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素质报告单家长评语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每学期期末家长都要填写素质报告单中家长评语这一项,这样填写简单有效:
1、首先表达老师对孩子辛勤付出的肯定和感谢。如:如:首先感谢老师这一学期对XX同学的辛勤培育和教导。
2、针对老师的评语中提到的孩子需注意的地方,诚恳地提出作为家长以后具体如何做。如:XX上课不够专心我会严加管教,在家注意培养他做事专心的习惯。
3、表达积极配合之意。如:希望老师严格要求,针对孩子的不足来教学,不用手软。我们一定会积极配合老师,使孩子成绩提高、全面发展。
(来源:文章屋网 )
开展培训,引导学生关注自我发展
学生本人参与到自我评价中,对自己的学习目标、发展状况等定期进行反思,这种转变将有利于激发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意识,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学习。学生指导中心在高一新生的入学教育中,全面介绍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内容。让学生从高中生活伊始就树立“我是学习主体”、“发展是我自己的事情”的意识,时时关注自身发展,事事对自己负责。同时,在高中三个年级都开设《生涯教育课程》,利用每周一节固定课时,向学生宣讲生涯规划对个人发展的重要作用,使学生关注自己的发展,挖掘潜能,确立面向未来的生涯发展目标,形成主动学习的态度,学会自我管理,学会科学决策,在行动中增强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能力。
调整理念,让他人评价促进学生成长
我们通过年级教师会、班主任会、家长会和班会等形式,向参与学生评价工作的多元评价主体进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理念的宣讲和评价方法的培训。
学校借助年级家长会,向家长宣讲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意义,评价结果对孩子成长的积极作用等,与家长达成共识。学校还要求家长在全面了解孩子发展状况的前提下,每学期给孩子撰写一次家长寄语。
同伴互评主要侧重于“思想道德”和“合作与交流”。从班级建立伊始,就要确定以自然组为单位的互评小组和组员分工。自然小组成员便于班级管理和评价的实施,评价主体与被评价者接触比较频繁,联系比较密切。由小组成员参与这两方面的评价将有助于补充对学生评价的全面性和客观性,也有助于形成学生的平等意识,发挥民主监督的力量。
成长记录,真实全面地呈现发展轨迹
我校设计的“学生成长记录袋”是对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的有益补充。成长记录袋是把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过程性的、有代表性的信息及时记入其中,是多主体评价和共同构建评价结果的过程。所以,我们的成长记录袋中主要包括《北京市学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记录评价手册》和反映个性、特长发展的各种实物证明材料两部分内容。
关键词:数学教育 评价 改革
新一轮基础教育数学课程改革对传统数学课程的学习评价带来巨大的冲击,无论是评价的理念,还是评价的内容和方法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新一轮数学课程改革中,学习评价既是改革的亮点,也是改革的难点。说亮点,是因为新数学课程的学习评价有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有助于教师参与课程建设,有助于促进学生不断地进步和发展;讲难点,是因为我们一线的教师对新的评价方法存在着认识上的问题,也不太清楚如何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进行有效的评价。笔者试就学习评价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明确评价目的,转变评价观念
1.明确“一个目的”
九年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指出,评价的目的是全面了解学生的数学学习历程(考查作用),激励学生的学习(激励作用)和改进教师的教学(反馈作用)。
2.树立“两个观点”
重要的是教师评价观的转变――全面辩证的观点来看待数学学习的评价。一要重视平时的评价,改革一张试卷评价学生的考查方法,强调重视考查学生的探究过程,切实防止评价上的“晕轮效应”;二要树立起“评价也是一种学习”的新观念。目前,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数学课程中已普通采用过程性评价方法,注重通过各种评价方法和工具,经常对学生学习的各个方面进行评定,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以便学生尽早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从而使学生进行有效学习和不断进步,促进师生情感互动,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信心。
3.坚持三个“有利于”
评价的形式和方法有利于帮助学生掌握基础知识;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数感与素养。
二、改革评价方法,实施综合评价
我国传统的数学学习评价内容呈现出单一的现象,基本上局限于对双基的评价,忽视了对学生的学习态度、情感、合作等等方面的评定。我认为数学教学评价要注意做到“四必查”、“五兼顾”,努力实现由传统型、片面型、想象型的教学评价到现代型、全面性、实质性的教学评价的跨越。
1.考查内容实行“四必查”
即重点基础知识必查;科学能力(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必查;数学素质必查;情感态度必查。
2.考查过程做到“五兼顾”
(1)知识与能力兼顾。在命题时,不仅考虑引导学生注重双基训练,更应重视应用能力的考核。如:教完长方体、正方体的表面积后,让学生算算做一只长方体的纸盒,至少需多少硬板纸?谈谈用上“至少”两字的感想。又如:阴影部分能直接用分数表示吗?为什么?这时为什么用上“直接”两个字,你有什么想法?(同桌之间展开讨论)在评价时,特别注重学生的应用意识和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
(2)书面与口头兼顾。为克服传统考试仅仅以笔试成绩作为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唯一标尺这一弊病,我们在一年级的口试中,设计看图中提供的信息,提不同的数学问题、说解题思路、接着说、即兴接龙等多种形式。
(3)集中与分散兼顾。一方面,我们把平时的考查与期终考试相结合,增强平时考查在学科总评中的权重,如试行把学生平时的课堂参与(是否积极发言、发言的质量,平时完成作业的程度、效果等)列入学生平时成绩;另一方面,减少测验、考试的次数,还把有的考试内容,如口试、口算等内容安排在平时进行。学生期终的成绩是笔试分与口试分的结合。这样做,引导学生注重平时的学习,养成良好的习惯,并减轻学生的过重负担。
(4)常规制度与免试制度兼顾。在考试与成绩核定时,掌握一定的灵活性和弹性。如对成绩一贯优秀、冒尖的学生,经教师、学生提议和教师认定、学校考核,可允许免试。特别是对平时发言一贯积极、口头表达能力强的学生可免予口试。在口试时,允许学生在初次考试失败后,经过努力再试。同时,考试后,不公布学生的成绩、名次,重视学生前期成绩与后期成绩的比较,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三、收集学习档案,展示发展轨迹
“学习档案”是展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做的努力,取得进步的一些材料。它能有效地监控学生在学习数学过程中知识、技能、态度等多方面的发展,为教师和家长提供学习成果和学习进步的窗口,同时也便于学生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及时反思、总结,有利于培养其学习的独立性、主动性和自信心。学习档案一般包括以下几种:
1.日常行为记录袋
主要存放学生课堂表现记录、作业记录、教师和家长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观察评语,基础知识和技能的测试成绩,学生对自己效果的反思与评价等,便于学生的学习行为作更全面、更细致的了解与调控。
2.创新袋
为尊重学生的个别差异、个性特点,关注学生个性潜能的发展,培养学生创新能力而设置的材料袋。如:我的高招、奇思妙想、我也露一手等等,凝聚着学生的成功和创造。
3.作业文件夹
作业文件夹收集学生平时作业的样本及每次小测验试卷的材料袋。作业是学生学习过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对学生作业有较全面的、体现学生个性发展的评价,不妨收集:①书面作业;②口头作业(解题思路,数学故事等以录音的形式);③实践作业。为促使学生自我激励,不断进步,我们可给学生对作业二次修改、二次评价的机会,以最满意的作业形式存在于文件夹中。
4.形成性评价报告单
有了以上几种,“学习档案”已满满一本,百花齐放,打开它,学生的成长足迹清晰可见。因此,有必要对它进行一次总评,将总评贴在“学习档案”封面上,让学生携同学校的终结性评价报告单共同带回家。一学期一本,它与简单的成绩报告单相比,其作用大得多,同时,学生的创新精神、学习能力和个性发展得到了充分肯定,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
参考文献:
[1]许隆.数学教师,不要忽视了你的素养[J].中小学数学,2007,(12).
(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成果,提高小学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河北省普通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普通全日制公办、民办和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完全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教学点、简易小学等其他初等教育学校参照执行。
二、入学
第三条小学实行“按时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学校在新学年开始前一个月将服务区内适龄儿童登记造册,报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小学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核。经当地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小学最迟应在新学年始业前15天,将应接受义务教育儿童的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凡年满6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的儿童,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凭实际常住户口簿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小学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小学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服务区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认定学生实际常住户籍所在地应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原则。小学一般不接受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入学者,必须在学校规定报到时间内申述理由,并持证明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入学者,由学校报请地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并责令其送子女入学。
第四条适龄儿童需要免入学、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市直经市教育局普教科)批准,学校出具免入学和缓入学证明。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入学、缓入学的,应当附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缓入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入学申请。
第五条凡年满6周岁的流动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居住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同时取得就业证明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户籍证明和原就读学校借读联系函(一年级新生入学需要户籍所在地原指定就读学校开具的联系函)等材料,向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申请借读学校。
流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为流出学生建立并保留学籍。流出学生回流出地居住并要求回原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学校不得拒收。
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招收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入学借读,并为借读学生建立临时学籍。
第六条小学应创造条件接收视力、听力、智力等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并努力为其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条件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七条小学按40—45人编班。提倡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小班教学。
小学入学分班应采取随机分配的办法进行,不得通过任何面试、笔试等方式为学生分配班级,更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
第八条小学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使用全省统一的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并管理学生档案。
第九条学生学籍管理的号码分为档案号和学籍号,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号码实行全省统一编号。(参见附件四《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号码编制使用细则》)
三、考勤和综合素质评定
第十条学生上课、自习、参加劳动实践、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都实行考勤。学生上学期间应按规定时间到校和离校。因故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必须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对旷课和经常迟到、早退的学生,学校应及时了解情况,进行批评教育。
寄宿制学校应加强对寄宿学生的管理,实行寄宿生在校考勤制度,确保寄宿生在校安全。寄宿制学校要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寄宿生作息制度,确保学生足够的休息和睡眠时间。
第十一条学校应按照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的要求,遵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测评学生素质发展状况。综合素质评定包括学业成绩的考核和操行的评定。采用“等级+特长+激励性评语”的评价方式,实行素质报告单制度。学校要建立学生成长档案,按学期向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报告学生素质发展的全面情况,并征求对学校工作的意识。
第十二条学业成绩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成绩实行等级制,按优秀、良好、及格、待定四个等级评定。低年级也可以在综合测评学生素质发展的基础上,采用无等级评定,以定性描述的方式呈现评价结果,用鼓励性的语言描述学生的学业成绩。学生学期成绩按平时学习成绩和考试或考查成绩综合评定;学年成绩以第二学期成绩为主评定。学业成绩被评为待定等级的学生,应在下一学期开学时补考相应科目,并按补考后的成绩确定等级,作为测评成绩。
第十三条德育考查主要根据学生本人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及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情况等作出全面的鉴定;文化课考试侧重学生掌握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情况和自学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外阅读单独设项考查,主要考查阅读量;体育考查侧重学生的身体素质、健康状况、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的质量;劳动课考查主要看学生的劳动态度、劳动纪律及掌握劳动知识和技能的情况;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主要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动手能力和实际处理问题的能力。有条件的学校每学年要进行一次学生体质健康检查。
第十四条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取消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和毕业考试由学校命题(农村地区小学毕业考试可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由乡镇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小学命题),期末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毕业考试、考查科目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英语课以平时学习成绩为主,期末考核采用等级制。学校不得将学生的考试成绩排名次或张榜公布。
少数学业成绩优异的学生,经学生申请、任课教师提名、学校批准,可以免予参加一门或几门课程的考试。
第十五条学生操行一般用评语的方式评定。评语以激励性评价为主,用全面的、发展的观点反映学生德智体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学生具有教育、指导意义。评语由班主任拟稿,征求任课教师、少先队干部意见,学校领导审定。操行评定的结果应填入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第十六条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操行要记入学生档案。
四、转学和借读
第十七条学生有下列理由之一者,准予转学:家庭住址跨省、市、县(区)、乡(镇)迁移;在市、县的城区内或农村乡(镇)内家庭住址迁离原校服务区,且路途远不能在原校学习;由公办小学要求进入民办小学或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小学学习。
第十八条学生转学须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出学校同意,家长持转出学校函与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后,应立即将复函函寄(或家长转交)转出学校,转出学校收到复函后方可开具转学证(跨省转学除外)。经转出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登记后,拷贝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同纸质档案一并交学生带到转入地教育管理部门,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等一并存档。学生监护人与转入地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联系,经转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接收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并为学生授予新的学籍号码后,转学学生凭原学校发给的转学证、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家长单位证明和实际常住户口簿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学手续。转入学校收取学生档案并按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为其建立新学籍。
学生转入或转出均需统一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农村小学报乡镇教育管理机构,市区(含三个办事处、开发区)小学报市教育局普教科。认定学生转出必须具备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申请、转入学校复函和转学证存根。认定学生转入,必须有转学证。毕业年级不允许转学。
跨省转学的要及时发送和收取纸质《学生学籍表》。转入我市的,要建立学生学籍电子档案信息。
第十九条学校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应及时安排插班学习。对因转入学校额已满转学确有困难的学生,市直由市教育局普教科、农村由乡(镇)教育管理机构(或乡镇中心小学)统一安排。凡转学学生不能转入他校者,原校应允许该生回校学习。
第二十条公办学校一般不收借读生。如学校学额许可,学生在服务区内有居住条件和监护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准予借读:
1、父母双方长期在国外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
2、父母双方从事野外或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
3、父母双方或一方不在学生户口所在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的;
4、父母双方均无法必履行或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需由亲属抚养监护的。
5、流动儿童随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居住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同时取得就业证明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
驻边防和海岛部队干部、支边干部、烈士的子女要求借读的,应予以妥善安排;华侨、港澳台籍同胞、在华工作的外籍专家的子女要求借读的,应给予照顾;接受外国学生就读按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借读学生收费标准应按国家有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一条适龄儿童借读,应向原户籍所在地学校申请,报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批准,同时凭父母或其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和原校开具的初等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在外地入学批准书、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一年级新生免)及在所要借读学校服务区内有居住条件的证明等向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向教育局普教科)申请借读,由乡镇人民政府(市直的由普教科)协调安排借读学校;或按新居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持上述证明向住所附近上学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借读手续。学期中途一般不办理借读手续。借读生的审批权限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居地借读入学注册后,所在学校应为其建立临时学籍,发给《接受外地初等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注册证明》,注册证明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交(或由接受学校函寄)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小学作为已入学凭证。未入学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学校报告当地政府,并协同依法对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进行动员或处罚。学校应建立服务区内流动人口的适龄子女登记制度。
第二十三条借读学生完成初等义务教育规定年限的教育,可在借读学校领取完成初等义务教育证书。
五、休学和复学
第二十四条因病需治疗、休养,经乡级以上医院证明、学校核准者,或有其他正当理由者,经学校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核准后,将学生休学情况记入学生电子档案方可办理休学,由学校出具休学证。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下一学年始业日期,届时不能复学的,应再办理审批手续。学生在一学期内,因病或特殊情况请假缺课时间超过三个月,跟班学习有困难,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休学,复学时学校可据其实际学历程度并征求本人及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意见后编入相应年级。
第二十五条在休学期间,其学籍予以保留,但不得转入其他学校。休学期满或休学期未满请示复学者,持乡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可以复学。到期不办理复学手续的,应动员其按时复学。毕业年级学生休学或复学均需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核准。
六、退学、辍学
第二十六条小学属义务教育阶段,除因病或因故丧失学习能力者外,不允许学生退学。丧失学习能力必须退学的,其退学手续一律由市教育局普教科核准。
第二十七条小学应防止未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在校学生未经学校准假不到校,学校应及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并采取适当措施,敦促其到校;经学校督促后,三日内仍不到校,学校应与其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联系,共同动员其到校;学生一周内还不到校,学校应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使其复学,做好巩固工作。每个月底,学校应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一次学生辍学情况,每一学期,学校应将学生辍学情况记入学籍表和学籍电子档案,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升级、跳级
第二十八条小学实行年限教育,学生每学年末自然升入高一年级。
第二十九条小学取消留级制度。随班就读的轻度视力、听力和智力等残疾的学生应列为特殊教育学生,另行登记造册,填写特殊教育学生学籍表,并安排其到相应年级学习。
第三十条少数智力超常、操行优良、身体健康、参加高一年级考核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经学生本人和其监护人申请,学校可准其提前升入相应年级学习,同时报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其是否达到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跳级应在学年度开学时进行。
八、毕业
第三十一条小学对修完规定年限,或经批准跳级,确已修完全部课程的学生,发给完成初等义务教育证书。少数智力超常、操行优良、身体健康、参加毕业考试成绩优秀的学生,经本人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申请,报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可准予提前毕业,确定其达到了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九、奖励和处分
第三十二条对德、智、体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应给予奖励。奖励等级可分班级奖、学校奖和上级领导部门奖。学生受到校级以上奖励,应记入学籍表。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三好学生”。
第三十三条学生严重违反《小学生守则》或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以及社会治安条例,屡教不改者,应给予处分。处分学生需由班主任提出,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三种。学校不得开除或劝退学生。对学生处分要事实清楚,要告知、允许学生申辩。学生处分不得张榜公布、不得召开学生大会宣布;学生对处分不服可以申诉。
学生在受处分后满一学期,确定已改正错误,进步显蓍者,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可以撤销处分。处分撤消后,应及时将处分记录从学生个人学籍档案中撤出。
十、管理职能
第三十四条普通小学学籍管理由地方政府所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普通小学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处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指定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和从事学籍管理电子化工作。学校专门负责学籍管理的工作人员,要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学生的电子档案并妥善保存,不得擅自填写、更改和公开学籍信息。学籍管理信息要按所授权限进行管理。学籍资料以学校为单位建档、管理,乡镇教育管理部门或中心小学负责全乡镇学籍管理。各小学应及时、认真地填写学生学籍登记表、健康检查表、体育合格情况登记卡等,并将其作为学生学籍档案,由教导处永久保存;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应及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于新学期开学后由学校收回,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学籍档案实行全省统一表式,由市或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具体要求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
学生学籍号一经编定,便不得变更,直至小学学段结束。除座位表外的各类表册均应以学籍号为序。
学生姓名不得任意更改。确需更换,须持盖有公安部门户籍专用章的证明,到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更名手续。
第三十五条学生学籍表、学籍注册表均须在新生入学时建档、造册,由市教育局普教科验印后一式三份,市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各存一份。
各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学籍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填写要认真、及时、完整,资料应齐全、规范、准确。
第三十六条各校新生名册及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借读等学籍变动情况应于新学年开学一个月内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批、备案。学生入学情况学年统计应与教育年度统计工作同步进行,在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进行。学期统计应在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汇兑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借读学生学籍由原学籍所在学校管理,借读学校建立临时学籍(内容同正式学籍),并注明借读字样,学生借读终止时,转原学籍所在学校登记、存档。
学生转学,由转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将学生个人学籍档案直接交、邮寄或密封由学生自带转入地教育主管部门。
学校发生学生辍学、复学及转学、借读等情况,必须在一个月内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七条学生死亡、因故丧失学习能力的,由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报告(需附有关证明材料),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注销其学籍,学校在学生电子档案中注明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所出具的纸质学籍材料,必须按规定加盖学校和市教育主管部门公章方才生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转学、休学、借读的学生涂改或重新制作学生学籍的有关信息和材料。
第三十八条任何学校均不得私自接收没有学籍证明和转学、借读等手续的学生。
第三十九条学生或监护人不按本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一经发现由有关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立即纠正处置。
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如有违反本规定行为,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教育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违反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要对学校法人代表和相关责任人做出行政处分。
民办学校接收没有入学、转学、借读手续学生的,视做管理混乱,教育行政部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学生非正常死亡或发生重大事故,所在学校必须依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并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同时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上报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四十一条凡弄虚作假,乱开转学证书、假初等义务教育证书、假三好学生证明、涂改学籍档案的,对直接责任人应给予纪律处分,违法者要依法惩处。
第四十二条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各乡(镇)的教育管理机构和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辅措施,但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小学管理规程》相抵触,也不得违背本规定的基本原则。
第四十三条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要加强管理,及时总结分析,纠正和处理学籍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十一、附则
一、新型学生评价模式的特点
从小学阶段儿童发展规律出发。以科学的评价理论为基础,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学生观,教师对每一个学生抱有积极、热切的期望。从多个角度来评价、观察和接纳学生,发现并发展学生的潜能,将评价功能由成绩考核、甄别和按分数排名转向激励全体学生、反馈阶段性学习状态与学习效果,以及调整学生学习行为和教学行为。在评价过程中,评价主体以教师为中心,结合儿童自评、同学互评和家长评价。将发展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将学习成绩评价和课堂学生的情绪状态、注意状态、参与状态、思维状态,以及课后作业完成情况等结合起来。除此之外。这种评价模式本身也是发展性的,教师或教研组可以在实践的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与完善。具体而言。新的评价模式有以下特点。
1.注重学生发展。实现评价的功能转化
评价的目的在于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拥有自信,从过分注重学生学业成绩转向注重促进学生多方面潜能的发展。各学科组按照本年级、本班学生的年龄特征及认知特点制定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2.注重学习过程,实现评价重心的转移
关注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包括学生在课堂师生互动、自主学习、同伴合作中的表现、参与热情、情感体验和探究思考的过程等,即关注学生是怎么学的,利用《家校联系册》每节课后进行即时评价。
3.注重参与互动,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评价主体从单一转向多元;评价方式更多地采取观察、面谈、调查、作品展示、项目活动报告等开放的、多样化的方式;更多地关注学生的现状、潜力和发展趋势。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学业成绩评价以定量评价为主,综合评价以定性评价为主。
4.注重综合评价,实现评价指标的多元化
评价的角度从终结性转向过程性、发展性,更加关注学生的个别差异,力求评价指标简明、方法易行。便于使用。
综上所述,新的学生评价模式坚持评价内容的开放化、评价标准多元化、评价主体的融合化和评价手段的科学化,能够有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构建有助于小学生减负
基于以上的指导思想和评价改革原则,我们联合在西安小学组建了“西小学生评价模式改革研究小组”。初步研制了基于校本的学生评价改革方案,推进实施了一系列新型的学生评价模式。
1.评价主体
学生的综合评价包含班主任评价、同学评价、家长评价和自我评价4部分。评价主体分别是班主任、自己、同伴和家长。班主任评价指的是每学期末由班主任以充满人文关怀的语言对学生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自我评价要求教师要引导学生对自己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充分发展学生的自省意识和能力,在自评中学会反思,不断进步。同学评价是由班主任组织,在自评的基础上小组内进行。互评要充分尊重同学的自我评价,互相学习、取长补短,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家长评价是在每学期寒暑假结束前,由父母用激励性的语言对孩子进行全面评价。
2.评价指标体系
在学生学习评价方面,教师不仅仅要关注学生的知识和技能的获得,更要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方法,以及相应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具体可包括以下几个指标体系。
(1)学习状态
第一,课内表现,关注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学习兴趣、良好习惯、课堂互动、思维方法、合作交流等方面的表现。
第二,课外表现,预习和复习功课,能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结果进行反思;阅读课外读物;收集整理与使用信息;具有初步的探究与创新精神;在综合性学习中能与同学进行交流与合作;参加社会实践等。
(2)作业完成
第一,作业设计,每周教研组集体研讨作业,作业要少而精,使每道作业有它独特的作用;注意发展学生思维,注意思维的全面性、灵活性,培养学生的推理能力、想象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贴近学生生活,少一些书面作业,多一些实践性作业和活动性作业;尊重学生的差异,有一定的弹性。
第二,作业评改,以教师评改为主体,自评与互评相结合,实施多元评改;注重多评少改,评语应是鼓励性的,特别要鼓励学生在实践运用与求异创新方面的表现。
(3)实践活动
根据学科特点,注重时效性。例如:
A.语文:朗读、课外阅读、口语交际等。
B.数学:动手操作、社会调查、数据整理等。
C.英语:英语会话、演唱歌曲、观看视频音频节目等。
D.科学:实验操作、科技制作、科普书籍阅读等。
(4)单元检测
检测内容以课标为依据,主要考察学生对本单元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检测形式具有趣味性,既有书面方式,又有实践活动。
3.评价结果呈现
(1)学习素质评价
学习状态、学习能力与学习效果的评定由任课教师将学生的平时学习表现、作业情况、单元测试等方面进行汇总,再与期末检测成绩进行综合予以呈现。
(2)综合素质评价
每学期放假前由班主任组织进行“自我评价”、“同学评价”及“班主任评价”,将《素质教育报告单》发给家长。开学前家长写好“家长评价”并于开学报到时将《素质教育报告单》交回班主任处。
4.探索适合学科特点的评价实施方案——以语文学科为例
下面以语文学科组为例,简要介绍在期末测评指标体系的构建方面,如何实施新的学生评价方案。
传统的做法是通过一张试卷来评定孩子的发展,由于其局限性,学生发展的丰富性、个性往往被泯灭在机械而抽象的数据中。加之传统的试卷已形成固定的模式,导致教师的日常教学也总是根据这些固定的考试题型进行,致使教学僵化而机械反复,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都进入了为考试而“忙”的怪圈。《语文课程标准》把语文分为识字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诵读等。在研读课标学段要求的基础上,我们根据本学期学习内容将考试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方面,如识字、写字、诗文诵读、课外书阅读、写作等,并采用口试、笔试、信息技术回复等形式,先分项考核,再综合评价。仅以一二年级的语文期末测评为例,见表1。
三、新的评价模式
对学生和教师发展的影响
1.对学生发展的影响
综合性、发展性和过程性的学生评价方式在小学各年级的全面启动。带来了家长和学生对日常学习的重视,有效地减轻了学生的课业负担,提升了学生创新素质的发展。如日常教学中,西安小学每天都有读课外书的作业。对课外书的批注、对课外书的阅读量都会纳入到评价指标体系之中。语文综合性学习活动也会作为阶段性评价纳入考核。在考核的过程中,我们允许学生对某项不满意的项目进行重考,帮助学生体验成功,树立自信。对于终结性评价,我们依然采取笔试的方式,但试卷只作为整个评价中的一项,占整体评价总评的20%左右,即笔试试卷考试得100分者,在我校的“星级”整体评价中会获得20颗星。其它星的获得。往往跟整个学期的过程性学习有关。这种评价方式带动了学生对日常学习的重视,减轻了学生考试前突击复习的负担,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持续发展。
2.对教师发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