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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二季度**支行以合规经营为目标,以风险防控为重点,全力推进各项业务发展。现将二季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二季度案件防控及合规管理履职尽责活动开展情况
一是县召开了2019年度第二季度案件防控工作会议、反洗钱领导小组会议、消费者权益保护会议,会议中对本次会议提交问题进行决议,行长对金融案防工作进行部署。重点对上级行下发《关于2018年金融资金案件情况的通报》进行全员学习,确保我行案件防控工作有效落实。二是持续开展《金融案防警示教育工作》方案,提高我行每位员工对案防工作的认识,使我行金融秩序稳定开展。三是为做好“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活动专门成立联合领导小组,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方案中对2018年深化市场乱象工作自查和监管监察发现的问题“回头看”情况进行自查;对2019年银行机构乱象治理自查情况进行排查;对内部控制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自查。排查中无发现重大问题和重大隐患。
二、案件防控及合规管理重要项目工作情况
2019年二季度以来按照市、县行开展的“全县金融案件警示教育”活动的安排布置开展了相关活动:一是我行以各部门、各支行为单位通过会议形式学习《关于2018年金融资金案件情况的通报》,全体员工要从思想和工作实际出发,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摆反思,并针对自身条线作出总结上报县行综合管理部。二是6月20日,县行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重点岗位人员按市行统一组织,参观监狱进行警示教育。我行管理人员以身作则,引导全行员工算好“事业账”、“家庭账”和“人生账”,由此提高员工自我约束、规范操作和抵制诱惑的能力。三是组织全行员工开展“全员讲合规”活动。县行分别以部门、支行为单位并结合自己岗位开展《我们身边的合规故事》演讲活动,其中我行**同志撰写的合规故事内容真实、故事深刻,并作为优秀故事上报市行。四是做好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的宣传。县行分别到城门、广场、走企业、进社区进行金融知识的普及。通过对群众、员工发放宣传页、摆放展板、悬挂宣传条幅等方式引导广大市民、企业员工了解防电信诈骗、非法集资、反洗钱等金融知识内容,增强了对广大群众、企业员工对金融知识的认识,提高我行的知名度。网点利用LED屏,广告机、设置咨询台,张贴宣传海报,对外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等手段进行持续宣传,对前来咨询的客户进行耐心详细的解答。通过此次活动有效的帮助金融消费者准确理解金融产品的风险,提高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公众识别和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树立了我行切实履行服务社会之责任良好的形象,为金融业稳健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三、案件防控及合规管理工作取得的效果
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使我行广大干部员工防范案件意识明显提高。“合规从我做起、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已经深深植入我行员工的行动之中。我县邮储人更有信心做到2019年不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及案件。
四、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业务操作中,业务制度掌握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风险排查自查活动开展后未将排查的业务情况进行详细描述。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内对《产品质量法》及相关的《计量法》、《标准化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部署,县人大常委会结合xx实际,认真制订执法检查的具体方案,部署各阶段工作,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自查自纠,组织执法检查组对三个法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这次执法检查工作的特点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时研究部署《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以“三讲”教育为动力,妥善安排执法检查和各项日常工作,提出了执法检查要“有声势、有重点、有成效”的总体要求。4月20日县人大办发出执法检查的通知,法律实施主体单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其他相关单位主动投入自查工作,在自查的基础上,县人大组织执法检查组进行抽查。这次检查有如下特点:
一是把对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与学习宣传法律相结合。首先是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部份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三个法律及有关法规;接着于4月27日召开了县经委、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局、县商业行业办、供销社、烟草专卖局、粮食局、工商局、医药管理局等单位的干部学习法律和进行座谈。提高了我县生产和流通部门干部的产品质量意识、法制意识和对这次全省统一部署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宣传上,除了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三个法律外,烟草专卖局、商业行业办、粮食局等单位还结合自身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宣传。粮食局结合国家今年新公布的《稻谷规格品种收购质量标准和计价办法》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举办培训班。医药管理局将三个法律打印成册。农业局对农药、化肥经营者组织学习培训31人次。
二是检点明确。根据xx实际,在检查行政部门对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时,确定了三个重点行业,一是关系我县主导产业的食用菌生产原辅材料、塑料筒袋、竹制品生产销售行业;二是对关系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安全的行业如药品、食品、建筑材料行业;三是专营专卖如香烟、食盐、化肥农药经营行业。通过自查、检查以考察我县产品质量工作的情况。
三是以执法检查为动力,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根据群众对市场牛肉注水的反映,质量技术监督局明查暗访,5月10日当场查获了一经营户在屠宰黄牛时注水的不法行为。商业行业办加大了生猪集中屠宰的宣传力度和工作力度,从4月26日开始对生猪屠宰市场进行一个月的集中整治。工商部门从5月20日起开展“工商百日执法大行动”,加大打击生产、流通领域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查扣价值3万元的冒牌排气扇107台。
四是自查工作做得较细,面较广。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经委等10多个重点部门、重点行业向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汇报了自查情况,其他相关单位报送自查书面材料。
二、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成效
我县在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以增强领导干部和生产、经营企业的产品质量意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力度,加大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的工作力度,为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主要的成效有:
一是加强宣传工作,提高了全社会的产品质量意识。近三年来,每年的“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九月份的质量月都举行大型现场宣传活动,开展产品、商品的质量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展示假冒伪劣商品。还通过印发宣传资料5000多册(份),举办各类培训班12期400余人次,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等宣传教育方式,提高全社会产品质量意识和标准化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为企业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标准体系建设、计量检测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是强化企业生产标准工作,促进企业产品质量提高。在工业领域,针对我县生产企业规模小、基础差、无标生产严重的实际,加大产品标准工作。全县133家(类)产品,有60%,计72家(类)产品无标生产。通过逐个企业、逐个产品制订完善产品标准体系,使工业企业执行标准从不足40%提高到96%,基本达到“消灭无标生产”的要求。在农产品领域,制订了第一个地方农业标准。《高架栽培花(厚)菇生产技术规程》,完成了受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委托对《香菇》行业标准的修订工作。
三是支持和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科学技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浙南铅笔厂、丰园公司两个企业分别生产的铅笔、刨花板产品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标准。今年我县双枪竹木有限公司开展IS09002 国际标准质量认证,目前已正式通过认证。在县人民政府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给予大力支持下,于6月底正式申请认证。通过抓典型,有力地推动了企业产品质量工作。
四是开展群众性的产品(商品)质量活动,提高全社会产品质量意识。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通过评选“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和创建“打假维权、消费者满意街区”活动,提高全社会产品质量意识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产品质量工作。全县有14家企业被评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产品质量有较大提高。2000年抽签六个(类)产品122个批次,合格率100%的有水泥5个批次,化肥33个批次,竹筷2个批次;合格率90%以上的有香菇筒袋62个批次;麦麸18个批次合格率78%;不合格的有蛋糕2个批次。
五是认真执行工作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制度。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三年多以来,严格执行计量检定的法律规定,对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及时检定,共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9718台件。今年5月份开始,对液化气计量实行计量监证制度,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六是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行为,富有成效。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开展集中打击食用菌原料渗杂使假,去年查获渗假麦麸240多吨,端掉制假窝点5个。三年来共查处违法案件474件。工商部门去年共查处劣质食用菌原料麦麸370吨,石膏30吨,红糖2160公斤,酒精1280瓶,福尔马林1300瓶。烟草专卖局对卷烟市场管理以路上查处走私贩假为主,通过烟草专卖经营者户籍化管理,逐步走上了规范经营者进货渠道管理为主的市场管理,净化了卷烟市场。
七是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质量技术监督局从1996年10月份成立以来,工作条件、执法水平、技术装备不断改善。实行垂直领导管理以后,为改善技监局工作条件,县人民政府安排了条件较好的办公用房。成立了食用菌检测中心,配备了20多万元的设备。16名干部职工,经过省级培训,均取得执法资格证书。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了执法行为。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1、认识有待提高,宣传贯彻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从检查汇报情况和抽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产品质量和法律意识不强,在对生产经营的指导工作中忽视产品质量工作。如有的主管部门产品质量管理知识、产品标准知识匮乏,存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产品标准工作是技术监督部门之事的思想,内部设置无人专管该项工作。必须加强宣传力度,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没有质量就没有效益,认识到产品质量管理是全面加强管理的必然要求,既是企业日常管理的基本内容,也是各级政府服务企业、服务经济的重要手段和基础性的管理工作。要通过宣传,形成大家都来关心产品质量、监督产品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2、要加快检测机构申报通过计量认证的步伐。检查中发现,全县所有检测机构均未通过计量认证。由于财力不足和思想认识上的原因,目前多数单位申请认证积极性不高,工作难度较大。检测数据关系到产品质量是否合格。计量认证可有效地规范检测行为,提高检测水平。特别是向社会出具检测数据的机构,未通过计量认证,检测数据不具法律效力。建议县政府要统筹安排,加大经费投入,改善硬件,相关部门要加强技术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为加快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步伐打好基础。
3、流通领域假冒伪劣产品层出不穷,城乡之间、不同商品之间质量差距较大。如粮油食品市场,存在着使用他人包装物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大米包装物,xx大米使用浦城等产地名称或包装,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权益。建议要加强部门之间协调和执法工作的配合,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提高管理水平。对流通领域的假冒伪劣的不法行为,工商技术监督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严厉打击。对去年工业企业生产标准进行的完善修订工作,工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使之真落到实处。
4、要加强技术资料的储备工作。产品生产标准是保护质量的最基本条件。从检查情况看,我县还没有一个单位有较齐全的产品质量生产标准资料。特别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产品生产国家标准资料不全,给开展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带来困难。建议县技术监督局要把该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作为基础工作来抓。
一、海安开展法人履职评估工作情况
(一)开展法人履职评估工作的动因
1、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存在盲区。海安县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从2008年2月份开始,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机构编制责任审核主要是针对各区镇、部门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部门(区镇)职能的执行情况。并未涵盖到绝大部分事业单位的职能履行情况。
2、事业单位管理缺乏有效载体。目前对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主要工作集中在设立审批阶段,后续管理措施相对薄弱。不少事业单位依法登记后,拿到法人证书就万事大吉,该变动的登记事项不主动申请变更,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得不到保障。事业单位实际运行的状况更是难以掌握,少数单位不能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正常开展工作,单位之间职责交叉、推诿扯皮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仅靠年检报告根本不能准确了解情况。因此,机构编制部门迫切需要一个有效载体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
3、惩处措施没有威慑力。虽然对事业单位违反《条例》规定的处罚手段有“警告并通报其举办单位”、“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等方式,但在实际中动真碰硬执行起来有难度,加之缺乏有力的措施保障,更使处罚工作流于形式。
(二)开展履职评估的基本做法
1、确定评估对象和内容。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确定第一批评估对象,涵盖各种不同单位类别和经费管理类型的事业单位,既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又与民生休戚相关。为引导事业单位正确履行职能,海安县着重从按职能职责和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情况、遵守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情况、遵守事业单位法人相关规定情况三个方面对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2、实施履职评估的操作流程。一是宣传发动。将《实施方案》和评估通知及时发给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二是单位自评。事业单位接到评估通知后,按要求准备好各类文件资料并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召开进点会。与会人员包括:评估组工作人员,举办单位的分管负责人,被评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无内设机构的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均应参加。会上先由评估组负责人作动员讲话并通报履职评估实施方案,再由被评估单位法定代表人作履职自评报告。四是广泛收集情况。开展履职测评。评估会议结束后,被评估单位与会人员按要求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测评表》,表格当场收回;对主管部门领导、单位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及相关服务对象代表进行个别座谈;发放《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情况调查问卷》,了解各方面情况;查阅相关台账资料。五是形成报告并反馈。认真分析履职评估情况,形成事业单位法人评估报告。及时向被评估单位反馈评估情况,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3、评估结果的运用。综合各方面情况,确定被评估单位履职等次,并合理运用评估结果。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事业单位法人进行通报表彰。对不合格的单位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对其进行机构编制调整,直至撤销法人登记。
二、履职评估的初步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开展的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情况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增强了事业单位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开展履职评估,对事业单位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有利于引导事业单位自觉增强法治理念和履职意识,规范自身行为,不断提高依法履职、高效服务的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效能。有效地检验了事业单位是否有机整合了内部资源,是否最大程度激发了各要素的创造活力,是否有效产生了单位的综合效能,为科学调整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切实管住、管好、管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开展履职评估,有效遏制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拉赞助的现象。一些单位减少了办事审批环节,简化了办事程序。企业、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同时,因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业务性强,在具体的评估工作中,面临着突出问题:
(一)少数事业单位无法依法运行。主管部门的牵制使部分事业单位不能独立对外开展社会活动,主管部门长期习惯将下属事业单位按其内设机构进行管理,担心事业单位成为独立的法人后,削弱了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控制权,一些事业单位长期依附于主管部门,人、财、物不独立,根本不具备成为法人的资格;虽然目前市场经济已经深入到各个阶层,但是一些事业单位仍然存在着靠主管部门行政命令和指令性计划开展工作的不正常现象,造成这些事业单位参与市场竞争、走向社会化的意识十分淡薄;个别法人单位无视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无视机构编制部门界定的职责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见利就上,无利就让,不能严格按照职责范围开展工作;有的单位成立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职能逐渐萎缩,长期“有岗无为”,不能发挥作用。
(二)兼职现象影响履职。部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机构编制及登记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知之甚少,缺乏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职能的能力较低。对机构编制部门开展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理解,草草准备,应付了事,影响了评估工作的有效开展。在评估工作中我们还发现,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兼职情况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兼职范围广,兼职时间长,兼职人数多,而且这种发展趋势还有继续蔓延扩大之势。一些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有的由行政人员兼任,有的由举办单位领导兼任,有的一人身兼多个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兼任者由于工作多、精力有限,不可能全身心扑在事业上,这样势必会不能正常履职,影响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评估主体过于单一。当前履职评估工作,考虑到起步阶段工作难度较大,故对自身力量倚重较多,其他力量在评估工作中总体而言分量不足、权重偏低。此举固然有利于迅速打开工作局面,但长此以往,将导致举办单位、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功能弱化,不利于实现评估主体多元化的目标。
(四)评估指标操作性不强。实践中,我们发现:不论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还是参评的社会方方面面代表,均对所评估的事业单位了解不多,特别是对一些机构编制、登记管理方面的业务性较强的问题,更是一头雾水。尽管我们采取了提供自评报告、详细介绍情况等办法,但凭印象打分、凭感觉打分的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评估的准确性。评估过程中,如何突出重点、抓住要害,精简指标体系,这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
(五)评估结果运用范围有限。目前我们对评估结果的应用,形式还比较单一,局限性较大,运用范围很有限。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的主导性和权威性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估工作的实效性。
三、提升履职评估效果的对策措施
(一)积极宣传,增强对评估工作的重视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营造有利于此项工作开展的浓厚氛围。同时要积极向主要领导汇报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工作开展情况,争取领导重视,把评估结果纳入事业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做到开会不忘讨论、下基层不忘检查、平时不忘过问,使部门负责人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在思想上时刻绷紧职能履行这根弦,变被动接受检查为主动关注职能履行工作。
(二)科学设置,提升评估工作准确性。一是注重评估内容的全面性。要跳出单纯的机构编制工作,站在全局的高度来科学设置指标,准确反映事业单位规定职能的履行情况,综合考虑履行职能的绩效和社会满意度。通过目标明确的评估内容,引导事业单位增强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二是注重评估过程的连贯性。要注意日常评估和年终评估相结合,特别要结合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全面掌握相关情况。评估工作不仅要通过日常工作了解法人履职情况,而且要通过年终综合考核全面了解法人在一段时间内的履职绩效。日常评估重在平时表现,并逐渐积累形成整体印象,为年底评估提供详细的基础资料,从而有效地克服了年度评估走过场的可能,更准确地评估法人履职情况。三是注重评估指标的可操作性。对不同层次或不同类型的评估对象的评价,指标应不同对待。在这个前提下,评价指标要细分为“个性指标”和“共同指标”、“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要根据不同机构的特点和职责,设置一些详细的指标,每项指标应有具体和详细的说明,以增强参评人员对评估指标的理解度。
(三)加强联动,拓宽评估工作渠道。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情况评估,必须坚持多部门联动。建立健全由编办牵头、财政、审计、人社等部门参与的工作责任机制。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作出实效,各部门之间要主动沟通信息,健全工作网络,整合相关资源,合理调配力量,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运转协调的整体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评估工作的水平。一是多层面邀请人员参加评估。在具体评估工作中,不应局限于被评估单位内部,应扩大到其管理或服务对象和关联单位,听取了解相关单位及群众的反应和评价,同时,还要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从各个层面反映事业单位的履职情况和社会反响,增强评估的真实性和说服力。二是建立健全民意反映机制。为畅通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渠道,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强化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的严肃性,要建立健全“简便、安全、高效”的民意反映机制,扩大“12310”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信箱的知晓面,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群众及舆论等方面的作用,使履职工作始终在有效的监督下正确行使。特别是推行政务公开活动,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构建履职评估工作信息网络。从党政群机关和社会各界热心关注机构编制工作的监察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任特约监督员,聘期一般为两年,期满后视情况续聘。对监督员要明确权利和义务,加强业务培训,对工作成绩突出,实绩较为明显的监督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由机构编制部门及时予以解聘。
(四)固本强基,提升评估工作水平。一方面,加强履职评估队伍建设。要把那些事业心强、有责任感和进取精神的同志,选拔到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上来。通过学习交流和考试,做到持证上岗,并加强考核和奖罚。另一方面,增强评估对象依法履职能力。开展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精选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通过学习不断增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市场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规范事业单位的行为,维护合法权益,提高的管理水平。
一、主要做法
在开展部门履职评估工作中,泰安市编办本着全面部署、循序开展,注重导向、务求实效的原则,规范程序,精心操作,扎实推进,着重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立足实际,创新谋划评估思路。泰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工作,始终把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作为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促进区域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泰安市编委研究出台《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履职评估的意见》,明确把“三定”职能作为评估工作的重点,重新审视机构设置、编制配备的基础和依据,找准了机构编制评估的切入点;通过检验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情况,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全面科学正确履行职能,找准了机构编制服务中心工作的关键点。省编办充分肯定了泰安这一创新做法,将《履职评估意见》全文刊发于《机构与行政》予以推广。
(二)客观系统,科学设定指标体系。指标体系是评估的核心,评估指标体系的科学合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评估的水平和质量。在充分把握《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和泰安市编委《履职评估意见》总体要求的基础上,坚持一致性原则,将评估指标的设定与评估目的紧密融合,做到方向明确;遵循可操作性原则,力求评估指标客观可测、简易可行、系统实用。紧扣机构编制管理的基本任务,确定了五方面评估内容,并细化为18个一级指标,70个二级指标;设计了《泰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表》,包含评估核查节点154个,要求部门自评时严格把握。一是通过评估职能精细化管理,检验“三定”职能是否细化量化、工作程序是否科学规范、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二是通过评估职责落实,检验职责分工是否明确具体、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是否有效落实、协作机制是否健全完善;三是通过评估履职行为,检验工作行为是否认真负责、职权行为是否合法合规、责任行为是否清晰具体;四是通过评估履职效果,检验工作业绩是否争先进位、创新工作是否效益显著、社会评价是否满意认可;五是通过评估机构编制执行,检验机构设置是否必要合理、编制配备是否科学适宜、政策执行是否合乎规定。
(三)点面结合,合理确定评估对象。坚持统筹兼顾,做到点面结合,综合考虑机构性质、行业特点、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示范带动作用、职能调整变化、领导重视等因素,泰安市市直确定了10个、县市区确定了51个政府部门单位作为履职评估对象。这些部门单位既有政府行政机关,也有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既有综合管理部门,也有行业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既有经济管理部门,也有社会事务管理部门,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四)严格程序,精心组织评估工作。纸上得来终觉浅,再好的蓝图,没有得到有效执行,都是纸上谈兵。泰安市采取部门单位自我评价与评估组实地评估相结合,分六个步骤,推进评估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评估准备。主要是拟订评估方案,梳理评估部门单位职能和机构编制情况,设计调查问卷等。二是动员部署。组织召开评估动员会议,明确评估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等。从机构编制、组织、纪检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法制、政府督查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评估组,进行业务培训,掌握评估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及有关政策。三是部门单位自评。市直评估部门单位按照要求,梳理分析职能履行情况,认真填写统计表格,按时完成了自评工作。四是实地评估。坚持方式创新、务求实效的原则,综合运用听、查、谈、看、议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多角度地掌握评估部门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认真分析所涉及内容的问题点、关键点,有针对性地验证查找问题。五是分析评定。评估组综合部门单位自评、实地评估、满意度测评、征求意见建议等情况进行分析评定,形成评估报告报市编委。六是反馈整改。根据市编委研究意见,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评估部门单位,并就评估中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五)公正有效,综合运用评估结果。运用评估结果,不仅是履职评估的延续,更是评估的目的。实际工作中,泰安市将评估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按照“台账销号”制度要求,建立了评估问题整改落实台账,提出了分类解决的办法。一是对部分部门存在的职能落实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工作程序不合理、日志记录不规范以及私设机构等问题及时进行了反馈,并加强跟踪督查,确保落实到位;二是对主要职责发生较大变化的畜牧兽医部门,及时进行了“三定”规定的修订;三是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奶吧监管等职责边界不清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深入调研,提出明确职责划分的建议意见;四是对机构设置、编制配备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部门按程序进行了提报研究;五是对机关事业人员混岗、离岗人员占编不能补充人员等涉及多部门管理、关注度高、具有一定普遍性的敏感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和沟通协调,向有关决策机构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六是对调整定点屠宰管理职责、设置测绘地理信息机构、集中设置行政审批机构等事项,按照这次中央部署的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统筹解决。
二、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强化了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的理念,提升了部门行政效能。通过评估职能精细化管理情况,强化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的意识,对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目标任务的认识更加明确,增强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计划性和预见性,提高了各部门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创新创优情况评估,有利于部门培育工作新理念,改进工作新方式,建立工作新机制,发挥现有机构编制资源新效益,开创工作新局面。将工作日志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履职行为方面的评估,有助于发现部门工作人员实际开展工作情况,判定工作量饱和程度,增强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职的责任心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提升行政效能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推进了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创新,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水平。评估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一步增强了部门遵守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了机构编制意识。开展履职评估,解决了机构编制部门对部门职责履行情况缺少有效监管手段的问题,实现了既管职责配置,又管职责履行的“双管”机制,更有利于维护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通过评估,有利于全面掌握部门机构编制配置和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准确把握部门职能履行情况和工作量大小,以及围绕大局发挥作用情况,科学合理进行机构编制的动态调整,实现机构编制资源效益的最大化,提高了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通过开展履职评估,有助于发现部门履职过程中的越位、错位、缺位现象,以及与法规政策、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职能;有助于发现部门间职责交叉、边界不清、关系不顺的混乱现象;有助于梳理、分析部门内设机构之间、内设机构与事业单位之间的职责关系,理清各自的职责范围,推动部门职能及时进行清理、调整、优化,使职责配置更加衔接紧密、执行顺畅,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同时,进一步摸清了新一轮改革涉及部门的管理体制、职能状况,认真梳理了现有机构和编制资源,摸清了底数、掌握了现状、理清了改革重点难点,为下一步改革提前做好了相关准备。
三、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前提。履职评估工作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需要各职能部门的协同作战,需要机构编制系统上下的群策群力,需要各部门的倾力配合。泰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履职评估工作的开展,多次听取汇报,并提出明确要求;泰安市编委会议、市编办主任办公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开展部门履职评估工作,对出现的具体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多次召开市直部门分管负责人及县市区编办主任会议,统一认识,统一思想,强化督促调度,为履职评估的顺利推进创造了良好的前提条件。
(二)调研先行是基础。调查研究是科学决策的基础,是掌握全局和做好工作的重要手段。管住、管好、管活机构编制,是地方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为此,泰安市坚持调研先行原则,深入开展了“对上”、“对下”、“对外”三方面学习调研活动。通过对上学政策、对下知需求、对外取经验,找准结合点,提出开展履职评估工作,建立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的思路。通过参加省编办组织的重庆、宁夏学习考察,以及对青岛市、邹城市等地先进经验的学习,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和评估手段,夯实了评估工作基础。
(三)制度建设是保障。制度是各项工作正常有效开展的基础,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重要保障。泰安市从职能管理作为机构管理和编制管理的基础入手,紧紧抓住职能管理和职能落实两项重点,健全完善制度、强化规范创新,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行职能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机关人员工作日志制度的通知》等配套文件,及时对部门编制的《职能精细化管理规程》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会同泰安市政府督查室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对市国土资源局等16个部门单位,265名工作人员的《工作日志》进行了抽查评估,有力促进了各项制度的施行,保障了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代表人大形象,代表选民利益,受到选民的关注,因此加强对人大代表的管理尤其重要,过去对人大代表选出就完事了,履职疏于管理的问题一直存在,尤其是对一些人大代表管理处于真空状态。
一是代表队伍大、管理队伍小。全区有省人大代表3名,市人大代表29名,区人大代表164名,乡镇(街道)人大代表265名,负责服务管理人大代表的选联工委只有2个编制,实际在岗2人,很难承担起应有职责。
二是代表履职动机强、能力弱。2017年换届后,代表来源更加广泛,大家都想多为选区群众代言。但对如何审议工作报告、如何提出议案或建议、批评和意见、如何搞好视察调研活动等还不熟悉,抓不住关键。比如,在各级人大代表中,初中文化有170名,中专、职高及高中文化有57名,大专以下文化程度的代表占到了70%左右,代表的文化程度总体偏低。
三是基层人大代表违纪违法犯罪现象存在。以马龙区月望乡为例,近三年有6名乡级人大代表因违纪违法,其中有4人受到刑事处分,2人受到党内处分。又如,2019年1月马龙区第一届人大代表通泉街道龙泉社区党总支书记施玉平被马龙区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强制措施。
建议:
一是成立公益性质的人大代表服务管理中心,在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的领导下,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完善履职服务网络平台,组织人大代表培训,认真收集所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积极为民代言,促进代表履职平台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