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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学生资助 高校贫困生 档案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3)04-0057-02
贫困生档案是一种新型的工作档案,在高校的学生资助工作中,高校贫困生档案是做好贫困生相关工作的先决条件。建立完善的贫困生档案,可以全面地了解在校贫困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客观分析高校贫困生的性格特点,及时解决贫困生学习和生活问题,对做好高校的济困助学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 贫困生档案的建立程序
1.学生本人提供申请材料
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提交个人申请书(说明自己的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向班级贫困生认定评议小组提交申请材料。
2.成立班级民主评议小组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10~15人民主评议小组,负责认定本班贫困生的民主评议工作。评议小组收集好学生个人申请书、《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组织学生填写《贫困生档案申请表》等。评议小组根据学校文件制定的贫困生认定标准及学生提交的材料,结合学生日常实际消费水平,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时应重点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最后确定本班家庭经济困难生初步名单及资助等级,在班级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院系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3.院系审定
院系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各班级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系部将各班名单汇总后在本院系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学生可向院系审定工作组提出质疑,审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4.学校审核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评审结果进行审定,如对院系审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及时做出调整。审定结果在全校公示7天,无异议后,学校将审定结果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5.建立贫困生档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审批各院系审核通过的《贫困生档案申请表》,以此为依据建立贫困生档案,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立贫困生电子档案。
二 贫困生档案管理要求
1.档案材料的真实化
建立贫困生档案主要目的在于摸清底子,掌握现状,为今后的资助工作提供依据,要求档案材料必须是真实准确的。档案材料要能够实事求是地反映贫困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学生在思想、学习、品德、心理等方面的内容。尤其是在采集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时,不能只收集由学生本人提供的贫困材料,务必要有学生所在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和村委会的佐证材料;同时学生本人在校的生活情况,不能仅看表面,需要调查和听取相关人员的反映,对于采集来的信息资料要进行认真细致的核实,多方论证、去伪存真,保证贫困生档案材料来源具有可靠性和真实性。
2.档案信息完整化
包括贫困生个人信息、家庭信息、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等原始材料等。个人申请书、《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贫困生档案申请表》等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是作为贫困生档案的基础材料。这些文件和材料是贫困生认定最为有效的证据,也是贫困生档案最原始的内容。《高校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和《高校助学金评定依据表》这两项表格是贫困生认定工作产生的重要材料。基本审查通过后,提出贫困生申请的学生,需要通过班级民主评议,拟评定的人员名单需进行公示,班级民主评议的结果和公示期间学生的反映材料也是贫困生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3.档案制度的统一化
由于学生资助涉及每个资助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和社会出资人资助经费公平、公正的发放。所以,资助工作本身应该就有一整套严格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形成的档案环环相扣,关联度非常强。加上,学生资助档案来源广泛,具有分散性强的特点,因此要特别强调档案集中统一管理,每个学校都要建立严格的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归档时间、部门职责并落实到人,将学生资助档案的归档管理纳入考核范畴,加强监督。
4.档案管理的规范化
所有资助等各类资助材料,要落实到责任人。从评议小组成员—辅导员—学生科长—系主任—学工处长—分管校长,必须各级责任人签字,以保证归档材料的完整性和法律凭证价值。在资助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文件材料,仍然应当还原成纸质文件进行归档,并在归档时加盖部门公章。以班级为单位整理装订成册,系部统一收集,交由学工处进行专人档案管理。
贫困生档案是对贫困大学生认定实施有效援助的基础,是整个资助体系的重中之重。
贫困生档案信息的建立,使贫困生享受社会及学校的资助得到切实的机制保障,也为贫困生的动态管理和有效资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王晓三、薛深.高校民主评议贫困生制度评析[J].法制与社会,2007(2)
1、毕业生就业程序
a、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发给各学院,由各学院将材料发给毕业生,毕业生每人一份。
b、毕业生收集需求信息,阅读《毕业生就业指导报》及相关书刊。
c、毕业生自我推荐、面试(根据需求信息向有意向的单位寄送个人推荐材料或直接参加校园招聘会和各地举办的供需见面会、网上招聘会)。
d、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院各留一份。
e、五月底开始进入毕业鉴定及派遣阶段。
①各院系组织毕业生座谈、毕业纪念活动、毕业教育动员会、学习有关文件、安排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等。
②各院系到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档案袋》、《档案转寄通知单》和《毕业生登记表》。
③毕业生做毕业鉴定。
④各院上报就业建议方案
⑤按人事厅的日程安排,学生处到人事厅办理毕业生报到证。
f、6月中下旬毕业生参加学校毕业典礼,到各学院领取《报到证》。
1、为什么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证明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也是用人单位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审批手续的凭证。为维护就业市场的严肃性,避免一个毕业生同时被两个用人 单位审批录用,造成用人单位进人指标浪费,同时也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和今后毕业生的就业,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原件。
2、如何办理《就业协议书》解约手续
由教育部学生司印制、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一式三份、编号固定)。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接收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倘若毕业生单方面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办理如下解约手续:
a、到原签协议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 b、向本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单位解约函、原《就业协议书》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副书记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c、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审批发换新的《就业协议书》 d、毕业生领取新协议后到本学院备案
3、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如何补办?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所)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补办。 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根据本人声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毕业生如果不慎将协议书遗失,学校原则上不再补发,到毕业派遣时,毕业生回生源地参加二次分配。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补发时,毕业生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负责人签署意见,经招生就业工作处调查并研究之后酌情处理。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时,招生就业工作处方予受理:(1)、经核查,协议书确实属于遗失者;(2)、招生就业工作处收到毕业生的申请书两个星期以上3)、毕业生须交纳相当于违约金数额的费用(4)、必须登报声明协议书遗失。
4. 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部分地区还需报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地,毕业生可请接收单位到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确认是否需要审批。
5. 学校编制就业方案的依据(《报到证》直接开到接收单位的依据)
学校用以编制就业方案(开《报到证》)主要以《就业协议书》和用人单位就业主管部门的意见为准。就业的毕业生应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不需加盖)。
6. 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7. 开具报到证的时间
毕业生一般在6月中下旬,确切时间以省厅通知为准。
8. 何时发放报到证
报到证开回后,由各学院统一到学生处领取,在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发给毕业生。
9. 毕业生何时报到
报到证上的报到时间一般是从开报到证之日起顺沿一个月,但各用人单位一般会有自己的要求,因此毕业生应事先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
10. 报到证不慎丢失, 如何补办?
报到证遗失补办程序如下:1、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所)主管就业的老师签字并加盖公章。2、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3、毕业生到-------上登报声明毕业生持学校证明、登报声明和毕业证书原件到省厅流动调配处办理补办手续。
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3、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订协议书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
4、学校同意盖章,并及时将协议书反馈用人单位。
就业协议的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三方解除。
单方解除,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单方擅自解除协议。属违约行为,解约方应对另二方承担违约责任。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业协议有法律上的或协议上的依据,如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就业协议,毕业生录用之后,可解除就业协议,或依协议规定,毕业生未通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组织的公务员考试,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协议,此类单方解除,解除方无须对另二方承担法律责任。
三方解除是指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经协商一致,消灭原订立的协议,使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此类解除因是三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三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三方解除应在就业计划上报主管部门之前进行,如就业派遣计划下达后三方解除,还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办理调整改派。
11、人事毕业生可以初定职称吗?
国家规定,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即可在转正定级的同办理初定专业技术职务手续,不需要再进行评审。具体规定是:大专毕业见习期满,从事本业技术工作三年,定为“助师”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定为“助师”级职务;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定为“师级”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定为“师级”职务。人事毕业生可于见习期满后,向人才中心申请办理相应职称(职务)初定手续。凡属国家开考的专业,可通过人才中心报名,参加考试取得资格。
12、人事毕业生可以考研吗?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建立
2004年,教育部曾要求在直属高校秋季入学的所有大学新生中都建立心理档案,到目前为止,全国很多高校都为学生建立了心理健康档案。但是,这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学生的心理健康档案在学生入学的时候建立起来,保存一些学生的基本信息,之后便成为一个无人问津的“死库”等等,这些问题使得学生的心理健康档案有名无实,浪费了人力、财力、物力资源,却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笔者认为,要想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才尽其用”,首先是要建立起完善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在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过程中,首先涉及的一个问题是“由谁建”,也就是由谁牵头的问题。一般来讲,学生学习生活在班级、学院、学校这样一个三级体系之中,在这个体系中的每个层级,都会产生学生的心理健康档案。而且,从目前情况来看,很多学校都成立了专门的心理机构,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这个过程中又会产生大量的心理健康档案。学生的心理健康档案虽大量形成,但却散乱在不同的层面上。要想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必须确定一个主体,把这些散乱的档案集中起来。各学校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这一主体,比如,对于学生比较多的学校可以以学院为主体,对于心理机构比较完善的学校则可以以心理部门为主体。
其次面临的问题是“怎么建”。从目前情况来看,多数学校是以心理档案系统为依托的。现在大学生心理档案管理系统很多,如教育部牵头开发的“中国版”学生心理档案管理系统、安人大学生心理档案系统、北森大学生心理档案系统等等,各具特色。值得注意的是,在大学生心理档案管理系统中,除了需要包括在线形成的以及直接生成的数字化的档案信息外,还要注意对其他载体(比如纸质等载体)档案信息的数字化,这样建立起来的档案管理系统才是完整的、合理的。
二、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管理
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有效管理是心理健康档案发挥作用的必由之路,管理工作的优劣直接决定着档案发挥作用的大小。在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管理过程中,首先,要确保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齐全、完整。如果档案残缺不全,档案发挥作用将无从谈起。当前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的基本情况、家庭背景、心理健康测评及结果等等各种反映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记录。这些记录形式多样,其形成有些是定期的、有些是不定期的,但无论是哪种类型的记录,都将为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和凭证。所以,要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形式、各种载体的学生的心理健康记录,及时更新和维护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管理系统,使之处于一种动态状态,从而确保系统的活力,为这些档案发挥作用打下良好的基础。这里也有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强调档案的齐全完整,并非要求有“文”必档,玉石不分,所有关于学生心理的记录一并入库,而应根据实际情况,根据工作需要,有选择的入库。
其次,在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要及时对档案信息进行分析整合。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纷繁复杂,对于其的管理,不仅仅是把这些数据集中起来,更重要的是要使这些数据产生1+1>2的效果,并直接作用于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工作,这就离不开对档案的分析整合。比如,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系统保存了大量的学生心理测试量表,在管理过程中,把这些量表集中起来并不难做到,但是,应该考虑到,对这些量表进行什么样的“加工”,才能使利用者利用起来更直观、更方便。所以,在整理的过程中,可以从纵横两方面来考虑,一方面,保证一定时期一个学生各类量表的连续性,另一方面,应该力争使其能够体现在同类一量表中,不同学生的比较,只有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利用者全方位的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工作。
当然,在对大学生心理档案管理的过程中,不免会涉及很多心理学的知识,需要心理学专业人才的配合,但档案工作者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在这其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是不可代替的。所以,笔者认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能否发挥出其应有的价值,与我们档案工作者有直接的关系。
三、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利用
第一,重视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利用,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首先,从学生个人角度而言,在大学校园里,很多学生往往对“我是谁”“我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等问题感到困惑,学习和生活中会出现过于自信或自卑的现象,诸如此类问题都根源于学生对自己没有一个很好的了解,对自己的心理特点没有一个准确的认识。学生通过对自己心理健康档案的利用,能够更好地了解自我、认识自我、正视自我,并能够有意识的调节自我,使自己的心理状况沿着健康的道路发展。其次,从学校的角度来看,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是教师管理学生的重要依据。每个学生的成长经历和生活环境的不同,造就了学生不同的心理特点,不同的心理特点使得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不可能有一把“万能钥匙”,而必须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心理健康档案恰恰为教师提供了这样的捷径。教师根据学生的心理健康档案,可以对学生有一个全方面、相对真实的了解和认识,便于教师因材施教。比如,我校的心理健康档案管理系统,记录了学生成长中对其影响最大的事,我们了解了这些“大事”,便不难对本不理解的学生的想法和做法做出更好的解释,便可以更好的和学生进行交流,更合理地引导学生,做到防患于未然。