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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目的
摸清流域上游水污染防治情况,掌握流域上游水污染状况,为进一步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和流域水环境安全,严厉查处流域内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提供依据。
二、调查范围
流域水库以上范围内的街办、镇、分乡镇、镇、镇的工矿企业、规模畜禽养殖场、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网箱养鱼、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情况和其他可能对水体造成隐患的情况。
三、调查内容
1.调查辖区内工业企业、矿山企业(探、采、选)、规模畜禽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企业的数量及生产规模、排污口数量及污水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名称、设计参数、运行状况、持证排污等情况。
2.调查辖区内乡镇生活污水产生及处置、排放情况。
3.调查辖区内建设项目环评、环保“三同时”落实及验收情况。
4.督办落实市环保局下达的等五家企业的整改情况。
四、监测内容
1.相关企业排污口及排污口上下游地表水断面,监测项目为:PH、COD、氨氮、总磷、悬浮物,监测频次:随同现场调查采样监测一次。
2.乡镇居民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项目为:PH、COD、氨氮、总磷、悬浮物,监测频次:随同现场调查采样监测一次。
3.天福庙水库、西北口水库、尚家河水库、水库水质监测,监测项目为:PH、COD、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悬浮物,透明度、叶绿素a、藻密度等,监测频次:随同现场调查采样监测一次。
4.干流及支流监测。源头、东支、西支适当点位采样监测一次;支流:适当点位采样监测一次。监测项目:PH、COD、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悬浮物,透明度、叶绿素a、藻密度等,监测频次:随同现场调查采样监测一次。
五、调查分组
六、工作职责
1.污防科负责拟定调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协调实施;负责按要求汇总调查结果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市局。
2.监测站负责拟定监测方案并按分组情况实施。
3.材料员负责制定调查相关表格,以便现场检查时填写,调查表格应满足技术报告和工作报告撰写要求。
4.材料员负责将调查结果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区环保局污防科汇总。
5.每组负责安排一人携带相机调查,形成影像资料。
七、相关要求
1.各调查组于2013年6月18日前完成现场调查工作。
2.监测站于2013年6月20日前出具监测报告,并附数据分析报告。
3.各调查组材料员于2013年6月23日前上报以下材料:
一是对调查的每一家企业编写调查技术报告,包含企业基本情况、持证排污情况,建设项目环评及环保“三同时”验收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废水排放及达标情况、废渣处置情况,市环保局下达整改的五家企业整改方案及整改落实情况,并附现场相关照片。
二是对流域内乡镇生活污水产生及处置情况的技术报告,包含存在的问题、在建和拟建乡镇污水处理系统的基本情况和建议。
三是上报调查工作报告,包含调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整改落实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和相关建议。
一、目标要求
在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通过努力,主动作为,使辖区河道乱占乱建、乱排乱倒、防治水污染源头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突发水环境事件得以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落实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全面落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满意度,为全市旅游转型提供坚实的水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把加强辖区河道、水污染源头、环境卫生、生活污水管理保护摆到建设生态强区、魅力双滦的首要位置,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强化规划约束、红线管理,坚持预防保护优先,以绿色、低碳、循环为方向,努力走出一条特色化的绿色产业发展之路。
(二)把全面实行河长制作为街道水治理体系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体责任,明确各级责任分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形成河长主抓、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逐级逐社区落实河长,明确河长职责,强化属地管理保护责任,调动社会力量联防联控,构建协调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网络。
(四)把解决河道行洪不畅、水体污染等突出问题作为河道治理的重要内容,针对辖区不同区域,统筹一个社区一个政策,精细管理。
(五)把加强法治建设作为根本保障,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切实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健全河道、水污染源头管护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理,强化监管巡查,加强案件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活动。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街道级河长主要任务
对街道内河道的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要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协调联动机制,将各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和社区级河长,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工作,协调落实解决治水工作中的矛盾和难点,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年度水质改善目标。
(二)社区级河长主要任务
推动辖区内河流整治工程项目,将治理和管理责任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在详细调查登记的基础上,将河道、排洪排污口、水污染源头、环境卫生、生活污水的治理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加强日常巡查和保洁工作,及时上报和处理污染隐患事件;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保护建议,落实改善和治理环境的各项措施,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和推进各项治理工程的实施,全力确保街道社区年度和阶段各项任务的完成,全面推进街道社区环境改善。
(三)街道河长制办公机构主要任务
主要协助河长顺利开展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协调各相关成员单位,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开展街道内河道、排洪排污口、水污染源头、环境卫生、生活污水现状调查摸底工作。开展全街道河道污染现状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污染排放档案,增强整治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2、制定具体河长制实施细则。按照尊重规律、科学治水、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因地制宜、“一河一策”的原则,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实施“河长制”的每一条河流制定科学系统、针对性强的“河长制”实施细则,明确河流治理责任人、水质达标时限、关键治理路径、主要工作任务及具体奖惩办法。
3、下达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根据河道治理实施细则下达年度治理目标及工作任务,年度目标任务应包括具体任务项目及水质目标。
4、建立考核评价制度。根据目标任务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考核程序,严肃考核纪律,确保“河长制”以考核为抓手,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5、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总结河长制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全街道河长制实施情况并上报。
四、组织体系
(一)组织形式
街道设立双总河长,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街道总河长;包社区副科级领导担任镇级河长;各社区书记、主任担任河段长社区分设专职专管员、巡查员或保洁员。同时对各级河长名单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街道成立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一名,由街道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一名,由街道主管站长担任,工作人员一名,由街道工作人员担任。
因本辖区没有河流,实行一个领导包一个社区职责,要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各社区职能范围内的沿河流域及各社区排水排洪设施的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治理、监督工作,并接受上级的业务指导和检查考核。
(二)河长职责
街道河长是所辖河湖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分管的河道管理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指导、协调所分管河道保护管理工作,检查督导下级河长和本级有关责任部门履行职责;组织研究加强河湖管理工作措施,协调解决河湖管理重大问题;组织协调进行联防联控;协调处理涉水突发问题;对河道管理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河段长职责负责督导所包保社区履行职责,协调处理包干辖区突出问题,开展水环境应急事件处置,协调处理河道两侧、排洪排污口、水污染源头的保护管理、水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卫生整治的重大问题。督促巡查员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长。
社区保洁员、巡查员职责,定期对排洪排污口、水污染源头、环境卫生、生活污水的日常巡查与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街道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督导落实上级会议、文件精神、本级河长会议议定的事项及总河长、河长的指示批示,组织编制年度计划和工作要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计划和措施,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指导、信息和意见反馈等工作,组织制定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河长制工作考核。
(三)责任分工
实行河长对总河长负责、下级河长对上级河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河长责任分工制度。根据实行河长制工作需要,按照责任分工,对应明确责任部门和分工。
河长办公室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做好环境卫生整治、水污染源头、生活污水、河道保洁等工作防范与管控;协助相关部门依法打击危害河湖管理保护和危害水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相关部门负责饮用水卫生监督和监测的指导。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大力推进《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承德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实施,针对河道水污染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特别要加大源头区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持续开展“清河、洁水”行动,加大辖区黑臭水体治理。加强排查入河排洪设施及渗水井、生活垃圾等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
(二)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水污染、垃圾污染治理,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辖区环境,为全市旅游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强执法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河道管理,水污染防治,环境、饮用水水源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适时制定符合街道实际的实施方案或办法。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等活动。建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施动态监管。将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网格化,力争实现一体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接受社会监督。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切实把实行河长制摆上议事日程,对河湖管理保护事项进行专题分析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建立总河长、河长目标任务责任制,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职能,促进河长制全面落实。
(二)统筹推进落实。街道相关部门要抓紧筹划开展相关工作,落实具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按照要求抓好工作落实。组建河长制办公室,落实机构编制、工作人员,确保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级、本部门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阶段性目标任务,确保同步推进;根据辖区情况,及时研究制定各级领导分级担任河长的河道名录;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组织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调研评估,进一步摸清辖区内河道等现状,细化实化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按照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的要求,研究制定河道管理保护方案及具体措施。
(三)创新制度机制。积极探索和构建六项制度、两大机制,为实行河长制提供制度保证。建立河长名单公告制度,向社会公告区级河道名称及河长名单,街道及社区分别向社会公告行政区域内各河道名称及河长名单;建立河道管理会议制度,包括街道专题会议、河长会议、部门联席会议等。专题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或根据需要召开,河长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研究协调解决河道管理保护重点难点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定期召开,通报河道管理保护情况,会商协调需部门配合的相关工作;建立河湖信息共享制度,由河长制办公室收集汇总河道管理保护基础信息,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建立绩效考核评价制度,自上而下对年度河道管理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建立河道管理奖惩制度,依法依规对实行河长制、加强河湖管理保护进行奖惩;依托六项制度,逐步形成区级管总、街道、社区分级负责的责任机制和公平公正激励问责的奖惩机制。
今年上半年,市区优良天数达标率为55.2%,排名全省第9。全市国考断面Ⅰ-Ⅲ类水比例为87.5%,省考断面Ⅰ-Ⅲ类水比例为75%,较2016年年均水质分别提高了25%和15%,均达到了省下达的年度目标62.5%和60%、无劣Ⅴ类断面的要求。5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Ⅰ-Ⅲ类水比例为100%。
重点工作方面:一是开展“263”专项行动。上半年,全市形成减煤能力22.8万吨,关停、搬迁化工生产企业11家,实施太湖水污染治理48项重点工程,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示范小区12个、镇村试点4个;开展5个黑臭水体治理;建设城镇污水收集管网55.91公里,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1个;全市禁养区内养殖场795个全部关闭,建设农业部标准化示范场1家、省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6家;启动新区新材料产业园、索普化工基地、丹徒经济开发区3家化工园区(集中区)VOCs综合整治,75家重点企业完成治理。323家重点企业进行了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 9000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5万吨/年重金属污泥处置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上半年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4.9万吨,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能够满足危险废物处置的需求。二是推进生态工程建设。2017年全市实施98个生态环境建设重点项目,上半年已完成投资约27.45亿元,占年度投资总额的54%。三是强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今年全市实施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项目239项,水污染防治项目63项,目前各类项目均在有序推进中。《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时对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了空间位置遥感核实。四是深化重点片区环境综合整治。今年西南片区整治实施5大类32项重点项目,谏壁片区实施19家企业29项污染治理任务,各项工程按序时进度推进,西南片区今年关闭的21家企业中有18家已关停或签订关停协议。
二、下半年重点举措
1、协同各地各部门开展好“263”专项行动。一是坚决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加快推进电力、造纸、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减煤工作,“一企一策”制定减煤计划、研究落实减煤举措,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减煤100万吨以上的任务目标任务。二是坚决淘汰化工落后产能。按照“关停一批、转移一批、升级一批、重组一批”的要求,开展化工企业专项整治,推动空间集中、产业集聚、生产集约,确保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关停任务,其中,2017年底前要完成50%。三是坚决落实精准治污措施。组织实施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8大类48项年度重点工程,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17年度太湖水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生活垃圾治理突出分类管理,促进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年内建成28个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试点小区。黑臭水体治理突出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并举,年内完成总长度40%的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突出抓好禁养区、限养区的管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突出抓好工业源、移动源、生活源治理,年内重点工业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削减10%以上。环境隐患治理突出长江保护和治理,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确保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入库率达50%以上。四是坚决提升生态环保质效。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加强环境经济政策调控、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对媒体曝光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市“263”办公室督促有关部门专题研究、抓紧解决,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结果。
2、扎实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治气上,大力推进PM2.5和臭氧浓度的“双控双减”。实施8大类239项年度大气治理工程,实现大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覆盖,在所有化工园区开展废气泄漏检测与修复,加强石化、化工、电子等重点行业有机物废弃物治理,多措并举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在治水上,巩固Ⅲ类,增加Ⅱ类,集中力量消灭劣Ⅴ类。深化“河长制 ”“断面长制”的监管模式,实施8大类63项水污染治理工程,会同有关部门系统推进黑臭水体整治,积极推进控源截污、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加快构建水循环体系,力争消灭劣Ⅴ类水体。在治土上,认真实施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3、打造亮点,不断提升生态保护水平。力推生态环境类项目建设。通过挂图作战、每月调度、定期督查等方式,确保98个生态环境重点项目扎实推进、取得实效。谏壁片区督促企业加快废气整治进度,确保完成29项企业污染治理项目。西南片区加快5大类32项重点整治任务的推进,确保产业转型重点项目、山体和宕口生态修复、水系治理、落后产能企业关闭等任务全面完成。
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全市碧水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根据《XX市碧水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政办发〔2020〕4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控制指标: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且极差比例控制在10%以内,建成区无黑臭水体,全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巩固指标:泾河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Ⅲ类。
二、重点工作
(一)深化重点流域综合治理。
1.制定实施泾河断面水质巩固提升方案,到2020年底香庙程家川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水功能区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水利局配合)
2.参与省级部门完成水功能区与水环境控制单元整合试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分别负责)
(二)深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3.开展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水利局负责)
4.开展全市实际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水口镇莱家沟水源地)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完成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环境问题整治基本见效。(市水利局负责,生态环境局、水口镇配合)
5.开展集中式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针对评估分值在95分以下不达标的水源地,开展综合整治,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水利局配合)
(三)深化黑臭水体专项整治
6.持续开展城区黑臭水体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对新发现黑臭水体加快治理,每半年向社会公开治理进展。(市住建局负责,发改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配合)
(四)深化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
7.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完善入河排污口台账,开展重点入河排污口监测与溯源分析。(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水利局、住建局、城管局配合)
8.制定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2020年底完成城区入河排污口整治。(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水利局、住建局、城管局配合)
(五)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
9.参与省级部门开展全省地下水污染分区划定工作,整合优化监测体系,形成地下水监测网络和数据报送制度,制定防治措施,加强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强化污染源源头防治和风险管控。(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自然资源局、水利局配合)
10.开展已报废的矿井、钻井和取水井排查,逐步实施封井回填。(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财政局配合)
(六)深化工业集聚区管理
11.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到2020年底,工业集聚区铺设再生水利用管网,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0%。(市工信局负责,发改局、住建局配合)
(七)提升水污染处理水平
12.完善城镇排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水集中收集效能。(市住建局牵头,发改局、城管局、行政审批局、各镇、街道负责)
13.推进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工程建设,按期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鼓励在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处建设人工水质净化工程,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5%。(市住建局、水利局分别负责)
14.优先选用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加快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2020年底前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市水利局负责)
(八)提升水资源利用水平
15.促进工业节水。大力推广先进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2020年底前电力、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20%的企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新创建一批节水型企业。(市工信局负责,水利局、发改局、住建局配合)
16.加强城镇节水。到2020年底,全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市住建局牵头,水利局、发改局负责)
17.发展农业节水。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全市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比例提高到6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以上。(市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分别负责)
(九)提升水风险防范水平
18.加强涉水涉重企业和危险化学品运输次生环境风险防控,防范突发环境事故发生。(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生态环境局、工信局、交通局配合)
(十)优化区域产业结构
19.依法依规,持续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市工信局负责,发改局配合)
20.以水定产,优化产业结构,严禁新增焦化、水泥、钢铁、电解铝和平板玻璃产能及化工园区,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化工、煤化工项目。(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发改局、工信局配合)
(十一)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
21.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到2020年底,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0.6亿立方米,完成省上下达的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指标。(市水利局负责,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配合)
22.优化配置水资源,保障泾河等重点河流生态流量。(市水利局负责,自然资源局配合)
(十二)优化制度保障体系
23.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约用水。到2020年底,全面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市发改局牵头,财政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分别负责)
24.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的所有行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或排污信息登记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十三)开展“十四五”新增国考断面分析研判
25.开展“十四五”新增香庙国考断面水质监测,对照水功能区目标,收集分析数据,排查污染源,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治理、保护措施,逐步推进实施。(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水利局配合)
(十四)谋划“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6.开展“十三五”水污染防治工作综合评估,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编制完成水生态环境保护清单。(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水利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城管局配合)
27.启动“十四五”重点流域规划编制,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水利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城管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对标目标任务,细化量化重点工作,完善保障措施。每月25日前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2月底前将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自查报告报市生态环境局。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资源,加大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水污染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培育社会公众节水意识,营造出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保护水环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关键词】引滦水源;保护;现状;问题;建议
引滦入津工程是天津的生命线,自1983年9月11日建成通水以来,已累计供水超过二百亿m3,为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水源保障。位于上游河北省境内的潘家口水库、大黑汀水库(以下简称潘、大水库)则是滦河水聚宝盆,是天津市饮用水源之源。近年来引滦水源污染日益加重,严重威胁天津市城市饮用水供水安全。基于此,本文就引滦水源保护的现状问题与建议进行了探讨分析。
一、引滦水源保护现状
1、上下游都积极治理对引滦水源进行保护。(1)海委以潘、大水库水源地保护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库区网箱养鱼清理和建立跨省市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这“两项工作、一个机制”为突破口,加快推进潘、大水库水源地保护,牵头组织,在津冀两省市提出的方案基础上,提出落实“两项工作、一个机制”的总体方案。编制了水源地保护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了潘、大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与津冀两省市开展引滦水资源保护联防联查工作;提出恢复引滦水资源保护领导小组意见;编制了“引滦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组织推动实施全国重要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等。(2)河北省滦河上游地区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政策机制、构建治理项目支撑体系、严格环境准入、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和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河北省政府批复了河北省水利厅编制的《滦河水源保护工作方案》,明确了制定滦河流域水源保护规划和编制潘、大水库网箱养鱼清理方案等内容。(3)天津市首先治理好下游的水桥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确保城市供水安全。一是实施了引滦水源保护工程。2002―2007年,投资24亿元实施引滦水源保护工程,新建34.14km州河暗渠工程,对于桥水库以下实施了封闭管理。安排了水库周边水土保护工程;彻底清除了库区网箱养鱼。二是实施了于桥水库周边污染源治理工程。先后实施了库区水体生态恢复工程、村落治理工程、污水多级沟塘处理工程、黎河治理示范工程、库区周边鱼池清除工程、水质监测设施完善工程、科学研究、湖滨带生态防护林工程、垃圾处理场工程、黎河支流治理工程等,明显改善了于桥水库周边水生态环境,有效降低了入库污染物,水库水质得到有力保护。三是标本兼治,六大举措全面保护水源地。
2、区域加强合作进行引滦水源保护。依托津冀备忘录和框架协议,天津市政府自2009年起,每年安排2000万元,2011年调整为3000万元重点支持河北省承德市和唐山市引滦水源保护项目建设,至今总共投入了1.3亿元。共支持河北省水源地63个项目,带动当地投资9亿多元,针对引滦水源污染现状,重点支持取缔网箱养鱼、消除面源污染等方面的项目。
3、二、引滦水源保护存在的问题
1、划定潘、大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无法落实的问题。2011年2月国务院批复的《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区划》,公布潘、大水库为第一批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明确规定,国家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地必须划定保护区。由于潘、大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后,当地要依法承担相应水源保护责任,水库周边产业发展将受到限制,因此地方政府态度坚决,不同意划定保护区。致使取缔水库中网箱养鱼、清理水库周边宾馆饭店、限制新建污染项目等水源保护工作无法得到现有法律支持。
2、取缔潘、大水库网箱养鱼的问题。潘、大水库网箱养鱼已形成规模,并被农业部确定为北方淡水鱼养殖基地。养鱼网箱总数由2003年的2万箱,增加到了目前的6.95万箱(河北省称已达12.86万箱)。潘、大水库网箱养鱼已形成集饲料鱼苗供应、养殖、销售于一体的产业链,具有规模大、投入多、产值大、涉及村镇人口多等特点,取缔网箱养鱼涉及库区周边群众和后靠移民生计,且多年来一直存在潘、大水库移民上访情况,取缔网箱养鱼问题十分复杂,难度很大。
3、建立跨省生态补偿机制的问题。建立跨省生态补偿机制需要国家有关部门牵头,列入国家级生态补偿范畴,且存在着资金缺口大、考核指标水量、水质达标难等诸多问题。尽管环保部、水利部多次协调,天津市环保局也按要求编制了引滦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方案并上报环保部,但至今没有结果,致使引滦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机制仍未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不建立,上游地区对引滦水源保护缺乏积极性,引滦水源保护等措施难以组织实施。
三、引滦水源保护的建议
1、开展水源保护区共建。推进京津冀水源涵养区建设,协调北京市、河北省完善燕山山地丘陵水源涵养生态维护区建设,在天津市境内的蓟北山地丘陵区保护与建设水源涵养林,建设清洁型小流域,加强采矿迹地生态和景观恢复,综合治理荒山荒坡及沟壑。开展于桥水库主要入库河流沙河、黎河、淋河汇流区域的污染治理。
2、推进区域水污染联防联治。以水功能区规划、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海河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等为依据,明确京津冀区域内水质及生态水量目标,合理制定河流纳污总量控制方案、生态流量控制方案、水生态修复治理方案,提出分年度实施计划,协同治理,建立河流生态廊道。构建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海河流域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能力。
3、强化流域综合管理能力,尽早对流域综合管理立法,从全流域角度统一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
4、推动建立高层次跨界水源保护协调机制。建立国家发展改革、水利、环境保护等有关部委和两市一省政府参加的省部际联席会议,组织开展京津冀水源协调保护有关规划编制,将划定潘、大水库水源地保护区、清理养鱼网箱、建立跨境生态补偿一揽子解决方案纳入规划;制订跨界水质标准;协调解决跨界水资源重大问题和跨省市重大水纠纷,促进区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结束语
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背景下以强化流域综合管理为抓手,建立有效协调工作机制和跨境生态补偿机制,区域联动、共建共享,实现京津冀地区水源真正有效保护。应逐步建立流域水源地综合治理模式,强化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能力建设,切实提高饮用水源地风险防控能力。
参考文献:
[1]李继明.引滦入津工程水源保护问题的分析与思考[J].中国水利,2014(7)
[2]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于桥水库周边水污染源近期治理工程环境效益评估报告[R].天津:2014.
[3]环保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R].北京: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