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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各族自治县201*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委发【201*】1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状况,切实开展自查自纠,结合我处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检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力度,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目标
通过检查,全面落实施工安全防范措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推进安全管理的程序化和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和违章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彻底排查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全面开展矿山安全大检查
(1)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复查落实情况;
(2)露天矿山高陡边坡治理情况;
(3)地采矿山地压活动监控情况;
(4)地采矿山水患治理监控情况;
(5)地质勘查情况。
(二)对局各股室、各乡(镇)国土所所、二层机构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各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情况。
(三)检查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对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进行事故查处,切实按规定按时结案;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四、检查方法
(一)、检查与自查相结合。各部门先行自查,然后由领导小组对其检查。
(二)、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对达不到安全要求,隐患和问题严重的坚决关停。
(三)、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质量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五、检查时间
从9月1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各部门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并加强督查。
六、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质量大检查的重要性,结合我处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针对各部门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责任,自查自纠
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近期、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整改,做到领导在一线督导、措施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服务在一线体现、经验在一线推广、事故在一线防范,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责任相一致的奖惩考核机制;努力提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安全生产长效管理。通过查隐患、抓整改,达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的,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范围、检查方式及检查时间
(一)检查范围: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房屋拆除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方式:本次检查贯穿夏季、汛期,采取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对所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市住建委组织委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和行业指导,实行检查-整改-再检查-再整改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时间:2013年6月28日—10月28日。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即日起要立即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市住建委在7月起对本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项目开展全面监督检查。
四、检点及具体安排
(一)检点: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关键部位和环节,严厉打击“三违”行为。突出检查施工现场防台风、防雷、防雨、防滑、防坍塌、防坠落、防火灾等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建筑施工工程和房屋拆除工程现场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档案,有无安全技术措施,有无安全技术交底,特种设备是否检验检测,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文明施工,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各种制度及岗位职责是否齐全完善并实施,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及用工合同等。
(二)具体时间安排
(1)7月份,开展夏季高温、汛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夏季汛期、高温中(强降水、台风、大风等极端天气)较多的特征,重点检查基坑、围墙、建筑物和生活办公区域周边的防护设施,防止基坑、围墙坍塌和滑坡事故发生。同时,组织对重点项目、大型项目上作业施工的一线职工进行高温季节施工慰问活动。目前已与上兴镇人民政府、竹箦镇人民政府联动完成上兴、竹箦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本月即将与南渡镇人民政府、戴埠镇人民政府、埭头镇人民政府联合进行镇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2)8月份,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扬尘治理工作。结合建筑施工消防安全要求,与市公安消防大队联合检查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和各类易燃易爆作业、生活区域防火安全管理。并与市环保局开展扬尘治理工作,防治扬尘污染,推进绿色施工。本月将继续与社渚镇人民政府、上黄镇人民政府、别桥镇人民政府、天目湖镇人民政府联合进行镇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3)9月份,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整治和房屋拆除工程现场检查工作。检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隐患,防止机械事故发生。以建筑起重机械整治为重点,加大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整治力度,彻底排查各类脚手架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吊篮,依照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进行严查;检查外电线路(高压电线)与建筑物、施工机械和临时设施等安全距离以及施工用电的安全隐患,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检查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发生。同时,对全市房屋拆除工程项目集中进行安全检查,进一步加强房屋拆除工作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房屋拆除施工行为。本月继续将与南渡镇人民政府、戴埠镇人民政府联合进行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4)10月份,开展饮食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检查。联合市卫生监督所联合检查建筑施工现场饮食卫生,保障我市广大施工单位建筑工人身体健康,防治食物中毒事件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进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检查,实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管程序化、制度化。与市安监局、质监局、公安消防大队配合,对燃气生产经营单位、燃气场站、市政燃气管网等进行重点检查,深化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确保燃气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面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要按照省、市、委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立即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制定排查计划,迅速组织人员对所辖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真正把责任落到实处,做到“场所必查、有患必治、重患必停”,抓到细处,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和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把检查责任落到实处。应根据施工重点部位、重要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建立隐患登记制度。各企业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突出事故易发的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深入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特别是现场监理应主动履行职责,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地推进安全发展,认真贯彻国家、省、州、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工作目标,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为保障,牢固树立好中求快、快中求安的工作理念,促进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促进全局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努力实现全局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以进一步明晰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全面落实“属地监管、分级执法”工作机制。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形成抓生产必须抓安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各科室、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分管领导对所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全面落实“属地监管、分级执法”的工作机制。各科室、二级机构要全面掌控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监管档案台帐。切实加大行政监管工作力度,督促本部门所有职工全方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充分发挥各科室、二级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完善会议制度,在专项整治、隐患整改、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应急管理、事故预防等方面加强协调、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4、认真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价办法。把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到对各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要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加强跟踪管理,适时进行督查通报,确保考核到位,奖惩兑现。
(二)以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1、全面排查治理隐患。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县有关事故隐患排查的要求,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要将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的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2、深化专项整治案件。按照“逐级上访、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合情合理地为群众办实事。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保护来访群众检举揭发的民利。
3、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完善应对各类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切实加强人社系统各方面的应急预案编制和。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在应急管理和处置的实践中不断完善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三)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增强全系统安全发展意识。
1、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活动。要通过宣传栏、板报、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知识。维护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组织开展结对亲戚冬季森林防火、防电等安全生产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咨询活动,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工作氛围。
3、加强保密安全的宣传和监督相结合的教育机制。
4、县劳动监察大队要定期不定期通过下访、走访等方式对资源开发等企业开展用工专项整治及拖欠农民工工资专线拖欠,确保春节期间无工资拖欠现象发生。
四、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切实按照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积极配合县安委会做好安全生产份内工作,一要根据全局实际,认真研究部署,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做到干部职工人人皆知。二是“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按照活动方案确立的各项工作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开展工作。各科室、二级机构要认真梳理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分管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到单位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协调解决活动中的重大问题,跟踪督查活动开展落实情况,确保取得实效。三是各科室、二级机构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并进一步完善提高,并将最终成绩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邓召全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股室要按照“全面推进、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及时排查隐患,建立保障机制,以促进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县《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精神,自6月15日起至9月30日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时效”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到“三不、一到位”,即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二、检查范围:
本次大检查覆盖全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健康、冶金等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非煤矿山:
1.企业管理机构的设置及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2.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和落实;
3.企业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否制定计划;
4.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
5.企业是否按规定落实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
6.企业采矿现场是否按开采方案开采及运输道路的安全状况是否符合要求;
7.企业的供配电系统和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好;
8.企业安全标准化是否达标以及达标后是否按标准规范运行等。
(二)危险化学品: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责任清晰、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和及时修订。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是否经过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建立健全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专家安全检查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和各岗位操作人员。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设计诊断。
3.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改造和运行情况。涉及危险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是否按规定完成自动控制系统改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自动控制系统、监测监控系统是否适用并有效维护、正常运行,是否对相关安全设施、仪表控制系统、安全联锁装置等设备设施定期检测合格。
4.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规章制度和检维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落实,是否做到危险作业前风险分析到位、作业许可证会签审批到位、现场监督监护到位、防范措施到位。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是否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制度,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超装。是否严格落实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管理制度。
5.夏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针对夏季持续高温、雷雨多发的特点,落实防雷、防汛、防坍塌、防泄漏爆炸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对防雷电设施、生产区排水系统、化学品储存区域和露天存放化学品、化学品管道充装系统以及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等重点进行检查,落实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三)烟花爆竹:
1.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重点检查: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是否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二是是否存在未经许可,私自新建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情况。三是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围墙、库房布局、建筑结构、疏散条件、消防等安全设施保持和维护状况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四是是否采取有效的温、湿度控制措施,库房防雷防静电设施等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并处于合格适用状态。五是产品存放是否符合许可规定和标准要求,是否存在超量存放或存放产品过期等情况。六是是否认真执行产品流向登记管理和合同备案制度。七是是否存在向零售单位超量配送产品、向无证经营者配送烟花爆竹的行为。八是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礼花弹行为。
2.烟花爆竹零售点重点检查:一是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二是零售点现场安全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实行专店、专柜经营,是否严格按照许可范围经营。三是零售经营点是否存在异地经营、变相二级批发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四是是否存在私设仓库的情况。五是是否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四)职业健康:
1.石英砂、石榴石、碳化硅和石墨类,根据防尘原则:湿法、密闭、通风、防护。要限制干法、发展湿法生产,加快工艺技术改造,干法加工企业其原矿破碎工序必须实行喷淋洒水,整个加工生产线特别是破碎、粉碎、转运、筛分、分装等加工环节必须全部实行密闭化、半密闭化加装负压布袋集尘设备。车间设置切实有效的通风收尘设施,控制和减少粉尘危害。同时,对石英砂粉储存场所也要加大防尘措施,实行封闭管理。对酸洗工序,加强密封和防护。
2.采石及石材加工企业,主要是加强喷淋除尘和个人防护。
3.木制家具企业,设备密闭注重负压除尘集尘,在胶合过程中挥发甲醛、苯类物质,加强通风,同时加强职业个人防护。
四、时间安排:
本次大检查分三个阶段,从6月15日起至9月30日结束。
1、自查自纠阶段(6月15日起至7月31日)
各企业全面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参照行业检查表,聘请专业人员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并于7月28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镇安监所。
2、督查整改阶段(8月1日起至8月31日)
镇安监所将对相关企业进行督查,并组织专家进行复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向社会通报督查结果。
3、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起至9月20日)
各单位要及时对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对大检查中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并进一步完善提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限明确责任,做好大检查工作。
2、检查中参照检查表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不留死角,隐患整改到位,做好台账资料,并及时上报。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要求,根据__县安委会“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确保我镇在“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无事故,镇党委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确保“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重要意义,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深刻汲取同煤集团姜家煤矿“4.19”透水事故及灵石煤碳大厦“4.29”火灾事故教训,结合实际,深入分析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建立组织机构,成立专业检查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关于深刻汲取同煤集团姜安湾煤矿透水事故教训在全省范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5〕42号),根据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在“五一”期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突出抓好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督促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等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开展隐患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生产。
排查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治理情况,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等行为,严防证照过期等矿山企业擅自组织生产,要特别加强砖瓦窑采砂厂安全生产检查,严防坍塌事故发生。
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企业防泄漏、防堵塞、防中毒、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开停车、检维修、低负荷运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管道、仪表、重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情况及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情况等。
加大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监管力度,对锅炉、起重机械、建筑塔吊等要进行全面的检查、检测,坚决打击非法制造安装行为,严查无证使用,无证操作等行为,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进一步加强对农机的管理,坚决杜绝农用车辆载人,严厉打击各种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开展集贸市场、饭店、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消防管网、消防器材、货物仓储、电器线路架设、用电设施和“两通—逃—装置”是否符合要求,特别是天然气、液化气使用单位消防安全监管及住宿、经营、储存“三合一”治理。
全面排查各类学校安全管理保卫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全面加强学校假期安全教育,要认真排查校舍、食堂、用火用电场所,排查学校周围环境治理。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的管理,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和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