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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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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健康管理

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工作倦怠;亚健康状态;护理人员

[中图分类号] R16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0)04(a)-223-03

Study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ub-health status and burnout among nurses

LIN Xiuju1, LI Huangyuan2, WU Siying3, ZHAO Bi4, LI Donglian5, LIN Rongjin3

(1.Cancer Surgery, Concord Hospital of the Fujian Medical University, Fuzhou 350001, China; 2.Department of environment Health and Vocation, School of Public Health, Fujian Medical University, Fuzhou 350004, China; 3.Department of Epidemiology and Health Statistics, School of Public Health, Fujian Medical University, Fuzhou 350004, China; 4.The Nursing Department of Fuzhou General Hospital, Fuzhou 354200, China; 5.Medical Section, the Third Hospital of Longyan, Longyan 364000,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describe the sub-health status and to explor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burnout and sub-health status among nurses. Methods: The sample consisted of 388 nurses from two hospitals in Fujian province by the method of stratified cluster random sampling. The job burnout was measured by the Maslach Burnout Inventory-General Survey (MBI-GS) and the sub-health status was interviewed by the questionnaire made by ourselves. Results: There were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in the scores of sub-health status among different age groups, working experience, per capita family income, marital status, education level and shift work groups (P

[Key words] Job burnout; Sub-health status; Nurse

亚健康状态是心身疾病的潜临床或病前状态[1]。近几年,护理人员的亚健康问题引起了学者的极大关注。2001年的一项调查在美国、加拿大、德国、英国和苏格兰5个国家的医院展开,发现医院中护理人员的亚健康现象非常严重。护理人员的亚健康状态对自身健康和护理质量的影响均是非常严重的。所以本研究对护理人员亚健康状态的流行现状进行描述,并进一步探讨亚健康状态与工作倦怠之间的相关关系,为预防亚健康状态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调查对象为福州某医院的不同科室、不同职称、不同年龄的护理人员,共388名。年龄18~60岁,平均29.7岁;工龄2~34年,平均7.1年。此次调查共发出问卷450份,有效问卷388份,有效率为86.2%。

1.2 方法

1.2.1 亚健康状态评价采用自制的亚健康状态评价量表。亚健康状态评价量表包括29个条目,3个维度,即生理亚健康、心理亚健康和社会亚健康。每一个条目按4个级别评分(即“几乎没有”、“偶尔如此”、“较多如此”和“经常如此”4个级别,分别赋予0、1、2、3分)。每个维度得分越高,表明其亚健康状态越明显[2]。

1.2.2 工作倦怠评定量表采用Maslach工作倦怠量表通用版(MBI-GS)。经过国内学者朱伟等翻译修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量表后使用。该量表包括3个维度,分别为情感衰竭(5个条目)、消极怠慢(5个条目)和专业低效能感(6个条目),采用7点记分。各维度得分为本维度所有条目分总和,其中专业低效能感为负向记分。各维度得分越高工作倦怠感越高[3]。

1.3 统计学分析

所得数据采用SPSS 15.0进行t检验、方差分析、Pearson相关分析、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2 结果

2.1 护理人员的一般人口学特征与亚健康状态分析

对不同人口学特征护理人员的亚健康状态评分进行分析,见表1。低年龄组护理人员的心理亚健康得分最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表 1 一般人口学特征与亚健康状态分析(n=388,分)

与其他组比较,**P

2.2 护理人员的工作倦怠现状分析

低年龄组(≤30岁组)护理人员的专业低效能感得分较其他组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3 护理人员工作倦怠与亚健康状态的相关分析

在控制年龄因素的作用后,衰竭和疏离与亚健康总分及其3个维度得分均呈正相关关系(P

2.4 护理人员亚健康状态的多因素分析

以亚健康状态的总分为因变量, 以年龄、工龄、经济收入(1:

表 3 影响护理人员亚健康状态的多元逐步回归分析

R-Sq=35.6%;R-Sq(adj)=35.3%

3 讨论

工作倦怠是由于长期处于工作压力状态下而出现的一种身心消耗过度、精力衰竭的综合症状,在充满竞争的现代社会,工作倦怠已成为世界范围内很多职业的普遍现象[4]。研究表明,护理人员是工作倦怠的易感人群,国内护士职业倦怠感的发生率为55.1%~59.1%[5]。工作倦怠不仅影响职工的心理和生理健康,还能引起低工作满意度、高缺勤率以及低工作绩效等组织行为问题[6]。本研究结果显示,护理人员的工作倦怠与亚健康状态呈正相关关系,即护理人员的工作倦怠感越强,其亚健康状态越明显,多因素分析结果也提示工作倦怠是导致亚健康状态的重要危险因素。我们前期的研究结果显示[7],任务过重、责任感、任务不适和任务冲突等职业紧张因素与护士工作倦怠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是工作倦怠的主要预测变量。所以降低或保持适度的工作任务和职业责任感、明确职工的工作要求以及在工作中的角色与职责,提高工作自主性是降低护理人员工作倦怠感、预防亚健康状态的重要措施。

[参考文献]

[1]赵瑞芹,宋振峰,侯锡花.中国居民亚健康状态的分析研究[M].北京:医学研究通讯,2001,30(4):55-57.

[2]吴思英,李健,王绵珍,等.主观和客观两种方法评价南充市中学教师的亚健康状态[J].卫生研究,2007,36(5):603-605.

[3]Wu SY, Zhu W, Li HY. Relationship between job burnout and occupational stress among doctors in China [J]. Stress and Health,2008,24(2):143-149.

[4]Schmitz N, Neumann W, Oppermann R. Stress, burnout and locus of control in German nurses [J]. International J Nurs Stud,2000,37(2):95-99.

[5]骆宏,叶志弘,冯莺.护士职业倦怠与工作领域心理社会因素的相关研究[J].中华护理杂志,2005,40(1):12-14.

[6]Maslach C, Schaufeli WB, Leiter MP. Job burnout [J]. Ann Rev Psychol,2001,(52):397-422.

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范文第2篇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放射工作单位及其放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放射工作单位,是指开展下列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一)放射性同位素(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源)的生产、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理;

(二)射线装置的生产、使用和维修;

(三)核燃料循环中的铀矿开采、铀矿水冶、铀的浓缩和转化、燃料制造、反应堆运行、燃料后处理和核燃料循环中的研究活动;

(四)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放射工作场所的辐射监测;

(五)卫生部规定的与电离辐射有关的其他活动。

本办法所称放射工作人员,是指在放射工作单位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管理符合本办法和有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从业条件与培训

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三)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四)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五)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第六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放射工作单位负责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向为其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开展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项所列活动以及非医用加速器运行、辐照加工、射线探伤和油田测井等活动的放射工作单位,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其他放射工作单位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规定,由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格式由卫生部统一制定。

第七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

第八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放射工作人员两次培训的时间间隔不超过2年,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

第九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建立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当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

第十条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应当由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条件的单位承担,培训单位可会同放射工作单位共同制定培训计划,并按照培训计划和有关规范、标准实施和考核。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每次培训的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第三章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第十一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天,最长不应超过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二)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三)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第十二条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

(一)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二)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第十三条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二)操作结束离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时,按要求进行个人体表、衣物及防护用品的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发现污染要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进入辐照装置、工业探伤、放射治疗等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

第十四条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卫生部组织实施。

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开展监测工作,参加质量控制和技术培训。

个人剂量监测报告应当在每个监测周期结束后1个月内送达放射工作单位,同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规定时间和格式,将本行政区域内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数据逐级上报到卫生部。

第十七条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卫生部拟定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程序和标准,组织实施全国个人剂量监测的质量控制和技术培训,汇总分析全国个人剂量监测数据。

第四章职业健康管理

第十八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

放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不符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标准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

第十九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后的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第二十条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对其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十一条对参加应急处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健康检查或者医疗救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第二十二条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三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将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送达放射工作单位。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应当客观、真实,并对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负责。

第二十四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有可能因放射性因素导致健康损害的,应当通知放射工作单位,并及时告知放射工作人员本人。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疑似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病人应当通知放射工作人员及其所在放射工作单位,并按规定向放射工作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7日内,如实告知放射工作人员,并将检查结论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放射工作单位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安排。

第二十六条放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内照射的工作。哺乳期妇女在其哺乳期间应当避免接受职业性内照射。

第二十七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

(二)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

(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

第二十八条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

第二十九条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医疗救治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第三十条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工作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第三十一条放射工作人员的保健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可以享受保健休假2~4周。享受寒、暑假的放射工作人员不再享受保健休假。从事放射工作满20年的在岗放射工作人员,可以由所在单位利用休假时间安排健康疗养。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放射工作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有关法规和标准执行情况;

(二)放射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三)人员培训、职业健康检查、个人剂量监测及其档案管理情况;

(四)《放射工作人员证》持证及相关信息记录情况;

(五)放射工作人员其他职业健康权益保障情况。

第三十四条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被检查的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阻碍、隐瞒。

第三十五条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检查时,应当保守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三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对违反本办法行为的举报后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放射工作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三条处罚:

(一)未按照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的;

(二)未建立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的;

(三)拒绝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其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

第三十八条放射工作单位违反本办法,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处罚。

第三十九条放射工作单位违反本办法,未给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放射工作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五条处罚: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个人剂量监测的;

(二)个人剂量监测或者职业健康检查发现异常,未采取相应措施的。

第四十一条放射工作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八条处罚:

(一)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放射工作的;

(二)安排未满18周岁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的;

(三)安排怀孕的妇女参加应急处理或者有可能造成内照射工作的,或者安排哺乳期的妇女接受职业性内照射的;

(四)安排不符合职业健康标准要求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的。

第四十二条技术服务机构未取得资质擅自从事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的,或者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处罚。

第四十三条开展个人剂量监测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承担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处罚:

(一)超出资质范围从事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的,或者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

(二)未按《职业病防治法》和本办法规定履行法定职责的;

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放射诊疗;监管水平;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R34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0515(2010)012-0113-02

1 引言

随着医疗机构拥有的放射诊断和治疗设备逐年增加,接受放射诊治的人数快速增长,因管理不善、违章操作、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的放射事件和医疗事故时有发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电离辐射本身是一把“双刃剑”,它的应用极大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给人类带来巨大的利益和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同时,由于电离辐射对于人体的损伤作用,也给我们带来直接的或者潜在的危害。做好放射诊疗的防护工作和对从事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管是放射性安全的重要保证。

2 放射诊疗监管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2.1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受照剂量。电离辐射属于高度危害的致职业病因素。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受照剂量的限值,是保证放射工作人员安全的最重要的电离辐射基本标准之一。我国放射工作人员受照剂量的限值为连续5年平均受照剂量小于20mSv/a。

临床医学属开放型放射性工作场所,在工作中要对放射性药物进行淋洗、分装、给药与注射等操作,淋洗、分装、核素治疗时近距离操作防护困难是造成工作场所污染致使临床核医学工作人员外照射剂量居高不下的主因。同时医学病人注射或口服放射性药物后就成为流动性的放射源,注射、治疗后的患者管理不善,医生过多接触用药后患者,患者对医生产生交叉照射;工作人员自身不注意防护或违规操作,造成场所、工作台面及手、工作服等污染。

2.2 放射治疗监测情况。放射治疗装置是属于严重职业病危害项目,而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需提交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且防护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即做到“三同时”)。因此放射治疗机房不管从防护性能还是防护设施配置方面,基本上都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关于放射治疗设备的应用质量检测方面,由于放射治疗属省级监管的项目,因此只能由省级放射防护部门来检测,然而由于缺乏部分放射治疗设备应用质量检测仪器,如扫描剂量仪和光野重合性检测板等等,现已无法开展放射治疗设备应用质量项目检测。

2.3 放射防护管理。部分医院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防护管理制度、设置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档案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医院对放射诊疗的管理认识不够,对其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不够重视,或者一些制度也是形如虚设,如档案管理的落实情况,一些医院对档案管理松泄,造成在需要做职业病诊断或鉴定时却无法提供相关的资料,由于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出现问题而与医疗机构产生纠纷及责任追究中,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重要依据。

因此,对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保存期限,由原来的脱离放射工作后继续保存20年修改为终生保存。

3 改善放射诊疗监管水平的策略

3.1 提高放射卫生监测的技术服务水平。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为放射诊疗医疗机构进行放射卫生检测与评价,为其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提供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辐射防护监测的目的,主要是控制与评价辐射危害,为辐射防护管理提供依据,也可为医学诊断提供参考资料。

对于辐射防护日常性监测的含义:一是测量,主要是指对各个开展放射诊疗医疗机构的工作场所和工作人员的可能受照剂量进行监测;二是评价,主要是指根据测量的结果,与国家放射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与国家标准的相应数值进行比较,对其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是否对放射工作人员及公众的健康产生影响。

而建设项目预评价是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对辐射源利用可能对工作人员健康造成影响进行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则是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为验证放射防护设施或措施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预评价报告要求而进行的评价。

3.2 加强落实职业健康监护。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是辐射防护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对于安全、可接受地利用放射诊疗技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实施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是全面评价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的重要措施。

医学监护的基本目的是评价工作人员对其预期任务的适任和继续适任的程度。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在普通健康体检与职业体检冲突时,优先满足健康体检的要求,兼顾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必须按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项目进行体检,发现放射工作禁忌症和不适应症者应从严掌握,并提出其对放射工作的适应性处理意见。

3.3 加强放射诊疗防护知识培训与宣传。一个单位的放射防护工作做的好与坏,重视不重视,与该单位领导和辐射管理人员对放射防护的认识水平有很大的关系,只有领导认识到对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或患者防护的必要性,才能够安排一定的物力、人力、财力去做好相关的防护工作,购买防护用品,改善放射防护设施,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培训或进修学习。

因此,要加强放射诊疗单位领导与辐射管理人员的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和教育,让他们也能够了解一些放射防护知识并认识放射防护的必要性,懂得一些辐射防护的技术与方法;更重要的是对他们进行有关放射卫生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宣贯,让他们知法、守法,通过培训,使他们了解严格依法办事不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安全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有力保障。

4 总结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全社会对健康意识日益加强,公众对辐射的认知、患者对辐射危害的了解也逐步提高。电离辐射医疗应用中的放射事故因此,为了促进放射诊疗技术的应用和发展,必须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及其放射防护的监督管理,从而保障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

参考文献

[1] 苏瑞.新形势下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探讨[J].现代预防医学,2008

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范文第4篇

关于人手不够增加人员的请示范文一

区委:

区科技局(科协)共有编制9名,现有在职工作人员4人,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科技进步和科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鉴于区科技局工作人员十分紧张的实际,为更好发挥科技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今特具报告,请求区委对我局增加1名工作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是:政治思想素质高,大专以上学历,会写作,熟悉电脑操作,懂财务,身体健康人员。特此报告,妥否,盼示!

20xx年x10日

关于人手不够增加人员的请示范文二

县政府:

20XX年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后,核定国土资源局机关编制共13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后勤事业编制3名。局机关内设5个股室:办公室、矿产资源管理股、资源补偿费征收股、地籍规划测绘股、耕地保护和利用股。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为副科级事业单位(依照公务员管理),隶属县国土资源局,核定编制9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事业编制7名,工勤编制1名。实有人数11名。

随着我局业务量的不断增加,工作人员紧缺,现请求调入秘书1名,监察专干1名(监察大队),工勤岗位2名(其中局机关司机1名、监察大队司机1名)。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XX

XXXX年XX月XX日

关于人手不够增加人员的请示范文三

县卫生局:

城头乡位于风光旖旎、日出斗金的洪泽湖西岸,三面环水,一面和古汴河相偎依,距泗洪县城东南19公里,全乡辖七个行政村和九个分场、一个居委会,社会人口21229人,地多人少。

一、城头乡卫生院人员情况

城头乡卫生院现有工作人员8人,其中,在编人员4名,临时人员4名。

二、城头乡卫生院的主要工作城头乡卫生院担任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0大类41项工作,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等,除此还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多年来,在县卫生局,乡镇人民政府及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我院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完成了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但由于人员少,技术力量薄弱,各项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三、城头乡卫生院所面临人员紧缺的问题随着新农合的推行,农村看病就医的群众日益增多,使卫生院的工作量增大,医疗卫生工作人员需求不断增大。卫生院需为65岁以上老人体检,慢性病人体检以及特殊人群体检,工作任务繁重,人员短缺,使我们根本无法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为了能为城头乡百姓提供更优质、更满意的服务,也为了能顺利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我院经多次院务会研究决定,特向县卫生局请示增加以下工作人员:

1、合作医疗工作人员1名;

2、结核病相关专业要求的工作人员1名;

3、体检工作方面执业(助理)医师2名;

4、影像执业(助理)医师1名;

5、心电、彩超相关专业医师1名。

以上妥否,请批示。

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隐患;预防措施

医院检验科是医院所有科中最危险的科,它的安全程度直接影响着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在医院这个特殊的场所里,人们首先会关注的是这个医院的医疗水平和工作环境,因为它是确保患者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安全状况的重要因素。在检验科中,这个现象更加突出。医院检验科,就相当于医院的一个实验室,比如要检验一个人是否有艾滋病等传染病,就需要在这个实验室进行,所以工作中,如果消毒不仔细或者是被针头、刀片等锐利工具刺伤,工作人员就很容易被传染,这严重威胁了医院检验科人员的身体健康,而且无形之中,也增加了传染病的发生率。所以,为了保证患者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各个医院要加大预防措施,为减少隐患的发生做最大的努力。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由于这项研究与人的健康有关,所以没办法进行现实的实验,不能选择两组人员作为对照组和观察组,一个小组进行良好的预防措施,一个不进行,这样很有可能导致工作人员被病毒侵害,所以我们找到了很久以前的资料作为对比。首先把近几年在医院检验科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安全隐患的资料作为观察组,因为近几年我国各个医院在加强预防措施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所以可以选为观察组;而把很久以前的在医院检验科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和安全隐患资料作为对照组,并对两组资料进行分析,同时记录数据,最后用论文的形式表现出来。

1.2方法对于资料的选择一定要有可比性,首先是在医院检验科工作人员的性别要男女比例协调,并且要基本涉及到各个年龄段,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实验的准确性;其次,在研读资料时,要仔细认真,从各个方面分析,尤其是要分析存在的安全隐患大多数是什么病症。

基于此项任务的复杂性以及困难度,首先要保证此项实验的参与者数目,其次要注意给参与者进行分组,来增加工作的精密度。再次,要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保证提供观察组数据的医院要有完备的预防措施,保证实验室的消毒程度。

1.3疗效标准显效:观察组中的医院检验科人员被病毒感染率较低,安全隐患也很少;而对照组中的医院检验科人员则被病毒传染率高,安全隐患也很高。效果不明显:观察组中的医院检验科人员的病毒感染率和安全隐患较高于对照组医院中检验科人员的病毒感染率和安全隐患,其差距不明显。无效:观察组的医院检验科人员被病毒的传染率和安全隐患与对照组的数据没有差别,甚至高于对照组。

1.4统计学分析采用spss10.0统计学软件对我们所得到的数据进行t检验,如果观察组和对照组的数据没有或者是差异较小,即p>0.05,则无统计学意义;如果观察组和对照组的数据差异较大,即p

2结果

在对照组中,由于对照组中的医院对检验科进行了良好的防御措施,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对于工作环境进行消毒,并保证设备的安全性,所以对照组的工作人员病毒感染率很低,患者和工作人员的安全隐患也在降低。而观察组的医院由于当时没有良好的防御措施,导致工作人员病毒感染率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较高。

3讨论

检验科是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部门,所以各个医院要重视检验科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并做好良好的预防措施。首先我认为医院要在制度上作出努力,要健全保护制度,完善保护措施,对于设备和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因为,在实验中操作不规范或检验科管理不当,硬件设施欠缺、操作者防护意识和知识不达标,随时都可能被病源微生物感染,同时也可能成为向医院及附近环境散步病原微生物的污染源[2]。其次对于检验科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也是预防措施中的一项重要的措施,要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考试抽查,当然还要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检,以确保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再次是实验室的环境,要做好实验室的消毒隔离工作,工作人员在工作时穿戴要注意,口罩、帽子、服装要用特制的防毒布料,以免被病毒感染,导致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要想真正解决医院检验科的安全隐患问题,医院的各个部门都要做出良好的预防措施,只有通过这些措施,才能减少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隐患。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