的支持,这本身就是对企业实力的一种认可,也让很多之前‘心动难行动’的观望金融资本敢于‘行动’起来。”肖秋良告诉记者,近年来,高新区着力建设融资平台,鼓励社会投资机构支持创新基金项目。已引进各类风险投资机构28家,发现和培育更多高成长性科技企业,为创业板市场提供上市资源,如今已有28家企业进入长沙市重点扶持上市企业名单。

此外,湖南省科技厅还设立了专门课题对获得创新基金支持过的企业进行创新能力调研和评价。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通过此项工作,能够发现一批高成长性的项目,采取整体打包的形式向投资机构、金融机构推荐,有效发挥创新基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全方位的促进作用。

通过各种力量的整合,湖南创新基金的引导比达到了1∶15.1,真正发挥了 “四两拨千斤”的放大效应。

雪中送炭、如鱼得水、锦上添花、四两拨千斤……湖南许多科技型中小企业负责人如此评价创新基金的作用,他们把获得创新基金的支持当作一种荣誉和创业的动力。13年来,湖南省创新基金的实施成就了无数人才的创业梦想,激发了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收获了一批领先行业的科技成果,培养了一群现代市场的“小巨人”。

在湖南一批知名高等院校里,拥有许多前沿的科技成果,但这些成果大部分待在实验室里鲜为人知。而创新基金的无偿资助就像一针兴奋剂,激发了科技人员的研发热情,快速有效地实现产学研结合,让一大批科技成果成功走出实验室进入市场。

2000年,中南大学首创“学科性公司制”,并出台《中南大学技术入股管理办法》和《关于落实国家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股政策的实施办法》,以求技术向产业转移。在中南大学前校长黄伯云眼中,“如果科研人员没有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将是学校人力资源的最大流失;如果科技成果不能及时有效地转化和产业化,将是学校国有无形资产的最大流失;如果科技实验设备不能充分利用,将是学校国有有形资产的最大流失。”

与此同时,在高校密集的长沙高新区,已建成8个孵化器,入驻企业达一千多家。肖秋良介绍,2012年长沙高新区孵化器培育的数十家企业获得了创新基金的扶持。

在海外留学人员纷纷回国创业的背景下,长沙高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的队伍越来越庞大,企业申报创新基金的热情也居高不下。长沙三诺生物传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博华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科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奥西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德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十多家由“海归”创办的企业均得到过创新基金的资助。其中,长沙三诺生物传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诺生物)2012年3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市值近6亿元。不过在三诺生物总经理李少波心中,还有比6个亿更大、更有意义的资金——2003年度国家创新基金70万元和2009年度国家创新基金80万元。“如果没有关键时刻的国家创新基金,就没有今天的6个亿。”创新基金引起归国留学人员的广泛兴趣,也增强了他们创业的信心。

借力创新基金,湖南的创新创业氛围日渐浓厚,一个个孵化基地应运而生,一项项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一位位知识分子成长为叱咤风云的年轻企业家,一家家科技型企业脱颖而出……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云新材)就是一个从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成长起来的“小巨人”, “高性能炭/炭航空制动材料的制备技术”获2004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结束了该奖项连续6年空缺的历史,打破了国外长期垄断航空制动材料市场的局面。2009年,博云新材A股在深交所发行上市,成为继山河智能之后中南大学的教授所打造出的第二家上市公司。

湖南英捷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2001年成立之初,就成功申报了“粉末注射成形技术生产精密不锈钢、铁基、高比重合金异形零件”创新基金项目,50万元的“资”润就像一场及时雨,为企业注入了生命活力。2009年,“粉末注射成形制备异形、精密、复杂零部件”再获创新基金重点项目支持,公司成为第一批湖南省创新基金重点项目支持企业。如今,公司年产金属粉末注射成型零件2000余万件,产品远销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

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是市场中的弱势群体,而科技型中小企业还要面临技术风险,有着更多的生存和发展危机。长期以来,我国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发展的投融资体系不健全,银行的商业化运作体制使其不愿向既无抵押能力、又无担保能力的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提供资金支持,技术链与市场链的断裂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新创业过程中必须面对 “死亡之谷”。在这一阶段,很多创业者把梦揣进兜里,流着泪告别昨天。对单一创业者来说,这可能仅是个人资金的浪费,但对众多创业者来说,这些损失是无法估量的,不仅浪费大量资金、智力资源,也挫伤了创业者的激情。

为破解这一难题,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因势设立,实现了我国企业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转变——由“抓大放小”到“大小并重”,帮助困境中的企业顺利跨越“死亡之谷”。

株洲三新包装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新公司)在创建之初,就凭借创新基金资助才顺利渡过难关。

2000年, 10多个下岗工人在一个小车间里庆祝三新公司成立,他们只为了一个目标:自主研制出中国第一台高档水墨印刷机。2005年公司研制出了第一台伺服传动机,用软件控制系统代替齿轮传动,大大提高了印刷的精准度,2005年该产品通过湖南省科技成果鉴定,已达到国内首创、国际同类先进水平。然而,当他们豪情满怀准备把成果转化为产品时,却陷入了资金短缺的绝境。

没有资金的注入,再好的成果也无法转化成产品,公司的发展只能是纸上谈兵。就在公司一筹莫展时,创新基金雪中送炭。2007年在株洲市科技局的帮助下,公司自主研发的“全伺服高精度瓦楞纸板印刷机”项目获得了国家创新基金45万元的无偿资助。

2009年,公司自主研发的 “一体化全伺服高精度瓦楞纸板印刷机”项目再次获得创新基金的青睐,成为第一批获批的重点项目,140万元的无偿资助给企业带来新的发展希望。

2012年公司销售收入已突破亿元大关,年销售收入15亿元的目标已写入规划。面对这喜人的成绩,三新公司副总经理孙逢翠告诉记者:“今日信心满满的三新也曾险些踏入‘死亡之谷’,要不是当年政府的大力支持,科技部门的积极引导,创新基金的扶持,公司还真走不到这一步。”

三新公司的成长经历在湖南并非个案,许多企业是在创新基金的扶持下才跨越了“死亡之谷”,驶入发展的快车道。

湘潭科创机电有限公司成立之初,负责人郭定军虽有好的项目,但缺少资金,发展困难,后来企业被引入到园区发展,申报了创新基金,顺利渡过了“死亡之谷”。

2006年获立项支持的湖南中野科技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也已由当初的小企业发展成为销售收入过亿元、利税过500万元、发展势头良好的现代科技企业。

长沙蓝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长沙高新开发区有色院技术应用有限公司等企业已成长为产值过5000万元的公司,企业规模相比立项前已增长近10倍。

……

创新基金不仅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更是对企业创新能力、发展前景的肯定,鼓励企业不断加大创新力度,提高创新能力。

株洲南方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机电)就是在创新基金的鼓舞下一路创新、一路前行。

自2004年成立起,公司就坚持自主创新的理念,力求产品 “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为此,公司不断投入人力、物力与财力自主创新。2007年公司自主研发的“数控涨型机”获得创新基金50万元资助,2010年“数控包带机”通过湖南省科技成果鉴定,再次获得150万元创新基金的扶持。“这些资金虽然不能解决研发中遇到的全部问题,但给了我们信心和底气。”在南方机电总经理朱永隆心中,公司与创新基金的关系犹如千里马与伯乐,在伯乐的鼓舞下,千里马才能快马加鞭、一展宏图。

在创新基金的鼓舞下,公司坚定了自主创新的信心,不断研制出先进实用的系列成套数控电工装备,大大提高了我国电机生产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部分产品已成功实现出口。

在创新基金的推动下,企业不仅突破了技术难关,更实现了从量变到质变的跨越式发展。目前湖南省共有13家承担创新基金项目的中小企业在主板、创业板上市。

2012年7月,长沙开元仪器有限公司在深交所创业板成功挂牌上市,成为湖南获得过国家创新基金项目重点支持的企业中成功上市的公司之一。公司董事长罗建文说:“创新基金项目的实施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活力,促进了企业的健康稳步发展,增强了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了企业自身的价值。公司的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已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关键技术领域实现了新的突破。”

科技型中小企业“始于技术、成于资本”,创新基金相当于一根撬动各方力量参与、支持科技创新及产业化的杠杆, 通过杠杆效应破解了无数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

创新项目的获批相当于给企业贴上绩优股的标签,这让各方观望金融资本从心动到行动,纷纷参与到创新及产业化的大循环中,让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气血丰盈”。最终,企业破茧成蝶,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火车头。

据统计,2011年湖南848个处于监理状态的创新基金项目共新增到位资金613642万元,其中创新基金到位38555万元,地方政府配套资金195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25382万元,金融机构贷款200230万元,其他资金29975万元。创新基金的注入,给企业产品开发、生产和技术创新增添了活力,有效引导了企业、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以及社会资金投入到技术创新活动中来。

13年来,创新基金的作用不仅在于支持科研成果转化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更重要的是通过扶持大批项目,培育造就了一支懂市场、善管理、会经营的企业家队伍,一支从单纯科研转为科研开发兼经营的科技人才队伍,一支对科研开发、企业管理和市场经营有更深理解的科技中介人才和项目管理人才队伍。这对湖南未来的发展是一笔无法估量的财富。

播散希望的种子,终将收获硕果。在政府的引导下,湖南创新基金的发展已傲首中部,位居全国前列。在创新基金的扶持下,一大批中小企业正在做大做强。但这只是湖南发展创新基金万里的第一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要实现创新基金发展的新突破,任重而道远。

2005年前,湖南共有省科技厅、长沙高新区、株洲高新区、湘潭高新区等四个创新基金项目监理单位,这些单位直接对国家科技部负责,拥有项目直接推荐的资格。但此后政策调整,全国只有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高新区、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拥有创新基金项目直接推荐资格,其他地区高新区的直推资格陆续被取消,逐步纳入各省科技厅统一把关。长沙高新区作为全省创新基金发展的领头羊被取消直推资格后,损失惨重。“这样的调整,让全省的创新基金项目有了数量上的限制,以前我们的立项率占全省的60%至70%,现在只有40%”。肖秋良告诉记者,“没有直推资格,就不负责项目的验收,而上级单位对地方企业和项目不够熟悉,导致项目资助缺乏针对性。”

目前,长沙高新区正着手申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重获直推资格而努力。

因为数量上的限制,从质上取胜成了湖南未来的着力点。为保证创新基金项目的质量,湖南各市州科技部门以及国家级高新区把申报创新基金项目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指定专人、设立专门机构做好项目和企业的筛选与申报辅导工作,并建立多层次严格把关的项目选择机制。“不仅要加强对项目申报材料的指导和审查,同时要加强对欲申报项目的初审,部分项目还要到企业进行实地考察,确保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湖南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要提高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准确把握国家创新基金支持的方向很重要,为此湖南将加强对承担过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立项项目的跟踪,从中发现一批技术含量高的项目,使申报的项目体现湖南的优势和特色。

每年,企业申报创新基金项目的热情很高,同时也存在不重视后续监理验收工作的现象。据统计,截止2011年底,湖南因未重视监理、验收工作而无法继续实施被终止的项目有76个,占立项项目总数的5%。

“企业在成长和发展过程中难免遇到挫折和失败,但过多的失败也会使信心受到打击,对创新基金也是一种流失”。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引发了成钢这些一线人员的思考,也引起了省级主管部门的重视。

湖南下一步的工作重心不再局限于简单的项目申报组织工作,而是深入跟踪了解省内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动,加强项目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以确保项目的实施效果。此外湖南省科技厅还要求监理服务机构深入立项企业进行现场监理,及时准确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督促企业按时完成项目监理验收工作,提高项目实施成功率。

近几年,创新基金项目的金额不断提高,但与中小企业长远发展的需求相差甚远。如何引导和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进入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湖南创新基金工作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

肖秋良表示,长沙高新区接下来将进一步探索科技金融改革机制,引导和鼓励银行、信用社和担保公司突破传统贷款方式的制约,逐步实现知识产权、股权、销售合同抵押以及信用保险等方式贷款投资。

创业投资作为一种新型投资形式,是推动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动机,是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引擎。湖南将重点探索建立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此为种子基金,引导、吸收社会资金,建立创业投资基金和创新风司。健全全省创业投资体系,把科技创业企业、创业投资、创业板连接起来,在早期发现和培育更多的高成长科技企业,为创业板市场提供源源不断的上市资源。同时也通过资本市场,使一大批科技企业能够快速做大做强。

湖南创新基金项目很大程度上是支柱产业的配套项目,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本土优势和特色,湖南将继续朝着这一方向努力。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部署,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湖南结合全省实际,组织推荐湘潭先进矿山装备制造产业、株洲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产业、长沙工程机械产业申报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以推动集群由产业链低端向高端发展,汇聚更多创新基金项目支持的中小企业。

新三板申报材料范文第5篇

【关键词】风险投资;高新技术企业;武汉

一、引言

理论和实践表明,风险投资对高科技产业发展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美国早在1946年就由哈佛经济学教授Doriot成立第一家现代意义的创司ARD。此后,美国高效的风险投资机制极大地帮助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和发展,并孕育出微软、甲骨文这样的世界一流高科技企业。从九十年代后期开始,有“中国风险投资之父”之称的成思危先生不断呼吁推动中国科技投融资体系的创新和发展。而我国京津沪地区得益于积极学习国外投融资业的先进经验、充分发展创业投融资平台,促使科技企业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中部地区的科教大市,武汉市拥有武汉大学、中科院武汉分院等一批全国知名高校与科研院所,科技资源在全国名列前茅。但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并没有凸显其应有的地域优势。其根本原因在于武汉市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尚不完善,科技中小企业成长与科技成果转化中往往受到资金缺乏的制约。虽然现已有多种方式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但是与武汉快速增长的企业投融资需求相较尚存在一定差距。从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角度看,构建高效的、多位一体的科技投融资平台,依然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另一方面,武汉市产业发展极具特色,既有钢铁、汽车、石化这样的特大型工业企业,也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现代农业等新兴高科技产业。因此,基于武汉产业的发展特点构建完善的科技投融资平台,将极大地推动武汉市科技产业链与产业集群发展。

可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关系到武汉市未来经济发展格局,基于武汉产业发展特点而全面构建科技投融资平台将是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发动机。如何结合武汉市产业发展特点与科技优势,依托科技投融资平台创新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推动武汉市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武汉市发展科技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的SWOT分析

1.武汉市建立科技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的优势

(1)资金来源充足

风险投资资本来源与当地经济发展存在关联。武汉市GDP逐年增加,2008年比2007年增长26.04%;全口径财政收入每年以平均26.24%的速度增长;2008年人均储蓄余额达到29228元;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平均以14.64%的速度增加,而2008年增长率为24.57%①,如表1所示。

武汉的经济优势为投融资平台的建立,提供了政府初期的引导资金、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合的服务体系的支持资金来源,以及本地潜在的社会资本。

(2)科技实力雄厚

武汉市作为综合性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和全国第一个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试点城市,区内有42所高校、56家科研院所、33所国家重点试验室及邮科院、华工科技等10家高科技企业,每年涉及光电子信息、生物、新能源、环保和消费电子等五大产业②的科技成果层出不穷。2008年武汉市受理专利申请11270件,授权专利5329件,分别比2007年增长25.03%和31.78%。专利申请与授权均超过全省总计百分之五十③。经市级评审上报国家创新基金项目115项④,获批98项,其中国家级创新基金项目共获资金3338万元,位居国内同类城市前列。

另外,2008年武汉市共安排科技三项经费3亿元,其中民营科技企业承担和参与的计划项目达341项,扶持经费达11575.49万元,占总体的38.58%⑤。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实现1752.62万元,为全省总产值的52.29%⑥。武汉市高科技产业的产值和增加值均体现了快速增长的特点,为建设科技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提供科技吸引力。

(3)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优势

以东湖高新区成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代表,武汉市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现代通信为主的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技术与新医药、光机电一体化以及现代装备制造等为支柱的高新技术产业,以及“武汉・中国光谷”等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产业集群。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意识也逐步加强,累计拥有发明专利223项,拥有欧美日专利21项。2008年注册商标35项⑦。

2008年,全市民营科技企业达6297家,同比增长13.19%;民营科技企业技工贸总收入达到780亿元,同比增长41.82%⑧,形成了以东湖高新区、“光谷”等为主导发展力量,区外高新科技企业积极靠拢的产业集群示范效应与规模经济效应的趋势。由博弈理论分析可知,科技中小企业的产业集群能大大提高整体获得风险投融资的可能性。

2.武汉市建立科技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的劣势

(1)武汉市风险投资行业尚未完全成熟

武汉风险投资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在全国已产生了一定影响,但其投资规模和发展速度与京、沪、深等地相比仍有较大差距。针对科技中小企业,武汉市目前缺乏有关的贷款担保、评级和风险补偿机制方面的信用档案制度和风险投资制度体系;针对风险投资公司,截至2009年,武汉地区风险投资公司有12家,仅为北京和上海地区的约五分之一⑨。大量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仍在等待创业板上市的机会,主板上市企业屈指可数。

(2)科技中小企业的产品市场转化亟待帮助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成功率主要取决于其产品市场转化能力。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用途也主要是在拓展销售渠道和增加流动资金,所占比例高达61.7%⑩。而风险投资仅关注投资回报率,在产品的短期利润完全取决于当期的市场需求的情况下,产品的战略意义和整体产业规划往往被忽视,重点科技中小企业产品市场化软着陆存在一定的困难。

3.武汉市科技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的发展机遇

(1)国家与地区的各项扶持政策出台

《2006-2020年中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及《配套政策》中,明确把发展风险投资作为自主创新的最重要政策工具之一,不仅在市场准入、市场退出方面做出方向性规定,而且鼓励银行、证券机构、保险机构和企业、私人参与风险投资设立和管理。

湖北省近日全面启动“12万亿”引资计划,将综合财政、信贷、直接融资、吸引民间资本等多渠道进行筹资。而武汉市东湖新区每年获得1.5亿元专项资金进行高新产业开发。

武汉市出台的相应措施,如2亿元中小企业集合信托融资方案、“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武汉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助推计划”等,使科技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宽泛化得以确保。与以往“火炬计划”、“百星工程”、“全民创业”、“创新型企业”等特色工作相结合,将全面推进科技中小企业与武汉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2)风险投资与国外投资发展较快

武汉市于1988年开始尝试风险投资。此后作为真正意义的风险投资机构,武汉“世博科技”项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1999年6月成立。之后又成立了东湖创司、开元创司、华工创司、华汉投资管理公司等10多个有影响的风险投资公司和管理咨询公司。

从1999到2008年,武汉市实际利用外资总额平均年增长率为13.09%,外商直接投资稳步上升。仅2008年,武汉市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达19.4亿美元,同比增长14.2%,如图1)。合理利用政府资金引导外资中的放大效应,有助于提高投资资本的边际生产力,促进武汉市产业结构转型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3)积极申报“新三板”

武汉东湖高新区在获批成为全国第二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后,将在开展科技金融创新试点方面,争取证监会尽快批复东湖高新区“新三板”(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报价转让)市场交易。由于门槛相对主板、创业板较低,被称为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为上市公司的孵化器的新三板将给“光谷”众多中小企业融资带来除“两型产业”发展基金、信贷试点等外更多的选择。“光谷”新三板储备企业目前已达144家。其中,武大有机硅、“海创”电子、科益药业、蓝星科技等4家申报材料已获中国证券业协会预备案受理,东湖新技术创业中心等4家已通过券商内核。

4.武汉市建设科技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的威胁

(1)武汉市金融业人才流失严重

湖北省的教育文化事业发展虽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但金融投资产业人才十分缺乏。而武汉留住人才的比例也不容乐观,许多具有风险意识的人才均流向了沿海风险投资较为发达的地区。由于本身的复杂与专业性,风险投资项目的成功运作需要大量具有战略眼光、专业运作能力、丰富行业经验的投资管理者。武汉市如何培养、吸引和保留相关金融人才将成为能否解决问题的关键之一。

(2)与风险投资发达城市的差距明显

目前国内风险投资案例的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深圳地区。2008年三地风险投资机构管理资本总量分别为664.82亿元、288.48亿元、439.26亿元。而武汉所处的中南地区整体总量仅为50.52亿元,风险投资机构的注册资本与新募集风险资本量也相对缺乏,如表2所示。可见,武汉市风险投资的发展在吸引资本方面仍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三、相关发展建议

目前,武汉市在经济、科技实力等方面具有较强优势,同时形成了以高新技术为核心的产业集群。但由于武汉市的风险投资模式相对单一、处于低发展水平阶段,难以满足科技中小企业创业的投融资需求,也远远不能充分实现优质科技项目的市场化发展。

因此,武汉市积极建设科技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采用多种支持科技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创新模式,将能够充分发挥区域内经济、科技、高新技术集群优势,促进风险投资与科技中小企业的对接。通过SWOT分析如表3,得出以下发展建议。

(1)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通过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可以解决高科技企业发展初期资产规模较小、担保难的问题。即政府部门将专项资金存入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或科技担保公司在指定银行的专户,银行按照一定比例放大贷款规模。由于企业能以自有知识产权质押和企业信用作为反担保,产权质押资金可为实物抵押条件不足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一定额度的信用担保。

(2)建立创业投资专项基金与引导基金

通过建立武汉市创业投资风险救助专项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创业投资风险补贴资金等,对创业投资机构因投资失败而清算或减值,或者退出风险投资项目发生损失等情况可以从风险救助专项资金获得部分补偿。同时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采取参股成立创业投资企业和与合作机构联合投资的方式,引导并放大创业投资,推动社会资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投资力度。用创业投资企业风险补贴资金的形式,据其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实际投资额,对经认定的创业投资企业按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3)加大对研发创新的补贴力度

根据武汉地区的产业结构发展方向,鼓励科技型企业进行原创性的研究开发活动。由企业上年度实际研发费用的一定比例,对于符合未来发展方向的企业进行某个时间段内的持续性补贴。同时,对于获得发明专利的企业以及被列为专利培育试点的企业,同样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在科技中小企业产品的市场化转化阶段,政府拓宽对产品的首购与订购范围,将有助于企业的良性发展。

(4)加强专业人才建设

政府应为创业人才提供良好的创业外部环境条件,鼓励科研机构、高校等各方面专业人才出来创业,最大程度地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创业环境。同时优化科技中小企业内部管理,在相关行业建立外部人才引进机制与本地人才培养机制,采取各项鼓励与补贴政策,积极引进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和战略眼光的投资管理者进驻武汉。如为创业企业家们开设专业的风险投资培训课程等,使科技中小企业管理者最大程度的了解风险投资并利用风险投资,从而逐步建设本地化的人才队伍。

(5)实施科技品牌培育计划

武汉市应当培育一批具有国内外行业竞争优势的科技品牌企业,通过树立系列科技产品品牌形象以带动本地区整体产业发展。作为先导发展的科技品牌企业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较完善的企业创新机制、相应的科研投入、一定的经济规模、良好成长性、良好的信用和较强的融资能力等。推动科技品牌企业面向国际市场进行自主创新,在企业内部完善现代管理制度,从而带动区域内的相关企业共同形成富有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产业链和产业群。

(6)定期组织科技创新项目展会

定期举办科技创新项目展会,有助于解决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项目与创业投资机构、私募股权机构、商业银行等单位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展会能让更多的优秀科技创新项目有机会与中外私募股权、风险投资机构、金融机构代表进行投融资方面的对话与交流,从而建立起密切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四、结论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能源技术和纳米技术等现代高新技术产业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先导力量,以美国硅谷为聚集地的高新技术企业成功发展推动了地区乃至全球的经济发展。

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关系到武汉市未来经济发展格局,也是武汉城市圈实现“两型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基于武汉产业发展特点全面构建科技投融资平台将是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发动机。结合武汉市的科技优势与产业发展特点,依托科技投融资平台创新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将对推动武汉市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注释:

①《武汉市统计年鉴(2009年版)》。

②《武汉市关于全力推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决定》,武汉市政府,2009年12月。

③《湖北省统计年鉴(2009年版)》。

④《2008武汉市民营科技工作年报》,武汉市民管办,2009-7-14。

⑤《2008武汉市创新基金工作年报》,武汉市创新基金管理中心,2009-7-14。

⑥《武汉市统计年鉴(2009年版)》。

⑦《武汉市科技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武汉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2009-04-10。

⑧《2008武汉市民营科技工作年报》,武汉市民管办,2009-7-14。

⑨《中国风险投资机构名录》,《2009中国风险投资年鉴(附录)》。

⑩《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研究》,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促进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的财政政策探析》,吴宇军等,《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8年。

《2008武汉市民营科技工作年报》,武汉市民管办,2009-7-14。

《创业投资中政府引导基金的SWOT分析》,姜博,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创业》。

《武汉市高新技术产业与风险投资对接问题探讨》,张安洁,《财税金融》。

《论民间投资与国有投资的协调发展》,卢建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09中国风险投资年鉴(统计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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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研究[R].2009(5).

[3]陈建安,李燕萍,吴绍棠.东湖高新区产学研合作的现状、问题与对策[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9(12).

[4]张安洁.武汉市高新技术产业与风险投资对接问题探讨[J].中国集体经济,2009(10).

[5]吴宇军,彭华涛,王峰.促进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的财政政策探析[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