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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发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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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发票管理制度

税务发票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一、发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发票管理的现状是发票管理循环管道不闭合,发票管理职责不明确,难以实现系统的发票管理和检查;一些纳税人受经济利益驱动,无视税收法律、法规,利用发票管理上的漏洞,采取各种手段进行偷、逃税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不但造成了税款的大量流失,而且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不利于整个社会的诚信程度的提高。目前,地税部门在发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基层税务机关发票管理制度不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虽然对发票从印制、领够、开具、保管、检查、罚款等做了相应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没有对发票管理的各个环节做出具体的规章制度。在日常工作中,由于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衔接不畅,使发票管理环节偏松。突出表现在放票把关不太严密,许多发票管理制度得不到贯彻,如发票验旧换新制度、存根联缴销制度、发票管理期限制度、发票填开制度、填开发票登记备查制度等。在实际工作中没有一个可操作的具体的发票管理办法,发票管理的随意性较大且不统一,还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发票管理体系。

(二)各级地税机关对发控税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

地税部门对发票管理在思想上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认为地税发票犯不了大错误,不值得花太多的精力,对当前地税发票中存在的制假贩假和使用假发票、白条入帐、拒开发票、不使用发票等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在日管工作中,一部分税务人员对发票控税在思想认识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错误的认为,税务机关应以征收管理为主,在税款征收入库方面投入的精力大,而在发票管理的各个环节上重视不够,特别是在日常的征收管理中缺少了发票的监控管理。

(三)地税部门对发票的科学管理滞后。

近几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采取了许多新的措施,研究制定了不少制度和办法,实施了金税工程,建立了全国协查系统。但对地税普通发票的管理措施还相对滞后,不管是防伪水平,还是检验系统,都与专用发票有很大距离。还没有一套切合实际工作需要的严密细致的发票管理制度,没有建立强大快速的真假票检验系统。

(四)发票检查力度跟不上在基层税务机关中没有设立专门的发票管理机构,不能经常性开展发票的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在征收管理工作中,我们只侧重了涉税的检查,而对发票的检查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管理人员和征收人员在工作中发现纳税人有发票违法违章的行为,由于多种原因,未能完全按《税收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或着久拖不办。在发票检查方面,我们还缺少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加之内部执法责任制度不健全,造成税务机关对发票违法违章行为的检查力度不够,没有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五)个别用票单位内部发票管理制度不健全。

个别用票单位内部发票管理制度不健全,又对《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以及近年来颁发的加强发票管理的规定不够了解,从而导致内部发票管理的混乱,在工作中分不清哪些行业用国税发票,哪些行业用地税发票,对真假发票识别不准,把“白条”当发票充当原始凭证记帐也时有发生,经常调换发票管理员,几年来用了多少本发票,缴销了多少本发票,经手人是谁不够清楚,这给发票管理和检查带来了很大困难。

(六)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薄弱。

虽然经过多年的税法宣传,但依法纳税、诚信纳税在一部分纳税人头脑中没有真正形成,“查出来我倒霉,查不出我赚着”的思想还有一定市场。个别纳税人为了达到偷税的目的,不惜以身试法,利用发票大肆偷税。特别是随着金税工程的深入开展,国税发票管理进一步加强,一些制假分子就把目标投向了地税发票是上,具调查,在有的地区地税假发票泛滥相当严重,且有曼延之势。

(七)消费者索取发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实行“以票控税”是要以用票量来反映纳税人的经营收入,让每个消费者都索取发票是至关重要的,虽然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宣传措施,效果也很明显,但是,由于我们人力、物力、财力有限,宣传的广度、深度都不够。至使消费者不能从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经济秩序角度出发积极索取发票,也没有清楚地认识到消费索要发票即是自己的义务更是自己的权利。目前,还有很多消费者索取发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消费后只要方便、快捷、节时、节钱,便一走了之。据调查,在个体私营经济中,消费量较大的餐饮业要票率为40%左右,洗浴业要票率为20%左右,娱乐业要票率为10%,这说明“以票控税”工作的潜力还很大,应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消费者的索票率。

二、加强发票控税管理的主要措施和设想

对发票究竟应该怎么管,才能让广大纳税人安全有效地取得和使用发票,也让税务部门能最大限度地实现以票控税,一直是我们地税部门研究和探索的课题。尽管各地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措施单一,效果不明显,未能从根本和源头上解决问题,发票管理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将发票管理的各项内容、各个环节有机的结合起来,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发票管理,以确保税收收入的实现和经济秩序的稳定。

(一)加强制度建设,堵塞发票控税管理漏洞。

当务之急,应当及时修订出台新的《发票管理办法》,把近几年来税务机关探索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以法规的形式确立下来,使得管理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针对基层发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将发票管理工作进行量化、细化,坚持从严、从细、从实的管理,制定具体的发票管理办法。并把发票管理工作与征管质量考核相结合,与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相结合,实行严格的考核和奖罚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严格落实发票管理制度,把好发票领、用、存的审核和管理关。按照“哪出哪回”的原则,在发票的发售环节,应制定和实行严格的发售管理办法和程序,针对不同纳税信誉等级、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纳税人,做好发票的限量发售和验旧换新等发售制度、发票的定期缴销制度和填开发票登记备查制度,在发票发售环节既要方便纳税人依法纳税,又要防止发票泛滥失控,要从源头上预防各类发票违法违章行为的发生。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在发票管理环节做好发票的日常管理、检查和监督辅导工作,把发票违法违章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按照“谁的责任谁受罚”的原则,在发票管理的各个环节上明确岗位责任制,防止发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责任心不强或权利滥用现象的发生。再有,对用票单位和个人也应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各项制度,如发票管理员制度、发票领购制度、发票填开制度、发票保管制度、发票缴销制度、发票管理奖惩制度等。只有建立统一规范的发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才能确保发票管理的各个环节衔接畅通和良好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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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高发票控税管理的思想认识要提高税务人员对发票管理工作的认识,切实把发票管理提高到是提高征管质量和抓好税收收入的高度来认识,决不能认为完成了税收任务就是管好了税收。我们应该认识到,发票作为经济生活中的收付凭证,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特别是在税收征管及财务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它是进行税源控管和计税的依据。发票这道防线一放松,就会扰乱整个发票管理秩序,就会给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打开方便之门,给我们税收征管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导致国家税收的流失。要充分认识到税务机关管好了发票,也就控制了税源,挖掘了税收潜力,管住了税收。

(三)加强发票检查,严厉打击发票违法违章行为。

在基层税务机关中成立发票的专管机构,集中精力,集中力量管好发票。坚持日常发票管理与发票检查相结合,管理与检查并重。在做好日常发票管理的基础上,加强发票检查工作,要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将发票检查与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相结合,把发票检查作为向管理要收入的突破口,定期开展发票专项检查,切实做好发票的日常检查,以查促管,进一步堵塞发票管理漏洞。一是在发票检查中对纳税人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坚决从成本费用中剔除,并依法给予处罚。二是对拒开发票、开假票和使用非法发票、票据的纳税人,要给予严厉的惩处。针对个体私营业户分布广泛,纳税意识淡薄,税务机关难于管理的特点,我们要建立发票违章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集中专人,昼夜值班,保证随时接到举报,随时进行查处。凡举报发票违章经查实后,对举报人每次给予一定的奖励,以鼓励举报人的积极性。三是明确检点,确保检查质量。针对部分业户使用假发票现象,把查处重点放在集中打击假发票上。结合整顿经济税收秩序,定期开展大规模的发票打假、制假活动。四是注重检查方法,保证检查效果。针对个体私营业户发票违法违章行为隐蔽性强,取证难的特点,检查中先从一些应酬多、会议多、对外联系多、取得发票多的单位查起,根据他们取得的、已入账的违规票据,顺藤摸瓜,查处违规开票单位,能取得好的效果;或者按照行业进行专项检查,这便于发现问题和总结经验。在发票检查中,对违法违章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进行处罚,严厉打击利用发票偷税的不法行为,以维护税法的尊严。

(四)加强部门配合,加大管理力度。

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有效配合,形成对发票齐抓共管的局面。一是在税务机关内部,发票管理机关要将发票管理的新规定和新要求及时传达给基层税收管理单位和稽查单位,使他们在日管和检查中落实、宣传好这些规定和要求。同时,要求基层税收管理单位和稽查单位要将工作中发现的发票管理中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发票管理单位,使他们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二是税务机关应与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取得联系和配合,要求各单位在进行消费时,必须严格按照消费行为索取合法发票;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取得的票据要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签字报账,严格控制违规票据入帐。三是与司法机关搞好协作,加大执法力度。借助公安机关的执法力量,联合出击,共同查处发票违法违章的大案、要案。对拒不履行税务机关处理决定的,移交法院强制执行。严厉打击发票违法违章行为,净化税收环境,整顿税收秩序。

(五)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宣传辅导工作。

在以前的税收管理工作中,我们只注重了发票管理事后的监督检查力度,而忽略了发票管理事先的宣传辅导工作。当前,党的十六大作出了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和改造的重大战略部署。我们税务部门应当优化税收服务,调整思维方式,在发票管理上也要增强服务意识,作好发票使用的宣传辅导工作。一是要提高用票单位和广大纳税人对发票的认识,在充分利用好广播、电视、报刊、公告、标语、专栏、传单等固定媒体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各种渠道和形式把发票法规知识宣传好,使广大消费者和用票单位能真正了解发票的用途和发票取得、使用、保管以及如何识别真假发票等方面的知识,鼓励消费者在消费时索要发票,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协助搞好发票管理工作,目前我们正在实行的发票兑奖活动就是一种很好的宣传和普及发票知识的方式。二是提高用票单位和财务人员、发票管理员和开票员的发票业务知识水平。要求企业发票管理的岗位尽量固定,不得随意调整,税务机关要定期举办发票管理培训班,向他们系统地讲解发票管理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使他们能够真正懂得如何管票、用票、识票,督促和帮助他们建立健全内部发票管理机制。三是在日常税收管理工作中,加强对纳税人正确使用发票的辅导工作,作到服务到户,宣传到位。通过宣传要提高纳税人依法用票的自觉性,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协税、护票的良好氛围。

(六)积极开展发票兑奖活动。

2004年08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加强发票管理,运用“以票控税”管理手段,坚持有奖发票制度,充分发挥发票控管税源作用。根据文件精神,我们也应该转变观念,大胆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采取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发票控税力度,实现税款应收尽收。针对部分个体私营经济分布广泛,行业众多,而且有部分行业消费量大,税源分散,基层税务机关难于管理,群众索取发票热情不高的特点。我们应积极组织开展发票兑奖和抽奖活动。在发票开奖时举办大型税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消费者依法索取发票的积极性。

而且因地制宜地在消费领域,尤其是在第三产业中开展发票兑奖活动,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地税税务部门也由此探索出了一条税收专业性管理和社会群众化管理相结合的道路。在多方面起到了促进作用:一是实行发票兑奖的办法来“以票控税”,可以通过发票用量较真实地反映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收入,从而真实体现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在购票环节直接扣税,实现税款的应收尽收。二是实行发票兑奖的办法来“以票控税”,将逐渐取代过去典调核税、定期定额的征收办法,改变了个体定额一统天下的局面,解决了核税不准、税负不公的问题,使税收征管进一步加强;三是由于不办理税务登记就不能购买发票,在消费者积极索取发票、税务机关严厉打击发票违章行为的情况下,那些不办登记进行逃税的业户会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和领用发票,解决了漏征漏管户的问题,使税收管理进一步加强。四是可以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税收监督、举报不法经营者不按规定使用发票的积极性,极大地弥补了税收征管的不足和漏洞。五是把实施发票有奖管理作为强化税收征管手段的具体措施来加强,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和加速实施步骤,从而使发票有奖管理办法适应了从定额征收到查账征收过渡的要求,也适应了国家全面推广税控机的要求。

(七)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加强对税源真实性监控。

税控收款机实质上是一种电子发票,2004年4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加强税源监控的通知》,这对于我们地税系统加强税源监控,堵塞税收漏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减少税款流失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应当把握好和利用好这个有利契机,先在规模较大的宾馆、餐饮、服务业进行试点推广,并逐步扩大使用范围。税控收款机的使用解决了原有手开式发票中二次复写、大头小尾、发票随身携带、随意填开等缺陷,使营业收入能够真实的得到反映,也使开票方杜绝了使用假发票的违章行为。

税务发票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1电子商务及其对税务管理的影响

1.1电子商务及其分类目前,从世界贸易组织、欧盟、美国政府、加拿大电子商务协会等国际组织和政府相关部门给出的电子商务定义来看,定义不统一。但“借助现代化的计算机通讯技术,通过互联网络从事商业交易活动”,通常被认为是属于电子商务概念涵盖的范围。根据交易履行交付义务方式的不同,电子商务可分为离线交易(off-line)和在线交易(on-line)。离线交易又称间接交易,此种交易的对象是有形商品,例如衣物。购买者在网上挑选商品、支付价款,卖方采用传统的物流方式(如邮寄)将货物交给买方,完成商品的交付义务。由于离线交易方式没有脱离实物的传送,与传统的交易方式没有根本的区别。在线交易也称直接交易,此种交易的对象是无形的商品和劳务,如数字化后的电子图书、音乐、计算机软件、彩玲等商品以及证券交易等金融。数字化后的商品和劳务无法、也无需经由传统的物流方式购买和交付,买卖双方签订协议后,价款的支付以及商品的运送均通过网络完成。这种交易不需要交付任何有形商品,只需轻点鼠标就可以将产品传输给买家;买家通过信用卡或电子货币完成支付行为。

1.2电子商务对税收征收管理的影响相对于传统的交易方式,电子商务具无界化、无址化、无形化、无纸化等特征,由此产生了一系列关于电子商务税收的新问题。其中,无纸化特点对税收的征收管理影响很大传统贸易用各种纸质的合同、票据、凭证、帐簿、印章、签名等记载经济活动发生与完成的信息,这种信息在电子商务中被数字化了,由电子表单、电子记录、电子文件,甚至稍纵即逝的电子信息流所取代,就连签名、印章等这些至关重要的东西也被电子签名、数字图章等所替代;而且,电子化了的信息、资料可以轻易被修改、删除却不留痕迹和线索。此外,保留在计算机中的信息资料可能被加密,这使电子商务活动表现出明显的隐匿化与无纸化特征。虽然数据信息加密技术维护了电子商务的交易安全,但也使得税务机关难以获得企业的交易资料,无法进行正常的税收征管工作。

2电子商务对帐簿、凭证管理的影响

账簿、凭证是纳税人记录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经济核算的主要工具,也是税务机关确定应纳税额、进行财务监督和税务检查的重要依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它有关资料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但电子商务环境下,这种以纸质发票、票据、账簿等为征管依据的管理制度难以有效实施。传统贸易下,纳税人用纸质的合同、票据、凭证、帐簿和印章、签名等记载经济活动发生与完成的信息,其记录不易被篡改,即使被篡改,也会留下刮、擦、挖、补等痕迹,因此它们是税收征管的可靠信息来源,也是税务机关实施税务检查的主要依据。但这些经济活动发生与完成的信息,在电子商务中被数字化了,由电子表单、电子记录、电子文件,甚至稍纵即逝的电子信息流所取代,就连签名、印章等这些至关重要的东西也被电子签名、数字图章等所替代,而数字化了的信息、资料可以轻易被修改、删除却不留痕迹和线索。由于税务机关对这些信息的来龙去脉追踪查询难度大、成本高,就会使税收管理工作在失去纸质的财务会计资料后变得十分被动;如果电子商务经营者不提供真实的交易信息,税务机关很难准确确认其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等损益情况,税收征管因此失去可靠的基础。此外,保留在计算机中的信息资料可能被加密,虽然数据信息加密技术维护了电子商务的交易安全,但增加了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交易内容及财务信息的难度,影响了正常的税收征管工作。

3完善我国电子商务中账簿、凭证管理的完善建议

电子商务中,由于记录经济活动发生与完成的信息呈数字化,由电子文件、甚至稍纵即逝的电子信息流所取代,而数字化了的信息、资料可以轻易被修改、删除却不留痕迹;而且,保留在计算机中的信息资料可能被加密。税务机关如果无法掌握纳税人经济活动的真实情况,其税收征管工作也难以有效完成。但电子发票可以有效避免上述情况的出现。电子发票是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由相关机构提供、经营者利用电脑,通过互联网传输的一种电子凭证。电子发票的正常使用,必须以相应的技术规则为保证。

如为防止电子发票被转移使用,税务机关可以对企业申领发票的有关项目进行预填;为保证电子发票的真实,税务机关对企业申领的电子发票必须添加数字防伪标识;为防止电子发票的内容被修改,税务机关应使企业开具完毕的发票只能以“只读”方式打开阅读,而不能以“读写”方式进行修改;为保证税务机关的稽查需要,企业填写完的电子发票必须经税务机关备份后才能传递给交易方;等等。税务部门应当设计出成套的电子发票,以配合纳税人凭证、账簿、报表及其他交易信息载体的电子一体化。

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电子合同、电子票据、电子发票。2004年8月28日我国颁布的《电子签名法》使电子合同具备了法律效力《,票据法》也应明确电子票据、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在《税收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应明确电子发票作为记账核算及纳税申报凭证的法律效力,规范电子发票的申领、填写、使用、保管、及缴销等相关程序。税务部门应积极与金融部门、电子支付公司以及相关机构合作,研究、开发和使用电子发票。

税务发票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纳税遵从度一词的概念主要是由上个世纪80年代的美国兴起,主要是指:“纳税义务人,遵照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向国家计算缴纳的各项税收,在缴纳税收的同时,对于税务管理部门以及税务执法人员提出合理要求和建议的遵从程度”。我国要实现较高的纳税遵从度,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是纳税人对我国税法有比较全面的认识,对自己企业主要涉税问题熟知在心,并不断的更新自己的业务和税法知识。第二是企业纳税人追求的价值观和税法的价值观念高度一致,不存在擦边球和偷逃税等行为或者意识。第三是能够自身意识到违反国家税法或者是偷逃税会给企业带来的风险,使得纳税人能够在企业纳税的各个环节较强管理。本文在假定企业有较高纳税遵从度的条件下,提出怎样加强企业涉税事项管理。

二、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一)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制度不健全

在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中,很少企业建立了企业内部税务风险审计检查制度。很难做好自己企业自己整改自己财务工作,往往依靠第三方税务审计,自身的财务核算基础很是薄弱。

(二)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人员能力比较低

随着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不断调整,对于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人员的要求不仅仅是能够保证账务处理的开展,还在对于新的财务法规信息的掌握和运用,能够不断的更新自己的知识库,和时代接轨上。目前由于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人员事物处理比较多,很难抽出大量的时间去学习,对于新的会计政策和税法政策的学习也很不专业和系统,这就给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带来了隐患。有可能是在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人员不知情的条件下,出现了企业账务处理的错误,或者出现了偷逃税等行为。目前,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人员大多是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他们经过多年的财务经验,坐上了管理者的岗位,在对待企业涉税事项管理事项时,往往是根据自己的经验进行判断,对于国家新的法律条规的掌握程度不够,就导致了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的各种风险。

(三)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工具比较落后

根据调查发现,我国目前对于企业涉税事项管理软件的开发程度还远远不够,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工具还停留在简单的EXCEL的台账登记上,远远不能够满足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的较高要求。随着经济业务的日益多元化,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的管理难度也越来越大,对于信息化和标准化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三、在纳税遵从条件下,加强企业涉税事项管理

(一)建立健全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制度

我国企业应该建立涉税事项管理制度,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结合自己企业的具体业务以及生产经营流程,建立和完善发票管理制度,合同以及资金流程管理制度,系统的做好企业涉及到的涉税事项。比如说在进行发票管理方面,要责任到人,审核到位。企业费用报销环节必须取得国家税务部门制定的国税发票,地税部门制定的地税发票,发票管理部门授权的企业自制发票(银行利息回执单,机票,工资表等)。对于不合规票据要严格控制,避免企业企业的涉税事项管理。建立健全我国企业涉税事项内部审计制度,做好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尤其是当一个比较大的集团公司,因为涉及到分公司或者是涉及到的领域比较广,企业内部在年度汇算前,一定要先进行预审,找出企业核算比较薄弱的环节,建立企业内部审计台账,并及时根据会计法律法规进行调整,避免企业的涉税事项管理风险。加强企业内部税务评估,从企业财务报表为主线,分析财务处理过程中,存在的税务风险,确保数据之间的对应关系,而不是把这些工作交给税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和税务部门去做。

(二)提高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人员素质

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人员可以增加自己对于新的税收法律法规以及会计准则了解的渠道,不断的更新自己的知识库。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人员有时不只是仅仅管理税务事项,还有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种问题,这时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人员不可能专门抽出时间对于税法知识和会计准则知识进行梳理,没有大块的时间进行全方面的系统学习,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人员可以在遇到问题时,通过拨打12366税务服务热线进行咨询,也可以通过国家税务局网站以及各个地方税务局网站进行查询。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人员获得信息的途径一定要有一定的权威性。在我国比较大的企业,也可以设立专门的企业涉税事项管理部,专门跟踪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跟新,及时的根据自己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进行汇总,有针对性的调整企业账务处理程序以及税务问题。在没有时间进行全面税法学习时,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人员还可以通过进行订阅财政税收公报类型的期刊报刊等,及时的获取最新的财政税收政策。增加对企业其他员工的培训,充分利用社会举办的有关财政税收和财务会计方面的专家培训和讲座,正确了解政策背后的精神和要义,使得企业能够依法处理涉税事项,依法履行自己企业的纳税义务,避免企业的税务风险。

(三)创新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工具

创新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工具,企业可以根据自己企业的规模进行区别选择。比如说集团公司,自身经济实力比较强大,有自己的信息化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自己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自己研发适合自己企业的企业涉税事项管理软件,里面可以包含税法的更新,报税事项的提醒,报表之间逻辑关系错误检查,发票真伪的验证等。规模比较小的企业可以选择和其他软件公司进行合作,开发适合自己企业的企业涉税事项管理工具,也可以直接购买。比如说购买中国税网的使用账号等。

税务发票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一是财政性票据。财政性票据主要是在从事以非盈利为目的的事业活动时,依法收取各种费用所开具的财政部门统一印刷的收费票据和收款票据。财政性票据主要分为两种:第一种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指的是高等学校收取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和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时,开具的收款凭证;第二种为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指的是高校收取的单位间往来性质的非经营性款项。这两种票据都是由财政厅统一监制,其使用不能混淆。第一种票据主要适用于《收费许可证》规定的各收费项目的收费,所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专户,具体项目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中教育目录下所列管理方式为财政专户的项目,如收取的全日制学费、住宿费、函夜大培训费、四六级考试费和政府投资的幼儿园、托儿所杂费等。第二种票据主要适用于除《收费许可证》之外的各项收费,主要包括:各类学会协会等向会员收取的会费、学生的教材费及其代办费、接受的捐赠款、单位内部职工的水电费、电话费及内部各部门和单位上下级往来资金的结算等。这两种票据基本上满足了当前高校以非盈利为目的的事业活动的收费行为。随着高校经济业务的变化,财政部门应相应调整上述票据的种类和适用范围。

二是税务性票据。税务性票据主要是指高校内校办产业、后勤实体等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并通过市场进行的服务性、经营性活动时,依法收取各种费用所开具的税务部门统一印刷的收费票据。高校中开办的一些技术咨询、开发转让和服务费、组织展览展销会收取的展位费、创办刊物出版书籍并向订购单位和个人收取的费用、组织短期出国培训费、非强制性培训办班收费等都应使用税务性票据。税务性票据主要是带有税务性印章的发票,分为商业零售普通发票、服务业统一专用发票、车辆维修专用发票、广告业专用发票、餐饮娱乐业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营业税票、所得税票和税务机关代开的临时通用发票等。该种票据根据经营活动的不同,应到税务部门办理领取相应的票据。在使用该种票据时,需注意票据上印章的规范使用。国税总局发票管理制度第二条第2款规定财务印章是指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其他财务印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条明文规定,开具发票须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单,发票专用章是指没有(或不便使用)财务印章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刻制的,在领购或开具发票时加盖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其他印章未经税务部门批准,不得使用。

第二,高校票据的管理。

高校使用的票据总体说来,大致分为两类:一种是从财政部门领取的财政性票据,一种是从税务部门领取的税务性票据。由于高校的收费项目逐年增多,所需要的票据数量和种类逐年增大,票据领用也越来越频繁,如何加强票据管理,是高校财务管理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笔者拟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加强票据管理的措施。

一是加强收费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以校领导为主的立项审批收费小组,规范校内收费项目。高校内应成立以校领导为首的收费立项审批小组,下设收费办公室。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变更收费项目时需填写收费项目立项申请表,提出收费项目和标准,经领导小组审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由收费办公室到省教育、财政和物价等政府职能部门办理收费立项审批手续,申办《收费许可证》、《票据准购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然后领取票据。

二是增强学校领导执行财会法规意识,明确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票据管理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有时票据使用和管理不是一般财务人员能够正确把握。当前形势下,票据使用和管理出现问题,往往只追究票据使用人和管理人的责任,没有建立单位负责人问责任,不利于财经纪律的维护和票据管理的有效性。

三是建立一套健全的行之有效的票据管理制度,分工负责,责任到人。高等学校应根据国家关于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票据管理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首先,应建立票据专人负责制,专门负责全校票据的领购使用保管和缴销等管理工作;其次,设置票据管理准领制和缴销制,各单位部门票据领用人在领取或缴销票据时,需持内部办理的票据准领证领取或根据票据收费上交情况办理缴销手续;最后,建立票据审核制,财务人员复审各内部单位票据的使用种类和填写内容等是否规范完整。

税务发票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一、涉农加工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们通过深入调研,综合分析,发现涉农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涉农加工企业进项税抵扣凭证主要是农产品收购发票,增值税税负水平较低;二是部分企业依法纳税意识淡薄,账务核算不规范,不如实申报纳税现象依然存在;三是部分企业的产销能力和生产加工能力不匹配,发票领购使用数量与产销数量不相符,月底以销量来推定进项抵扣多少的问题没有杜绝;四是税务机关缺乏一整套有效的管理方法,监控手段落后,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外部信息对企业分析监控的能力不强;五是有些税收管理员放松了对“虚抵虚开”现象的警惕,在供票、增票、实地审核等环节不能做到严格把关,潜在的执法风险较大。对于上述问题,如不及时加强规范,极易造成企业“虚抵虚开”现象的发生,给国家税收造成较大的损失。

二、强化涉农加工企业税源管理的建议

基层税务机关按照“抓两头、控中间、强责任”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机制,加强重点环节控管,强化行业分析评估,明确岗位责任,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早在税源管理环节予以解决,是目前堵塞征管漏洞的有效方式。

(一)抓住“两头”,从源头上堵塞“虚抵虚开”行为发生。一是在原材料的购进环节,加大实地查验力度,对农产品收购企业,每月在收购现场实地查验不得少于两次,并出具实地查验报告。严格收购发票的抵扣审核,重点审核收购凭证开具是否合法、是否规范,收购业务是否真实,票、款以及库存是否合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票面所列的货物名称是否为本企业生产经营用原料,审核发票开具时间和货物验收入库时间是否匹配,对于购进货物金额较大,要进行实地查验并与购货合同进行核对,并审核购进货物是否按规定付款,付款方与开票方是否一致,防止发生从第三方取得发票的情况。二是在销售环节,实行实地查验后发售专用发票管理。为防范企业“有货虚开”或者“无货虚开”的发生,纳税人每次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前,向税务机关提出领购申请,有税收管理员进行实地查验,审核有关销售合同或协议,运输方式、库存情况或出库证明等有关销售信息,测算企业本次销售数量和销售金额,合理核定发售数量,并出具实地查验报告,由纳税人凭查验报告到办税服务厅办理领购事宜。三是加强专用发票开具环节的管理,督促企业完善开票流程内控。企业实物保管人员在发出商品填制出库凭证时,应在出库凭证(或提货凭证)上要求领货人签字并注明身份证号码,对上门提货的应在出库(提货)凭证上标明运输车辆的号码,同时按日向财务部门传递。严格核对发票的开具项目和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是否一致,对于超范围开具的进行实地核实,查清超范围开具发票的原因,防止虚开发票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