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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承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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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承诺报告

履职承诺报告范文第1篇

一、紧紧围绕市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履行政协职能,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调关系、汇集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为争当全省科学发展排头兵作出新的贡献。

二、努力做好会议协商工作。全年安排4次常委会、12次主席会,召开专题协商会议3次,并形成专题协商报告,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三、加强民主监督工作。努力提高监督成效,切实开展好政风行风评议。

四、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拓宽信息渠道,充分发挥政协联系面广的优势,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理顺关系、化解矛盾的工作。

五、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关心群众疾苦,走访慰问贫困家庭、资助贫困学生。

六、加强委员履职的各项服务工作。宣传履职成效,扩大履职影响,提升政协形象。全年在市以上媒体刊用稿件15篇以上。

七、进一步做好政情通报工作,为广大委员知政参政创造条件。

履职承诺报告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快型发展,推进富民强市”这一主线,以深入开展“晒举措、赛干劲”活动为载体,通过公开承诺,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评议监督,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素质能力、提高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行政高效,服务优质,群众满意,努力建设作风硬、工作实、素质高、服务优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公述民评的对象

(一)科(局)级领导干部。

(二)全市具有执法、审批、管理(服务)职能的市级机关部门、市直属单位的中层干部;各镇、街道负有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中层干部;(详见附件1)

(三)村(社区)干部。

三、公述民评的内容

评议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作风、依法行政、工作效能、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五个方面。具体评议内容如下:

(一)工作作风方面。工作中有无不负责任、作风飘浮、故意刁难群众等问题;是否主动、热情、文明、规范服务,为企业、基层和群众排忧解难;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是否围绕“晒举措、赛干劲”创新服务举措,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依法行政方面。是否依法办事、照章办事,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是否存在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做到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做到服务过程阳光、透明。

(三)工作效能方面。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执行不力、政令不畅等问题;是否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是否与岗位相适应等情况。

(四)工作实绩方面。是否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是否能结合“晒举措、赛干劲”各项承诺事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且成效显著,并在单位或本系统处于领先位次。

(五)廉洁自律方面。是否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是否遵守效能建设“四条禁令”;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否存在、等现象。

四、公述民评的步骤

(一)科(局)级领导干部结合年终考评工作进行。

(二)中层干部的公述民评活动。各单位根据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工作职能,确定本单位公述民评的对象范围,按照公开履职承诺、公开述职述廉、公开民主评议、公开测评结果、公开整改措施五步骤进行。

1.公开履职承诺。各单位要将评议对象的岗位名称、工作职责、服务承诺、“晒举措、赛干劲”活动承诺事项及个人相片、身份等情况,通过服务窗口(公示栏)、网站、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公示。

2.公开述职述廉。各单位组织召开公开述职述廉会议,并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代表、各类监督员参加。评议对象要按照工作职责与服务承诺,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特别要对“晒举措、赛干劲”活动承诺事项完成情况作出详尽报告,在会上进行述职述廉。

3.公开民主评议。在评议对象公开述职述廉的基础上,参会代表可针对评议对象的作风效率、政策法规执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晒举措、赛干劲”活动承诺事项完成等情况进行询问或质询。测评可通过向参会人员发放测评表(附件2),以投票方式进行,也可通过网络等形式,开展公众测评。

4.公开评议结果。在民主评议后,各单位要汇总评议对象的民主评议得分、日常考核得分情况(附件3),经综合分析,将评议结果反馈被评议对象,并通过适当途径向社会公开。

5.公开整改措施。评议对象根据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评议情况,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承诺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达到的效果,并通过适当途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各评议单位于2012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年公述民评活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窗口负责人的公述民评活动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组织,不参加本单位的该项活动。

(三)村(社区)干部的公述民评活动,由各镇、街道统一组织,参照中层干部评议步骤,结合“双述双评”等活动进行。

五、公述民评的方式

公述民评采用百分制评议,由民主评议(80分)、日常考评(20分)和激励性加分三部分组成。

(一)民主评议(80分)

包括服务对象评议、所在单位评议和社会各界评议三部分,按权重分别计算,三项之和为民主评议总得分。

1.服务对象评议。抽取服务对象进行评议,基础分为35分。

2.所在单位评议。组织所在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评议,基础分为15分。

3.社会各界评议。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各类监督员等进行评议,基础分为20分。社会群众、网络等公众评议,基础分为10分。

(二)日常考评(20分)

采取倒扣分制的方式,对存在下列问题的扣除相应分值,直至本项基础分扣完为止。

1.凡服务对象投诉、反映的问题,经查实的,每起扣5分;

2.对群众反映的合理意见或投诉,未及时整改或处理不到位的,每件扣5分;

3.本人被追究效能责任的,每起扣5分;

4.履行职责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且确属履职不当,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件扣10分;

5.所分管的工作人员,被追究效能责任的,每人次扣2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追究的每人次扣10分;

6.其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酌情扣分。

(三)激励性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

评议对象或其所负责部门本年度内受到本市、、省和全国表彰的,分别给予1分、2分、5分、10分的激励性加分(同一奖项就高加分,不重复加分)。

六、公述民评结果运用

(一)科(局)级领导干部公述民评情况,作为年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各单位在中层干部公述民评的基础上,于2012年12月20日前向市作风效能执行力办择优推荐1名最优秀中层干部,填写推荐表(详见附件4),并另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市作风效能执行力办将会同市委组织部,评选出2012年“十佳优秀科(室)长”。

(三)村(社区)干部通过公述民评活动评选出优秀村(社区)干部,由各镇、街道进行表彰。

七、公述民评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组织开展公述民评活动,是深化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和执行力的有力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履职承诺报告范文第3篇

文 张卫

吉林省作为全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试点省份之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知精神,及时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推动工作落实,先后组织召开全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试点工作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宣贯动员会,制发《吉林省继续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探索推行质量受权人授权、承诺、培训、履职报告、考评、激励等配套制度措施,努力构建质量受权人制度机制体系。

在制度上,明确受权人要求;在职责上,明确质量受权人(安全总监)应该履行的义务、承担的责任;在权利上,明确受权人为企业内部产品质量最高管理者;在激励机制上,对敢于坚持原则、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工作、正确行使质量管理权力,及时发现、遏制质量安全问题,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质量受权人(安全总监)将参照相应奖励政策给予奖励。

目前,吉林省76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受权人(安全总监)制度,并已全部完成质量受权人授权书、承诺书的签订及备案工作。

履职承诺报告范文第4篇

介绍党组(党委)在落实市委项目落地年工作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经验做法,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介绍。

(一)党组(党委)履行项目落地主体责任情况。包括贯彻落实市委“项目落地年”决策部署情况,围绕“储备项目抓谋划、谋划项目抓签约、签约项目抓开工、开工项目抓进度”的思路开展工作情况,出台配套制度等情况。

(二)党组(党委)履行项目落地职责情况。包括主动跟进、服务项目落地情况,落实土地、资金、审批等要素保障项目落地情况,建设项目立项、施工许可等项目开工前审批工作情况。

(三)党组(党委)履行政策落实职责情况。包括项目投产后跟踪服务、对接联系情况,为企业排忧解难情况,兑现招商承诺、约定事项履行情况、解决招商引资历史遗留问题等情况。

履职承诺报告范文第5篇

一、工作目标

聚焦定点零售药店(诊所)欺诈骗保行为,以药店(诊所)经营生活用品和购药服务为主要检查内容,加大医疗保障反欺诈工作力度,形成高压态势,达到宣传法规、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

二、检查对象及内容

检查对象为全县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诊所),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生活用品、串换药品、物品,刷社会保障卡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工作时间安排

1、集中检查阶段(2019年3月下旬)

制订工作计划,组织稽查队伍对全县定点药店(诊所)进行全面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定点药店(诊所)以“双门面”、“暗超市”等违规行式出售生活用品、套取现金等行为,确保规范检查,不留死角。

2、整顿处理阶段(2019年4月上旬)

对于现场查实的违规行为,根据医疗保障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查实的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限期整改、暂停医保结算资格、取消定点资格等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视情形分别移送公安机关或纪律监察委处理。

3、总结报告阶段(2019年4月中下旬)

对集中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对照政策规定和定点协议,客观评价全县定点药店(诊所)经营现状,研究改进下一步监管工作。对查出的违法违规实例,整理并向社会通报,形成宣传舆论之势,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本次整治行动。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诿、不护短,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处理。

2、行动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要抽调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同志参加专项行动,全体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参与检查,分组密切配合,严格依法办事。

3、在开展整治行动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廉政规定,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刁难检查对象,不得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和宴请等,也不得因检查影响药店(诊所)的正常工作秩序。

4、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剖析,分析原因,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管理措施,从源头治理。

附:1、防范欺诈骗保承诺书

防范欺诈骗保承诺书

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家省及扬州市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履行“宝应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建立健全内部医保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严格履职尽责,确保提供合法、合规、合理的医保服务。

二、坚决杜绝虚构服务、经营生活用品、盗刷医保卡等有损基金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医保服务环境,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切实加强防范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医保部门,若本单位内部发现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如经查实有欺诈骗保违法行为,本单位愿接受相关部门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法定代表人:

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