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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会计制度是管理会计的一个子系统。它是在分权管理的前提下,为适应经济责任制的要求,建立若干责任单位,并对他们分工负责的经济活动规划、控制、考评的整套会计制度。
(一)责任会计与财务会计有明显的区别
一是服务对象不同。责任会计为银行内部各级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经营和最优决策的信息,为“内部会计”。而财务会计尽管对外、对内都能提供最基本的财务成本信息,但主要侧重于对外界有经济利害关系的团体或个人服务,为“外部会计”。二是工作重点不同。责任会计既反映过去,又预测前景,参与决策、规划未来、控制和评价经营活动,属“经营型”会计。而财务会计则单纯解释历史信息,属“报帐型”会计。三是约束条件不同。责任会计只服从内部管理的需要,受成本效益内在规律的约束,不受会计原则和统一会计制度的约束。而财务会计则受会计原则和统一会计制度的双重约束。四是时间跨度不同。责任会计可以从每分钟到10年或15年,具有弹性。而财务会计受会计期间(年、季、月)的约束,无弹性。五是会计主体不同。责任会计以银行内部各个责任单位为会计主体,但财务会计以整个法人单位或受权单位为会计主体,提供集中、概括的财务成本信息。六是会计程序不同。责任会计的程序一般不固定,根据管理的目标,有较大的选择余地,有的可自行设计。而财务会计的程序有固定性、强制性特征,凭证、帐簿、报表有规定格式,报表按期编制。七是会计方法不同。责任会计的方法按照管理所需方案,有灵活的选择自由。财务会计在规定时间,只能采用指是方法。八是精确程度不同。责任会计由于着眼于未来,不定因素较多,所提供的数据不可能绝对精确,所以近似数据多。而财务会计反映的是过去的、肯定的业务,因此会计制度要求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九是信息特征不同。责任会计提供的是有选择、部分或特定的管理信息,报告不对外公开、不具法律责任。而财务会计则提供系统、连续、综合的财务成本信息,基本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对外公开发表,具有法律责任。十是行为影响不同。责任会计通过目标设计和业绩评价影响银行员工的日常行为,并极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而财务会计对历史经济活动的财务成本信息计算和传递,一般不影响员工的行为。
(二)建立责任会计制度有利于强化内部控制
就农业银行的组织结构和规模而言,有体系层次多、规模庞大、各级内部业务与事业部门复杂的特点,加之各级、各地的经济环境和历史背景有显著的差距,且存在大中城市分行的“二元结构”,所以,要在实行分级授权的同时,采取具有系统理论指导、灵活多样、切实有效的内部责任制度。责任会计制度正是适应这种需要而建立起来。它把各级内部的有关人员划分成若干责任单位,把各个责任单位的目标和任务,通过数量形式编制成责任预算反映出来,使各级管理人员既服从整体目标,又明确自身目标,责任分明,责任者有职有权,该管则管,能控则控。同时按责任单位(而非按资金)为主体记录和归集会计信息,评价各单位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以激励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所以,一旦建立起责任会计制度,全行的目标考核就有了两大体系:全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五项经济指标体系);各级内部各责任单位责任会计考核。前者是宏观目标,后者为微观和宏观并行目标,并弥补了前者的考核“漏洞”,使分支行及其基本办公和营业单位都纳入了控制之内,真正实现全面经济核算,全面成本效益管理。
二、建立农业银行责任会计制度应遵循四条基本原则
(一)目标一致性原则
即各责任单位的具体目标与经营活动必须同农行的总目标一致。目标一致性原则要求各责任单位的责任预算应建立在全行总目标的基础上,是总目标的具体化和阶段化;对执行过程中偏离总目标的行为应及时加以修正,保证各责任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向总目标协调发展;防止各责任中心脱离全行总目标各行其是,维护农行的整体形象和利益;考评指标要具有完整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二)可控性原则
即各个责任单位只能对其责权范围内可控制的资金、成本、收入和利润负责,在责任预算和业绩报告中也只包括其能控制的项目,对其不能控制的项目则应排除在外,只作参考资料列出,以保证责、权、利紧密结合。按照这条原则,在把全部成本按成本习性分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的基础上,必须对每个成本项目及其明细项目确定应由谁负责。须注意的是:可控与不可控是相对的,不同层次的责任单位,其可控范围也不一样,责任层次越高,可控范围越大。如业务宣传费,对负责宣传的办公室和存款部门是可控的(由总行制定),但是对营业所(部)和其他业务部门而言则是不可控的。因此,在确定可控范围时,应力求做到符合该行、该部的具体情况,防止责任不清而互相推诿,管理疏漏。
(三)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即在建立责任会计制度中,必须明确每个责任单位的收支项目和耗费定额,赋予责任者职权范围相应的权力,规定出分配的业绩考评标准,并尽可能兼顾整体利益、局部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使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持续性发挥。
(四)反馈性原则
即各责任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及时、准确、可信地进行记录、计算和反映各种经营信息,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达到强化内部管理的目的。这种反馈控制网络属树状信息控制网络,由层层反馈并由层层控制,在电脑联机联网的情况下,各种信息会迅速及时地和反馈。上述原则作为一般性指导纲领具有普遍性,但如前所述的差异性决定了各级行在建立和实施责任会计制度时必须因地因时制宜。
三、农业银行责任会计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合理划分责任中心
责任中心是指各个责任单位能对其经济活动严格控制的区域。即由专人承担规定经管责任,并行使相应职权的经营管理单位。如储蓄所、保卫部、稽审部等。划分责任中心,是根据全行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职权范围对投资、成本、利润的影响力确定若干责任单位,做到权责大小配匹。通常可将责任中心分为“成本中心”、“利润中心”和“投资中心”。划分步骤是:第一步,划分成本中心。成本中心是成本发生的区域,在此区域内只能控制成本,又对成本负责。一般而言,成本中心无收入来源,故不对收入和投资负责。成本中心的应用范围很广,凡是有成本发生的单位都要对成本负责,并能进行控制。例如分行的人事教育、资金计划、行政、财务等部门以及下属的支行。这样,成本中心从总行层层下分,形成了“成本中心体系”。大的成本中心涉及资金成本、办公费、宣传费、咨询费等较多的成本项目,而小的成本中心则只涉及个别成本项目,如储蓄柜就只对办公成本负责。划分成本中心须明确责任成本与可控成本和资金成本的关系。一是责任成本与可控成本的关系。凡是成本中心所负责的成本,就为责任成本。为了确定责任成本需要将成本分为可控成本和不可控成本。可控成本必须是成本中心能确定的是什么、如何计算与调控的耗费。凡不具备这三项条件即为不可控成本。属于某个责任中心的成本必须是可控成本,平时应按实际发生数记入该成本中心的编号帐户。但某个成本中心的可控成本往往是另一个成本中心的不可控成本,上级的可控成本很可能是下一级的不可控成本。如行政服务部的车辆运转费即是稽审部的不可控成本。二是责任成本与资金成本的关系。按照银行会计制度的规定,资金成本是指组织资金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通常从范围上分为某行、某所组织资金的全部成本和某笔资金的成本。资金成本一般以每百元、每千元资金为单位,以资金为成本计算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而责任成本是以谁负责就谁承担为原则,以成本中心作为成本计算对象来归集和分配。两种成本之所以有上述区别是由其反映和考察的目的决定的。资金成本以反映组织资金的费用及其利息为目的,综合反映某行的经营成本。责任成本用来反映和评价责任单位的成本预算执行情况,是控制经营费用、贯彻经营责任制的重要手段。第二步,划分利润中心。利润中心是指既对成本负责又对收入和利润负责的区域。利润中心通常指有独立收入来源并进行独立核算的较大责任中心。如支行、分行和分行所属其他经济实体(如租赁公司、物业管理中心、招待所等)。利润中心有两种形式:一是自然利润中心。指既向内部融通资金或提供劳务,又向外界进行商品营销(发放贷款、出售信用卡或提供劳务),以获取收入,赚得利润的责任中心。二是人为利润中心。指一般不直接对外销售,只对内提供资金或劳务,但需按“内部转移价格”进行内部结算,实行等价交换,并确认成本、收入和利润。如储蓄服务部,实行独立核算,其所组织的储蓄存款按内部转移价格(资金买卖制或其他形式)提供给主管行使用。类似的还有电脑部等。利润中心因为要计算利润,所以必须计算成本。利润中心的成本常按以下两种方法来计算:一是利润中心只计算可控成本,不分担其不可控的共同成本。这些共同成本包括固定资产折旧、房租、水电、车辆运转费等。因此计算出的利润实际额=销售收入-变动成本=贡献毛益总额。全行所有贡献毛益总额之和扣减共同成本即为全行利润总额。所以,这种方法适用于人为利润中心的利润计算。二是利润中心不但要计算其可控成本,而且要计算其不可控成本。即计算完全成本(固定成本+变动成本)。这种方法因之适用于自然利润中心。第三步,划分投资中心。投资中心是指既对成本、收入、利润负责,又对全部投资或资产的营运效果负责的区域。其控制的范围和权力都较大,一般指支行、分行和总行,以及其他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他们实质上也是利润中心。为了准确计算和考核投资中心的经济效益,须对各投资中心共同使用的资产划分清楚,共同成本应按适当的方法进行分配,相互之间调剂使用人员、资金等亦应有偿使用。只有这样,才能达到责任会计的要求。
(二)公正制订内部转移价格
内部转移价格是各责任中心之间相互结算或转帐所采用的一种计价标准。公正制订内部转移价格既有利于明确各责任中心的经营责任,又有利于对责任中心的考评建立在客观、公正和可比的基础上,还有利于上级管理部门根据各责任中心的有关会计信息进行决策。制定内部转移价格应遵循两条基本原则。第一,凡成本中心相互间提供资金或劳务,以及有关成本中心之间责任成本的转帐,一般应以“成本”作为内部转移价格。这里的成本通常是“标准成本”或“预计分配率”,而不是“实际成本”,否则,就容易把供应单位的浪费或无效劳动转嫁给使用单位,影响双方降低成本的积极性。第二,凡转移资金或劳务,有一方涉及到利润中心或投资中心,应尽可能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制定内部转移价格。市场价格(市价)是根据资金或劳务的市场供销价格作为计价基础。由于存款利率实行全国统一订价,所以,责任中心的资金转移目前尚不宜采用此价作内部转移价。此外,还有“协商价格”、“成本加成”等。协商价格(议价)是买卖双方以市价为基础定期共同协商确定的价格标准。若不对外销售,其价应低于市价。这种价格对资本和劳务的转移都适用。成本加成是指在资金或劳务的全部成本加上按合理利润率计算的利润作为计价基础。这种订价标准有两种做法:第一实际成本加成。即根据资金或劳务的实际成本再加上一定的合理利润率作为计价基础。其优点是能保住卖方的利益,但容易把卖方的功过转嫁给买方。第二标准成本加成。即根据资金或劳务的责任中心平均成本加上合理利润作为计价基础。上述两种方法对实行资金买卖制的行及行属对外服务宾馆等制定内部转移(或使用)价格最为适用。
(三)正确编制责任预算
根据全行的全面预算所确定的经营目标和任务,按责任中心层层分解、落实,同时为每个责任中心编制具体的责任预算,作为今后控制各中心经营活动的依据和评价各中心业绩的标准。
(四)建立健全信息跟踪报告系统
一旦责任中心的预算制定出来,就应根据相关性、及时性、准确性按责任中心建立一套完整的日常记录,计算和积累责任预算执行情况的信息跟踪系统,对有关情况进行跟踪反映,定期编制“责任报告”(业绩报告)。
(五)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按照各责任中心编制的业绩报告,分析预算执行差异发生的原因,及时通过信息反馈,控制并调节他们的日常活动;并督促他们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缺点,巩固成绩,压缩不合理资金占用,提高资产经营质量,借以扩大利润,提高经济效益。
(六)正确评价和考核实际业绩
要采取实际数与预算数对比和差异分析的方法,评价和考核各责任中心的工作实绩和经营效果。然后根据预算制定的奖惩制度,进行奖优罚劣,以贯彻内部经济责任制。其中,对投资中心的考评要注意两项指标:一是投资报酬率。投资报酬率是评价投资中心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综合性质量指标。它既能提高投资中心的营业利润水平,又能反映增殖能力。常用如下公式进行计算:投资报酬率=营业利润÷营业资产(或投资总额)=营业利润率×资产周转率(或投资周转率)。“营业利润”指“税前盈利”;营业资产指计算期资产的简单算术平均数。从计算公式可知,要提高报酬率,不仅要降低资金成本、营业费用,提高利润率还要提高资产周转率。二是剩余收益。剩余收益是指营业利润减去该中心占用的营业资产按预期最低报酬率计算的资金成本。计算公式为剩余收益=营业利润-(营业资产×预期最低报酬率)。其中预期最低报酬率为全行各投资中心的加权平均投资报酬率,因而式中计算的资金成本是机会成本。剩余收益指标用来考核投资中心的业绩,有利于防止投资中心的本位主义,保持与总行目标的一致性。
四、建立农业银行责任会计制度的条件和办法
(一)农业银行建立责任会计制度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其一,改革传统的农业银行经营管理体制建立现代商业银行企业制度的思想已深入人心,在操作上有建立这项制度的迫切需要。其二,内部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制和岗位制的推行,已为建立责任会计制度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其三,现行财会制度的某些基础资料,可以为我所用。其四,有一批多年从事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受过良好教育的专业人才。其五,全国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机构都用微机处理会计业务,为及时记录和核算提供了手段。其六,根据试点的经验,农行将逐步建立信息互联网络,为建立信息跟踪反馈系统创造了条件。
(二)农业银行建立责任会计制度可供选择的办法
1.成立责任会计制度制定领导小组。总行由分管财务的副行长任组长,会计部主任任副组长,成立由会计部及相关部的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中国农业银行责任会计制度》。
2.建立分行责任会计制度实施工作组。以分行行长为组长,分管行长为副组长,会计处(财务部)处长为办公室主任,建立分行责任会计制度的实施工作组,具体制定该行实施细则和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协调、向上反馈和总结。
3.组建二级分行及支行责任会计制度落实工作组。工作组的组建办法比照分行进行。工作组具体负责本行责任中心的划分、责权利的确定、预算的编制、信息反馈和考核,完成上级行(责任中心)下达的预算的目标。
4.正确处理责任会计制度与当前推行的经营目标责任制的关系。要明确责任会计制度是强化内部管理,加强成本控制,增加经营收益的重要手段,是现行经营目标责任制的必要补充,但又自成系统,从管理的角度,消除财会制度疏漏,因此,应树立二者并重的观念。
关键词:责任会计;作业;作业管理
传统责任会计制度在改善企业经营管理,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方面曾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随着企业所处生产经营环境的改变,该项制度已不能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为此,企业应积极引入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对责任会计制度进行改进,使该项制度更好地为企业管理服务。本文在分析传统责任会计制度特点及其不足的基础上,就作业管理对责任会计制度的改进谈一点看法。
一、传统责任会计制度的特点
这里所说的传统责任会计制度,是指与相对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相适应的责任会计制度。这种相对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有以下特点:一是企业产品市场份额稳定,市场竞争不激烈,产品生命周期较长。二是企业生产一般追求规模经济,生产改进分阶段进行,并且允许生产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三是企业一般采用以成本为基础的订价方法,对顾客偏好的关注甚少。四是企业的管理部门和生产部门按职能权限划分,具有层次性、等级性。
与上述生产经营环境相适应,传统责任会计制度有以下特征:一是按企业内部各组织机构的职能、权限、目标和任务划分责任中心。我国的一般做法是分级归口管理,即横向按设计、计划、供应、生产、销售等职能部门划分责任中心,纵向按分厂、车间、班组和个人划分责任中心,从而形成纵横交错的责任控制系统。二是主要采用价值指标作为各责任中心的业绩考核指标,如成本降低额和成本降低率等。这些指标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并且经过努力可以达到。三是通过对各责任中心可控指标的实际值和预算值的比较考核业绩,计算并区分出有利差异和不利差异,作为奖惩的依据。四是把责任分解到各个责任中心,每个责任中心再分解落实到个人,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二、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的改变和传统责任会计存在的缺陷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所处的生产经营环境在发生变化。在当今全球竞争的环境之下,企业产品生命周期缩短,技术更新速度加快,新产品层出不穷,这些都对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企业必须正视社会需求和技术进步带来的挑战,提高灵活反应能力,改变原有的生产组织形式,采用新技术和新的经营管理方法,生产出更加多样化和更具个性的高质量产品。二是企业需要采取满足顾客需要的营销策略。企业要不断创新,不能再以成本为基础计价,而需采取以市场为导向的目标订价模式,这对企业的成本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三是企业的组织结构也在不断发生改变,由传统的按职能设置部门,向强调顾客、销售渠道和产品的组织形式转变。
面对新的生产经营环境,传统责任会计那种以组织机构划分责任中心,以较单一且相对稳定的标准来考核企业经营业绩的做法,显然已不能满足现代企业管理的需要。首先,以组织机构划分责任中心,不符合企业未来发展趋势。其次,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企业必须不断改进和创新才能生存。这样,在一定时期内,如果以稳定的标准考核企业业绩,显然不能促使企业各部门向更高水平发展。再次,顾客的需要是多方面的,如对产品质量、产品交货期、产品售后服务的要求等,以单一指标考核各责任中心的业绩显然不够。
面对种种挑战,企业的经营管理必须满足环境所需,以增强企业竞争能力。为此,企业管理思想应进行重大变革,以形成新的企业观,使管理深入到作业水平。新的企业观是把企业看作最终满足顾客需要而进行的“一系列作业的集合体”,这样一个企业就形成一个由此及彼、由内及外的作业链,亦即价值链。作业的推移,同时表现为价值在企业内部的逐步积累与转移,最终形成转移给企业外部顾客的总价值。从顾客那里收回转移给他们的价值,形成企业的收入。收入补偿完各有关作业所消耗的资源价值之和后的余额,形成企业的利润。在这种观念下,企业把管理深入到作业水平,便于索本求源,尽可能消除不增加价值的作业,同时努力提高增加价值作业的运作效率,减少资源消耗,在满足顾客所需的基础上,增加企业的利润,这样就形成了作业管理。企业将其责任会计制度建立于企业管理基础之上,就形成了新型的责任会计制度。
三、作业管理对传统责任会计的改进
当企业实行作业管理之后,其责任会计制度便相应实现了多方面的改进。主要表现为以下4个方面:
其一,以作业中心为基础设置责任中心,跨跃厂组织机构界限,克服了以组织机构划分责任中心所带来的不利因素,同时也符合企业未来发展趋势。在现代生产经营环境中,不断改进和创新是企业生存的关键,而改进和创新的基本单位是由相互联系的作业组成的。组成过程的作业是联系投入与产出的桥梁,资源通过作业形成产出的价值。因此,以相互联系同质的作业组成的作业中心为基础设置责任中心,便于责任的划分和业绩的考核。
其二,以动态的业绩考核指标代替传统相对稳定的业绩考核指标。业绩考核指标是动态的、不断变化的,而且以过程为导向,与过程的效率和产出相关。另外,为了激励企业不断增加顾客的价值,该指标可能是一种理想的、现实情况下尚达不到的目标。其三,以多样化的指标补充传统较为单一的价值指标。虽然成本仍是一个重要考核因素,但在现代经营环境下,时间、质量、效率等同样对顾客有价值,所以不仅像成本一类的价值指标,而且更多的非价值指标,如交货期、生产周期、产品售后服务质量等同样成为考核业绩必不可少的因素。
其四,以更复杂的奖励制度激励职工提高效率。虽然引入作业管理后,奖励方式和传统责任会计制度相差不大,但在新的生产经营环境下,奖励制度比过去更为复杂。由于强调过程改进,而过程的改进是群体共同努力的结果,所以以群体为基础的奖励制度比以个体为基础的奖励制度更为合适。
四、作业管理在责任会计制度中的应用
作业管理在责任会计制度中的应用,可以通过责任会计控制要素来分析。制定责任会计控制要素的核心是划分责任中心,建立业绩考核指标,进行业绩评价和奖励。对于控制要素的前两项,笔者认为,作业管理在其中的应用主要是分析作业,寻找成本动因,划分责任中心(作业中心),进而建立考核指标。在后两项的应用主要是出具评价报告。
其一,分析作业。分析作业是作业管理的核心。它是指对一企业所进行的作业辨认、描述和评价的过程。该过程需分析企业进行了多少作业,有多少人参与了该项作业,作业耗费了多少时间和资源,并评价作业对企业的价值,分辨出“增值作业”和“非增值作业”。
分析作业首先要确认作业。因为只有确认了作业,才能据此寻找成本动因,划分作业中心进行业绩考核。笔者认为,确认作业应遵循“由粗到细,由大到小”的原则,即先粗线地描述出企业大体的作业情况,然后再分层次、分步骤地细分。这里要把握作业细分度,不可过粗,也不可过细。过粗不能提供管理所需信息,过细则工作量太大,导致管理成本过高,影响企业整体效率。
现以一制造企业为例,说明作业的确认。首先,把该企业的工作分为5大类过程(若干作业的集合体),即厂部维持过程、新顾客或新业务的获取过程、产品设计过程、生产过程和顾客维持过程。其次,把各过程分别细分为若干个子过程。厂部维持过程可细分为人事管理、会计记录、财务计划以及法律咨询等子过程。新顾客或新业务的获取过程可细分为研究开发、广告促销、方案论证、订单处理和人员培训等子过程。产品设计过程可细分为设计研究、产品计划、产品设计、开发、生产调试等子过程。生产过程可细分为预测、采购、生产、安装、维护等子过程。顾客维持过程可细分为包装、销售、顾客培训、技术指导及维修服务等子过程。再次,在各子过程基础上,再细分为若干更低层次的子过程。如生产过程中的采购子过程可再细分为购买材料、存储材料和质量检验等更细的子过程。最后,把更低层次的子过程细分为若干作业。如上述存储材料这一低层次的子过程可细分为收料、运料到仓库、存料、发料等作业。
其二,寻找和分析作业成本动因。管理作业必须知道是什么原因引起了作业成本的发生,以便有针对性地减少不增值作业,合理安排作业,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同样,寻找到作业成本动因,有助于企业合理确定作业考核指标,更好地明确责任归属。寻找和分析作业成本动因时应注意,对于一项作业成本而言,其发生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应在其中找到一个最主要的原因作为该项作业成本的原因。例如,设备调试费的发生原因可能与产品的批量大小、设备的新旧程度、调试的次数有关系,但调试费用的大小则主要由调试次数的多少来决定,所以应选调试次数作为调试费这一作业成本的成本动因。
论文摘要:责任会计作为企业管理会计制度的创新,与行为科学理论紧密结合。企业可以通过激励机制、团队建设以及综合考核与评价实现企业效能的最大化。
一、行为科学理论
行为科学是“运用自认科学的实验和观察方法,研究在自然和社会环境中人(包括低级动物)的行为的一门科学”,是20世纪40年代哈佛大学经济学家梅约创立的。如今行为科学理论已经广泛应用于企业管理,它着重论述如何在企业管理中有效地进行“激励”与“领导”,这种在企业管理中的行为科学成为组织行为学,它是行为科学理论的一个重要分支。
二、责任会计制度
而责任会计制度是现代管理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责任会计制度是指以责、权、利相结合为基本原则,以责任中心为对象,对其所分工负责的经济活动进行规划、控制、核算以及业绩考核与评价的一种会计制度。适当的责任会计划分,能够清楚地界定每个责任会计主体的权责角色,再加上恰当的协调和控制,就能够提高主体成员的工作效率,而且还能改善组织的整体表现。相反,如果企业责任会计管理之间相互脱节,那么就会产生延误决策、引发冲突、行政管理成本高涨和士气低落等问题。
三、责任会计中的行为科学
1.团队建设。对企业而言,其管理层关注的核心问题在于:如何提高企业员工的忠诚及承诺度,如何激励员工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如何使员工的实际工作行为及绩效对整个企业产生正面的影响从而提升整个部门和企业的效能。另外,当今高科技产业的迅速崛起,使得员工的价值不仅体现在他们所拥有的劳动力上,还在于他们能够产生富有创造性的思想和观点。
行为科学理论中的“人本”观点认为企业管理的关键在于人,人的能动性的发挥程度与企业管理的效应成正比,对人的管理和充分调动起人的积极性是企业管理的核心问题。责任会计制度应用行为科学理论,划分责任单位,确定责任目标,实行目标管理,践行团队建设,以实现企业效能的最大化。
团队建设作为行为科学理论在责任会计中的一大应用,有其突出的优点:观念相似、利益相关的人员组成责任群体,能够实现成员间的互补与密切协作,整合个体资源形成群体优势,是有效实现企业目标的基础。通过团队建设,每个责任群体部门都可以深入发展自己的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这样群体在专业技术和职能方面有很强的革新性。团队建设可以产生“规模经济”。此外,责任群体的团队建设允许每个单位拥有自己的激励和控制体系来满足自身的需要并加强每个单元的优势。
然而,在我国的组织情境中,对于行为科学团队建设方面的应用还处于较低的水平。一方面,企业员工经常担心就工作问题公开发表自己的看法会影响责任群体的和谐和挑战领导的权威,不仅无法影响到管理层的决策,还可能会为自己的职业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这种担心正是责任会计制度发展不完善的结果。另一方面,我国具有发展潜力的大大中型企业虽然积极学习国外的企业管理理论,却只重于形式上的模仿,没有触及整个企业模式的核心,导致责任会计制度的发展不能为企业实现最大化的绩效。
2.激励机制。行为科学理论在管理学中的应用,归根结底是要提高经济效益,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是满足人的动机。动机的产生引发于两个因素:一是内部因素,即需要,包括生理需要和心理需要;另一个是外部因素,即刺激,包括物质刺激和精神刺激。行为科学认为,要使人们产生某种积极行为,就要通过一定的方式激发起人们的某种动机,动机激发起来了,行为就自然产生。而行为产生后,就必然会产生一定的目标。通过动机对行为与目标之间的合理引导与调解,就可以激发和保持人的积极性 ,使人们的工作情绪、精神状态保持在为实现其目标所必需的高效率水平上。这在责任会计管理制度中的具体表现为激励机制。
行为科学理论指导下的责任会计制度与传统的管理制度相比,能够提供更加有作用的激励工具:新的薪酬体系针对的是责任中心群体而非个人,同时新的薪酬体系的计量基础不是职位而是责任群体对企业的贡献,它的核心也不是定期升职和自动浮动工资,而是对任务的兴趣、获得的成功和辉煌;新的保障体系也并不单纯为了保障就业(只为你提供有保障的工作而不管工作本身是什么),还要保障员工的就业能力——这种能力能增加就业者在内部和外部劳动力市场上的价值;新的忠诚也不是要忠于老板或是忠于公司,而是要忠于要实现的目标,为目标寻找机会、推进任务、赢得声誉。
目前被我国企业广泛采用,并且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是工资分配制度的改革,通过责任群体的薪酬与经济效益挂钩取代传统的月薪制,是责、权、利更加紧密地结合,有利于在企业内部形成利益激励机制,调动责任群体中各个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为企业留住有才能敢于创新的人。
3.考核与评价。对于实行责任会计制度的企业进行绩效考核与评价时,除了要对成本、利润、投资回报率、剩余收益等价值指标进行考核,各责任中心还应在报告中用文字说明对人的管理概况。通过这种方式,才能为企业最高管理部门对责任中心业绩的考评提供更为客观的依据,而且也为最高管理部门提供了可以改进整个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有价值的信息。通常,企业可以借鉴以下考核步骤(责任中心的任务应主要围绕着流程而非职能,把顾客需求作为绩效目标;减少流程中的子过程以使责任中心扁平化,最好平行组织责任群体,每个群体尽量控制可能多的步骤,这比有很多责任群体但每个责任群体管理很少步骤要好得多;高级领导负责管理流程的绩效;把绩效目标与评估所有活动对顾客满意度的作用联系起来;组织任务和设计的重点是责任群体而不是个人,单独的个人行为没有能力去持续改进工作流程;尽可能把责任性和非责任性的活动相合并,让责任群体自觉承担雇佣、评价和计划的责任;强调每个员工都应该发展各种能力;对个人技能的发展和责任群体精神进行奖励,而不是对个人单独的表现进行奖励),如果责任主体能够高度吻合以下标准,那么可以肯定的是,行为科学理论已经深入渗透到企业中,并将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关键词:施工企业 会计核算 责任会计
长期以来,由于施工企业的特殊性,施工企业的核算水平一直都没有达到核算工作的最基本的要求。比如会计原始记录不够细致,致使成本分析难以深入开展;会计核算不及时,会计信息未能及时反映;数据传递较慢,会计信息滞后。因此,客观、全面、准确、深入细致和及时是核算工作的最起码的要求。本文重点谈谈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中的注意事项和积极建立责任会计制度。
一、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中应注意的问题
首先,确认成本性质账户真面目。只登记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结转完工工程成本时应当转出;期末借方余额只表示尚未办理结算的工程成本,“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存货”,可以对其计提“预计合同损失准备”;实现的工程毛利还是要放“在本年利润”中通过损益账户的结算产生。相应地目前的账务结转方式也要改变。其次,按期确认合同。只要施工企业与业主签订了双方间的工程承发包合同,企业都应当于合同规定的结算日(而不仅限于年末)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的收入与费用。这样,“应收账款”就反映为已开票结算但尚未收到的工程款,“工程结算预收入”则反映已确认为收入但尚未开票或已开票但尚未确认为收入的工程款,期末“资产负债表”中“以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反“映工程结算预收入”的借方或贷方余额。三是方便快捷的结算。计算每个结算日的完工百分比时,应本着方便、快捷的原则,宜粗不宜细。可以直接以“工程施工”账户的本期(合同结算期)发生额占工程合同预算成本(而不是预计成本)的比重作为完工率,以减少对前期累计以及对后期预计成本的工作难度。四是按照造价预算书确定成本项目。成本明细账中的成本项目应按工程造价预算书(或标书)中所确定的项目设置。在直接成本下分设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其它费,问接成本下分设现场管理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等。实际成本与预算成本作对比分析时,应注意费用项目口径与内容的一致性。五是关于甲方提供材料的核算。目前,不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为了逃税和少缴纳有关管理费用,将甲供材料在工程决算价中扣除,这样使得工程造价变小。这种做法不符合税法的规定,也给会计核算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施工企业节约和超用的材料结算形式也多种多样,只要甲乙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就行。
二、建立责任会计制度
由于施工企业的特殊性,责任会计的应用非常重要。推行责任会计,实行责任成本核算可以控制企业生产经营耗费和贯彻企业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有利于将企业总体经营目标同各责任层的经营指标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达到挖潜降耗,控制耗费,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因此,亟待建立企业责任会计制度。
一是依据职权范围建立责任中心。计划经营部门应对本企业的施工任务承揽、变更设计的费用追加、调整索赔、生产经营投入计划安排等项工作负责。计划调度、技术、劳资、物资、机运、财务部门,对工程的各地实际成本超支或损失负直接责任。劳资部门对因单位编制配备和定额套用不合理形成的人浮于事或影响工作、影响单位利益和职工生产积极性所造成的损失负责;对因工资管理制度不落实、工资控制不严造成的人工费用成本超支或增支负责,对物资供应部门为材料费成本控制中心,对材料费节超负控制责任。财务部门为弹性费用控制中心,对本单位弹性费用的节超负控制责任。安全质量监察部门及人员为安全质量事故控制中心,对本单位的安全质量损失负控制责任。企业内部的第一行政领导和各级领导组织为效益中心,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负决策、管理责任,对收入、成本、安全质量监察中心负指挥、指导责任,对责任因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直接责任。二是根据责任分工编制责任预算。应该依据本单位历年经济核算资料,结合施工企业特点以及各工程项目所处地理环境、施工条件。采用成本分解法来编制责任成本预算,分别确定各责任中心的责任指标。主要包括承揽任务中标志、承揽任务成本率、费用索赔率、成本降低率、工资利润率、返工损失率、设备完好率、设备利用率、设备闲置率、工程质量优良率、事故损失率、人员重伤率、人员死亡率、产值利润率、资金利润率等。三是编制业绩相告,对各责任中心进行业绩考核。依据经济活动原始记录台账和各责任中心的责任指标,编制业绩报告,用实际完成数值与指标比较,对各类责任中心进行业绩考评。四是建立跟踪反馈控制系统。包括日常记录、计算和积累有关数据,并在规定时间编制“业绩报告”,用实际完成数与指标比较,对各类责任中心进行业绩考评。等等。
三、加强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对策和建议
首先是思想上重视,提高项目部核算员素质。目前项目部条件艰苦,难以吸引较高素质的核算员,可以通过内培外引方式及提高福利待遇等方法,提高统计员(或核算员)的素质。二是建立制度,把能否达到会计核算要求和提高核算质量作为对核算员及项目经理的考核范围。要制定一系列措施,把核算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头,规范会计核算,严肃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制度,遵守会计核算原则,并做好检查监督,发现违纪问题及时纠正,并且坚决予以严肃处理。财政、审计等检查监督部门,有必要在对企业的检查监督过程中,重视对建筑施工单位的检查监督工作,有效地促使其严格执行会计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各项核算制度,并严格执行。核算人员要充分发挥职责,对贵重材料做到每天凭送货单及进仓单登记购进数,凭领料单登记耗用数,对于一般砂石料,每天登记购进数,每天下班前对其进行盘点。对机械设备,每台设备的维修费、耗油数及工作量每天都应做好记录,以便考核:对外购材料应有相关部门的验收,并在进仓单上规范材料名称,以提高核算的效率;并且每天应统计完成的工程量。要求制定合理的内部结算价格,如原材料结算价格、半成品结算价格等。统计部门必须遵循及时性原则并按责任会计的核算要求向财务部门提供统计产量资料;物资供应部门(主要是指生产单位)在月末摊销材料时,应按责任会计核算的要求摊销当期消耗的材料;劳资及生产部门月末应按划分的责任单位及财务核算要求作验收单,以保证工资核算资料能满足责任会计核算的要求。四是公司总部应加大对项目部财务稽核力度,上级部门在制定和下达所属建筑施工单位的经济指标时应合理考虑,做到所下达的指标切合实际,使所属单位经努力可完成。最后,要在工程施工中引入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及时统计并输入每天投入的人、机、料及每天的完成工程量。
总之,建立施工企业责任会计是会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是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的内在需求,是施工企业健康运行的重要保证。各个企业只有根据本企业特点,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到位,逐步过渡的办法并紧紧的与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结合,定能使财务会计管理达到一个新水平。
(一)会计法律责任 会计法律责任就是触犯了会计的相关法律而应该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会计的法律责任范围比较广,包含《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会计监管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在会计法律责任中,不仅要承担《会计法》的相关法律责任,还要承担《公司法》、《审计法》、《证券法》、《保险法》等一些有关会计行为的法律责任。
(二)会计法律责任与会计责任的关系 会计是企业的一个岗位,是利益分配的手段,利用会计信息可以反映出企业创造的价值以及价值分配的状态,从而使利益主体规范企业管理,获取更多的利益进行再次分配。因此,经济利益的公平公正需要以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合法完整为基础。为了保证会计信息准确真实,我国出台了很多法律对会计活动进行约束。会计责任就是保证会计信息能够合法、真实、完整,是一项义务,一种岗位职责。而会计法律责任与会计责任有很大的差别,是一种法律责任,是会计主体在进行会计活动时,因为、制造会计虚假信息等一些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会计的主体需要承担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在会计主体进行会计活动中,一般会存在会计责任,只有在触及到以下条件时才会形成会计法律责任。第一,会计活动是违法的,侵犯了社会的利益,具有社会危害性,是在会计主体的意识支配下进行会计违法的活动,侵害了投资者以及社会的相关利益;第二,会计的主体为了某些目的故意做出违反会计相关法律法规的会计活动,如为了获取不当利益制造虚假会计数据等。一旦会计主体在进行会计活动时触犯了法律,侵犯了投资人及社会的利益,影响了国家经济秩序,那么会计主体就要承担会计法律责任。
二、会计法律责任形式
(一)行政责任 会计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是行政责任,是责任主体在进行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行政上的义务以及责任而产生的。会计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分和处罚两种,行政处罚的形式一般包括责令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对违法现象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吊销会计执照或者从业资格证等,行政处罚适用于企业的偷税、逃税处罚。
(二)刑事责任 会计主体在进行会计活动中,为了获取不当利益,破坏会计正常秩序,损害社会经济秩序以及金融安全,造成恶劣后果的将受到刑事处罚。会计违法行为是经济犯罪的一种,其侵害了正常的会计秩序,公布虚假、不全面、不公平的会计信息,损害了社会的经济关系和秩序,利用虚假会计信息干扰决策,从而获取违法利益。刑事责任是治理会计违法行为的主要措施,能够防止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企业偷税漏税以及贪污现象,避免给投资者以及国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三)民事责任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与人之间发生会计行为的事情越来越多,如企业投资人与债权人之间的财务信息关系,企业委托会计人记账的合同关系。由于会计信息的重要性,在这些关系中,会计的虚假信息将损害对方的利益,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这就产生赔偿的问题。《注册会计师法》对民事责任问题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规定对因为注册会计师的违法会计行为给他人造成巨大的损失的,由注册会计师承担赔偿责任。在《证券法》中也规定了由于虚假的财务资料而导致的赔偿责任由证券发行的公司以及证券商、评估师和律师等赔偿。民事责任已经成为会计法律责任的一种形式。
三、会计法律责任制度特点
(一)会计违法行为具有双重性特点 会计违法行为一方面是本身违法,就是在借贷记账中没有按照规则进行记录,会计报表的编制以及报送不及时,使用伪造的凭证记账等行为。会计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是触犯了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利用会计行为进行贪污,制造假的会计凭证等。会计的基础性决定了会计违法行为具有双重性。在经济管理中,会计只是一种技术手段,是其他经济行为的基础。使用的会计资料如果不正确、不真实、不全面,就会损害投资人甚至国家的利益,所以会计违法行为不仅触犯了会计法,还违反了管理法、审计法、公司法等一些相关法律。
(二)责任主体具有多样性 完整的会计报表编制与需要很多环境的共同配合,会计报表是一个会计流程的最终结果,有很多的会计主体参与,如企业会计人员、财务总监、会计报表审核人员、注册会计师等。如果最终的会计报告有虚假成分,给投资人和国家带来了巨大的损失,那么就要追究会计主体的相关法律责任,所以,在会计违法行为中,不仅财务负责人承担会计的法律责任,会计人员、企业监事以及注册会计师等一些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就是责任主体的多样性。
(三)责任追究机关具有多样性 一般会计违法行为由财政部进行检查和处罚,但会计违法行为具有多重性特点,所以会计违法行为不仅触犯了会计法的规定,同时还可能触犯了很多的其他法律,相关法律部门会对会计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会计法》规定,如果会计违法行为同时触犯了会计法和其他法律,就由相关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依法处罚。这就导致了不同部门利用自己的权限对会计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造成追究责任机关的多样性。
四、会计法律责任制度完善
(一)行政责任方面 目前,我国的会计行政责任已经无法跟上市场经济发展的节奏,需要进一步完善。首先,在会计违法行为上,一般都是处罚,但缺少对受害者的赔偿,这就导致了违法者很少向受害者进行赔偿,降低了违法的成本,当违法行为的利益大于成本时,就会加剧违法行为的发生。很多会计违法行为游离于刑事制裁和公法责任之间,导致会计违法行为得不到相应的制裁。其次,对同一种会计违法行为,有不同的法律规定,缺少统一的处罚标准。在《会计法》、《证券法》和《公司法》中,对同一种会计违法行为有不同的处罚规定,标准不一致,这降低了法律规范的权威性。第三,会计监管比较混乱,会计监管部门较多,但职能范围不清晰,导致重复执法、遗漏执法等一些执法混乱现象的发生,扰乱了正常的会计监管秩序。针对会计行政责任方面的问题,可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完善。一是要完善会计法律规范,划分行政、刑事、民事责任体系,系统解决会计违法行为。我国市场经济正处在健康有序的快速发展阶段,因此要以市场经济为主体,对行政、刑事、民事责任的功能进行定位,对不同的会计违法行为使用不同的法律进行调节,处罚会计违法行为,保护受害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的会计秩序。二是处理好行政法律间的冲突,运用整体的会计法律处理不同的会计法律规范,使所有的法律条款能够配合协调,化解不同法律间存在的矛盾。三是要建立会计违法处理沟通机制,不同的会计监管部门进行沟通执法,分工明确,紧密配合,避免发生重复处罚及漏罚的现象。
(二)刑事责任方面 我国的会计刑事责任存在许多问题,刑事责任的分歧影响了会计违法行为的有效制裁,相关法律衔接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在会计违法行为的主体认定方面,不同的法律规定不同。在会计违法行为活动中,行为主体是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对行为主体的处罚影响着会计违法行为的制裁。在《刑法》和《会计法》中对会计违法行为的主体有不同的描述,不同的法律规定了不同的会计违法行为主体。在犯罪范围上,我国很多与会计违法行为相关的法律都存在冲突,如《刑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与会计相关的法律存在着大量的条款冲突。针对上述情况,要对相关法律进行完善,妥善处理好刑事责任的冲突。首先,要完善会计刑事责任的立法,协调不同的法律作用。其次,要完善会计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对接不同法律之间的刑事责任。《刑法》的原则是罪刑法定,在处理会计违法行为时,不应该进行扩大处理,要界定好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不同的法律部门要进行沟通,针对不同的会计违法行为使用合适的法律进行处罚。要将《刑法》、《会计法》以及《注册会计师法》等与会计违法活动相关的法律结合起来处理会计违法行为。这样会计的刑事责任就会有对应的法律进行监管和治理,使每条法律都能落实。
(三)民事责任方面 我国的会计民事责任方面,民事立法还有很多的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方面,会计法律责任制度不健全,导致会计民事责任制度缺少相应的法律制度支持。目前的会计公法责任中,缺少对民事责任的重视。在《会计法》中,缺少对民事责任的处理条款,《公司法》以及《证券法》都没有追究民事责任的相关条款,会计民事责任的立法工作目前也处于空白。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事责任问题逐步加大,必须改变司法中“以罚代赔”的倾向,通过民事责任保障市场经济的平衡。另一方面,民事责任立法零散,责任划分不清晰,使用司法处理民事责任比较困难。会计信息的产生到公布是一个复杂的流程,中间涉及到的人员非常多,而与会计相关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会计的民事责任,缺少可操作性,这给会计司法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阻碍。对此,要以会计民事责任为中心,构建民事责任制度。首先,要界定会计民事责任的性质,根据民事责任的情况进行法律处罚,对受害者进行经济补偿,民事责任中大多都是侵权行为,可以参考其他法律进行执法。其次,要确立好民事责任主体,完善相关立法,明确不同情况中民事责任的主体。第三,解决好归责问题,过错规则已经无法满足目前的市场经济,要进行客观的责任划分,规则要科学合理。最后,处理好因果关系,在民事责任中,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要通过因果关系来认定问题。
我国目前处于市场经济转型阶段,在市场经济下,大量的经济诱惑挑战着会计从业者,如果经受不住诱惑就会进行会计违法行为活动,从而损害投资者以及国家的利益。为了建立健康的会计坏境,要充分发挥会计法律责任制度的作用,使用法律制度约束会计行为,避免会计违法行为的发生。虽然我国会计相关法律还不健全,但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法律基础,因此,应以《会计法》、《刑法》、《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的法律为参考,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会计法律责任制度,制止会计违法行为的发生,保证我国市场经济快速稳定、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蔡立新:《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探讨》,《江苏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期。
[2]韦群林、张亦军:《论我国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建设与完善》,《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年第2期。
[3]张军立、李霞:《论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制度及完善》,《河北法学》2010年第4期。
[4]陈新:《论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现代商贸工业》2009年第20期。
[5]杨哲怡:《浅谈会计人员法律责任及其规避》,《企业导报》2012年第11期。
[6]杨增凡:《防范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法律制度问题》,《企业导报》2011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