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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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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精细化范文第1篇

一、建立目标体系,确立责任区精细化管理的努力方向

精细化管理是一种管理方法,更是一种“追求完美、促成完美”的理念。将管理的成本与损失降至最低,使管理的收益达到最大,在税收征管上即表现为以最小的征管成本获取最高的征管效率。通过几年的实践,分局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税收责任区精细化管理的目标体系,可细分为“六大子目标”。

子目标1:户籍管理方面追求“零失踪”

分局建立了分级分类的户籍管理办法,要求责任区管理员通过日常巡查,轧清户管,为计算机监控提供准确的资料。分级,就是将责任区内所有纳税人按目前状态分成四级:一级,为正常户,即高平台中的“新办且开业”户;二级,为停业户、非正常户、代办注销户;三级,为只登记不纳税户,包括一些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达不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四级,为潜在的纳税人,如企业正在土建,但还没有领照的。对上面的一、二、三级,均应纳入高平台管理,对于四级,可通过征管辅助系统进行管理。分类,就是对上述的“一级”纳税人,区分为二类,一类是遵章守纪、自觉纳税的,统称为“A”类,对于这一类企业,管理员应提供贴近式的管理,寓服务于管理之中;还有一类,就是或多或少存在问题的纳税人,统称为“B”类,对于这一类企业,管理员应通过计算机加强管理,让“B”类企业置于税务机关的监督之下。责任区管理员每月利用不少于五天的时间在责任区内进行巡查,掌握辖区内户管的详细情况,及时发现漏征漏管户和潜在失踪户。责任区建立三年来,共巡查清理出漏征漏管户307户,税务登记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未发生一起纳税人失踪的情况,

子目标2:依法征收方面追求“零欠税”

建立税收责任区后,分局吸取了以往欠税管理责任不清、手段单一、执法疲软的教训,制定了“清欠责任制”,并严抓落实,到目前为止,分局已实现了连续三年无新增欠税。分局的做法是:每月征期一过,由各责任区管理员负责寄送《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向科长汇报,调查执行科科长负连带责任,与管理员共同商讨催缴措施;对20日前催缴未成的企业,调查执行科负责向综合业务科报送,清欠责任也随之转移,综合业务科通过及时欠税公告,给纳税人以舆论压力;分局根据各户的具体情况组织清欠措施,清欠责任再随分局的指定管辖而分散转移到具体的责任人。这样一来,就保证了分局不会因某一个责任区管理员迟报、瞒报而未能及时采取措施,形成新欠。

子目标3:税源监控方面追求“零滞后”

要实现“零滞后”,税务机关对税源的监控就必须是动态的,并建立起相应的预警机制,因为税务机关如果只停留在对表、证、单、书的管理上,就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监控。要了解纳税人的“活情况”,只有靠主动出击,监控到户、责任到人,才能掌握第一手资料,变“事后才知”为“事前应知”,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责任区、管理员的设立为这种监控提供了可能。分局明确指出:管理员是税源监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掌握了解企业的异常情况,并及时向上汇报,未及时汇报造成涉税事故的,管理员负第一责任。“第一责任人”的确立使管理员在责任区管理中随时提高警惕,调查更为细致深入,也使分局能够更多更快地了解并介入一线责任区管理中,对企业“应纳尽纳”、管理员“应收尽收”进行监督,促使税源接近于经济发展的真实水平。

子目标4:岗位协作方面追求“零障碍”

精细化是一个系统的概念,税收责任区的精细化管理同样离不开其他部门的配合协作。尤其是新的征管改革后,各个科室的分工更为明确,岗位职责更为明晰,部门间也更强调统筹配合。各税收责任区积极贯彻分局提倡的协作精神,在涉税事项申请、案源上报、税收检查等方面主动配合,做好考察、协查、检查等工作,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在税收业务中“承前启后”的纽带作用。

子目标5:业务操作方面追求“零缺陷”

“缺陷”得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弥补,强调“第一次就作对”非常重要。在税收责任区实施过程中应努力追求“零缺陷”的境界,不搞双重标准,坚持精细的工作作风,走出“差不多就行”、“马马虎虎”的思想和管理工作误区。要求管理员真正树立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落实意识,不满足于表面的无缺陷,注重执法与服务合乎法律、合乎常理、合乎规范,培养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

子目标6:税收服务方面追求“零距离”

近年来,纳税服务作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纳税遵从度,从而有利于征管的一种管理方法,越来越受到各地税务机关的重视。分局提倡税收责任区作为纳税服务的最前沿,要把最快、最新、最具有针对性的税收咨询传达到企业,要把满足纳税人的需求作为纳税服务的出发点,人人都应争当“流动服务明星”,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利益。分局为此提出了“简单就是美”“不让纳税人跑第二趟”的服务理念,在日常责任区管理中做到能一次收集的信息一次收集,能一次完成的考察一次考察,能一次报送的资料一次报送,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纳税人的干扰;提出了“税务就是服务”理念,不断创新服务举措并细化到责任区工作的具体环节,如“涉税提醒服务”“限时服务”“首问负责”等,得到了纳税人的普遍认可。

二、建立控制体系,确立责任区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步骤

要实现上述这些“近乎完美”的目标,没有一套系统、稳健的控制体系是无法实现的。分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首先建立起了一整套较为完备的实施方案与制度,编订了《税收责任区制度汇编》,明确规定每个税收管理员“应当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不这样干会被追究怎样的责任”等,为责任区制度的不断推进提供指导与控制。主要包括“五大步骤”,具体如下:

第一步:学习理解,正确处理专管员与管理员的关系,这一步是“角色定位”的关键,不搞清楚两者的区别,就有可能“穿新鞋走老路”,影响责任区管理的效果。

首先是背景不同。专管员是旧征管体制下的产物,是在全民纳税意识淡薄、征管手段落后、征管力量薄弱的条件下产生的,而税收管理员是信息化手段支撑下的专业化管理者。其次,岗位职责不同,专管员是“一员进厂,各税统管”,个人说了算,而税收管理员只有调查情况、反映情况的义务,没有税收行政执法的最终决定权;三是采集信息的目的不一样,专管员采集的信息,是为自己所用,因为自己就是执法主体,信息只需贮存在自己的“头脑中”,而税收管理员采集的信息,必须如实、及时输入计算机中,他们都是大征管信息系统的“终端”,是为大征管信息系统准确、有效运行提供基础数据,实现信息共享,而不仅仅局限于自己知道,因为税收管理员只是税收执法的一个环节,而不是执法的全部。

第二步:确立管理员岗位职责,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

结合管理员只有调查反映的义务,没有执法决定权的特性,分局将管理员的岗位职责细分为十三大类,主要包括日常巡查、实地考察、催报催缴、动态监控等,明确界定了管理员的“作为”与“不作为”。同时,与管理员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他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职责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各项税收基础性管理工作。

第三步:制定管理员工作标准。

分局针对岗位职责确立工作标准,有利于统一和规范不同业务水平、不同工作作风的管理员行为。如日常巡查,分局明确“每个月应不少于5天的巡查,工作日志和台帐登记应详细,对纳税人征管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反馈及时,全面掌握纳税人的基本情况”。

第四步:制定责任区达标制度、模范责任区和星级责任区评选办法。

分局明确,每一个责任区都必须通过达标验收,达标责任区在每年的十月份由分局组织进行年检,年检不合格的为不达标责任区;每一年度从达标责任区中评选出1—2个模范责任区;责任区在验收达标后,可申请一至五星级的星级责任区竞级。

第五步:具体实施责任区管理制度,做到过程调整、逐步完善。精细化管理是一种管理文化与理念,需要不断地调整与完善以达到“尽善尽美”,所以,分局对税收责任区精细化管理的探索也一直进行着。目前,随着执法责任的不断加大,执法难度的不断提高,部分管理员出现了“不做不错”的畏难情绪。分局及时进行教育指导,开展了“进一步提高工作细致度、进一步提高管理责任心”的“查漏补缺”活动,尽量将能预知的问题与矛盾暴露出来。同时,分局引导管理员正确处理三方面关系:一是管理到位而不越位,杜绝管理不作为和超越职权乱作为;二是把握执法与服务的尺度,要求在执法中努力贯彻服务理念,而服务不能牺牲执法原则;三是正确处理惯性与纳新的关系,要顺应形势变化,敢于向错误的习惯做法说“不”,改变凭传统习惯工作的局面。

三、建立考核体系,确立责任区精细化管理的监督制约

有人提出,管理员的职责决定了他们与企业交往密切,会不会产生腐败问题?管理员没有行政执法的决定权,如何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对此,分局通过灵活的岗位管理、严格的制度管理将每一位税收管理员都纳入考核体系,在日常工作中敢抓敢管,切实加强对管理员队伍的建设,促进责任区管理向纵深发展。

岗位管理:分局在人事改革中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制度,同时推出了“有限岗位”用于竞争,即向分局25名一般干部推出了24个岗位,未能竞争上岗的一名干部被安排到机动岗位,接受分局临时安排的工作,直至重新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奠定了科长与各管理员之间相互信任支持的良好基础,机动岗的设置使竞争到管理员岗位的干部增强了危机意识,倍加珍惜现有的工作岗位。分局每两年对管理员进行轮岗,有效预防管理员在某各责任区久了,人情世故不利于依法征管的隐患。

制度管理:建立了责任区局长回访制度,对管理员的工作落实情况、严格执法情况、为税廉洁情况等进行有针对性地回访,及时发现问题;加大内部考核力度,充分发挥办公室行政监察的作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规定税收管理员必须记好工作日志,详细记载外出时间、地点、工作内容,以备考核;将外部评议落到实处,通过向纳税人发放《税收行政执法评议表》,公开设立税收行政监督专线,聘请社会行风监督员等多种形式,对税收管理员实施立体监督;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将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公务员考核、能级评定、奖金发放等结合起来,让违章处罚风险远远大于既得利益,促使税收管理员不想违章,不敢违章。

四、关于责任区精细化管理的几点思考

税收责任区实行精细化管理,有助于使“管户”与“管事”更紧密结合,有助于从实质上探求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征管难题。在实践中,应结合税收业务和本单位实际,不断调整和完善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和方法,才能有效避免结果与愿望背道而驰。具体说,应尽量预防三个陷阱:

一是数字陷阱,虽然精细化更多的是要求数字说话,但沉溺于数字,往往会被数字假象所迷惑,而导致决策的失误。因此,分局一直强调要透过表象看本质,看到数字背后运作是否规范、服务是否到位等。2002年初,分局从很高的准期申报率中发现零申报率一直居高不下,经过仔细调研,发现了一些异常情况,于是开展了一场“零申报户,您诚信纳税了吗?”的清理宣传活动,对不同原因造成的零申报户指明出路、宣传政策,从而加强并规范了对零申报户的管理。

纳税服务精细化范文第2篇

为进—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__地税局办税服务中心通过“两完善三到位”推动党风廉政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完善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廉政建设长效保障机制。

不断完善领导机构,强化组织保障机制。纳税服务中心成立由__任组长、__任副组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领导带头做表率,干部积极做参与,形成了全员参与廉政建设的组织保障机制。

不断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保障机制。纳税服务中心结合每位干部岗位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干部纳税服务工作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前预防、提防备,与干部签订廉政建设岗位目标责任书,并通过监督检查、责任追求等方式形成干部优良的廉政建设工作作风。

三、完善纳税服务内部管理,不断构建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外部环境。

完善的廉政制度需要良好的管理、严格的执行才能形成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__纳税服务中心从干部作风管理建设着手,通过纳税服务精细化管理、干部队伍素质提高等多种举措,积极培养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廉政意识,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奉献纳税事业,将自己的各项行为严格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的范畴之内。__纳税服务中心从大力开展廉政建设活动着手,认真开展《廉政准则》等规定学习活动,要求每位职工如实申报房产、车辆等重大财产事项,目前,中心形成了人人讲廉、人人促廉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狠抓廉政建设学习,确保教育培训到位。

__纳税服务中心通过教育培训引导全体职工不断强化廉政意识,做到廉政建设警钟长鸣,努力构筑牢固的反腐倡廉思想防线。丰富载体,注重实效。中心始终将丰富廉政建设文化载体与党风廉政教育有机结合,努力把干部喜闻乐见的读书思廉、教育倡廉、文化育廉有机地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之中,从而不断增强干部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感召力和吸引力,有效促进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正反结合,拒腐防变。中心通过理想信念教育、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引导等正面教育方式,使干部牢固树立了依法提供纳税服务的思想观念,通过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等反向教育方式,引导干部以反面典型为警示, 对照自己查找问、分析原因、积极整改,大大增强了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觉悟和实践能力。

五、狠抓对外政务公开,确保外部监督到位。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防止腐败最好的办法。中心以创建“廉政建设窗口”活动为契机,通过对外公开纳税服务办事流程、职工岗位职责承诺、干部八小时以外投诉电话等方式,鼓励群众和社会各界检举揭发纳税服务和干部作风中的不良行为,通过强有力的外部监督不断提升中心廉政建设新形象。

纳税服务精细化范文第3篇

一、立足本职,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

我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出生的人,在参加工作后,深感专业知识和素养对做好本职工作的重要。因此,我坚持岗位在职学习和业余学习相结合,除积极参加总局、省局、市政府和市局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学习班外,平时喜欢读书、看报、思考,自觉学习政治、经济、管理理论知识和税收业务知识,不断拓展知识面,强化爱岗敬业的意识,用科学的理论指导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实践,促进本职工作不断走向深化,促进自身理论素养和创新能力的提高。通过参加税收学术研讨,撰写调研文章,提出自己的一些想法和观点,比如:要学习和借鉴企业管理和市场服务的理论和经验,用现代管理、服务的思想和信息技术来构建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体系,持续优化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要通过优质的服务来增强征纳双方共同对国家法律的忠诚意识和税收风险意识,提高自觉遵从度,降低整个社会的遵从成本;要确立“全员、全程、全方位”的大服务理念,充分发挥税收服务经济、服务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要依法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的知情权,让遵从更加便利;要建立诉求响应机制,让纳税人的意见建议得到充分重视,并得到迅速回应和处理;要依法界定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义务,依法惩处违法违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建立客观、合理、规范、人性的服务评价和问责机制;要以提高税务人员的职业文明素养为重点,搭建服务团队和成员的成长平台,努力提高服务能力等等,为进一步完善Xx国税系统的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提供了具有一定前瞻性的框架思路和切合实际的工作建议,为加快全局纳税服务意识的转变和提高,尽了绵薄之力。

1 2 3 4 5 6 7 8 二、恪尽职守,勇于创新,纳税服务无止境

为了切实加强对纳税服务工作的领导,国家税务总局在2008年将纳税服务的职能,从征收管理司分离出来,专门成立了纳税服务司。我也从在征收管理处履行纳税服务职能,转变为专门从事纳税服务管理工作,成为Xx市国家税务局第一任纳税服务处处长。尽管机构是新成立的,但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一直是我所追求的。机构职能专设,更坚定了我对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信心,优化纳税服务不再是某个人思想道德层面的想法,更要使之成为全局上下的共识,纳税服务工作不再是某个部门的职能,更是全市国税系统共同承担的职责。就纳税服务工作本身而言,我已有十多年的工作经历和很深的工作感情,可以说既是见证者,也是亲历者,更是实践者。从1993年到基层税务机关筹建征收大厅,到今天拓展成覆盖所有涉税业务的综合办税服务厅,从原来功能单一的窗口服务,到现今多元化的网络信息化服务,那点点滴滴的积累和进步,饱含着我对国税事业的执著之心和热爱之情,充满了我甘心乐意为纳税人服务,使纳税人满意的良好愿望。然而,纳税服务既然不再是一个人、一个部门的事,它就需要有一个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过程,需要全局上下共同推进。因此,我本着凡事要多学一点,要先走一步的想法,既立足本职,又能站在全局的高度,不断更新观念,常常与同志们交流思想,提出自己的构思、方案,深入基层,多方求证,主动协调,大胆实践,取得明显成效。

1 2 3 4 5 6 7 8 二是强化服务与管理的紧密结合。依法组织税收,强化税收征管,是国税部门的法定职责。与5年前相比,Xx国税系统税务人员仅增长7.5%,而户数增长36%,税收收入增长1.03倍。人均管户的激增,使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的压力越来越大。为了落实总局“服务与管理并重,寓服务于管理之中”,推进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的工作要求,我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组织开发了税收征管辅助系统,应用任务管理模式,将原来“人找事”转化为“事找人”,通过强化“一户式”电子征管档案功能,创建“一员式”纳税人信息归集等手段,大大提高了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各环节的信息共享度,使纳税服务和税收管理从被动逐步走向主动,促进了服务与管理的共同提高。

三是进一步优化各项服务举措。为了不断满足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税务机关的服务需求,我积极向局党组建言献策,提出要以信息化推动规范化,以标准化推动效率化。通过建设网上虚拟办税服务厅,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税,以部门协作共同推进纳税服务的社会化进程,进一步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比如:大力推广网上办税,纳税人不一定必须到税务机关才能办事,他可以通过网络进行纳税申报、缴纳税款,上传、稽核发票信息,递交审批文书,学习税法知识,咨询办事流程,反映意见和建议等。同时,纳税人也可以按照自己办税路途的远近和便捷性,选择合适的办税场所。纳税人如果有多个事项需要办理,只要排一次队,在一个窗口就可以办理完成。我们还在办税服务厅提供一些自助服务设备,方便纳税人自己操作办理。

1 2 3 4 5 6 7 8 针对纳税人“办事繁、办事难”的问题,就专门组织、协调机关处室和基层工作人员对办税事项进行逐条梳理、规范,公开流程和办理时限。进一步推广行政审批流程改造,对依法需要逐级报批的事项,统一由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取件,实施审批与监督适当分离,建立并完善否定报备制、建立服务争议协调和服务补偿机制,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在部门协作方面,加强与财政、地税部门的合作,为纳税人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免去了纳税人办证要跑二个税务机关,办二张证,付二次费,实现了“一地、一窗、一号、一证、零收费”;合作共建12366咨询服务热线,使纳税人不再为某项政策是咨询国税还是地税而纠结,只要拨打一个号码,就可以咨询财税政策;合作开发社会化办税服务系统,让在市场经营的个体户,在市场内就可以同时办理国地税业务,缴纳税款。

四是积极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重要场所,纳税人通过这里能直接感受到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是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全市国税系统共有32个办税服务厅,根据总局、省局的要求,到2012年,要实现办税服务厅“七个统一”,即:统一功能区域、统一窗口设置、统一内外标识、统一服务内容、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管理制度。这“七个统一”的核心,是依法行政、透明行政、高效行政,就是要让纳税人好办事、快办事、明白办事、办明白事。

1 2 3 4 5 6 7 8 为了尽早实现这个目标,我就经常到基层了解硬件服务设施的改善和配套,功能区域、窗口设置、内外标识统一的推进计划落实和存在问题,及时帮助、解决、指导基层落实各项要求,检查督促基层改进和提升服务。同时,组织修订《办税服务厅业务操作手册》(149项业务,31万余字)和《办税服务厅服务规范手册》,确保业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的统一性。组织开发办税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办税服务的日常管理,指导基层建立窗口人员排班管理制度,主动应对业务峰谷变化,平衡办税服务供给,也为统一服务业绩考评提供客观依据。

五是着力培养和提升干部服务能力。通过组织编写《办税服务厅业务操作手册》和《办税服务厅服务规范手册》,指导基层强化窗口人员业务学习的组织安排,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市所有的窗口工作人员,对同一事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标准一致,为实现一人多岗,一窗多能(其中78个窗口为全职能服务窗口)提供业务保障。在提升常态服务能力的同时,还专门组建了咨询服务专家组(共 10人)、纳税服务人才库(共60人)和基层、市局二级服务团队(共147人),以满足纳税人不同群体、不同层面,以及个性化的服务需求。除税收业务知识培训外,将服务意识和服务礼仪的培训,纳入公务员常规培训计划,突出对新任公务员、新任科级领导在服务意识、服务能力上的培训,组织开展服务技能竞赛,以此推动干部学业务、精业务,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不断提升纳税服务的软实力。

1 2 3 4 5 6 7 8 这些创新服务举措,目的是要不断提高税收知识普及面和办税人员的办税技能,提高自觉遵从意识,增加办税方式的多种选择,降低征纳双方的办税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这是全市国税系统共同努力的结果。

1 2 3 4 5 6 7 8 三、廉洁自律,警钟长鸣,认真做事,干净做人

作为一名女干部,工作和生活的担子并不轻省,一方面要面对自身的学习和工作压力,另一方面也要面对爱人、小孩以及双方的老人的照顾,难免有顾不过来的时候,所以如果工作上有点成就,离不开他们对我的理解和默默的支持,想想确实对他们也很有愧疚感。虽然我是无党派人士,但并没有因此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始终将国家公务员这个崇高的职业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怀着忠诚国家法律、制度,热爱国税事业,恪守职业道德,洁身自好、奉公守法,这样一种朴素的情怀,尽心尽职做好本职工作,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利益观,自觉遵章守纪,按制度办事,牢固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紧绷廉洁之弦,不接受吃请,不侵占纳税人的权益,处理好工作与对外交往的关系,自觉拒绝礼品、礼金、礼卡,实难拒绝的,就上缴市局监察室。在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认真履行“一岗两责”,带领本部门的同志,做好日常业务工作,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迈向卓越,永不停息

多年来的工作让我深切地感受到组织的培养、关怀,基层、同事的理解、配合,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国税工作的关注、支持,以及殷切的期望。但由于受到本人学识、经验、能力的限制,有些工作还没能做得更好一点。比如,随着年龄增大,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技术的欲望和能力有所减弱,创新难度加大,创新的动力显得不像前十年那么有激情;由于受自身知识结构、业务水平的限制,对工作的精细化要求不够高,对服务纳税人的各个细节考虑还可以更加周全;Xx社会经济比较发达,市场经营模式多样,在如何使纳税服务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联系更为紧密,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社会法制与诚信体系建设,提升纳税服务满意度和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等方面,还需要有更多的新思路和新手段。

纳税服务精细化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建设,税收收入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税收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对税收立法的要求就越高。但由于我国税收法规不完善,有随意性,弹性大,经常变动,征纳双方在税收法规认识上就会产生偏差,对同一项纳税事宜,双方会有不同的意见,法规有时又不明确,税务机关执法行为不易规范,容易造成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征纳矛盾。另外,我国税收法规宣传力度不够, 宣传的形式、方法、手段比较单一, 纳税人不了解税法, 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上述种种原因导致了我国税收法制环境较差。

1 我国税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1 税收征管的信息化水平比较低,共享机制未形成,源于税收信息化基础工作薄弱新征管模式要求以 计算 机 网络 为依托,信息化、专业化建设为目标,但由于税收基础工作覆盖面较广,数据采集在全面性、准确性等方面尚有欠缺,不能满足税收征管和税源监控的需要。

1.2 税源监控不力,征管失衡

随着经济的 发展 和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税源在分布和来源上的可变性大大增加,税源失控的问题也就不可避免。目前, 税源监控不力主要表现在:一是征管机构设置与税源分布不相称, 管理职能弱化。由于机构设置不合理,税源监控职责分工不是十分明确,对税源产生、变化情况缺乏应有的了解和监控;另外,税务机关管理缺位的问题仍存在,出现大量漏征漏管户的现象,因此税收流失必然存在。二是税源监控的协调机制尚未形成。在“征、管、查”管理模式下, 由于税收征、管、查等环节职责不明确或者相互脱节, 以及国税、地税之间或税务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缺乏配合、协调而引起税源失控。三是税收执法不规范, 税法的威慑力减弱。税务机关对查处的税收违法案件处罚力度不够, 企业 税收违法的风险成本低,这是税源失控的一个重要原因。

1.3 纳税服务意识淡薄,征纳关系不和谐

一是没有树立起一种“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由于工作的出发点不是以纳税人满意为目标,税收法规的宣传不到位,新的税法政策又没有及时送达纳税人,因此在征纳过程中对纳税人的变化和需求难以做出快速反应。二是在要求纳税人“诚信纳税”的同时,税务机关“诚信征税”的信用体系及评价机制也不完善,难以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2 完善我国税收管理的建议

2.1 完善税收 法律 体系,规范税收执法,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

2.1.1 建立一个完善的税法体系,依法治税

完善的税法体系是依法治税的基础,没有健全的税收法律制度,依法治税也就成为一句空话。为此,我们要加快建立起一个完备的税收法律体系。一是尽快制定和出台《税收基本法》。二是现行税种的实体法予以法律化。三是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法》。四是设立税收处罚法。对税收违法、违章处罚作出统一的法律规定,以规范税收处罚行为。

2.1.2 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税收执法监督

一是税务干部要深入学习和掌握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意识,要坚持依法征税,增强执法为民的自觉性。二是认真执行税收执法检查规则,深入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3 建设统一的税收征管信息体系,加快税收征管 现代 化进程

税收征管软、硬件的相协发展, 国税、地税征管机构之间以及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互通是完善税收征管的必要选择。

3.1 建设统一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

即统一标准配置的硬件环境和应用软件、统一的网络通讯环境、统一的数据库及其结构,特别是统一的业务需求和统一的应用软件。第一,加快研制科技含量高的统一税收征管应用软件,提高征管效率。第二,建设信息网络,实行纵横管理。第三,建立数据处理中心,实施 科学 管理。

3.2 建立税收征管信息化共享体系

尽快实现信息共享。首先, 建立国税、地税部门之间的统一信息平台,让纳税信息在税务机构内部之间实现共享。其次,建立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联网。在国税、地税系统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与政府有关部门(财政、工商、金库、银行等部门) 的信息联网, 实现信息共享。

4 实施专业化、精细化管理 

建立税收征管新格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试点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在信息化基础上建立以专业化为主、综合性为辅的流程化、标准化的分工、联系和制约的税收征管新格局。

4.1 建立专业化分工的岗位职责体系

尽快解决“征、管、查”系列人员分布、分工不合理的问题,完善岗位职责体系。在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专业职责的基础上,根据工作流程,依托信息技术,将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借助于 计算 机及 网络 ,通过专门设计的税收征管软件对应征管软件的各个模块设置相应的岗位,以实现人机对应、人机结合、人事相宜,确保征管业务流和信息流的畅通。

4.2 实施精细化管理

在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 企业 核算水平不高, 建立自行申报纳税制度条件还不完全具备, 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还未形成全国监控网络, 税收社会服务体系还不健全的现实情况下,必须依靠严密细致的精细化管理,来促进征收,指导稽查,完善新模式,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

5 规范服务,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

将“纳税服务”作为税收征管的一种行政行为,为纳税人服务成为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和责任。税务机关要全面履行对纳税人的义务,必须确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强化税收服务于 经济 社会 发展 、服务于纳税人的意识。规范纳税服务,构建和谐、诚信的税收征纳关系。

5.1 加大税法宣传

税务机关进行税收 法律 宣传,一是注重日常税法宣传,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税法,并定期召开纳税人座谈会。二是规范税法公告制度,利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三是充分发挥纳税服务热线的服务功能,开展“网送税法”活动,无偿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5.2 建立征纳双方的诚信信用体系

一是诚信纳税。在纳税人方面, 建立纳税人信誉等级评定制度,为纳税人提供等级式服务,促进企业诚信纳税。二是诚信征税。在税务机关方面,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约束税务干部行为的制度,要求税务干部遵守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 构建诚信征税的信用体系。

纳税服务精细化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 2005年3月底,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的文件。同年7月,国税总局局长谢旭人在召开的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上再一次强调了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在新的征管模式下,税收管理员的大力推行,将为完善我国的税收征管体制、强化税源管理有重要作用。本文从税收征管制度的改革出发,通过对税收管理员与税务专管员制度的比较,详细阐述了新时期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的重要意义。

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分片、分业管理税源的工作人员,其工作职责主要是对各类税源的日常动态监控和细化分析,提出初步性工作意见或建议,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强化税源管理、夯实管理基础、落实管理责任、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举措。

一、我国税收征管体制的历史沿革

从建国到现在,随着社会生产水平的不断发展,同时为了满足税制改革的客观要求,我国的税收征管模式也在不断推进。以现行税法的颁布为界限可将其变革划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一)1994年以前税收征管体制的变革

我国自50年代至80年代实行征管于一身的模式,即以税务管理员为核心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一人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合一”。其组织形式表现为征管查由专管员一人负责,按具体情况设置税务工作岗位,税务人员对纳税户进行专责管理。税款征收方式为税务人员上门催款。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原有的征管模式与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在1988-1994年进行了以建立征、管、查分离模式为核心内容的税收征管改革,在税务机关内部实行征管权利的分离和制约,同时实行专业化管理。

(二)1994年以后税收征管体制的改革

1995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模式,并于1997年在税务系统全面推行。各地税务机关在推行这一模式的过程中,取消了原来专管员管户制度,建立了办税服务厅。加上计算机网络体系在税收征管过程中的广泛运用,我国的税收征管走向了由传统的粗放型管理向现代化、集约化、规范化管理的道路。

以2000年年底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为重要标志,我国税收征管改革进入了专业化与信息化并存的新的历史时期。在这次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以“科技加管理”的工作方针。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在税收征管改革中又再次突出了“强化管理”的要求,

2004年税管改革又提出“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收改革方向,并在部分地区试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这代表了新征管模式下的一种分类管理与服务形式。

二、税收管理员和税务专管员制度的异同分析

新的税收管理员制度既不是税收专管员制度的翻版,也不是对其的全面否定。它是在客观、全面、辩证的分析过去专管员制度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继承和发展,在新形势和新条件下赋予其新的内容。

(一)税收管理员和税务专管员制度的相同点

实行税收管理员和税务专管员制度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税源的管理。这一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监控管理有实效,管理员与企业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资金流动、财务核算水平等有着直观适时的了解,能够有效的监督各种税收政策的实施。二是分户、分类到人的做法使得税源管理责任明确,落实到人,便于内部管理和责任划分。

(二)税收管理员和税收专管员制度的不同点

1、征纳关系的改善 

税务专管员时期的税款征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强制执行的行政行为,税收任务以政府的政策和指令性计划的方式下达。而税收管理员制度下的征收工作却是一种“协作管理”的行为,它建立在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的基础上,不再对纳税人各项涉税事务进行承揽包办,从而划清了征纳双方的责任界限。

2、征管职能的转变

税务专管员集“征管查”三项职能于一身,而税收管理员的职能范围明显收缩。它的定位侧重于管理环节。另外,在税收管理员制度下,法律和一系列的制度保障措施都已经逐步完善,这就避免了专管员制度下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监督制约现象的再度发生,管理员的权限得到了限制。

3、管理手段的进步

税务专管员的工作主要靠手工完成,实行粗放式管理,效率较低,且管理质量难以保证。而如今,信息化手段使得税收管理员从大量重复性的人工操作中解脱出来,税收管理效率大大提高,税源管理和精细化成为可能,税收执法透明度和税务行政管理的水平也得以提高。另外,在税收管理员制度下,各项征管质量考核指标的建立使得管理质量有了一定的保证。

4、业务素质的提高

税源的急剧扩大和税源状况的复杂性,是专管员制度下的“单兵作战”无法胜任的。现在的税收管理员,不但要掌握相关的税收实体法,对各个税种的征收管理标准有清楚的认识,而且还要按照程序法的要求,约束自身的行政行为,工作要求大大提高。但是,税收管理员制度建立在专业分工、集中管理、信息化和法制化的基础之上,它能有效发挥税务机关的整体优势,应对复杂的税源情势。

三、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意义

(一)加强税源监督管理,防范税收风险

按照属地原则落实分类管理要求,全面建立税收管理员管户责任制度,使得税收管理员对辖区内的税源和管户责任及其权限得以明确。通过税收管理人员及时掌握纳税人各种涉税动态信息,全面掌握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推动税收管理员对税源的积极管理,采集全面的、动态的一手税源资料,减少了税源漏管的可能性。

税收管理员税源信息共享制度的建立,将税收管理员掌握的各类税源资料按照“一户制”管理的要求纳入管理系统中,实行集中管理,信息共享。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税源的管理和监控。

另外,税收管理员制度中的纳税评估也是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手段。税收管理员作为纳税评估工作的主体,可以最直接的了解分管纳税人的有关情况,并在评估发现问题时进行实地调查,采取对应的措施。这不但可以有效控制税源,还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税收风险。

(二)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优化纳税环境

首先,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后,对纳税人的服务变得更加直接。税收管理员可以直接下户,或者通过现代化技术手段,对自己的管户进行面对面的宣传、辅导,并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直接的收集和反馈,这种直接服务顺畅了双方沟通的渠道,提高了办税效率。

其次,主动服务成为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服务的一大特色。税收管理员制度要求税务机关了解企业的动态,为企业在税收政策上答疑解难,并自觉接受纳税人的监督。由于税源管理更加精细化,客观上要求纳税服务也必须更加细致、周到。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使税企关系得以融洽。

再次,税收管理员制度使得税收管理员直接面对纳税人,因此,税务机关容易在第一时间获得纳税人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并对该纳税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辅导,为纳税人提供更具个性化的服务。

最后,税收管理员需要下户了解管户情况,因此,其接触到的人员就不仅仅是办税的财务人员,而是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方面人员,这样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服务面就更广泛了。

三)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

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使征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一方面,税收管理员按照规定与纳税人保持制度化的联系,提供专业的纳税服务和指导,帮助纳税人及时准确申报纳税,保证税务管理工作的高效率。另一方面,通过税收管理员的实地调查报告,税务机关能够掌握税源户籍、财务核算、资金周转和流转额等关键的涉税信息,从而提供针对性的、有效的税收管理,充分发挥税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